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生豪小言集 · 非常時期的非常法案

(1941年1月12日) 美國政府向國會提出的援助民主國家法案,據合眾社所發表的內容看來,該法案如獲通過,總統即可獲有無限權力,以各種具體的援助給與「有關美國國防之國家」,而不受其他法律之牽制;換句話說,此新法案之成立,即系變相宣布瓊森法案與中立法案的失效。 瓊森法案與中立法案的產生,都是美國不參戰政策的反映。時至今日,美國竭力避免捲入戰渦的心理,仍與以前無異,但因情勢變更,此項法案的存在,不僅不能阻止美國的不捲入戰渦,抑且反有令自身遭受他人攻擊的危險。只有一面加速充實自身的國防力量,一面加緊援助目前正在抗戰中的國家,使之力能阻止侵略勢焰的蔓延,這樣才是使野火不至燒到自己門前的唯一辦法。 在實際情勢的迫切需要下,美國行政當局提出此項非常措施的法案,度必能獲得國會的同情而予以通過。為了爭取時間,不令獨裁國家獲得機先,現在已沒有作枝節吹求的餘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