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生豪小言集 · 自衛與挑釁

(1941年2月22日) 有人說過,日本人所用的名詞,所發表的理論,無一不與普通常識以內的意義相反,這句話一點不錯。例如出兵侵犯他國領土,干預他國政治,則自稱為自衛行動;然而他國在自己領土內採取自衛措置,則成為挑釁行為了。 無論美國或英國,都竭力希望在遠東避免戰爭,荷印自保不暇,當然更不願與日本衝突。然而萬一日本一定要把自衛的範圍擴展到英美荷蘭的領土,則為應付日本的「自衛」起見,英美荷印也只有被迫「挑釁」之一途了。 和日本在泰越二國的積極圖謀與布置針鋒相對的,有英美加強新加坡菲律賓防務,及商討限制對日輸出。而荷印官方聲明「防禦計劃未將外援列入在內」,更可看出荷印自力禦侮的決心。日本的恫嚇手段,過去不無收穫,但此項武器目前已不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