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政治論 · 第六講 論自由

霍爾巴赫 《自然政治論》
1.論愛自由 愛自由是人類一種最強烈的情慾,這是由人類力圖保存自己和力圖毫無阻礙地發揮個人才能以謀求生活幸福的心理引發出來的。大自然把這種情慾銘刻在全人類心靈里,它希望每個人珍視自己的存在;暴力、陋習、愚昧、宗教偏見可能暫時鈍化或弱化人們的愛戀自己之心,但任何力量任何時候都不可能把它完全消滅;這種情慾的火焰縱然有時變得暗弱,但終歸能夠從灰燼中重新燃燒起來。 雖說人類的一切情慾都是天生的,而人類心靈一切活動的目的都是自我保存和謀求幸福,但是人卻應當使自己的情慾接受理性的指導。愛自己、謀求幸福、爭取個人利益如不接受理性指導,那麼這些行為通常只能算是盲目衝動,其結果就會害自己也害別人。當愛自己合乎理性時,這種愛就產生美德;當這種愛只受病態的想像力支配時,當過於激動的心靈沒有能力判斷自己情慾所追求的對象和這種情慾可能產生的後果時,愛自己就會變成惡德。當自由發展到拒不服從根據公道、理性和社會利益制定的法律時,自由就會帶來危害。人們一旦越過了法律規定的界限,那他們享受自由就成了非正義行為。這樣濫用自由是不許可的,因為這越出了社會契約的範圍。的確,社會的目的原是保證全體成員生活幸福和生命安全,因此,社會擁有合法的權利使每個公民享有它所提供的權益;從此出發,它有權公正地限制公民的自由或者規定他們據以享受自由的條件。 如果每個社會成員享受自由並無限制,而且不惜以違反自然法和違反社會生物的本性為代價,那麼,他就會使自己周圍的人遭到不幸,並且很快也會使自己不幸。因此,社會生物的本性便責成每個社會成員承擔義務——他只能用不傷害同類的方法來謀求自己的幸福;它允許每個人謀求幸福,但不允許他損害別人的幸福。 當人們說大自然創造一切人都是自由的時候,他們決不願因此就說人們生下來就是彼此獨立的。人與人之間只要確立某些相互關係,他們就得服從固定的規範或準則;他們讓自己的全部生活都聽從自然和理性所制定的法律的支配;最後,社會法如果是公正的,那就無非是自然和理性法則的正確注釋,因而也適用於人們。 政府是社會的執行機構,社會授予它全權以確定公民自由的界限,它就通過法律向人們說話。這些法律如果公正,就使公民有可能享受充分的自由,其充分程度要達到自然和理性根據社會生活的需要和條件所能允許的程度。在不公正的政府統治下,法律受暴力任意要求和自私利益的制約,幾乎總是把公民的最合理的權利剝奪淨盡,立法者的私利成了自由的唯一標準。 2.愛自由是怎麼一回事? 總而言之,自由是一種前提,它使生活在社會中的人為了自身幸福能夠去做一切為其本性所允許做的事情。這個定義使我們能夠分清真正的自由和完全獨立自主的界限,完全獨立自主是實現不了的,決不是人們命中注定的事情。這個定義還告訴我們,自由和輕率的為所欲為是多麼不同,為所欲為只能給我們自己和別人帶來危害。當自由使得我們的行為違反自然和理性法則因而違背社會目的的時候,自由就只能是我們同胞所不能容忍的瘋狂行為。為了全體人民的利益,他們應該制止並且懲罰這種行為。但是另一方面,當法律妨礙我們做自然、理性、社會福利要求我們或允許我們做的事情的時候,法律就是不公正的和殘暴的,而創製法律的人就是越出了權限。公民法只能在最適合於增進該社會的福利條件下應用自然法或解釋自然法。 因此,社會成員的自由的標準應當是整個社會的福利。人們聯合在一起使自己的行為服從社會需要,他們承擔義務不享受無限制的獨立自主,因為無限制的獨立自主會破壞他們的聯合。另一方面,他們每個人雖然放棄這種有害的獨立自主,卻不放棄做無害於人而能增進本身福利和安全的事情的權利。總之,無論社會也好,或是它的各個成員也好,都永遠不能放棄自由。 3.自由不能同為所欲為或任性混為一談 《論法的精神》一書的著名著作家說過:「自由只能在於能夠去做應當想做的事,而不被迫去做不應當想做的事。」 (1) 以這條不容置辯的原則為指南,就容易懂得,地球上無論哪一個人都不能貪求完全的獨立自主。不論人們把人類起源說成是什麼,一個人甚至在完全孤獨的條件下總不得不按照他的本性囑咐他的義務行事。他不可能違背這些義務而不損害自己的福利。可是,人決不是完全孤獨生活的,他總得依靠雙親、依賴家庭,總之,即依賴他生下來就處身其中的社會。不管人類共同生活的制度和規則如何,這些制度和規則決不能讓任何一個社會成員絕對獨立或者給他以為所欲為的權利。一個人為了獨立自主,他就必須放棄自己的本性,放棄自己作為人類個體而生存。必然性法則制約著自然界一切生物,對所有生物來說,它是作為世界秩序的本質出現的。同樣,必然的自然法則制約著人們並維持社會秩序。受人民委託掌握無限權力的國王也不能不承認這種自然法則既統治著他的臣民之中的有權之人,同樣也統治著那些力量最弱的人。基於永恆的和不可避免的事物原理,違反這些法則就不能不發生危險。個人如果違反它們,遲早就會受到命運惡化或福利毀滅的懲罰。社會活動家如果踐踏這些法則,就會受到同胞的憎恨,他一想到這個就會引起恐怖並受良心責備。整個社會如果不遵守自然法,所受到的懲罰就是秩序紊亂,道德敗壞,犯罪事件眾多,以致破壞社會安寧。人民不遵守這些法則自己就要遭受無窮的災難,並且互相迫使對方遭災受難。專制君主和暴君忽視這些必須尊重的高級法則或者否定這些法則,放縱情慾,就要受到嚴酷的懲罰,就被迫經常陷入恐懼、疑惑和焦急之中,最後以自己的政權傾覆告終。 獨斷專行的暴君們!你們竟瘋狂到妄想迫使大自然服從你們的不公正的意志!可是大自然比你們強,比你們的軍隊強;它遲早要懲罰你們反對它的罪行。 因此,我們要謹防把幻想的、做不到的、為事物秩序所完全不相容的獨立自主,或者把有害的獨斷專行同真正的自由混為一談。真正的自由應當是任何一個有理性的社會生物的命根子,是人的本性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只有暴力和不公才會去剝奪人的這種權利。 4.人民喪失自由的原因 雖說人人都對自由懷著愛戀之心,雖說證實人民有自由權利的法令是確鑿無疑的,可是住在整個大地之上的儘是災難深重的人民,驕傲的統治者把他們最珍視的幸福剝奪掉了。如果歷史不能使我們深信:一切時代政府的建立大多憑藉暴力,然後依靠實力和狡猾手段,那麼要解開這個謎肯定是不可能的。習慣、懶惰、恐懼和無知,鬆弛了人的心弦,可以說,它們做到了歪曲人的自然屬性,使人自己看輕自己。國王的意志總是積極的、堅決的、獨斷獨行的,而社會則常常是意見分歧的,甚至達到了麻木狀態,也就缺乏必要的力量去維護或恢復自己的權利,所以國王總能不斷地使社會的抵抗成為無益和無效的舉動。掌權人物的利益差不多總是和人民的利益不同,前者的利益常常使統治者變成人民自由的最兇狠的敵人。專制君主慣於把自己的臣民看作一群可以任意處置的奴隸,認為臣民的行動甚至思想都應該經常服從他的最高意志。 權力無限制的統治者受慣了阿諛奉承,聽不慣理智的聲音,認為自己高於任何法律,認為大自然仿佛對待自己優於他人,希望依靠特權能夠恣意妄為,而他們的臣民則應受壓迫之苦。當迷信把專制制度奉為神靈並阻止人民努力改善自己在塵世的命運的時候,臣民所受奴役之苦和統治者的驕橫就達到了極端的程度。 5.獨斷專行的危險性 妨害人民自由的最大障礙就是這些。