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三○一 暫署貴州巡撫袁守侗奏據呈代陳韋謙恆辦理禁書錯繆緣由折
三○一 暫署貴州巡撫袁守侗奏據呈代陳韋謙恆辦理禁書錯繆緣由折
乾隆四十年閏十月二十九日
臣袁守侗謹奏,為據呈代奏事。
據韋謙恆呈稱:乾隆四十年閏十月十四日奉上諭,韋謙恆奏查繳違禁書籍,云云。欽此。跪讀之下,慚悚交集。伏查節奉諭旨,令各省嚴查禁書,奏聞銷毀。黔省既經查出應禁書籍,自應黏簽封固解京,恭呈御覽。乃謙恆識見愚昧,因黔省查繳書籍,均系廣東、福建等省奏明查禁已經進呈之書,遂率請在外銷毀。又茫然不知輕重,誤將原書封固,發還書局。種種乖謬,實屬昏憒胡塗。今蒙聖主嚴行申飭,並令自行明白回奏。謙恆汗流浹背,無地自容。且於蘇墧一案,謙恆既不能察劾於前,又不知請罪於後,尤屬罪無可逭。先於閏十月初二日欽遵前奉諭旨,明白回奏在案。所有此次奉到上諭,理應恭折覆奏,但謙恆已奉旨革職,發往軍台効力贖罪,理合將辦理胡塗錯繆緣由,縷晰陳明,伏懇代奏。等情到臣。
臣查黔省收繳遺書書局,向設貢院,系委護糧道單烺承辦。正在提集檢查間,適奉赴川諭旨,當卽移交護撫國棟,另行封固進呈外,所有韋謙恆遵旨明白回奏緣由,謹據呈代奏,伏祈皇上聖鑒。謹奏。
乾隆四十年十一月初十日奉朱批:覽。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