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 · 周易淺述卷五

陳夢雷 《周易淺述》
翰林院編修陳夢雷撰 益益卦、震下巽上。以卦象言之風烈則雷迅、雷激則風怒兩相助益、所以為益。以其義言、損下謂之損、則益下謂之益。以陽爻益坤之下爻、所以謂之益也。益卦次損。按、序卦、損而不已必益、故受之以益。蓋損卦天下富實之象。下實上虛、宜有所損以奉君。益卦朝廷富實之象。上實下虛、宜有所損以惠民。然損下謂損、損上謂益者。蓋民貧則上無所寄、民富則上無可憂。故損下君子反以為自損、損上反以為自益也。損益循環、理之自然、益之所以次損也。全彖言益則無所不利。彖傳即君之及民、又推之學問造化、以贊其義之大。六爻下三爻皆受益者。初受四之益、必有以受之故、利大作。二受五之益而爻位皆陰、故宜永貞。三不中正不得當益。而當益下之時、故以凶事為益也。上三爻處益而當損者。四以順下之動為益。五以至誠感人為益。上處益之際、不能損己、反以求人、則或擊之矣。此全卦六爻之大指也。 益。利有攸往。利涉大川。 益、增益也。當益之時、無所不利、以行則利往、以濟則利涉也。二五皆居中得正、故利往。震巽皆木、舟行之象、故利涉。人君能以益下為心、贈處常處變無所不利矣。 彖曰。益、損上益下、民說無疆。自上下下、其道大光。 此以卦體釋卦名義也。損乾之下爻、益坤之下爻、有人君損所有、以惠民之象。民說之自無窮矣。陽爻居下、陰爻居上、有人君居九重之上、降已以下其下之象。則非私恩小惠之為、其道光眀顯著矣。說道光、何益如之。 利有攸往、中正有慶。利涉大川、木道乃行。 此又以卦體卦象釋卦辭也。以卦體言之、五以中正應二、二亦以中正應五。君臣同德、天下受其福慶、所以利有攸往也。以卦象言之、木為舟、有濟險之才。震巽皆木。君臣同德、上下一心。不獨可以處常、且可濟變。 木道之行也。 益、動而巽、日進無疆。天施地生、其益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 又以二卦之德、推之學問言之。則內卦震動、奮發有為。外卦巽順、潛心遜志。其進也無疆矣。以二卦之體推之造化言之。震剛卦之一陽在下、天陽之下施也。巽柔卦之一陰居四、地陰之上生也。萬物並育、其益無方矣。凡此之益皆道也。道皆時也、損與益皆合乎時而已。此皆以極贊益之大也。 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 遷善當如風之速、改過當如雷之猛。又雷與風有交相助益之勢。速於遷善則過當益寡、決於改過則善當益純。學問之益、莫大乎此。 初九。利用為大作。元吉無咎。 陰小陽大。初剛在下、與四正應。六四近君、信任乎初、正受上之益者。又震體主動、故有利用大作之象。蓋初以在下受上之益、非大有作為無以報效、故利用大作。然所作不盡善、未免於有咎矣。越分圖事必出萬全、得盡善之吉、乃可無咎也。他卦元吉以效言、此以功言。 象曰。元吉無咎、下不厚事也。 初在下位、本不當任重大之事。不盡善、不足以免咎。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永貞吉。王用享於帝吉。 二以柔順中正上應乎五、又當益下之時。此爻即損五之綜、故象占亦同。在損曰元吉、此曰永貞吉。則位有剛柔之分、分有君臣之異也。二已得正、恐陰柔不能固守、則非為下受益之道、故戒以永貞。二非君位、自王者占之、則為享帝之吉占。亦以下而受上之益也。若自人臣占之、則事君如事天之義也。 象曰。或益之、自外來也。 外不專指五。五固正應。而二之柔順中正、人孰不願益之。或者、眾無定主之辭。 六三。益之用凶事。無咎。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三爻多凶。六三陰柔、不中不正、不當得益者。然當益下之時、與上為應。而上立心勿恆、故有益之以凶事之象。警戒震動、使之困心衡慮、以增益其所不能也、如此可以無咎。六爻中虛、有孚之象。三四皆居全卦之中、中行之象。上卦主益下者。上勿恆而五居位、非可告者。唯四近君、在三之上、有公象。震為玉圭、所以通信。三知上之所以警戒震動我者、益我也。信之篤而行之必合乎中、以通信於上、故有有孚中行、告公用圭之象。如此、則三有受益之道矣。 象曰。益用凶事、固有之也。 困心衡慮則有之固也。 六四。中行。告公從。利用為依遷國。 三四在全卦之中、故皆言中行。四互二三為坤、有國象。中行告公、三告四也。從者、四從三也。巽為入、有從之之象。四本損之三、遷為益之四。依者、三依四、四依五也。故有為依遷國之象。言四以益三為心、合於中行、故三告之而見從也。三之告四、欲得所依以受益也。而古者遷國以益下、亦必有所依而後能立。如邢依齊、許依楚之類。今四上遷依於五。以柔依剛、以弱依強。四得所依矣、三亦得所依矣。遷國使民有所依、此自損以益下之大者也。 象曰。告公從、以益志也。 志在益下、故告於公而見從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 九五以剛中與二相應、天下皆受其益者也。故言上苟有信、以實心惠於下、不問而元吉可知矣。蓋我以實心惠下、則下亦實心感我之惠以為德也。自施者言心、惠出於心、非口惠也。自受者言德、德實及民、民皆感德、非邀結也。九五益之主、自損以益下者。至於惠我德、則不特益下、而上已大益矣。 象曰。有孚惠心、勿問之矣。惠我德、大得志也。 大德不德、不必問也。自損益民、君志大得、則上之益亦大矣。 上九。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 按、本義以陽居益之極、求益不已。故莫益而或擊之。立心勿恆戒之。 按、大全朱子云此處可疑、且闕之。今細按、卦以損上益下故名曰益、則下三爻皆言受益、上三爻宜言損上。四遷國、正自損以益下者。五雖陽爻而居中得正、故為能自損以受益者。獨上不中不正、以陽居益之極。雖與三應、而不自損以益下。則不獨不能受益、且有反擊之凶矣。卦以益名而反攻擊者、蓋為上者始終以損上益下為心、則立心有恆、終當受益。若始能自損、終反求益、則立心勿恆。不但無益、自當致凶矣。此與損之上爻皆有極而必變之意。損卦損下益上為損。然上爻不損下、則損極而益之漸也。益卦以損上益下為益。至上爻反有求於下、則益極而損之漸也。損益循環、猶否泰之相因也。 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本義莫益之者、猶從其求益之偏辭而言也。若究而言之、則又有擊之者矣。按、此於偏辭句亦未眀。竊意上不損己以益下、上之偏也。自外來、即繫辭所謂莫之與則傷之者至之意。此卦三爻四爻上爻、雖說有可通、而不無牽強。來注蘇傳亦多異同、未見的確。姑合諸家酌其近理者如此。 夬夬卦、上兌下乾。以二體言之。水聚於澤、積上至高、勢必潰決。以爻論之。五陽在下、長而將極、一陰消而將盡、五陽決去一陰。故名夬也。 夬卦次益。按、序卦、益而不已必決、故受之以夬。夬者、決也。理無常益、益極必決、夬所以次益也。全彖大意以雖處陰消陽之時、亦不容以易心處之。必相與同心戒懼、而後利有所往。六爻皆從上爻取義。陽之決陰、遠則不能相及、唯比與應當之。五比上、三應上、故皆言夬夬。決而又決、不繫於陰也。四介三五兩剛之間、欲決上而進退不果。二則遠而不相及、自備而已。初在下最遠、則不能勝矣。大抵君子之去小人、不可以易心處之。