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戰爭 · 第三篇 中世紀盛期
1 種姓騎士
民族大遷徙既不意味著一個強健、自然質樸、擁有正直傳統的民族更新了一個墮落衰朽的民族,也不意味著日耳曼自耕農取代了羅馬依附農,而意味著以市政官職、財富和教育為基礎的羅馬貴族被目不識丁,以徹頭徹尾的戰士體制為依託的日耳曼貴族取代。這種貴族與塔西佗筆下原始日耳曼部落的大人(nobility)[45]沒有多少關聯;縱觀法蘭克帝國,只有墨洛溫王朝還保留了早期的酋長階層。新貴族最重要的根基是這樣一些家族:他們通過國王賞賜和戰爭財獲得了大片田產,而最重要的是,他們作為伯爵或伯爵副手掌握了政府大權。但在法蘭克帝國中,這批新貴起初並不是一個完全獨立的種姓。在當時的法蘭克文獻中,「nobilis」和「ingenuus」都是指自由民,本質上就是法蘭克人,或者說戰士。一小撮新貴就是從眾多社會經濟地位底下的酋長當中產生的。
在薩克森人中,古老的日耳曼「大人」以不同於法蘭克人的方式繼續存在。當查理曼擊敗他們時,他們形成了一個懸隔於下層群體的種姓,以至於「nobility」一詞在薩克森的含義完全不同於在狹義的法蘭克王國境內。但這只是過渡階段,隨著薩克森「大人」也承擔起法蘭克伯爵的職責,他們也具備了治民者的特徵。1同樣的事情也發生在巴伐利亞,一部分原有的「大人」家族保住了自己的地位。
因此,歸根結底,貴族意義上的「nobility」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也沒有得到法律認可的權能。從加洛林帝國整體來看,他們是由掌握宮廷高位和伯爵領地的大地主組成的。下層大人則與自由民合流。於是,「nobility」的概念逐漸失去價值和含義,不再是戰士的同義詞:一方面是因為越來越多非自由民具有了戰士的地位;另一方面是自由民放棄戰士地位,變成了農民。直到11世紀為止,不管身份是自由民或非自由民,戰士在日耳曼-羅馬國家都是社會地位低下、經濟困窘的一群人,換句話說,他們與廣大普通市民農民階層沒有兩樣。一部分戰士生活在國王、公爵、伯爵、主教和修道院長宮廷和府邸中,直接歸領主調遣,或者戍守要塞;另一部分生活在鄉下,靠封建制度下的小農莊生活。
當時的文學作品中反映了這些關係,其中不僅籠統地提及戰士階層(militaris ordo)或騎兵階層(equestris ordo)2,還區分普通戰士(gregarii milites)和上級戰士(primi milites)3,甚至會將戰士分為一、二、三等。4儘管如此,這些詞彙並不是專業術語,也不是法律概念。5我們甚至不能想當然地認為最底層都是非自由民:最底層肯定也有自由民,而非自由民中也有升至高位,蔭及子孫,同時沒有擺脫非自由民身份的人。
所有從下級戰士階層向上攀登的人都在靠近貴族身份——甚至可以說是掌權貴族。征服了英格蘭、南義大利和西西里的諾曼人並不都是北歐血統,而是由來自於不同族源和依附於諾曼人組成核心的戰士們。德意志國王在義大利權勢的擴張為許多德意志騎士帶來爭取更高地位和更大產業的機會。在持續的東方殖民活動中,德意志人中產生了越來越多的統治者家族。法國人為十字軍東征提供了最多的兵力,而這場行動同樣包含殖民成分。西班牙人則在伊比利亞半島上向摩爾人所在地區推進。
當年擁有大片田產的騎士非常少,現在依然如此。這裡有一個證據:甚至在今天,舊德意志地區的騎士莊園數目也很少,絕大部分在殖民地區,或者按今天的叫法,是東易北河(Ostelbien)地區。
西方騎士的持續擴張也提升了這個群體的社會地位。我們發現,過去只存在於事實層面的社會分化現在開始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了。過去變動的邊界區域如今被界定為清晰的邊界線。首先是上層「大人」形成了明確的分層,之後下層「大人」也經歷了同樣的過程,這個過程從12世紀幾乎一直持續到中世紀結束。
除了寄居領主門下者,騎士階層的經濟基礎都是封地。封地是不可世襲的,僅限附庸終身占有,領主去世時亦可收回(第2卷第四篇第4章)。但如果有合適的繼承人,封地自然會傳給他。從這種做法發展出一種世襲的主張,世襲的主張又越來越演變為一種世襲權利,於是鞏固和提高了這個階層的社會地位。康拉德二世傳記的作者威博(Wipo)告訴我們,這位皇帝「不再褫奪先祖長期領有之封地,深得騎士(mmilitum)之心」。按照同樣的思路,他在義大利正式頒布法律,規定封建領主不得將騎士封地分成生息或收租的地塊(佃產),也不得對封地持有者提出超出常例的服役要求。騎士法庭的陪審團由地位相同的騎士組成,且有權向皇帝或行宮伯爵提出申訴。皇帝之所以採取這種態度,可能與繼子施瓦本公爵恩斯特(Duke Ernst)的連續反叛有關。因為施瓦本的附庸不聽從公爵號令,皇帝在衝突期間一直占據上風。
「我們不否認,」據說他們這樣對公爵說,「我們明確發過效忠於你的誓言,除了那一個將我們賜予你的人以外,要為你對抗所有人。如果我們是國王也就是皇帝陛下的僕從,而他將我們賜予你,那我們就不能離棄你。但我們是自由人,認國王也就是皇帝陛下為我們的自由在地上的最高守護者,因此如果我們離棄他,我們就會失去自由,古人說,哪怕要賠上性命,勇者也絕不放棄自由。」
