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治通鑑考異[標點本] · 資治通鑑考異卷第二

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大中大夫、提舉西京嵩宗福宮、二柱國、河內郡開國公、食邑二千六百尺、食實封壹阡戶。臣司馬光奉 敕編集。 漢紀中 哀帝建平元年正月,解光奏趙昭儀殺成帝子,皆在四月丙辰赦令前。趙後傳作丙辰。按哀帝紀,四月丙午即位,赦天下。蓋傳誤也。或者即位十日然後赦也。丁酉,傳喜為大司馬。公卿表:綏和二年十一月庚午,師丹為大司馬,四月徙。建平元年四月丁酉,傳喜為大司馬。喜傳云:明年正月,徙師丹為大司空,而拜喜為大司馬。荀紀亦在正月。按長曆,此年四月癸亥朔,無丁酉。今從喜傳、漢紀。 二年四月戊午,朱博為御史大夫。乙亥,丞相孔光免,博為丞相。公卿表:四月乙未,孔光免,朱博為丞相。又曰:四月戊午,博為御史大夫,乙亥,遷。五行志:四月乙亥朔,博為丞相。荀紀:乙亥,孔光免。按長曆,是月丁巳朔,無乙未,十九日乙亥,非朔也。表、志皆有誤。三年正月癸卯,桂宮正殿火。五行志云:桂宮鴻寧殿災。荀紀云:桂宮正殿火。今從哀紀。 四年二月癸卯,封傳商為汝昌侯。哀紀及恩澤侯表皆雲商以今年二月封,而孫寶傳云:制詔丞相大司空。按建平二年巳罷大司空官,疑傳誤。 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荀紀云:辛卯朔,誤。 十二月,王閎諫上雲。欲禪董賢。董賢傳但云遣閎出,不得復侍宴,自歸郎署以下,皆漢紀所載也。荀紀無漢書外事,不知此語荀悅何從得之。又雲,閎歸郎署二十日,長樂宮深為閎謝。又御史大夫彭宣上封事,言國安危繼嗣事。上覺寤召閎。按太皇太后居長信宮,雲長樂宮,誤也。 八月,廢孝成皇后、孝哀皇后為庶人,是日,皆自殺。漢春秋雲八月甲寅,未知胡旦所據。 十月壬寅,葬孝哀皇帝於義陵。哀紀云:九月壬寅,葬義陵。按長曆,是月辛酉朔,無壬寅,壬寅乃十月十二日。又臣瓚注曰:自崩至葬凡百五日。按帝以六月戊午崩,然則葬在十月審矣。蓋本紀月談也。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丙辰,褒賞孔光、王舜等。平紀作正月事,而王子侯表、公卿表皆雲二月丙辰,今從之。 封宣帝耳孫信等三十六人為列侯。平紀:元始元年,封孝宣曾孫信等三十六人。莽傳在五年。按王子侯表皆以元年二月丙辰封莽傳誤也。 四年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王莽傳雲四月丁未。平紀雲二月丁未,立皇后王氏。下雲夏,皇后見於高廟。外戚傳雲明年春,迎皇后於安漢公第。然則言四月者誤也。冬,置西海郡。王莽傳,置西海郡在明年秋。今從平紀。 五年閏五月丁酉,封劉秀等為列侯,恩澤侯表、劉歆等十一侯皆雲丁酉,獨平晏雲丁丑。按十二人同功俱封,是年閏五月甲午朔,無丁丑,表誤。 泠褒、假猶等徙合浦。師丹傳云:復免高昌侯宏為庶人。按功臣表,建平四年,董宏巳死。元壽二年,子武坐父為佞邪免,不得至今,丹傳誤也。封師丹為義陽侯。恩澤侯表,丹元始三年二月癸巳,更為義陽侯。胡旦因此並發傳太后陵,徙伶褒等事,俱著之三年。按外戚傳云:元始五年,莽發共王母及丁姬蒙攺,葬之馬宮傳:莽發傅太后陵,追誅前議者,宮、慚懼,乃乞骸骨。公卿表宮以今年八月壬午免。然則褒等徙合浦及丹封侯,皆在今年明矣。按長曆二月丙申朔,無癸巳,日月必有誤者。 王莽始初元年,莽傳作初始,荀紀及韋莊美嘉號錄、宋庠紀年通譜皆作始初,今從之。始建國元年正月,漢諸侯王皆降爵為公,王子侯者降爵為子,後皆奪爵。諸侯王表皆雲莽篡位,貶為公,明年廢王子侯表但云絕,或雲免,皆在今年。按明年立國將軍建奏諸劉為諸侯者,以戶多少就五等之差,亦不雲奪爵也。後漢城陽王祉傳雲,劉氏侯者皆降為子,後奪爵。不知奪在幾年。 二年,匈奴號良帶曰烏賁都尉匈奴傳雲烏桓都將軍,西域傳雲烏賁都尉,今從之。率禮侯。劉嘉燕王旦傳:廣陽王嘉封扶美侯。莽傳雲率禮侯劉嘉,未知其攺封或別一人也。今從莽傳。 四年,牂柯大尹周歆西南夷傳作周欽,莽傳作周歆,今從之。 