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序卦
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 [1] 盈天地之間者唯萬物,故受之以《屯》。 [2] 《屯》者,盈也。 [3] 《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 [4] 故受之以《蒙》。《蒙》者,蒙也,物之稚也。物稚不可不養也,故受之以《需》。《需》者,飲食之道也。飲食必有訟, [5] 故受之以《訟》。訟必有眾起,故受之以《師》。《師》者,眾也。眾必有所比, [6] 故受之以《比》。《比》者,比也。比必有所畜, [7] 故受之以《小畜》。物畜然後有禮,故受之以《履》。《履》者,禮也。 [8] 履而泰然後安,故受之以《泰》。《泰》者,通也。物不可以終通,故受之以《否》。物不可以終否,故受之以《同人》。 [9] 與人同者,物必歸焉,故受之以《大有》。 [10] 有大者不可以盈,故受之以《謙》。有大而能謙必豫,故受之以《豫》。 [11] 豫必有隨,故受之以《隨》。以喜隨人者必有事, [12] 故受之以《蠱》。《蠱》者,事也。有事而後可大,故受之以《臨》。《臨》者,大也。物大然後可觀,故受之以《觀》。可觀而後有所合,故受之以《噬嗑》。 [13] 嗑者,合也。物不可以苟合而已,故受之以《賁》。《賁》者,飾也。致飾然後亨則盡矣,故受之以《剝》。 [14] 《剝》者,剝也。物不可以終盡剝,窮上反下,故受之以《復》。 [15] 復則不妄矣,故受之以《無妄》。有無妄,物然後可畜, [16] 故受之以《大畜》。物畜然後可養,故受之以《頤》。《頤》者,養也。不養則不可動,故受之以《大過》。 [17] 物不可以終過,故受之以《坎》。《坎》者,陷也。陷必有所麗,故受之以《離》。《離》者,麗也。
右第一章 此章釋上經三十卦之順序。 [18]
【譯文】
(《乾》為天,《坤》為地。)有了天地然後化生萬物。充滿天地間的只是萬物,所以繼續它的用《屯》。《屯》是充滿。《屯》又是物的開始生長。物生出來一定蒙昧,所以繼續它的用《蒙》。《蒙》是蒙昧,物的幼稚狀態。物的幼稚不可不養育,所以繼續它的用《需》。《需》是講飲食的方法。飲食一定有訴訟,所以繼續它的用《訟》。《訟》一定有眾人起來,所以繼續它的用《師》。《師》是眾。眾一定有親附,所以繼續它的用《比》。《比》是親附。親附一定有積蓄,所以繼續它的用《小畜》。物積蓄了然後有禮,所以繼續它的用《履》。《履》是禮。履行而安寧然後安,所以繼續它的用《泰》。《泰》是通順。事物不可能永遠通順,所以繼續它的用《否》。(《否》是閉塞不通。)事物不可能永遠閉塞,所以繼續它的用《同人》。跟人相同的,事物一定有所歸屬,所以繼續它的用《大有》。有大的不可以過滿,所以繼續它的用《謙》。有大而能夠謙遜一定安樂,所以繼續它的用《豫》。(《豫》是安樂,)安樂的一定有人追隨,所以繼續它的用《隨》。用喜悅追隨人的一定有事,所以繼續它的用《蠱》。《蠱》是事。有事而後可以光大,所以繼續它的用《臨》。《臨》是光大。事物光大然後可觀,所以繼續它的用《觀》。可觀然後有所結合,所以繼續它的用《噬嗑》。嗑是合。事物不可以苟且結合罷了,所以繼續它的用《賁》。《賁》是文飾。文飾過頭然後事物的美就完了,所以繼續它的用《剝》。《剝》是剝落。事物不可能永遠剝落,上面剝落完了回到下面再上升,所以繼續它的用《復》。回復就不謬妄了,所以繼續它的用《無妄》。有了無妄,事物然後可以積蓄,所以繼續它的用《大畜》。事物積蓄了然後可以養育,所以繼續它的用《頤》。《頤》就是養育。不養育就不可有所作為,所以繼續它的用《大過》。事物不可能永遠過錯,所以繼續它的用《坎》。《坎》是陷落。陷落一定有所依附(來求救援),所以繼續它的用《離》。《離》是附麗。