這段記載大概不是很可靠,因為勇者寧死也不放棄自由的說法引自撒路斯提烏斯的《喀提林陰謀》,施瓦本的伯爵和騎士們不可能了解這本書。但基本思想是正確的,也就是在封建國家的層級架構下,各個等級為彼此的地位和特權提供支持和擔保。皇帝施政要諮詢諸侯,諸侯施政要諮詢騎士。這樣一來,權力與自由就應當平衡。騎士對諸侯的權力發揮有限的影響,諸侯又對皇帝的權力發揮有限的影響。因此,維護騎士地位對皇帝是有利的。
下層貴族是通過授封儀式(dubbing)的形式獲得完整社會地位的。如果說授封的做法與古代日耳曼人的「入伍」(Wehrh-aftmachung或Schwertleite)傳統有關聯的話,那麼隨著軍制的整體變化,授封也具有了另外的特徵。入伍儀式的對象是首次獲得兵器的青年男子,只要他看起來能用兵器了就舉行。由於軍事領域的發展,重裝備和高大戰馬逐漸產生了,要將它們分配給剛剛成年的小伙子似乎不太可行。他必須經歷長時間的學習、操練和考驗,錘鍊身體,這樣才穿得起重甲,騎得了戰馬。古老的入伍儀式可能在14歲乃至12歲就舉行了,而授封儀式大概要到20歲開外,往往比這還要晚得多。入伍儀式和授封儀式或許曾在一段時期內並存。但前者失去了意義,後者卻發展為極受重視的儀式。全體基督徒騎士構成了一個兄弟會式的組織;每一個加入的成員都要發誓遵守騎士義務,甚至教會也常常會專門獻上祝福。騎士的標誌是肩帶、騎士腰帶(cingulum militare)和金馬刺。我們發現,早在日耳曼人取代羅馬軍團時期的文獻中,肩帶和腰帶就是戰士地位的象徵。君士坦丁大帝時期有一位殉教者,名叫阿基勞斯(Archelaus),他被頌揚的一樁事跡是讓許多士兵皈依基督,士兵們接著就把騎士腰帶(cingulum militare)放到了地上。6834年,虔誠者路易被迫在蘭姆大教堂公開悔罪並成為修道士,記載中特別寫到他將騎士腰帶解下,放到祭台上(「cingulum militare deposuit et super altare collocavit」)。7每位騎士都有權為一人舉行授封儀式,將其提升到與自己相同的地位。只要這項權利不受限制,當上騎士就不難,騎士階層也就是開放的。但很快就有了限制,只有騎士出身者才可授封。法國國王路易六世據說曾下令(1137年),凡非騎士出身而授封者,應奪其馬刺並將馬刺扔到牛糞堆上。81187年,紅鬍子腓特烈禁止牧師和農家子弟領受騎士腰帶。9他的舅舅、歷史學家弗賴辛主教奧托(Bishop Otto)曾以輕蔑的語氣談到義大利城市(1158年),說那裡的工匠之子都會被封為騎士。10從13世紀起,聖殿騎士團規新修規範就不允許讓非騎士出身者披上白袍,而且如果有非騎士出身者因失察而被接納,則應開除團籍。11同時,封建法還確立了一條影響深遠的實質性規則,規定凡父親或祖父非騎士出身者不得領受封地。12
「Heerschild」(封建階梯制)這個詞既表達了領地持有資格的概念13,也用於表達領地持有資格的等級。任何人都不得從同階者處領受封地,因為那樣一來,前者宣誓後就低於後者了(「Hulde」:受惠於他;「Mannschaft」:與其同列)。第一階是皇帝,第二階是行宮諸侯,第三階是世俗諸侯,第四階是伯爵,以此類推。次序在德意志南北有所不同,末尾是第七階。不過,嚴格的階梯制很快便被打破,到了14世紀就已經過時了。
於是,授封(也叫「贊授」,「accolade」)的意義並非肯定社會地位,而只是肯定個人名望,因為獲封是基於個人的條件。它的特別之處在於有額外條件,即祖上也必須是騎士。這就創造了一種世襲的品位。世襲的情況或許之前就現實存在,但並沒有法律的依據。14
紅鬍子腓特烈即位之初(1156年)頒布的《維和令》(constitutio de pace tenenda)是授封資格限制導致階層形成的先聲,規定只有出身騎士家庭者才允許決鬥。15
現在,新觀念完全取代了早已混淆的自由民和非自由民的區分和價值。出身騎士家庭,屬於騎士這個新種姓的非自由民跨入騎士階層,非自由民的身份逐漸模糊,以至於大批原本是自由民的騎士自願成為非自由民。16儘管直到中世紀結束時,某些地方依然遺留著非自由民身份的痕跡,但這一區別最終還是完全消失了。如果德意志地區曾經存在過雖然不是戰士,但地位仍然高於非自由民騎士的自由民,那麼從12世紀起,騎士——不管是不是自由民——都無條件地高於普通自由民。17
因此,要想當上現代意義的「貴族」,傳統日耳曼武士必須經歷一個「化蛹成蝶」的特殊過程,首先要認清自己處於不自由的狀況,從而與那些真正的非自由民打成一片。接著,這個非自由民武士官員階層就將自身提升到了掌權種姓的地位。儘管如此,我們不應該過分看重向非自由身份轉變的過程。事實上,它只在德意志地區才有確實存在的證據;它在法蘭西的重要性極低,以至於有人完全否定它的存在。18英格蘭根本沒有「役人」群體,英格蘭國王事實上對騎士施加的苛政要遠勝於德意志諸侯對役人的權力,役人儘管理論上是非自由人的身份,但他們形成了一個身份意識很強的兄弟會,不僅索要甚多,捍衛自身權利也極為堅決。