此全彖六爻之大旨也。 夬。揚於王庭。孚號有厲。告自邑。不利即戎。利有攸往。 夬五陽一陰、三月之卦也。陰盛而陰將衰、決而去之、有君子決去小人之象。五陽去一陰、其勢甚易。恐人之安肆而忘戒懼也、故再三為警戒之詞。揚於王庭、本義作名正其罪。今按、彖傳柔乘五剛、此句宜指上六言之、言小人在君側得志也。孚號以下、指五陽爻。孚號、至誠孚號其眾、使合力也。有厲、有危道、不可肆也。告自邑、先治其私也。不利即戎、不可專尚威武也。能如是則可以有所往、亦不以贍顧而遂卻也。兌為口、有揚王庭象。陽實、孚象。乾為言、孚號告自邑之象。五陽恐剛或過、有有厲不利即戎之象。陽盛陰衰、有利有攸住之象。聖人於君子道長之時、戒懼叮嚀如此。蓋不以得為而自肆、又不以過葸而小卻也。 彖曰。夬、決也、剛決柔也。健而說、決而和。 釋卦名義而贊其德也。以五陽決一陰、乾健而濟以兌說。則不至於怯、亦不過於猛矣。其決之也得無過不及之中、非決而和乎。健而說、以德言。 決而和、以事言。 揚於王庭、柔乘五剛也。孚號有厲、其危乃光也。告自邑、不利即戎、所尚乃窮也。利有攸往、剛長乃終也。 柔乘五剛、以卦體言之。以一小人乘九五之君、跋扈橫恣之象也。其危乃光、危厲其心。必去小人、乃光顯也。所尚乃窮、言尚威武必至困窮。 所以既告自邑而又不利即戎也。剛長乃終、謂一變純乾、乃無復小人也。 易於剛乘柔不書、於柔乘剛則書。剝言不利有攸往、不欲其為純坤。夬言利有攸往、則欲其為純乾。皆扶陽抑陰之意。然以五陽去一陰、其勢似易、而聖人所以周防戒備之詞無所不至。蓋小人有一之未去、皆足為君子之憂。 人慾有一分之未盡、皆足為天理之累。此聖人所為三致意也。 象曰。澤上於天。夬。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 澤上於天、其勢不居。君子觀此施祿、使澤及於下也。居德、即屯膏之意。居其德而澤不下逮、人君所最忌也。 初九。壯於前趾。往不勝為咎。 陽壯之時居下無勢、有壯前趾之象。勇決前進、不勝其任。雖非背理、而反為小人所傷、則咎矣。此與壯初爻同。當壯之時、在下戒其用壯。當決之時、在下戒其過決。 象曰。不勝而往、咎也。 知其不勝而往、自取咎也。 九二。惕號。莫夜有戎、勿恤。 二、地位。二變為離。離日在地、莫夜之象。離為戈兵、有戎之象。 坎為加憂。離、坎之反、勿恤之象。九二當決之時、以剛居柔。則能自晦不至於過、憂惕號呼以自戒備。則雖莫夜兵戎驟至、亦可無憂患矣。 象曰。有戎勿恤、得中道也。 下卦之中、剛而能柔故[文瀾本「故」作「者」]也。 九三。壯於頄。有凶。君子夬夬。獨行遇雨。若濡。有慍。無咎。 九三居下卦之上、重剛不中、又乾為首、故有剛壯見於面目之象。以剛居剛、有夬而又夬之象。上與陰應、有獨行遇雨之象。君子之去小人、悻悻見於面目、則小人忌之、有凶道矣。然若果能果決、不係於應與之私。 則雖合於上六、如獨行遇雨至於若濡、而為眾陽之君子所慍。然終必能決去小人、無所咎也。本義以溫嶠之於王敦言之、亦近。 象曰。君子夬夬、終無咎也。 所以無咎者、以有夬夬之心故也。跡可濡、心不可變。決之以心、不必見於面目也。 九四。臀無膚。其行次且。牽羊悔亡。聞言不信。 四亦為坎。坎為溝瀆、有臂象。兌為毀折、無膚之象。九四居上之下、以陽居陰、不中不正。居則不安、行則不進、有臂無膚其行次且之象。兌有羊象。牽羊者、當其前則不進、縱之使前而隨其後、則可以行。四欲決陰、必藉五為之前而隨其後、有牽羊之象。兌為口。四變陰則為坎為耳、有聞言之象。牽羊隨其後則悔亡、而九剛無下人之志。聞牽羊之言當信、而四柔必無克己之功。有聞言不信之象。蓋君子之去小人、勢未可遏、姑緩之。必上格君心兼藉同志、故一決而去之。若才柔志剛、專己自用、鮮有不敗者。王沂公之於丁謂牽羊悔亡者也、寇萊公則聞言不信矣。 象曰。其行次且、位不當也。聞言不信、聰不明也。 位不當、不中不正也。 九五。莧陸夬夬、中行無咎。 莧、馬齒。陸、商陸。皆感陰氣之多者。暴之難乾而脆易折、指上六小人之象。夬夬中行、按、本義決而決之而又不為過暴。大全丘氏謂勉之以夬夬而又戒其中行則無咎者。五當可決之位[文瀾本「位」作「時」]、勢易於三。三唯其夬夬即可以無咎。五之夬夬或失之過暴、則猶為有咎也。 今按、象傳中未光之言、非慮其過暴也、特慮其不決耳。蓋馬齒之為物、莖脆而根甚固。一拔即折似易除、而根蔓延不已、非盡力決而又決不可。 故以此取象小人。人主昵於近習、忽為易制。不忍治之太過、而卒以敗事者多矣。九三與上應而在下位、故雖夬夬不免於濡而得無咎者、諒其心也。 五居君位、有可夬之權。特恐昵比之過、視為易制。不忍處之太甚、以過中為疑。故戒之曰勿謂莧陸之易折也、小草根蔓難除。必夬之又夬之、非過於暴也。如是乃合乎中行、僅可以免咎耳。如此於象傳始合。 象曰。中行無咎、中未光也。 以其有昵比之心、未得為光大也。 上六。無號。終有凶。 兌為口。變純陽為乾、無所號呼之象。上比五以自肆、而五則夬夬矣。 應三以為援、三則亦夬夬也。小人窮極必敗、無所控訴也。占者有君子之德、則其敵當之、不然必凶矣。 象曰。無號之凶、終不可長也。 一柔在上、終不可久、必為五陽所決也。全卦於君子去小人之道、言之最為委曲詳盡。叅之前史、君子小人消長之際、乃知聖人因理數之自然、立言以垂訓萬世者、至深切也。 姤姤卦、巽下乾上。風行天下、萬物無不經觸。乃遇之象。又卦爻五陽而一陰始生於下、陰與陽遇也。故為姤。姤卦次夬。按、序卦、夬、決也。 決必有遇、故受之以姤。姤、遇也。本合則無所遇。夬決既離、乃復有遇。 又夬卦一陰將消於上則復生於下、姤所以次夬也。全彖以一陰遇五陽、壯盛不正之女、故戒以勿取。彖傳喜陽之得行正、以見陰生之未可忽也。六爻皆以初陰取義。遇非正道、故惟近者得之而正應反凶。二最近初、遇之最先者、故有魚。四雖與初正應、而初為二得、非已有矣、故無魚凶。三介二四兩剛之間、欲遇不得、猶夬四之欲去不能[文瀾本「不能」作「未能」]也。五去初遠、無相得之理矣、聽天命之自至而已。上則最遠而窮矣。蓋陰生必至敵陽、故彖戒以勿取。而陽得陰猶可制、故爻又欲其制陰。 此全卦六爻、無非扶陽抑陰之意也。 姤。女壯。勿用取女。 姤、遇也。一陰生於五陽之下、五月之卦也。夬決之盡、則為純乾。 一陰忽生於下、如不其而遇者、故為姤。一陰而遇五陽、女德之不貞而壯之甚者。取以自配、必害乎陽、故戒以勿取也。 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 五陽往而陰方來、故曰柔遇剛也。 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 女德不貞、不能從一而長久也。 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 以卦體言之、五陽在上而一陰生於下。以陰遇陽、天地相遇也。以卦畫論、其時則為五月、萬物茂育蕃衍、品物咸章也。 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 本義專指九五。謂以剛明之君、遇建中表正之位。德因位顯、治化大行於天下也。今宜兼二五言。九二之剛德、遇九五中正之君。明良會合[文瀾本「會合」作「遇合」]、道可行於天下也。彖辭慮陰之始生、彖傳又以遇之善者言之。天之遇地、臣之遇君。時當相遇、所關者不小。 姤之時義大矣哉。 程傳專承天地君臣之相遇言之。本義謂幾微之際、聖人所謹。蓋以柔遇剛、遇之不善者也。天地相遇、剛遇中正、遇之善者也。