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考異[標點本] · 資治通鑑考異卷第五
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大中大夫、提舉西京嵩宗福宮、二柱國、河內郡開國公、食邑二千六百尺、食實封。壹阡戶臣司馬光奉 敕編集。
晉紀下
康帝建元元年七月,桓溫率眾入臨淮。帝紀溫入臨淮下云:庾翼為征討大都督,遷鎮襄陽。按翼傳,翼先表移鎮安陸,至夏口上表云:九月十九日發武昌,二十四日達夏口,始請徙鎮襄陽。始詔加都督征討諸軍事,故知不在此月。
八月,燕王皝遣世子雋等擊代。後魏宇紀:八月,慕容元真遣使請薦女無用兵事。今從燕書。
二年正月,宇文涉夜干慕容記載記作涉弈千,今從燕書。燕王皝,殺慕容翰。三十國春秋云:永和二年九月殺翰。燕書翰傳:翰嘗臨陳,為流矢所中,病臥,歲時不出入,後漸差試馬。按自討宇文後,翰未嘗預攻戰,自建元二年正月至永和二年九月,巳逾年矣。三十國春秋恐誤,今從載記翰傳。
孝宗永和三年七月,趙王虎遣將擊張重華,遂城長最。晉春秋作上最,今從重華傳。
五年四月,拜慕容雋幽、平二州牧。雋載記云:幽、冀、並、平四州牧。今從帝紀。五月,石遵封世為譙王,廢劉氏為太妃。晉春秋及十六國春秋鈔皆雲廢太后為昭儀。今從載記。十六國春秋及載記又云:世立三十三日。按四月己巳至五月庚寅,凡二十二日。燕王俊講武戒嚴。燕景昭紀集兵在四月,時石虎方死,諸子未爭,十六國春秋在五月,故從之。而燕書載封奕、慕輿根言,俱指冉閔。按是時閔未篡趙,蓋撰史者附會耳,故削雲。
八月,禇裒退還河北,遺民二十餘萬,死亡略盡。裒傳云:為慕容皝及符健所掠,死亡咸盡。按是時慕容皝卒巳逾年矣。永和六年,慕容雋始率眾南征,石鑒即位後,蒲洪始有眾十萬。永和六年,洪死,健始嗣位,皆與裒不相接,今不取。六年閏月帝紀正月後雲閏月,三十國、晉春秋皆雲閏正月。按長曆閏二月,帝紀閏月有丁丑、己丑。按是歲正月癸酉朔,若閏正月,即無丁丑、己丑,今以長曆為據。三月,趙新興王祗即帝位。晉帝紀,祗即位在閏月,三十國、晉春秋皆在三月。按十六國春秋祗稱帝拜姚弋仲、苻健官,而不言苻洪,洪三月死,故疑祗以三月即位。
七年十一月,樂陵太守賈堅。燕書賈堅傳。烈祖問堅年。對以受新命始及三載。烈祖悅其言。拜樂陵太守。按堅以去年九月獲於燕。至明年始三年。若未為樂陵太守。豈能安集諸縣。告諭逢釣。故知堅先巳為樂陵太守。非因問年而授。
八年正月,冉閔殺劉顯。閔殺顯,晉帝紀在正月,十六國春秋鈔在二月,燕書在三月己酉,未知孰是。今從帝紀。
昇平二年八月,郗曇為荀羨軍司。帝紀謝萬為豫州下云:郗曇為北中郎將,督五州軍事、徐兗二州刺史。曇傳云:荀羨有疾,以曇為軍司。頃之,羨征還,除曇北中郎將。都督刺史。按帝紀十二月,北中郎將荀羨及慕容雋戰於山茌,王師敗績。燕書十二月,荀羨寇泰山,殺太守賈堅。載記荀羨殺賈堅下云:敗羨復陷山茌。故知八月曇未為徐、兗二州,恐始為軍司耳。
哀帝興寧元年閏八月,張天錫弒玄靚。帝紀,天錫殺玄靚自立在七月。今從晉春秋。十月,朱斌克許昌。燕書作朱黎,今從晉帝紀。