(愛幸福的感情是不可磨滅地銘記在人類心靈深處的。)力圖建立暴政的人是太狡猾了,他們為了公然侵犯人民的幸福,竟然裝模作樣,故意把自然而合理的自由同無政府主義和獨斷專行,也就是同濫用自由混淆起來。社會成員只在理性法則允許的範圍內才能夠自由。只服從公正的法則——這就意味著享受公民所希望享受的那樣的最充分的自由。如果最高權力應該確立本身權勢的公正的界限,那麼,為了社會的利益也應該為自由確定界限。不然的話,每個人在感到本身力量充足以後就會開始對別人實施最殘酷的暴政。在實施民主政治的時候,人民往往絲毫沒有自由的概念,他們的權力較之最殘酷的暴君的權力顯得更加嚴峻。如果說濫用權力就導致專制制度,那麼,盲目的熱情迸發就會導致秩序混亂和無政府狀態;在秩序混亂時每個公民都要聽任自己的同胞隨意擺布,而無政府狀態則會使社會比在專制制度統治下更加不幸,到頭來仍會導致專制制度。如果說專制制度的罪行是使很多人陷於不幸,那麼,民主政治則使全體社會成員遭受苦難。如果說那些治人的人能夠濫用的只有權力,那麼當人民不再受理性或自己的真正利益支配的時候,他們能夠濫用的就只有自由。上面我們已經談到,被獨斷專行和無政府主義弄得軟弱無力的人民正是在暴政的懷抱里從景象悲慘的騷亂中尋求安慰。沒有理性的自由是致命的武器。只有有德之人才會理解真正的自由權利的意義。大多數共和國的歷史常常使我們看到可怕的無政府主義景象,人民就是由於無政府狀態而倒在自己的血泊中的。 6.防止獨斷專行的辦法 只有明智的和以理性為依據的法律才能夠保衛社會,防止專制制度的蓄意侵犯,防止獨斷專行的不幸後果。因此我們不應當誤解:真正的自由並不是某一種政體獨有的東西。在民主政治的條件下,人民表面上享有主宰一切的權利,實際上卻常常只是腐化的蠱惑家的奴隸,這些蠱惑家花言巧語恭維人民,點燃人民的激情,使人民自己變成了暴君。有時候,個人利益和個人情慾也會使一些對待本身自由最熱心的共和主義者變成妨害別人自由的最不公正的壓迫者。 沒有經驗、缺乏理智的兒童濫用大人給他的自由只能危害自己。教育發展他的能力,教導他區別他應當發展的欲望和他應當抑制的欲望。健全合理的政策負有教育人民的使命,它應該指導人民,培養人民的理智和熱情,使他們公正無私、講人道,把他們培養成為社會人。錯誤的政策或者忽視教育公民,或者堅決反對教育。那些統治人民的人十分經常地給人民做出辦事不公、施行暴力、玩弄詭計這些壞榜樣,從而把人們頭腦里的一切道德觀念搞得混亂不堪。國王的政策常常是各種罪過的大雜燴。腐敗的風氣從腐化的國王傳遞給他們的臣民。神職人員是撒謊者、是宗教狂熱分子,他們遠遠不能做教育人民的工作,而只能使人民孤僻和不安分。被諸如此類領導者引入迷途的人很少能正確認識自由,他們在決心爭取自由或保衛自由的時候,行動像野獸。 常常由於驚人地濫用豪言壯語,自由就成了最露骨的暴政的遮羞布。難道波蘭小貴族或德意志公爵不是一方面使奴隸和臣民失去有威望王權的支持,一方面又把強使他們在殘酷壓迫下受苦受難的權力也叫作自由嗎?在封建統治下,擁有武力的、驕橫跋扈的、不受國王控制的領主可以當著沒有實權的、懦弱無能的國王的面不受懲罰地使用暴力,他們也把這種使用暴力行為叫作自由。在某些貴族共和國里,自由只是高級官吏和貴族攫取統治人民之權的藉口,他們統治人民就像真正的專制君主那樣。某些現代共和國的情況也證明:在高級官吏統治下,人民常常同在赤裸裸的暴君統治下一樣受壓迫。最後,那些統治國家的人往往把壓迫本國臣民的可能性叫作自由。每個人一般都以為,似乎自由就是有可能不假思索地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可是要得到想做什麼就做什麼的權利,就必須只想做對我們自己有益而對別人無害的事。由此得出的結論是:為了制止情慾過多地把我們引入濫用自由的罪惡而危險的境地,我們每個人都應當誠實、正派、合群,並且具有合理的和洞察入微的正義感和人道感。 7.自由應當以理性和美德為基礎 為什麼世界上好人這樣少?這是因為具有堅實道德基礎的人不很多。為什麼人民中間壞人這麼多?這是因為那些領導人民的人給他們作出了壞榜樣。統治者在喪失了正義感、理性和展望未來的能力時,就鼓勵人民任性胡為、破壞秩序,仿佛統治者不讓人民體驗和享受真正自由的缺陷要以此作為補償似的。這些人或那些人所享受的虛假的自由之所以引起這麼多的風潮,那隻因為健康的風俗、教育、道德還沒有成為自由的可靠支柱。這就是說,這一切中間只要有一項就能教導人們把自己的情慾限制在一定範圍之內。道德是任何合理政體的真實基礎。 凡是實行法治的地方,人民是自由的;凡是在有人統治法律的地方,人民便是奴隸;凡是在國王多行不義而不受懲罰的地方,人民就要受暴政統治。只要國王辦事公正,甚至在權力無限的政權統治下,人民還是自由的;凡是在不得不服從統治者某種任性要求的地方,人民就不幸了。羅馬人在泰塔斯時代比在元老院時代自由些,到多米齊安時代他們又重新受奴役。 自由只有在一種能促使全體社會成員堅持公道和遵守法律的力量支持之下才能保持長久,因為法律既為臣民也為管理臣民的人規定了自由的明確界限。在這種情況下,法律關係到國家基礎,也關係到國家本身結構,不許違反,同時也不讓它遭受破壞者破壞的危險;誰企圖動搖自由的界限,誰就會使自己遭受巨大的危險——甚至會使死心塌地和無所顧忌的沽名釣譽之徒也為之膽寒。 8.正確理解自由 幸福的社會歸公正的國王管轄,或者歸因受管理機構本身的約束不能不秉公辦事的國王管轄,公正的國王是決不會因貪慾而蓄意侵犯自然賦予人民的權利和利益的。在幸福的社會裡,只給國王留下一樁光榮的、值得讚美的義務,這就是保證人民享受自然可能吝予的那些福利。把自由給予那些對公共利益確實了解並且能團結奮鬥的人,這樣,自然和社會就為他們做到可能做的一切。顯然公正的立法不表現統治者的古怪性格和自私自利的要求,就會同樣約束著全國一切階層;司法將會保持各階層之間的平衡,會不考慮出身、財富和統治者的好惡所造成的差異,保護弱者免受強者的侵犯。承認公民的財產神聖不可侵犯,貪得無厭的有勢力的社會成員如果肆行侵犯不會不遭到懲罰。公民的財產永遠屬於合法的主人,並且可以由後代繼承。法律保護每個臣民的人身自由,支配人身自由的權利只屬於國家和臣民本人。對於最高權力來說,公民的人身是神聖不可侵犯的。窮人受社會的保護,他們從社會得到支持以抵抗有勢力的人,以抵抗有產的和偏私的保護人的權勢。法律、固定的司法制度和完善的審判程序,甚至會使犯罪的人在因犯罪受處罰時也會想起自己濫用了自由,也辜負了自由。 9.自由保證國王得到好處 如果國王比較公正,如果國王確實關心本國的幸福,如果理性有權向他們呼籲,那麼,他們就不用向人民的自由宣戰,而把讓人民可能享受如此珍貴的福利看作自己的幸福。他們將為法律使他們不可能危害那些理應加以保護的人民而感到高興,並引為莫大幸福;他們將認為做理性的命令的執行者、做為全體人民幸福而制定的明智法律的傳達者是自己的光榮;到那時候,全體人民都會毫無意見地服從法律。到了統治者需要滿足的任性要求都不存在的時候,無限制的權力就沒有任何必要了;限制國王權力的法律本身就是臣民服從的保證。當臣民服從理智的、為善的政權時,他們的服從是最可靠的。 因此,我們將不認為:自由會削弱國王的真正威望,會降低人民對他的敬意。國王只在他統治心靈高尚的人民時才是偉大的;國王只在他的命令由力圖增進祖國福利的公民來執行時,才是有威望的。