陰陽、造化之本、不能相無、就姤而言、豈必無善者。然當品物咸章、治化大行之時、實為陰長陽消之幾[文瀾本「幾」作「機」]所自伏。當其時者、不可不思其義、預為扶陽抑陰之計也。 象曰。天下有風。姤。後以施命誥四方。 風者、天之號令。所以鼓舞萬物。命者、君之號令。所以鼓舞萬民。 施命誥四方、取風行天下之象也。君門深於九重、豈能與民相遇。惟施命誥四方、則君民相遇、猶風之遇物也。觀為地上之風旁行而通、姤為太虛之風自上而下。故觀言省方、而此則言施命也。 初六。繫於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 柅以止車。金柅、言其堅也。乾為金。初陰在下、宜靜正自守、有繫於金柅之象。其貞也如是則吉矣。然初陰已動、有攸往之象。故又言當遇之時、若以陰往遇陽、則立見其凶矣。設言一吉一凶、使之自擇也。豕、陰物。初勢雖微、然在下而動、有羸豕蹢躅之象。言陰雖微、而躁動漸進侵陽。猶豕雖羸、其蹢躅跳躑有必然而可信者。不可不預為之備也。此爻只宜就陰不宜輕動遇陽言之、而戒小人儆君子之意皆在其中。不必專言小人之害君子。 象曰。繫於金柅、柔道牽也。 初四相應、將牽連而上、故柅以[文瀾本「柅以」作「以柅」]止之也。 九二。包有魚。無咎。不利賓。 魚、陰物。巽為白茅。二與初近、初在其內、為包有魚之象。得之則陰受制於陽矣、故無咎。乾尊有賓象。二包初而有之、則二為主而四為賓。 四雖正應。反不得而月[「月」當作「有」、從文瀾本]初矣、故有不利之象。蓋卦以遇合為義。遇合之女未嘗擇配、二近、則先有之矣。 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賓也。 一陰不能兼二陽。揆之於義、不能及之矣。譬眾漁之取魚、先至者得之、後至者雖善漁、不及也。 九三。臀無膚。其行次且。厲無大咎。 巽為股。三居巽之上、有臀象。過剛不中、與上無應。居則不安、有臀無膚之象。下不過初、為二所隔。行則不進、有其行次且之象。進退如此、雖有危厲、然無所遇、亦不為陰邪所傷、故無大咎也。夬四欲上決上而不能、此則欲下遇陰而不得、故取象皆同。 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初陰上進又與四應。若有引進之者、故宜繫之。三孤孑無應、下又隔二。無牽引之者、是以行次且也。 九四。包無魚。起凶。 四與初正應、當遇者也。乃已遇於二、不及於四、有包無魚之象。人心已離、凶自此起矣。蓋遇本非正、故正應無遇之象。此即二之所謂不利賓也。 象曰。無魚之凶、遠民也。 陰為民。民之去已、猶已遠之也。陰陽之取象不一、或取於男女、或取於君子小人、或取於君民。姤取男女之遇、本非其正、故四不得初而二得之。然陰之初長、近者易制、遠者難及、故二取象於得魚。以言君子小人近而得制、故可無咎。但陽宜得陰以為正應、故四取象於君之失民、必至召凶。取象雖異、而大意皆扶陽抑陰。占者亦隨事變通以占之、不可執一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 杞、高大堅實之木。九五陽剛中正、主卦於上、有杞象。瓜、柔蔓之物。初陰在下、有瓜象。五與初遠不相遇、勢不能相制、有以高大之杞欲包在地之瓜之象。姤、陰長之卦。而九五居陽明之位、有含晦其章美之象。 瓜性善潰、終有必壞之時。陰陽消長、姤又有終復之勢。靜以待天心之復、有有隕自天之象。陽剛之君在上、小人方盛、勢未能制、姑靜晦以待元惡之自斃。若晉明帝之於王敦、其事類之。 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捨命也。 居中得正、故能含其章美。不失之闇昧、亦不失於淺露也。志不捨命。 蓋陰長而陽消、天之命也。有以勝之、人之志也。君子不以命廢志。九五之志堅、遇必有自天而隕者。言人之至者、天不能勝也。 上九。姤其角。吝無咎。 上九剛而在上、無位無應。不得所遇、為姤其角之象。吝道也。然不為陰邪所侵、亦無咎矣。蓋陰之初萌、能如二包而制之可也。四不能包、反受其凶。三以剛在下卦之上、故雖厲而無大咎。上以剛居上卦之上、雖吝無咎。蓋遇本非正、故不遇無可咎也。 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剛上窮極、自無所遇也。大抵當姤之時、小人固不可使之進、而君子又不可無以蓄小人。彖但言陰長之宜防、而彖傳復言陽剛之可行。君子當此、正宜慎之於微也。初爻戒小人不可往。二四五皆言包制之道。唯三以重剛不中、上以剛居卦極、故厲而吝。然皆無咎、亦以與陰不相遇。皆不與陰之進也。 萃萃卦、下坤上兌。澤在地上、水之聚也。水潤澤其地、萬物群聚而生、萃之象也。又上說下順、九五剛中、二以柔中應之、萃之由也。故為萃。 萃卦次姤。按、序卦、姤者、遇也。物相遇而後聚、故受之以萃。萃者、聚也。物相會遇則成羣萃、萃所以次姤也。全彖當萃聚之時、理勢必亨。 但當得正、則可大有所為。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四陰萃於二陽。五得位而權分於四、故有元永貞之戒。四以陽有可萃之權、而不居其位、故必大吉而後無咎。初宜應四而隔於二陰、故眾笑而可往。二五正應而二中正、故有引吉之占。三比四不得應上、非正故不免於小吝。上無位、求萃不得、唯有齎咨涕洟而已。此六爻之大畧也。 萃。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 澤上於地、萬物萃聚之象。亨字衍文。廟、所以聚祖考之精神。人必先聚己之精神、乃可入廟而承祖考。當萃之時、故宜為卜祭之吉占也。既萃則宜見大人、可以得亨而貴於正、不正則亦不能亨矣。萃當物力豐盛之時、故祭享宜豐、用大牲則吉。萃當人心翕聚之會、故凡事可為而有所往則利也。全卦六爻二三四互艮為門闕。內坤純陰有宗廟之象。九五居尊而二應之、有利見大人之象。二五皆居中得正、有利貞之象。大象坎為豕、外卦兌為羊、內卦坤為牛、大牲之象。損之時二簋可享、則萃之時宜用大牲矣。渙之時利涉大川、則萃之時宜利有攸住矣。 彖曰。萃、聚也。順以說、剛中而應、故聚也。 以卦德卦體釋卦名。坤順兌說。五剛中在上、而二以柔中應之、君臣聚會之時也。 王假有廟、致孝享也。利見大人亨、聚以正也。用大牲吉、利有攸往、順天命也。 致孝享、言萃一己之精神以萃祖考之精神、所以盡孝享之心也。盡志以致孝、盡物以致享。二五正應、君臣遇合以道、所謂聚以正也。當萃之時、物力豐贍、事勢可為。時豐而豐、道隆而隆。皆天之正理、故曰順天命也。 觀其所聚、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陽倡陰和、乾始坤生。天地之化育皆聚也。形交氣感、聲應氣求。萬物之生成皆聚也。於咸見情之通、於恆見情之久、於萃見情之同。然情之所以同、其理本一故也。人能聚其精神、則天地萬物與我一、造化在我心矣。 象曰。澤上於地。萃。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 澤在天上、有恩澤之意。在地上、有潤澤之意。潤澤故生萬物而萃也。 水聚而不防則潰、眾聚而不防則亂。除者、去舊取新、除其弊壞、以為不虞之備也。曰戒不虞、則非以耀武矣。若秦之銷鋒鑄鐻、則非除戎器之謂。 黷武窮兵、又非戒不虞之謂也。 初六。