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二八○ 廣西巡撫熊學鵬奏查繳違礙書籍情形折
二八○ 廣西巡撫熊學鵬奏查繳違礙書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年八月二十六日
廣西巡撫臣熊學鵬跪奏,為遵旨查明覆奏事。
竊臣查辦廣西紳士家藏書籍有無違礙字句一案,欽奉諭旨,粵西此等事少,不必過求,令臣妥協辦理,毋致稍涉滋擾。又承准廷寄,抄錄江西巡撫海成原奏搜羅遺書一折,飭令各屬傳集地保,逐戶曉諭,無論全書廢卷,俱令呈繳,按書償以倍價,俾盡行繳出,以便分別辦理。欽奉諭旨:傳諭各督撫,照式一體妥辦。欽此。臣俱卽欽遵,先後飭行布按二司,轉飭各屬,並委員妥協查辦,勿致滋擾去後。
茲據布政使蘇爾德、按察使朱椿詳據各屬通行查覆前來。內西林縣知縣周心傳查繳屈大均所著《廣東新語》二部,思恩府知府吉明查繳一部,共三部;又懷集縣知縣蕭斯捷查繳屈大均書集二本,乃係接准督臣李侍堯奏明咨查應繳書籍,己飭將書銷毀。
又,岑溪縣知縣姜起瀠查繳張泰交所著《受祜堂集》一書。臣查張泰交系山西陽城縣人,原任浙江巡撫,自敘其生平為官事跡,雖語多自詡,然尚無關輕重。惟私記聖祖仁皇帝召對諭旨甚多,臣謹與司道等逐一簽出進呈,恭候聖鑒。如不應任其私存,仰懇勅下山西巡撫,於張泰交原籍內查出原板繳銷,並飭各省查繳。
又,慶遠府知府何炌查繳宜山縣舉人余心孺《詅痴夢草》一書,據稱:其板片因伊家遭回祿,久已燒毀無存。將書四本呈諼。臣查書內雖無悖逆不法字句,但語多狂瞽,似不應任其存留。臣謹與司道等一併簽出進呈,恭候聖鑒,勅交軍機處核銷。
現據各該府州覆稱,此外並無明末國初悖謬違礙不應存留書籍等情,由該司等核詳請奏前來,臣覆核無異。謹恭折覆奏。謹奏。
朱批:知道了。
(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