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本論 · 編 者 序
編訂《資本論》第二卷,使它一方面成為一部首尾聯貫的,儘可能完備的著作;另一方面又成為一部純為著者所作,不參雜編者一點意見的著作,決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存留的草稿非常多,其大部分都是零碎的斷片這一件事,更使這種編訂工作,感到困難。在原稿中,經著者徹頭徹尾訂正過,可照原樣付印的,充其量只有一束(第四稿)。但經過後來的修改,這一束草稿,有一大部分不適用了。材料的主要部分,縱令在實質上已大體完成,然就其用語而論,則多欠洗鍊。他所用的,還是他撰述綱要時使用的用語;文體上很多疏漏的地方,措辭和語法上充滿著談話式的體裁,往往是粗率而詼諧的;其中又夾雜有英法兩種文字的術語,有的地方,甚至全句或全面是英文。著者顯然是就他腦中展開的思想原樣寫下的。有若干部分,著者曾予以詳細的討論,但別一些同樣重要的部分,卻不過僅有暗示。用作事實例解的材料,不過搜集起來罷了,幾乎沒有加以類別,更談不到推敲。每章的終結,因著者急於要移到次一章,以致往往說明未了,就是那樣放下,僅寫下少數沒有聯貫的文句,作為不完全的說明的界石。最後,大家都知道,著者的筆跡,在許多地方連他自己也不能辨別。
我認為滿足的,是對於著者的草稿,儘可能逐字逐句加以解釋;在行文上,只更改著者自己也會更改的地方;並且只在絕對必要並在意義至為明顯的地方,插入中間句和連結句。至若在意義上似乎很少疑難的辭句,我寧願照原樣編入。綜合我所改作的插入的,全部印刷起來,還不到十頁,而且那都是限於形式方面的。
單是馬克思留作第二卷用的親筆材料,就證明他把他的經濟學大發現刊行以前,曾為這些大發現的完成,具有如何無比的誠意,曾作過如何嚴格的自我批判。正惟其有這種自我批判,所以,他不常能使他的說明,在形式和內容上面,適合他自己的不斷由新研究而擴大的眼界。那些材料,包含以次諸部分:
第一,是題為「經濟學批判」,包含有四開本1472頁,計分23冊的草稿。這部草稿系由1861年8月至1863年6月間寫成的。那是1859年在柏林以同一標題刊行的第一部的續稿。該稿由第1頁至第220頁(由第Ⅰ冊至第V冊),再由第1159頁至第1472頁(由第ⅪX冊至第XXIII冊),是論究《資本論》第一卷所論究的各個題目,由貨幣資本化以至同卷終;這是論究此等問題的最初草稿。由第973頁至第1158頁(由第XVI冊至第XVII冊),系討論資本與利潤,利潤率,商人資本與貨幣資本等,那是此後要在第三卷詳細說明的題目。然屬於第二卷的題目,及此後在第三卷中討論的許多題目,都不曾編纂。這些題目,都不過順便地特別在標題為「剩餘價值學說史」那一篇(那是這個草稿的主要部分,由草稿第220頁至第972頁,即第Ⅵ冊至XV冊)中,討論到。這一部分草稿,包含經濟學核心即剩餘價值學說之詳細的批判的歷史,同時並採取一種論戰方式(對前驅學者的論戰),去說明此後分別在第二卷第三卷草稿但在邏輯聯繫上論到的大多數問題。這一部分草稿,除開第二卷第三卷所包括的許多點外,其殘餘的批判部分,我打算保留下來,刊行《資本論》第四卷。這種草稿,雖極有價值,但非現在刊行的第二卷所能利用。
從時間的順序說,接連著的草稿,是第三卷的草稿。這草稿至少有一大部分是在1864年及1865年寫成。馬克思在完成這種草稿的重要部分之後,即著手整理1867年刊行的第一卷。我現在正在整理這第三卷的草稿,以便付印。
其後,即第一卷刊行以後,有留作第二卷用的對開紙草稿一組,計四件,由馬克思自己附有第一稿第二稿第三稿第四稿的記號。第一稿共150頁,恐系成於1865年或1867年。就現今包括在第二卷中的諸問題而論,這算是第一個獨立的論究,但多少有片斷的性質。在這裡,也不能利用。第三稿有一部分,是由他所做的拔萃——主要是關於第二卷第一篇——的引語和參考語編成,一部分是論究諸特殊事項,特別是批判亞當•斯密關於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和利潤源泉的見解;其中,還曾論述到剩餘價值率與利潤率的關係,那是屬於第三卷的範圍的。但這種參考語,並沒有提供多少新的見地,而屬於第二卷及第三卷的論究,也因後來的修改,變為沒有價值,已有一大部分,不得不棄置不用了。第四稿系討論第二卷第一篇及第二篇第一章的問題。已完全整理好,可以付印,我也把它利用在適當的地方了。這草稿雖是寫在第二稿之前,但因它在形態上較為完備,故很容易利用在本卷適當的地方。只須從第二稿,加上若干文句,就行。這件最終的草稿,系成於1870年,為唯一可以在第二卷利用的相當完成了的草稿。馬克思在他終校備註(那是我馬上要在下面述及的)內,曾明白說:「第二次的修正,必須用此為根據。」