統治者如此,貴族或從公民中間選拔出來的高級官吏就沒有必要靠統治者的恩寵來鞏固自己的高貴地位了;他們也不再是喜怒無常的專制君主的工具了。他們不擁有令人討厭的特權去折磨不幸的弱者(在專制制度下這是常有現象),同時自己也就不做猜疑、誹謗、妒忌和陰謀的犧牲品。他們的社會地位不是依靠出身或財富,而是依靠自己辦事公正、行為高尚和建立功勳,因為在理性和自由得勢的國度里,只有這些品行才會贏得人們的尊敬。名位、國王的恩寵、奢華只能引起那些對偉大一詞沒有正確概念、好虛榮而輕信的奴才的仰慕。實際上專制制度消滅一切官階,把一切社會階層都貶到奴隸地位,在它們之間只保留表面的區別。專制制度分化全國一切階層使它們一個接一個陷入奴隸地位。在專制制度下,名人也只是一些曇花一現的可憐蟲,他們縱然顯赫一時,終成過眼煙雲。 10.自由裨益於全體公民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看出,國家的全體成員都同樣希望自由普臨全國。自由保護最弱的公民,同時也保證貴族的威嚴,鞏固國君的王位,聯合全民的意志和力量,使國家強盛,因為強盛是保衛國家防止外敵侵犯所必需的。 可是,不應當設想自由能夠建立平等,大自然不讓人們平等,平等是幻想、是辦不到的。自由民族的每個公民都可以享有他憑自己的能力、勞動、技術得來的權益,有時還有憑純粹機遇得來的權益;但決不許他利用這一切去迫使那些缺乏他這些條件的人服從自己。公正無私的、確定不移的法律一視同仁地制約全體公民,全體公民根據法律建立完全切合實際的平等,這是人民有權要求達到的唯一的平等。人民只有在法律得到真正地、準確地執行的地方才會是自由的。一旦有人把解釋法律之權據為己有,法律很快就會被迫在當世大人物的意旨面前低頭,會被利用來壓迫弱者。法律就會成為恣意妄為的工具,就會使作為人民共同財富的自由和安全歸於消失。任何時候創製法律都不是為某些階層、為某些個人或為某些治國者服務的。在司法審判只憑財產、社會地位和情面才進行的地方,國家實際上也決無自由。審判應當靠權利來保證,而不應當靠某些人的意旨來保證。凡是某些公民享有不公正的特權或特別優越條件的地方,自由就存在不了。任何特權都是不公正的,因為它使其餘的人陷於困苦境地,它要靠犧牲大多數社會成員才能實現。自由人的真正特權存在於由全體公民來保證的他們的權利之中。 11.論安全 在自由受公民珍視的一切優點中,最有價值的是自由能保證公民人身安全而不受侵犯,保證公民合理權利不受破壞,保證公民的私有財產不可動搖。人們生活在社會上,服從政府領導,自然力求做到不僅要保證自己的生存,而且要維護自己憑勞動、知識和個人才能或先人才能得來的一切財富。滿足人們生活需要所必需的物資,也是為使他們生活愉快服務的。 私人財產始終是人與人之間紛爭的原因。在任何時代和任何社會裡,財產總是引起國王及其臣民之間不斷的鬥爭。權力生來是人民財產權的基礎,掌握權力的人為了侵占人民的財產和掠奪人民的勞動果實,總是力圖擴大自己的權力並扼殺人民的自由。國王由於受居心不公的和阿諛奉承的大臣的唆使,由於貪得無厭的近侍和寵臣的糾纏,更由於自己利慾薰心,終於墮落成為什麼力量也制止不住的掠奪者。因此,每個公民為支持國家而作出的貢獻,通常並沒有使用在主要目標上面,而是被國王拿去獎勵惡德,去滿足王宮的虛榮和奢侈生活。國王儘管富有天下也常常弄得國庫空虛,以致不得不採取千百種敲詐勒索手段,榨取人民財物,人民只好忍痛呈獻,若是他們看到這些財物被可恥地浪費掉的時候,就特別痛心疾首! 12.論自願的賦稅 自由人民的最重要的特點之一是他們有權承擔他們認為對國家很必要的義務。在這種情況下,公正的法律責成每個公民盡力支持社會這個統一的整體。任意徵稅證明政府攫取了不公正的權力:豁免自己的走卒的賦稅而使其餘公民經濟破產。在這種政府統治下,有錢有勢的人免稅,而無權無勢窮而無告的人負擔全部賦稅的現象就常常發生。 在人民享受真正自由的國度里,賦稅分配是不能恣意妄為的。應當讓人民知道,他們繳納的賦稅用在哪些地方。掌權者應當向人民作報告,因為他們只是公帑的管理者,而不是所有者。如果在這方面發生濫用現象,那就意味著法律規定不夠完備,未能預防這些現象。法律應該規定一些限制,使貪財貪利的人甚至使用狡詐手段也不能違反這些限制。社會負起責任利用社會成員繳納的、自己有權處置的這一部分財富去保護他們留下的全部財富。只有在這種條件下,人民才會同意把自己的一部分勞動果實交給國家。有人可能會問:國家應該徵收給自己保存的一份財富怎樣才算公平合理呢?這一份財富應該根據國家的實際需要和人民的生活狀況來決定,而不能根據統治者的設想或宮廷的貪心來決定。 13.自由促進工業發展 判斷一個民族是否繁榮不能根據它的領土是否遼闊,兵力是否眾多,勝利是否輝煌,城市是否繁華,王宮是否富麗堂皇,國王的紀念碑是否壯觀。判斷一個民族是否繁榮應該根據它的經濟發展程度,特別是農業的發展程度。只是在自由的國家裡,才會有安全的信心,行動的自由,勞動的堅毅和英勇精神,從而促進國家的經濟繁榮。公民不為自己的財物擔心,就能熱心工作,就能精心耕耘他那不會遭到不公平手段剝奪的土地。如果公民家庭人口增加,需要隨之增加,他就會精耕細作使土地多產糧食。生男育女不會使他憂愁,只會使他快樂。家庭人手多了,經過安排從事適度的工作,他的兒女們就都會像他一樣過著幸福的日子,公民樂意繳納賦稅,知道這是保衛祖國所必需的。他們不必擔心自己的勞動果實會被用來滿足統治者的貪求欲望或奢侈生活。他們愛自己的國家,因為生活在這裡是幸福的;他們尊重自己的領導人,因為他們看到領導人是多麼關懷自己。他們依戀領導人就是以對自己的依戀為基礎的。這種依戀不是無端的衝動,也不是對大人物威嚴的無謂的驚奇,這是專制君主手下臣民因受習慣或傳說的影響時而興起的一種總是夾雜著自卑心理的情感。 自由人以理所當然的愛己之心為基礎依戀祖國,這種依戀之情比較牢固,道理也比較明確;他們意識到自己有祖國,因為祖國就在他們享受幸福的那個地方。祖國會遭到非正義的敵人侵犯嗎?好大喜功的征服者會危害它嗎?是誰打算奪去它享受的權益呢?公民心裡一想到這些就馬上會情緒激動起來,他們就會竭盡全力去救援祖國。因為他們知道,祖國的敵人就是他們的敵人,保衛祖國就是保衛自己。任何變動都違背他們的利益,因為變動只能給他們帶來不利。 當城市居民盡全力辦工業和做手藝時,他們發財致富的願望就對社會有益。公民的欲望是利是害,隨這些欲望所造成的結果為轉移;方向對頭,就能為社會造福,例如,想發財致富,想在商業上稱心如意,這種欲望保證公民豐衣足食,其有益的結果國家是感覺得到的。公民力圖保證自己的福利,因而作出某些創舉,使自己擺脫暴政的桎梏、繁重的賦稅、專制的壓迫;這種解放使他們就有可能實現自己的一切計劃。如果公民犧牲了自己所得部分收益,那麼理性就會悄悄地告訴他們;他們作出這種犧牲乃是為了本身的利益,他們應該報答社會對他們的關懷和幫助,沒有社會的關懷和幫助,他們就既不能得到可以得到的東西,也不能享受這些東西。 14.論宗教自由 要使一個人自由,光是使他的人身和他的財產不受侵犯還不夠,同時還必須使他的頭腦擺脫暴政的桎梏,使他能夠自由尊奉他認為是真實的、有益的、為自己的幸福所必需的信念。人們通常總是信仰宗教的,但他們有各種不同的信仰。