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噬嗑(卦二十一)

周振甫 《周易譯註》
(震下離上) 《噬嗑》: [1] 亨。利用獄。 《彖》曰:頤中有物曰《噬嗑》。《噬嗑》而「亨」,剛柔分,動而明, [2] 雷電合而章。 [3] 柔得中而上行 [4] ,雖不當位,「利用獄」也。 《象》曰: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譯文】 《噬嗑》卦:通順。有利於訴訟。 《彖傳》說:面頰中有物叫《噬嗑》。《噬嗑》而通順,(《噬嗑》震下離上,震為陽卦,離為陰卦,)故剛柔分明;(震為雷,動的;離為火,明的,)故動而明;(震為雷,離為電,)雷電合而彰顯。(《噬嗑》上卦和下卦的中爻都是陰爻,陰柔。由下卦中爻上升到上卦中爻,)故柔得中而上行。(上卦的中爻是陽位,卻是陰爻,)雖不與位相稱,卻是「利於訴訟」。 《象傳》說:(震為雷,離為電,合成)雷電,是《噬嗑》卦。先王因此明察刑罰,修正法律。 初九:屨校滅趾, [5] 無咎。 《象》曰:「屨校滅趾」,不行也。 六二:噬膚滅鼻, [6] 無咎。 《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六三:噬臘肉遇毒, [7] 小吝,無咎。 《象》曰:「遇毒」,位不當也。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 [8] 利艱貞,吉。 《象》曰:「利艱貞吉」,未光也。 六五:噬干肉得黃金。 [9] 貞厲,無咎。 《象》曰:「貞厲無咎」,得當也。 上九:何校滅耳, [10] 凶。 《象》曰:「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譯文】 倒數第一陽爻:拖著腳枷,遮住腳趾,無害。 《象傳》說:「屨校滅趾」,不便行走。 倒數第二陰爻:咬肥肉連鼻子也遮住,無害。 《象傳》說:「噬膚滅鼻」,(六二陰爻,陰,柔,在初九陽爻之上,陽,剛,)所以是柔凌駕在剛上。 倒數第三陰爻:咬臘肉,碰到毒,小的困難,無害。 《象傳》說:「遇毒」,地位不相稱(六三是陰爻,三是陽位,陰處陽位,故不相稱)。 倒數第四陽爻:啃帶骨的干肉,得到銅箭頭。占問艱難事有利,吉。 《象傳》說:「利艱貞吉」,沒有光明。 倒數第五陰爻:咬干肉,得到銅(箭頭)。占問危險事,無害。 《象傳》說:「貞厲無咎」,是得當的(六五處上卦的中位,所以得當)。 最上陽爻:擔枷遮住耳朵,凶。 《象傳》說:「何校滅耳」,聽不清楚。 【說明】 《噬嗑》,噬是咬,嗑是合口,即咬嚼,指吃東西。對貴族說,有吃是好的,所以「亨」,是通順。對奴隸說,在吃食上有問題,要擔枷入獄,所以貴族用「利用獄」來懲戒奴隸。從爻辭看,貴族對奴隸吃東西看不上眼,就可給他帶上腳枷,帶上頭枷。這是卦爻辭里寫的。《彖傳》又結合卦象,即結合震下離上,雷下電上,用雷電來說明卦辭的「利用獄」,結合卦辭的「亨」,說成「剛柔分,動而明,雷電合而章」。用電來說明審獄的明察,用雷來比刑罰。《象傳》說成「先王以明罰敕法」,用電來比明罰,處罰的明察。用雷來比敕法,比整敕刑法。這都說明《彖傳》《象傳》擴大了卦爻辭的意義。 【注】 * * * [1] 噬嗑(shì hé逝合):咬嚼。吃東西要咬嚼,訴訟要分明是非,需要辨析,也像咬嚼。 [2] 剛柔分: 震下離上,震數五,是陽卦,剛。離數四,是陰卦,柔。動而明:震動而離明。 [3] 雷電合而章:電比明察,雷比刑罰,用於獄訟。 [4] 柔得中而上行: 上卦下卦的中爻都是陰爻,柔。下卦的中爻上去也是陰爻。比民得理而上訴,雖無位,於訴訟有利。 [5] 屨:通婁,曳也,即拖。校:腳枷。滅:遮蓋。 [6] 膚:肥肉。 [7] 臘肉:干肉。因保藏不好,所以有毒。是小毒,所以無害。 [8] 胏(zǐ子):連著骨頭的肉。金矢:銅箭頭。 [9] 黃金:銅箭頭。 [10] 何:荷,擔。校:頭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