在1870年以後,馬克思又有一個休止期間,那主要是由於他的病狀。他照例是利用這種期間,作各種學問的研究;他研究農學,研究美國特別是俄國的農村情形,研究貨幣市場與銀行制度,最後更研究地質學,生理學一類自然科學,特別是獨立的數學研究,那是這時候以後許多摘錄的內容。到1877年,他覺得他的健康,已經恢復了,能夠重新進行原來的勞作了。在同年三月末,他由前述四件草稿,作成參考與筆錄,以期作為第二卷重新製作的基礎,這種工作的開端,見於第五稿(見此處)。這第五稿含有第二卷最初四章,然尚未完成,許多要點,都是在本文的注中討論,其材料只是搜集起來,而未經編制。不過,就第一篇最重要諸部分說,這就是最終的完全的敘述了。他根據這一部分作成可以付印的原稿的初步嘗試,見於第六稿,那是由1877年10月以後至1878年7月間寫成的,僅僅四開紙17頁,構成第一章的大部分。他的第二次的或最終的嘗試,則見於「1878年7月2日」寫成的第七稿,僅有對開紙7頁。
大約就在這時候,馬克思似乎感到了,如果他的健康狀態沒有一種完全的革命,他決不能在自己滿意的情形下,完成第二卷和第三卷。其實,在寫第五稿到第七稿的期間,他和那困人的病態相苦鬥的痕跡,已經屢屢顯示出來。第一篇最困難的部分,已在第五稿中重新推敲過了。第一篇殘餘部分及第二篇全部(第十七章除外),都未在學說上表現何等大的困難。但討論社會資本再生產與流通的第三篇,則似乎很需要訂正。因為馬克思當初在第二稿中討論這種再生產時,並不會注意那當作媒介的貨幣流通,那是以後才注意到的。因此,這裡就得加以淘汰和改造,使全篇和著者的擴大的眼界相一致了。第八稿就是這樣產生出來的。這雖是四開紙70頁的小稿,但若把它和現在正在付印的第三篇(除去由第二稿插入的部分)一加比較,就知道馬克思在這少許頁數中,壓縮進了多少的東西。
這第八稿,也不過是對主題作初步的討論;其主要目的,在確立並展開第二稿所不曾表示的新的見地,至若無何等新見地可言的諸點,都被擱置了。多少與第三篇有關的第二篇第十七章的重要部分,也同時在這裡予以論究和擴充了。但論理上的連絡,往往中斷;對於主題的討論,有時不完全;特別是,在結論的地方,全是一些片斷的語句。但馬克思所要說的話,都已經在那裡,依某方式,說出來了。
馬克思在逝世前不久,曾告知他的女兒愛靈娜(Eleanor)說,他期望我用這第二卷的材料,「做出一點東西」(etwas machen)來。我曾在最狹的限界內,接受他這種囑託。只要可能,我總使我的工作,以選擇各種增訂的材料為限。我的工作,常以最後增訂的材料為根據,並把這種材料,和以前的諸種材料相比較。只有第一篇和第三篇,有技術性質以上的真正的困難;那種困難確是很大的;但我在解決它們時,總努力著要不違背著者的精神。
本文中的引語,如其是作為事實的例證,或其原本任何根本研究者都能得到(如像由亞當•斯密著作的抄引),我大抵都把它翻譯過來了。但惟有第十章不能照此做去,因為其中的引句,是直接批評英文原文的。——由第一卷抄引的文句,都註明了第二版的頁數,這個版本,是馬克思生時付印的最終版。
可用作第三卷的材料的,除有題為「經濟學批判」草稿中的未加整理的材料,和以前所述第三稿所包含的諸部分,和散在各種拔萃中的簡短筆錄外,還有前述1864年至1865年那個對開紙的草稿(這個草稿和使用在第二卷中的第二稿,幾乎經過了同樣的推敲),和1875年的一個草稿(這個草稿,題為「剩餘價值率與利潤率的關係,用數學方式說明的」)。我目下正在編訂第三卷,使它能夠早日付印。在我今日所能判斷的限度內,除極重要的若干篇以外,編輯第三卷的困難,大抵都是技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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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乘便駁斥一種對於馬克思的攻擊。這種攻擊,最初不過是竊竊地偶然議論議論,但到馬克思死後的今日,德意志的講壇社會主義者,國家社會主義者流,卻竟當作確定的事實喧論起來,說馬克思剽竊洛貝爾圖(Rodbertus)的著作。我已經在其他場所[1],表白我自己關於這件事的切要意見,但在這裡我才提出決定的證據來。