不論這個階層的形成有多麼重要,我們還是難以用準確的語言,在它自身的演變過程之中去把握它。按照當代的理解,騎士是出色的、通常擁有土地的戰士,正是12世紀開始形成並發展為下級貴族的那個階層。但從軍事史的角度來看,我們必須——至少是可以——將騎士階層認定為一個複雜的戰士群體,它是由從民族大遷徙之後或多或少地定居在羅馬帝國境內的日耳曼部落發展而來的,也有圖爾(Tour)會戰後通過附庸制與封地制產生的。但這就帶來一個尷尬的狀況:自12世紀之後,「騎士」一詞的指稱範圍大大窄化。這個問題是有歷史依據的,因為中世紀在這方面的用語本來就很不確切。究其要點,自12世紀之後,過去並不顯要的戰士階層越來越突出,「騎士」一詞從此就局限於一批社會地位相當高的人身上。下層武士被稱作「軍士」(「serviens」或「Knecht」),於是騎士與軍士(Ritter und Knechte)經常用於指代全軍。偶然因素在這些演變過程中發揮了很大的作用,這從一件事裡就看得出來。在德語中,普通的「Reiter」(騎手、騎馬者)演變成了顯貴的「Ritter」(騎士),「Knecht」則下沉為底層士兵;英語的情況恰恰相反,「knight」(騎士)顯然與「Knecht」是有關聯的。「Knecht」有一個同義詞是「Knappe」,兩者的詞源是相同的,因為「Knappe」就是「Knabe」(男孩),而「Knecht」的本意也無非是年輕人。但是,「Knappe」的意思漸漸變成了隨身服侍和幫助騎士的年輕人,尤其是出身騎士家族、以學徒身份為主人做事的年輕人。最後,我們還應該記得德語裡還有第三個原意與「Kechet」和「Knappe」相同的詞:「Thegen」(瑟恩武士)或「Degen」。
因此,騎士種姓在羅馬-日耳曼化的歐洲的發展過程是這樣的:作為入侵者和征服者的日耳曼人認為完全的自由民只有戰士,也就是他們自己。但這並沒有真正發育出種姓,原因恰恰在於這個群體過於依賴族群對立。基於族群的武士集團被基於附庸制和封地制的武士集團所取代,擴大了集團的基礎,後者也因此跨越了自由與非自由的對立。但本質上世襲的職業武士階層與非武士階層的對立依然存在,高級貴族和下級貴族都是從武士階層中發展出來的。
於是,這批出身騎士家庭,通過授封儀式加入兄弟會性質的騎士團體的「新騎士」形成了戰士階層中的戰士階層。理解此事何以發生並不容易,卻至關重要,因為這個武士種姓的成形與確立不僅要有法律上的名義,更要有沙場上的實效,也就是在軍事行動中確實技高一籌。我們不難理解為何日耳曼人在一個時期打敗了羅馬人那瀰漫著市民與和平風氣的世界帝國,也不難理解後來維京人為何能大殺四方,自立為武士種姓。然而,新生的騎士階層徹底脫離周邊環境,最終成為掌權貴族,這何以成為可能?除非進一步深究,否則答案不能顯明。軍人天性、強健體魄、勇猛之氣都是不能直接遺傳的,而通過教育的塑造也不能避免同族其他階級的子弟中經常湧現出不亞於乃至優於騎士後代的人才,特別是騎士階層身邊就有同樣世襲的軍士階層。軍士當中肯定常有體力、武藝和勇氣不亞於任何騎士的人,這是自然現象。
由於授封儀式與聖職任命有關,而且年輕騎士的誓言中有為教會服務的字句,有人大概就認為這個新階層源於教會。騎士構成了一個龐大的、普遍的基督教修會,儘管其組織是如此鬆散,以至於「修會」一詞似乎是極度的誇大。但一直有人相信,騎士制度應當視為對貨真價實的騎士團——不久前在東方組建的聖殿騎士團和醫院騎士團——的效仿,普遍意義上的騎士基督徒修會則是宗教熱情高漲的第二次十字軍東征(1147年)的產物。但我們很容易發現這是誤入歧途。假如這一切的意義不過是某些武士說了一些儀式性的宗教誓詞,往戰袍上加了某些宗教徽記,那麼這些現象就既不會有任何軍事藝術史層面的意義,也不會導致一個在數百年里堅守自身地位的強大貴族階層的形成。顯然,這種現象存在著一股戰爭藝術史意義上的極強力量。除非我們完全沉浸到中世紀軍事狀況的本質里,探求其中的驅動力,否則就不能理解這一演變的過程。因此,我們必須從技術層面開始。
如前所述,直到查理曼時期,武士的護具——頭盔、盾牌和鎖子甲——都不是特別重。頭盔沒有面罩;鎖子甲只保護上身,頸部沒有防護。在整個中世紀,我們會發現裝甲越來越完整,越來越沉重。19古時候,戰士經常與主要防具盾牌並稱(「scutati」:盾士);到了11世紀末,新的稱呼「甲士」(loricati)取代了盾士;最後,從13世紀起,兵力計算的基準成了披甲戰馬(dextarii或falerati cooperti)。20
在羅馬軍團的時代,戰場決勝靠的是維持陣形堅固、巧妙機動和紀律嚴明、訓練有素的戰術單元的合力,而在中世紀靠的則是單兵武藝和勇氣。但是,精良的武器對精湛的技藝大有助益。不開裂的長槍、可透鐵甲的刀劍、堅不可摧的盔甲盾牌——勝仗是它們帶來的。
與《荷馬史詩》一樣,當時的歌謠不僅頌揚英雄人物,也誇耀戰無不勝的神兵、聖劍巴姆魯克的來歷與神異。不僅刀劍經常有專門的名字,而且騎士的其他兵器也是如此。
武器精良、全身重甲、練過這些裝備的人在單打獨鬥中就是比盔甲差勁的人厲害。儘管如此,軍隊里不能只有他們,因為重甲戰士對許多必要的戰爭活動是無用的。他們步戰很不靈便,只能離開固定位置很近的距離,另外上馬、下馬、從地上起身都很困難。21他不能長時間追擊敵人。他不能使用任何遠射武器。事實上,他只用一匹馬是不夠的,為避免沉重負載將戰馬累垮,他必須將戰馬儘可能留到最後關頭。行軍時,他必須騎別的馬,因此不能只有一匹馬,而是要有兩匹乃至三匹(這在11世紀以來的文獻中看得很明白)。22到了12世紀下半葉,戰馬開始披甲了,這種做法早在東哥特人與貝利撒留交戰時就偶有記載。23