二年八月,慕容恪將取洛陽。帝紀慕容?寇洛陽上云:苻堅別帥侵河南。按明年恪抜洛陽,堅親將以備潼, 是未敢與燕爭河南也。十六國春秋堅傳亦無此舉,帝紀恐誤。
三年二月,桓沖監江州及荊、豫。帝紀云:沖領南蠻校尉。按江左唯荊州領南蠻,沖傳亦無,蓋紀因桓豁重出,今不取。
海西公太和二年正月,庾希免官。帝紀:是月,希有罪,走入海。按本傳,海西廢后,希始逃于海陵,此時才坐免官耳。
五月,秦使曹轂發使如燕朝貢,郭辯副之。燕建熙八年,皇甫真為太尉。燕書及載記真傳,郭辯至燕,皆在真為太尉下。晉春秋在建熙十年八月,恐皆非是,故附於曹轂降秦下。四年十二月,王猛攻洛陽。燕少帝紀,此年十二月,王猛攻洛,明年正月,拔落十六國。秦春秋:十一月,王猛伐燕,遺慕容紀書,紀請降。十二月,猛受降而歸。今按獻莊紀云:慕容令之奔還鄴,建熙元年二月也。時王猛猶在洛。又猛遺紀書云:去年桓溫起師。故從燕書。
五年八月,慕容評將兵三十萬拒秦。載紀雲四十萬,今從晉春秋。太宗咸安元年十一月,桓溫使劉亨收東海王璽綬。帝紀、三十國春秋亨皆作享,後魏書僭晉傳作亨,今從之。
十二月庚寅,東海王封海西公。海西公紀云:咸安二年正月降封。今從簡文帝紀。
孝武帝太元元年五月,苻堅伐張天錫。周唬曰:戎狄以來,未之有也。唬傳曰:呂光征西域,堅出餞之,戎士二十萬,旌旗數百里,問唬曰:朕眾力何如?唬曰:戎夷以來,未之有也。按建元十八年二月,唬謀反,徙朔方。十九年正月,呂光髮長安,故知在伐涼州時。今從十六國春秋。
四年二月,秦彭超據彭城。謝玄傳雲,何謙進解彭城圍,又雲於是罷彭城、下邳二戍。帝紀及諸傳皆不言此年彭城陷沒,而十六國秦春秋雲超據彭城,又雲超分兵下邳,留徐褒守彭城。至七月,以毛當為徐州刺史,鎮彭城,王顯為楊州,戍下邳,是二城俱陷也。
安帝隆安五年九月,呂隆降秦姚興載記姚平伐魏,與姚碩德伐呂隆同時。魏書天興五年五月,姚平未來侵晉。元興元年,秦弘始四年也。晉帝紀、晉春秋皆雲隆安五年降秦十六國。西秦春秋雲,太初十四年五月,歸隨姚碩德伐涼。南涼春秋雲、建和二年七月,姚碩德伐呂隆,孤攝廣武守軍以避之。皆隆安五年也。按秦小國,既與魏相持,豈暇更興兵伐涼?蓋載記之誤也。今以晉帝紀、晉春秋、十六國西秦南涼春秋為據。
義熙。十二年二月,姚興卒。晉本紀、三十國晉春秋皆雲義熙十一年二月,姚興卒。魏本紀、北史本紀、姚興姚泓載記皆雲十二年。按後魏書崔鴻傳,太祖天興二年,姚興攺號,鴻以為元年。故晉本紀、三十國晉春秋凡弘始後事,皆在前一年,由鴻之誤也。
宋紀上
高祖永初元年正月,乞伏熾盤立其子暮末為太子。晉書作慕末,宋書作乞佛茂蔓,今從十六國春秋。
二年九月,殺零陵王、宋本紀:九月己丑,零陵王薨。晉本紀:九月丁丑。據長曆,九月丙午朔,無己丑、丁丑,今不書日。
營陽王。來本紀、高氏小史皆作滎陽臧後,謝晦、蔡廓傳作營陽。營陽,南方郡名也,今從之。景平元年正月,魏叔孫建入臨淄。索虜傳云:虜又遣楚兵將軍徐州刺史安平公涉歸幡能健,越兵將軍青州刺史臨淄侯薛道千、陳兵將軍淮州刺史壽張子張模東擊青州,所向城邑皆奔走。本紀亦云:安平公涉歸寇青州。按後魏書無涉埽等姓名,蓋皆胡中舊名,即叔孫建等也。四月己巳,檀道濟軍於臨朐。裴子野宋略作乙巳。按長曆,是月丁卯朔,無乙巳,必己巳也。