據我所知,這種攻擊,最初是見於梅耶(R. Mayer)所著《第四階級的解放戰鬥》中。該書第43頁有云:「馬克思的批判的大部分,是竊取自此等刊物(即指十九世紀三十年代後半期以降的洛貝爾圖的著作),這是能夠予以論證的。」我可以這樣推論:在沒有提出進一步的論證以前,這種主張的全部「論證」,畢竟不外是洛貝爾圖向梅耶君陳述的。1879年,洛貝爾圖,曾自己登場,就他在1842年刊行的《國家經濟現狀論》,向澤勒爾(J. Zeller)說:「足下將會發現:該書所展開的思想系列,已由馬克思極美妙地……利用了,可是他沒有揭出我的名字」(《國家學時報》杜賓根1879年第219頁)。洛貝爾圖的遺稿編纂者科薩克(Thomas Kozak),也機械地重述這種主張(《洛貝爾圖的資本論》柏林1884年導論第15頁)。最後,在1881年由梅耶發行的洛貝爾圖•雅格佐博士的書簡及社會政策論文集中,洛貝爾圖還直說:「現在,我發現了,謝佛勒(Schäffle)馬克思抄襲我,沒有提到我的名字」(第60信第134頁)。並且,在其他場所,洛貝爾圖的話,還採取更確定的形態。他說:「資本家的剩餘價值究從何處產生這個問題,我已在《第三社會書簡》中論證了,我那種論證,在本質上與馬克思所論證的一樣,所不同的,只是更簡單明了」。
關於這一切指摘他剽竊的攻擊,馬克思從來沒有聽到過。他手邊的一冊「解放戰鬥」,只切開了記述「國際」的一部分,其餘部分,還在他死後由我切開的。杜賓根的「時報」,馬克思未曾讀過。寄梅耶的前述「書簡集」,他也茫無所知。我對於以上所述那種種論及「抄襲」的文獻,還是到1884年,經梅耶君親自提起,才注意到的。不過,前述第48信,馬克思是知道的。梅耶君曾極親切地,把這封信的原文,給馬克思的季女看。而在這以前,說馬克思的批判之秘密的源泉,當求於洛貝爾圖這一種不可思議的蜚語,也曾有幾分達到馬克思耳邊。他把那封信給我看,並這樣表示——說他到底發現了確實的消息,知道洛貝爾圖是怎樣要求的。但他以為:在洛貝爾圖沒有進一步要求的限度內,洛貝爾圖的那種主張,他盡可以不管。他盡可讓洛貝爾圖去設想自己的說明較簡單明了,而覺得欣慰。實際上,馬克思認為這個問題,早就由洛貝爾圖的這封信解決了。
他盡可以這樣看的,因為在1859年頃,馬克思的《政治經濟學批判》,不僅在根本綱領上完成了,在最重要的細目上,也完成了;而在這時以前,他對於洛貝爾圖的文字活動,絕無所知,這是我確實知道的。1843年,他開始在巴黎研究英法兩國的卓越學者的經濟學。至於德國的學者,他僅僅知道勞(Rau)和李斯特(List),他也不想在他們二位之外,再有所研究。馬克思和我,直到1848年,因為要在《新萊因新聞》上,批評洛貝爾圖以柏林議員資格和大臣資格所進行的言論行為時,才知道有洛貝爾圖這個人存在。在當時,我們因為完全不知道他,故詢問萊因地方的議員:說這樣突然變為大臣的洛貝爾圖,究是如何的人物。但那些議員,也不能把洛貝爾圖在經濟學上的文獻,告訴我們。在另一方面,馬克思那時卻已經不借洛貝爾圖的援助,知道了「資本家的剩餘價值」從何處產生了;他並且還知道,那種剩餘價值是如何產生,這件事,由1847年刊行的《哲學的貧困》,和他1847年在布魯塞講演而在1849年在《新萊因新聞》(第264號至269號)上披露的《僱傭勞動與資本》,便可征知。在1859年頃,馬克思因拉塞爾的提及,始知洛貝爾圖為經濟學者,此後他就在大英博物館見到了洛貝爾圖的「第三社會書簡」。
以上系敘述事實的關係。在下面,且看那據說曾被馬克思「抄襲」的洛貝爾圖學說的內容如何。洛貝爾圖說:「資本家的剩餘價值究從何處產生這個問題,我在《第三社會書簡》中,已經論證了,我那種論證,在本質上與馬克思所論證的一樣,所不同的,只是更簡單明了。」所以,這就是論點,即剩餘價值學說。實際,也談不到在洛貝爾圖著作中,還有何等可供馬克思「抄襲」的地方。在這裡,洛貝爾圖自認是剩餘價值學說的真正創始者,馬克思是抄襲他。
然則這「第三社會書簡」究是怎樣解說剩餘價值的發生呢?簡言之,洛貝爾圖認定,包括地租和利潤的所謂「租金」(「Rente」),不是起因於商品價值的「價值追加」(Wertzuschlag),卻是由於「工資的價值減除(Wertabzugs),即工資僅代表勞動生產物價值一部分的結果」。並且,勞動如其有充分的生產力,工資「就無須等於其生產物的自然的交換價值,因而使那種交換價值,可留下一部分來代置資本(!),並提供租金」。然而,生產物的「自然交換價值」,如竟不留下一部分來代置資本(那就是代置原料和工具的磨損),我們就不知道,那究竟是怎樣一種「自然交換價值」了。
