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三○八 江西巡撫海成奏查辦應毀書籍並呈名異書同各書清單折(附清單一)

三○八 江西巡撫海成奏查辦應毀書籍並呈名異書同各書清單折(附清單一)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十七日 江西巡撫臣海成謹奏,為奏聞事。 竊照閏十月二十八日准大學士仍管兩江總督臣高晉咨開,欽奉上諭:朕昨檢闊各省呈繳應毀書籍,內有僧澹歸所著《徧行堂集》。系韶州府知府高綱為之制序,兼為募資刊行。因查澹歸俗名金堡,明末進士,曾任知縣,復為桂王朱由榔給事中,當時號為五虎之一,後乃托跡緇流,藉以苟活。其人本不足齒,而所著詩文中多悖謬字句,自應銷毀。高綱身為漢軍,且系高其佩之子,世受國恩,乃見此等悖逆之書,恬不為怪,轉為制序募刻,其心實不可問。使其人尚在,必當立置重典。因令查閱其家收存各種書籍。今於高綱之子高秉家,查有陳建所著《皇明實紀》一書,語多悖謬。其書板自必尚在粵東,著傳諭李侍堯等,卽速查明此書板片及所有刊印之本,一併奏繳。又查出《喜逢春傳奇》一本,亦有不法字句,系江寧清笑生所撰。曲本既經刊布,外間必尚有流傳,該督撫等從前未經辦及,想因曲本搜輯不到耳。著一併傳諭高晉、薩載,於江寧、蘇州兩處,查明所有刷印紙本及板片,概行呈繳。高綱為澹歸作序,朕於無意中閱及,可見天理難容,自然敗露。其子高秉收藏應毀之書,卽或前此未經寓目,近年來查辦遺書,屢經降旨宣諭,凡繳出者概不究其已往,今高秉仍然匿不呈繳,自有應得之罪,已交刑部審辦。此專因高綱為八旗大臣子孫,其家藏有應毀之書,不可不示懲儆。至陳建在明天啟間,卽清笑生似亦明末時人,其家卽有子孫,均可不必深究。設或民間尚有藏者,但經獻出,均可免罪。將此由四百里一併諭令知之。欽此。欽遵。轉行到臣。 臣查前准廣東督臣李侍堯咨禁《徧行堂集》、《皇明通紀》等書,江西於上次進繳毀書內,繳過《徧行堂集》一部、《續集》二部,此次又繳《徧行堂集》一十三部、《續集》二部,其《續集》亦系澹歸所著。至陳建所著《皇明實紀》一書,亦系從前廣東督臣奏毀之《皇明通紀》,名雖各異,而書實相同。江西上次進繳《皇明實紀》三部,《皇明通紀》三十三部,此次又繳《皇明實紀》五部,《皇明通紀》七十八部。查此等名異書同之籍,江西搜獲,不一而足。揆其所由,蓋為坊肆翻板重刊之時,變易名目,以冀易售之意。前因其名異書同,未便復為標籤進呈,重煩睿覽,是以俱於毀書單內註明,一律解繳。今此番購獲毀書,其書同名異者更多。臣思此等書籍,文雖相同,然名既各別,正恐易於忽略。臣現將一切書同名異各籍,俱前後查明,開單補行各省,一體查辦,似更周詳。 至清笑生所撰《喜逢春傳奇》,未據查獲。但此等書內,既有應毀之籍,是曲本小說一項,亦不可忽,正恐應毀者不止於此。臣現在飭屬一體搜買呈繳。況江西為江南、廣東緊鄰交界,易於流傳,更不容不加詳慎。而此等不法書籍,狂吠多端,實足為人心風俗之害,此番搜輯,斷難容其再有。然自上次購繳以後,輒又有三千餘部之多,愈難信其必無。現在仍飭州縣督令教官,照舊查辦。臣嚴加督飭,不敢稍懈。其已經奏毀各書及名異書同者,已刊刻書目,分發各屬以及分防縣丞、巡檢等官,俱令一體協同,妥為購覓,送縣匯繳。亦不敢定以限期,惟令其陸續呈繳,涓涓不絕,自可窮竭其源。 所有名異書同各籍,謹另繕清單,恭呈御覽。理合將臣接奉諭旨及現在查辦緣由,恭摺奏聞,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知道了。 附 書同名異各籍清單 一、原禁《皇明通紀》。今獲有《皇明實紀》、《皇明法傳錄》、《通紀類編》、《通紀輯要》、《皇明紀要》等五種,俱與上同,共九十五部。又上次進過內明紀統宗》一種,亦同。 一、原禁《明紀輯略》。今獲有《明史全載輯略》、《明紀全載輯略》、《明史類編》、《明紀綱鑑補》、《續綱鑑》等五種,俱與上同,共一千七十五部。 一、原禁《續明紀編年》。今獲有《明紀會纂》、《明通紀會纂》、《明通鑑編年》、《明通紀統宗》、《明鑑易知錄》等五種,俱與上同,共三百九十八部。 一、原禁《歷朝捷錄》。今獲有《捷錄大成》、《捷錄評林》、《捷錄法原》、《增刪捷錄》、《捷錄真本》、《歷史捷錄》、《捷錄真解》等七種,俱與上同,共六百七十部。又上次進過殘廢《捷錄大全》一部,亦同。 一、原禁《博物典匯》。今又有《羣書典匯》一種,與上同,共一百二十部。 一、原禁《屈大均詩略》,《屈大均詩集》,二書本同。今又有《詩外》一種,亦與上同,共十三部。 (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