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往無咎。 初與四應、而質柔不能固守、有孚不終之象。二陰間之、同類妄聚、乃亂乃萃之象。應四又連兌體、若有所呼號之象。二陰群聚而非之。互體為艮為手、兌為說、有一握為笑之象。一握猶一羣。曰握、小之也。大象坎為加憂、恤之象。初變不成坎、勿慍之象。初能勿恤二陰之笑、往從正應則無咎矣。比初無應而有孚盈缶、終有他吉。萃初有應而有孚於不終、至於乃亂乃萃者。比一陽得位、諸爻比之者其情專。萃二陽、四不得位、二陰得以間之、其志亂也。 象曰。乃亂乃萃、其志亂也。 為同類羣陰所亂也。 六二。引吉無咎。孚乃利用禴。 互艮為手、牽引之象。中正相應、孚之象。艮為門闕。二變互離。禴為夏祭、利用禴之象。二與五為正應、君臣道合矣。然在二陰之間、必牽引其同類之初六六三以萃於五、則得以人事君之義。乃吉而無咎矣。又以二之柔順中正、應五之剛健中正。至誠交孚、不事煩文。猶四時之祭夏用禴、以聲為主、祭之薄矣。然用之亦利。當萃乃大牲可用之時、然誠意既孚、則雖薄亦可祭矣。蓋人臣薦賢為國、非以植黨、則誠意可以上達也。 象曰。引吉無咎、中未變也。 陰柔不能固守、則所萃不正。二有中正之德、不變所守也。 六三。萃如嗟如。無攸利。往無咎。小吝。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欲萃於四而非應、有萃如嗟如之象。如是則無所利。往從於上、我順彼說、可以無咎矣。然上陰無位、所應非正、故又小吝。與初之往無咎者不同也。 象曰。往無咎、上巽也。 上應雖非正、以其說體、能巽順以從之也。 九四。大吉無咎。 上比九五、下比眾陰、得其萃矣。然以陽居陰不正、非君位而得眾心、有僭逼之嫌。故必大吉然後可無逼君之咎也。此與隨四同義。隨四以承五致天下之隨、必有孚而後無咎。此以承五致天下之萃、必大吉而後無咎。 所以戒人臣者至矣。 象曰。大吉無咎、位不當也。 不居君位也。 九五。萃有位。無咎。匪孚。元永貞。悔亡。 九五陽剛中正、以居尊位、當萃之時有位、則與四之不當者不同。足以至天下之萃而無咎矣。然有四分其權、故或有匪孚者、必修其元善永長正固之德、則無思不服而悔可亡也。 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 有位而猶匪孚、志未光大。故反己修德為要也。 上六。齎咨涕洟、無咎。 齎咨、嘆息也。自目曰涕。自鼻曰洟。兌口之嘆、有齎咨象。兌澤之流、有涕洟象。處萃之終、陰柔無位。求萃不得、必如是然後可無咎也。 象曰。齎咨涕洟、未安上也。 五為萃主而上乘之、心自不安也。按、萃卦六爻、或有應或無應、或當位或不當位、而皆曰無咎。蓋天地萬物之情既聚、吉多凶少、此萃所以亨也。然萃卦與比卦相似。比以五為主而言、萃亦以五為主而有匪孚者。 比卦一陽、其情專。萃多九四一陽、其勢分也。然萃六爻皆無咎、而比之六三傷上六凶者。比則向背已定、其情私。萃則進退未定、其情猶公也。 然比卦一陽為主、故於全彖言元永貞。萃卦二陽、獨於九五言元永貞。則凡人君者當萃比之時、非有元永貞之德、無以善其始終也。 升升卦、下巽上坤。木生地中、長而益高、升之象也。又卦綜萃、下卦之坤升為上卦、亦升之義也。升卦次萃。按、序卦、萃者、聚也。聚而上者謂之升、故受之以升。物之積聚益高而上、升所以次萃也。全彖內巽外順、九二剛中而六五虛中以應、君子進用之象。故可以見大人而利於前進。 六爻六五為升之主。下四爻皆有可進之象。唯上當升之極、而猶升不已則冥升而已。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升。元亨。用見大人。勿恤。南征吉。 升進而上也。木自地生。卦綜萃。坤升於上、內巽外順。九二剛中有應。皆有大亨之象。以剛中之臣遇柔中虛已之君、有宜見大人、不事憂恤之象。後天巽坤之中為離、有南徵得吉之象。 彖曰。柔以時升。 按、本義謂以卦變釋卦名、謂解之三上居四也。陰陽二氣迭為升降。 剛在上以為常、柔在上則以為時。亦扶陽抑陰之意也。來注以卦綜言、萃下卦之坤升而上也。然竊按、卦變柔進居上者多、即卦綜坤居上者亦多。 獨此以升言、當以卦象言之。五行惟木最柔。然及時之既至、則自地下升於地上。又巽為風。風有氣無質、亦最柔者也。然時之既至、亦自地而上升。大象專言木、此魚木與風言之、故曰柔以時升。 巽而順、剛中而應、是以大亨。 以卦德言之。內巽則沉潛觀理、外順則從容待時。以卦體言之。二有剛中之德、應五虛己之君。宜其大亨也。 用見大人、勿恤。有慶也。南征吉、志行也。 萃以五為大人。升以二為大人。聚者、下之所樂。故但見言利見大人。 進者、上之所忌。故言用見大人。勿恤、慶在得君而志在行道也。 象曰。地中生木。升。君子以順德、積小以高大。 本義以順作慎。謂事事謹慎乃能積小以至高大也。然按、坤巽二卦皆有順義。木之生自小至大、人莫見其跡、順其自然也。學問積小以至高大、亦順其自然、不間以私意而已。 初六。允升大吉。 以柔居下、無應於上、本不能升。而二三當上升。初巽於二陽、二陽允之。故大吉也。晉三眾允、為二陰所信也。以陰信陰、不過悔亡而已。 以陽信陰、故得大吉也。 象曰。允升大吉、上合志也。 程傳以上專指九二。然二陽皆欲上進者。初為巽主、與二陽同體、故從本義兼指二三。 九二。孚乃利用禴。無咎。 萃六二以中虛為孚、此以中實為孚。二變互坎為隱伏、鬼神祭祀之象。 以剛中之臣、應柔中之主。至誠相感、可以不事文飾。猶禴祭之簡質、可達於神也。如是、則可以無咎矣。 象曰。九二之孚、有喜也。 君臣相信、有得時行道之喜也。中互兌喜悅之象。二未言升、有喜則可升矣。 九三。升虛邑。 陽實陰虛。坤為國邑。九三以陽剛當升之時、進臨於坤、故有升虛邑之象。 象曰。升虛邑、無所疑也。 三得正應、可以無疑也。 六四。王用亨於岐山、吉無咎。 人積誠以達於神、有升而上通之義。故二四皆以祭享言之。五陰居尊、山象。四承之、亨於岐山之象。四未居尊位、文王在岐周時之象。又二大臣四近臣。升有偪上之嫌、故皆不言升、而以誠意上達為升。如是、則吉而無咎也。 象曰。王用亨於岐山、順事也。 按、本義謂以順而升、登祭于山之象。竊按、順宜就文王言之。文王三分有二以服事殷、順之至也。守人臣之位、而以積誠上達為升、所謂順也。 六五。貞吉升階。 以陰居陽、疑於不正、故言必正固則吉、如升階之易矣。坤為土、有階象。六五以陰居尊、必有正固之德以居天子之位、則正朝廷以正萬民、如升階之易也。 象曰。貞吉升階、大得志也。 居尊致治、其志大得。又自下而上、至君位而極矣。故曰大得志。 上六。冥升。利於不息之貞。 以陰居升之極、務進不已、昏冥於升者也。若能反其升位之心以升其德、則純亦不已、積而愈高。故曰利於不息之貞也。使不貞、則其不息何所利哉。 象曰。冥升在上、消不富也。 陰虛不富。升極必降、長極必消。昏冥不已、不能有其富矣。全卦以卦綜言之、則坤升巽上。以二象言之、則木自地升。以六爻言之、則六五為踐阼之君。升至此而極、為升之主。而下四爻皆上升者。二應五之大臣、四承五之近臣。皆嫌於言升、積誠上達亦升也。初在下、小臣也。得上援而升。三立功任事之臣也、升而得國。上無可升而務升不已。能為不息之貞、則衛武公之髦期進德也。若徒於位求升、君則周天元、臣則莽卓之臣而已、其昏冥何如哉。 困困卦、下坎上兌。以二象言之、水在澤下。枯涸無水、睏乏之象。以二體言之、兌陰在上、坎陽在下。以卦畫言之、上六在二陽之上、九二限二陰之中。皆以陰揜陽。故為困。困卦次升。按、序卦、升而不已必困、故受之以困。