所有的民族都崇拜一神或多神,按照各自的方式尊敬他們。既然習慣、教育和輿論經常教導一個人從某個視角去觀察一切,去相信一種他似乎要依靠的看不見的力量,並把這種無形力量奉為自己命運的主宰者,那麼對他來說,這些觀念就已同他本身融為一體,成為他的必需;企圖強使他放棄這些觀念是辦不到的;他那倔強的頭腦會拚命抵抗強制手段的;他遇到的阻力越大,就越是重視自己的信仰;他將以特別頑強的精神堅持自己的信仰,認為自己的信仰符合被他尊為自然界最高存在物的旨意。 大家向樣無知地崇拜神靈,但是對神靈本質的信念卻不是也不可能是一樣的,無論在認識神靈性質方面,還是在怎樣為神靈服務或者怎樣獲得神靈垂青方面都不可能一致。宗教概念是以教義、習慣和神的啟示為依據的,而教義、習慣、啟示總是互不相同,人們對它們的看法也是各種各樣,何況人人都相信自己,總認為自己的認識最正確——自己的認識對自己的幸福最有利。 因此,使用強制手段對付宗教——人們認為對自己最可貴的事物,阻止他們履行宗教儀式,在他們看來這就意味著使他們遭災受難。他們的自尊心和宗教狂熱就會因此熾烈起來。他們就會不顧一切挺身保衛自己的信仰,用信仰上的頑強精神去建立功勳。他們每個人都認為,放棄自己所堅持的信仰將發生極大的危險,會造成社會分裂,使這一部分社會成員藉口宗教熱情迫害抱同樣熱情的另一部分社會成員。這種情況還會產生惡毒的仇恨心。各個時代的經驗證明,這種仇恨心是那些能夠分裂民族和造成混亂的力量中最可怕的力量。在最高當局愚蠢到竟力圖建立違反人性的意見一致時,宗教糾紛在這種情況下造成的後果就會特別嚴重。在當局按照自己對待神靈的態度,力圖使臣民尊敬神靈勝過尊敬人間法律、勝過尊敬國王權力、勝過尊重自己生命的時候,這種強求意見一致的後果就特別可怕。 15.暴政不可容忍 如果說,剝奪公民所享有的福利意味著走上了暴政的道路,那麼剝奪人對神的信仰(人常常把這種信仰看得比一切財物甚至比生命都可貴)就是更加令人痛恨的暴虐和殘酷的行為。健康的政策允許公民所習慣的一切宗教信仰存在,對待它們一視同仁,決不允許某一宗教壓制其他宗教,或破壞它們的安寧。政府一旦偏向某一宗教,就無權充當它們之間的仲裁人。 看起來事情似乎值得驚異,正是一個實行專制政體的國家給我們提供一個寬容宗教的極其顯著的範例。中華帝國由主張以道德代替宗教的賢人治理 (2) ,它允許人民(世世代代渴望一切奇蹟的兒女們)做他們所選定的教義的自由信徒。只在不久以前中國政府才把基督教作為例外。基督教所固有的容忍精神,它的神職人員希望享有的對世俗政權的獨立性,最後還有損及人口增長的獨身生活:三者都是使中國皇帝深信必須把基督教驅逐出境的原因。 力圖迫使人們放棄他們認為神靈最喜歡的宗教儀式,而去履行他們設想為神靈最痛恨的另一種宗教儀式:這是對人們自由的非正義的暴力行為,是對人們權利的蓄意侵犯。當最高政權堅決命令人們做他們不想做的事情的時候,最高政權就蛻變成了狂妄的暴政。最高政權受社會委託來領導社會活動,它如未喪失理智,就永遠不能據有指導或控制臣民內心思想活動這種荒謬的權利。人的心靈是不可侵犯的聖地,只有靈感或欲望才可觸及;這裡只有親自的判斷才有權力或權利決定隨便什麼事物。人只有對他認為適合自己幸福的信仰才感到愛好。人所崇拜的是這樣的神,即他認為它的形象和對它的供奉方式都是最適合於自己的。國王如果沒有喪失理智,就永遠不應該謀求擾亂人們良心的野蠻權力。國王如果有理性和正義感,就不要支持宗教狂熱病者和貪得無厭分子,因為這些人竟認為那些不服從他們的胡思亂想或高傲決定的人不配生活在社會上或者不配享受國王所提供的好處。 不應當誇大思想自由所能引起的危險。那些掌握權力的人應該懂得,為了把一些沒有任何意義的宗教信仰、宗教儀式、不可思議的聖禮強加給全體公民以致使某一部分人陷入絕望境地並激起風潮,對於國家來說,這種危險比任何危險都更加現實。宗教體系只在暴政當局力圖用不公道的手段壓制它們時才會引起社會騷亂。立法者應當關心的只是人們的行為。如果人們以美德為心並且帶來了利益,那麼他們就應該自由自在地自己認為應當怎樣想就怎樣想。對於人來說,生下來就完全沒有思維能力,比有思維能力而不得不把自己的見解去適應別人的任性要求要好得多。賢明的統治甚至管理迷信本身,它對迷信的狂妄行為採取容忍態度,因為這種行為對人們是必要的,但如果其後果對人們有害,它就予以取締。任何統治的任務是促使一切宗教派別都來造福社會。思想自由,書面和口頭表達自己思想的自由,是任何值得尊敬的政府的可靠支柱。這種自由只對那些熱衷於消滅公道和理性的人有危險。 16.論出版自由 以上所講的可以作為確定一個文明政府對待公民一切言論所應遵循的行動方針的基礎。暴政在一切時代都是自由的敵人,它總是殘酷地迫害那些以自己的著作或演說就一些最重要的問題啟迪本國同胞的人。暴政的擁護者質問我們說:「微不足道的人有什麼權利干涉政治事務呢 ?」海上旅客在舵手打盹時根據同一種權利有時也能給舵手出個救命的主意,如果他自己沒有睡著的話。難道國王及其大臣只是些行屍走肉,建議對他們沒有好處嗎?按照大多數人的信念,人們的永恆之福要依靠宗教,而人們的今世之福則取決於國務管理,如果禁止人們研究宗教問題,禁止人們關心國務管理,那還有什麼使人們感興趣的事情呢?不讓人的理性去研究這些嚴肅問題,難道不意味著使成年人退回到童稚狀態嗎?這個道理能使我們懂得為什麼在某些民族的作家的作品中能夠發現一些幼稚、草率和荒謬的東西,原因就在於這些作家沒有養成研究重要而有益的課題的習慣。生命力長久而且真正有益的著作只能在允許人做人和做公民的國家裡出現。 17.論出版物過分自由 另一個極端是打著自由的幌子實行放任自流。主張放任自流的人斷言,不論怎樣濫用出版權利,對它加以限制就是不公道。理性告訴我們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有一條中庸之道。當演說或出版物不能保證社會獲得一點有益的東西,反而給公正的領導人或正直的公民心中帶來驚恐和焦急不安的時候,這些演說或出版物就理應受到嚴厲的譴責。但是當作家斥責的是壞人、是從社會貧困中撈取私利而且不以為恥反而心安理得的壞人的時候,如果有人指摘這樣的作家,那麼,這個人是怎樣一個卑鄙的奴才呢?每一個正直公民的職責是為祖國揭露它所庇護的公開的或暗藏的敵人。可是,也許有人會問:難道揭露者不可能被黨派鬥爭精神、被情慾或私利弄得頭昏目眩嗎?當然可能!可是那樣一來,他就成了令人厭惡的誹謗者,或者成了卑鄙的、理應受到同胞唾棄的殺人犯。 但是,難道因為有人犯縱火罪,當局就應該禁止全國公民點火嗎?為了使大路上不出現強盜,當局就有權破壞這些大路,使大路無法通行嗎? 每一個公民都應該儘自己的能力為祖國服務。每一個善於思考的人都應該把自己沉思之果獻給祖國。一個作家受著愛國主義道德和情感的鼓舞在自己的作品中毫無惡意、更無敵意地說出他認為會給祖國造福的辦法,能說這位作家的著作有害嗎?一個公民向社會、向管理社會的人揭發完全以誹謗、偏見和不公道手段為依據的營私舞弊行為,整個民族都因為這種行為而陷於不安之中,能說這個公民的揭發之舉是應該受到懲罰的越權行為嗎?國王們一些不謹慎的行為常常誘使自己離開服從自然和理性法則的正路,如果有一部作品盡力勸說他們回到這條正路上來,難道這部作品還應該受指責嗎?明君賢相對於諷刺作品和謗書是沒有什麼可怕的。