因此,從加洛林王朝到奧托大帝的時代,儘管有許多細小的區別,軍事技術和武器方面還是相對一致的。與此同時,從廣大戰士中逐漸產生了一批愈發顯要的精英武士,他們有能力購置和演練最昂貴和最完整的盔甲,供養多匹戰馬和僕人。這些騎士不能單獨參戰,他們身邊需要各種各樣的協助——不僅是僕役和侍從,也要有輕裝步兵和射手。從古典時代向中世紀的過渡階段,我們發現各個步騎兵種消失並彼此融合。同一批人既上馬作戰,也步行作戰,既使用遠程武器,也使用近戰兵器。現在,步騎兵種再次出現了,但與古代完全不同。重裝騎士身邊有輕騎兵、弓騎兵、步行的弓手和弩手,還有近戰步兵。如果只看表面,只看兵器,那麼古今差別似乎並不明顯:攻擊用的兵器是一樣的,防具也類似。但相似的外在表象在更深層處是本質的概念差異。
最相似的是輕裝步兵,特別是弓箭手。與過去一樣,他們只是輔助兵種。征服者威廉將他們用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直到那時,這些兵種在德意志地區還用得很少,但其重要性從12世紀開始就穩步提高。
西歐原本是沒有弓騎兵的,弓騎兵在羅馬人中間也很少見。弓騎兵是東方民族,是波斯人和帕提亞人的傳統兵種。就連十字軍最初也都是通過敵人才了解他們的,或至少是學會了害怕這個兵種,然後自己也僱傭起弓騎兵。
近戰步兵似乎曾一度完全消失,尤其是德意志地區,那裡有許多場戰鬥的記載根本沒有提到騎士下馬戰鬥,純粹是騎戰。24在第一次和歷次十字軍東征中出現了許多下馬武士,但原因大概往往只是馬沒有了。但從那時起,越來越多的近戰步兵逐漸在西方出現,並形成了與古典軍隊的根本區別。近戰步兵是古典軍隊的中堅力量,結成大陣,後來陣形變得更加精巧,同時也沒有丟掉集群的威力。中世紀沒有這樣的步兵。即使裝備了防具和穿刺劈砍的兵器,步兵在戰鬥中還是完全沒有獨立性,只是騎士的輔助。
因此,騎士也變得不同於古代重裝騎兵。亞歷山大大帝時期的「王伴」(hetairoi)概念或許很接近中世紀初期的騎士。到了中世紀晚期,真正意義上的「騎士」的裝備無疑要比任何古代騎兵都要重得多。漢尼拔和愷撒從蠻族僱傭的騎馬作戰單位更接近近代騎兵的概念,而非騎士。騎士是一個極其特殊的兵種,因為任何一個其他兵種——輕騎兵、步兵和弓手——面對面都擋不住他們,因此他們決定了戰鬥的勝負。騎士能不能擊潰人數眾多的羅馬軍團,這是值得懷疑的,但中世紀步兵肯定擋不住騎士。因此,憑藉其武器的類型和威力,騎士構成了軍隊的骨架。不管從哪個方向,從很遠的地方就能看見騎士,他是普通士兵的榜樣,他的精神激勵著後者,他的影響力也指導著後者。出身、訓練、團結精神和社會地位將騎士的榮譽感和雄心強化到了極點,他必須做到勇猛非凡,否則就會受到鄙夷。我們能夠看到,騎士既是兵種又是世襲階層這一點不單純是人造的概念,也不是偶然狀況。如果沒有這樣一支社會中堅力量——或者更恰當地說,沒有這樣深厚的社會根底,那就難以集結起中世紀重騎兵所必需的精英集團。常備軍曾存在於古代,到了現代又再次出現,他們通過集體生活和紀律被訓練成戰果卓越的隊伍,中世紀是沒有這種常備軍的。軍事訓練只是家族和階層內部的事情。於是,兵種就會變成世襲階層,世襲階層也會變成兵種。
腓特烈二世皇帝不無正確地寫信給兒子說,他應該派更多騎士來,「因為帝國和皇帝本人的權力寓於騎士群體中」(「cum specialiter in multiudine militum decus imperii et potentia nostra consistat」)。1368年,科隆市與於利希伯爵(count of Jülich)續簽起始於1263年的盟約時專門加了一條,規定伯爵在9名騎士以外提供的15名騎士侍從必須「是出身本階層的良人」(「guder Lude, zum Schilde geboren」)。25
一個事實鮮明地體現了這個兵種的重要性,即拉丁文作者僅僅稱呼騎士為「miles」——只有騎士才是真正的和完全的戰士。這個詞在古典拉丁文中指的是普通士兵,現在指的是最傑出的軍人。10世紀末的里歇爾(Richer)首次使用了「milites peditesque」(騎士和步兵)這個短語,時間是995年前後。從此以後,這個用法就經常出現,26好像步卒根本不是正經士兵一樣。當然,這個詞從來不是一個定義穩定明確的術語。當一份中世紀文獻記載一支軍隊的兵力是多少milites時,我們絕不能在沒有進一步探究的情況下得出它還包括一定數目的其他兵種的結論,即輕騎兵、騎士侍從、普通士兵、弓箭手或其他步戰兵種。至少在12世紀,如無特別說明,則「milites」也有全體騎兵的意思;我們必須首先明確一支軍隊到底是全由騎兵組成,還是也有步兵。但隨著時間的推移,「miles」一詞越來越僅限於真正的和狹義的騎士。27
舊武士階層大體上也是世襲制,而且以內部通婚為主。不過,勇猛的年輕市民或農家子弟,乃至非自由人也可以加入這個階層並成立武士家庭。反過來看,這些家族的子弟有時也會轉變為農民或市民。現在,隨著上層成員脫離開放的武士階層,混跡於諸侯、伯爵、主教府邸和莊園這些培育特殊教養和優雅舉止的社交中心,武士階層的地位就下降了,分化最終也明確了下來。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注意本作第1卷(第四篇第1章)中介紹的上古時代羅馬政治制度的一件事。上古史的一個未解之謎就是城市貴族——希臘的Eupatrids和羅馬的patricians——的起源問題,更進一步講,為什麼羅馬的城市貴族比任何一個希臘城邦的城市貴族都要強大和持久得多。我給出的辦法是聯繫中世紀文獻來考察古代文獻,正如我曾利用勃艮第戰爭的文獻來澄清希波戰爭的情況。在中世紀,軍功導致貴族階層的形成;同理,一切資料都指向一個事實,即遠古史前時代也發生了類似的變遷過程。一段時間以來,「遠古中世紀」已經成了常規的提法;在義大利,對騎士階層的形成發揮了重大作用的騎戰也比在希臘顯著得多。
