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剝(卦二十三)
(坤下艮上)
《剝》:
[1] 不利有攸往。
《彖》曰:《剝》,剝也。柔變剛也。「不利有攸往」,小人長也。順而止之,觀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虛,天行也。
《象》曰:山附於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2]
【譯文】
《剝》卦:對有所往不利。
《彖傳》說:《剝》卦,是剝落。(《剝》卦一陽爻,五陰爻,陽剛孤而陰柔盛,)柔要改變剛。「不利有攸往」,小民勢盛。(坤下艮上,坤順艮止,)順而止,是觀察卦象。貴族看重事物的消長盈虛,這是天道。
《象傳》說:(坤下艮上,地下山上,)山附著在地上,是《剝》卦。在上位的因此厚待下民,故得安居。
初六:剝床以足,蔑貞凶。 [3]
《象》曰:「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六二:剝床以辨, [4] 蔑貞凶。
《象》曰:「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5]
六三:剝之, [6] 無咎。
《象》曰:「剝之無咎」,失上下也。 [7]
六四:剝床以膚, [8] 凶。
《象》曰:「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9]
六五:貫魚以宮人寵, [10] 無不利。
《象》曰:「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11]
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 [12]
《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譯文】
倒數第一陰爻:去掉床的腳,占夢是凶的。
《象傳》說:「剝床以足」,因為毀滅下面的基礎。
倒數第二陰爻:去掉床板,占夢是凶的。
《象傳》說:「剝床以辨」,沒有人幫助他。
倒數第三陰爻:去掉它沒有害(床已無腳無板,成為廢物,故可棄去)。
《象傳》說:「剝之無咎」,失掉上面的板和下面的腳。
倒數第四陰爻:去掉床上的蓆子,凶。
《象傳》說:「剝床以膚」,切近於災病。
倒數第五陰爻:射中了魚,宮人因而得寵。占問沒有不利。
《象傳》說:「以宮人寵」,終於沒有過錯。
最上陽爻:大果實不吃,貴族不吃(得到小人的擁戴),像得到車子坐。小民不吃,剝取薺菜來充飢。
《象傳》說:「君子得輿」,人民所擁護。「小人剝廬」,終於不能用的。
【說明】
《剝》卦 ,《周易淺述》:「卦五陰自下漸長,消剝一陽,故為剝。」又稱:「剝,落也。五陰盛而一陽將消,九月之卦,陰盛陽衰,小人壯而君子病,又內坤盛而外艮止,有順時而止之象,故占者不利於有所往也。」這是通過卦象來說明《剝》卦的意義和對卦辭的解釋。再看爻辭,主要是講「蔑貞」,即占夢,夢中有「剝床以足」、「剝床以辨」及「剝床以膚」。再講到「六五:貫魚,以宮人寵」。《周易淺述》:「魚,陰物。宮人,陰之美,望寵於陽者也。」這樣,還是用象來講爻辭,從剝陽轉為尊陽了。到「上九: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則從六五的尊陽轉為上九的擁戴陽了。從「君子得輿,小人剝廬」來看,同樣是「碩果不食」,君子和小人的結果完全不同,這裡反映了階級觀點。
再看《彖傳》,《周易淺述》:「五陰剝陽,小人之長也。此以卦體言也。卦有順而止之象,君子觀之,陽消陰息(長),陰盈陽虛,天運之行如是。君子尚之,順時而止,所以合乎天之行也。知天行之方剝,則不至不量力以取禍;知剝之必有復,亦不至怨天尤人而變其所守矣。」又解釋《象傳》道:「象以上厚下取義,人君厚下民,所以治剝也。不以陰陽消長為論,而以上下厚薄為言,於極危之卦,得極安之道,此聖人用卦之微權也。」這也說明《彖傳》《象傳》擴大了卦爻辭的意義。
【注】
* * *
[1] 剝:剝落。
[2] 安宅:安居。
[3] 剝:剝離,即去掉。「以」猶「之」。蔑貞:夢占,蔑借為夢,夢中去掉床腳,占問是凶。
[4] 辨:《周易大傳今注》:「辨讀為牑,床板。」
[5] 與:助。
[6] 剝之:猶棄之。床已成棄物,可棄。
[7] 上下:指床板床腳。
[8] 膚:指蓆子。
[9] 災:指病。沒有床,還可把蓆子鋪在地上睡。連蓆子也沒有,睡地上要生病。
[10] 貫魚:射中魚。《禮記·射義》:「天子將祭,必先司射於澤而後射於射宮,射中者得與於祭,不中者不得與於祭。」天子射中魚,因為宮人幫助的緣故,所以那宮人得寵。
[11] 尤:過錯。
[12] 碩果:大果實,指收穫。君子不食,指貴族把收穫分給小民,得到小民的擁護,好比得到可乘載的車子;小民不食,收穫都被貴族奪去,只好去掘薺菜根來充飢。《周易大傳今注》:「廬:漢帛書《周易》作『蘆』,《說文》:『蘆,薺根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