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集解補釋 · 卷第十六

第五章 子曰:乾坤其易之門邪? 荀爽曰:陰陽相易,出於乾坤,故曰「門」。 補  「易之門」,本又作「門戶」。《釋文》。鄭康成《易贊》有「戶」字。 釋曰  張氏曰:「『易』,神也。入坤出乾,故乾坤為易之門。」 乾,陽物也。坤,陰物也。 荀爽曰:陽物天,陰物地也。 釋曰  乾坤之象主於天地,而萬物皆資始於乾,由坤而生。凡陽皆屬乾,凡陰皆屬坤,故此雲「乾陽物,坤陰物」,下雲「乾天下之至健,坤天下之至順」。 陰陽合德,而剛柔有體。 虞翻曰:「合德」,謂天地雜,保大和,日月戰。乾剛以體天,坤朱脫「坤」字。柔以體地也。 釋曰  張氏曰:「乾入坤,坤就乾,天地雜也。坤牝乾,陰凝陽,日月戰,保太和也。易出入乾坤之門者以此。」案:「陰陽合德」,一陰一陽之謂道也。「剛柔有體」,分陰分陽,乾坤剛柔立本,六十四卦由此生,消息由此出也。 以體天地之撰,為《釋文》:撰,仕勉反。王肅士眷反。 《九家易》曰:「撰」,數也,萬物形體皆受天地之數也。謂九天數,六地數也,剛柔得以為體矣。 釋曰  萬物陽類皆得天數,陰類皆得地數,故易卦爻皆七、八、九、六。 以通神明之德。 《九家易》曰:隱藏謂之「神」,著見謂之「明」,陰陽交通乃謂之「德」。 釋曰  聖人幽贊神明,因蓍立卦,乾坤生六子成八卦,重為六十四,而易無不周,故「以通神明之德」。 其稱名也,雜而不越。 《九家易》曰:陰陽雜也。「名」,謂卦名。陰陽雖錯,而卦象各有次序,不相踰越。 補  「越」,《説文》作「」,曰:「」,踰也,《易》曰「雜而不」。 釋曰  易無名也。出入乾坤成六十四卦,則有名。名以陰陽雜居而立,然不越乎乾坤之大義。陰陽相受,各有次序也。「」,正字。「越」,叚字。 於稽其類,其衰世之意邪? 虞翻曰:「稽」,考也。三稱盛德,上稱末世,乾終上九,動則入坤,坤弒其君父,故為亂世。陽出復震,入坤出坤,故「衰世之意邪。」 侯果曰:「於」,嗟也;「稽」,考也。易象考其事類,但以吉凶得失為主,則非淳古之時也,故云「衰世之意」耳。言「邪」,示疑不欲切指也。 釋曰  「於稽其類」,於雜之中而稽其類也。侯讀「於」為《尚書》歎辭之「於」,「於」字絶句。 夫易彰為盧、周作「章」,注同。往而察來,而微顯闡幽,開而當名, 虞翻曰:神以知來,知朱作「智」。以藏往。微者顯之,謂從復成乾,是察來也。闡者幽之,謂從姤之坤,是彰往也。陽息出初,故「開而當名」。 釋曰  「彰往」,著吉凶一定之理。「察來」,審禍福將至之幾。顯者微之,推見以至隱,陽息照物,本孕坤中也。幽者闡之,陰閲藏物,乃出乾初也,此因虞義而變易之。張氏曰:「乾元出坤,其動也闢,故『開』。六十四卦由此生,故『當名』也。」 辯物,正言,斷辭,則備矣。 干寶曰:「辯物」,朱、盧無此二字。辯物類也;「正言」,言正義也;「斷辭」,斷吉凶也,如此則備於經矣。 釋曰  張氏曰:「乾元出坤,陰陽以別,故『辯物』。震為言、為辭,陽出震,故『正言斷辭』。皆備於名,故『則備矣』。」 其稱名也小, 虞翻曰:謂乾坤與六子俱名八卦而小成,故「小」,復小而辯於物者矣。 釋曰  六十四卦之名義皆本八卦。「小」,謂陰陽尚微也,故引「復小而辯於物」以明之。 其取類也大。 虞翻曰:謂乾陽也,為天,為父。觸類而長之,故「大」也。 釋曰  張氏曰:「謂觸類而長之成六十四卦,皆乾元所。『為天為父』者,言其大生,故觸類而長之耳,非以説卦所屬為取類也。」案:取類大,道之顯也。 其旨遠,其辭文, 虞翻曰:「遠」,謂乾;「文」,謂坤也。 釋曰  張氏曰:「乾元知來,故『旨遠』。坤知章往,故『辭文』。」 其言曲而中,其事肆而隱。 虞翻曰:「曲」,屈;盧、周作「詘」,朱「曲屈」二字倒。「肆」,直也。陽曲初,震「言」,故「其言曲而中」。坤「事」,隱未見,故「肆而隱」也。 釋曰  陽曲初,藏坤中也,屯字尾曲象之。出震得位,故「中」。乾動直,故「肆」,《記》曰「肆直而慈愛」。尚伏坤中,故「隱」,其言曲而中,聖人所以濟民行也。其事肆而隱,龍德而在衰世也。 因貳以濟民行,以明失得之報。 虞翻曰:「二」,謂乾與坤也。坤「民」,乾「行」,行得則乾報以吉,行失則坤報以凶也。 補  鄭康成曰:「貳」,當「弍」。《釋文》。 釋曰  因乾坤陰陽明吉凶,使民行得正而無失,則成既濟矣。 第六章 《易》之興也,其於中古乎? 虞翻曰:興《易》者,謂庖犧也。文王書經,繫朱作「系」。庖犧於乾五,乾「古」,五在乾中,故興於中古。繫以黃帝、堯、舜為後世聖人,庖犧為中古,則庖犧以前為上古。 