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一九 雲南巡撫裴宗錫奏滇省書籍毋庸領回發還折
四一九 雲南巡撫裴宗錫奏滇省書籍毋庸領回發還折
乾隆四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臣裴宗錫謹奏,為欽奉上諭事。
乾隆四十二年四月十二日奉上諭:前經降旨,令將各省進到書籍云云。臣查滇省僻處邊隅,紳士見聞孤陋,絕少遺書。前撫臣李湖任內遵奉諭旨,廣為採訪,雖間有士民呈送稿本,悉皆不堪入選,當卽發還本人。惟據原任武定州革職知州明安購到《玉海》一部,原任雲州告病知州饒學曦購到《函史》一部,當可備采。又李湖將自帶鈔錄《方輿紀要》一部、宋板《六經正誤》一部,一併開單奏進在案。是滇省採訪遺編,僅止進過書籍四種,內《玉海》、《函史》二種出自價購,其《方輿紀要》、《六經正誤》二種乃係李湖自行備帶,均非本地藏書家呈獻之書。似應卽請敕下四庫全書處檢留,以備館閣之儲,毋庸領回。
臣謹查明繕折具奏。並另開清單,恭呈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二年十月初七日奉朱批:覽。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