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生豪小言集 · 日本對美讓步的條件

(1941年10月12日) 據合眾社所傳紐約「素來可靠」之日人方面所稱「並未破裂」之美日談話內容,日本希望美國(一)至少承認「滿洲國」及日本在華北特殊利益;(二)同意商訂新基本協定,以代替去年所廢止之互惠及航運條約;(三)保證日本得在東南亞洲及其他市場取得均等之原料。對於這種不可能的大量讓步,日本所提供美國的交換條件卻是: 一、「結束對華戰事」 「日本願以『南京』及重慶互相解決為根據,儘速終止對華戰事。」-- 中日戰事是否可以用這種荒謬方式解決姑且不論,「結束對華戰事」本來是日方四年來求之不得的願望,現在卻以此作為對美「讓步」的條件,真是妙不可言。 二、「保證不參加歐戰」 「日本願限制一己對德意之合作,保證不參加歐戰」--日本加入軸心,本來不過為便利自己的發展,並非真願以自己不堪一擊的實力去協助盟友作戰,現在一面保證「不參加歐戰」,一面卻不限制自己在太平洋方面之活動,好聰明的想頭! 三、「逐漸撤退在華軍隊」 「日本願漸次將軍隊撤出中國,並以誠懇努力使中日在平等原則上互相合作」--撤退在華軍隊是逐漸的,幾年,幾十年,幾百年,都沒一定。至於此種情形下的「中日合作」,究竟將使美國從此安心呢,抑或感到加倍的威脅,則非吾人所知矣。 四、「保證軍部極端分子服從」 「日本願提供滿意保證,允諾日本軍部及極端派分子將對美日協定無論在精神上及文字上均予以遵從」--這一點我們全不懷疑,因為「協定」內容倘果如上述,純然是為了日本單方面的利益而締結,那麼即使是更「極端」的分子,也會欣然首肯而毫無異議的。 * * * * 以上所謂「內容」,自然是日方的片面相思,但由此也更可看出美國對日實無談判餘地。日方所謂「談判未至破裂」以至於「仍有成功可能」,其理由只是他們覺得現在還未至「破裂」的適當時機。美國如不願給人愚弄,那麼現在就該迅速宣布談判的終了,好決定進一步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