補  馬、荀、鄭皆以文王為中古。後章虞注。 《漢書·藝文志》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世歷三古。孟康曰:伏羲為上古,文王為中古,孔子為下古。 釋曰  《上傳》雲「包羲作結繩」,又雲「上古結繩而治」,則包羲為上古,而文王為中古可知。傳以黃帝、堯、舜為後世聖人者,對上古言之耳。包羲之《易》興於文王,故曰「興於中古」,下雲「《易》之興也,殷之末世周之盛德」,正申此文。 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虞翻曰:謂憂患二字朱誤倒。百姓,未知興利盧誤「利興」。遠害,不行禮義,茹毛飲血,衣食不足。庖犧則天八卦,通為六十四,以德化之,吉凶與民同患,故「有憂患」。 釋曰  「作《易》」,兼包犧畫卦、文王繫辭言。文王蒙難,本包犧憂患生民之意而演《易》也。 是故履,德之基也。 虞翻曰:乾「德」。履與謙旁通,坤柔履剛,故「德之基」,坤「基」。 侯果曰:「履」,禮,蹈禮不倦,「德之基也」。自下九卦,是復道之最,故特言矣。 釋曰  「履」,踐也,藉也。履物為踐,履於物為藉。履以旁通言,則坤藉乾;以本卦言,則乾履兌,禮達分定,故「德之基」。 謙,德之柄也。 虞翻曰:坤「柄」,「柄」,本也。凡言「德」皆陽爻也。 干寶曰:「柄」所以持物,「謙」所以持禮者也。 釋曰  張氏曰:「地者萬物之本。乾上九反三,陽德皆本乎此,故謙為德之柄。」 復,德之本也。 虞翻曰:復朱誤「德」。初,乾之元,故「德之本也」。 恆,德之固也。 虞翻曰:立不易方,守德之堅固。 損,德之脩為周作「修」,注同。也。 荀爽曰:徵朱作「懲」。忿窒慾,所以脩德。 補  鄭康成曰:「脩」,治也。 「脩」,馬融作「循」。並為《釋文》。 釋曰  「循」義不甚協,葢「脩」之譌。 益,德之裕也。 荀爽曰:見善則遷,有過則改,德之優裕也。 困,德之辯也。為《釋文》:辯,如字,王肅卜免反。 鄭玄曰:「辯」,別也。遭困之時,君子固窮,小人窮則濫,德於是別也。 井,德之地也。 姚信曰:井養而不窮,德居地也。 釋曰  姚氏曰:「井為德所居之地,勞民勸相,居德之地也。」 巽,德之制也。 虞翻曰:巽風為號令,所以制下,故曰「德之制也」。 孔穎達曰:此上九卦,各以德為用也。 釋曰  陽入陰而制齊之,與時偕行,惟義所在。 履和而至。 虞翻曰:謙與履通,謙坤柔和,故「履和而至」,「禮之用和為貴」者也。 釋曰  「説而應乎乾」,故「和」。「辯上下定民志」,故「至」,「至」者,盡其當然之則也。 謙尊而光。 荀爽曰:自上下下,其道大光也。 復小而辯為盧、周作「辨」。於物。 虞翻曰:陽始見,故「小」。乾陽物,坤陰物,以乾居坤,故稱別物。 釋曰  陰陽之物辯之於早。經傳「辯」「辨」字多不別。《説文》:「辯」,治也;「辨」,判也,訓「別」。則「辨」正字,「辯」叚字。 恆雜而不厭。 荀爽曰:夫婦雖錯居,不厭之道也。 釋曰  夫婦有別而久,則恩義篤而孝敬成,族類辯,故「不厭」。 損先難而後易。 虞翻曰:損初之上失正,故「先難」。終反成益,得位於初,故「後易」,「易其心而後語」。 益長裕而不設。 虞翻曰:謂天施地生,其益無朱作「無」。方。凡益之道,與時偕行,故「不設」也。 補  鄭康成曰:「設」,大也。《周禮·攷工》曰「中其莖,設其後」。《周禮為·攷工記為·桃氏》疏。 釋曰  張氏曰:「謂利之而不庸。」案:「不設」,不張大也,所以「有孚惠我德」。 困窮而通。 虞翻曰:陽窮否上,變之坤二成坎,坎「通」,故「困窮而通」也。 釋曰  困而不失其所亨。 井居其所而遷。 韓康伯曰:改邑不改井,井所居不移,而能遷其施也。 釋曰  「遷」,故井養不窮。 巽稱而隱。為《釋文》:稱,尺證反,又尺升反。 崔憬曰:言巽申命行事,是稱揚也。陰助德化,是微隱也。自此已盧、周作「以」。上,盧、周作「下」。明九卦德之體者也。 釋曰  崔訓「稱」「稱揚」,義未盡。張氏曰:「『稱』,度也。物齊乎巽,神明其德,陽隱乎初,故『稱而隱』。」 履以和行。 虞翻曰:禮之用和為貴,謙震「行」,故「以和行」也。 釋曰  禮之用在和,故以和人之行,所謂和順於道德。謙震為行,以履合謙,故「以和行」。 謙以制禮。 虞翻曰:陰稱「禮」,謙三以一陽制五陰,萬民服,故「以制禮」也。 釋曰  禮以地制,孝子之行忠臣之義取諸地。以陽亨陰,由謙息履,故「以制禮」。禮以謙為本,所謂「德之柄」。 復以自知。 虞翻曰:有不善未嘗不知,故「自知」也。 恆以一德。 虞翻曰:恆德之固,立不易方,從一而終,故「一德」者也。 