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學案 · 第四章 莊子之宇宙觀——自然論
第一節 自然法
老子雖主張宇宙無意志之論,顧其對於宇宙之運行,則亦以為有一定法則。其言曰: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經》第二十五章
天之道,其猶張弓歟?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餘者損之,不足者補之。天之道,損有餘而補不足。《道德經》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不爭而善勝,不言而善應,不召而自來,繟然而善謀。天網恢恢,疏而不失。《道德經》第七十三章
此數章之語驟視之,似與其主張之自然無意志論相矛盾者。然老子之意,則以此為自然之理法,而非有主宰於其間也。易言之,宇宙之運行,雖莫有為之主宰,而若有一定之軌範,此天道之所以不可知而仍可知也。
莊子多申老子之旨,如老子曰「道法自然」,然人於理,求其說而不得者,概歸之自然,此本無可致詰之詞。故莊子申之曰「不知其然之謂道」。老子曰「有物混成,先天地生」。此別理於氣,假定語耳,其實理氣一也,無後先之可言。故莊子申之曰:「有先地生者,物邪?」蓋皆似相反,而實相成者也。莊子又曰:
日夜相代乎前,而莫知其所萌。已乎,已乎!旦暮得此,其所由以生乎?非彼無我,非我無所取。是亦近矣,而不知其所為使。若有真宰,而特不得其眹。《齊物論》
清陳壽昌釋之曰:
情,實也,若有真宰者。道之為物,惟恍惟惚也。可行己信者,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也。有情無形者,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也。
萬物萬情,趣舍不同,若有真宰使之然也。起索真宰之眹跡,而亦終不得,則明物皆自然,無使物然也。又前引《天運》篇「天其運乎?地其處乎」一段,郭象注云:「夫物事之近,或知其故,然尋其原以至乎極,則無故而自爾也。」自爾者,即自然如此之謂也,此分明謂宇宙變化均為自然而然、不期然而然者也。《秋水》篇亦有一段論之甚精:
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何為乎?何不為乎?夫故將自化。
梁向秀為之釋云:
吾之生也,非吾之所生,則生自生耳。生生者,豈有物哉?故不生也。吾之化也,非物之所化,則化自化耳。化化者,豈有物哉?無物也,故不化焉。若使生物者亦生,化物者亦化,則與物俱化,亦奚異於物。明夫不生不化者,然後能為生化之本也。見張湛《列子注引》
向氏所論,頗有卓見。然此自化說,前人曾道過。《列子·天瑞》篇云:「有生不生,有化不化;不生者能生生,不化者能化化;生者不能不生,化者不能不化;故常生常化。常生常化者,無時不生,無時不化。陰陽爾,四時爾。不生者疑獨,不化者往復。往復,其際不可終;疑獨,其道不可窮。《黃帝書》曰:『穀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故生物者不生,化物者不化,自生自化,自形自色,自智自力,自消自息,謂之生、化、形、色、智、力、消、息者,非也 。」觀此於宇宙萬物存亡變化之跡,可思過半矣。
第二節 自然之觀念
莊子既主張因任自然,然其對自然觀念究為如何乎?此吾人所欲知也。《馬蹄》篇曰:
……純樸不殘,孰為犧尊?白玉不毀,孰為珪璋?道德不廢,安取仁義?性情不離,安用禮樂?五色不亂,孰為文采?五聲不亂,孰應六律?夫殘朴以為器,工匠之罪也;毀道德以為仁義,聖人之過也。
世間所謂知識文明,所謂仁義,皆戕賊人性、違反自然者,故極力掊擊之。又曰:
絕聖棄智,大盜乃止;擿玉毀珠,小盜不起;焚符破璽,而民樸鄙;掊斗折衡,而民不爭;殫殘天下之聖法,而民始可與論議;擢亂六律,鑠絕竽瑟,塞瞽曠之耳,而天下始人含其聰矣;滅文章,散五彩,膠離朱之目,而天下始人含其明矣;毀絕鉤繩,而棄規矩,攦工倕之指,而天下始人含其巧矣。故曰「大巧若拙」。削曾、史之行,鉗楊、墨之口,攘棄仁義,而天下之德始玄同矣。彼人含其明,則天下不鑠矣;人含其聰,則天下不累矣;人含其知,則天下不惑矣;人含其德,則天下不僻矣。彼曾、史、楊、墨、師曠、工倕、離朱,皆外立其德,而以爚亂天下者也。《胠篋》
是世亂在於竊仁義者之好知,書中反覆論之。其復古之情,於斯可見。莊子又以為自然為至高無上之能力,一切萬物均受其支配,不能違抗。如曰:
物不勝天久矣。《大宗師》
荀子之「制天命而用之」,培根(Francis Bacon)之「控制自然」,然在莊子目光觀之,不啻痴人說夢、於事無濟也。又曰:
