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子學案 · 凡 例
(一)本書引用《莊》文,依《古逸叢書》覆宋刊成玄英疏本,並用涵芬樓《續古逸叢書》本、崇德書院本、世德堂本校。
(二)夫老之於莊,猶孔之於孟,一部《南華》不啻為《老子》註腳。故本書各章所述,先乎老而後及莊,以明學統,而資互發。
(三)本書於諸家之說,凡足以為參考之資者,均多采入,時或特加辯證。
(四)本書不過以科學方法,就莊子學說,為有系統之研究。學者欲知全豹,當取原書讀之。
(五)《莊子》注紛紜充棟,據明焦弱侯《國史經籍志》云:古今《莊子》注四十七部,六百四十一卷。自萬曆迄今,又達四百載,中間更不知增添若干部矣。今必聚世間所有,足吾一人目力遍觀而盡識之,勢不可能;然又奚取為焉?初學者可先取王先謙《集解》、郭慶藩《集釋》,隨讀隨玩其注,然後再讀郭象《注》,較易領悟。若更求深造,再選閱唐宋以來各家注。本書末附《莊子書目》,可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