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 [19] 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夫婦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恆》。《恆》者,久也。物不可以久居其所,故受之以《遁》。《遁》者,退也。物不可以終遁,故受之以《大壯》。 [20] 物不可以終壯,故受之以《晉》。 [21] 《晉》者,進也。進必有所傷,故受之以《明夷》。 [22] 夷者,傷也。傷於外者必反於家,故受之以《家人》。家道窮必乖,故受之以《睽》。《睽》者,乖也。乖必有難,故受之以《蹇》。《蹇》者,難也。物不可以終難,故受之以《解》。《解》者,緩也。緩必有所失,故受之以《損》。 [23] 損而不已必益, [24] 故受之以《益》。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 [25] 《夬》者,決也。決必有遇, [26] 故受之以《姤》。《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 [27] 故受之以《升》。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 [28] 井道不可不革, [29] 故受之以《革》。革物者莫若鼎, [30] 故受之以《鼎》。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以《艮》。《艮》者,止也。物不可以終止,故受之以《漸》。《漸》者,進也。進必有所歸,故受之以《歸妹》。得其所歸者必大,故受之以《豐》。《豐》者,大也。窮大者必失其居,故受之以《旅》。旅而無所容,故受之以《巽》。《巽》者,入也。入而後說之,故受之以《兌》。《兌》者,說也。說而後散之,故受之以《渙》。《渙》者,離也。物不可以終離,故受之以《節》。節而信之,故受之以《中孚》。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過》。有過物者必濟,故受之以《既濟》。物不可窮也,故受之以《未濟》,終焉。 [31]
右第二章 此章釋下經三十四卦之順序。
【譯文】
有了天地然後有萬物,有了萬物然後有男女,有了男女然後有夫婦(因此繼續它的用《咸》。《咸》指夫婦)。有了夫婦然後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後有君臣,有了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了上下然後禮義有所施行。夫婦的道理不可以不長久,所以繼續它的用《恆》。《恆》是長久。事物不能長久地留在它的處所,所以繼續它的用《遁》。《遁》是退隱。事物不能永久退隱,所以繼續它的用《大壯》。事物不可能永久壯,所以繼續它的用《晉》。《晉》是前進。前進一定有所受傷,所以繼續它的用《明夷》。夷是傷。在外面受傷的一定回到家裡,所以繼續它的用《家人》。家道窮困的一定乖違,所以繼續它的用《睽》。《睽》是乖違。乖違一定有困難,所以繼續它的用《蹇》。《蹇》是困難。事物不能永遠困難,所以繼續它的用《解》。《解》是緩和。緩和一定有所損失,所以繼續它的用《損》。損失不停一定轉為得益,所以繼續它的用《益》。得益不停一定轉為潰決,所以繼續它的用《夬》。《夬》是潰決。潰決一定遇到補救,所以繼續它的用《姤》。《姤》是遇。事物互相遇到而後聚集,所以繼續它的用《萃》。《萃》是聚集。聚而後上叫做升,所以繼續它的用《升》。升而不停一定困難,所以繼續它的用《困》。