幸而洛貝爾圖這種劃時期的發現,我們尚能確定它對於馬克思曾給予如何的印象。在標題為「經濟學批判」的草稿第X冊(第445頁以下)內,我們發現了「一種異論,洛貝爾圖君,一種新地租學說」。馬克思只是在這種見地下,觀察「第三社會書簡」。對於洛貝爾圖的剩餘價值學說一般,他卻是這樣諷刺地敘述:「洛貝爾圖君首先論究的,是在一個土地所有與資本所有未經分化的國度,會發生怎樣的情形,並由此達出這種重要的結論,即所謂租金——指全部剩餘價值——僅等於無給勞動或代表無給勞動的生產物量。」
資本主義的人類,在若干世紀以前,就已經產出剩餘價值來了。其間自有人逐漸考察到剩餘價值的起源。最先的一種見解,是產生於直接的商人經驗,即認定剩餘價值是生產物價值抬高的結果。這種見解,在重商主義者間支配著。但斯杜亞早已看破了一方所得必為他方所失的關係。但雖如此,在斯杜亞以後許久,那見解還常為人們——特別是為「社會主義者們」——所支持。但它畢竟在亞當•斯密手裡,從古典派科學中被驅逐了。
亞當•斯密在他所著《國富論》第Ⅰ篇第Ⅵ章中說:「資財一經蓄積於特殊人掌中,他們因見勞動生產物的售賣,或勞動在原料價值上附加的東西,可以提供一種利潤,他們就為這種利潤,投下資本,供勤勞階級以材料和生活資料,而使他們勞作了。……在這場合,勞動者附加在原料上的價值,是分作兩個部分,一部分是支給勞動者的工資,一部分是支給僱主的利潤,來報酬他墊付原料和工資的全部資本。」略在這後面,他又說:「一國土地,一旦成為私有財產,有土地的地主,也和他人一樣,愛在別人播種的土地上,取得生產物;甚且對於自然的生產物,要求地租。……勞動者……不能不把他所生產所採集的生產物的一部分,貢獻於土地所有者,這一部分,或者說,這一部分的價格,就是土地的地租。」
關於斯密的這種見解,馬克思在題名「經濟學批判」的上述草稿第253頁中,附有以次的按語:「因此,亞當•斯密把剩餘價值,把剩餘勞動,換言之,把超過有給勞動(即在工資形態上得了等價的勞動)而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部分,視為是一般的範疇;利潤與地租,不過視為是這種勞動的派分物。」
斯密更還在第Ⅰ篇第8章中說:「土地一旦成為私有財產,土地所有者就會在勞動者利用土地所生產所採集的生產物中,要求一個分額。因之,曾利用土地的勞動生產物,不得不第一次扣下一部分來,作為地租。一般農耕者,大抵沒有維持生活至收穫完了的資料。他們的生活費,通例是由僱主(即役使他們的租地農業家)墊支。這般僱主,如果對於勞動者的生產物,不能享受一定的分額,換言之,如投下的資本,不能帶著相當的利潤收回來,他們當然會不願投資,不願雇用勞動者。因之,被利用在土地上面的勞動生產物,又不得不第二次扣下一部分來,作為利潤。其實,利潤的扣除,不僅農業生產物為然,一切其他生產物,幾乎都是這樣的。不拘在什麼工藝或製造業上,都有大部分勞動者,在作業完成以前,需要僱主為他們墊支原料工資和生活費。僱主對於他們的勞動生產物,換言之,對於勞動附加在材料上的追加價值部分,就享有一份,構成他的利潤。」
馬克思對於這段話的評語是(見前述草稿第256頁):「在這裡,亞當•斯密以露骨的文句,表示地租與資本利潤,不外就是勞動者生產物或其生產物價值(那等於勞動者加在原料內的勞動)的扣除。不過,照亞當•斯密自己以前表示過的,這個扣除額,只能由勞動者加在原料中的勞動的一部分(這一部分,是指支付工資或提供工資等價所必需的勞動量以上的部分)構成。換言之,只能由剩餘勞動或其勞動的無給部分構成。」
由此看來,「資本家的剩餘價值的來源」,更進,土地所有者的剩餘價值的來源,亞當•斯密早已經知道了。馬克思早在1861年就已經承認了這點,但洛貝爾圖和那些在國家社會主義夏季溫雨中簇生起來的他的崇拜者們,卻似乎全把這點忘記了。
馬克思還繼續說:「可是,亞當•斯密沒有把剩餘價值看作本來的範疇,使它和地租與利潤所採取的特殊形態分離。因此,他的研究留下了許多謬誤和缺陷。在里嘉圖,還更是這樣。」——這種敘述,可逐字應用到洛貝爾圖身上來。他所謂「租金」,不過是地租加利潤之和。他對於地租,樹立了一種完全謬誤的學說;對於利潤,則一仍舊貫地,接受先輩學者的見解。反之,馬克思的剩餘價值,卻是生產手段所有者不給付等價而占有的價值總額的一般形態。這種價值總額,系依照馬克思第一次發現的極嚴密的法則,分裂為利潤和地租的轉化形態。那種法則,將在第三卷中說明。我們在第三卷,會知道,要由剩餘價值一般的理解,達到剩餘價值利潤化及地租化的理解,換言之,達到剩餘價值如何在資本家階級內部分配的法則之理解,其間尚需有多少中間的聯繫。