五月,魏主還平城。後魏帝紀:五月庚寅,還次雁門。庚寅,車駕至自南巡。必一誤,今皆不取。太祖元嘉元年正月宋本紀:正月癸巳朔,日有食之。宋紀:二月己巳。宋略:二月癸巳。李延壽南史二月己卯朔,皆誤也。按長曆,是年正月丁巳,二月丁亥朔。後魏書紀、志是年無食,今從之。六月癸丑,徐羨之等殺廬陵王義真。宋南史本紀:二月,廢義真徙新安之下,即云:執政使使者誅義真於新安。宋義真傳:六月癸未,羨之等遣使殺義真於徙所。羨之傳亦云:廢帝後殺義真於新安,殺帝於吳縣。按長曆,六月庚寅朔,無癸未,蓋癸丑也。
八月,魏世祖自將輕騎討柔然。後魏本紀云:赭陽子尉普文率輕騎討之,虜乃退走。李延壽北史紀云:帝帥輕騎討之,虜乃退走。今據蠕蠕傳,從北史。
二年十月,魏長孫翰等出黑漠,翰傳云:與娥清出長川。今從蠕蠕傳。蛾清出栗園。清傳云:與長孫翰出長川。今從蠕蠕傳。
十一月,以楊玄為北秦州刺史。宋本紀癸酉,南史庚午。按十一月壬午朔,無癸酉及庚午,今不書日。
三年十一月,夏東平公乙斗。奚斤傳作乙升,今從帝紀。
五年二月,魏安頡擒赫連昌。十六國春秋鈔云:承光三年五月,戰於黑渠,為魏所敗,昌與數千騎奔還,魏追騎亦至。昌河內公費連烏提守高平,徙諸城民七萬戶於安定以都之。四年二月,魏軍 至安定,三城潰,昌奔秦州,魏東平公娥清追擒之,送於魏。與後魏紀、傳不同,今從後魏書。
三月,赫連定擒奚斤等。宋索虜傳:元嘉五年,使大將吐伐斤西伐長安,生擒赫連昌於安定,封昌為公,以妹妻之。昌弟定在隴上,吐伐斤乘勝以騎三萬討之。定設伏於隴山彈箏谷,破之,斬吐伐斤,盡坑其眾。定率眾東還,復克長安。燾又自攻不克,乃分軍戍大城而還。今從後魏書。
十月,徐州刺史王仲德伐魏。後魏紀云:淮北鎮將。按南史,仲德時為安北將軍、徐州刺史,宋書仲德傳闕。又宋書南史本紀、北史本紀及宋魏諸臣列傳、魏劉裕傳、宋索虜傳皆無是年王仲德等伐魏事,唯後魏本紀有之,今從之。
七年十月,崔模降。魏宋書云:模抗節不降,投塹死。按後魏書,模仕魏為武城男,宋書誤也。乞伏暮末東如上邽。後魏乞伏國仁傳云:為赫連定所逼,遣烏訥等求迎。宋氐胡傳云:茂蔓聞赫連定敗,將家戶及興國東征,欲移居上邽。今從十六國春秋。
八年六月,益州刺史慕利延、寧州刺史拾虔。十六國春秋作沒利延拾虎,今從宋書。
十一月,北部敇勒。後魏書、北史本紀皆作敇勒,鄧淵傳皆作高車。按高車即敇勒別名也。九年十二月,魏李順使涼。後魏書,順初奉冊拜沮渠蒙遜為涼州牧,即有蒙遜不拜及順使還,論牧犍事。南史順冊拜蒙遜還,拜都督四川長安鎮都大將、開府,征為四部尚書,加常侍。延和初使涼,始有不拜等事。今據順雲,不復周矣。明年,蒙遜死,帝曰:卿言蒙遜死,驗矣。故從南史。
十年三月,蕭思話為梁、南秦二州刺史。思話傳云:楊難當寇漢中,乃用思話。按本紀及氐胡傳,難當寇漢中皆在十一月。
涼王蒙遜立牧犍為世子。宋書、十六國春秋作茂虔,後魏書紀、傳作牧犍,今從之。十一年三月,魏於什門還平城。後魏書節義傳云:什門在燕歷二十四年。按後魏本紀,神瑞元年八月,遣於什門招諭馮跋,至此年二十一年矣。若二十四年乃在太延三年,而太延二年馮氏亡矣。