釋曰  久於其道,純一其德。 損以遠害。 虞翻曰:坤「害」,泰以初止坤上,故「遠害」,乾「遠」。 益以興利。 荀爽曰:天施地生,其益無朱作「無」。方,故「興利」也。 困以寡怨。 虞翻曰:坤「怨」,否朱誤「不」。弒父與君,乾來上折坤二,故「寡怨」。坎水性通,故不怨也。 釋曰  「乾來上折坤二」,「來上」,當作「上來」。上之二,大人正坤,則民怨弭而亂不作。君子雖為小人所揜,困而不失其所亨,求仁得仁,又何怨。 井以辯盧、周作「辨」,注同。義。 虞翻曰:坤「義」,以乾別坤,故「辯義」也。 釋曰  姚氏曰:「『辯義』,改邑不改井,各有宜也。」 巽以行權。 《九家易》曰:巽象號令,又為近利,人君政教進退,擇朱、盧作「釋」。利而,「權」也。《春秋傳》曰:「權者,反於經然後有善者也。」此所以説九卦者,聖人履憂濟民之所急行也。故先陳其德,中言其性,後敘其用,以詳之也。西伯勞謙,殷紂驕暴,臣子之禮有常,故創易道以輔濟君父者也。然其意義廣遠幽微,孔子指撮,解此九卦之德,合三復之道,明西伯之於紂不失上下。 釋曰  「擇利而行」,通變宜民也。張氏曰:「權者,反於經然後合道者也。巽陽隱初,特究成震,以消為息,故曰『巽以行權』。」 第七章 《易》之為書也不可遠,為《釋文》:遠,馬、王肅、韓袁萬反,師讀如字。 侯果曰:居則觀象,動則玩占,故「不可遠」也。 道也屢為盧、周作「婁」,注同。遷。 虞翻曰:「遷」,徙也。日月周流,上下無常,故「屢遷」也。 補  「屢」,鄭氏《易贊》引作「婁」。 釋曰  上兩章言卦,此以下三章言爻。生爻取法日月,故虞本日月之道言之。「婁」,古「屢」字。 變動不居,周流六虛。 虞翻曰:「變」,易;「動」,行;「六虛」,六位也。日月周流,終則復始,故「周流六虛」。謂甲子之旬辰巳朱誤「」。虛,坎戊為月,離己為日,入在中宮,其處空虛,故稱「六虛」,五甲如次者也。 釋曰  九六往來,不常厥居,周流於六位之中,終則又始。曰「六虛」者,姚氏謂「太極六爻一陰一陽之虛位」,是也。太極六位,即乾坤用九六體坎離成既濟之象。坎月離日位戊己中宮,旬中之辰當之者為虛。如甲子之旬,則辰巳當戊己為虛,甲戌之旬,則寅卯當戊己為虛,六甲以次推之可知。日月進退由中宮出入,卦爻消息登降於六位,其義一也。 上下無常,剛柔相易。 虞翻曰:「剛柔」者,晝夜之象也。在天稱「上」,入地「下」,故「上下無常」也。 釋曰  姚氏曰:「終而復始,升降於六虛,所謂周也。陰陽上下,互相易位,故『上下無常,剛柔相易』,所謂易也。」 不可為典要,唯變所適。 虞翻曰:「典」,常;盧、周脫「常」字。「要」,道也。上下無常,故「不可為典要」。適乾為晝,適坤為夜。 侯果曰:謂六爻剛柔相易,遠近恆唯變所適,非有典要。 釋曰  「典」,常也;「要」,約束也,謂道之一定者也。六十四卦消息,唯其時義,不必皆如陰陽一定之位,故「唯變所適」,猶日月相推,往來不窮也。侯注「恆」字上疑脫「無」字,「無恆」絶句。以上言易道變易,六爻發揮旁通之事。 其出入以度,外內使知懼。 虞翻曰:出乾「外」,入坤「內」,日行一度,故「出入以度」。出陽知生,入陰懼死,「使知懼」也。 韓康伯曰:明出入之度,使物知外內之戒也。出入猶行藏,外內猶隱顯。遯以遠時為吉,豐以幽隱致凶,漸以高顯為美,明夷以處昧利貞,此外內之戒也。 釋曰  虞意出陽顯外則知生,入陰消內則懼死。「出入以度」,如日行有常,使人審消息吉凶而不失其度也。愚謂下章雲「懼以終始,其要無咎」,則「知懼」謂「知戒懼」耳。易雖屢遷,而出陽入陰各有節度,爻象動內,吉凶見外,所以使人知懼,不陷凶咎。 又明於憂患與故。 虞翻曰:神以知來,故「明憂患」;知朱作「智」。以藏往,故知事故。作《易》者其有憂患乎? 釋曰  明未來憂患之先幾,與已往事故之定理。 無有師保,如臨父母。 虞翻曰:「臨」,見也。言陰陽施行以生萬物,無有師保生成之者。萬物出生,皆如父母,孔子曰:「父母朱誤「子」。之道天地,乾為父,坤為母。」 干寶曰:言易道以戒懼為本,所謂懼以終始歸無咎也。「外」,謂盧、周誤「」。丈夫之從王事,則夕惕若厲;「內」,謂婦人之居室,則無攸遂也。雖無師保切磋之訓,其心敬戒,常如父母之臨己者也。 釋曰  聖人作《易》,憂民之深,不但如師保之教訓,直如父母之臨覆。乾嚴為師,坤安為保,師保父母,皆乾坤象。卦爻陰陽剛柔,不皆乾坤而無非乾坤也。干氏以「外內」為男女正位之象。「如臨父母」,正申「知懼」之義,父母者施教令於婦子者也。 初率為盧、周作「帥」,注「率」,正同。其辭而揆其方, 虞翻曰:「初」,始下也:「率」,正也,謂脩朱、周作「修」,下同。辭立誠。