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 資政院第一次常年會第三號議場速記錄
內容提示:因為有奉旨審查廣西禁閉土膏店事件這個緊急事件,原定選舉專任股員一事推後,主要是議員多數決定設立十八人的特任股員會,經副議長指定之後互選股員長和副股員長。
宣統二年九月初二下午一點三十分鐘開議。
議事日表第一號:第一選舉專任股員。
議事日表第一號(改定):第一議設審查廣西禁閉土膏店事件特任股員。
副議長:昨日開會,恭奉諭旨並蒙監國攝政王宣示訓詞,諸位既已肅聽明白,議長委託議員四人恭擬陳謝折稿,茲已擬就,現由秘書長朗讀一遍。
秘書長先報告:今日議長赴會議政務處會議要件,以故不能到會,照章由副議長代理,現承命朗讀資政院陳謝折稿。
副議長:恐諸君有不甚明白之處,由秘書官將原折稿再行朗讀。
秘書官(范熙壬)承命再將折稿朗誦一遍。
副議長:此稿業已朗誦兩遍,諸君如無異議,請起立表決。
全體議員起立。
副議長:本議長認為全體贊成。所有本院應行報告文件由秘書長報告。
秘書長承命報告:本院《院章》及《選舉章程》均自去年九月初一日施行。去年選定各省互選議員,而欽選議員系今年四月選定,為日已久,多有更動之處,現將所有議員更動事件依次報告:
第一、辭職議員:
江瀚,為河防吃重辭職;
陳榮昌,力補授山東提學使辭職。
第二、改選議員:
喻兆蕃,因病辭職,改選黃象熙;
黃乃昌,病故,改選黃晉蒲;
馮錫仁,病故,改選黎尚雯;
解榮輅,被控在案,改選王用霖:
劉綿訓,被控在案,改選李素;
鍾振玉,病故,改選劉榮勛;
黃文潤,被控在案,改選陶峻。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所有更動之議員,須將此次坐位表更正。
秘書長:議員更動事件業已依次報告畢,茲報告政府特派員姓名。
憲政編查館法典全體股員:寶熙、劉若曾、達壽、李家駒、章宗祥兼民政部、吳廷燮財政股、楊度、陸宗輿、董康、顧蘸、陸夢熊、許同莘、許寶蘅;
軍機處兼憲政編壹館:華世奎、楊壽樞;
外務部:高而謙、曾述柴、饒寶書財政殷、施肇基、施紹常、陳篆法典股;
民政部:延鴻、徐承錦、呂鑄、曾維藩財政股、孫培法典股;
度支部財政全體股員:傅蘭泰、曾習經、陳錦濤、樓思誥、張茂炯、徐文蔚、李景銘法典股、晏安瀾;
學部:林灝深、戴展誠、彥德、恩華、王季烈、范源濂法典股、彭祖齡財政股;
海軍處:譚學衡財政股、曹汝英*典股;
陸軍部:易乃謙、文華、唐寶鍔法典股、盧靜遠、蘇錫第、李盛和財政股、羅澤煒;
法部:曾鑒、善儉、羅維垣、劉鍾琳、吉同鈞、尤桐、彭巽占財政股、王思衍、邵從恩法典股;
郵傳部:梁士詒財政股、陳毅法典股、阮忠樞、龍建章、馮元鼎、周嵩堯;
農工商部:周學熙、魏震、邵福瀛、單鎮財政股、夏循塏、鬍子明法典股;
理藩部:吉章、扎拉芬財政股、時屯法典股、存德、文斌。
秘書長:報告政府提出議案共(六)[五]件:
一、農工商部原折一件、擬訂保險規則單一件、擬訂運輸規則單一件;
二、憲政館原折一件、覆核報律單一件;
三、學部原折一件、酌擬地方學務章程一件;
四、理藩部原折一件、振興實業劃一刑律辦法單一件
五、民政部原折一件、擬訂著作權律單一件。
秘書長:此不過將案件題目稍為報告,至於內容,俟會議時再行宣讀。
秘書長報告:本日議長面囑,廣西緊閉土膏店一事奉有交旨,自應妥籌辦法。議長以此繫緊急事件,必應從速開議,囑由副議長代理聲明改定議事日表。8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
副議長:今日議事日表第一系選舉本院專任股員,現在廣西禁閉土膏店一事,該省巡撫亦奏明自請議處在案,茲已奉旨交本院知道,此事關係最要,本院宜遵《議事細則》第十七條從速開議,以故改定議事日表。
副議長:照《分股辦事細則》第十四條,須設特任股員,照章通常以六人為定額,若必須加至十二人或十八人者,應由本院公同議決。
副議長:特任股員人數多寡或六人或十二人或十八人,請議決。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本議員有兩件事體請諸君討論:第一件,決議人數;第二件,關係議員迴避之處。凡欽選議員是否亦在其中?