天鳳元年,攺作貨布。食貨志,攺作貨布在天鳳元年,莽傳在地皇元年。蓋以大錢盡之年,至地皇元年乃絕不行耳,非其年始作貨布也。 淮陽王,更始元年,張卬拔劍擊地。司馬彪續漢書卬作印,袁宏後漢紀作斤,皆誤。今從范曄後漢書。安定大尹王向王莽傳作卒正王旬,袁紀作太守王向,今從范書。前。鍾武侯劉望,王莽傳作劉聖,今從范書劉玄傳。國將哀章袁紀作褒章,今從班、范書。二年,邳肜曰:邯鄲勢成,民不肯背成主,而千里送公。范書邳彤傳:邯鄲成,民不肯背成主,字皆作城。袁紀作邯鄲和城,民不肯捐棄和城,而千里送公。漢春秋作邯鄲之民不能捐父母背成主。按文意城皆當作成,邯鄲成謂邯鄲勢成也,成主謂三郎為巳成之主也。刁子都范書作力,子都同。編修劉攽曰:力當作刁,音雕。 大司馬曰:何意二郡良為吾來。袁紀作良牧為吾來,今從景丹傳。宛人朱祜范書袁紀朱祜皆作佑。按東觀記祜皆作福,避安帝諱。許慎說文祜字無解,雲上諱。然則祜名當從示旁古今之古,不當作左右之右也。拜寇恂河內太守。袁紀:鄧禹初見王於鄴,即言欲據河內。至是又云:更始武陰王李軼據洛陽,尚書謝躬據鄴,各十餘萬眾,王患焉,將取河內以迫之。謂鄧禹曰:卿言吾之有河內,猶高祖之有 中, 中非蕭何,誰能使一方晏然,高祖無西顧之憂,吳漢之能,卿舉之矣。復為言舉蕭何。禹曰:寇恂才兼文武,有御眾才,非恂莫可安河內也。按世祖既貳更始,先得河內、魏郡,因欲守之以比 中,非本心造謀,即欲指取河內也。今依范書為定。 世祖建武元年六月己未,即皇帝位,光武本紀,馮異破蘇茂,諸將上尊號,光武還至薊,皆在四月前。而馮異傳,異與李軼書云:長安壞亂,赤眉臨郊,王侯構難,大臣乖離,綱紀巳絕。又勸光武稱尊號,亦曰三王反叛,更始敗亡。按是年六月己末,光武即位,是月甲子,鄧禹破王匡等於安邑,王匡、張卬等還奔長安,乃謀以立秋貙?時共劫更始。然則三王反叛,應在光武即位之後,夏秋之交,馮異安得於四月之前巳言之也?或者史家潤色其言,致此差互耳。王匡等奔還長安。劉玄傳:王匡、張卬守河東,為鄧禹所破,奔還長安。鄧禹傳無張卬名,今從之。 張卬等說更始掠長安東歸,不從,謀劫更始。袁紀云:申屠建等勸更始讓帝位,更始不應,建等謀劫之。今從范書。 十月,鄧禹引軍至簨邑。袁紀:禹曰:璽書每至,輒曰:無與窮赤眉爭鋒。按世祖賜禹書,責其不攻長安,不容有此語。二年十一月,詔征禹還,乃曰毋與窮寇爭鋒。袁紀誤也。 十一月,隗囂擊破馮愔。鄧禹傳,愔叛在建武元年。隗囂傳在二年。蓋愔以元年冬末叛,延及二年,囂拜官在二年也。 二年正月,起高廟於洛陽。帝紀正月壬子。按正月甲子朔,不應有壬子,誤。二月,鮑永、馮衍降。鮑永傳稱永等降於河內,時攻懷未拔,帝謂永曰:我攻懷三日而兵不下, 東畏服卿,可且將故人自往城下譬之。即拜永諫議大夫。至懷,乃說更始河內太守,於是開城而降。按光武未都洛陽以前,屢幸懷,又祠高祖於懷宮,並無更始河內太守。據懷事,本紀亦無攻懷一節。按田邑書稱主亡一歲,莫知定所,則永、衍之降,必在此年。而帝紀光武此年不曾幸河內,但有幸修武事,然則永衍實降於修武,修武亦河內縣也。其稱降懷等事,當是史誤,故皆略之。九月,鄧禹斬李寶。更始柱功侯李寶,時為劉嘉相,此蓋別一人同姓名。 三年三月,朱浮遁走,城降彭寵。朱浮傳:尚書令侯霸奏浮敗亂幽州,構成寵罪,徒勞軍師,不能死節,罪當伏誅。按霸明年乃為尚書令,蓋追劾之。 四年七月丁亥,幸譙。袁紀:六月,幸譙。今從范書。 馮異破李育、程焉。公孫述傳:使李育、程烏與呂鮪徇三輔。三年,馮異擊鮪、育於陳倉,大敗之。按本紀,四年,馮異與述將程焉戰陳倉,破之。馮異傳亦在今年,蓋述傳誤以四年為三年,焉作烏耳。五年正月,使來歙送馬援歸隴右。袁紀曰:援與拒蜀侯國游先俱奉使。游先至長安,為仇家所殺。其弟為囂雲旗將軍來歙,恐其怨恨,與援俱還長安。按囂使被殺者,週遊也,不在此時。 三月,龐萌襲破蓋延東觀記、續漢書皆雲萌攻延,延與戰,破之。詔書勞延曰:龐萌一夜反畔,相去不遠,營壁不堅,殆令人齒欲相擊,而將軍有不可動之節,吾甚美之。延傳言僅而得免,與彼不同,今從延傳。楚郡太守孫萌。袁紀作楚相孫萌,今從范書。 十月,張步大將軍費邑。袁紀作濟南王費邑,今從耿弇傳。 六年春,申屠剛自隗囂所來。本傳云:七年征剛。按明年囂巳臣公孫述必不用詔書,當在此年。 