「方」,謂坤也,以乾通坤,故「初帥各本皆如此。其辭而揆其方」。 侯果曰:「率」,脩;「方」,道也。言脩易初首之辭,而朱無「而」字。度其終末之道,盡有典常,非虛設也。朱無「也」字。 補  馬融曰:「方」,道也。《釋文》。 釋曰  虞述經作「帥」,「帥」、「率」皆叚借字,正當作「」,「」,先道也。道人必以正,則人循行之,故「率」又訓「循」又訓「正」。「初率其辭而揆其方」,在作《易》者,則於初正其辭以定一卦之義也;在學《易》者,則於初循其辭以審全卦之旨也。侯注兩「脩」字,疑皆當作「循」。 既有典常。苟非其人,道不虛行。 虞翻曰:其出入以度,故「有典常」。「苟」,誠也;「其人」,謂乾為賢人。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言而信,謂之德行,故「不虛行」也。 崔憬曰:言易道深遠,若非朱、盧此下有「其」字。聖人,則不能明其道,故知易道不虛而自行,必文王然後能朱無「能」字。弘也。 釋曰  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同出乾坤而歸於既濟,一卦有一卦之既濟,故曰「既有典常」,「既」,盡也。以上言易道歸於不易,成既濟之事。 第八章 《易》之為書也, 干寶曰:重發易者,別殊旨也。 釋曰  上章統論生爻大義,此章指實言之。 原始要終以為質也。 虞翻曰:「質」,本也。以乾「原始」,以坤「要終」,謂原始及朱作「反」。終以知死生之説。 崔憬曰:「質」,體也。言《易》之書,原窮其事之初,若初九「潛龍勿用」,是「原始」也;又要會其事之末,若上九「亢龍有悔」,是「要終」也。易原始潛龍之勿用,要終亢龍之有悔,復相明以為體也。諸卦亦然,若大畜而後通之類是也。 釋曰  虞氏所言,大極一陰一陽之道,乾坤九六之用,六十四卦消息之始終也。崔氏所言,一卦之始終也。由大極變化而成每卦六畫之始終,六畫一體,是之謂質。元發為畫,所謂「彖」也。崔注「大畜」下,當重一「畜」字。 六爻相雜,唯其時物也。 虞翻曰:陰陽錯居稱「雜」。時陽則陽,時陰則陰,故「唯其時物」。乾陽物,坤陰物。 干寶曰:一卦六爻,則皆雜有八卦之氣,若初九為震爻,九二為坎爻也;或若見辰戌言艮,巳亥言兌也;或若以甲壬名乾,以乙癸名坤也;或若以午位名離,以子位名坎;或若德來為好物,刑來為朱脫五字。惡物;王相為興,休廢為衰。 釋曰  姚氏曰:「『時』,為一卦之氣發為六畫者,故『六位時成』。爻之陰陽由於畫,故『唯其時物』,唯六畫之陰陽發為六爻之陰陽也。」干以「物」為爻所屬之物,六爻陰陽相雜,唯其卦之時而物應,爻辭取義所以廣也。 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侯果曰:「本末」,初、上也。初則事微,故「難知」;上則事彰,故「易知」。 初辭擬之,卒成之終。 干寶曰:初擬議之,故「難知」;卒終成之,故「易知」。本末勢然也。 侯果曰:失在初微,猶可擬議而之福。過在卒成,事之終極,非擬議所及,故曰「卒成之終」。假如乾之九三,噬嗑初九,猶可擬議而之善。至上九則凶災不移,是事之卒成之終極,凶不變也。 釋曰  初擬議其事,至上而吉凶著,故「卒成之終」。「終」,謂上也。侯説「擬議」未當。 若夫雜物撰德,辯為盧、周作「辨」,注同。是與非,則非其中爻不備。 虞翻曰:「撰德」,謂乾;「辯」,別也。「是」,謂陽;「非」,謂陰也。「中」,正。乾六爻二、四、上非正,坤六爻初、三、朱誤「二」。五非正,故「雜物」。因而重之爻在其中,故「非其中」,則爻辭不備。「道有變動,故曰爻也。」 崔憬曰:上既具論初、上二爻,次又以明其四爻也。言中四爻雜合所主之事,撰集所陳之德,能辯其是非,備在卦中四爻也。 補  「撰」,鄭作「算」,曰:「算」,數也。《釋文》。 釋曰  「算」、「撰」聲轉訓同。虞以「雜物」為爻位不皆正,「撰德」為數乾之德。一陰一陽,二、八、六統於一、七、九,陽息為是,陰消為非,於義可也。訓「中」「正」,則《易》無此例,殆失之矣。姚氏曰:「『雜物』,謂陰陽也。『撰德』,天地之撰,神明之德也。『中爻』,二至五中四爻也。謂之中爻者,五,上之中;二,下之中;三、四,互體之中。中四爻兼互體,故備也。」案:雜合陰陽之物,七、八、九、六之數。八卦之德,於一卦正象互象之中,以辯陰陽消息,六位當否,或變或易或不動,皆初、上合中四爻乃備。 噫,亦要存亡吉凶,則居可知矣!為《釋文》:噫,於其反。要,一妙反,絶句。又一遙反,則句至「吉凶」。 虞翻曰:謂知存知亡,要終者也。居乾吉則存,居坤凶則亡,故曰「居可知矣」。 崔憬曰:「噫」,歎聲也。