八一號(章議員宗元):此項於《院章》三十二條第二項甚為明晰。
五三號(劉議員道仁):副議長所提議者系選定特任股員,並非議事,到議事時再行提出。
八七號(沈議員林一):選定此項特任股員時,本省人不必迴避,現在總宜決定此項人數為妙。
七三號(汪議員榮寶):《院章》二十三條第二項之解釋,據本議員意見,所謂不得與議者謂不得議決,非謂不得發議。(拍手)
議員某:此項特任股員宜用十八人。
副議長:諸君以宜用十八人為然者請起立。
議員多數起立。
副議長:現有過半數贊成,即決定此項特任股員為十八人。
議員某:提起倡議,以表浹數不甚明確。
副議長再宣告:贊成者請起立。
秘書官計數畢,報告議長:議員起立者共一百三十二人。
議員某:今日到場議員共若干人,請議長宣布。
副議長:今日到院者共一百四十六人,續到者五人,共一百五十一人。現在議員贊成者計一百三十二人,是最多數。
議員某:此後演說須聲音高朗,現在報告聲音太低,聽者難於清楚。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廣西諮議局解散問題今天應當討論。據本議員意見,該省諮議局全體辭職即是解散,未知諸君意思若何,當作何解決?
副議長:廣西諮議局問題是議員辭職,非解散。
八七號(沈議員林一):解散與辭職二者性質不同,解散由督撫一方面使之然者,辭職是議員自行告退者。章程本分兩項,不能混而為一。
秘書長報告:現廣西所來電文分給諸君一閱。
副議長:特任股員業已由本議長指定,由秘書長報告。
秘書長承命報告特任股員姓名:
莊親王、瀛貝勒、振將軍、李經畲、陳善同、王[璩]芳、胡初泰、汪榮寶、長福、章宗元、陳寶琛、嚴復、李榘、許鼎霖、孟昭常、雷奮、夏寅官、邵羲。
副議長:特任股員既已指定,請特任股員十八位到特任股員室互選股員長、副股員長。
副議長:現在暫時中止議事,俟特任股員互選股員長及副股員長畢再續行開議。
下午二點三十分鐘議事中止。
下午三點零五分鐘,副議長及各位議員續入議場。
特任股員莊親王遞報告書於副議長。
副議長:特任股員長、副股員長互選已畢,由秘書長報告姓名。
秘書長承命報告:股員長振將軍十六票當選,副股員長陳寶琛九票當選。
副議長:股員長振將軍、副股員長陳寶琛業由秘書長報告,即將此項事件付股員會審查,擬以本月初四日為此項事件審查期限,諸君諒無異議。廣西電報由秘書官朗讀一遍。
秘書官(范熙壬)承命朗讀廣西電報。
一五一號(黎議員尚雯):既有油印,無須宣讀,恐耽誤時間。
秘書官(范熙壬):恐有錯字,故不能不宣讀。
一五一號(黎議員尚雯):如有錯字,可指明某頁某行,不必宣讀。
副議長:究竟朗讀與否,請諸君一決。
議貫多主張不必再行朗讀。
議員某:中間有一句究竟是二百一十萬還是五百一十萬?
秘書官(范熙壬):是二百一十萬。
副議長:由秘書官報告電報件數。
秘書官(范熙壬):七月二十七日廣西諮議局電一件,又八月二十九日廣西巡撫電一件。
副議長:請俟審查此項事件特任股員報告後再行討論。
副議長:下次議事日表,登官報聲明,今日已無事可議,即可散會。
副議長:議事日表既已改定,今日不選舉專任股員,改日再行選舉。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散會時總要整齊嚴肅,不可紊亂秩序。如秩序紊亂,10 資政院議場會議速記錄殊不雅觀。況外國人在議場參觀,若無次序,未免為外人所訕笑。
議員某:各議員多聽不清晰,請上議台再說一次。
一二六號(陶議員鎔)出席云:我國第一次開辦資政院,為天下觀瞻所系,議場秩序宜整齊嚴肅,況今日並有外人參觀,尤宜注意。如關乎私人事件,須俟散會時商酌,不得在議場上交頭接耳(拍手)。至於休息、散會必有一定規則,不然任意離座,殊不雅觀。再者秘書廳員宜恪守權限,承議長命令報告宣讀,不得自由發言。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今日議事日表本系選舉專任股員,究竟能選與否,亦須預為報告。
副議長:頃已言明,因廣西事件甚為緊要,應從速開議,今日無須選舉專任股員,所以改定議事日表。
百十號(於議員邦華):陶議員所說議場秩序理宜整齊等事,諸君應宜贊成,即秘書長、秘書官亦當有一定秩序為妙。
副議長:今日應議事件已畢,可以散會。(眾議員仍發議不休,聲浪錯雜。)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大凡議員在場,當聽議長命令。現在議長宣布散會已過兩次,而諸君仍然說話,是議長命令將來無效。(拍手)
副議長:在議場不宜拍手。
一一五號(許議員鼎霖):大凡發言應分明次序,不可同時嘈雜。再者拍手一事,議長業已聲明兩次不宜拍平,諸君可以不必拍手。
七三號(汪議員榮寶):拍手一事,本議員以為無須禁止,此系表示個人可否的意思,如有贊成的意思,非拍手無以表示。(拍手)東西各國於拍手一事,凡有議會都未有以為禁令的。
副議長:拍手聲與發言聲相雜,聽不明晰,究以不拍手為是。
一五三號(易議員宗夔):現在議場規則並未規定不准拍手一條,則對於拍手之說自是默認許可。畢竟議場規則是否作為有效?既然無規定此項條文而臨時禁止,斷乎不行。(拍手)
一一七號(雷議員奮):凡開會時議長宣布之後,諸君可以發言;若未宣布以前,應宜靜坐。今議長既已宣布無事可議並宣布散會兩次,而諸君殆為不聞,殊於議場規則不合。
副議長:再行宣告散會。各退。
下午四點十分鐘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