困在上面的一定回到下面,所以繼續它的用《井》。用井的道理(久了要淘井)不可不改革,所以繼續它的用《革》。改革的事物沒有像鼎那樣,所以繼續它的用《鼎》。主管鼎的沒有像長子合適,所以繼續它的用《震》。(《震》是長子。)《震》是動。事物不能夠永遠動,要它靜止,所以繼續它的用《艮》。《艮》是靜止。事物不能永遠靜止,所以繼續它的用《漸》。《漸》是漸進。前進一定有個歸宿,所以繼續它的用《歸妹》。得到它的歸宿的一定光大,所以繼續它的用《豐》。《豐》是大。大極的一定失去他的居處,所以繼續它的用《旅》。旅客而無地容身,所以繼續它的用《巽》。《巽》是進入一處。進入一處而後喜悅,所以繼續它的用《兌》。《兌》是喜悅。悅而後離散,所以繼續它的用《渙》。(《渙》是離散。事物不可以永遠離散,所以繼續它的用《節》。)(《節》是有節度)。有節度而後使人信服他,所以繼續它的用《中孚》。(《中孚》是中心誠信)。有他的誠信的一定要推行他的話,(會造成小錯誤,)所以繼續它的用《小過》。有小過的加以改進一定成功,所以繼續它的用《既濟》。事物不可以窮盡的,所以繼續它的用《未濟》,六十四卦終於《未濟》。
【說明】
《序卦》是講《易經》六十四卦的順序。《周易淺述》說:
《序卦》之意,有以相因為序,《乾》《坤》《屯》《蒙》是也。有以相反為序,《泰》《否》《剝》《復》是也。天地間不出相因相反二者,始則相因,終必相反也。
《序卦》說:「有天地,然後萬物生焉,盈天地之間唯萬物,故受之以《屯》。」「《屯》者,物之始生也。物生必蒙,故受之以《蒙》。」有了《乾》《坤》,才有萬物,才有物之始生的《屯》,有了《屯》才有物之稚的《蒙》,這是相因。有了《泰》,又有與《泰》相反的《否》,有了《剝》,又有與《剝》相反的《復》,這是相反。《序卦》就是說明六十四卦有相因相反的意義,說明天下的事物就有相因相反這兩種。
《周易淺述》又說:
呂氏《要旨》曰:《易》,變易也。天下有可變之理,聖人有能變之道。反《需》為《訟》,《泰》為《否》,《隨》為《蠱》,《晉》為《明夷》,《家人》為《睽》,此不善變者也。反《剝》為《復》,《遁》為《壯》,《蹇》為《解》,《損》為《益》,《困》為《井》,此善變者也。文王示人以可變之幾,則危可安,亂可治,特一轉移間耳。後天之學,其以人事贊天地之妙歟?
又嘗合上下經始終而論之。《乾》《坤》,天地也。《坎》《離》,水火也,以體言也。《咸》《恆》,夫婦也。《既(濟)》《未濟》,水火之交不交也,以用言也。上經以天道為主,具人道於其中;下經以人道為主,具天道於其內。三才之間,《坎》《離》最為切用。日月不運,寒暑不成矣,民非水火不生活矣……故上下經皆以《坎》《離》終焉。
在這裡進一步說明《序卦》的意義。認為《序卦》里講卦的順序有兩種,即事物的變化有兩種,一種是由好變壞的,一種是由壞變好的。由好變壞,如《需》變《訟》,《需》是用飲食養人,是好的。原始社會,把飲食的飲料食品分給人時,由於飲料食品不足,引起了爭訟,這是不好的。如《泰》變《否》,《泰》是通泰,是好的。通泰變成《否》,《否》是閉塞,是不好的。《隨》變為《蠱》,《隨》是追隨安樂,是好的。《蠱》是有不好的事,是不好的。由《晉》變《明夷》,《晉》是前進,是好的。《明夷》的夷是受傷,前進變受傷,是不好的。《家人》變《睽》,《家人》是一家人在一起是好的。變成乖違,是不好的。天下事就有這樣由好變壞的,《序卦》里把這種情況反映出來。也有由壞變好的。如《剝》變為《復》,《剝》是剝落,是不好的。變到《復》,《復》是回到上升,是好的。《遁》變為《壯》,《遁》是因時勢不好而隱遁,是不好的。《壯》是壯盛、興盛,時勢好轉,是變好。《蹇》變為《解》,《蹇》是困難,《解》是解除困難,是變好。《損》變為《益》,《損》是損失,《益》是得益,也是變好。《困》變為《井》,《困》是困難,《井》是井水可以養人,也是由困難轉為得益。這裡認為《序卦》里把好事變為壞事,壞事變為好事,都通過卦的順序反映出來了。這就要人們看到事物的幾,幾就是事物轉變前露出的一點苗頭。人們就要抓住這個苗頭,使它向好的方面轉化,把壞事變成好事,防止好事變成壞事。《序卦》講卦的順序,把由好變壞、由壞變好排列出來,就有這種作用。