干進不已、必取困窮、困所以次升也。全彖以處險而說。二五剛中、有處困而亨之道。然惟大人能之。但不可尚口以取困窮。此全彖之大旨也。六爻以三柔揜三剛。大抵柔揜剛者凶、而剛之被揜者吉。下卦初三凶而二吉、上卦四五吉而上悔。蓋在困不失其亨惟君子、故剛爻多吉也。上雖有悔而不至於初三之凶、則又困極而通之漸也。此六爻之大畧也。 困。亨。貞。大人吉。無咎。有言不信。 困、窮不能自振也。坎剛為兌柔所揜、九二為初三所揜、四五為上六所揜、所以為困。坎險兌說。處險而說、有亨之象。困而能亨、得其正矣。 二五剛中、有大人象。身困道亨、非大人不能、其占吉而無咎也。兌為口、有言象。坎為耳痛、有言不信之象。當困之時、嘵嘵有言、人必不信、徒取困窮也。他卦言亨言貞、亨由於貞。此則亨所以為貞。蓋處困能亨、惟貞正之大人能之、所以吉而無咎。有言不信、則戒之之辭也。 彖曰。困、剛揜也。 不曰柔揜剛而曰剛揜、卦為君子設。言剛之受揜、若剛自為之。亦抑陰之意也。此以卦體釋卦名也。 險以說、困而不失其所亨、其唯君子乎。貞大人吉、以剛中也。有言不信、尚口乃窮也。 困而不失其所亨、亨不於其身於其心、不於其時於其道也。剛中、指二五。凡人處困、大則失節、小則憂隕、以中不剛耳。剛中則知眀守固、居易俟命、所以貞大人吉也。兌口在上、有尚口之象。剛德在中、無藉於口。尚口欲以出困、反以致窮。蓋困時向人嘵嘵、即不能亨、即非貞矣。 象曰。澤無水。困。君子以致命遂志。 水下漏則澤枯、故曰無水。致命、委致其身也。委命於天、以遂我之志。論是非不論利害、論可否不論死生、所謂困而亨也。致使有坎險之象、遂志有兌說之象。 初六。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 全卦剛為柔所困、六爻柔之困益甚。蓋在困時、無剛德則不能亨故也。 人之體、行則趾為下、坐則臀為下。初六不能行而坐困者、故有臀象。株木、不可坐者。全卦水澤中互巽木、水草之區、故初三上皆以草木取象。 兌正秋。坎正比。初六在坎之下、大冬之時。蔓草凋脫、僅存株木、有困於株木之象。又坎險之最下、有入於幽谷之象。四本正應、而四亦在困中、不能振人。初距四三爻、不能遽遇於四、有三歲不覿之象。 象曰。入於幽谷、幽不明也。 陽眀陰暗。陰居最下[文淵本「最下」作「陽下」]、不明之極、自陷於深困也。能眀則亨矣。 九二。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亨祀。征凶。無咎。 坎為酒食。陽陷陰中、上無應與、有困於酒食、厭飫過宜之象。然與五同德。五雖亦在困中、緩乃終合。又二互三四為離、有朱紱方來之象。 坎中實、誠意在中、利用享祀之象。無應而在險中、行非其時、有徵凶之象。然朱紱之來、正宜竭誠圖報。雖時值艱難、征則有凶、而鞠躬盡瘁、於義無咎也。 象曰。困於酒食、中有慶也。 雖困於酒食、而有剛中之德。終能當大任、以造福於天下也。 六三。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凶。 六三不中不正、上無應與。將比於四而四扼之、四以兌體堅不可動、有困於石之象。乘乎九二之陽而剛銳不可倚、又坎為蒺藜、有據於蒺藜之象。六三居陽而上六居陰、故三以上為妻。互巽為入、互離而此爻變為有目不見。三求配於上、入其宮則是。而上六非正應、有入其宮不見其妻之象。上非所困而困、下非所據而據、身危而家不可保矣。 象曰。據於蒺藜、乘剛也。入於其宮、不見其妻、不祥也。 三變為大過、有棺槨象。不祥、死期將至也。 九四。來徐徐。困於金車。吝。有終。 按、本義、初六九四正應。九四處位不當、不能濟物。而初六方困於下、又為九二所隔。故其象如此。然邪不勝正、故其占為可吝而必有終也。 今按、卦以剛掩於柔為名、則九四不宜困於九二之剛。宜合坎體言之初與四為正應。初受困而待拯於四、四以剛居柔力不能濟、故有來徐徐之象。 兌為金。坎為輪。兌之二陽皆為上柔所揜、四復乘坎之險、有困於金車之象。如是誠可吝矣。然上陰五陽有與、故有終也。 象曰。來徐徐、志在下也。雖不當位、有與也。 按、程傳以初之正應為與。竊按、剛揜之卦無取於陰之與、宜作上承五陽為有與。有與則亨而有終矣。 九五。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 按、本義以上為陰揜、下則乘剛為劓刖。上下既傷、則赤紱無所用為困。竊按、剛揜之卦不宜以乘剛為揜。五居三陽之上、君位。宜合全卦論之。上揜於上六、有劓象。下困於坎初、有刖象。二三四互為離南方赤色。 紱、下體之衣。為君而在困中、上下被揜、則雖衣純朱之赤紱、亦無所用矣、有困於赤紱之象。然而剛中說體、誠意可格於鬼神、故有徐有說、利用祭祀之象。 象曰。劓刖、志未得也。乃徐有說、以中直也。利用祭祀、受福也。 志未得、在困中主威不振也。中直、有剛中之德。是非有別、不惑羣枉也。受福者至誠格天、則可祈天而永命矣。此困之亨也。 上六。困於葛藟。於臲卼。曰動悔。有悔。征吉。 澤、水草之區。水枯而草木叢襍、故困。三陰爻皆取於草木。坎北方。 初、冬將盡。僅存株木。三、秋冬之交。草葉脫而刺存、故象蒺藜。兌上、初秋。蔓草未殺也、故有困於葛藟象。葛藟、在束縛之中。臲卼、不安之狀。曰動悔、言處困之極、則有悔也。有悔征吉之悔、與上不同。上言事必致悔、此言心能自悔也。言能自悔其所為、則不終於困、往而可以得吉、所謂困極而通也。九二征凶、在險中也。上六征吉、困之極出險之外也。 必曰有悔、聖人慾人之悔過也。 象曰。困於葛藟、未當也。動悔有悔、吉行也。 所行未當、所以受困、動而有悔也。然困悔而能有悔、則行為吉。行可以出困矣。全卦以剛揜為困。唯其剛、故在困而亨為貞、為大人。然剛中則亨、尚口則不信、處困之道儘是矣。六爻初困於株木、三困於石、而二之困酒食則有慶。初三凶而二吉也。四有終。五有說、而上則未當。四五吉而上凶也。蓋陽剛為能亨貞之大人、故陽爻雖困皆吉。陰爻唯上有有悔征吉、則聖人望人悔過之心。困而知悔、亦可學為君子矣。 井井卦、下巽上坎。巽入於水、汲而上之、井之象。又以卦畫論之。初柔象泉源、三二則象泉、四柔井之中、五剛泉之上出、上柔井口、有全井之象。故名井。井卦次困。按、序卦、困乎上者必反下、故受之以井。上升至於困、必反於下。物之最下者莫如井。井所以次困也。全彖以井有常體、猶事有常法、時異而法不異。又當敬以守之、不可垂成而敗也。六爻以三陽為泉、三陰為井。二曰射、始達之泉。三曰渫、已潔之泉。五洌、則可食之泉矣。初泥、方掘之井。四甃、已修之井。上收、則出汲之井矣。 又以六爻之序言之、初泥而二谷、井之地、在下未見於用者也。三渫而四甃、在人位、則人事盡可以待用矣。五洌而上收、則得乎天、功用及物、井道大成矣。此全卦六爻之大旨也。 井。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羸其瓶。凶。 巽木入於坎水之上下、上出其水、故謂之井。邑有改而井不改、其體有定也。井卦綜困。在困為兌、在井為巽。巽為市邑。今改為巽而坎卦不改、改邑不改井也。改邑而不改井、是以無得無喪。而往者來者皆井其井、其用有常也。汔、幾也。繘、綆也。巽為繩、繘象。中爻離、瓶象。羸、弱也、墜落之意。井之為用如此、而有事於井者、又當敬以處之。使汲井幾至、未盡綆而敗其瓶則凶矣。時解以言治道、言因革貴得其宜。然一切學問人事、皆可通也。 彖曰。巽乎水而上水、井。井養而不窮也。 以卦象釋卦名義。木桶下汲水乃上、巽乎水而上水也。