與亞當•斯密比較,里嘉圖是前進許多了。里嘉圖的剩餘價值概念,是建立在一種新價值學說的基礎上。這種新價值學說——這種價值學說,雖在亞當•斯密那裡也萌芽地存在著,但一臨到應用,他就把它全忘記了——成了他以後一切經濟科學的出發點。他認定商品的價值,取決於在商品內實現的勞動量;他從這個見地出發,推論到:勞動附加在原料上的價值量,乃配分於勞動者與資本家之間,換言之,即分裂而為工資與利潤(意即剩餘價值)。他並證明:這兩個部分的比例不論如何變動,商品的價值仍不變。這種法則,他認為只有極少的例外存在。他的敘述,雖然是過於概括的,但支配工資和剩餘價值(意即利潤)的相互關係的若干根本法則,畢竟由他確立了。(參照馬克思著《資本論》第Ⅰ卷第15章Ⅰ)。此外,他更論證地租是利潤以上的超過量,那是要在一定情形下才能實現的。——不論從上面哪一點看來,洛貝爾圖都沒有比里嘉圖更進步的地方。里嘉圖學派的崩潰,是由里嘉圖學說的內部矛盾引起的。但關於這點,洛貝爾圖全未意識到;即使意識到了,那種矛盾,也不曾使他去解決經濟學上的問題,卻不過把他誤導入烏托邦的要求內(《國家經濟現狀論》第130頁)。
但里嘉圖的價值學說及剩餘價值學說,不待洛貝爾圖的《國家經濟現狀論》出現,就已經被利用在社會主義的目的上了。資本論第Ⅰ卷第22章第1節,曾由「國難的原因及其救治,——給約翰•羅素勳爵的信」中,抄引「剩餘生產物或資本的所有者」的文句。那部著作雖然只是一個包含40頁的小冊子,但其重要,就「剩餘生產物或資本」這個用語,就不難認識了,然若沒有馬克思提到,它也許老早被人忘記了。其中有云:「無論資本家占有多少,他〔在資本家的立場上〕總只能占有勞動者的剩餘勞動,因為勞動者是不能不生活的」。不過,勞動者過怎樣的生活,從而,資本家所占有的剩餘勞動究怎樣大,那是極其相對的問題。「假若資本不比例於其量的增大而減少其價值,資本家也許會在每小時勞動的生產物中,由勞動者手裡,強奪去他們最低生活所必要的部分以上的部分。」資本家結局能這樣向勞動者說:「不要吃麵包啊,我們人能借甜菜和馬鈴薯來生活呢,我們正要這樣過呢」。「假若能使勞動者以馬鈴薯代替麵包而生活,那顯然能由他的勞動中,多獲得一些。換言之,在以麵包生活的場合,他為自己及一家的生計,要保有星期一和星期二的勞動;若在以馬鈴薯生活的場合,他就只要為自己保有星期一勞動的一半。而星期一的其他一半勞動及星期二的全部勞動,都可以為國家或資本家的利益,游離出來了」。「在地租,貨幣利息,或商業利潤形態上支給資本家的利息,誰都不否認,是由他人的勞動中支出的」。我們在這裡,也見到了洛貝爾圖的「租金」。所不同的,只是以「利息」一語,代替「租金」罷了。
馬克思就此書所加的評語是(題為「《經濟學批判》」的草稿第852頁):「這個不為世人所知的小冊子,系在『不可信賴的修鞋匠,麥克洛克開始為人稱譽的當時刊行的,其中含有一個超過里嘉圖的本質上的進步。該書,直接把剩餘價值,或把里嘉圖所謂利潤(有時稱為剩餘生產物),或把該書著者所稱的利息,稱為剩餘勞動,為勞動者無代價供給的勞動。這種勞動,是他代置勞動力,或生產工資等價所必要的勞動量以上的勞動。把價值還原為勞動是重要的,把剩餘生產物所代表的剩餘價值,還原為剩餘勞動,同樣是重要的。這事實其實早已由亞當•斯密敘述過,並且是里嘉圖分析中一個主要的要素。不過,他們不論在何等場合,都不曾把它明白確示在絕對形態上。」在同上草稿第859頁中,他更說:「這位著者,不免為他所發現的經濟學上的既成範疇所限制。里嘉圖把利潤和剩餘價值混同了,致陷入不愉快的矛盾中,本書著者則因把剩餘價值稱為資本利息,以致陷入同樣的矛盾中。固然,他首先把一切剩餘價值,還原為剩餘勞動,這是他優於里嘉圖的一點。並且,他雖稱剩餘價值為資本利息,但同時他卻極力主張:他所謂資本利息,是指剩餘勞動的一般的形態,與剩餘勞動的特殊的形態即地租,貨幣利息,商業利潤等等有別。不過,這些特殊形態之一的『利息,一語,又被他採用為一般形態的名稱。因此,他又落到經濟學的妄言(das ökonomische Kauderwelsch)中了」。這裡「Kauderwelsch」,草稿中系用slang一辭。
