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生豪小言集 · 荷印非越南第二
(1941年1月31日)
松岡謂「荷印亟思與日本成立一經濟協定,以避免最不幸之事件」,我們不知道荷印對於與日成立該項協定,是否如松岡所說的那樣急切。運用脅誘兼施的手段,實行侵略攫占的事實,而對外昭示,則謂對方「自願合作」,這是日本慣常的策略。然而此項行之于越南而奏效的策略,未必在荷印也同樣行得通。因為第一荷印的宗主國雖不幸淪陷,而英美卻方在以極大的注意維持她現狀的完整,絕對不像越南那樣可以予取予求;第二荷印當局鑒於越南的覆轍,自必對日人的用心洞如觀火,而不致上其圈套。日本於煽動泰越衝突以後,復以調解人自任,而提出將柬埔寨若干海港交與日本作調解的「手續費」,這應該使荷印明白,對於某一種國家,倘不深關固拒,終必無法避免「最不幸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