七年八月,隗囂侵安定,馮異拒之。囂別將攻祭遵。帝紀:六年冬,隗囂將行巡寇扶風,馮異拒破之。馮異傳:六年夏,諸將上隴,為隗囂所敗,乃詔異軍簨邑。未及至,囂乘勝使王元行巡,將二萬人下隴,分遣巡取簨邑。異即先據簨邑破巡。又雲。?遵亦破王元於汧。隗囂傳侵三輔事亦同。按此文勢,緣諸將才敗還,隗囂即遣二將追之,故得雲乘勝,又雲馮異未及至簨邑也。然則馮異、?遵之破王元、行巡,實在六年明矣。至十年八月,紀又有隗囂寇安定,馮異、?遵擊卻之,此即隗囂傳所書秋,囂侵安定,至陰盤,馮異拒之,又令別將攻?遵,於汧兵並無利者也。據此,是囂兩歲各嘗攻馮異、祭遵矣,故遵傳亦云數挫隗囂也。而袁紀不載六年事,並在七年秋紀之,且傳雲囂乘勝,若事巳一年,安可雲乘勝,又馮異何緣稽緩爾,久不至簨邑,故知袁紀誤矣。 八年十二月,溫序伏劍而死。按:序傳及袁紀皆稱序為護羌校尉。檢西羌傳,九年方置此官,牛邯為之。又雲邯卒職省,則序無緣作護羌,今但云校尉。 十一年三月己酉,幸南陽。帝紀:己酉,幸南陽。庚午,車駕還宮。上有二月己卯。袁紀:三月己酉,幸南陽。以長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卯八日也。己酉、庚午皆在三月,蓋帝紀己酉上脫三月字,今從袁紀。 十二年,任延曰:忠臣不和,和臣不忠。延傳作忠臣不私,私臣不忠。按高峻小史作忠臣不和,和臣不忠,意思為長,又與上語相應,今從之。 十七年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帝紀乙亥晦,袁紀乙未。據長曆三月丙申朔,帝紀誤。 十九年四月,馬援擊都陽等,嶠南悉平。援傳作都羊,帝紀作都陽,今從紀。又帝紀,十八年四月,遣援擊交趾。十九年四月,斬側、貳等,因擊都陽等,降之。援傳:十七年,拜伏波將軍,討側、貳。十八年春,軍至浪泊。明年正月,斬側、貳。蓋紀之所書者,援奏破側貳及傳側貳首至雒之時也。沈懷遠南越志云:征側奔入金溪穴中,二年乃得之。援傳近是,今從之。 二十一年八月,伏波將軍馬援築堡塞,擊烏。 劉昭注補後漢書志亦謂之續漢志。其郡國志注云中郎將馬援,誤也。帝紀:冬十月,遣援出塞擊烏桓。援傳:十二月,出屯襄國。明年秋,將三千騎出高柳袁。紀在八月?肜事前,今從之。 二十二年,匈奴單于蒲奴求和親,遣李茂報命。帝紀:是歲匈奴日逐王比遣使詣漁陽請和親,使茂報命。按明年又有比遣使詣西河內附,然則茂所報者非比也。今從南匈奴傳。 二十五年,烏桓內屬。帝紀,今春既著烏桓來朝歲末。又紀,是歲烏桓朝貢內屬,蓋始獨大人來朝,後乃率種族內屬耳。 二十六年秋,賜南單于璽綬。帝紀,今年春,使假郴賜璽綬,置使匈奴中郎將。據匈奴傳,賜璽綬在秋,其置中郎將亦未知決在何時,或者今春置之,至是更為之約束制度耳。二十七年,樊宏薨。袁、紀宏皆作密,今從范書。 三十年十一月,賈復薨。本傳在三十一年,今從袁紀。 中元元年四月,攺。元續漢志云:以建武三十二年為建武中元元年。紀年通譜云:據紀、志俱出范氏,而所載不同,此必傳寫脫誤。今官書累經校定,學者失於精審,但見攺元復有建武二字,輒以意刪去,斯為謬矣。梁武帝大同、大通之號俱有中字,是亦憲章於此。今從袁紀、范書。顯宗永平二年十月,賜桓榮爵, 內侯。帝紀載詔文上言李躬而下獨封榮,似脫躬字。榮傳,袁紀詔獨言桓榮,不及李躬,今闕疑。 十四年春,周澤行司徒事,復為太常澤傳雲十二年。按十二年不闕司徒,當是虞延免後,邢穆未至間,澤行司徒事爾,故云數月。 寋朗。范書作寒。陸龜蒙離合詩云。初寒朗,詠徘徊。立。袁紀作寋。按今有寋姓。音件。與袁紀合。今從之。十六年,吳棠下獄免。袁、紀棠皆作常,今從范書。 十七年正月,謁原陵,降甘露於陵樹。帝紀云:甘露降甘陵。皇后紀云:謁原陵,甘露降於樹。然則實降原陵也。帝紀誤以原為甘。 班超立疏勒故王兄子忠為王,袁紀云:求索故王近屬,得兄榆勒,立之,更名忠。續漢書云:求得故王兄子榆勒,立之,更名忠。今從超傳。陳睦為西域都護,袁紀睦作穆,今從范書。柳中城。袁紀作折中,今從范書。 十八年,酒泉太守假彭。耿恭傳雲秦彭。今從帝紀。 肅宗建初三年春,馬防大破羌於布橋。帝紀防破羌在四月,蓋春破而京師四月始聞也。今從防傳。 