這最後一句,用在洛貝爾圖身上,是再恰當沒有的。他也為他所發現的既成的經濟範疇所限制。並且他對於剩餘價值,也是應用它所轉化的副形態之一的名稱,——租金——使它成為極不確定的。惟其有這兩種錯誤,他也不免落到經濟學的妄言中了;他對於里嘉圖縱有進步之處,但卻不曾以批判的研究,求其更進一步;他寧是以自己未完成的學說,使它在未脫卵殼以前,成為一種烏托邦的基礎,而這烏托邦在一切方面都嫌出生得過遲了。上面所說的小冊子,系刊行於1821年。1842年洛貝爾圖的「租金說」,已經完全被它提示出來了。
在19世紀20年代中,有許多文獻在為無產階級利益,而利用里嘉圖的價值學說和剩餘價值學說,以攻擊資本主義生產,即利用資產階級自身的武器,與資產階級相搏鬥。在那全部文獻中,上述那本小冊子,不過是最突出的前哨罷了。歐文的共產主義,當作一種經濟學上的論爭,也是以里嘉圖為基礎。當時,除歐文外,尚有其他許多著作者。其中,有一些,已由馬克思,在1847年反對蒲魯東的書(《哲學的貧困》第49頁)中引用過,例如愛德蒙茲(Edmonds),湯姆孫,荷治斯金等等,以及其他許多等等。我且從這些著作者的文獻中,順便選取湯姆孫的一部著作來說。他那部著作題名為《最有益於人類幸福之財富分配原理》(新版倫敦1850年)。該書系作於1822年,刊行於1824年。他曾用有力的語句說:不生產階級所占的財富,通是由勞動者的生產物中扣除下來。他並表示:「我們所謂社會所成就的不斷的努力,是用詐欺或說服的方法,用威嚇或強制的方法,使生產勞動者的勞動,僅能在他自己的生產物中,取得儘可能最小的部分。」。他問:「勞動者為什麼不許獲有他的全部生產物?」「資本家在地租或利潤名義下,由生產勞動者強奪去的,是藉口他們使用了他的土地或其他物品,而向他們要求的賠償。……因為從事生產的無產勞動者,除了自己的生產能力以外,一無所有。他這種生產能力所由以實現的一切物材,通是屬於他人的。後者的利害關係,與他的利害關係相對立。取得對立者的同意,乃是他的活動的一個預備條件;在這種情形下,勞動者究應由他自己的勞動果實中,取得如何的部分,作為他勞動的賠償,那要取決於並且必須取決於資本家的好意。……那種扣除,是與被扣留的生產物——不論是名為賦稅,為利潤,抑為賊贓——的大小為比例」。
我承認:我寫這些話,不免覺得有點面紅。19世紀二十年代三十年代英國的反資本主義文獻,儘管馬克思已在《哲學的貧困》中直接提到了,並且其中如上述1821年的小冊子,如萊文斯登(Ravenstone),荷治斯金的著作,已在《資本論》第一卷中屢屢引用過了,但關於這些文獻,德意志卻還是完全不知道。這種事實,我們縱然用不著怎樣重視,但卻可以證明,在今日,官式的經濟學已經墮落到怎樣的深,因為拚命牽著洛貝爾圖上衣的下擺,而「實則毫無所學的」庸俗經濟學者不必說,甚至那般「自炫博學」的正式大學教授,也竟把古典經濟學忘記到這個地步,以至把那些甚至可在亞當•斯密、里嘉圖著述中見到的見解,硬說是馬克思由洛貝爾圖剽竊得來的。
然則馬克思關於剩餘價值,究有何等新的發揮呢?為什麼,馬克思以前的一切社會主義者前輩(洛貝爾圖也包含在內)的學說,都沒有留下何等影響,而同時馬克思的剩餘價值學說,則如晴天閃電一樣地,震爍於一切文明國家呢?
我們可依據化學的歷史,來予以例解。
遲至18世紀之末,燃素學說還支配著化學界。根據那種學說,在燃燒過程中,有某種假設的絕對的可燃物質,從燃燒體分離,那物質即所謂燃素(Phlogiston)。這種學說,誠不免有牽強附會之處,但已夠說明當時所知道的大多數化學現象了。可是,在1774年,普利斯提勒(Priestley)發現一種氣體;那氣體「這樣純粹,這樣不含燃素,普通空氣和它比較起來,都顯得不純的」。他稱此氣體為無燃素氣體(Dephlogistisierte Luft)。此後不久,瑞典的希勒(Scheele)也發現這種氣體,並論證它存在於大氣中。此外,他更發現這種氣體,當物在它內部或在普通空氣中燃燒時,就消滅的。由是,他稱此氣體為火氣體(Feuerluft)。「他由這種事實,達出以次的結論,即燃素與空氣成分之一相結合時(即燃燒時)所生的化合現象,不外是通過玻璃遁去的火或熱」[2]。
普利斯提勒和希勒已經分出氧氣了,但不知道他們所發現的是什麼。他們「局限在他們眼前的燃素範疇中」。本來可以顛覆全部燃素觀念,並使化學革命化的元素,沒有在他們手中,結下何等果實,便消亡了。不過,普利斯提勒不久就把他的發現,傳給巴黎的拉瓦節(Lavoisier);拉瓦節更依據這新的事實,考究整個燃素化學,而達出以次的發現,即前述的新氣體,是一種新的化學元素;在燃燒的時候,並不是那神秘的燃素,從燃燒體分離,卻寧是這種新元素與燃燒體化合。由是,在燃素形態下倒立著的整個化學,才漸漸正立起來了。照拉瓦節後來主張,他與其他兩位學者,是同時地,並獨立地,發現氧氣。這雖非事實,但與其他兩位學者比較起來,他究不失為氧氣的真正發現者,因為其他兩位始終不知道自己所發現的是什麼,不過分出了氧氣罷了。
