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典 · 摩萊里作品的出版和翻譯
關於摩萊里的傳記資料,幾乎一無所有。只知道他在維特勒弗朗莎瓦(Vitry-le-Fransoi)地方教過書,但是,查閱維特勒弗朗莎瓦及其附近地區的檔案,並沒有發現摩萊里的任何材料。某些研究家根據對摩萊里作品的個別地方的考證,得出結論說:摩萊里在發表兩部論教育的書以後,就辭去教職,得到一位姓名不詳的保護學術的財主的支持(顯然,他當時已經是一位著名的作者了)。
摩萊里由於在1755年出版《Code de la Nature》(《自然法典》)一書,他的名字被載入社會主義的史冊。還有其他許多作品,也出於他的手筆,比如:《L』essai surl』esprit humain》(《人類理智論》,巴黎,1743年);《L』essai sur le coeur humain》(《人心論》,巴黎,1745年);《lapbysiquede la beauté ou
pouvoir naturel de ses charmes》(《美的物理學或美的自然力量》,阿姆斯特丹,1748年);《Le prince,les délices du coeur
ou traité des qualités d』un grand roi et Systeme d 』un sage gouvernement
par M******》(《君主論,內心的最高快樂或對一個賢明政府的偉大法律和制度的優點的研究M******著》,阿姆斯特丹,1751年);《Naufrage desilesflottantes ou la Basiliade
du celèbre Pilpai. Poème héroigue en l4
chants traduit de l』indien par Mr. M******》(《浮島的毀滅或著名的皮爾派的巴齊里阿達。Mr. M******先生譯自印第安人英雄史詩》,1753年);《Les lettres de Louis XIV》(《路易十四書信集》,巴黎,1755年);《L』Hymen vengé》(《伊曼復仇》,巴黎,1778年)。
頭三部書是用摩萊里的名子出版的。《人類理智論》和《人心論》有一個共同的標題:《Principes naturels de l』éducation》——《教育的自然原理》。
摩萊里的教育觀點,顯然傾向於下述思想:人們生來都是平等的,他們生下來的時候既不是一個善人也不是一個惡人,人們脫離大自然懷抱時的心靈,象一張白紙。人是在來自外界的印象的影響下形成起來的,周圍的事物通過感覺器官作用於人的智慧和內心。
摩萊里說,不同的環境促使不同性格的形成。他由此得出結論說:教育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培養人。
摩菜里自身是位教育家,他了解兒童,並詳細地敘述過他的教育方法。引起他的興趣的,主要是社會教育,而不是個別教育。摩萊里在這方面提出的改革,至今還沒有過時。他主張縮短兒童的在校時間,提倡誘導兒童獨立工作,不贊成每班的學生人數過多,不主張死啃書本,反對體罰等等。由於必要,摩萊里在他的教育體系中對宗教也給予了適當的注意,但是,大大限制了宗教的作用。
摩萊里在論教育的第二部著作《人心論》中,從造物主造人都是平等的這一原理出發,指出人們中間沒有地位的平等。但是,人們是為了享受幸福而被創造出來的,他們要到處去尋找幸福,到處去追求幸福。人們行為的主要動力是自愛。但是,人不能脫離他人和社會而孤獨生活。因此,自愛的心理要求人成為社會的人。摩萊里認為,人的任何一種慾念都不是惡劣或有害的。應當讓一切慾念得到自由發展,這就是走向社會幸福的道路。願望和需要的自由滿足,可在人們中間創造互相團結的感情。人生來能夠追求完美的東西,並且是為了儘量充分地滿足自己的慾念而生下來的。教育的任務在於:從少年時期起,指導人們的慾念向符合於自然界和社會所規定的秩序的行為方面發展。
摩萊里認為善良公民(不是學者)的行為,比教育對兒童的影響還重要。應當學習,但更要實踐和創造。根據摩萊里的意見,人生來就有感受道德觀念的能力。經驗和思維向人們指出:他們應當遵循哪些道德原則,以使自己的行為符合於社會的利益,從而符合於個人的利益。
隨後在1748年於阿姆斯特丹和布魯塞爾以摩萊里的名字出版的《美的物理學》,是獻給夏特爾公爵夫人的,這本書由一對準備結婚的情侶的四篇對話構成。摩萊里在這部書里敘述了他的美學觀點,以音樂作品、造型藝術作品為例解釋了美的概念,以及其他等等。根據摩萊里的意見,我們的感覺基本上是從整齊和有比例的外貌接受美的。思想的精確性,判斷的正確性,被想像所豐富了的真理,可使我們的感覺產生愉快的印象。
1751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了摩萊里的第四部著作:《君主論,內心的最高快樂或對一個賢明政府的偉大法律和制度的優點的研究》,全書共兩卷。作者在第一卷的附註(第120頁)中說,他已經出版過兩部論教育的著作,名叫《人類理智論》和《人心論》,因而說明了用M******署名的意義。《君主論》是以對話的形式敘述的,同時對話者的姓名也有象徵性質。摩萊里在本書提出的基本原則,總起來說是:人是社會動物,一種不可遏止的力量在推動人們互助,迫使他們過社會生活。根據摩萊里的意見,從理論上講,最好的政體是民主制度,但是,它很快會陷入混亂,變成無政府狀態。因此,生來就自由的人才會同意服從君主,但君主的活動應當以公益為宗旨。公民應當是君主用來為社會造福的工具。摩萊里筆下的君主是人們的理想人物,他有一切必要的美德去公正合理地治理社會,去始終不渝地遵守自然規律,去禁止人們彼此陷害。摩萊里詳細地分析了君主作為一個公民、立法者、統治者、政治家和軍人的責任。他要求在商業、教育和教會等等方面進行一系列改革。摩萊里主張教會和寺院的財產應由國家沒收。在這部書里,摩萊里十分重視國家和政治制度。全國的一切東西都應當完全一致,一切事物都要安排得使人能夠幸福。
