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生豪小言集 · 忍耐的限度

(1940年12月20日) 從日本「著名歷史學家及新聞記者」德富氏的論文中,我們可以看出日本實在是一個氣量寬宏的國家,因為據德富氏所稱,美國激怒日本之處,不可勝數,「即言三百次亦不為過」;可是日本至今不但「無所準備」,且在受過「三百次激怒」以後,仍然在向美國「討好」,而且野村赴美,尚擬以「開放長江」的「重大讓步」來謀日美關係之調整,在今日爾虞吾詐強力橫行的世界上,居然還有如此古道可風宅心忠厚的國家,真令人為之驚嘆不止。 不過我們好象還記得美國政府曾經宣布過美日之間未解決的懸案(大多數是美國在華權益及人民之被侵害事件),共有六百餘件之多,雖然其中一小部分據日外部說已經「解決」了,但這六百餘件都是發生於日本尚未公然反美的時候,如果再把此後繼續發生的事件補算上去,一定還不止原來的數目。大概這些在德富氏眼中,都因有「軍事上必要」的理由,盡可絕口不提,而美國「激怒」日本之處,則都是無可原諒的罪惡。 據我們想得起來的,例如美國的廢止美日商約,禁運油鐵,貸款中國,這些自然都是彰明較著的激怒日本的行動,但要一時舉出三百件來,卻不是一件易事。大概德富之所謂三百次者,也許包括每一次美國因在華權益被侵害而向日所提的抗議交涉在內,因為那顯然是不了解日本「聖戰」的目的,而為一種不可恕的侮辱。如此說來,那麼根據美日所有懸案的總數合計,不但「三百次亦不為過」,即言「六百次亦不為過」可也。 德富說,「日本之忍耐自有其限度」,可是美國的忍耐早已超過限度了。叫囂威脅的論調,固然不能使美國懾服,即如一年前早已提出而迄未實行的所謂「長江開放」問題的舊調重彈,也決不能「討好」美國。「狂放不羈之人,其壽命必屬短促」,此語轉贈日本,似乎更見恰當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