如果有某一冒失的下流作家對像泰塔斯或馬克·奧理略這樣的統治者表示不滿,難道這兩位皇帝會感到自己的帝位不穩嗎?只有卑鄙齷齪的人才害怕真理。大家都清楚的誣告是無法損傷好人名譽的,因為社會人士根據切身經驗都能夠深信被誣告者的品德。民族的敵人是應該蒙恥受辱的。對於破壞法律的人,每個人都應該用最可靠、最有效的辦法同他鬥爭,制裁他,使他感到自己的行為是可恥的。有權勢的人驕奢淫逸、辦事不公,這就使公民有權對他們實行審判職能;他們侵犯公共利益,就應受社會制裁。當法律被迫保持沉默的時候,每個公民就有權按照自己的意見說明祖國需要,為自己所受的凌辱報仇。作品只有在它真的危害社會的情況下才可以認為是有惡意的,至於它的勢不兩立的敵人不喜歡它,那不能作為認定它是有惡意的作品的根據。 但是,有人可能要問:出版自由的界限在哪裡呢?要是作品宣揚的儘是個人仇恨、復仇渴望和製造混亂的意圖,難道對這樣的作者不應該給予懲罰嗎?任何寫不光彩作品的人都不用長期等待懲罰。公眾的憤怒很快就會為美德和功勳所蒙受的恥辱復仇。作家的筆如果只受個人情慾和暴躁氣質支配,那麼等待他的命運就常常是公眾鄙視、良心責備和名譽破產。 毫無疑問,享受無限自由的機會能夠給某些人造成不便,但是社會是一個整體,個人利益應當服從社會利益,社會由此得到的好處卻總是價值無法估量的。如果諷刺作品所反對的是那些秉公管理社會的人,如果誹謗會給他們臉上抹黑,那麼可恥的並不是他們,而是那些想害他們的人。至於談到人類的壓迫者,那就讓他們試試,如果他們能夠的話,去窒息理性的呼聲吧!讓他們去限制出版自由吧!讓他們去嚇唬人道主義的喉舌吧!讓他們去摧殘自由吧!他們一切無謂的努力只能再一次證明,他們可恥,他們招來憎恨完全是咎由自取。 沒有什麼事情比剝奪公民就有關自身福利的重要問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自由發表意見的權利更不公道的了。憑什麼理由可以剝奪公民討論最值得他們重視的問題的機會呢?真理始終只能從公開討論中贏得勝利。只有謊言和罪行才希望隱藏在神秘的陰暗角落裡。真理始終能給人們帶來好處,可也常常觸犯暴君;但是真理的威力大於暴君,它遲早總會戰勝暴君的陰謀詭計,到那時人民就能種豆得豆,種瓜得瓜。當粗魯無知的人反對真理時,真理會從他們強加給它的戰鬥中獲得勝利。只有不公正的行為和謊言才怕檢驗,才怕揭露。因此,希望熱心保衛本身自由的民族提高警惕,不要隨便找藉口去懲罰那些幫助自己認識自己的真正利益的人,使他們失去剛毅精神;希望這樣的民族提高警惕,如果處在不愛真理的權力掌握中,不要使法律變為非理性的復仇工具。 有思維能力的公民們,盡力追求真理吧!請想想你們祖國的福利!你們應該用自己的知識為祖國服務,應該當著它的面揭穿它的敵人的陰謀,克服損害它的一切偏見;向它指明正在暗中蛀蝕它的各種災難,並指出根絕這些災難的方法,使它能在有利條件下採用這些方法。社會意志有權決定並糾正它的領導人和立法者的活動,後者的使命正是要照著社會意志指示的道路去行動。人民只有運用知識才能改善自己的命運。如果壓迫勢力使他們失去知識可能提供的幫助,他們就很容易陷入迷惑狀態並表現出軟弱無力,在這種情況下就不可避免地會變成暴政、宗教狂熱病和造謠誣陷的犧牲品。常受宗教偏見欺騙迷惑的人,本身會帶著蔑視態度拒絕知識的幫助。他們會把暴君的敵人看成自己的敵人。可是真理的種子畢竟會發芽,到那時人民就會為自己拋棄最忠誠的兒女而感到後悔。暴政本身是盲目的,它力圖使那些聽命於自己的人同樣盲目;它疑心重又不公正,容不得知識淵博的臣民。禁止議論政府的活動,禁止教育人民,就是管理制度有缺陷的無可爭辯的證據。把最有知識的公民當作國家的敵人看待,這種政策難道不是非常奇怪的政策嗎? 18.出版物中顯示的勇敢精神 什麼樣的作品才能叫做勇敢的著作呢?這就是那些能使同胞們認識他們原先不知道的真理的作品,能向同胞們闡明著作家認為有益的原理的著作,哪怕這些著作不合那些決定社會成員命運的人的成見和私慾。勇敢的著作家把自己的思想告訴自己的同胞,使他們能夠對自己的思想作出判斷:對的就接受,不對的就拋棄。通常,一種信仰總是因為人們無知,因為存在時間長久,或者因為權威人士鼓吹才神聖化的,如果有人公然攻擊這種信仰,那麼這種無禮舉動就會引起人們的憤怒;但是大多數人當他們初次接觸新真理時每每只有很膚淺的認識;前輩播下的教育種子常常只有後代才能收到晚熟的果實;他們評定合理結論的價值,如果條件具備,就把它們應用到實踐中去。那些摧殘自由的人除開用自己的行為證明他們害怕真理以外,不能證明別的。 在無限權力專制統治下,公民看到某些活動家顯然無能或者顯然肆行暴政因而口頭表示應有的憂懼或焦急不安就被看成是僭越舉動或叛逆行為。任何政府的目的都在於使它所治理的國家繁榮昌盛,可是由於某種可怕的劫運,差不多沒有一個國家裡的人民能夠有權檢查當權者是怎樣管理他們的。當受社會委託掌握管理全權的人拒絕聽取真理之聲的時候,難道他們這樣不就是實際上承認,他們現在幹得不好也不願意將來好好幹嗎? 也許管理國家的科學是唯一的這樣一個知識領域,那裡既沒有必要總結人類的思維成果,又沒有必要總結全體人民的經驗吧?也許那些手中有權的人雖然心虛,仍舊十分驕傲,以致認為自己的天然稟賦、自己的遠見卓識和自己的能力都是永遠不會犯錯誤的,並且能夠從最困難的環境中找到出路吧?也許他們希望以他們的立法非常完善達到無須作任何改進的地步來安慰自己吧?但是只要約略考察一下就足以消除這些錯誤認識。管理人的藝術還處在孩提時代。政府是這樣一台機器,它需要經常改進,它必須不斷地調試校正以期運轉正常。傳說昔日一群鵝曾經解救過卡皮托利丘 (3) 。公民之中最微不足道的人有時也能獻出非常有益的計策,使國家獲得拯救。著作交給社會評判,很快就會得到按貢獻得出的評價,所以社會輿論常常也成為評定那些管理社會的人的可靠標準。應當以著作回答著作,而不要以刑訊和監獄回答著作;刑訊和監獄能毀滅人,而不能推翻人的論據。懲辦勇敢作家的政府就像任性的兒童,不聽警告,使自己遭受危險。 公道的政府力圖領導有理智的、能認識自己幸福的人,它知道它的臣民越是有教養就越能道德高尚。恣意妄為的政府就只想領導一些無理智的動物。 19.人人都有自由權利 既然全體人民都力圖變成幸福的人,並且有權關心本身的幸福,那就人人都有自由權,雖然事實上常常還是奴隸。只有精神錯亂才會使人拋棄自由權利;只有愚昧無知才會使人不承認這種權利;只有殘暴不公的人才會剝奪別人這種權利;最後,也只有十分昏聵糊塗和不可救藥的愚蠢才會使人對大自然賦予地球上一切居民的幸福漠不關心。 可是,大家知道,有些人囿於習慣,認為受奴役大概是自然而然的。他們因為長期消極無為,因為精神上和肉體上長期麻木不仁,所以對自由之樂漠然置之。教育養成的偏見、缺乏獨立思考的習慣、懶惰、輕率和恐懼心——就是這些因素壓抑著全體人民掙脫奴隸枷鎖、爭取較佳命運的願望。幾千年以來,東方各國人民由於宗教迷信、愚昧無知和長期處於屈辱地位,所以一代復一代地做他們國王可以任意擺布的奴隸,以致連「自由」這個名詞也不知道。這些不幸的人對幸福毫無印象,他們怎麼能夠希求幸福呢?如果他們心裡產生這種願望,那好像就是逆天行為,仿佛上天要求他們在這個世界上做不幸的人。 在受比較溫和的專制主義麻痹而處於奴隸地位的民族中,在被奢侈生活弄得精神委靡不振的民族中,有些人認為自己是自由的,因為他們有時候也能夠打架鬧事,也能夠滿足一時的本能要求或者可以講幾句怪話。