言中四爻亦能要定卦中存亡吉凶之事,居然可知矣。孔疏扶王弼義,以此中爻為二、五之爻,居中無偏,能統一卦之義,事必不然矣。何則?上文雲「六爻相雜,唯其時物」,言雖錯雜,而各獨會於時,獨主於物,豈可以二、五之爻,而兼其雜物撰德是非存亡吉凶之事乎?且二、五之此下似脫「爻」字。撰德與是,要存與吉則可矣;若主物與非,要亡與凶,則非其所象,故知其不可也。朱作「矣」。且朱作「但」。上論初、上二爻,則此中總言四爻矣。下論二四、三五,則是重述其功位者也。 補  馬融曰:「噫」,辭也。「居」,處也。居讀如字。 王肅曰:「噫」,辭也。於力反。 鄭康成曰:「居」,辭。音基。 王肅同。並為《釋文》。 釋曰  易原始要終以為質,發而為爻,學者亦要存亡於爻辭之吉凶,則由始成終一定之理可知矣。「噫」,歎辭,憂患之意,王肅音異,義或同。王氏引之謂肅讀「噫」「抑」,「抑」,轉語辭,審上下文義似不協。「要」,即「要終」之「要」,或音一妙反絶句,不辭之甚。「居」,如《檀弓》「何居」之「居」,馬、虞訓「處」,亦通。吉凶言乎其失得,得屬乾,失屬坤,故虞云然。得位則坤爻亦乾吉之象,失位則乾爻亦坤凶之象。坤二應陽,乾上防陰,是也。崔辯中爻甚當,以「要存亡吉凶」專指中四爻猶未盡。「且二、五之撰德」,「之」下當脫「爻」字,絶句,「撰德」屬下讀。 知為盧、周作「智」。者觀其彖辭,則思過半矣。 韓康伯曰:夫彖舉立象之統,論中爻之義,約以存博,為以兼眾,雜物撰德而一以貫之者也。形之所宗者道,眾之所歸者一。其事彌繁,則愈滯乎有。注本作「形」。其理彌約,則轉近乎道。彖之為義,存乎一也。一之為用,同乎道矣。形而上者可以觀道,過此下朱、盧有「乎」字。半之益,不亦宜乎! 補  馬融曰:「彖辭」,卦辭也。 鄭康成曰:「彖辭」,爻辭也。 王肅曰:彖舉象之要也。並為《釋文》。 釋曰  彖辭舉六爻大義,故「思過半」。鄭注「爻辭」下,葢脫「之質」二字。 二與四同功, 韓康伯曰:同陰功也。 崔憬曰:此重釋中四爻功位所宜也。二主士大夫位,佐於一國;四主三孤、三公、牧伯之位,佐於天子,皆同有助理之功也。 釋曰  二與四同互一卦,故「同功」。二得中在內,四失中在外。二為大夫,四為諸侯,故「異位」。崔以二為士大夫,四為公、孤、牧伯,據後師説約略言之,不與《乾鑿度》合。 而異位。 韓康伯曰:有外內也。 崔憬曰:二士大夫位卑,四孤、公、牧伯位尊,故有異也。 其善不同,二多譽,四多懼,近也。 韓康伯曰:二處中和,故「多譽」也。四近於君,故「多懼」也。 釋曰  五乾為善,二應五,四承五,故「其善不同」。「近」,謂二在內,韓説未是。二與四同功而「多譽」、「多懼」異者,二在內近,四在外遠,柔道主近也。 柔之為道,不利遠者。 崔憬曰:此言二、四皆陰位。陰之為道,近比承陽,故「不利遠」矣。 釋曰  天道遠,地道近,柔之為道不利乎遠,四所以多懼也。崔説未當。 其要無咎,其用柔中也。 崔憬曰:言二是陰遠陽,雖則不利,其要或有無咎者,以二柔居中,異於四也。 釋曰  懼則能戒,故要歸無咎。二所以多譽,陰道之用在柔中也。崔説未當。 三與五同功而異位。 韓康伯曰:有貴賤也。 崔憬曰:三,諸侯之位;五,天子之位。同有理人之功,而君臣之位異者也。 釋曰  三為三公,五為天子,故「異位」。 三多凶,五多功,貴賤之等也。 崔憬曰:三處下卦之極,居上卦之下,朱脫此二字。為一國之君,有威權之重,而上承朱作「臣」。天子,若無含章之美,則必致凶。五既居中不偏,貴乘天位,以道濟物,廣被寰中,故「多功」也。朱無「也」字。 其柔危,其剛勝邪!為《釋文》:勝,升證反,一音升。 侯果曰:三、五陽位,陰柔處之,則多凶危,剛正居之,則勝其任。言「邪」者,不定之辭也。或有柔居而吉者,得盧、周作「居」。其時也;剛居而凶者,朱無「者」字。失朱作「私」。其應也。 釋曰  侯讀「勝」音升,依「吉凶貞勝」之義,則宜讀升證反。姚氏曰:「三、五俱陽,同互一卦,故『同功』。五中在外,三失中在內,故『異位』。五貴得中,故『多功』。三賤失中,故『多凶』。三、五陽位,故『柔危剛勝』也。」案:「邪」者,唱歎之辭。「柔居而吉」者,當變也。「剛居而凶」者,時為之也。 第九章 《易》之為書也,廣大悉備。 荀爽曰:以陰朱誤「陽」。易陽謂之「廣」,以陽易陰謂之「大」。易與天地準,朱作「准」。固「悉備」也。 釋曰  以陰易陽,坤之乾也;以陽易陰,乾通坤也。乾大生,坤廣生,以言乎天地之閒則備矣。「固」,當「故」。 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 崔憬曰:言《易》之為書明三才,廣無朱作「無」,下同。