四年四月癸卯,封馬廖等為侯。皇后紀稱廖等並辭讓,願就關內侯,太后聞之云云,廖等不得巳受封爵。按太后之辭,皆不欲封廖等之意,而史家文勢,反似太后欲令廖等受封,今輒移廖等辭讓於太后語下,使文勢有序,讀者易解。 七年十二月,東平獻王范書作憲,今從袁紀。 元和元年,褒寵毛義、鄭均。義傳雲建初中,今從均傳。 二年,太初曆失天益遠作四分曆。按:王莽初巳廢太初,用三統曆。今雲太初曆失,天益遠,蓋光武中興,廢莽歷,復用太初也。續漢志又云: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統曆。按三統曆,劉歆所造,雲太初元年始用,誤也。 三年四月,鄭弘上書言竇憲,袁紀雲。弘為尚書僕射。烏孫王遣子入侍。上問弘當答其使不。弘對曰。烏孫前為大單于所攻。陛下使小單于往救之。尚未賞。今如答之。小單于不當怨乎。上以弘議問侍中竇憲。對曰。禮有往來弘章句。諸生不達國體。上遂答。烏孫。小單于忿恚。攻金城郡。殺太守任昌。上謂弘曰。朕前不從君議。果如此。弘對曰。竇憲奸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兩觀之誅,陛下前何為用其議!按肅宗時無小單于寇金城事,今不取。 章和二年正月,何敞奏記宋由。敞傳,此事在肅宗崩後,雲竇氏專政,外戚奢侈,賞賜過制,敞奏記云云。袁紀在元和三年。按敞記云:明公視事,出入再期。又言臘賜,知在此時。 七月,南單于請伐北虜袁紀:章和元年十月,南單于上書求出兵破北成,南宗意諫,不聽,師未出而帝寢疾。范書南匈奴傳事並在此年七月。按單于書云:孝章皇帝聖思遠慮,則范書是也,今從之。都鄉侯暢。袁,紀作郁鄉,今從范書。冬,鄧訓破迷唐。西羌傳:永元元年,張紆坐征,以訓代為校尉。鄧訓傳:章和二年,紆誘誅羌,羌謀報怨,公卿舉訓代紆擊破之。其春,迷唐復欲歸訓,又破之。按訓傳下雲永元二年,則其春者,永元元年春也。今從訓傳。 和帝永元二年五月,副校尉閻礱。西域傳作閻盤,今從帝紀。 三年十二月,竇憲請立於除鞬為單于,宋由等以為可許,袁安獨上封事,上竟從憲策。袁安傳雲,憲請立左鹿蠡王阿佟為北單于,安以為不可,憲竟立右鹿蠡王於除鞬。據此,則阿佟與於除鞬是二人。袁紀作阿修。南匈奴傳止有右谷蠡王於除鞬,無阿佟名,今從之。袁紀又云:宋由、丁鴻、尹睦以為阿修誅君之子,又與烏丸、鮮卑為父兄之讎,不可立。南單于先帝所置,今首破北虜,新建大功,宜令並領降眾,與范書不同。又雲卒從安議,蓋誤。今從袁安傳。六年正月,骨都侯喜殺南單于安國。帝紀在去年,誤。今從南匈奴傳。七月,班超斬尉犁王泛。袁紀泛作況,今從超傳。 九年閏八月,樊調妻嫕袁、紀嫕皆作憑,今從皇后紀、梁竦傳。越騎校尉趙世。西羌傳作趙代,今從帝紀。 十四年八月,班超至洛陽,九月卒。本傳稱超十二年上疏,十四年至洛陽,而妺昭上書曰:延頸逾望,三年於今。注引東觀記曰:安息遣使獻大雀、師子,超遣子勇隨入塞。按帝紀,十三年,安息國入貢。袁紀載超書亦在十三年,今並置其書於此。袁紀又云:超到數月薨。今從本傳。 安帝永初元年三月甲申,葬清河孝王,司空、宗正護喪事,帝紀書車騎將軍護葬,今從傳。封鄧閶為列侯。袁紀前作閶,後作闓,蓋誤。 十二月,詔鄧騭、任尚屯漢陽。帝紀在六月,今從西羌傳。 三年六月,烏桓寇代郡、上谷。紀有涿郡,傳無之,今從傳。 四年,鄧騭欲棄涼州,虞詡言於張禹,以為不可。龐參、虞詡傳皆雲四年,羌轉盛,故有棄涼州之畫。又於說鄧騭,則是騭未以喪罷以前明矣。而虞詡傳中言詡辟太尉李修府為郎中,說李修,修以五年正月方自光祿勛拜太尉。按袁紀,四年春,匈奴寇常山下,載騭欲棄涼州,詡說太尉張禹。又其語言小異於范書,此近得實,今從之。 五年三月,詔隴西徙襄武。上雲金城徙襄武,此又雲隴西徙襄武,紀、傳皆然,或者二郡皆寄治於襄武。歟 元初元年二月乙卯,日南地坼。三月癸亥,日食。帝紀,二月己卯,日南地坼。三月癸酉,日食。本志及袁紀皆雲三月己卯,日南地坼。按長曆,是年二月壬辰朔,無己卯;三月壬戌朔,癸酉十二日,不應日食。二月當是乙卯,三月當是癸亥。 十月,涼州刺史皮楊。紀作皮陽,今從西羌傳。 二年八月,詔班雄屯三輔、帝紀:冬十月,遣任尚屯三輔。按西羌傳,司馬鈞、龐參抵罪後,尚乃代雄屯三輔耳。