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與繁榮的國度 · 附錄
一 關於自由主義的文獻
為了使本書不致膨脹得太厲害,我不得不把話說得簡短一些。我自以為寫這本書是有根據的,因為我從一系列包羅萬象的著作和文章中對自由主義的一切基本問題進行了詳細的研究。對那些想更透徹地了解情況的人,下面匯編了一份最重要的文獻書目。
在許多比較老的作家那裡,人們已經可以看到自由主義的思想了,但直到18世紀和19世紀剛開始的時候,英格蘭和蘇格蘭的思想家們才使自由主義形成一種體系,誰要對自由主義的思想方法尋根究底,誰就必須追溯到他們那裡去。
這裡特別要提出的是以下三位:
大衛·休謨(《道德、政治和文學的政論文集》,1742年發表)
亞當·斯密(《關於國家財富的本質及其成因的調查》,1776年發表)
傑里米·本瑟姆(發表有大量著作,從其處女作《為高利貸辯護》——1787年發表,至其於1834年去世之後發表的《關於道德的道義學或科學》。除關於道義學一篇之外,其餘的所有著作均收入由鮑林1838年至1843年編的全集之中)
約翰·斯圖亞特·米爾也是一位古典自由主義的追隨者,特別在其晚期,他在妻子的影響下,充滿了懦弱的妥協精神。他慢慢地滑進社會主義,是自由主義和社會主義意識的沒有思想的大雜燴的始作俑者,這種無思想的大雜燴導致了英國自由主義的失敗,動搖了英國的國民福利。然而——或許正因如此——人們必須知道米爾最重要的一些著作:《政治經濟學原理》,1848年年初版;《論自由》,1859年;《功利主義》,1862年。不透徹地研究米爾,就無法了解最近兩代人的歷史。因為米爾是社會主義的偉大的辯護士。他以充滿熱情的縝密的思維提出了所有能夠用來為社會主義辯護的論據。在米爾之外所有其他的社會主義的著作家們——即使是馬克思、恩格斯和拉薩爾——都顯得無足輕重。
不懂國民經濟就不能理解自由主義。因為自由主義是一種應用國民經濟,是建立在科學基礎之上的國家政治和社會政治。這裡,除前已提及的著作之外,還必須特別認識一下老一代的古典國民經濟學大師。
大衛·李嘉圖(《政治經濟和納稅原理》,1817年)。在研究當代科學國民經濟學方面,最好的則有:
H.奧斯瓦特:《關於經濟基本概念的報告》(有多種版本)。
C.A.弗利京·斯圖亞特:《國民經濟基礎》(1923年)。
關於當代國民經濟的傑出的德國著作有:
卡爾·門格爾:《國民經濟學原理》(1871年第一版)。
歐根·馮·波姆—巴威克:《資本和資本利息》(1884年和1889年第一版)。
德國為自由主義的文獻提供了這兩部最重要的文獻之後,接下來的情況是不妙的,就如德國自由主義以後的情況那樣。威廉·馮·洪堡關於確定國家作用的界限的思想在1792年已經成書。同年,席勒將該書的一部分發表在《新女神》上,其餘部分則發表在《柏林月刊》上。然而,由於洪堡的出版人格興不敢出版這部分,此書被擱置起來,被人遺忘,直到書的作者去世之後才被人發現而出版。
海爾曼·海因里希·戈森的著作《人類交往規則的發展以及由此產生的人類活動的規則》,雖然找到了出版商,可是,當它在1854年出版時,卻沒有讀者。本書和它的作者從此銷聲匿跡,直至英國人亞當遜發現了一冊該書為止。
自由主義的思想貫穿於德國古典詩作之中,尤以歌德和席勒的作品為甚。
在德國,政治自由主義的歷史是短暫的,且少有成就可言,而當代德國離自由主義的精神有十萬八千里之遙,魏瑪憲法的擁護者並不比它的反對者離這種精神的距離更近一些。在德國,人們已不再懂得自由主義,但都知道如何去誹謗它。仇恨自由主義是德國人唯一的共同點之所在。近期可以稱得上是關於自由主義的德國著作只有萊奧波德·維澤的作品(《過去和未來的自由主義》,1917年;《國家社會主義》,1916年;《自由經濟》,1918年)。
對東歐各國人民來說,幾乎沒有一絲自由主義精神的氣息吹到他們那裡。
儘管在西歐和美國自由主義思想也處在衰敗之中,但人們如將它們與德國人相比,則還總是可以稱西歐和美國是自由主義的。