井取之無禁、用之不竭、養而不窮也。 井、改邑不改井、乃以剛中也。汔至亦未繘井、未有功也。羸其瓶、是以凶也。 以綜卦言之、兌改為巽而坎之剛中不改。在困居二之中、在井居五之中也。井以得水為功。未得水而羸瓶、井之養之道廢矣、故凶。 象曰。木上有水。井。君子以勞民勸相。 木上有水、程子作取水木器。本義疑瓶從瓦、作草木之津潤上行。竊按、古人罇罍亦以木為之、字乃從缶。則瓶亦有木器、從程傳為順。勞民者、以君養民。勸相者、使民相養。皆井養之義。 初六。井泥不食。舊井無禽。 井以陽剛為泉、上出為功。初六陰柔在下、泥象、不可食矣。舊井、未渫者。井廢則舊、旁無汲水之餘瀝、禽安得而食之。坎有禽象。今在上卦、禽高飛莫顧、無禽之象。 象曰。井泥不食、下也。舊井無禽、時舍也。 所處污下、為時所棄。 九二。井谷射鮒。甕敝漏。 谷、井傍穴。鮒或作鯽、或去泥鰍、皆水中小魚、喜食泥者。巽為魚、鮒象。三四五互離甕象。九二上無正應、下比初六、有井谷射鮒之象。功不上行、又巽體下斷、有甕弊漏之象。此有德無援、不能濟物者也。 象曰。井谷射鮒、無與也。 上苟有與則汲而出、成井養之功矣。 九三。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竝受其福。 渫、渫去泥也。渫則清而可食矣。不食者、人不食也。九三以陽居陽、上雖正應、柔而無位。修己全潔、未為時用。二三四互兌為口。三變成震不成兌口、有井渫不食之象。坎為加憂、心惻之象。言如是則雖行道無與之人、亦為之惻然矣。然三之潔清、實有可用汲之泉。特無王眀耳。使王之眀汲之、則井養之功可成、豈獨三之遇哉。澤可大行、天下並受其福矣。 五為王位、三四五互為離、王眀之象。五非其應、故有待於王之眀也。 象曰。井渫不食、行惻也。求王明、受福也。 行惻、行道之人皆為心惻。求王明、非枉道干進。孔孟之轍環是也。 不求正應而求王眀、易之所以時也。 六四。井甃。無咎。 以六居四、陰柔非泉。然所居得正。雖未有及物之功、而能自修治者。 故有井甃之象、亦可以無咎矣。 象曰。井甃無咎、修井也。 初六不正在下、故為泥。六四正而在上、故為甃。甃所以禦泥達泉、閑邪存誠之功。故曰修井。三之渫、修於內以致潔。四之甃、修於外以禦污。內外交修、濟物及人之本也。又四大臣近君、修井以儲九五之寒泉。 能盡臣下之職、可因君以成井養之功矣。 九五。井冽。寒泉食。 三居甃下、未汲之泉也。五居甃上、已汲之泉也。陽剛中正、功及於物、有井冽寒泉食之象。冽、潔也。渫、潔之也。渫已可食、至此乃食。 蓋渫與洌性也、食不食命也。未有渫而不冽者。至此則井養之德已具、井養之功可行矣。 象曰。寒泉之食、中正也。 居中得正、故六爻唯五曰泉。雖未收上出之功、井之德已盡善矣。 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 收、成也、即小象之大成也。幕、蔽覆也、蓋井之具也。有孚者、其出有源而用不窮也。上六雖非陽剛、而井之功用在上。坎口不揜、故有井收勿幕之象。濟人澤物、元吉可知。 象曰。元吉在上、大成也。 他卦至終則變、井至上功乃大成也。按、水之大者不一、而聖人畫卦有取於井者。凡水皆水之下流、故他卦言水、皆以險言之。獨井泉在冬而溫、乃天一之真性也。是以古者建國、必先卜井泉之便而居之。井之為用大矣。時解專就治道養民言之。然養德民治己治世、皆可觀象於井。隨其所處、以占其吉凶也。 革革卦、下離上兌。火燃則水涸、水決則火滅。又二女同居、志不相得。 有變革之義、故為革。革卦次井。按、序卦、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於革。 井之為物久則污、易之則潔。不可不革、革所以次井也。全彖以改革之事、不信於初而信於後、其占可以大亨、而必利於正固、見革之不可輕也。六爻下三爻有不輕於革之意。上三爻則革之善者。而上革道已成、又不可過有所更。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革。巳日乃孚、元亨利貞、悔亡。 革卦澤上火下、火燃水乾、水決火滅。又中少二女、合為一卦。少上中下、志不相得。故卦為革。日為離象。日入澤、有巳日象。民可與樂成、難於慮始。故不信於方革之時、而信於已革之日。內有文眀之德、外有和說之氣、占可大亨。然而改革之事、非可妄舉[文瀾本「舉」作「取」]。 必得其正、則所革皆當而悔可亡。若不貞、則不孚而有悔矣。 彖曰。革、水火相息。二女同居、其志不相得、曰革。 以卦象釋卦名義、與睽相似。相違背為睽、相滅息為革。二女不同行、離而去之而已。不相得則相剋矣、故為革。 巳日乃孚、革而信也。文明以說、大亨以正。革而當、其悔乃亡。 眀則燭事理、能見於已革之先。說則順人情、能孚於已革之後。大亨者。除弊興利、一事之大亨。伐暴救民、興世之大亨。正者、順天理合人心也。又亨以正、則革之當。革當而悔乃亡、見革之不可輕也。 天地革而四時成。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之時大矣哉。 天地帝王之革、皆視其時。先時後時[文瀾本「先時後時」作「後時先時」]、皆不可也。 象曰。澤中有火。革。君子以治歷明時。 四時之變、革之大者。歷之因時修改、革之義也。 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黃、中色。牛、順物。離得坤之中、皆有牛象。雖當革時而居初位卑、無可革之權。無應、無共革之人。未可有為、當堅固以守、不可輕有所革。 如用牛皮以束物者。故其鞏固、有用黃牛之革之象。當以中順自固也。初變為艮止、故有此象。 象曰。鞏用黃牛、不可以有為也。 時位不可。 六二。巳日乃革之。征吉。無咎。 六二柔順中正、文眀之主。有應於上、可以革矣。猶必巳日乃革、則征吉而無咎。彖言巳日、已革之日也。爻言巳日、日已至然後革也。蓋德與位皆可革、猶俟其時也。 象曰。巳日革之、行有嘉也。 行、將然之辭。革必俟時、將有嘉美。 九三。征凶貞厲。革言三就。有孚。 應兌互乾為口為言、離居三、革言三就之象。中實、有孚之象。九三過剛不中、居離之極。自恃剛眀、躁於革[文瀾本「革」作「進」]者。故戒以征則凶、雖貞亦厲也。然時當可革、爻位居三。審量所革再三、已有成說、亦可見信於人、而在所當革矣。 象曰。革言三就、又何之矣。 至於再、至於三、無所待矣。 九四。悔亡。有孚。改命吉。 以陽居陰、有悔之象。然卦已過中。水火之際、乃革之時。剛柔不偏、又革之用。故有悔亡之象。然必有孚則改命而吉矣。下三爻猶不輕革、至此則已革而改為新矣。三議革而後孚、四有孚而始改、革之序也。 象曰。改命之吉、信志也。 謂上下信九四之志也。 九五。大人虎變。未占有孚。 變、希革、毛毨。毛落更生、潤澤鮮好[文瀾本「好」作「明」]也。 乾以純陽為龍、以剛健亦為虎。五互乾有虎象。九五陽剛中正、當革之時而居尊位。湯武之順天應人者也、故有大人虎變之象。有孚在未占之先、則致此者有素矣。 象曰。大人虎變、其文炳也。 炳者、如火日之光眀也、改正朔、易服色、制禮作樂皆是也。即彖所謂文眀以說也。 上六。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居貞吉。 虎文疏而著、故曰炳。豹文密而理、故曰蔚。九五皆陽、大人虎變之象。上六皆陰、君子豹變之象。兌說見於上、有革面象。君子小人、以位則有上下、以德則有邪正。