在剩餘價值學說上,馬克思對其先驅學者們的關係,正和拉瓦節對普利斯提勒及希勒的關係一樣。我們今日呼為剩餘價值的那部分生產物價值的存在,早在馬克思以前,就確定了的。這個價值部分,由占有者不支付任何等價的勞動生產物構成這事實,也同樣已經有了多少明確的敘述。但到這裡,經濟學者們就止步了。其中有些如像古典的資產階級的經濟學者,至多不過研究了勞動生產物在勞動者與生產手段所有者間分配的分量比例。同時,其他學者即社會主義者流,則認定這種分配不公平,並求訴於烏托邦的手段,冀圖把這種不公平廢除。他們都局限在他們當前的經濟範疇中。
在這裡,馬克思出現了。他所采的立場,和所有的先驅者直接相反。他們認為已經解決的地方,在他看來,不過是一個問題。他知道:在這場合所要討論的,不是無燃素氣體,不是火氣體,而是氧氣。他知道,在這場合成為問題的,不僅是確立一種經濟上的事實,也不是指出這種事實與「永遠的正義和真正的道德」之間的衝突,而是解釋一種事實,這事實,對於全部經濟學,具有革命的使命,並對於整個資本主義生產,提供一個理解的鍵,給那些知道怎樣使用那種鍵的人去使用。他根據這種事實,來分析他所遇見的一切經濟範疇。這和拉瓦節以氧氣為基礎,來分析他所遇見的燃素化學上的諸種範疇,正好一樣。要理解什麼是剩餘價值,他須知道什麼是價值。因此,馬克思首先就不得不對里嘉圖的價值學說,加以批判。他更分析勞動,研究其構成價值的性質,他最先確定怎樣的勞動構成價值,為什麼構成價值,並怎樣構成價值。他表明:價值不外就是這種凝結的勞動。這一點,洛貝爾圖是到最後還不曾理解的。馬克思在這樣分析價值之後,更進而探究商品與貨幣的關係;並論證,商品及商品交換,是怎樣並且為什麼會由它的內在的價值性質,必至於產出商品與貨幣的對立。他以此為基礎所建立的貨幣學說,乃是對這個問題闡析無遺的最初的貨幣學說。到今日,這個學說已經不知不覺地,為一般所採用了。他分析貨幣的資本化,且論證這種轉化,是以勞動力的買賣為基礎。在這場合,他以具有價值創造性的勞動力代替勞動,由是把那招致里嘉圖學派崩潰的難關之一,一下就解決了,那個難關是:資本與勞動的相互交換,和勞動決定價值的里嘉圖法則無法調和。不變資本與可變資本的區別,也是由馬克思確定的,正因為他確立了這兩者間的區別,他才能把現實上剩餘價值的形成過程,詳加分析和闡明。他這種業績,他的任何先驅者都沒有做到。那就是說:他在資本本身的內部,找到了一種區別;這個區別,在洛貝爾圖或資產階級經濟學者,都不知道怎樣處理才好。但這個區別,對於極複雜的經濟學上諸問題,卻可提供一個解決的要鍵,這事實,由這裡刊行的第二卷固可證明,但由第三卷,尤可證明。此外,他更進而分析剩餘價值本身,發現了它的兩個形態,即絕對剩餘價值和相對剩餘價值;他指示這兩種剩餘價值,在資本主義生產的歷史發展上,演了相異的,然而都是決定的作用。他在剩餘價值的基礎上,展開了第一個合理的工資學說,他又是第一次,為資本主義的蓄積史和資本主義蓄積的歷史傾向,提出一個概述。
洛貝爾圖卻怎樣呢?他讀到以上一切論點之後,發現——像傾向經濟學者(Tendenz ökonom)一樣發現——那是「對於社會的侵害」關於剩餘價值由何產生的問題,他主張,他自己已有比較簡單明了的敘述。他最後並表示:馬克思的理論,雖然適用於「今日的資本形態」,換言之,適用於歷史上存在的資本,但不能適用於「資本概念」,換言之,不能適用於洛貝爾圖君的烏托邦的資本觀念。他和一直堅持燃素,而對於氧氣不要有所知的老普利斯提勒,如出一轍。不過,其間究有一不同之點,普利斯提勒實際是氧氣的最初發現者,但洛貝爾圖的剩餘價值或他的「租金」,卻不過是一件平常事的再度發現而已。馬克思卻與拉瓦節兩樣,他並未主張剩餘價值存在這個事實是由他最初發現的。