政府對這些事情並不重視,因為它認為自己力量強大,不怕這些不滿意的表示。人們於是受了迷惑,認為政府允許自己議論枷鎖,就說明自己身上沒有枷鎖。壓迫必然在每個正義人士胸中激起憤怒之火,可是要在他們懦弱的心靈中找出這種怒火卻是不會有結果的;人們關心後代、展望未來都會精神振奮,可是要在他們身上找到這種振奮情緒卻是枉費氣力;高尚的熱情會使能夠思考自由樂趣的人受到鼓舞,可是要在他們心靈中找出這種熱情那也是徒勞的;對於心胸不廣、心靈脆弱的人來說,這些要求是過高了。 徵收繁重的賦稅會使大多數同胞不幸,會使鄉村人煙稀少、田園荒蕪,能不能找到人向這些冷淡無情的上層人物說明這種情況呢?他們把國家的財富不是用於滿足國家的需要、鞏固它的防務、獎勵有功於國的人,而是不光采地用來供腐化的宮廷靡費,用來滿足那些一味製造禍害的無恥寵臣的貪慾、用來作為卑鄙行徑和犯罪行為的報酬,能不能讓那些上層人物注意到這種情況呢?如果財產得不到法律保障,社會上有權有勢的人隨時都可以剝奪人們的財產,那麼,產權總是靠不住的,所以,擁有財產的人就不相信自己的財產能傳給子孫,能不能讓那些上層人物想到子孫的不幸呢?商業得不到當局的鼓勵和保護,反而受到當局的勒索和刁難,有誰能夠使那些上層人物了解商業的困難和不便呢?戰爭頻仍,其目的並不是為了保衛國家,而是為了滿足嗜血成性的國王及其大臣的虛榮心或某些達官貴人的貪慾和傲氣而使無數受害者遭到屠殺,有誰能夠向那些上層人物指出戰爭頻仍的可怕後果呢? 眼光這樣遠大是那些習慣於專門注意細枝末節的人所不能理解的;對於那些無論斷能力的或者經常醉心於無聊遊戲的黃口小兒來說,這樣深思熟慮是過於認真了。他們滿足於有可能享受自己弄得到手的福利,也滿足於一次允許他嘟囔地談自己的病痛,而不認為有必要去尋找消除病痛之方。這些奴才以那種處處遭到現實生活揭露的虛偽的平等引為自豪,認為自己所受的各種實際災難都因為見到了自由的幻影而得到了報償。這樣再要譏笑他們所受的災難,就真夠不合理的了。矢志於真正自由的人其熾熱心情在這些沒有熱情的人士看來似乎是可笑的。一切服從專制君主的人像君主的應聲蟲一樣,把自由看作為所欲為,把自由看作叛亂。他們誇大為自由而鬥爭所帶來的災難。 他們說:「請看看被讚美得了不得的自由占優勢的國家吧!那裡黨派糾紛把國家弄得四分五裂,革命把它搞得民窮財盡。難道用鮮血換來的自由不是遲早總會把國家變成某一個狡猾的貪權的國王的虜獲物嗎?」 麻木不仁或洋洋得意的奴隸們!既然你們願意如此,那你們就痛痛快快地戴起你們的枷鎖吧!你們寧肯要隱藏著不幸的無憂無慮,而不要振奮人心的運動,那就請你們厚著臉皮去吻那把你們綁在牢獄中的繩索吧!願你們膽小怕事到這個地步以致待在牢獄裡也感覺良好,因為在那裡生活過得平靜安穩。如果你們的遲鈍的有缺陷的心靈從奴隸地位中找到了什麼可愛的東西,那麼,在一些熟知其悲慘後果的正直而明智的人士心裡,奴隸地位卻只會引起恐懼和厭惡。 20.論自由國家裡的政治派別鬥爭 應當承認,自由常常是革命的結果,而很少是理性的結果;為了壓制某些激情,就需要另外一些激情。正是非常嚴重的災難才迫使人們從革命中尋找克服災難的方法。無知和懶惰促使人們同自己的命運妥協;人們忍受自己的苦痛命運,直到再也不能忍受的時候為止。但是到最後絕望的奴隸終歸會從不幸之中變得頑強不屈,奮起打破枷鎖。他們受權力壓迫痛苦到了極點,就會使用一切手段去掙脫權力壓迫。可見,正是專制制度本身迫使奴隸從革命中找到了殘酷而危險的、但又必要的自救辦法。在社會政治生活中,革命起著與自然界電閃雷鳴和暴風驟雨相同的作用;它能澄清空氣,恢復和平與安靜。專制制度好比熾熱太陽的強烈光輝,積蓄起烏雲,有朝一日就必然爆發成為震撼大地的暴風雨。 如果政治派別鬥爭破壞了自由占優勢的社會的和平,那隻因為那裡自由的基礎還不夠鞏固。可能有人會問:自由國家的公民是不是比其他國家的公民幸福些呢?他們的願望是不是實現得好呢?他們覺得自己幸福嗎? 在享受巨大幸福中總是摻雜著不安的成分。對於那些沒有什麼東西可失的人來說,什麼都不用操心。何況人的本性從來就沒有完全滿足的時候。心滿意足就使他陷入無所作為的狀態,隨之便會變成軟弱無能和麻木不仁。愛自由始終是一種決不放手的、不知休止的激情,它經常同許多有權有勢的或狡猾詭詐的人物自私行為進行不調和的鬥爭。專制君主的臣民有時也能享受安寧之福,不過這種安寧很像關在牢獄中的犯人被迫而無所事事那樣。甚至連他們的快樂也是一種不幸者的快樂,借酒澆愁,以暫時忘卻或者躲開悲傷;至於他們的休息那就像病人的休息,因為身體虛弱,才不得不休息的。 只有在國家能保證人民得到越來越多的自由的條件下,政黨的活動才對國家有好處。政治機體像人的機體一樣需要運動和鍛煉以提高體力和保持生命活動力。我們身體健康取決於不使身體過度疲勞而又能增進體力的適當鍛煉。政治機體也應當運動不息;必須使國內各個階層互相爭鬥,爭鬥只在均勢破壞時才有危險。專制國家的安定像屍體的靜止,屍體微有動彈只因為蛆蟲的蠕動或野獸的吞噬。有一位大人物 (4) 講過,奴隸地位總是從昏昏欲睡狀態開始的。社會內部有無數敵人常常企圖消滅自由,為了保衛自由,公民應當提高警惕,積極行動。自由是不受國家首腦喜歡的,因為首腦總是盡力想做專制統治者;它也得不到大臣們的歡心,因為大臣們想用首腦的名義壓迫人民。自由會觸犯沽名釣譽的達官貴人,因為達官貴人要靠不公道的特權出人頭地。看來,自由對包稅吏也有危險,因為包稅吏力圖不受懲罰地掠奪人民財物,而且也想貪污國王的東西。自由還引起神職人員的猜疑,因為神職人員只需要輕信的和馴服的奴才。任何具有貪婪、浮躁、愛虛榮、不道德等特點,以及因為過於富有以致弄得感覺遲鈍的人都是自由的敵人。 21.論全民幸福 當大多數公民一切必需品都有了保障的時候,這個民族就可以認為是幸福的了。人民的幸福表現在以法律維持社會秩序和均勢,表現在公民人身安全和他們的私有財產有保障,表現在全體公民不用過度勞動就能滿足自己的需要。但是,只有在自由條件下,這一切才能實現。 我們試設想一下,怎樣識別自由的國家同人民聽命於無限專制統治者的國家之間的區別。首先,我們眼前出現經過精耕細作、膏腴肥美的土地給人愉快的景象。我們看到農民沒有被過度勞動搞得精疲力竭那種樣子,農民家庭人丁興旺,家庭成員身體健康,證明他們的生活需要已得到滿足。我們看到城市商業和手工業受到鼓勵,城市的事亞因而能夠獲得廣泛的發展;我們也看到城市生活豐富多彩,光景悅目,令人心坎里翻起快樂的浪濤。我們還看到財富分配很適當,它給最樸素的住宅增添光彩,證明居民生活富裕。 至於遭受專制制度蹂躪的國家,則完全是另一種景象。我們看到那裡土地耕種得粗放;農民疲憊不堪,生活狀況令人傷心慘目;未老先衰使他們不得不提前準備好墳墓。在這些國家裡,做母親的被貧困逼得身體極端虛弱,缺乏食物哺養兒女,所以孩子們從小就營養不良,羸弱消瘦。農民住宅破敗不堪,幾乎夏不能防暑,冬不能避寒;而掌握權力的壓迫者和靠農民貧困發財的富人則居住著豪華的宮殿和富麗的邸宅,使農民一看就覺得受了侮辱,痛苦加深。工廠專門製造奢侈品,只為少數特權者服務,這些人在饑寒交迫的人民中間擺闊氣顯威風,真是無恥已極。 22.哪裡沒有自由,哪裡就沒有祖國 在自由被無限權力恣意消滅了的國家裡,大多數人既無休息,又無安全,更無幸福。