上六處革之極、革道已成。君子變革其外而有文、小人變革其外而順君、復何所求哉。若他有所往、則梗化之民凶矣。 況上六之才亦不可有為、惟有居貞靜守則吉耳。蓋革非得已之事。初未可革、當中順以自守。上既已革、當靜正以自居。蓋九五湯武之事、上六則伊呂之事也。 象曰。君子豹變、其文蔚也。小人革面、順以從君也。 蔚者、隱然有文之謂。上六柔故也。全卦言變革之事、皆不得已而為之。初用黃牛、不敢輕於未革之先也。上言居貞、不敢擾於已革之後也。 二之徵吉、必俟巳日。三已三就、猶戒征凶。當革之時、必孚以信乎人心、當以合乎天理。乃可言四之改命、為五之虎變也。革豈易言哉。 鼎鼎卦、下巽上離。取其象、亦取其義。取象有二。以全體言之。下植為足、中實為腹、對峙於上為耳、橫亘於上為鉉。以二體言之。中虛在上、下有足以承之。皆鼎象也。取義則以木從火、烹飪之義。故為鼎。鼎卦次革。按、序卦、革物者莫若鼎、故受之以鼎。水火不可同處、能使相合為用而不相害。易堅為柔、變生為熟、能革物也。鼎所以次革也。全彖以內巽順而外文明、柔進居尊、得中應剛、可以大亨。而六爻之義則以上出為功。初幸其出否。二幸其遠仇。三不知六五之君則為失義。四不知應於初六之小人則為失信。唯五之中實、與上剛柔之節、有吉占焉。蓋井與鼎、皆以上出為功故也。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鼎。元吉、亨。 吉字衍文。 彖曰。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飪也。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亨以養聖賢。 象、卦畫取鼎之象也。亨飪、以二體言鼎之用也。亨飪不過祭祀賓客。 祭之大者莫過於上帝、賓之大者莫過於聖賢。享帝貴誠、用犢而已、故言亨。聖賢備饔飱牢醴之盛、故言大亨。此以卦體釋卦名義也。 巽而耳目聰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元亨。 以卦象言、則內巽而五為鼎耳、離為目。此心順巽[文瀾本「順巽」作「巽順」則入乎義理、耳目聰明則審乎事幾、有其德矣。以卦綜言、則革下卦之離二、上行居五、有其位矣。以卦體言、則五有虛中之君、而二應以剛中之臣、有其輔矣。明良道合、治化大成、宜占為元亨也。柔進上行得中應剛與睽同。而占不同於睽之小事、反同於大有之元亨、其時與德之異也。 象曰。木上有火。鼎。君子以正位凝命。 離為聽政之位。巽為命令。天之命、亦命也。恭已以正其位、而凝因[文瀾本「因」作「固」其所受於天之命。蓋鼎為重器、故有正位凝命之象。 初六。鼎顚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無咎。 初居鼎之下、趾象。上應九四、有顚趾之象。然當卦初、鼎未有實。 舊有否惡之積、因顛而出去之、有利出否之象。六以陰居初不正、有妾之象。趾不宜顛而利以出否、妾得不足貴而以得子。蓋因敗以為功、因賤以致貴也。故占可無咎。 象曰。鼎顚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顚趾悖矣。可以出否、則未悖。從貴、去鼎中否之可賤、以從珍羞之可貴者也。 九二。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吉。 以剛居中、有實之象。我仇、謂初。陰陽相求而不相得、所謂怨耦曰仇也。二以剛中自守、初雖近而顛趾、不能就之。有我仇有疾、不我能即之象、故吉。 象曰。鼎有實、慎所之也。我仇有疾、終無尤也。 雖有實而不愼所之、則為仇所即而有尤矣。不暱於初、上從六五之正應、所以有吉無尤。 九三。鼎耳革。其行塞。雉膏不食。方雨虧悔。終吉。 革、變革也。九三以陽居鼎腹之中、本有美實者也。然與五不相應。 五為鼎耳。鼎耳方革、不可舉移、故有鼎耳革、其行塞之象。上卦離為雉。 三變為坎為膏。互兌三變則兌口不成。承上卦文明之腴而不見應於五。有雉膏不為人所食之象。又變坎為雨。陰陽和剛雨。三以陽居陽為得其正。 然以正自守而五將求之、如陰陽之和而雨、悔可虧而終得吉矣。 象曰。鼎耳革、失其義也。 仕以行義。三不應五而應上、失君臣之義。 九四。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 九四居上任重、有實之鼎也。而下應初六之陰、大臣信任匪人、敗壞國事、傾覆天祿、享上帝養聖賢之用皆廢矣。初在下、足象。互兌為毀折、折象。四變為震、震動顚覆、有折足而覆公餗之象。形渥作刑、謂重刑也。周禮所謂不於市而以適甸師氏者也。不勝任而被重刑也。初否未出、顛之、猶可舍舊而求新。四鼎有實、折之、則鼎毀而用廢。吉凶所以異也。 象曰。覆公餗、信如何也。 才不勝任、無以自信、亦失君上信任之意矣。 六五。鼎黃耳。金鉉。利貞。 五有耳象。黃中色。五居中、有黃耳象。金、剛物。鉉、貫耳以舉鼎者。五變乾、金鉉象。五以柔中下應九二之剛中、有黃耳金鉉之象。六五非正、故勉以利貞。蓋以柔中之君下用剛中之臣、即彖所謂得中而應乎剛者也。或以鉉為上九、則與玉鉉重複、且失象意。 象曰。鼎黃耳、中以為實也。 五中虛、以得中為實德。 上九。鼎玉鉉。大吉無不利。 舉鼎在鉉、故上有鉉象。以剛居陰、剛而能溫。又上變為震為玉。有玉鉉之象。玉非可為鉉、取象不可拘也。鼎道貴和。至此、則陰陽和而鼎之功成。可舉鼎實以成養人之功矣、故其占大吉無不利。時解以言相道之得中者、亦可。 象曰。玉鉉在上、剛柔節也。 爻剛位柔、剛柔中節、故成變理之功也。全卦有元亨之象、而六爻獨五上為最吉。蓋井與鼎皆以上出為功。五為主鼎之君、上輔鼎之臣。二應五、亦輔鼎者也。君臣相得以成至治而致元亨、故皆吉。初在下附勢、猶幸能因敗以為功。三有德不仕、亦終能守正以待遇。唯四以大臣比匪、遂致覆餗。雖因事為占、不必過拘。而就君臣治道言之、則大畧如是矣。 震震卦、一陽動於二陰之下。動而震驚、故為震。震卦次鼎。按、序卦、主器者莫若長子、故受之以震。鼎者、器也。震為長男、承主重器、震所以次鼎也。全彖以震有可亨之道。蓋人能戒懼、則雖震動不失其常、不喪其所主[文瀾本「主」作「主者」]之重也。六爻以初為震主、與彖同占。 四陷二陰之間、則失所以震矣。四陰皆受震者。二乘初剛而厲、三稍遠則無眚矣。五乘四剛以居中不至有喪、上遠四則不於其躬矣。此全卦六爻之大畧也。 震。亨。震來虩虩、笑言啞啞。震驚百里、不喪匕鬯。 虩虩、恐懼驚顧之貌。啞啞、言笑自如也。匕、所以舉鼎實。鬯、所以和秬黍。皆主祭之君所親執者。震一陰方動而上為二陰所掩、有虩虩之象。陰破而上達、有啞啞之象。雷鳴及遠、有震驚百里之象。長子主器、有不喪匕鬯之象。震有可亨之道。虩虩、震也。笑言以下、震之亨也。以人心言之。苟能常自戒懼、如震之來虩虩不寧。然仰不愧、俯不怍、從容自得。雖憂患之至如雷、震驚百里之遠。在我亦不至失所守之重也。 彖曰。震、亨。 震則自亨、唯震故亨、兼二義。 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恐致福、恐懼以致福。所謂生於憂患也。後、恐之後也。有則者、言笑有常、不以震驚而變也。 震驚百里、驚遠而懼邇也。出可以守宗廟社稷、以為祭主也。 驚遠懼邇、言雷威之可畏也。此句之下、程子謂脫不喪匕鬯四字、從之。出字、或雲即鬯字之誤。今應作帝出乎震之出、謂繼世而主祭也。