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泰卦 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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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1):小往大來,吉,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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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卦名,下乾(☰)上坤(☷),象徵「通泰」。《序卦傳》:「泰者,通也。」
(2)小往大來,吉,亨:小往,指陰爻居外卦;大來,指陽爻居內卦。這是就上下卦內乾外坤而言,謂「通泰」之時陽者盛而來,陰者衰而往,即《彖傳》「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之義,故「吉,亨」。《正義》:「陰去故『小往』,陽長故『大來』,以此吉而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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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卦象徵通泰:柔小者往外、剛大者來內,吉祥,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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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1),上下交而其志同也(2)。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3):君子道長,小人道消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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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地交而萬物通:天,指下乾;地,指上坤。此據上下卦象,說明天地陰陽交和、萬物生養暢通之理。《集解》引何妥曰:「此明天道泰也。夫泰之為道,本以『通』生萬物。若天氣上騰,地氣下降,各自閉塞,不能相交,則萬物無由得生。明萬物生由天地交也。」案,自然現象中,如地氣受熱上升為雲,雲氣冷卻下降為雨,在古人心目中正屬「天地交」之理。
(2)上下交而其志同:上,喻君;下,喻臣。此句合前句釋卦名「泰」。《集解》引何妥曰:「此明人事泰也。上之與下,猶君之與臣,君臣相交感,乃可以濟養萬民也。」
(3)內陽而外陰,內健而外順,內君子而外小人:內、外,指內卦、外卦;陽、健、君子,指三陽爻;陰、順、小人,指三陰爻。此三句以陰陽爻的居位特點,釋卦辭「小往大來」。《集解》引何妥曰:「順而陰居外,故曰『小往』;健而陽在內,故曰『大來』。」又引崔憬曰:「陽為君子,在內健於行事;陰為小人,在外順以聽命。」
(4)君子道長,小人道消:此總結前三句的喻意,並釋卦辭「吉,亨」,說明「泰」之時陽息陰消,利於「君子」不利於「小人」。《集解》引《九家易》曰:「謂陽息而升,陰消而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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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彖傳》說:「通泰,柔小者往外、剛大者來內,吉祥,亨通。」這是表明天地陰陽交合、萬物的生養之道暢通,君臣上下交合、人們的思想意識協同。此時陽者居內、陰者居外,剛健者居內、柔弱者居外,君子居內、小人居外:於是君子之道盛昌,小人之道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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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天地交,泰(1);後以財成天地之道(2),輔相天地之宜(3),以左右民(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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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地交,泰:釋《泰》卦下乾為天、上坤為地之象。《集解》引荀爽曰:「坤氣上升,以成天道;乾氣下降,以成地道。天地二氣若時不交,則為閉塞;今既相交,乃通泰。」
(2)後以財成天地之道:後,《爾雅·釋詁》:「君也」;財,《釋文》引荀爽本作「裁」,《集解》引鄭玄曰「節也」,《本義》「財,裁同」,猶言裁節調理;天地之道,即天地相交之道。此謂「通泰」之時,必須善為裁節調理,不使濫「通」失節,才能成就「天地相交」之道。案,《集解》引虞翻注,主張「財」即謂「財用」,指出「守位以人,聚人以財,故曰成天地之道」;惠棟《周易述》發揮虞義曰:「言後資財用以成教,贊天地之化育」;近人黃元炳《易學探源經傳解》也認為:「人以財交通,即以成天地交應之道。」此均可備參考。
(3)輔相天地之宜:相,讀xiàng,「輔相」猶言輔助贊勉,與前句「財成」對文;天地之宜,即天地化生之宜。此謂「通泰」之時,必須多加扶持,不斷贊勉促進天地化生之宜。辭意含有不可因「泰」自逸的微旨。
(4)以左右民:左右,即「佐佑」,猶言「保佑」。此句合前兩句,說明「君主」觀《泰》卦之象,悟知處「泰」不可安逸無事,應當調節成就「天地之道」,輔助贊勉「天地之宜」,使上下交通、治國保民,才能長獲「通泰」。《王注》:「泰者,物大通之時也。上下大通,則物失其節,故『財成』而『輔相』,以左右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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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天地交合,象徵「通泰」;君主因此裁節促成天地交通之道,輔助贊勉天地化生之宜,以此保佑天下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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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卦的卦形為天在下、地居上,似乎把天地位置顛倒了;但這正說明本卦強調「交」而後「泰」的義理。《折中》引邱富國曰:「天地之形不可交而以氣交,氣交而物通者,天地之泰也;上下之分不可交而以心交,心交而志同者,人事之泰也。」然而,當事物通泰昌盛之時,又須妥善處之,才不致轉「泰」成「否」。《大象傳》所謂「財成」、「輔相」、「左右民」,正是闡發保「泰」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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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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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拔茅茹,以其匯;征吉:茅,茅草,《說文》:「菅也」;茹,根相牽引之狀,《釋文》:「茹,牽引也」;匯,《釋文》「類也」,謂同質匯聚。