右扶風仲光。袁紀作右扶風太守種皓,今從范書。 十月,龐參、梁慬下獄。馬融上書,慬傳曰:慬為度遼將軍。明年,安定、北地、上郡皆被羌,寇不能自立。詔慬發邊兵迎三郡吏民,徙扶風界。慬即遣南單于兄子優孤塗奴將兵迎之。既還,慬以塗奴接其家屬有勞,輒授以羌侯印綬,坐專擅,征下獄,抵罪。明年,校書郎馬融上書訟慬與參。按慬為度遼將軍在永初四年,徙三郡民在五年,參下獄在今年,不得雲明年融訟之也。疑傳誤。 以虞詡為武都太守。詡傳曰:羌寇武都,太后以詡有將帥之略,遷武都太守。又曰:賊敗散,南入益州。本紀元初元年,羌寇武都、漢中。據此,似詡以元初元年為武都太守也。然按西羌傳,龐參抵罪後,任尚屯三輔時,詡猶為懷令,說尚用騎兵。袁紀亦云:懷令虞詡說尚,如范書所言。又云:上問何從發此計,尚表之,受於懷令虞詡,由是知名,遷武都太守。以此驗之,當在龐參抵罪後也。 四年四月己巳,鮮卑連休等入寇。范書鮮卑傳上作連休,下作休連,今從上文。 十二月,大牛種封離等反。西南夷傳雲,五年叛。今從帝紀。 五年八月,代郡鮮卑入寇,殺長吏。獨行傳云:元初中,鮮卑數百餘騎寇漁陽,太守張顯率吏士追出塞,遙望虜營煙火,急趣之。兵馬掾嚴授慮有伏兵苦諫止不聽。顯蹙令進,授不獲巳前戰,伏兵發,授身被十創,歿於陣。顯拔刃追散兵不能制。虜射中顯,主簿衛福、功曹徐咸遽趣之,顯遂墮馬,福以身擁蔽,虜並殺之。朝廷愍授等節,詔書褒嘆,厚加賞賜。按元初凡六年,鮮卑不曾犯漁陽,殺長吏,惟是入代郡曾殺長吏,今疑此漁陽本是代郡,史之誤也。 永寧元年春,北匈奴、車師共攻殺後部司馬。班勇傳:元初六年,曹宗遣索班屯伊吾。後數月,北單于與車師後部共攻沒班。按本紀,永寧元年,車師後王叛,殺部司馬。車師傳亦曰:永寧元年,後王軍就及母沙麻反畔,殺後部司馬及敦煌行事。蓋班以去年末屯伊吾,今春見殺,或今春奏事方到也。建光元年陳禪傳曰:北匈奴入遼東,追拜禪遼東太守。胡憚其威強,退還數百里。禪不加兵,但使吏卒往曉慰之。單于隨使還郡,禪於學行禮,為說道義,以感化之。單于懷服,遺以胡中珍貨而去。當在此年矣。又按北單于,漢朝所不能臣,未嘗入朝天子,安肯見遼東太守?此事可疑,今不取。七月壬寅,馬英薨。傳作策罷,誤。今從紀。 九月戊子,幸衛尉馮石府,留飲十許日。袁紀曰:十二月丙申,乃還宮。今從石傳。 延光元年四月,龐奮斬姚光,收馮煥。帝紀,建光元年四月甲戍,龐奮承偽璽書殺姚光。馮緄傳亦云建光元年。按帝紀,去年十二月,高驪圍玄莬,而高驪傳有姚光上言,蓋光實以延光元年被殺,紀、傳誤以延為建。又今年四月無甲戍。 三年三月,楊震上疏曰:去年十二月四日,京師地動。震傳作十一月四日。按下文其日戊辰,十一月丙申朔,戊辰乃十三月四日也。 四年三月,立北鄉侯懿。東觀記、續漢書作北鄉侯犢,今從袁紀、范書。 十月,閻崇屯平朔門。宦者傳作朔平門,今從袁紀。 順帝永建元年八月,三公劾奏虞詡,詡上書自訟,詡傳云:帝省其章,乃為免司空陶敦。按袁紀,孫程就國在九月,而敦免在十月,蓋帝由此知敦不直因事免之,不然,何三府共奏而獨免敦也。孫程等就國。袁紀:秋七月,有司奏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為司隸校尉虞詡訶叱左右,謗訕大臣,妄造不祥,於亂悖逆。王國等皆與程黨,久留京都,益其驕溢。詔免程等,徙為都梁侯。程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為宜城侯。范書孫程傳亦云:坐訟虞詡,呵叱左右就國。按虞詡傳,程言見用,上不以為怒。周舉傳云:程坐爭功就國。今從之。 二年,帝設壇見樊英。英傳雲,四年三月,乃設壇場見英。黃瓊傳李固勸書巳雲,樊英設壇席,及瓊至,上疏薦英稱光祿大夫。則是瓊至之時,英巳嘗設壇見之而為光祿大夫矣。至三年旱,瓊復上疏,若四年方設壇場見英,則都與瓊傳異,知其必不在四年也。 永和二年三月丁丑,郭虔為司空。袁,紀作乾,今從范書。 五月,黃龍等九侯與宋娥更相賂遺,發覺,並遣就國。孫程傳云:龍等誣罔曹騰、孟賁。按梁商傳,誣罔騰、賁者張逵等,非龍等也。 三年八月丙戍,令公卿舉武猛。宦者傳云:陽嘉中,詔舉武猛良,賀獨無所薦。按此詔蓋誤以永和為陽嘉也。 六年三月,武都太守趙衝擊鞏唐羌。