十二年五月,焉耆入貢於魏。後魏書皆作烏耆,雲漢時舊國也。按漢書作焉耆,今從之。
十一月,楊難當使楊保宗鎮童亭。後魏書作薫亭,宋書作童,今從之。十三年四月,燕尚書令郭生。後魏古弼傳作大臣古泥,今從十六國春秋鈔。十六年九月,沮渠牧犍兄子萬年降魏,宋書氐胡傳曰:茂虎兄子萬年為虜內應,茂虔見執。今從後魏書。牧犍弟宜得安周。宋書宜得作儀德,安周作從子豐周,今從後魏書。
十月,魏徙涼州吏民三萬戶於平城。十六國春秋鈔雲十萬戶,今從後魏書。
十七年四月,劉湛言天下艱難,詎是幼主所御。南史以為義康有此言,湛、景仁並不答。按義康雖不識大體,豈敢自為此言?湛常欲推崇義康,豈肯聞而不答?今從宋書及宋略。
五月,湛以母憂去職。南史云:湛伏甲於室,以俟上臨吊,謀又泄,竟弗之幸。宋書無此事。按,湛若謀泄,當即伏誅,豈得尚延半歲。今從宋書。
十八年十二月,詔裴方明等討楊難當。氐胡傳作十九年正月,遣方明等,今從帝紀。
十九年七月,以劉真道為雍州,裴方明為梁、南秦二州,方明不拜。真道傳此事在胡崇之歿後。氐胡傳崇之歿在明年二月,即真道傳,誤。
魏安西將軍古弼、宋索虜傳作吐奚愛弼,氐胡傳作吐奚弼,蓋其舊姓,今從後魏書。唐契攻闞爽。宋氐胡傳作闕爽,今從後魏書。
九月,沮渠無諱將衛興奴宋書衛興奴作衛燎,今從後魏書。封無諱為西河王。宋本紀封爵在六月,傳在九月末,今從傳。
二十年四月,魏河間公齊殺楊保宗、符達等,立楊文德為主。宋氐胡傳云:拓跋齊聞兵起遁走,達追擊斬齊,因據白崖。按後魏河間公齊傳云:文德求援於宋,宋遣房亮之、符昭、啖龍等率眾助文德,斬龍,禽亮之,氐遂平,以功拜內都大官,卒。然則宋書誤也。
文德自稱秦、河、梁三州牧。宋書在三月,魏書在四月,今從之。
十一月,魏主令太子副理萬機。宋索虜傳:晃與大臣崔氏、寇氏不睦,崔寇譛之。玄高道人,有道術,晃使祈福七日七夜,佛狸夢其祖父並怒,手刃向之曰:汝何故信讒,欲害太子?佛狸驚覺,下偽詔曰:王者大業,纂承為重,儲宮嗣紹,百王舊例,自今巳往,事無巨細,必經太子,然後上聞。事節小異,今從後魏書。
二十一年正月己亥,借田,大赦。宋略:辛酉,借田大赦。下有戊午,又有辛酉,誤也。今從宋書。
二十二年八月,鄯善王真達降魏。本紀作真達興,今從西域傳。二十三年二月,魏人寇兗、青、冀三州。宋文帝紀:三月,索虜寇兗、豫、青、冀,刺史申恬破之。魏太武紀:二月,永昌王仁至高平,禽劉義隆將王章,略金鄉、方與,遷其民五千家於河北。高涼王那至濟南東平陵,遷其民六千餘家於河北。蓋宋、魏各據奏到之月書之耳。宋索虜傳又云:虜破掠太原,得四千餘口。蓋魏人誇張其數,故不同耳。
五月,檀和之等破林邑。本紀在六月,傳在五月,當是六月賞檀和之等,今從傳。八月,魏破蓋吳,傳首平城。宋索虜傳云:屠各反,吳自攻之,為流矢所中死。吳弟吾生率眾入木面山,尋皆破散。今從魏書。
二十四年十二月,魏晉王伏羅卒。宋索虜傳曰:燾所住屠蘇,為疾雷所擊,屠蘇倒,見壓殆死。左右皆號泣,晉王獨不悲,燾怒賜死。此出於傳聞,今從後魏書。
