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今注今譯 · 第四章
易與天地准,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遊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
今譯
易理準則於天地,所以能包括統貫天地間一切的道理,上則觀察天上日月星辰的文采,下則觀察大地山河動植物的理則,所以知道晝夜光明幽晦的道理。追原萬事萬物的始終,故知死生終始循環的道理。精神氣質合而構成生物,靈魂是生命的源泉,它是隨著生老病死而變化的,由是我們可以探知鬼神的情態。
與天地相似,故不違。知周乎萬物,而道濟天下,故不過。旁行而不流,樂天知命,故不憂。安土敦乎仁,故能愛。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曲成萬物而不遺,通乎晝夜之道而知,故神無方而易無體。
今譯
易與天地之道相似,故不違背。能周知萬物的情態,而其道又足以匡濟天下,故能致用而不超過。能遍行天下而未有流弊,通易道者能樂行天道之所當然,知天命之造化,故無憂。安於所處之境,而敦行仁道,故能泛愛天下。能範圍包括天地一切的變化而不會有過失,能微曲成全萬物而不會有遺漏,能通明於晝夜、陰陽的道理而盡知其道。所以神的奧妙難測,是無方所可推求的;易理的周知宇宙,也不可以一曲之體討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