洛貝爾圖在經濟學別的方面的成就,也可作如是觀。他把剩餘價值造成一種烏托邦,這在馬克思的《哲學的貧困》中,已經無意地批評到了。而關於這一點更可說及的其他事項,我已經在該書的德文譯本序言中論到了。洛貝爾圖由勞動者階級消費不足來說明商業恐慌的學說,在他以前,已由西斯蒙第在其所著《新經濟學原理》(第四篇第四章)中述及了[3]。不過,西斯蒙第關於這個問題,常注意於世界市場,而洛貝爾圖的眼界,則未越出普魯士的範圍。工資是出於資本抑是出於所得呢,他關於這個問題的思考,純屬於煩瑣哲學的領域,那將由這裡刊行的第二卷的第三篇,予以終局的解決。由此看來,只有租金說,是他的專有財產。這種學說,在馬克思批評它的草稿刊行以前,還可以安眠一下。最後,他還有一個提案,主張舊普魯士的土地所有權,應由資本的壓迫下解放出來,但可惜這提案,又徹頭徹尾是烏托邦的。因為關於這方面應當解決的唯一現實問題不過是:舊普魯士的土地貴族,以每年20,000馬克的收入,作30,000馬克的開支,怎樣能不負債?但對於這個問題,他是迴避著的。
在1830年頃,里嘉圖學派為剩餘價值的難關所挫折了。這個學派所解決不了的問題,其後繼者即庸俗經濟學當更不能解決。使里嘉圖學派受到挫折的,有以次兩點:
(一)勞動為價值的尺度。但在活的勞動與資本相交換時,這活的勞動,和對象化的勞動(它就是和這種勞動交換的),比較起來,是價值較小的。一定量活勞動的價值即工資,和同量活勞動所生產的或代表同一量活勞動的生產物價值相比較,常常是更小的。這個問題,以這樣的方式提出來,當然是無法解決的。馬克思曾妥當地提出這個問題,並予以解決了。他以為,具有價值的,不是勞動。勞動是創造價值的活動,它本身沒有特殊的價值,正和重沒有特殊的重量,熱沒有特殊的溫度,電沒有特殊的電流強度一樣。作為商品買賣的,不是勞動,而是勞動力。勞動力一成為商品,其價值,也取決於這種當作一種社會生產物的商品裡面體化著的勞動,其價值,也等於這種商品生產和再生產上必要的社會的勞動。因此,勞動力依據這種價值買賣,並不與經濟上的價值法則相矛盾。
(二)根據里嘉圖的價值法則,如有兩個資本,使用等量的勞動,且對那等量的勞動,給付等額的代價,則在其他情形不變的限度內,它們就會在同一時間,產生相同的價值生產物,產生等額的剩餘價值或利潤。但若使用不等量的活的勞動,則不能由此等資本,產生等額的剩餘價值,或(如里嘉圖派所說)等額的利潤。然按諸實際,則適得其反。即等額的各資本,不論其所使用的活的勞動多少,事實上總會在同一時間內,產生等額的平均利潤。在這裡,又和價值法則相矛盾了。里嘉圖自己已經認識這種矛盾。但他的學派,沒有解決這種矛盾的力量。洛貝爾圖也不能不承認這種矛盾的,但他不去解決它,卻把它作為他的烏托邦的起點(見《國家經濟現狀論》第131頁)。馬克思在他標題為經濟學批判的草稿中,已經把這種矛盾解決了。根據《資本論》的計劃,這解決,將發表於第三卷。第三卷的付印,還要幾個月工夫,認洛貝爾圖為馬克思的秘密源泉,為馬克思的較優秀先驅者的經濟學家們,在這裡,有一個機會,論證洛貝爾圖的經濟學,能在此等問題上面,成就一些什麼了。如果他們能夠說明,均等的平均的利潤率怎樣能從並且必須從價值法則確立,而不與其牴觸,我是很願意同他們作進一步的討論的。但盼望他們趕快一點。這第二卷的光輝的論究,以及這種論究在幾乎沒有先人踏過的領域內所得到的全新的結論,不過是第三卷的內容的預告罷了。在第三卷,馬克思對於那立腳在資本主義制度上的社會再生產過程的分析,展開了最終的結論了。到第三卷刊行的時候,所謂洛貝爾圖經濟學者云云,是不必提起了。
馬克思屢次告訴我,《資本論》第二卷第三卷,是要獻給他的夫人的。
恩格斯1885年5月5日(馬克思的生日,於倫敦)
這裡刊行的第二版,大體是第一版的複製。那不過把第一版誤排的地方訂正了,若干文體上疏忽的地方修改了,若干重複的短句刪除了。
第三卷雖有完全沒有料想到的困難,但此刻已大體把原稿整理好了。假若我的身體繼續保持康健狀態,今年秋是一定可以付印的。
恩格斯1893年7月15日於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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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馬克思著:《哲學的貧困——對於蒲魯東的的反駁》(柏倫斯泰因考茨基合譯德文本斯杜加特1885年序言。)
[2]洛斯科•希爾勒馬(Roscoe-Schorlemmer)著:《詳細化學教科書》布洛希韋格1877年第1卷第13頁第18頁。
[3]「由是,財富累積在少數占有者手中的結果,國內市場愈益狹隘,產業愈不得不要求開拓國外市場,但那裡是有更大的革命(即隨後描述的1817年的恐慌)等待著」(《新經濟學原理》1819年版第Ⅰ卷第33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