二十七年二月辛亥,魏主至南頓。宋書:是月辛丑,南平王鑠進號西平。辛巳,索虜寇汝南。按長厲二月壬辰朔,十月辛丑二十日辛亥,巳當作亥。三月,參軍劉泰之、後魏紀作劉坦之,今從宋書。
七月乙亥,魏王買德棄城走。宋略云:虜濟州刺史王淮敗走。虜支解王淮,傳示列戍。今從宋書。王玄謨圍滑台,宋略:九月庚申,玄謨前軍次白馬,與虜兗州刺史歌舒跋戰,破之。玄謨進攻滑台。今從宋書。
南平王鑠遣梁坦出上蔡。鑠傳作到坦之,今從宋略。
十一月辛卯,魏主至鄒山。宋略云:戊子,至鄒山。今從後魏書。
魏洛州刺史張是連提宋略作張是連提,今從宋書。
魏永昌王仁,追及劉康祖於尉武,宋略及南平王鑠傳皆作尉氏。按康祖傳云:去壽陽裁數十里,然則非尉氏也。今從康祖及索虜傳作尉武。康祖眾潰。康祖傳云:大戰一日一夜。又云:虜死者太半。今從宋略。
十二月己未,魏兵至淮上,魏本紀云:丁卯,至淮。按宋略:己未,虜至淮西。宋本紀:乙丑,胡崇之等敗。今從之。
臧質使臧澄之營東山,序傳作臧證之,今從帝紀。質傳作澄之。質營於城南。宋略云:質屯盱眙北。今從宋書。
魏主設氈屋於瓜步山,魏帝紀雲,癸未,車駕臨江,起行宮於瓜步山。蓋謂此也。今從宋書。
魏主求婚不成。魏帝紀云:甲申,義隆使獻百牢,貢其方物,又請進女於皇孫,以求和好。帝以師昏非禮,許和而不許。昏使散騎侍郎夏侯野報之,詔皇孫為書致馬通問焉。此皆魏史夸辭,今從宋書。二十八年二月,魏主赦盧度世。宋柳元景傳:元景從祖弟光世,先留鄉里,索虜以為折衝將軍,河北太守,封西陵男。光世姊夫為司徒崔浩,虜之相也。元嘉二十七年,虜主拓跋燾南寇汝、潁,浩密有異圖,光世要河北義士與浩應接,謀泄被誅。河東大姓坐連謀夷滅者甚眾。光世南奔得免,太祖以為振武將軍。與魏事不同,今從從魏書。
四月,以魯秀為潁川太守。宋略雲滎陽太守,今從宋書。
六月,魏太子晃以憂卒。宋索虜傳云:燾至汝南瓜步,晃私遣取諸營,鹵獲甚眾。燾歸聞知,大加搜撿。晃懼,謀殺燾。燾乃詐死,使其近習召晃迎喪,於道執之,及國,罩以鐵籠,尋殺之。蕭子顯齊書亦云:晃謀殺佛狸見殺。宋略曰:燾既南侵,晃淫於內謀欲殺燾。燾知之,歸而詐死,召晃迎喪。晃至執之,罩以鐵籠,捶之三百,曳於叢棘以殺焉。又索虜傳云:晃弟秦王烏奕旰與晃對掌國事,晃疾之,訴其貪暴,燾鞭之二百,遣鎮抱罕。此皆江南傳聞之語,今從後魏書。
二十九年二月甲寅,魏主被弒。宋書作庚申,今從魏書。
五月,詔蕭思話等北伐。索虜、徐爰、張永傳並雲王玄謨亦北伐。玄謨傳中不曾行,蓋脫誤。魏紀載六月,劉義隆將檀和之寇濟州,梁坦及魯安生軍於京索。龐萌、薛安都寇恆農都,不言蕭思話等,而宋紀亦無此數人者。至七月雲韓元興討之,和之退,梁坦、安生亦走,不言思話之歸。宋略有臧質遣柳元景徇蒲坂,元景傳亦有之,今從宋書、宋略。
七月,張永等至確磽。宋略:七月壬辰,永師及確磽下又有乙酉、壬辰。按長曆,此月丁丑朔,四日庚辰,六日壬午,十六日壬辰。疑永以庚辰或壬午至確磽,非壬辰也。
潘淑妃生始興王浚。太子劭傳雲,浚母卒,使潘淑妃養之。浚傳及文九王傳皆雲浚實潘子,南史亦云淑妃養為子。淑妃愛浚,浚心不附。今從浚本傳。