西羌傳作武威太守,今從帝紀。皇甫規傳云:與護羌校尉趙沖。按西羌傳,沖時尚為太守,規傳誤也。夏,鞏唐羌寇北地。西羌傳作罕種羌,今從帝紀。 漢安元年八月,張嬰詣張綱降。帝紀:九月,張嬰寇郡縣。又云:是歲嬰詣綱降。按張綱傳雲寇亂十餘年,則非今年九月始寇郡縣也。袁紀置嬰降事於八月下、十月上,今從之。二年六月丙寅,立兜樓儲為南單于。袁紀:去年六月,立兜樓儲為單于。今從范書。 建康元年八月,遣馮緄督州郡討賊。帝紀作馮赦,袁紀作馮放,皆誤。今據緄傳。 九月,皇甫規對策,梁冀忿之,遂廢於家,積十餘年。規傳云:沖、質之間,規對策免歸,積十四年。檢帝紀,此後別無舉賢良事,或者此時規舉賢良,其至對策時巳在質帝世也。故云沖、質之間,自明年數,至梁冀誅,亦整十四年也。 十一月,馬勉稱皇帝。帝紀,永嘉元年三月,勉稱黃帝。今據滕撫傳。永嘉元年袁紀作元嘉,誤。十一月丁未,趙序坐畏懦不進,詐增首級,棄市,東觀記曰:取錢縑三百七十五萬。今從滕撫傳。金蛇輸司農。種皓傳云:二府畏懦,不敢按之。今從杜喬傳。 桓帝建和元年六月,光祿勛杜喬為太尉。帝紀云:大司農杜喬。喬傳:喬自司農累遷為大鴻臚、光祿勛,乃為太尉。袁紀亦然。荀淑傳云:光祿勛杜喬舉淑方正,今從之。七月,杜喬諫封梁冀等。喬傳此章在為太尉前,袁紀在為太尉後,今從袁紀。八月乙未,立皇后梁氏。皇后紀、袁紀皆雲八月而無日,帝紀雲七月乙未。以長厲考之,七月戊申朔,無乙未。乙未,八月十八日也,蓋帝紀脫八月字。 十一月,梁冀誣杜喬,請按罪,太后不許。喬傳云:策免而巳。喬前巳免官傳誤也。 元嘉元年四月己丑,上微行,私幸河南尹梁胤府舍。袁紀作梁不疑府,今從范書。 二年正月,敦煌太守馬達車師傳作司馬達,今從於闐傳。 永壽元年秋,南匈奴左薁鞬台耆且渠伯德等反。帝紀作左台且渠伯德等叛,今從張奐傳。 二年七月,李膺為度遼將軍。袁紀:延熹二年六月,鮮卑寇遼東,度遼將軍李膺擊破之。今從范書。 十二月,封梁不疑子馬梁胤子桃為侯。袁紀馬桃封在建和元。馬作焉,桃作祧,今從范書。 三年十一月,司徒尹頌薨。袁紀在六月,今從范書。 延熹元年五月,梁冀殺陳授,帝由此發怒。袁紀曰:冀以私憾專殺議郎邴尊,上益怒之。今從范書。 十二月,陳龜為度遼將軍,按匈奴傳每除度遼將軍輒書之。此陳龜及前李膺、後種皓皆不記。一時既不當有兩官,今約其事,分著前後。 詔遣南單于車兒還庭。袁紀:元康元年四月,中郎將張奐以車兒不能治國事,上言更立左鹿蠡王都紺為單于,詔不許。范書匈奴傳在延熹元年,今從之。 二年七月,黃門令具瑗。宦者傳作中常侍,今從梁冀傳。 八月,陳蕃薦徐稚等。范書徐稚傳云:延熹二年,尚書令陳蕃、僕射胡廣等上疏薦稚。袁紀:五年,尚書令陳蕃薦五處士。按二年胡廣巳為太尉,五年蕃巳為光祿勛,今置在二年,從范書。去廣名,從袁紀。楊秉按單超兄子匡,坐論作左校。叔孫無忌寇暴徐兗第五種,坐徙朔方。楊秉傳作超弟,宦者傳作弟子,今從第五種傳。范書李雲死在延熹三年春,袁紀在二年秋。按楊秉傳,三年坐救雲,免歸田裡,其年冬,復征拜河南尹,坐單匡使客任方刺衛羽系獄亡走,論作左校。第五種傳,匡遣客刺羽,超積忿以事陷種。若如范書,則雲死時單超巳卒,何得更能陷種?又雲,書所論者,立鄧後與封五侯事,皆在二年。袁紀似近之。種傳又雲,衛羽為種說叔孫無忌,無忌率其黨與三千餘人降。按帝紀,延熹三年十一月,無忌攻殺都尉侯章。又臧旻訟種書,稱種所坐盜賊公負,筋力未就,然則種必不能降無忌,此說妄也。 三年正月,左回天具獨坐,徐臥虎、唐雨墮。太子賢注范書雨墮作兩墮,云:謂隨意所為不定也。諸本兩或作雨。按雨墮者,謂其性急暴,如雨之墮,無有常處也。 四年二月,種皓為司徒。袁紀在去年。按祝恬薨後有盛允,允免,皓為司徒,相去半年,袁紀誤也。今從范書。 五年十月,度尚為荊州刺史。馮緄討武陵蠻。帝紀:三年十二月,武陵蠻寇江陵,車騎將軍馮緄討,皆降散。荊州刺史度尚討長沙蠻,平之。此事當在今年,三年重出,誤也。七年二月丙戍,黃瓊薨。范書,四年瓊免司空,至七年卒。袁紀,七年,瓊以太尉薨。范書楊秉五年代劉矩為太尉。袁紀此年瓊卒,秉乃為太尉。今從范書。十二月,誅寇榮。袁紀置此事於延熹元年。按范書榮傳云:延熹中被罪。榮書又云:遇罰以來,三赦再贖。不知榮死果在何年。