但到了有史以來的古典時期,騎士階層——單兵作戰能力極強,決定戰爭勝負的戰士種姓——就不復存在了。羅馬貴族(起初是patricians,後來是optimates)是憑藉政治力量和政治組織來統治的。與日耳曼公爵和伯爵不同,羅馬執政官的首要身份不是戰場上最優秀的戰士,而是市長。哪怕到了職業軍人觀念和常備軍完全取代古代羅馬公民兵的時代,軍隊統帥也不以軍人自居,而依然主要是政府官員。作為行省總督,卸任執政官和卸任裁判官也會統領軍隊。與此相反,日耳曼國王和王室官員原先是戰士,保持了戰士的本色,甚至是在他們憑藉軍事地位,完全掌控和治理民務時也是如此。中世紀的皇帝和國王都是騎士,他們的朝廷整個是由騎士組成的。占有土地的諸侯和伯爵是騎士,就連主教和修道院長也有騎士相隨,而且經常親自披掛上陣。按照艾因哈德(778年)的說法,查理曼讓廷臣(aulici)擔任軍隊首長。在這個社會中,一個人非騎士即教士,不存在兩者以外的人。於是,摘下騎士腰帶的國王或其他貴族就完全放棄了世俗生活,準備到修道院出家了。28就連《尼伯龍根之歌》中的廚房總管魯莫爾德(Rumold)都是一位「精挑細選的騎士」。一切不歸教士行使的高級職能都由戰士負責。憑藉優越的職位、財富和收入,在國王、諸侯、伯爵、主教和修道院長的宮廷和府邸中當差的人構成了騎士階層的最上層。
羅馬顯貴只需要做官員就可以了,因為憑藉紀律嚴明的軍隊,他們能夠掌控駕馭民眾。到了羅馬-日耳曼化的中世紀,領袖們可以沒有訓練有素的支隊和大隊,他們之所以成為人民的領袖,只不過因為他們同時也是膽子最大的鬥士和力量最強的軍人。
在這些圈子裡,塔西佗描繪的古老日耳曼英雄觀念延續了下來,並在故事和歌謠中維護和發揚:一方面,原本悲壯的英雄觀念在這個時期變得更輕鬆了;另一方面,在資歷較淺的家族中興起了美的意識,而且最終激發出了理想化的騎士美學。通過自我施加的自律,騎士們變得高雅了。宮廷規矩和理想化的宮廷愛情就是騎士們的導師。29他們用自己的勇氣為教會代表的永恆觀念服務。
身居社會地位頂層的騎士階層是中世紀盛期特有的戰士階層,但並非當時唯一的社會階層。儘管出身地位是騎士的一個重要而合理的基礎,但普通士兵中自然也一直存在著許多能夠履行同樣職能的人——尤其是那些不擔任官職的小塊封地持有者往往並沒有進入騎士階層,但這些家族畢竟屬於世襲戰士階層。30不管他們是不是只有小塊封地,是不是已經獲得了自由,一位軍事首領本人如果知道某些普通士兵可以勝任職務,就沒有什麼能阻止他為他們提供騎士級別的裝備。31
從現實角度看,一支軍隊除了真正的騎士,肯定還有許多——往往是極多——其他裝備類同騎士的戰士。32既然有未經歷授封儀式的戰士像騎士一樣作戰,也可能有出身騎士階層的人充任低級兵種,或者穿的盔甲不是自己的,而是從領主那裡借來的。另外,尚未授封騎士的年輕騎士階層子弟,也就是侍從,表面上似乎也會融入輕騎兵隊伍,與出身普通的輕騎兵並肩作戰。社會地位和兵種地位的轉換都是非常頻繁的,而從現實角度來看,各兵種和階層之間不像理論上那麼容易區分。33
起初,騎士階層是從轉化為田產貴族的上層市民中逐漸分離出來的。戰士群體中有相當一部分一直生活在城市裡。認為羅馬化地區的日耳曼部族居於鄉村的看法是完全錯誤的。作為伯爵的隨從,他們本來就大多住在城裡。行商不僅要會做買賣,也要有武藝,他們是兼職的戰士。在城中伯爵和主教手下的戰士里,似乎又有不少直接進入商界。在750年倫巴第國王艾斯圖爾夫(Aistulf)頒布的敕書和不萊梅主教的法令中,我們發現「經商」(qui negotiantes sunt)戰士是一個單獨的名目。在依然從軍的戰士當中,財產足夠多的人當上了城裡的官,還與富商家族共同形成了城市貴族階層。34紅鬍子腓特烈禁止農民和牧師子弟授封為騎士的敕令中,沒有專門觸及市民階層的問題。
不管轉化過程在各個方面的可能性有多麼千變萬化,中世紀軍制的核心根本上是由世襲的戰士種姓制度形成的。由此產生的摩擦和困境以一種務實的方式得以調和。在騎士子弟中,承襲的品性與後天訓練達不到騎士在生理和心理方面的高要求者,會被強迫進入教會和修道院。如果其他階層中的小伙子被發現具有優秀騎士的品質,他們可以從軍士和侍從干起,然後作為沒有騎士身份的騎士服役。最後,就連規定只有騎士出身者才能當騎士的法律也是能違背的。皇帝和國王們自然會將任何他們認為配得上這份尊榮的人封為騎士,而早在腓特烈二世皇帝時期,我們就發現有一套允許皇帝破格提拔合格人選為騎士的程序。35從當時的文獻對加封平民為騎士表示的憤慨來看,這種事情大概並不罕見。維恩特·馮·格拉文堡(Wirnt von Gravenberg)在創作於1204年至1210年之間的《維嘉羅伊斯》(Wigalois)中就抱怨道:「願上帝擊敗賜劍給配不上騎士生活和非騎士出身者的那些人。」13世紀下半葉,賽弗里德·黑爾布林(Seifried Helbling)[46]打趣道,將農民封為佩劍持盾的騎士實在是不可思議的事,就像在復活節上午的教會賜福儀式中用老山羊肉而不是羊羔肉當祭品一樣。「這一刻,讓盾牌變為犁的土板,讓劍變成犁鏵,讓騎士的絲袋變為種子包,讓腰帶的鑲邊變成麻制的轡頭。」奧托卡爾·馮·施泰爾馬克(Ottokar von Steiermark)笑話「鐵板鞋改成了鐵帽子」。薩克森封建法匯編中有如下解釋:「如果一名農民受到國王青睞而被封為騎士,獲得騎士的身份和權利,則國王的行為非法。農民若成為騎士,仍不具有騎士的地位。」36