不被,大無不包,悉備有萬物之象者也。 釋曰  太極元氣函三為一,乾三畫象之。 兼三才為朱作「材」。而兩之,故六。六者,非它為朱作「他」。也,三才之道也。為唐石經「才」字原作「才」,改「材」。 崔憬曰:言重卦六爻亦兼天地人道,兩爻為一才,以下四「才」字,朱惟末一字作「才」,餘皆作「材」。六爻為朱作「有」。三才,則是「兼三才而兩之,故六」,「六」者即三才之道也。 釋曰  兼三才為乾象,以坤兩之,故六。六者非它,即三才之道。天道陰陽,地道剛柔,人道仁義也。 道有變動,故曰爻。 陸績曰:天道有晝夜日月之變,地道有剛柔燥溼朱、盧作「濕」。之變,人道有行止動靜吉凶善惡之變,聖人設爻,以效三者之變動,故謂之「爻」者也。 釋曰  發揮於剛柔而生爻,以效天下之動。 爻有等,故曰物。 干寶曰:「等」,羣也。爻中之義羣物交集,五星四氣,六親九族,福德刑殺,眾形萬類,皆來發於爻,故總謂之「物」也。象「頤中有物曰噬嗑」,是其義也。 釋曰  爻有剛柔貴賤之等可辯,故曰「物」,陰陽之物也。干以爻所屬之物言,亦通。 物相雜,故曰文。 虞翻曰:乾陽物,坤陰物。純乾純坤之時未有文章,陽物入坤,陰物入乾,更相雜,朱誤「離」。成六十四卦,盧誤「爻」。乃有文章,故曰「文」。 文不當,故吉凶生焉。 干寶曰:其辭為文也。動作雲,必考其事,令與爻義相稱也。事不稱義,雖有吉凶,則非今日之吉凶也。故元亨利貞,而穆姜以死;黃裳元吉,南蒯以敗,是所謂文不當也。故於經則有君子吉小人否,於占則王相之氣,君子以遷官,小人以遇罪也。 釋曰  爻不皆當位,故「文不當」,當則吉,不當則凶。干以「文不當」據筮占言,亦一義。 第十章 《易》之興也,其當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當文王與紂之事邪? 虞翻曰:謂文王書《易》六爻之辭也。「末世」,乾上;「盛德」,乾三也。「文王三分天下而有其二以服事殷,周德其可謂至德矣」,故「周之盛德」。紂窮否上,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喪,終以焚死,故「殷之末世」也。而馬、荀、鄭君從俗以文王為中古,失之遠矣。 補  鄭康成曰:據此言,以《易》是文王所作,斷可知矣。《左傳為·昭二年》正義。又為《左傳為·序》正義約之雲。案為:據此文,以為《易》是文王所作。 釋曰  文王為臣止敬,視民如傷,立人倫之極以順天則,故「盛德」。文王蒙難而作《易》,上章雲「作《易》者有憂患」,雖上兼包羲而意主文王也。此「興《易》」之文與上章同,則文王為中古,而《易》是文王所作可知。包羲作卦,文王作辭,皆作者之謂聖也,虞駁鄭失之。文王作乾坤卦爻辭及屯以下卦辭,故孔子獨名乾坤卦爻辭「文言」。屯以下爻辭葢周公成之,父作子述,故作《易》獨稱文王也。 是故其辭危。 虞翻曰:「危」,謂乾三夕惕若厲,故「辭危」也。 釋曰  諸卦爻辭皆然。文王位乾三,故虞舉以指説全經大意。 危者使平, 陸績曰:文王在紂世,有危亡之患,故於《易》辭多趨危亡。本自免濟,建成王業,故《易》爻辭「危者使平」以象其事,否卦九五「其亡其亡,繫於盧、周作「於」。包桑」之屬是也。 釋曰  「易」,輕也。自危者能平,輕易者必傾,天道使然,《易》辭著之以為萬世戒,望天下之平而懼殷命之傾。乾上亢而不知悔,則窮剝入坤,之坤三成謙,則息復而濟,聖人之情見乎辭矣。陸氏舉否、明夷之辭指實文王與紂之事,據爻辭周公作而云然。「本自免濟」,「本」,當「卒」。 易者使傾。 陸績曰:「易」,平易也。紂安其位,自謂平易,而反朱誤「本」。傾覆,故《易》爻辭「易者使傾」以象其事,明夷上六「初登於天,後入於地」之屬是也。 其道甚大,百物不廢。 虞翻曰:「大」,謂乾道。乾三爻三十六物,故有「百物」。朱作「故百物不廢」。略其奇八,與大衍之五十同義。 釋曰  彌綸天地之道,故「其道甚大」,曲成萬物而不遺,故「百物不廢」,皆乾元周流所。乾每爻三十六策,三爻應百物之數。 懼以終始,其要無咎,此之謂易之道也。 虞翻曰:乾稱「易道」,終日乾乾,故「無咎」。危者使平,易者使傾,惡盈福謙,故「易之道」者也。 第十一章為(1)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恆易以知險。 虞翻曰:「險」,謂坎也。謂乾二、五之坤成坎離,日月麗天,天險不可升,故「知險者」也。 釋曰  此承「懼以終始」而言,聖人體乾坤易為之德而知險阻。易首乾坤,以天地之道訓人事。夫乾,言乎「天下之至健」者也,謂聖人體天德之極也。