此以拔茅草其根相牽為喻,說明初九當「泰」之時,陽剛處下,與二、三兩陽俱有外應而志在上行,故一陽動則三陽並動;以此進取,必能通達,故稱「征吉」。《王注》:「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者也。茹,相牽引之貌也。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己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不為違距,進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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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拔起茅草、根系相牽,這是同質匯聚所致;往前進發可獲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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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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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志在外:謂陽剛志在上進。《誠齋易傳》:「君子之志在天下,不在一身,故曰『志在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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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拔起茅草,往前進發可獲吉祥」,說明初九的心志是向外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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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泰」之時,陽剛盛長;當其初始,一陽「泰」則諸陽皆泰。初九擬「拔茅」之象,表明此時宜於進取,「征」必獲「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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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包荒(1),用馮河,不遐遺(2);朋亡(3),得尚於中行(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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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荒:包,猶言「籠括」;荒,《釋文》:「本亦作『巟』」,《集解》引虞翻曰:「大川也。」此以籠括大川,喻九二陽剛居中,胸懷廣闊而能包容一切。案,《王注》釋「包荒」為「包含荒穢」,可備一說。
(2)用馮河,不遐遺:馮,音píng,通「淜」,涉越,《說文》:「淜,無舟渡河也。」《段注》:「『淜』正字,『馮』假借字」,《爾雅·釋訓》:「馮河,徒涉也」,即涉水過河;不遐遺,「不遺遐」的倒裝。此承前句義,說明九二既有「包荒」之德,則可涉越長河,廣納遠方賢者。《王注》:「用心弘大,無所遐棄,故曰『不遐遺』也。」
(3)朋亡:朋,朋黨;亡,即「無」。此謂九二道德光明,不結黨營私。《王注》:「無私無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
(4)得尚於中行:尚,《王注》釋為「配」,即配合,《經義述聞》以為古訓無征,遂據《爾雅·釋詁》「尚,右也」釋為「佑助」,今從之;中行,指六五居尊、行為持中,《王注》:「中行謂五。」此句合前文諸句,說明九二以陽剛處《泰》下卦之中,有「包荒」、「馮河」、「不遐遺」、「朋亡」之象,上應六五柔中,猶如能用廣闊無私的胸懷佑助行為持中的「君主」,治世以成「通泰」。《程傳》:「二雖居臣位,主治泰者也」,正合爻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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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有籠括大川似的胸懷,可以涉越長河,遠方的賢者也無所遺棄;同時不結黨營私,能夠佑助行為持中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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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包荒」、「得尚於中行」,以光大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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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光大也:《折中》:「《傳》只舉『包荒』,非省文以包下,蓋『包荒』是治道之本。然『包荒』而得乎中道者,以其光明正大,明斷無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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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有籠括大川似的胸懷」、「能夠佑助行為持中的君主」,說明九二的道德光明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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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爻辭認為,世道通泰,往往體現於「治世」之臣胸襟廣闊,秉公無私,即朱熹所謂「不遺遐遠,而不泥朋比」(《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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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1);艱貞無咎(2),勿恤其孚,於食有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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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平不陂,無往不復:陂,音pí,水旁或山旁傾陡之處,《說文》:「阪也,一曰池也」,《段注》:「陂得訓『池』者,陂言其外之障。」這兩句以「平」變「陂」,「去」轉「復」為喻,說明九三處內卦之終,為上下卦轉折點,當防「通泰」轉為「否閉」。《本義》:「將過於中,泰將極而否欲來之時也。」