有一則著名的故事說,一名騎兵作戰特別英勇,於是紅鬍子腓特烈皇帝想要封他為騎士[1155年在托爾托納(Tortona)[47]],但他回絕了這份榮耀,說自己出身低下,而且願意保留原先的階層。37因此,早在那個時候,在習慣和整體生活方式方面,真正的騎士肯定已經與普通人形成了巨大的差異,以至於性情謙卑的平民會覺得進入騎士圈子是一件痛苦的事,自己在那裡肯定會形同異鄉人。
沿用了約800年的公式——「百姓存在是為了勞作,騎士是為了戰鬥,牧師是為了祈禱」——的第一次表達是在一名法國主教獻給卡佩王朝君主虔誠者羅伯特(Robert the Pious)的詩中:
因此,上帝之室三分而一體。
有人勞作,有人戰鬥,有人祈禱。
(Triplex ergo Dei domus est, quae creditor una
Nunc orant, alii pugnant, aliique laborant.)38
中世紀的軍事訓練幾乎完全是針對個人的。39步兵什麼都不學,射手學射箭,騎士從小就學習騎術和運用武器,先在家裡學,之後到主人家服役。以階層為基礎的訓練過程完全是圍繞武器展開的。
英格蘭編年史作者豪登的羅傑(Roger of Hoveden)記述了亨利二世國王是如何將第三個兒子布列塔尼公爵戈德弗雷封為騎士,雄心勃勃的戈德弗雷又是如何修煉騎士的本領,與兄長亨利和獅心王理察一較威名。
他們的想法是一樣的,那就是在武藝上超過其他人。他們知道,除非提前操練,否則武藝到用得上的時候就使不出來。一拳都沒挨過,上擂台都沒底氣。見過自己流血,感受過自己的牙齒被敵人一拳打松,經歷過被敵人壓倒在地上卻依然不失膽氣,一次次被拋到地上,一次次更加頑強地站起身來,這樣的人上擂台才有希望。非有觸動,德行不興。屈服於恐懼的靈魂只會有片刻的榮耀。力量雖不足,心志卻急迫於承受重擔的人是無可指摘的。經年辛苦的獎賞就在勝利神廟靜候。40
主要訓練場所是諸侯的宮廷,豪族子弟會被送去那裡接受訓練。41
沃爾夫拉姆·馮·埃申巴赫(Wolfram von Eschenbach)[48]在《維勒海姆》(Willehalm)中描述了城堡前方廣場上的操練:「在宮殿和椴樹之間能看到貴族子弟在練習用矛和盾攻防,有的兩人一組,有的四人一組,有的像波濤一樣向對面的人衝刺,有的用棍子做假動作。」
《沃爾夫迪特里希》(Wolfdietrich)是這樣描述訓練場景的:
三位王子學到了許多騎士的本領:盾術、劍術、打靶、跳遠、緊握騎槍、穩坐馬鞍。他們全都技藝精湛。
11世紀末,西班牙人佩特魯斯·阿芳西(Petrus Alfonsi)在《學士規範》(Disciplina Clericalis)中將學士的自由七藝與騎士七術(probitates)——騎術、泳術、箭術、拳術、誘敵術、棋術、歌術——進行了比較。42(奇怪的是,最重要的劍術不在其中,而在其他地方,上菜、侍桌都被列為年輕騎士學徒的課程。)43眾人之前進行的馬上長槍比武是騎士訓練的頂點,儘管這項活動可以追溯到古代。塔西佗介紹登科特里人(Tencteri)時就提到過(「lusus infantium, juvenum aemulatio」:「孩子的玩耍,青年人的較技」)(《日耳曼尼亞志》第32章)。據記載,東哥特王狄奧多里克宮廷中也有這種活動。44842年,日耳曼人路易和禿頭查理在斯特拉斯堡共同舉辦的比武大會留下了詳細的描述。兩人在那裡進行了莊嚴的盟誓。45參賽者分成小隊,放平長槍向對面直衝過去,但不會真刺,因此沒有人受傷。隨著武器重量逐漸加大,這些模擬戰鬥也進了一步:參賽者真得刺矛揮劍,不過會把武器弄鈍。舊式比武叫作「Buhurt」,起源於法國的新式比武則叫作「迎擊」(Tjost)或「刺擊」(Stechen)。如果是大隊人馬同時向對方衝擊,那就叫「團戰」(Turnier)。這些比武活動和與之相隨的一整套宮廷生活最早在法國確立,然後從那裡傳播到了包括德意志在內的其他地區。中世紀公認的團戰創始人是1066年被殺的法國騎士戈德弗雷·德普勒伊利(Godfrey de Preully)。團戰的主要目標是用鈍頭長槍將對手戳下馬,這是一項極其危險的活動。不僅重傷是家常便飯,致死也並不罕見。以至於教會不僅三令五申禁止團戰,還頒布了嚴厲的主教會議決議,規定違犯者將被開除教籍。第一次禁令發布於1131年的蘭斯(Reims)大公會議。46然而,騎士階層絕不允許這項獨有的活動被剝奪,團戰最有力地彰顯了騎士階層的精神,也最清晰地將其與普通大眾區別開來。哪怕只是為了一場遊戲,既然來到這裡,那就一定要看看誰才是真正的騎士,誰不僅武藝精湛,更能在危險面前眼睛都不眨一下。隨著時間的推移,比武的條件和形式似乎越來越嚴厲了。他們不僅用鈍頭長槍,也用上了尖頭長槍,金屬橫檔可能會避免槍頭刺入過深,或者指望細的槍桿會裂開,而不會穿透對手堅硬的盾牌和盔甲。但當時也有人用堅韌的槍桿,甚至有彼此為敵的人在賽場上叫囂著要決一生死。