這裡又講到上下經六十四卦排列的用意,說上經三十卦,以《乾》《坤》開頭,以《坎》《離》終結,即以天地開頭,以水火終結,講體。下經用《咸》《恆》開頭,用《既濟》《未濟》終結。《咸》《恆》是講夫婦,《既濟》《未濟》含有水火既濟、水火未濟的意思,是講用。上經以天地開頭,是講天道。下經以講夫婦開頭,是講人道。認為天地人三才,《坎》《離》最切用。《坎》《離》指月日,月日不運轉,沒有寒暑,就不行了。《坎》《離》指水火,沒有水火,人就無法生活了。下經以《既濟》《未濟》終結,是講水火的作用,水火配合把食物煮熟是既濟,水火不配合是未濟。這裡說明《序卦》排到上經下經各卦的順序,既分成以天道和人道為主,又分別體用,以《乾》《坤》《坎》《離》為體,以日月水火為切用,即都有意義的。
【注】
* * *
[1] 有天地:這裡已包含《乾》《坤》兩卦,所以未提《乾》《坤》兩卦的名稱,譯文給它補上。
[2] 受:《廣雅·釋詁》:「受,繼也。」
[3] 受:「屯,滿也。」這個解釋是承上的「盈」來的,轉入下文的「物之始生」。與《屯》卦象傳釋屯為難不同,是各有取義。
[4] 蒙:指蒙昧,知識未開通。「物之初生」,比孩童,故蒙昧。
[5] 訟:爭訟。飲食不足,容易發生爭訟。
[6] 比:親附。眾人中一定有互相親附的,就不爭訟了。
[7] 畜:積蓄。
[8] 物畜然後有禮:把積蓄的物分給大家,要不爭,就要規定各人所得的多少,這個規定就是禮。履是履行這種規定。《周易大傳今注》:「『履者禮也』一句,今本無,注文有。乃傳文誤入注文。《集解》本及王弼《易略例卦》篇並有此句。今據補。」
[9] 同人:與人同心同行。
[10] 大有:所有者大,所有者多。
[11] 豫:安樂。
[12] 有事:為人幹事。
[13] 有所合:與人意相合。噬嗑:吃物而合其口,這裡光取合意。
[14] 致飾:文飾到極點,即文飾過頭。致:極。亨盡:美盡。文飾過頭,轉而為丑。剝:剝落去掉過頭的文飾。
[15] 窮上反下:把過頭的文飾剝落完了,這是窮上。再回到恰當的文飾上來,這是反下。反同返。復是回復。
[16] 物然後可畜:《周易大傳今注》:「今本無物字,《集解》本有,是也。今據補。物謂財物也。畜亦借為蓄,積蓄也。」
[17] 不養則不可動:同上:「不養其身則身病」,「奪民之養則民亂,是以不養則不可有所作為,是過之大者」。
[18] 此據《周易大傳今注》,下同。朱熹《周易本義》於此篇不分章,只作「右上篇」「右下篇」,無說明。
[19] 下經的第一卦是《咸》 ,艮下兌上,艮為少男,兌為少女。少男居少女之下,古代婚禮,男到女家迎娶,是男下女,指男女結為夫婦。這裡雖不指名《咸》卦,實暗指《咸》卦。
[20] 遁:隱遁是在國勢衰落時,從衰落轉為興盛,故稱《大壯》。
[21] 壯盛時要求前進。
[22] 前進中不免有挫折,故傷。夷是傷。
[23] 緩指緩和,放寬,所以有損失。
[24] 損失不停,注意改進,轉為得益。
[25] 得益而不停,則滿遭損,如河水漲過堤岸,造成決口。
[26] 堵塞決口,必遇有同心協力之人。
[27] 眾人相聚協力,必有為之首者,即上升。
[28] 上升而不已,必脫離群眾,故困。困後再回到下面去,故返下。反同返。井在地下,指下面。
[29] 井需要淘治,故稱革。
[30] 鼎,煮物使熟,故稱革物。
[31] 六十四卦以《未濟》終結,含有事物的發展變化是無窮盡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