在較早的自由主義作家中,還應該提一下弗里德利克·巴斯蒂亞特(《作品集》,巴黎,1855年版)。巴斯蒂亞特是一位傑出的修辭學家,所以閱讀他的作品實在是一種特殊的享受。至於他的學說在今天已經過時,這在他去世後理論性的國民經濟學已有了長足進步的情況下是不足為奇的。但他對各種保護主義及類同保護主義的做法的批判則即使在今天也無人能超越。關稅保護主義者和干預主義者們說不出一句實實在在的話來反對他,他們只是一味結結巴巴地說:巴斯蒂亞特「膚淺」。
在閱讀最近的外國政治作品時,人們永遠不應忽視,今天在那些作品裡,自由主義這一名稱也常常被理解為溫和的社會主義。英國人L.T.霍布豪斯(著有《自由主義》,1911年第一版)和美國人雅各布·H.荷蘭德(著有《經濟自由主義》,1925年版)對自由主義作了簡明的描述。此外還有一些著作較好地闡述了英國自由黨人的思想方式:
哈特利·威瑟斯:《資本主義狀況》,1920年版。
歐內斯特·J.P.本:《一個資本家的自白》,1925年;以及《如果我是一個工人領袖》,1926年;《一個利己主義者的信件》,1927年。在最末提及的著作的第74頁上列有關於國民經濟基礎問題的英國文獻目錄。
弗朗西斯·W.希斯特對關稅保護政策作了批判,其著作為《維護和保護》,1926年版。
1921年1月23日,E.R.A.賽利格曼同斯各特·尼林就「資本主義給予美國工人的要比社會主義多」這一論題進行了一次公開辯論,以後據此編成的會談式著作也是非常富有教益的。
讓·伊索里特的《現代論》(1890年第一版)以及R.M.馬西弗的《共同體》(1924年)闡述了社會學的思想。
查理斯·蓋得和查理斯·里斯特的《經濟學說史》(有多種版本)則是一部思想史的著作。
阿爾貝特·沙茨:《社會私有經濟》,1907年。
保羅·巴特:《作為社會學的哲學的歷史》(有多種版本)。
瓦爾特·蘇爾茨巴赫研究了政黨理論,其著作為:《政治黨派形成的基礎》,1921年。
奧斯卡·克萊因—哈廷根則以《德國自由主義史》(1911/1912年,二卷本)試就德國自由主義的歷史作了闡述。
最後我還要提出一些我本人寫的與自由主義問題密切相關的著作:
《民族、國家和經濟:關於當代政治和歷史的論文》,1919年。
《公有制經濟:對社會主義的研究》,1922年。
《馬克思主義》(《世界經濟檔案》第21冊,1925年)
《社會自由主義》(《全國家科學雜誌》第81期,1926年)
《干預主義》(《社會學檔案》第56冊,1926年)
《物價稅理論》(《國家學辭典》第6冊,1925年)
遺憾的是,上述外文著作只有一部分譯成了德語。
二 關於「自由主義」這個術語
誰熟悉最近幾年中出版的關於自由主義的作品以及今天通用的慣用語,誰也許就會提出異議來,本書所提的自由主義與當代政治文獻中所稱的自由主義不相一致。我根本不想駁斥這一點,恰恰相反!正是我自己已經明確地指出了,今天,特別在德國,人們對自由主義的理解與思想史不得不稱為自由主義的東西(因為它構成18世紀和19世紀自由主義綱領的基本內容)是矛盾的。幾乎所有今天自稱為自由主義的人,都拒絕擁護生產資料私有制。一部分人贊成社會主義措施,一部分人贊成干預主義措施。他們相信可以用下述理由來為之辯護:他們提出,自由主義的本質不在於堅持生產資料的私有制,而存在於其他事物之中,這些其他的事物要求自由主義根據這樣的精神繼續向前發展,即它今天必須宣稱自己不再贊成私有制,而是贊成社會主義或者干預主義。
然而,這些其他事物到底是什麼,這些假自由主義者們沒有告訴我們。我們聽到一些關於人性、純意識、真自由之類的東西,這當然是些非常美麗的字眼兒,每一個人都願意認可它們。實際上他們對任何意識形態都是認可的。任何意識形態——除了一些玩世不恭的流派之外——都認為,自己是擁護人性、純意識、真自由之類。把社會意識形態區分開來的,不是使人類和世界普遍幸福的這個終極目標,而是用什麼途徑來達到他們自己的目標。自由主義的特色正是在於,它所選擇的途徑就是生產資料私有制。