當兩隊人——偶爾也有兩個人——同時向對面直衝時,目標是正面向對方衝過去,然後從對方身邊繞過去,至少會造成嚴重的擦傷。
衝刺前的距離總是非常短的,而且就連集體衝鋒——舉個例子——也不能與現代騎兵中隊的集群進攻相提並論。集群攻擊需要的先決條件與之大不相同,尤其是要進行長時間的共同訓練,而不只是電光火石的碰撞。因此,中世紀團戰不過是個人比武的擴大版而已。47
城市同樣喜愛團戰,也舉辦團戰。腓特烈二世皇帝曾禁止呂貝克市民舉行團戰,48理由是會帶來混亂乃至「侵犯老婦和處女」(「violationes matronarum et virginum」)。但據《世俗法官編年史》(Schöppenchronik)記載,馬格德堡市民曾邀請全體商人參加一場騎士們希望舉辦的團戰。1368年,康斯坦斯市民去蘇黎世參加「刺擊」活動。49直到15世紀,城市貴族才被禁止參加團戰,原因大概是隨著公會的勝利,他們的政治地位發生了巨大的變動。他們被迫服從市議會(議會中的公會成員往往要多於貴族)的命令,要交稅,還要像其他市民一樣履行警衛義務。許多失去統治階級地位的高傲貴族就此離開城市,移居鄉下。50
這種軍制的一大弱點就是紀律。事實上,我有些懷疑此處到底能不能用這個詞,因為對我們來說,「紀律」有著強烈的技術性意味。騎士沒有紀律體系的傳統。中世紀武士階層的根基是遷入羅馬境內並定居下來的日耳曼部族軍隊。我們在講日耳曼部族軍隊的組織與層級時就說過,他們其實根本沒有軍紀,儘管在一定程度上,他們的整體社會政治架構確實產生了類似軍紀所起到的效果。因此,封建國家中也存在某種特別的層級與組織、命令與服從,否則各個部分——如果你願意,或者叫「人群」——根本無法調動。但這不是我們所說的紀律,不是古代的羅馬軍團具有過的現代軍隊又重新獲得的紀律。紀律基於懲罰的權力。懲罰的權力源於命令的權力,要求個人意志的無條件服從,從而讓下屬產生恆久有效的習慣。在任何紀律體系中,最難的不是讓兵眾服從,而是將軍如何讓下屬服從。現代軍事史充斥著軍隊之間的內鬥,其來源是將軍不服統帥。然而,與現代軍隊層級相比,中世紀諸侯對手下最重要的附庸所行使的權力是多麼薄弱!就連附庸對領主的效忠誓言都不包含無條件服從的概念。1158年,紅鬍子腓特烈收復義大利領土,要求義大利市鎮和主教向自己效忠,當時的誓言格式流傳了下來。51比如,他們宣誓要聽取、接受和執行每一項命令,但必須是皇帝行使權利的命令。誠然,拒絕服從命令有可能導致封地被收回,但那有可能會引發內戰。附庸期望獲得主人的「慷慨」賞賜,也可能因為叛逆不從而失去賞賜,但害怕失去賞賜和惹主人發怒的效果要比對懲罰的恐懼差得多了。懲罰是直接而嚴苛的,嚴厲程度是分等級的,甚至可以立即處死,就像被我們稱為軍紀的組織體系所保障的那樣。毫無疑問,騎士知道自己應該服從主人,但這一武士階層的根本精神里就有反骨,輕易便會打破服從的約束。在《尼伯龍根之歌》中,當沃爾夫哈特提到主人有令時,沃克爾嘲笑他說:「凡是不許他做的事就不做,這樣的人太膽小。」這種想法當然是符合真正的騎士精神的。
一位現代學者的觀點是,妨礙有紀律的戰術單元形成的獨立不遜精神最早出現於騎士衰落的時代,「直到尋求享樂、唐突自私、背信棄義、工於心計和種種不忠行為取代了美好過去的熠熠生輝的美德,將不服從任何人乃至最高權威的騎士視為理想的錯誤觀念才可能出現」。任何一個翻閱過德意志史冊的人都會很快發現,即便在這裡,「美好過去」的想法也是誤導人的。當然,只要強力君主查理曼還在,儘管謀逆還是會有,甚至並不罕見,但既有的權威會採取有力行動並壓制反抗。然而從加洛林帝國解體之後,即便有致力於重振乾綱的君主,我們還是一次又一次地遇到「不服從任何人乃至最高權威的獨立不遜的精神」。早在查理曼孫輩統治時期,兒子反對父親、公爵反對國王、伯爵反對公爵的叛亂就接踵而起,還有寧願被開除教籍、投奔異教徒也不願意屈服的薩克森和巴伐利亞貴族。因為家族中舊友艾伯哈德公爵(Duke Eberhard)及其手下的法蘭克人破壞國內安定,奧托大帝不得不降罰公爵同時又花大力氣安撫他,他的努力是多麼徒勞。在頌揚施瓦本公爵恩斯特與父親交戰的歌謠中,恩斯特的形象里融入同樣反抗過父親奧托國王的前任施瓦本公爵盧多爾夫的形象,這種做法或許算不得錯。希望不會有人提出這樣的反對意見——上述事件都與最高層和最尊貴的貴族有關,中下層武士可能有不同的主導思想。紀律先起於上,後及於下,這是不可違背的定律。將校動輒譁變,士卒也會如此。伯爵對國王權威是怎樣的看法,騎士對伯爵的軍事權威就是怎樣的看法,不會有兩樣。從紅鬍子時代開始,不僅有諸侯不尊皇命的例子,普通騎士也有這樣做的。52第一次十字軍東征的歷史處處都告訴我們,哪怕最迫切需要的領導和組織都要費大力氣才能實現。
法國主教阿達爾貝羅(Adalbero)這樣歌頌身為戰士(bellatores)的貴族(nobiles)53:「如果有人逃避自己約束王權的罪行,那麼就沒有什麼力量能夠阻止他。」(「Quales constringit nulla pote-stas, Crimina si fugiunt quae regum sceptra coercent」)我們或許可以效仿席勒,將這句詩譯為「只有軍人是自由的人」。前面已經看到,騎士階層的中堅力量役人在法律和社會上都是不自由的。這是不是說明騎士階層內的各個部分,或者法國騎士與德意志騎士之間有區別呢?完全不是。但人就是這麼複雜,名與實可能是完全相悖的。