計人之所知,不若其所不知;其生之時,不若其未生之時。以其至小求窮其至大之域,是故迷亂
而不能自得也。《秋水》
人之生存於大宇宙間,不過稊米之在太倉、豪末之在馬體耳。假若對自然加以控制,則勢非至迷亂顛倒不止也。故嘆曰:
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人間世》
彼非徒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且更進一步而主張命的真實,蓋舉凡一切自然變化俱歸諸命,
死生命也,其有(同猶)旦夜之常,天也。《大宗師》
且亦無可逃於天地間者,
天下有大戒二,其一命也,其一義也……《人間世》
故止可順從,不可反抗。
性不可易,命不可變,時不可止,道不可雍。《知北游》
由此以觀,莊子對於自然主順從,而不主反抗;主因任,而不主人為。故其對於人生政治各方面之態度,亦莫不作如是觀也。
第三節 自然之根據
(甲)自然現象之觀察
莊子於宇宙以為不可名狀,超出對待,而非有神以為主宰。如前所引:
有實而無乎處者,宇也;有長而無本剽者,宙也。有乎生,有乎死。有乎出,有乎入。入出而無見其形,是謂天門。天門者,無有也。萬物出乎無有。有不能以有為有,必出乎無有,而無有一無有。《庚桑楚》
此析而言之,以空間釋宇,以時間釋宙。渾而言之,則宇宙無大小、無始終者也。又曰:
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時有成法而不議,萬物有成理而不說。聖人者,原天地之美而達萬物之理。是故至人無為,大聖不作,觀於天地之謂也。《知北游》
是自然有一定秩序、一定法則,不勞言說,萬古長存。
(乙)歷史事實之觀察
歷史現象,由簡單而趨複雜,由混沌而趨區分,實時轉變,無晷停滯。莊子曰:
道無終始,物有死生,不恃其成。一虛一滿,不位乎其形。年不可舉,時不可止。消息盈虛,終則有始。是所以語大義之方,論萬物之理也。物之生也,若驟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何為乎,何不為乎?夫固將自化。《秋水》
蓋歷史現象既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故一時代有一時代之文物制度,一時代有一時代之風俗習慣。既不能強同古今,亦不能勉為促進。
昔者堯、舜讓而帝,之、噲讓而絕,湯武爭而王,白公爭而滅。由此觀之,爭讓之禮,堯、桀之行,貴賤有時,未可以為常也。《秋水》
順其時勢,一任自然。
當堯、舜而天下無窮人,非知得也;當桀、紂而天下無通人,非知失也;時勢適然。《秋水》
若逆流而泝,必遭滅頂之禍,
夫水行莫如用舟,陸行莫如用車。以舟之可行於水也,而求推之於陸,則沒世不行尋常。古今非水陸與?周魯非舟車與?今蘄行周於魯,是猶推舟於陸也,勞而無功,身必有殃。彼未知乎無方之傳,應物而不窮者也。《天運》
是故因地制宜,應時而變,方可達至大完美之域也。
……故夫三皇五帝之禮義法度,不矜於同而矜於治,故譬三皇五帝之禮義法度,其猶柑梨橘柚邪?其味相反,而皆可於口。故禮義法度,應時而變者也。《天運》
(丙)生物現象之觀察
生物之生態萬殊,生活樣法各別,莊子於此觀察,極為透徹。如曰:
民濕寢則腰疾偏死,鰌然乎哉?木處則惴慄恂懼,猿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處?民食芻豢,麋鹿食薦,蝍蛆甘帶,鴟鴉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猨猵狙以為雌,麋與鹿交,鰌與魚游。毛嬙麗姬,人之所美也,魚見之深入,鳥見之高飛,麋鹿見之決驟。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齊物論》
世間事物本無一定之美醜善惡,適於甲者而未必適於乙,適於乙者而未必適於丙。「號物之數謂之萬」,各有其適合之環境。若欲立一準則以強物之屈從,則未有不僨事者。故曰:
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駢拇》
吾人不能斷鶴續鳧,為何乎?因物各有其特性,如曰:
騏驥驊騮一日而馳千里,捕鼠不如狸狌,言殊技也。鴟鵂夜撮蚤,察毫末,晝出瞋目而不見丘山,言殊性也。《秋水》
其技與性之所以殊,出於自然。又曰:
鵠不日浴而白,烏不日黔而黑。《天運》
白、黑為鵠、烏之本質,無待浴黔也。
總之,莊子認定宇宙萬物轉運變化,莫不由於自然而有一定之法則,雖歷千載、徧宇內,亦無絲毫參錯。此莊子之自然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