1753年,摩萊里的新著(《著名的皮爾派的巴齊里阿達。M******先生譯自印度人的英雄史詩》,參看本書所附的《巴齊里阿達》摘譯)問世。在這部長詩里,摩萊里模仿當時流行的方法,把自己的著作說成是外國人的作品。摩萊里說《巴齊里阿達》是從印度文翻譯過來的。《巴齊里阿達》是一部空想社會主義的長篇故事,摩萊里用寓言的體裁在裡面描述了一個以共產主義原則為基礎的社會。這個幸福的民族,由一個具有一切美德的君主治理著。這個民族本身沒有各種惡習,而是根據自然規律生活。這個民族在復滅了「浮島」,即推翻了各種偏見之後,才獲得了自己的幸福。
摩萊里在《巴齊里阿達》里描寫了理想的共產主義社會,並拿個人主義社會與它對比,尖銳地批判了個人主義社會的一切制度和內外政策,並且猛烈地攻擊戰爭,等等。
《巴齊里阿達》在當時就已經出名,18世紀曾再版兩次。某些批評家認為《巴齊里阿達》是一部純樸的寓意故事。但是,《新雜談》和《公正文庫》兩家雜誌卻猛烈攻擊摩萊里在《巴齊里阿達》上所表現的哲學和社會觀點,說摩萊里的美麗構想只是一些空想或幻想,因為平等的感情並不是人所固有的。1761年,《巴齊里阿達》被譯成英文,英國的評論界並沒有把它看成是描寫理想社會的作品,而是把它當作頌揚完美的君主制度的範例。
摩萊里的最著名作品《自然法典》,在某種程度上是為了回答批判而出版的。他在這部著作里,比較全面地敘述了自己的哲學和社會思想,描繪出共產主義社會的輪廓。
從《自然法典》的簡短序言裡可以看出,作者曾長期以各種方式隱瞞他的真正思想,但是,當他發現人們沒有理解和曲解他的思想以後,便決定以不加修飾的純樸的形式把它們介紹給讀者,雖然他並沒有打算迅速實現這些思想。
《自然法典》是1755年1月初在阿姆斯特丹匿名出版的。同年1月19日,雷納爾便在《文學雜誌》上,從內容、形式和體裁方面大肆攻擊《自然法典》。雷納爾認為,這部轟動一時的新書,只是在粗暴無禮方面才有出色的地方。差不多在同一時期,格蘭也惡意批評《自然法典》,說它是拉包梅爾的作品。
1756年,《自然法典》得到以達讓松侯爵為代表的積極擁護者,他認為這部書出於圖桑的手筆。1757年,《自然法典》再版;1760年,又出了第三版(兩版都沒有署著者的名字)。
在法國,差不多都認為《自然法典》的作者是狄德羅。早在1756年,《文學法蘭西》雜誌就說這部著作的作者是狄德羅,但是被格蘭(在《通信集》第3卷第244頁)完全批駁了,他說狄德羅「自然沒有在這部著作里寫一個字」,可是直到1789年革命時期,甚至在革命以後,《自然法典》的作者是狄德羅這種說法還依然保留。在1773年於阿姆斯特丹出版的狄德羅五卷文集裡,仍把《自然法典》收在第二卷。
1755年,摩萊里的另一部著作《Lettres de Louis XIV》(《路易十四世書信集》)出版。摩萊里在這部書里公布了作為父親、朋友、公民和國王的路易十四的文件。作者在研究路易十四的思想時,並沒有表明他對路易十四的看法。
1778年,摩萊里在長期沒有發表作品之後,出版了他的最後一部著作:長詩《伊曼復仇》,並從《巴齊里阿達》中摘下數段附在這本書的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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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國,《自然法典》80多年沒有再版。只是在1841年,法國的政論家和出版家,最初是傅立葉主義者,後來變成共產主義者的弗朗斯瓦·維爾加德,才以摩萊里的名義出版了《自然法典》,同時摘錄了《巴齊里阿達》中的片斷,並對摩萊里的共產主義體系作了分析。1910年,在多利安主編的《經濟學家大全》中,重版了《自然法典》。過了40年,即在1950年,吉爾貝·希納爾又重版《自然法典》,前面附了一篇很長的序言,其中摘錄了摩萊里的幾乎所有的作品,最後,在1953年,巴黎的「社會出版社」又出版了《自然法典》(根據1755年的版本),其中附有B.П.沃爾金院士的序言和費·巴·舒瓦耶娃的注釋。在蘇聯,《自然法典》的最初譯本是根據1910年多列安的版本翻譯的,在1923年出版,並附有沃爾金院士的序言。1938年,這個譯本再版。1947年,《自然法典》俄譯本的第三版出版,其中也附有沃爾金院土的序言。這個譯本經過重新校訂,對《自然法典》加了注釋,並由舒瓦耶娃根據1910年版本進行了核對。
《自然法典》現在這個譯本,附有《巴齊里阿達》的第一卷和第二卷的摘譯,序言和傳記部分也經過改寫。
摩萊里沒有留下畫像。1950年版的《自然法典》序言的作者吉·希納爾推斷,《已齊里阿達》第一卷所刊印的畫像,表面上好象是印第安詩人皮爾派,其實是故意模擬的摩萊里畫像。我們認為這個推斷比較合理,所以把這個畫像附在這個譯本上。
我們謹以現在這個增訂本來紀念《自然法典》出版二百周年(1755—1955年)。
Ф.Б.舒瓦耶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