按襄楷、竇武上書,皆言梁孫寇、鄧之誅,今置於此。 八年正月,楊秉劾奏宦官。楊秉傳,南巡之明年,秉劾侯覽,則是在此年矣。宦者傳,韓演奏具瑗,瑗坐奪國為鄉侯與秉傳所云削瑗國共是一時事明矣。而袁紀載在去年春,與范不同,今從范書。五月,張磐會赦,不肯出獄。按:張磐會赦得原,檢帝紀,此後未有赦,不知會何赦也。六年三月赦前此二年,永康元年六月赦後此二年。今從帝紀。九年七月,富賈張泛、陳蕃傳作張汜,謝承書作張子禁,今從岑眰傳。張儉舉奏侯覽、袁紀,儉行部至平陵,逢覽母。儉按劍怒曰:何等女子干督郵,此非賊邪?使吏卒收覽母殺之,追擒覽家屬賓客死者百餘人,皆殭屍道路。伐其園宅,井堙木刊,雞犬器物,悉無餘類。苑康傳亦云:張儉殺侯覽母,按其宗黨,或有迸匿大山界者,康窮相收掩,無得遺脫。緊大怨之,征詣廷尉,坐徙日南。按侯覽傳云:覽喪母還家。陳蕃傳雲,翟超沒入侯覽財產,坐髡鉗,皆不雲儉殺其母。若果殺之,則苑康不止徙日南也。侯覽傳又雲,建寧二年喪母,蓋以誅黨人在其年,致此誤耳。 成瑨等下獄。陳蕃、劉茂共諫請之。陳蕃傳,又有司徒劉矩。按時胡廣為同徒,非矩也。 襄楷上疏曰:前年冬,竹柏傷枯,帝紀此年十二月書洛城傍竹柏枯傷,誤也。司隸李膺促捕張成,黨錮傳云:膺為何南尹。按膺此事非作尹時也。 牢修上書誣告李膺等。袁紀作牢順,今從范書。 陳蕃上書極諫,帝策免之。袁紀,李膺下獄在九月,范書蕃免在七月。蕃傳上書極諫曰:膺等或禁錮閉隔,或死徙非所云云。按膺等赦出在明年六月,再下獄死徙在建寧二年十月,蕃、既以此年七月免,則蕃傳所云,疑非蕃書也。又袁紀無陳蕃免事。靈帝即位,以太尉陳蕃為太傅。按蕃免後有太尉周景,蓋袁紀誤也。 永康元年五月,竇武上疏曰:今台閣近臣,尚書朱宇等,武傳:武上疏曰:今台閣近臣,尚書今陳蕃,僕射胡廣,尚書朱宇等。按蕃廣時不為令仆,故去之。 六月黨人書名三府。帝紀於去年冬書李膺等二百餘人受誣為黨人,並坐下獄,書名三府。按陳蕃以訟李膺免,即膺等下獄巳在前,後遇赦方得書名三府,則帝紀所紀為兩無所用,故去之。又故書三府為王府,劉攽曰:當為三府。 十二月,迎解瀆亭侯宏,時年十二。范書云:即帝位,年十二,袁紀初立為嗣。詔書云:年十有二。建寧二年誅黨人,時雲年十四,袁紀是也。 靈帝建寧元年正月壬午,竇武為大將軍,袁紀:延喜九年四月戊寅,特進竇武為大將軍。武移病固讓,至於數十。不許。范書在今年正月壬午。武傳為大將軍亦在迎立靈帝後,今從之。 陳蕃為太傳。帝紀拜蕃太,傳在即位後,傳在前,緣有蕃責尚書等語,故知從傳是也。九月辛亥,朱瑀盜發。竇武奏范書帝紀作丁亥,袁紀作辛亥。按長曆是年九月乙巳朔,無丁亥。今從袁紀。 陳蕃聞難,將官屬諸生拔刃突入承明門。袁紀:蕃到承明門,使者不內,曰:公未被詔召,何得勒兵入宮?蕃曰:趙鞅專兵向宮,以逐君側之惡,春秋義之。有使者出開門,蕃到尚書門,正色云云。今從范書。 王甫使劍士收蕃送北寺獄。范書蕃傳曰:蕃拔劍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圍之數十重,遂執蕃送獄。今據袁紀。 二年四月壬辰,青蛇見御坐。癸巳,大風,雨雹。帝紀:建寧二年四月癸巳,大風雨雹。楊賜傳:熹平元年,青蛇見御坐。續漢志:熹平元年四月甲午,青蛇見御坐。袁紀:建寧二年四月壬辰,青蛇見。癸巳,大風。按張奐傳論陳、竇薦王、李,與袁紀相應,今從之。 九月,郭泰聞黨人死,私為之慟,曰:漢室滅矣。范書以泰此語為哭陳、竇,袁紀以為哭三君、八俊,今從之。中常侍袁赦。袁,紀作袁朗,今從范書袁隗傳。 熹平元年五月,曹節等欲別葬竇太后,陳球下議,太尉李咸上疏。袁紀云:何南尹李咸執藥上書曰:昔秦始皇幽閉母后,感茅焦之言,立駕迎母,供養如初。夫以秦後之惡,始皇之悖,尚納直臣之語,不失母子之恩,豈況皇太后不以罪歿,陛下之過,有重始皇,臣謹左手齎章,右手執藥,詣闕自聞。如遂不省,臣當飲鴆自裁,下覲先帝,具陳得失章省。上感其言,使公卿更議,廷尉陳球乃下議,與范不同。今從范書。 七月,有人書朱雀闕,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太后。舊雲常侍侯覽多殺黨人,按時覽巳死,恐誤,今去之。 十二月,袁隗為司徒。袁紀在四年,今從范書。 