(2)艱貞無咎:此謂九三不可處泰忘憂,宜多戒惕。《程傳》:「方泰之時,不敢安逸,常艱危其思慮,正固其施為,如是則可以無咎。」
(3)勿恤其孚,於食有福:恤,《集解》引虞翻曰「憂也」;孚,信也,文中含「取信於人」之義;食,謂食享俸祿,《禮記·坊記》「食浮於人」鄭玄註:「食,謂祿也。」這兩句承前句之義而發,說明九三當此「通泰」可能轉化之時,若知「艱」守「正」,不但「無咎」,而且可以「孚信」於人,長保俸祿。《正義》:「信義先以誠著,故不須憂其孚信也;信義自明,故於食祿之道自有福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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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平地無不化險陂,去者無不重回復;能夠牢記艱難、守持正固就可免遭咎害,不怕不取信於人,食享俸祿自有福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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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無往不復」,天地際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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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地際:際,《廣韻》「邊也,畔也」。《集解》引宋衷曰:「位在乾極,應在坤極」,即言九三處下乾終極,所應上六居上坤終極:兩極各為天、地之際,寓有「泰」將轉「否」的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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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去者無不重回復」,說明九三處在「天地」交接的邊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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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物的發展往往正、反互為轉化。處泰若能憂否,則足以避害,這是九三「艱貞無咎」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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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翩翩(1),不富(2),以其鄰不戒以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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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翩翩:《說文》:「翩,疾飛也」,《詩經·小雅·巷伯》「緝緝翩翩」,《毛傳》謂「往來貌」;此處指相從下降之狀。這句說明六四以陰居上卦之初,當「上下交泰」之時,與五、上兩陰連翩下降求應於陽。
(2)不富:《周易集說》:「《易》以陰虛為不富。六四陰爻,故曰『不富』。」此處又喻六四能虛懷下應初陽,即《學易記》所謂「上以謙虛接乎下」之意。
(3)以其鄰不戒以孚:前一「以」字,《尚氏學》訓與(《廣雅·釋詁三》「以,與也」);後一「以」字為連詞,猶「而」;鄰,指五、上兩陰。此句申發前兩句之義,說明六四與近鄰諸陰未曾誡告而均有下應陽剛的誠信心懷,故能不約而同、連翩並降。《古周易訂詁》:「此正陰陽交泰之爻也」,「鄰指五、上,四雖『不富』而能挾其並居之鄰相從而下者,以三陰皆欲求陽,故不待教戒而能以之下孚乎陽也。」案,本爻辭舊讀多作「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這裡採用《尚氏學》句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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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連翩下降,虛懷不有富實,與近鄰未相告誡都心存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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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也(1);「不戒以孚」,中心愿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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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實:即爻辭「不富」之義。《古周易訂詁》:「『不富』而其鄰肯從之旨,以三爻皆不富而欲資富實於陽故也。」
(2)中心愿:《折中》引俞琰曰:「願者,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泰之時,上下不相疑忌,蓋出自本心,故曰『中心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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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連翩下降,虛懷不有富實」,說明上卦陰爻都損去了殷實;「未相告誡都心存誠信」,說明陰爻內心均有應下的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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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卦義主「交泰」,故陽能稟實應上,陰能虛己應下:陰陽上下交濟,遂呈「通泰」景象。六四「翩翩」與初九「拔茅」兩象正相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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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帝乙歸妹(1),以祉元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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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帝乙歸妹:帝乙,商代帝王,《子夏傳》、京房、荀爽以為即商湯,虞翻以為商紂王之父;歸,女子出嫁之稱;妹,《說文》「女弟也」,《段注》引《毛傳》謂「女子後生曰『妹』」。此句取古代帝女出嫁的故事為喻,說明六五陰居尊位,下應九二,猶如「帝乙」下嫁貴女以配賢者,正見上下交通之理。《周易義海撮要》引陸希聲曰:「五以柔在上,帝女之象;下配於二,下嫁之象。」案,《歸妹》六五亦取此象,可參閱。
