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小過(卦六十二)
(艮下震上)
《小過》:亨。利貞。可小事,不可大事。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彖》曰:《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1]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2]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3]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4]
《象》曰:山上有雷,《小過》。 [5] 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 [6]
【譯文】
《小過》卦:通順。占問有利。可以做小事,不可以做大事。飛鳥留下好音,不宜向上飛,宜向下飛(使人聽見,)大吉。
《彖傳》說:《小過》卦,小的錯誤(關係不大),還是通順的。小錯誤「利貞」,是應時行動。(《小過》六五、六二皆陰爻,為柔,居上下卦的中位,)是柔得中,因此做「小事吉」。(《小過》的九四為陽爻,為剛,居陰位,不居上卦的中位,)是剛失位而不居中,因此「不可大事」。有飛鳥的象,「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因飛上去是違反人們的心意,飛下來才順著人們的心意。
《象傳》說:(艮下震上,山下雷上,)山上有雷,是《小過》卦。君子因此行事過於恭敬,喪事過於悲哀,用錢過於節儉。
初六:飛鳥以凶。 [7]
《象》曰:「飛鳥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 [8]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9]
九三: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凶。 [10]
《象》曰:「從或戕之」,「凶」如何也?
九四:無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 [11] 勿用永貞。
《象》曰:「弗過遇之」,位不當也。 [12] 「往厲必戒」,終不可長也。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13]
《象》曰:「密雲不雨」,已上也。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象》曰:「弗遇過之」,已亢也。
【譯文】
倒數第一陰爻:飛鳥帶來凶兆。
《象傳》說:「飛鳥以凶」,無可奈何。
倒數第二陰爻:批評他的祖父,讚揚他的祖母。指出他的君王的不夠,讚揚他的臣子。無害。
《象傳》說:「不及其君」,趕不上他的君主,因臣子不可超過君主。
倒數第三陽爻:沒有錯誤,要防備他犯錯誤,放縱他,或許害了他,凶。
《象傳》說:「從或戕之」,是怎樣的「凶」?
倒數第四陽爻:無害。沒有錯誤,表揚他;日後有犯錯誤的危險,一定要告誡。占問不是永遠好的。
《象傳》說:「弗過遇之」,沒有過失,因碰上失位,地位不相當。「往厲必戒」,終於不可長久(不碰危險的)。
倒數第五陰爻:自從我到了西郊,烏雲密布,沒有下雨。公射箭,在山洞裡得到野獸。
《象傳》說:「密雲不雨」,雲已經上升了。
最上陰爻:(沒有過錯,)不表揚,反批評他,像用網來捕飛鳥,凶,是叫災害。
《象傳》說:「弗遇過之」,已經太過分。
【說明】