十月,魏皇孫浚即位,攺元興安。宋索虜傳:燾以烏弈旰有武略,用以為太子。會燾死,使人嬖宗愛立可博真為後。宗愛、博真恐為弈旰所危,矯殺之而自立,號年承平。博真懦弱,不為國人所附。晃子浚,字烏雷直勤,素為燾所愛。燕王謂國人曰:博真非正,不宜立,直勤嫡孫應立耳。乃殺博真及宗愛,而立浚為主,號年正平。與後魏書不同,又雲在二十八年,皆宋書之誤也。
十二月戊午,魏陸俟進爵東平王。魏紀雲戊申。按上有丁巳,下有癸亥,不當中有戊申,蓋戊午字誤耳。
三十年正月,東宮實甲萬人。宋元兇劭傳云:二十八年,彗星入太微,掃帝座。二十九年十一月,霖雨連雪,太陽罕曜。三十年正月,風霰且雷,上憂有竊發輒,加劭兵眾,東宮實甲萬人。按二十九年,劭、浚巫蠱事巳發,豈有因十二月及明年正月災異而更加劭兵?今從宋略。
癸亥夜,劭為逆。劭傳云:二十一日夜。按長曆是月甲辰朔,宋略雲癸亥夜,乃二十日也。今從之。三月,劭殺新渝懷侯玠。劭傳作球,今從長沙王道憐傳。
辛卯,臧質子敦等逃亡。宋略:庚申,武陵王戒嚴。辛亥,臧敷逃。按長曆,是月甲戌朔,無庚申、辛亥。又宋略上有甲申,下有癸巳,此必庚寅、辛卯字誤也。宋書敷作敦,今從之。
庚子,武陵王移檄四方。宋略:移檄亦在庚申日。按謝莊傳曰:奉三月二十七日檄。然則發檄在庚子日也。
四月癸亥,柳元景至新亭。宋略云:壬戌,元景次新林,依山為壘。按本紀:癸亥,元景至新亭。元景傳:元景至新亭,經日劭乃水陸出軍。今從之。
五月甲戌,魯秀等攻大航。元兇傳云:其月三日。按宋略,甲戌乃二日也。七月,南海太守鄧琬。蕭簡傳作劉玩,今從本紀。
世祖孝建元年正月,魯爽舉兵。宋本紀:二月庚午,爽臧質、南郡王義宣、徐遺寶舉兵反。義宣慱云:其年正月便反。宋略云:二月義宣等反。按爽之反,帝猶遣質收魯弘,則非同日反明矣。又按長曆,是月戊辰朔,然則庚午二日也。義宣傳起兵在二月二十六日,但不知爽反在正月與二月耳。三月己亥,內外戒嚴。宋本紀、宋略皆作癸亥,下有辛丑。按長曆,是月戊戌朔,癸亥二十六日,辛丑乃四日也,當作己亥。
四月,薛安都等斬楊胡興。安都傳作胡與,今從宗越傳。
李延壽,誅魯爽。此語本出沈約。宋書吳喜黃回傳:贊而延壽取之,以約施用失所,故絀其名。柳元景進屯姑熟。垣護之傳作南州,蓋南州即姑熟也。
五月,鬍子反等守梁山西壘,西南風急。義宣傳曰:五月十九日,西南風猛。宋略曰:己亥,質遣尹周之攻梁山西壘,陷之。按長曆,是月丁酉朔,三日己亥,八日甲辰,十八日甲寅。宋略於己亥上有甲辰,下有甲寅,然則決非十九日與己亥,或者是己酉與辛亥也。今不書日,闕疑。
六月,義宣至江陵,魯秀北走。宋略云:秀自襄陽敗退,將及江陵,聞敗北走。今從宋書。大明二年十月,遣龐孟虬救清口。宋顧師伯傳云:魏遣清水公舍賁敇文寇清口,世祖遣孟虬及殷孝祖赴討。魏本紀:孝祖修兩城於清水東,詔封敇文擊之。今從之。三年四月,劉道龍、宋略南史作道就,今從宋書。竟陵王誕殺垣閬,宋略云:己亥,殺閬。按本紀,乙卯,貶誕爵。今從之。內外纂嚴。宋略:乙亥纂嚴按:長曆,是月戊戌朔,無乙亥,蓋己亥也。