夫坤,言乎「天下之至順」者也,謂聖人應地義之極也。至健故易,至順故,純陰純陽,為物不貳也。生物不測,故知險知阻。易為變易之本,而實不易之定理也。人心光明正大,則物來順應,事來不惑,不逆詐,不億不信,而自先覺,故知險阻,知險阻則懼以終始,而可以濟天下之險阻矣。乾坤二、五相之成坎離,坎為險、為水,互艮為山陵,離互巽為高,兌澤為下,險阻象。乾坤元亨,坎通離明,故知之,此所以能説心研慮。 夫坤,天下之至順也,德行恆為以知阻。 虞翻曰:「阻」,險阻也。謂坤二、五之乾,艮為山陵,坎為水,巽高兌下,地險山川丘陵,故「以知阻」朱誤「險」。也。 能説諸心, 虞翻曰:乾五之坤,坎「心」,兌「説」,故「能説諸心」。此下朱衍「謂説諸心物之有心者也」十字。 釋曰  聖人先得人心之所同然,故「能説諸心」。或曰:自説其心,心與理會也。 能研諸侯之慮, 虞翻曰:坎心「慮」,乾初朱誤「二」。之坤為震,震「諸侯」,故「能研諸侯之慮」。 補  《集解序》引無「侯之」二字。 釋曰  古之治天下以諸侯,能研諸侯之慮,則天下濟矣。《集解》無「侯之」二字,或別有所本,或李自為文,節字協句。 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為盧、周作「娓娓」,注同。者。 虞翻曰:謂乾二、五之坤成離日坎月,則八卦象具,八卦定吉凶,故能「定天下之吉凶」。「亹亹」,進也。離為龜,乾為蓍,月生震初,故「成天下之亹亹者」,謂莫善蓍龜也。 荀爽曰:「亹亹」者,陰陽之微,可成可敗也。順時者成,逆時者敗也。 補  鄭康成曰:「亹亹」,沒沒也。 王肅曰:「亹亹」,勉也。並為《釋文》。 釋曰  坎互震艮,離互巽兌,故八卦象具。虞訓「亹亹」「進」,凡事進乃成,與鄭、荀義相引申。荀雲「陰陽之微」,或讀「亹亹」「娓娓」。「娓」從尾,「尾」,微也。 是故變化雲,吉事有祥。 虞翻曰:「祥」,幾祥也,吉之先見者也。陽出變化雲,吉事為祥,謂復初乾元者也。 釋曰  易之變化效人事之雲,陽出復初,息乾通坤,成既濟之本,故「吉事有祥」。「幾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謂此也。 象事知器,占事知來。 虞翻曰:「象事」,謂坤,坤「器」,乾五之坤成象,故「象事知器」也。「占事」,謂乾以知來,乾五動成離,則玩盧、周作「翫」。其占,故「知來」。 侯果曰:易之雲,唯變所適。為善則吉事必應,觀象則用器可,求吉則未形可覩者也。 釋曰  象其物宜,則知制器之理。乾二、五之坤成坎離,日月為象,坤為事,合之「象事」。事未著而占之,則知其方來。乾五之坤成離有蓍龜象,離目兌口,玩其占也。 天地設位,聖人成能。 虞翻曰:天尊五,地卑二,故「設位」。乾「聖人」。「成能」,謂「能説諸心,能研諸侯之慮」,故「成能」也。 崔憬曰:言《易》擬天地設乾坤二位,以明重卦之義,所以成聖人伏羲、文王之能事者也。 釋曰  聖人體乾元成既濟,位天地,育萬物,故「成能」。 人謀鬼謀,百姓與能。 虞翻曰:乾「人」,坤朱誤「坎」。「鬼」,乾二、五之坤,朱誤「坎」。坎朱誤「坤」。「謀」。乾「百」,坤「姓」,故「人謀鬼謀,百姓與能」。朱脫圈。 朱仰之曰:「人謀」,謀及卿士。「鬼謀」,謀及卜筮也。又謀及庶民,故曰「百姓與能」也。 補  鄭康成曰:「鬼謀」,謂謀卜筮於庿門。《儀禮為·士冠禮》疏。 釋曰  謀及乃心、卿士、庶人,皆「人謀」也。謀及卜筮,「鬼謀」也。百姓由此以明失得之報,日遷善而不自知,是與於聖人之能。以上言聖人體乾坤易為之德,以贊化育濟民行。 八卦以象告, 虞翻曰:在天成象,乾二、五之坤則八卦象成,兌口震言,故「以象告」也。 釋曰  乾坤二、五相之成坎離,互震艮巽兌,則在天八卦之象備,而萬象在其中矣。 爻彖以情言, 崔憬曰:伏羲始畫八卦,因而重之,以備萬物而告於人也。「爻」謂爻下辭,「彖」謂卦下辭,皆是聖人之情見乎繫辭而假爻彖以言,故曰「爻彖以情言」也。盧、周無「也」字。 釋曰  姚氏曰:「六十四卦皆八卦之象,故『八卦以象告』。『告』,示也。爻言變,彖言象,聖人之情見乎辭,故『爻彖以情言也』。」案:此數章皆詳於爻,而爻之大義總於彖,故曰「爻彖以情言」。 剛柔雜居而吉凶可見矣。 虞翻曰:乾二之坤成坎,坤五之乾成離,故「剛柔雜居」,艮「居」。離有巽兌,坎有震艮,八卦體備,故「吉凶可見」也。 崔憬曰:言文王以六爻剛柔相推而物雜居,得理則吉,失理則凶,故「吉凶可見」也。 釋曰  觀象繫辭而明吉凶,六爻剛柔雜居而消息得失之象著,故「吉凶可見」。乾二之坤,坤五之乾,成既濟,太極六位之正也,吉道也。