(2)以祉元吉:祉,福也,文中用如動詞。此句說明五應二為「交泰」至美之象,故稱「元吉」。《尚氏學》:「『以祉元吉』者,言二升五,五來二(原註:來二即歸),各當其位,永為儷耦,故『元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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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五,帝乙嫁出少女,以此獲得福澤、至為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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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願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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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願:《尚氏學》:「謂五願歸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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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以此獲得福澤、至為吉祥」,說明六五居中不偏以施行應下的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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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尊下交,尤見可貴。此爻稱「元吉」,正含「通泰」大成的象徵。程頤曰:「元吉,大吉而盡善者也。謂成治泰之功也。」(《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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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城復於隍(1);勿用師,自邑告命(2),貞吝(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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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復於隍:復,通「覆」,《說文》引作「覆」;隍,《集解》引虞翻曰:「城下溝,無水稱『隍』,有水稱『池』。」此句以城牆塌入城溝喻泰極否來。《王注》:「居《泰》上極,各反所應;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於隍』,卑道崩也。」
(2)勿用師,自邑告命:邑,通「挹」,猶言「減損」;告命,即「誥命」,指訓誥政令,這兩句說明上六當「泰」道轉壞之時,居位尊高,不可興師妄動,而要自我精簡繁文、改革弊政,以求渡過危難時期。《尚氏學》承吳汝綸先生《易說》指出:「邑,挹之省文,挹損也。言自挹損其告命,如後世之下詔罪己也。」此即揭明處《泰》上六之時,當「勿用」、退處。案,《正義》釋「自邑告命」曰:「於自己之邑而施告命」,可備一說。
(3)貞吝:猶言「守正防吝」(參閱《屯》九五譯註)。此謂上六將臨「否閉」之世,實因「時窮」所致,故希冀其自守正固,或可避凶免「吝」;所謂「貞」者,即前文「勿用師,自邑告命」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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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六,城牆傾覆到乾涸的城溝里;不可出兵征戰,自行減損典誥政令,守持正固以防憾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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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曰:城復於隍,其命亂也(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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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命亂:命,命運,猶言「發展趨向」。《尚氏學》:「言泰極返否,為天地自然之命運,無可避免。此『命』字與『告命』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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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傳》說:「城牆傾覆到乾涸的城溝里」,說明上六的發展趨向已經錯亂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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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居卦終,泰極必反。朱熹曰:「此亦事勢之必然。治久必亂,亂久必治,天下無久而不變之理。」(《朱子語類》)
【總論】
事物對立面的交合、統一,往往是走向亨通的先決條件。《泰》卦,正是以上下交通、陰陽應合,闡明事物「通泰」之理。卦象天在下、地居上,《彖傳》謂「上下交而其志同」,已明確喻示其義。曹丕論曰:「夫陰陽交,萬物成;君臣交,邦國治;士庶交,德行光。同憂樂,共富貴,而友道備矣。《易》曰:『上下交而其志同。』由是觀之,『交』乃人倫之本務,王道之大義,非特士友之志也。」(《初學記》引《魏文帝集》)此說將物「交」而「泰」的道理,又作了進一步的推闡。《泰》卦六爻所示,無不見「交通」之旨。劉定之指出:「六爻之中,相交之義重:初與四相交,泰之始也,故初言以其匯、如茅之連茹,四言以其鄰、如鳥之連翩;二與五相交,泰之中也,故五言人君降其尊貴以任夫臣,二言大臣盡其職以答夫君;三與上交,泰之終也,故三言平變而為陂,上言城復而於隍。」(《折中》引)然而,六爻中誡意最深的,當屬三、上兩爻所體現「泰極否來」的哲理:九三是轉化的苗頭,以「無平不陂,無往不復」示警;上六是轉化的終極,以「城復於隍」見義。《詩經·小雅·十月之交》曰:「高岸為谷,深谷為陵」,《論語·子路》謂:「君子泰而不驕」,似均可藉以印證《泰》卦寓涵的「處泰慮否」的鑑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