四年三月,魏人寇北陰平,朱提太守楊歸子破之。宋帝紀:索虜寇,北陰平,孔提太守楊歸子擊破之。宋略云:索虜寇壯降平朱太守楊歸子擊破之。按郡縣名無壯降平及孔提、北陰平。參酌二書,當為朱提。
五年九月,詔沈慶之位次司空,宋略此事在戊戍。按長曆,是月甲寅朔,無戍戌。以歷陽王子顓為臨海王。宋略作子鎮,今從宋書。
六年四月,殷淑儀卒。南史云:殷淑儀,南郡王義宣女也。義宣敗後,帝密取之,假姓殷氏,左右宣洩者多死。或雲,貴妃是殷琰家人,入義宣家,義宣敗入宮。今從宋書。
七年正月,江智淵以憂卒。宋略曰:帝既以僧安辱智淵,自是詆之無度,智淵不堪其恥,退而自殺。今從宋書。
太宗泰始元年七月,華願兒言於廢帝曰:官為雁天子。宋書作應天子。宋略作雁天子。按字書。贗。偽物也。韓愈詩曰。居然見真贗。書或作雁。今從宋略。
十月,少府劉曚妾孕臨月,宋書帝紀作少府劉勝,始安王休仁傳作廷尉劉曚,宋略及南史帝紀皆作少府劉曚,休仁傳作廷尉劉蒙,今從其多者。
廢帝使朱景雲賜晉安王子勛死。謝道邁等告鄧琬,請計子勛傳云:景雲遣信使告琬。宋略云:帝使道遇齎,敇至潯陽,琬謂道遇云云。今從琬傳。姜產之。產或作彥,宋書、宋略、南史皆作產,今從之。
二年正月辛亥,以山陽王休佑督諸軍西討。宋略:二月庚申,以休佑都督西討。今從宋書。壬子,路太后殂。宋略、南史皆曰:義嘉之難,太后心幸之,延上飲酒,置毒以進。侍者引上衣,上寤,起,以其巵上壽。是日太后崩,喪事如禮。宋書無之,今不取。
三月,以鄭黑為司州。宋殷琰傳作鄭墨,今從宋本紀、宋略。
六月,始安內史王識之、宋書作王職之,今從宋略。蕭頤據郡起兵。宋鄧琬傳云:世子與南康相沈用之等據郡起義。宋略亦云:沈肅之以郡招義。按頤始自獄中劫出琬所署南康相,不容便與之同。今從蕭子顯南齊書紀。
七月,劉胡攻錢溪。宋略曰:胡進軍鵲頭,遣其將陳慶以三百舸逼錢溪。今從宋書。十月,梁州刺史柳元怙、宋略作元哲,今從宋書。兗州刺史畢眾敬宋略作畢榛。後魏書云:小名捺。今從本傳。
命張永等迎薛安都、後魏紀安都與常珍奇降皆在九月,而宋本紀、宋略遣張永等北出皆在十月,今從之。常珍。奇降魏。宋略:十二月甲寅,珍奇復以郡叛。蓋於時宋朝始聞之耳。
畢眾敬子元賓先坐誅。後魏書眾敬傳云:元賓有它罪,或獨不舍之。宋略云:榛息在都,巳誅矣。今從之。
三年正月,張永等棄城夜遁,宋本紀:去年冬,永、攸之大敗,遂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地。宋略:今年正月,永、攸之師次彭城,虜掩其輜重,敗王穆之於武原。薛安都開彭城以納虜,永等引退,虜追之,王師敗績。畢捺亦舉兗州歸虜,遂失淮北之地。魏帝紀:去年九月,常珍奇薛安都內屬,張永、沈攸之擊安都,詔尉元救彭城,西河公石救懸瓠。十一月,畢眾敬內屬。十二月己未,次干秅,周凱、張永、沈攸之相繼退走。今年正月癸巳,尉元破永、攸之於呂梁東。閏月,沈文秀、崔道固舉州內屬。按青、冀今歲始叛宋,去年豈得巳失淮北?安都為永、攸之所逼,故降魏,豈得今年永、攸之始次彭城,安都始納魏兵乎?蓋去冬穆之等巳敗退,今春永大敗耳。今從後魏帝紀。
