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四○九 諭內閣辦理四庫全書並薈要所用謄錄於京闈鄉試落卷中擇取

四○九 諭內閣辦理四庫全書並薈要所用謄錄於京闈鄉試落卷中擇取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乾隆四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內閣奉上諭: 辦理四庫全書並《薈要》二處所用謄錄計六百餘名,而應行繕錄之書籍甚多。上屆甲午科京闈鄉試,曾於落卷中挑取補用。現在又屆鄉試之期,而明年謄錄中即有五年期滿應行議敘開缺者,均須隨時頂補,自應預為籌備。著於發榜後,將未經取中之南北中皿及貝字號墨卷彌封,詳慎翻閱,擇其字畫勻淨可供抄錄者,皿字號挑取八百卷、貝字號取六百卷,交與吏部,按照名次拆卷填注。此內如有本系謄錄,卽行扣除,余俱出榜曉示,註冊挨補。其有本生告假,或不願充當者,亦聽其便。至應派之閱卷官,俟臨時再降諭旨。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