三年三月,嗣中山穆王暢薨,無子,國除。本傳雲,子節王稚嗣,無子國除。與帝紀異,未知孰是。又不知稚薨在何年,今且從帝紀。 六年四月,旱蝗,三公條奏長吏苛酷貪污者陽球坐嚴酷,征詣廷尉。本傳:司空張顥條奏。按顥光和元年為太尉,未嘗為司空。球光和元年陷蔡邕時巳為將作大匠,不知被征果在何年。唯熹平五年、六年大旱,故附於此。 光和元年九月,司空來艷薨。袁。紀云:艷以久病罷。今從范書。 二年三月,袁滂免,劉郃為司徒。袁紀:二月丁巳,滂免。劉郃作劉邵,今從范書。四月辛巳,陽球奏收王甫,下獄死。曹節見磔甫屍道次,抆淚曰:我曹自可相食。袁紀云:球會虞貴人葬,還入夏城門,曹節見謁於道旁,球大罵曰:賊臣曹節。節收淚於車中,而有是語。今從范書。 三年十二月己巳,立何皇后。袁紀在十一月,今從范書。 帝問侍中任芝、樂松。范書雲中常侍樂松,松本鴻都文學,必非中常侍。袁,紀雲侍中,今從之。 四年九月,劉寬免,許彧為太尉。袁紀:十月,許郁坐辟召錯繆,免,楊賜為太尉。今從范書。 閏月,楊賜免。十月,陳耽為司徒。袁紀:三年閏月,楊賜久病罷。十月,陳耽為司徒。蓋誤置閏於去年。按長曆,此年閏十月,以袁紀考之,閏九月為是,恐長曆差一月。今從范書帝紀。五年正月,陳耽上言,劉陶傳:光和五年,以謠言舉二千石,耽與議郎曹操上言。按耽巳為司徒,不應與議郎同上言。王沈魏書曰:是歲以災異傳問得失,太祖因此上書切諫,不雲與耽同上言也。今但云陳耽。六年冬,本紀云:大有年。按今夏大旱,縱使秋成,亦不得為大有年,今不取。張角置三十六方。袁,紀作坊,今從范書。 中平元年春,濟南唐周告張角反,袁,紀云:濟陰人,唐客。今從范書。車裂馬元義。袁紀曰:五月乙卯,馬元義等於哀都謀反,伏誅。今從范書。 二月,角自稱天公將軍,角弟寶稱地公將軍,寶弟梁稱人公將軍。司馬彪九州春秋云:角弟梁,梁弟寶袁。紀云:角弟良寶。今從范書。 張鈞上書,請斬十常侍。范書宦者傳上列常侍十二人名,而下雲十常侍,未詳。七月,巴郡張修反。范書靈帝紀有此張修,陳壽,魏志張魯傳有劉焉、司馬張修、劉艾,典略有漢中張修。裴松之以為張修應是張衡,非典略之失,則傳寫之誤。按魯傳云:祖父陵、父衡,皆為五斗米道,衡死,曾復行之。劉焉、司馬張修與魯同擊漢中,魯襲殺修,非其父也。今此據范書。 十二月,王允下獄,袁隗楊賜上疏請之。允傳云:太尉袁隗、司徒楊賜。按隗、賜時皆不為此官,恐誤。 三年二月,趙忠為車騎將軍,傳燮出為漢陽太守。袁紀在明年九月,今從范書。四年四月,傳燮戰歿。袁紀在明年五月,今從范書。十月,長沙賊區星。范書作觀鵠,今從陳壽吳志。 五年三月,益州刺史郄儉、范書作郗儉,今從陳壽蜀志。 南匈奴右部醯落攻殺單于羌渠。帝紀:休屠各胡攻殺并州刺史張懿,遂與南匈奴左部胡合,殺其單于。今從匈奴傳。 八月,置西園八校尉。范書袁紹傳:紹為佐軍校尉。何進傳:停於瓊為佐軍校尉。今從樂資山陽公載記。 十月甲子,帝講武,問蓋勛。勛傳云:勛時與宗正劉虞、佐軍校尉袁紹同典禁兵。勛謂虞、紹云云。按虞於匈奴未叛之前,巳為幽州牧,又宗正非典兵之官,今除之。 六年四月,劉虞為太尉。袁紀:三月己丑,光祿劉虞為司馬,領幽州牧。今從范書。戊午,皇子辯即位,年十四。帝紀云:年十七。張璠漢紀曰:帝年十四。今從之。中常侍郭勝。袁紀作郭脈,九州春秋作郎勝,今從柯進傳。 六月辛亥,董後暴崩。九州春秋曰:太后憂懼自殺。今從皇后紀。 七月,皇甫嵩從子酈袁,紀作從子邐,今從范書。何進召董卓進傳曰:召卓屯 中上林苑。按時卓巳駐河東,若屯上林,則更為西去,非所以脅太后也。今從卓傳。 袁術燒南宮青瑣門。何進傳作九龍門,今從袁紀。 十月,白波賊寇河東。帝紀:五年九月,南單于叛,與白波賊寇河東。按匈奴傳,帝崩之後,於扶羅乃與白波賊為寇。紀誤,今從傳。 十二月,尚書武威周毖、城門校尉汝南伍瓊、范書云:吏部尚書漢陽周珌、侍中汝南伍瓊。袁紀作侍中周毖,今從魏志及英雄記。孔胄為豫州刺史。九州春秋作孔胄,今從董卓傳。韓馥聽袁紹舉兵。范書魏志俱有此事范書在舉兵之後魏志在舉兵之前若在舉兵後時紹巳為盟主馥何敢禁其發兵若在舉兵前則近是也今從魏志 資治通鑑考異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