此外,有人可能喜歡考慮術語問題。不是名稱決定這個問題,而是事實決定這個問題。有人也許還是一位十分固執的生產資料私有制的反對者,但他畢竟應該承認:有人願意擁護這種私有制。而要是承認這一點,那就可以理解,人們必須對這種流派取一個名稱。對那些今天自稱為自由主義的人,應該提出一個問題,他們對贊成保持生產資料私有制的流派想了個什麼名字呢?他們也許會回答,他們想稱這種流派為自由貿易主義。自由貿易主義這個名稱最早是作為諷刺人和罵人的名字被想出來的。這個名稱迄今為止一直只被用來說明經濟綱領,而沒有人把它也用來說明自由主義的一般綱領。但只要與這個事實不衝突,自由貿易主義也可以用作自由主義意識形態的名稱,對此沒有任何人加以反對。
但不管怎樣,那種主張生產資料私有制的流派應該,也可以提出有一個名稱的要求。真是這樣的話,那麼最好是沿用舊的延續下來的名稱。如果按照新習慣,允許那些保護關稅者、社會主義者和戰爭販子們也正中下懷地自稱為自由主義者的話,那就只會引起混亂。
問題更可能這樣提出來,是否應該為了更容易宣傳自由主義的思想而給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取個名字,從而使它不致受到一般偏見的刁難。這種偏見特別在德國是在對自由主義的聲討中發育起來的。這是一種好心的建議,但卻是完完全全按非自由主義方式想出來的。就像自由主義出於內在的必要性必須避免在宣傳中耍弄任何詭計,避免一切為其他意識形態所鍾愛的用以騙取人們普遍贊同的手段那樣,自由主義也必須避免放棄它的舊名字,因為它不是大眾化的。正是因為自由主義一詞在德國名聲不好,自由主義才需要保留它。不能把通向自由主義思想的途徑簡單化,對任何人都不能這樣,因為問題並不取決於人們認可自由,而取決於他們成為自由主義者,按自由主義方式思想和行事。
第二種反對本書用語的意見是,這裡沒有把自由主義和民主作為矛盾來理解。今天在德國,人們經常把自由主義理解為那種把君主立憲製作為理想政體的流派,而把民主理解為那種以議會君主制或議會共和國作為理想政體的流派。這種觀點即使從歷史上看也完全站不住腳。自由主義曾經為議會君主制而不是君主立憲制奮鬥過,但它在德意志帝國和奧地利只能實現君主立憲制,它在政體問題上的失敗正體現在這裡。而反自由主義的勝利則體現在:德意志帝國議會是如此衰弱,以致人們可以把它稱作——儘管不客氣,卻切中要害——「清談館」,以致保守黨的領袖說出了一句真話,他說,一個少尉和十二名士兵就足以把國會解散。
自由主義是一種比較博大的觀念,它表示一種囊括全部社會生活的意識形態。而民主只表示一種僅僅包括社會關係一部分領域——國家政體——的意識形態。為什麼自由主義必定要在國家中要求民主,本書在第一部分已經對此作了說明。為什麼所有反自由主義的流派,也包括社會主義在內,都必然是反民主的,要說明這一點,則是詳細研究這些流派本質的人們的任務。對社會主義,我在我的書中試圖用「公有制經濟」解釋之。
德國人在這裡很容易搞糊塗,因為他總是想到民族自由黨人和社會民主黨人。然而民族自由黨從一開始——至少在法制問題上——就不是自由主義的黨。他們是從前的自由主義黨的一翼,這一翼立足在「真正的事實」的基礎上,也就是說,這一翼把自由主義在普魯士憲政衝突中由於來自「右」面(俾斯麥)和左面(拉薩爾)的反對而遭到的失敗作為不可變更的事實接受下來了。社會民主黨人只是在它還不是執政黨的時候,也就是說在它還沒有感到自己有足夠力量用武力制服對手的時候,才是民主的。一旦他們認為自己是最強大的時候,他們——正如他們的文人也宣稱時機已經來臨一樣——馬上就擁護獨裁了。只是當右翼政黨的自由軍團把它們打得頭破血流的時候,他們又成為「暫時」的民主黨人,他們的文人用下述一段話對此作了表述:「在社會民主黨人的懷抱中,聲稱擁護民主的一派戰勝了主張專制的一派。」
人們當然只能稱一種黨是民主的,它在任何情況下——即使日後成為最強大的黨並掌握了政權——都是為了民主的建立而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