《小過》卦艮下震上,山下雷上。《象傳》說:「山上有雷,《小過》。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小過是小錯誤,即君子只能犯小錯誤。小錯誤如「行過乎恭」,顯得拘謹;「喪過乎哀」,會傷身;用過乎儉,是對自己節儉。這些缺點,都不會構成犯罪,這是一方面。《彖傳》又指出:「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那末剛得位而中,就是九五,指君位。但君也有犯錯誤的,即不中,不合乎君位的要求。不說君犯錯誤,說「不及」,孔子說「過猶不及」(《論語·先進》),可見「不及」猶「過」,也是錯誤。六二,在家庭里「過其祖,遇其妣」;在國里,「不及其君,遇其臣」。指出祖父的錯誤,禮遇其祖母;指出君主的不夠,禮遇其臣;即批評祖父和君主,讚美祖母和臣子。這同孔子說的「君子和而不同」(《論語·子路》)是一致的。什麼叫「和」?《左傳》昭公二十年,晏子對齊景公說:「君所謂可,而有否焉,臣獻其否,以成其可;君所謂否,而有可焉,臣獻其可,以去其否。」這就是「和」。即君主所肯定或否定的,都有不該肯定或否定的部分,臣子就應把不該肯定或否定的部分獻上去,君主採納了,使他的肯定和否定更正確。君主的肯定和否定都不夠,這就是不及,「不及其君」,即指出君主的不及來,這就是和。六三指出「不及其君」「無咎」,說明指出君主的不及而無害,即批評君主,而沒有批逆鱗遭殺身之禍,這說明那時有些民主性的精華,這是非常難得的。《周易通義》說:「本卦說的主要是關於批評的見解。古有司直之官(約同後來的諫官)。《詩·羔裘》謂『邦之司直』,正人之過失者。《呂氏春秋·自知篇》:『湯有司直之士。』這裡說的可能是司直者的經驗。」這個說明也是好的。
【注】
* * *
[1] 小者過而亨:小錯誤關係不大,所以還是通順的。
[2]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像才力薄弱的人雖是正確,可以辦小事。
[3]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像才力強的人沒有地位,不掌握正確的理論,因此不能辦大事。
[4] 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周易大傳今注》:「《說卦》曰:『震為鵠。』(《釋文》引荀爽《九家集解》本有此句,今本無。鵠,今名天鵝。)又艮為山。然則《小過》之卦象是鵠飛過山上,予人以音,向上飛則人不聞,逆乎人之要求,向下飛則人聞之,順乎人之要求。」
[5] 山上有雷:同上:「按《象傳》乃以山比賢人,以雷比刑,以山上有雷比刑罰加於賢人,因賢人有小錯誤也。」
[6] 君子以行過乎恭,喪過乎哀,用過乎儉:同上:「君子觀此卦象及卦名,從而謹言慎行,力求無過,其所過者,只是行過於恭,則失之諂媚(當作失之拘謹),居喪過於哀,則失之毀身,用財過於儉,則失之吝嗇,亦皆是小錯誤。然而不為有罪,不致觸刑。」
[7] 飛鳥以凶:以,與,帶來。孫《周易集解》:「《小過》:『上逆下順』,而應在上卦,進而之逆,無所措足,飛鳥之凶也。」上面的《彖傳》,說飛鳥「上逆而下順」。初六是下卦的下爻,與九四是上卦的下爻相應,它應在上卦,即上逆,所以凶。
[8] 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無咎:《周易通義》:「過:責,批評。祖:祖父。遇:禮遇,與『過』相對,引伸為讚揚。妣(bǐ比):祖母。不及:不夠,有缺點。這裡作動詞,與『過』同。」在家裡,祖父也可以批評,祖母也應表揚;在國里,君王也可以指出他的不夠,臣子也可以讚揚。這樣才是正常的。在當時,父權制家庭,祖父是最權威的;而婦女,即使是祖母,也形同奴隸。在國家,更是君尊臣卑。作者當時在批評表揚問題上的這種見解,是十分可貴的。
[9] 臣不可過:臣子不可超過君主,所以臣子是「不及其君」。這說明《象傳》的解釋,與六二爻辭不同。爻辭的「不及其君」是指出君的不夠,是批評君。
[10] 弗過防之,從或戕之:《周易通義》:「從:通縱。戕(qiāng槍):傷害。暫時不批評的,也要防止他錯誤的發展,如果放縱不理,反而害了他。」
[11] 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同上:「沒有錯誤的,要表揚鼓勵。當然日後有犯錯誤的危險,一定要警惕(告誡)。」
[12] 「弗過遇之」,位不當:孫《周易集解》:「(九四)體雖陽爻,而不居其位,不為責主,故得無咎也。」九四是陽爻,居陰位,是不居其位,是位不當。既然不居其位,自然不會碰到在這個位子上的過錯,所以就「勿過遇之」。這樣解釋,與爻辭的解作沒有過失讚揚他不同。
[13] 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同上:「弋(yì亦):射鳥。前者是旱占,後者是田獵之占。旱占還是無雨,田獵則有收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