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二八一 兼管順天府尹袁守侗等奏查繳偽妄書籍折

二八一 兼管順天府尹袁守侗等奏查繳偽妄書籍折 乾隆四十年九月初三日 臣袁守侗、臣劉純煒謹奏,為欽奉上諭事。 竊照本年三月二十三日准江蘇巡撫臣薩載咨稱:欽奉諭旨,查繳明季偽妄遺籍,遴委妥員,實力查繳。前據吳成佐等家繳出《職方地圖》等書籍,業經具奏,並將書籍起解在案。第查各書俱籍隸外省之人著輯,其原刻書板,或另有翻板,以及流傳書本,自應嚴查,一併追繳,以絕根源。等因。移咨到臣衙門。 臣等卽照單開書目,轉飭各州縣並五城司坊官,實力查繳去後。茲據北城兵馬司吏目杜安邦呈稱:據開寶名堂書坊之周守德呈繳《明季編年會纂》二部,每部共計六本;《屈翁山詩集》一部,計八本,又一部計四本。又,先月樓書坊李宏若呈繳《三藩紀事本末》一部,計四本。又嵩秀堂書坊唐思本呈繳《屈翁山詩集》一部,計十六本。陸續呈繳。並聲稱現繳書籍俱自南方買來,實無板片,此外亦無餘書存留等情。臣等查該吏目繳到各書,除《屈翁山詩集》、《三藩紀事本末》與原奏名目相同,應請就近移送在京軍機處查照辦理。至《明季編年會纂》二部,每部計六本,與原奏所開《明史通纂》每部計四本,詳略不同。且《明史通纂》系湖北鍾惺著,今查《明紀編年會纂》則系鍾惺訂正,太倉王世貞會纂,楚人王汝南補定,並於弘光之後,又紀隆武年號。均屬稗官野史,隨筆摭拾成書,其詞旨體裁,難免荒謬,自應一例查繳。謹將原書六本,黏簽進呈,俟發下並送軍機處查辦。 再,前項遺書,北城既有查出呈繳,則各州縣及各城地方,不能保無存留,現復飭令明白曉諭,善為搜訪,勿致滋擾。如再有查出繳送者,臣等卽咨送軍機處查收辦理。合併陳明,伏祈聖鑒。謹奏。 乾隆四十年九月初五日奉旨:知道了。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