失淮北四州及豫州、淮西之地。後魏帝紀:閏月,沈文秀、崔道固舉州內屬。宋索虜傳曰:永攸之敗退,虜攻青、冀二州,執文秀、道固。又下書曰:淮北三州民,自天安二年正月三十日壬寅昧爽巳前罪,一切原免。按青州破在五年,淮北三州蓋謂徐、司、豫。壬寅二十日,壬子三十日也。
二月,魏西河公石攻張超。宋帝紀云:索虜寇汝陰太守張景遠擊破之。景遠即超也。宋略:七月,張景遠先卒,汝陰城又陷。亦誤也。今從後魏書。
三月,申纂為魏所殺。宋略云:七月,纂戰死。蓋贈官之月。今從魏帝紀。四月,魏尉元上表。尉元傳,先上表論取四城利害,後乃云:沈攸之欲援下邳,遣孔道恭擊破之。按元以泰始二年九月受詔敕薛安都,此表雲受命出疆,再離寒暑。又云:今雖向熱,猶可行師。則似上表時在四年春末夏初也。又按沈攸之以三年八月出師,尋即敗退,則上表當在攸之敗後。今此表但言陳顯達循 豫,不言攸之救下邳。又慕容白曜以四年二月十七日抜歷城,而此表欲釋青、冀之師,先定東南之地,則此表不在其年春末夏初決矣。蓋再當作載,是語助之辭,非謂兩經寒暑也,故置於此。
七月,遣沈攸之等擊彭城。宋沈攸之傳、宋略皆云:帝怒攸之云:卿若不行,便可使吳喜獨去。按喜傳乃無與攸之討彭城事,後魏書作吳僖公,不知即吳喜,為別一人也。
八月,魏長孫陵等入東陽西郭暴掠,沈文秀擊破之。文秀傳云:八月,虜蜀郡公拔式入西郭。今從慕容白曜傳。
十月,徙義陽王昶為晉熙王。宋帝紀在十一月,今從宋略。
四年正月,魏以高閭張讜對為東徐州刺史。尉元傳:沈攸之既走,元以書諭王玄載,玄載與魯僧遵、崔武仲相繼皆走,遂以高閭與張讜對為東徐州刺史。按三年十一月乙卯,始以讜為東徐州刺史,則於時未降魏也,故置於此。
二月庚寅,魏慕容白曜拔歷城東郭。癸巳,崔道固降。宋略云:丙申,索虜陷歷城,執崔道固。按後魏列傳道固表云:以今月十四日臣東郭失守,以十七日面縛請罪。長曆是月丁丑朔,今從之。
六年四月,吐谷渾王拾寅。宋本紀作拾虔,今從後魏書。
十月,立皇子智隨為武陵王。宋本紀作智贊,宋略作贊,列傳作智隨。按太宗生子皆筮之,以卦為其字,今從列傳。
七年二月,內外百官並斷俸祿。宋本紀云:日給料祿俸。今從南史。帝密取諸主姫有孕者內宮中,生男則殺其母。宋書云:閉其母於幽房。今從宋略。
七月,或譛蕭道成有貳心於魏,南齊書太祖紀云:帝常嫌太祖非人臣相,而民間流言蕭諱當為天子。帝愈以為疑。今從宋略。
帝使吳喜賜道成酒。南齊紀云:太祖戎服出門迎,即酌飲之。喜還,帝意乃解。宋略云:道成懼弗肯飲,將出奔,喜語以誠,先為之酌。於是喜得罪,而道成被征。蓋南齊書欲成太祖之美,故云爾。今從宋略。八月,魏顯祖傳位太子。後魏天象志云:上迫於太后,傳位太子。按馮太后若迫顯祖傳位,當奪其大政,安得猶揔萬機?今從帝紀。
泰豫元年二月,王景文飲藥而卒。南史云:帝使謂景文曰:朕不謂卿有罪,然吾不能獨死,請子先之。若使者有此語,則坐客不容不知,更終棋局。又曰:景文酌酒,謂客曰:此酒不可相勸,自仰而飲之。按焦度勸拒命,必不對坐客言之,何得死時客猶在坐也。今從宋書。
六月乙巳,蒼梧王尊皇太后。宋略本紀作癸未今從宋本紀
資治通鑑考異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