只有在自由占統治地位的地方,社會才能強盛,也只有在那裡,人們才有祖國。 奴隸處於屈辱地位,腦子已喪失思考的能力。他們詰問道:「究竟有什麼理由叫我們愛祖國呢?我們處境如此,愛我們生於斯的土地豈不荒唐嗎?」愛祖國——這就是合乎情理的愛自己。這種愛教導我們高度尊重和愛護保護我們的政府,高度尊重和愛護保衛我們的人身和財產不受侵犯的法律,高度尊重和愛護保衛我們的社會,是社會勞動構成我們幸福的基礎。但是,只有自由能夠保證公民獲得這些權益,沒有自由就得不到這些權益,所以沒有自由就沒有祖國。愛祖國歸根到底無非就是愛自己。 不人道的統治者使大地上居民失去大自然賦予的一切財富,奴隸對於灑滿自己悲慘眼淚而屬於這種統治者的可咒的土地能夠有柔情蜜意的愛嗎?感情冷漠、道德敗壞的國王只想著自己的私事,只注意滿足自己的情慾,完全忘卻或者不想知道委託他掌權只是為了使臣民過幸福生活,有什麼紐帶能把這種國王同奴隸聯繫在一起呢?在這樣的國家裡,愛統治者除了是無意識的衝動,是毫無道理的習慣,是真正的瘋狂,或者可以說是膽怯的偽善以外,還能是別的什麼東西呢?說愛暴君——這隻意味著不知羞恥的說謊。 在自由社會裡,幸運的家長與家人共享和睦和豐裕之福。他從兒女少年時代起就教導他們愛政府,說在政府保護下他們的生活將更幸福。他向家人說明他們家的田產決不會變成不義盜賊的贓物。他教育兒女們勇敢、自豪和心胸豁達,從而使他們對本身權利產生自信心和安全感。在專制政體下,一切情況恰好相反。做父母的人心情時常惴惴不安,看到兒女誕生就憂懼萬狀,責備自己不該生育他們,擔心日後不公道的人會剝奪他們的勞動果實,害怕他們熱愛勞動會遭到課徵新稅的懲罰。專制制度向生而處於奴隸地位的人灌輸自暴自棄、膽小怕事、畏縮不前、逆來順受或盲目的自我欣賞思想,而自尊心則只能使他們更加不幸。期待這些自己瞧不起自己的人顯示才能,那是枉費心思的,因為受統治者鄙視的不幸的奴隸終歸會以自己鄙視自己告結束。 總而言之,哪裡沒有自由,哪裡就不會有祖國。對於專制君主治下的臣民來說,國界就好比國王用以囚禁膽小畜群的欄圈,國王可以從中任意挑選犧牲品,以滿足自己的貪慾。國界只能保衛統治者以及那些同統治者一起分割奴隸血肉的人的福利。這些可憐的或者粗心大意的奴隸既沒有膽量,又沒有開闊胸襟,更沒有鬥爭精神。他們即使一時怒氣衝天,但一想起自己身上的枷鎖是多麼牢固,怒氣就立刻會煙消雲散。 要使社會繁榮昌盛,就必須有一些精神高尚的勇士來保衛它。這些人的力量和志向都同公共利益思想聯結在一起,他們的幸福也和社會目的的實現息息相關。可是對於那些瞻望未來就不寒而慄的人來說,難道也存在這種關係嗎?這些人對任何統治形式都不關心,在進行任何變革時都沒有什麼顧慮,因為幸福本來就同他們無緣。孟德斯鳩說過:在自由的民族中會出現解放者,在被奴役的民族中就只能出現壓迫者 (5) 。 專制君主僅僅是為了自身利益而南征北戰。他所造成的損害並不會引起他治下那些不幸的臣民關心。他擴張實力只會使他有可能把自己的暴政變得更加殘酷。他獲得最輝煌的勝利也只會加重人民的捐稅負擔,加深人民的貧困程度。暴君可能占據新的土地,可是他原來擁有的土地會因此變得更加貧瘠,更加人煙稀少。十足瘋狂而輕率的人能為民族的光榮而自我陶醉,可是這種虛幻的光榮,或者更確切些說,這種空泛的民族光榮是不是能夠補償人民在這些災難中所受的損失呢? 戰爭對於參加戰爭的人始終都是災難。為暴君勝利而興高采烈或洋洋得意,就意味著慶祝自己的國家受實際損失,就意味著為戴上不期而遇的新枷鎖而歡欣鼓舞。對於浸透著同胞血淚的勝利桂冠,人民應當痛哭流涕。統治者多半是本民族最兇惡的敵人,當看到他們倒霉的時候,人民難道不應該拍手稱快嗎? 23.無論怎樣強大的勢力,沒有自由就不可能穩固 如果人民的自由、財產和安全得不到保障,國家就不可能長期保持真正的強盛。真的,國家的力量同鄰國相比究竟表現在哪裡呢?國家怎樣才能獲得人民的尊重呢?它怎樣去防禦周圍的敵人呢?國家的強弱取決於人民的數量,人口的多寡取決於生活條件,換言之,取決於人民生活得好還是不好;而人民的英勇程度則取決於他們的精神狀態。所有這一切都只在政府關心臣民福利、保證臣民享受必要的自由權利時才能做得到。毫無疑問,人口眾多構成國家的主要力量,他們為國家發展農業、工業、商業和航運業提供勞動力,最後,還為國家防禦外敵侵略提供兵員。試問,對於為數眾多的大群笨拙的囚徒或者大批不用腦子的奴隸,那你能期望他們貢獻什麼才智呢?自由的人是不怕繁衍後嗣的思想的,因為繁衍後嗣同時也增進他們自身的福利。不自由的人害怕生兒育女,因為生兒育女只能為壓迫自己的暴君提供新的犧牲品。人口是國家力量的泉源,應該適應賢明政府保證提供的福利而增長。人民只有在領導他們的人善於引導他們致力於公共福利時才能享受幸福。專制君主在喪失理智的時候專門謀求個人幸福,他不知道自己的不公道行為限制了一切社會成員的活動,從而也使自己時常失去達到自己所提目的的可能性。 大多數治人者的所作所為難道不令人驚奇!在貧窮的國家裡國王也富不了,人民在被綁住手腳的條件下,或者對前途、對在和平環境中安享自己的勞動果實失去信心,誰也不會積極勞動的,難道治人者沒有看到這種情況嗎?如果承認神聖的自由權利的政府必須獲得支持的話,那麼它就有把握得到人民的支持,因為它既然是公正的並且能真誠地對待自身的責任,它就能取得人民的信任,而信任乃是它的威信的基礎。當富裕的公民深信他們的領導人沒有享受任何特權,也不曾依靠特權而放棄自身的職責時,他們就會放心把自己多餘的財富交給他們。社會代表人物的良心以社會道德為保證,不會引起富裕公民的任何懷疑。即使富裕公民遭遇某種危險,那這也只能是一種由命運波折引起的、誰也避免不了的危險。 總而言之,我們看到,沒有自由就不可能有眾多的居民,就不可能有繁榮的農業、商業,也不可能產生權威和信任。其實,正是這一切決定著國力的盛衰。對待自由的不平等就引起人民力量的不平等。歷代經驗告訴我們:最殘暴的專制君主的可怕威力曾經千百次在享受最大自由的人民威力面前退卻。薛西斯的龐大部隊曾被人數較少的雅典人打得丟盔卸甲 (6) 。西班牙傾其全部兵力,再加上新大陸的財力支援,在英勇的巴達維亞人面前竟然束手無策 (7) 。 世界各國國王們!請你們最後放棄不合理政策中的一些破壞性原則吧!請恢復人民的自由吧!沒有自由,國家的一切都會停滯不前。自由是你們臣民一切幸福的基礎,因而也是你們本身幸福的基礎。為了統治公民,請你們先當公民。你們不是希望統治更多的人民嗎?那就請你們使家長有可能變成幸福的人,他們就會增加你們國家的人口數量,增加全國各地的居民。你們不是希望你們的國家富裕嗎?那就請你們做到使富足的農民愛惜自己祖先的職業。你們不是希望勇敢的軍人促成你們的正義措施嗎?那就請你們做到使全體人民關心保衛祖國,做到使人民有非常強烈的愛國心,以致人人都準備為祖國流血犧牲。你們不是希望在你們的領土內商業、手工業、工業都繁榮昌盛嗎?那就請你們別讓包稅商和貪官污吏壓迫工商業者和剝奪他們的活動能力。你們不是希望自己的人民講求道德、態度端莊、舉止和平嗎?那就讓理性有可能教導他們,使他們認識自己的真正利益總是和你們的利益聯結在一起。別讓昏聵糊塗的暴君和目光短淺的專制君主享有統治不講道德的蠢人的特權,這種特權是極其有害的。要時常想到,只有和領導人緊密團結在一起的人民才能擁有真實的力量。 24.