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釋例 · 前言

李鏡池 《周易釋例》
《周易》一書,無例而實有例。無例者,作者沒有說他著書有什麼條例。不說,因當時還沒有這種方式。它是我國最早的一部著作,當然不會自著著作條例。說《易》者也沒有說到,因為看不出來。如果看出來,歷代註解不會這樣穿鑿附會了[1] 。 《繫辭傳》說:「二與四,同功而異位,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柔之為道,不利遠者,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三與五,同功而異位,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其柔危,其剛勝邪。」這是「爻位」說,目的在講貴賤等級的倫理,為統治階級宣教,於卦爻辭並不符。作者自知其說有毛病,故只好說「多」,可見不成條例。《易》也沒有這種條例。 王弼除盲從《易傳》的爻位說外,又於每卦搞一個「主」爻,如說師九二為「師」之主,比九五為「比」之主,大有六五為「大有」之主,豫六五為「豫」之主等。大多數以五為主,有時是二,因二、五居下上卦之中位。實在找不出來,只好不說。可見某爻為「主」之說,也不成例。《易》有各種組織法,但沒有「爻位」關係,也沒有以某一爻為「主」。就第五爻說,如師六五的「弟子輿屍。貞凶」、履九五之「夬履,貞厲」、同人九五之「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壯六五之「喪羊於易」、萃九五之「萃有位」、困九五之「劓刖,困於赤紱」、革九五之「大人虎變,未占有孚」、震六五之「震往來厲,意無喪有事」、旅六五之「射雉,一矢亡」、兌九五之「孚於剝,有厲」、渙九五之「渙汗其大號,渙王居」、小過六五之「密雲不雨,自我西郊」,這些都不是吉占、吉事。「五多功」之說固不通,五為主爻之說更沒道理。《易》根本沒有以某爻為主的例。 然而,《周易》是有組織的書,有它的編排和用辭的各種條例。要明其組織,得其體例,才能了解其內容意義。古今說《易》者所以不明《易》義,或說的不對,不明組織體系是一個重大原因。以下說的體例,僅就管見所及,有從全《易》看,有從局部說;有從內容研究,有從形式分析;有說一個卦,一條卦爻辭,也有解個別的詞句。雖然不能說把《易》的組織和用辭的體例都找到,但說明這些體例,大可以幫助我們理解卦爻辭的意義。用這些體例來衡量古今《易》說,可以正其錯謬。有時舉一些例子以說明體例,只是為了說明方便,並非跟古今人為難。 * * * [1] 也有想給《周易》找條例的,如宋李石《方舟經說》。他是喜歡講條例的,說《易》卦的有二卷。但「周易互體例」、「左氏卦例」兩篇說的是占筮,而且是互體、卦變與《說卦》之說,只有「周易十例略」談卦辭之例。他計算某詞某語共用幾次,作了例釋,很像能比較綜合研究,可是其說多謬,不成為「例」。十例中除論《易傳》的不必談它,論卦爻辭的,如「孚例」,盲從舊說「孚者信也」。其實除「中孚」訓信,其餘孚字均不能作孚信解。「利有攸往例」說「可以往而往,不冒險而往也」,又把「無攸利」混在一起,與往並不相關。其實,利是利,勿用是不利,沒有冒險不冒險之意。關於貞兆辭的有四例,如「無咎例」,說「無咎者,有咎而卒於無咎也」。「厲例」,說「厲者,君子以人心自危而日進乎道心之微,惴惴自畏,未嘗一日不以憂患自警也」。說人心道心,這是儒家的道學思想,《易》沒有這種義理。其「卦名例」更說,「象卦名者,卦一名,名一字,盡矣。然皆強名也。曰天地止矣,又強名曰乾坤;乾坤止矣,而又強名以八卦。命之曰易,而概之曰道。故曰皆強名也。」這又把老子的話附會。全非《易》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