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九三 軍機大臣奏遵旨查明一至三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阿哥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四九三 軍機大臣奏遵旨查明一至三月所進書籍錯誤次數請將阿哥總裁等交部察議片
乾隆四十三年四月初九日
查四庫全書處進過書籍,前經奉旨:將指出錯誤記過之處,每三月查核一次。其總裁錯至三次,分校、覆校錯至兩次者,均交部察議;其餘未及次數者,著加恩寬免,毋庸於下次積算。欽此。嗣復奉旨:前經降旨,總裁錯至三次方交部議者,原因總裁閱書較多,是以從輕辦理,現已添設總校,其總裁等不過從中抽閱,伊等所閱之書既少,則處分不應仍照向例。嗣後書內每錯一次,卽將簽貼之總裁交部察議。欽此。又奉旨:阿哥等所校之書,如有錯誤,亦應一體查核處分,以昭公當。其應罰之俸,著照尚書例議罰,卽於應得分例內坐扣。欽此。又總校張能照等校閱書籍較多,前經秦明請照三次議處之例辦理,奉旨允行。各在案。
乾隆四十二年十二月以前,所進書籍錯誤次數,業經按季查核外,自本年正月至三月止,四庫館進過全書二次,散片一次,武英殿進過《薈要》二次。臣等詳加查核,八阿哥抽閱書內有錯誤一次,十一阿哥抽閱書內有錯誤三次,侍郎王傑有記過一次,應請旨交部分別察議。總校繆琪記過三次,分校蕭九成、李斯詠各記過二次,王家賓記過三次,已在兩次以上,應將繆琪、蕭九成、李斯詠、王家賓一併交部察議。其餘總校王燕緒、楊懋珩各記過二次,總校張能照、何思鈞,分校楊壽楠、周厚轅、盧應、吳裕德、李楘、吳甸華,各記過一次,均未應交部,應毋庸議。
再,總裁董誥,總纂陸錫熊、紀昀,總校陸費墀,前經奉旨,免其議處,是以臣等未經查核,合併聲明。謹奏。(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