乾坤相之成八卦,重為六十四,爻當位者吉,失位者凶,準此可知矣。 變動以利言, 虞翻曰:乾變之坤成震,震「言」,故「變動以利言」也。 釋曰  變而通之以盡利,故「變動以利言」。「利者,義之和」,人情之大順,所以趨吉避凶也。乾變之坤成震,動之端,發揮剛柔由此始。 吉凶以情遷。 虞翻曰:乾吉坤凶。六爻發揮旁通,「情」也,故「以情遷」。 釋曰  情得正則吉,失正則凶。正動而失正,則吉遷為凶,不正動而之正,則凶遷為吉。 是以愛惡相攻而吉凶生。《釋文》:惡,烏路反。 虞翻曰:「攻」,摩也。乾「愛」,坤「惡」。謂剛柔相摩,以愛攻惡生吉,以惡攻愛生凶,故「吉凶生」也。 補  「惡」,鄭烏洛反。《釋文》。 「是以」,註疏本唐石經作「是故」。 釋曰  以愛摩惡,則惡惡亦情之正,故「吉」。陰得正,所以息陽也。以惡摩愛,則偏愛亦情之私,故「凶」。陽失正,則為陰所消也。鄭義葢謂愛惡猶善惡,可欲之謂善,故稱「愛」。君子道長則小人道消,小人道長則君子道消,故「愛惡相攻」。或曰,古讀惡惡本無二音,鄭義未必異。 遠近相取而悔吝生。 虞翻曰:「遠」,陽,謂乾;「近」,陰,謂坤。陽取陰生悔,陰取陽生吝,「悔吝」言小疵。 崔憬曰:「遠」,謂應與不應;「近」,謂比與不比。或取遠應而舍朱作「捨」,下同。近比,或取近比而舍遠應,由此遠近相取,所以生悔吝於繫辭矣。 釋曰  虞以相取為陽居陰位、陰居陽位,纖介不正,悔吝為賊,故「悔吝生」。崔以遠為應,近為比。或取遠應而舍近比,則比爻為應爻所取,而比者失所比。或取近比而舍遠應,則應爻為比爻所取,而應者失所應,故「悔吝生」,義似較長。此「遠近」與「二多譽四多懼」之「遠近」異。 情為相感而利害生。 虞翻曰:「情」,陽;「僞」,陰也。情感僞生利,僞感情生害。乾「利」,坤「害」。 釋曰  情感僞則不正者化而之正,僞感情則正者反化而失正。 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則凶。 韓康伯曰:「近」,況比爻也。「《易》之情」,剛柔相摩變動相逼者也。「近而不相得」,必有乖違之患也,或有相違而無患者,得其應也。相須而偕凶,乖於時也。隨事以考之,義可見矣。 釋曰  「況」,猶喻也。「不相得」,於不相得也。 或害之,悔且吝。 虞翻曰:坤「害」。以陰居陽,以陽居陰,「悔且吝」也。 釋曰  「或害之」,謂閒爻害之也。情本相得,而遠近之際或有取而閒之者,故「悔且吝」。虞義陰居陽,陽居陰,陽皆受陰之害。 將叛者其辭慙。為朱作「慚」。 荀爽曰:謂屯六三「往吝」之屬也。 虞翻曰:坎人之辭也。近而不相得,故「叛」,坎為隱伏,「將叛」。坎「心」,故「慚」也。 侯果曰:凡心不相得,將懷叛逆者,辭必慚恧。 釋曰  此以下六者,皆不相得情見乎辭,《易》因以辭狀之。荀注不以六子為義。 中心疑者其辭枝。 荀爽曰:「或從王事無成」之屬也。 虞翻曰:離人之辭也。火性枝分,故枝疑也。 侯果曰:中心疑貳,朱作「二」。則失得無從,故枝分不一也。 吉人之辭寡。為朱本與下句合為一節。 虞翻曰:艮人之辭也。朱無此注。 釋曰  吉人理直,不煩言而明,雖不相得,其免於凶矣。 躁人之辭多。 荀爽曰:謂睽上九之屬也。 虞翻曰:震人之辭也。震為決躁,「恐懼虩虩」,朱誤「」。「笑言啞啞」,故多辭也。盧周無「也」。 侯果曰:躁人煩急,故「辭多」。 誣善之人其辭遊。 荀爽曰:「遊」,豫朱作「逸」。之屬也。 虞翻曰:兌人之辭也。兌為口舌誣乾,乾為善人也。 崔憬曰:妄稱有善,故自敘其美,而辭必浮游不實。 釋曰  兌為巫、為口舌稱「誣」,兌上揜乾陽,故「誣善」。「游」,浮也,《書》曰「胥動以浮言」,《記》曰「大人不倡游言」。荀注「游豫」,或當作「盱豫」。 失其守者其辭屈。為盧、周作「詘」。 荀爽曰:謂泰上六「城復於隍」之屬也。 侯果曰:失守則沮,辱而不申,盧、周作「信」。故「其辭屈」盧、周作「詘」。也。爻有此象,故占辭亦從矣。 虞翻曰:巽人之辭也。巽詰詘,此及下「詘」字各本同。陽在初守巽,初陽入伏陰下,故「其辭詘」。此六子也,離上坎下,震起艮止,兌見巽伏。上經終坎離,則下經終既濟未濟;《上繫》朱作「系」,下同。終乾坤,則《下繫》終六子,此《易》之大義者也。 釋曰  陽在初確乎不拔稱「守」,巽初陽伏陰下,故失其守而辭屈。《上繫》卒章雲「乾坤其易之緼」,末言「存乎德行」,即易為德行也。此章言乾坤易為知險阻,此節極言民之情僞,以六子之象明之,聖人憂患萬世之情深矣。 *** (1) 點校案:「十一章」章題,原文闕,今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