當其執匕鬯以祭、心存誠敬、雖震驚百里而莫之聞、可以為宗廟社稷之主矣。 如舜之烈風雷雨弗迷、堯乃使之嗣位是也。 象曰。洊雷震。君子以恐懼修身。 上下皆震、重襲而至、故曰洊。恐懼存於心、修省見於事。恐懼繼以修省、所以盡畏天之實、象雷之洊也。 初九。震來虩虩。後笑言啞啞。吉。 初九九四二爻、震之所以為震者。下餘四陰爻、皆受震者。而初又成卦之之主也、故占與彖同。爻之吉、即彖之亨也。 象曰。震來虩虩、恐致福也。笑言啞啞、後有則也。 六二。震來厲。億喪貝。躋於九陵。勿逐七日得。 億、大也、十萬曰億。貝、介蟲、古者用為寶貨也。躋、升也。九陵、猶九皐、高處也。二變為離貝象。六二乘初九之剛、有震來甚厲必喪其重寶之象。上互三四為艮、有升於九陵以避之之象。占者為震動而有所失、能中正自守、則不求而終獲也。 象曰。震來厲、乘剛也。 近雷之威、故危。 六三。震蘇蘇。震行無眚。 蘇蘇、緩散自失之狀。以陰居陽。當震時而所居不正、有蘇蘇自失之象。然去震初稍遠、因震而能行。去其不正、猶可以避災眚。三互坎為眚、變陽則無眚之象。 象曰。震蘇蘇、位不當也。 不中不正、故宜急去。 九四。震遂泥。 遂者、不反之意。泥滯溺也。以剛居柔、不中不正、陷於二陰、互坎為泥、故有遂泥之象。蓋無奮發之才而溺於宴安之私者也。 象曰。震遂泥、未光也。 陽本光眀。陷陰、故未光。 六五。震往來厲。億無喪有事。 以柔居尊、當震之時、下乘四剛。初始震為往、四洊震為來。五為君位震主、故有往來厲之象。然柔而得中、不至於大有喪。而震動戒懼之後、事功因之以立。故有億無喪有事之象。五與二皆乘剛、而四遂泥、其勢稍緩。故往來厲較之來厲者稍殊、而無喪又不同於喪貝、有事則又不但勿逐而已。 象曰。震往來厲、危行也。其事在中、大無喪也。 往來皆厲、行則有危矣。得中德而能有事、故可無大喪。 上六。震索索。視矍矍。征凶。震不於其躬。於其鄰。無咎。婚媾有言。 索索、神氣不存也。矍矍、視不定也。鄰謂五。婚媾指三。以陰柔處震之極、有震索索之象。上變離為目、有視矍矍之象。三居位不正、故宜行則無眚。六居上正矣、而過懼。行必有失、故有徵凶之象。四剛近五而遠上。然能因此以自戒懼、知畏天者也。故有不於其躬於其鄰、而於義無咎之象。上變離為中女、坎為中男、婚媾之象。三與上皆陰柔而不相應、有婚媾有言之象。親者尚議之、則疎者可知。 象曰。震索索、中未得中也。雖凶無咎、畏鄰戒也。 中未得、謂處震極、中心有所未安也。因鄰戒而知畏、可以無咎矣。 全卦皆言震懼、而六爻皆無凶咎之言。上雖征凶、而亦無咎。大抵人心泰侈則致禍、戒懼則致福也。 艮艮卦、一陽居二陰之上。陽動至上則止、陰性本靜。上止下靜、故為艮。不曰止而曰艮、止有畜止之義、艮有安止之義。又其象為山、有安重堅實之意。故曰艮也。艮卦次震。按、序卦、震者、動也。物不可以終動、止之、故受之艮。艮者、止也。動靜相因、艮所以次震也。全彖以上下不相應而相背、為各止其所之義。動靜皆止、無我無人。此全彖之大旨也。 六爻從二陽爻起義、而全艮之時用者獨在乎上。蓋九三互震、失止之義、故有厲薰心之占。九五近上艮、故悔亡。四遠之、則亦艮其身而已。二近下艮、能艮腓而不能拯。初則遠之、但未失正而已。此六爻之大畧也。 艮其背。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 艮、一陽止於二陰之上。陽自下升、至上而止、其象為山。取坤地而隆其上之狀、亦止而不進之意也。人以面前為身、後為背。一身皆動、而背則靜。耳目口鼻皆有欲、唯背無欲。止之至也。卦體似人背面而立、故有艮其背之象。蓋天下之理、止於其所當止也。然理有所當止而多所擾者、起於有我之私。唯艮其背則無我之見、是以有不獲其身之象。理有所當止而多所歧者、又起於有人之見。唯艮其背、雖應事接物、各因其宜、無人之見、是以有行其庭不見其人之象。內外兩忘、動靜皆定、所以無咎。 彖曰。艮、止也。時止則止、時行則行。動靜不失其時、其道光明。 此釋卦名也。時止而止固止、時行而行亦止。非膠於止、唯其時各當、所以為止也。人心無主則昏。中有定止、自然光眀。又艮一陽見於二陰之上、光眀著見、陰莫能掩、有光眀之象。 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敵應、不相與也。是以不獲其身、行其庭不見其人、無咎也。 背即止之所、故易背為止、以見背即止也。以卦體言之、內外相敵而不相與。陽上而陰下、一陽而統二陰、理無可加。陰陽各正其性、無外求之意。所以內不見己、外不見人也。 象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 內外皆山、故曰兼山。理之所止為位。思各得其所止、不出其位也。 不出位、身之止。思不出位、心之止。亦兼山之義也。 初六。艮其趾。無咎。利永貞。 趾、所以行。初陰在下、方行之初。當止而止、不失其正、故有艮其趾無咎之象。止貴有終。恐陰柔不能固守、故勉以利永貞。 象曰。艮其趾、未失正也。 當止而行則非正、事初而止則正未失。 六二。艮其腓。不拯其隨。其心不快。 二居限之下、趾之上、有腓象。居中得正、有艮其腓之象。三為限、腓之所隨。三過剛不中、止於上而薰心。二柔弱不能往而拯之、然非其心之所欲也。故有不拯其隨、其心不快之象。 象曰。不拯其隨、未退聽也。 三止於上、亦不肯退而聽二也。 九三。艮其限。列其夤。厲薰心。 限、身上下之際。夤、腰膂也。九三上下卦之間、有限之象。人身榮衛上下流通、則身舒而心泰。九三以剛限於上下二柔之間、止而不動。如腰脊中強、上下榮衛隔絕、百骸不屬、危懼驚心。故有艮其限、列其夤而危厲薰心之象。艮以九居三為得正、乃至於薰心者。蓋三互四五為震為動、艮之反也。當動之時而止、猶腰膂本轉動之處、乃中強不能屈伸。所以危厲薰心、亦有震驚之象也。 象曰。艮其限、危薰心也。 震上動極不寧、故心不安。艮三則所止不適、故心危厲也。 六四。艮其身。無咎。 以陰居陰、時止而止、有艮其身之象。可以無咎矣。咸與艮皆以人身取象。艮四正當心位、不言心而言身、兼動靜而言也。心不可見、身止則心之得所止可知矣。 象曰。艮其身、止諸躬也。 成已未能成物也。 六五。艮其輔。言有序。悔亡。 輔、頰兩傍骨。不言頰舌止言輔、背後所見也。六五正當輔之地、言所由出也。以柔居尊、發則為絲綸之言。然柔而得中、言不輕發。發必有秩秩之德音、故為艮其輔、言有序之象。以陰居陽、疑於有悔。然能得中、悔可亡矣。人莫大於言行、艮趾艮腓慎其行、艮輔慎其言也。 象曰。艮其輔、以中正也。 以其中故可兼正。 上九。敦艮。吉。 以陽剛居止之極、自始至終一止於理而不變、敦厚於止者也。自初至五皆囿於一體、未能盡止道之善。獨上為成艮之主、於當止之地而止焉、所謂止於至善者。又陽在上不為陰揜、即彖所謂其道光明者。故占曰吉、與悔亡無咎者異矣。 象曰。敦艮之吉、以厚終也。 天下事有終為難、而厚道有終尤難。今於卦終敦厚其止、宜其吉也。 全卦為震體之反、其吉凶之反亦然。震之吉在初、動之主也。艮之吉在上、止之終也。震之四下互二陰為艮、失所以為震矣、故遂泥。艮之三上互二陰為震、失其所以為艮矣、故薰心。趾腓下體、取象於行。輔在上、取象於言。而全卦取象於背。言行得其所止可無咎悔之憂。若夫忘我忘人、事事安於所止、必以上之敦艮為極乎。[文淵本「所止」下為「則唯上之敦艮能厚於終所以獨得吉也」無「必……乎」九字] 周易淺述卷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