沒有自由就沒有道德 既然道德在於關心社會利益——這是無可懷疑的,那麼沒有自由就不可能有真正的道德。奴隸只能對暴君有益。 唯有在自由的人民中間才能遇見愛護公共福利、願意為全民謀利益、為追求始終以道德為基礎的真正榮譽而熱情奮發的人。對於精神的確高尚的人來說,真正的快樂是引起同胞的感謝,獲得同胞的尊敬、熱愛和誠心讚美,而這種快樂也只有熱心公共福利的人才能得到。正是這些感情激勵希臘人和羅馬人熱愛祖國,而在受無限制權力任意支配的奴隸看來,祖國好像某種神奇的虛構物或發狂中的夢囈。在過去,正是這種經過教育和示範培養出來的,受人民的敬意支持著的,為榮譽感所激發出來的高貴的強烈熱情在這些國家陶冶出那麼多不可戰勝的英雄,那麼多行善的公民和那麼多為自由而獻身和殉難的人。 奴隸無論對於聲名也好,對於榮譽也好,都沒有絲毫概念。他們只聽靠荒謬的偏見(偏見的形成常常對國家有害,對統治者有利)養成的、卑鄙的虛榮心的驅使。同時,往往正是這種虛榮心也使那麼多可尊敬的人毫不躊躇地為榮譽、為美德(沒有美德就不存在真正的榮譽)、為祖國幸福、為自身自由作出犧牲。真正的榮譽只能來自同胞的普遍尊敬,真正的光榮除以值得別人尊敬為基礎的自尊心以外沒有別的。憑良心說,為同胞鍛造枷鎖、對暴君卑躬屈膝的卑鄙小人,難道有贏得社會尊敬或自我尊重的合法權利嗎?這樣,我們就能作出結論說:在許多國家裡,榮譽和光榮成了沒有涵義的詞,雖然還以各種藉口應用著。 有一些人仿佛是為當奴隸而生的。有一些民族自古以來就習慣於受壓迫,像囚徒習慣於黑暗一樣,突然出現在光天化日之下反而會覺得不愉快。自由是意義重大的幸福,不能把捍衛自由的責任交給不知自由價值的嬰兒。自由在他們手裡,由於遭到濫用而他們又無力加以制止,不可避免地會產生致命的後果,或者由於不夠關心自由的捍衛,而很快就隨便地喪失掉。卡帕多基亞人拒絕了羅馬人推薦的自由,請求用極權的君主政體像管理他們的祖先一樣管理他們 (8) 。熱衷於奢侈生活的富人把時間浪費在輕浮娛樂上面,他們不是為自由而生的。為了善於評價自由,就必須具有高尚的心靈;為了爭得自由,就必須具有勇敢精神;為了保衛自由,就必須善於為自由而犧牲一切。富人、宮廷官員、達官貴人無時無地不偏愛奴隸制度。奢侈生活慣壞了一些人,這些人由於日益增長的惡習和異想天開的需要就不得不仰賴統治者,因為統治者能滿足或豐富他們的名利要求。富人很快採取致命的冷漠態度,沉溺於花天酒地,不再考慮前途。虛榮心重的人永遠不知滿足,經常想得到更多的東西,始終仰人鼻息。在處於附屬地位的人身上,難道能看得到胸懷大志、熱愛自由、感情深沉和道德高尚等品質嗎?這些品質只能妨礙他們飛黃騰達,只會使他們失去幸運女神的恩寵。對於輕舉妄動的、貪婪成性的宮廷官員來說,道德變成了痛苦的禮品,接受這個禮品,就得犧牲他所追求的一切。在他們看來,道德變成空談,變成辭藻華麗的豪言壯語,變成可笑又可恨的東西。道德決不是為了讚揚專制君主和暴君的功績而創造的。 發財的欲望麻醉著人民,使人民陷入奴隸地位。最自由的人是需求最少的人。過多的需要使人的精神受拘束以致喪失一切精神能力。為了做到真正的自由,只應依靠法律。自由只是為心胸豁達、積極有為的人而創造出來的。耽於逸樂之徒不識自由的價值;做買賣的人認為自由不如金錢;道德敗壞的人為了獲得過放蕩生活所需的一切,不惜出賣自由。 25.談社會輿論 在自由國家裡,人民的情緒很受重視。只有在這種國家裡,人民心裡才有「這才是輿論!」和「這樣高尚的意願真值得同胞們一致贊同!」等概念。在這裡,人因為意識到自己有用就感到快慰;在這裡,人極力爭取得到社會尊重,因為這符合他的利益。在這些情況下,社會成了領導人注意和關心的對象。財富或社會地位出眾的公民就仿效領導人的榜樣,努力爭取人民的好感。請看,羅馬人那些古蹟吧!他們的半圓形劇場、雜技場、公共浴場、道路、水槽,甚至他們的廢墟,至今仍使我們心馳神往,驚異莫名。 可是,在服從絕對權力的國家裡,國王、達官貴人和財主富豪一向輕視社會上一部分人,認為這些人不值一顧而只應加以壓迫,因而對這些人的福利採取漠不關心的態度。有一些什麼樣的動因能夠促使國王、達官貴人和財主富豪去關心社會上這一部分人呢?如果在這種國家裡營造什麼公共建築的話,目的只是嘲弄那些被迫為剝削者過豪奢生活出資的赤貧人民。如果那裡修建了什麼宏偉工程的話,那這一定是為了慶祝高傲的國王的勝利、用人民的錢財和勞力建造起來的氣勢傲岸的紀念性建築。代價高昂而又最無益的紀念性建築通常都要耗費人民的心血和財富,成為對陷入奴隸地位的民族天真讚揚的對象,這個民族已經嚴重喪失理智,以致把這種建築看作自己的光榮,其實這種建築會使它回憶起自己的祖先因國王驕傲和好虛榮是怎樣遭遇不幸和毀滅的。 26.結束語 儘管人人都追求自由,儘管誰也不能完全漠視自由的樂趣,可是,如我們所看到的,大地上大多數人都呻吟在專制制度的枷鎖之中;犧牲全社會的利益以滿足極少數人貪慾的事幾乎遍地皆是。大地之上只有很少數國家的公民能夠說:「我自己能夠當家做主,我能夠按照自己的意願安排自己的田地;任何勢力都不能奪走我辛勤勞動得到的果實;任何勢力都不能剝奪大自然賜給我的恩惠,這是它提供給自己的兒女們共同享用的。」 甚至在公民享有最大自由的國家裡也還是為了滿足貪財政府的需要而設置了無數限制,不讓人們有機會為自身幸福而最合理地和最自然地勞動。還有千百種壓迫,由於成見和輿論的影響,由於習以為常,所以幾乎是難以覺察的。法律、習慣、傳統、人民偏見經常同公共福利相矛盾,同時也使自認為自由的人遭受千百種壓迫。他們怨恨這些壓迫,但找不到擺脫壓迫的方法。人們如果向理性求教,而不從古老的習慣中找出路,他們是能夠靠理性幫助找到擺脫壓迫的方法的;可是他們常常專門從有害的習慣中、從過時的法律中、從不好理解的規章中尋找出路。這些東西幾乎在一切國家裡,甚至仍然給最有知識的非常珍視本身自由的人也帶來痛苦。 可是,我們並不因此作出結論說:真正的自由還沒有體驗到,它仿佛只是幻想。自由是希望之果,由於積累了經驗,認識了人民的需要和人民的政治利益,它將越來越完善。政治要以道德和道義為指南,沒有道德做基礎,人們就既不能真正自由,也不可能真正幸福。如果政治和人民福利一樣不完善,那麼人們就應該努力使之完善。他們的福利要提高到他們的認識所提高到的程度。他們的理性要完善,他們的自由也要鞏固。 幸福的自由啊!你是一切心胸豁達的人的理想目標,是公道和法律的產兒!來吧!在大地居民中確定自己的住所吧!斬斷人民身上的鎖鏈!把令人討厭的、使大自然一切賜予都變成對人無益之物的專制制度驅逐出去吧!讓曾經在過去那麼多英雄心中熊熊燃燒之火在你們心中燃燒得更旺盛吧!但願他們的英名在我們這裡引起最親切的愛和最熱烈的尊敬!但願在我們中間培養出像他們那樣的人物吧!但願受辱的奴隸為自己身上的鎖鏈感到慚愧;讓公民一聽到你們的呼籲心裡就感到溫暖,樂得打顫!鼓勵哲人深思熟慮,讓他們有勇氣去要求行使以自由為條件的種種權利!鼓勵戰士的可貴熱情,他們在為保衛祖國而戰中但不是在為壓迫者而戰中應該受到鼓勵!假若他們口裡說為國出力,那就希望他們保衛你們的權利,反對想取消你們權利的敵人!最後,希望理性在治好迫害你們的國王的偏見時,向他們指明:沒有你們,他們的國家就既不可能強盛,又不可能富足,而且他們的政權也不可能建立在牢不可破的基礎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