無論如何,騎士團中仍然存在著極強的服從關係,團內有嚴格的懲罰制度,還有規範戰時與平時的精確規則,例如為了節約馬力,聖殿騎士如無特別許可,不得轉入襲步(gallop)(第315次團會)。凡不將鏈甲衫穿在身上而是放在袋子裡的人,都要拎著一個開口的皮袋或鐵絲袋(不可用布袋),未經許可不得紮上(第322次團會)。處罰手段包括:坐在地上吃老百姓的飯;剝奪白袍;監禁;開除。有一次,一名團員接到長官命令時答了一句「等等,我一會兒就干」(「espoir, je le ferai」),就被團員大會全票開除,因為他沒有立即服從命令(第588次團會)。
在普通士兵(Knechte)當中,紀律無疑是通過棍棒實施的54,但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必須認為這更多是僕人服從主人,而非下級服從上級的標準。
1158年,剛剛繼位的腓特烈一世皇帝發布了一份戰場規範。該規範保留到了今天,有時也被稱為「戰爭條令」,儘管它配不上這個名號。它完全不包含紀律規範,大體上不過是針對軍中失序和爭吵的禁令而已。爭吵中不得發出戰吼,呼喚同伴來幫忙。跑去勸架時不可拿刀劍,只可拿防具和棍棒。發現酒桶不可獨自喝光,要給其他戰士留一點。它明確了獵貨的歸屬,還規定軍人不能帶女人隨軍,違者將沒收盔甲(「omne suum harnasch」:「本人全部裝備」);女人則要割掉鼻子。但軍紀規定總是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最強大的皇帝也犯愁。就在皇帝莊嚴頒布這份「安軍書」的同一年,腓特烈就不得不將大批妓女趕出了軍營。55
如果沒有一整套操練體系,真正的軍紀就不過是空中樓閣,根本不可能建立。建立紀律的最佳手段是屢試不爽的訓練,通過訓練,一名士兵和他身體的每一個動作都由長官掌控。這種訓練在中世紀是聞所未聞的。戰士放棄自己的自由,成為軍閥的附庸乃至役人的過程表面上嚴格,但就連這也沒有創造出真正的軍事服從,也就是我們所說的上下級關係。
以掌權者自居,不受嚴格紀律約束的戰士階層在日常生活中,在與勞動階層接觸乃至與同階層交往時,也會行使自己的權力。這個戰士階層由蠻族演化而來。在民族大遷徙時期,蠻族不屑一顧地毀滅和踐踏了古代文明世界。到了封建列國內戰和私鬥的時代,對流血和戰爭破壞的認同心理依然存在。11世紀初沃姆斯主教布爾夏德(Bishop Burchard of Worms)的服役準則(Dienstrecht)中記載,僅僅一年內,主教區內就有35名無辜的部屬被同僚殺害。辱罵別人時,歪曲法律是司空見慣的常規。56勢力更強的封建領主會為自己修建要塞,就連伯爵和主人的命令也可以不聽從。他們很快發現自己受到了種種誘惑——欺壓周邊農民、向商旅徵稅或者直接搶光他們。57朝向寬裕生活的社會發展進程緩解了這種狀況,因為上層階級為自己提供了一定的教育,促進和建立了經濟秩序,迎來了繁榮的新式文化生活。《尼伯龍根之歌》是在紅鬍子腓特烈、獅子亨利[49]和兩人的兒子統治時期的騎士氛圍中孕育出來的。作為世界文學中完全獨立的一支,吟遊詩人(troubadors和Minnesang)的歌謠正是這一武士階層的思想產物。蘭克有言:「如果說戰爭喚起了每一種可能爆發的激情、粗糲和野蠻天性,那麼相應地,騎士的使命就是拯救真正的人類,用習俗和女性的影響來調和勇武,通過宗教追求來變化蠻力。」但是,騎士階層教育的教化力量往往會失效,甚至在騎士身上也是如此,四處遊蕩的浪人騎士經常變成盜匪。人類的本性就是這樣,創造出齊格弗里德和帕西瓦爾這樣理想人物的階層,同樣產生了瓦爾特·馮·德馮格爾魏德(Walter von der Vogelweide)[50]和強盜騎士。這個悖論也反映到了傳統和歷史中:一方面是抱怨、譴責封建制度的粗鄙和不自由;另一方面卻浪漫化和崇高化騎士制度。事實上,不管從哪一個歷史視角去看,這兩種觀念都是彼此關聯的。英國人丹尼森中校(Colonel Denison)寫過一本《騎兵史》(History of the Cavalry);普魯士王國戰爭部的布里克斯中校(Lieutenant Colonel Brix)出了一本帶注釋的德文版(1879年)58,書中有一段對騎士的描述(第126頁)引自一本更老的書:
10世紀中期,幾名有正當防衛之必要,又苦於受到無數主人苛待的貧苦騎士聯合了起來,將百姓的苦難與淚水放在心上。在上帝和聖喬治的見證下,他們彼此發誓,要投身於保護被壓迫者的事業,用手中的劍保護弱者。他們衣著樸素,行跡嚴謹,有功依然謙卑,不成亦穩健鎮定,很快便贏得了不起的名聲。在淳樸而輕信的喜悅之下,心懷感恩的民眾為給他們取得的戰功增添了許多不可思議的說法,誇大了他們的勇氣,還在禱告詞中加入了這些手握神力、寬宏大度的解放者。受壓迫的人會神化解救自己的人,這是自然的道理。
我們已經明白了,只要蠻族敵人——維京人、撒拉遜人、馬扎爾人——達到一定的規模,封建國家就會變得軟弱。哪怕是在國內,當我們認清王權的威力和執法能力是多麼弱小,特別是在鎮壓私鬥和搶劫方面時,這種軟弱就會表現得更加明顯。實行封建制的德意志王國在亨利三世時期達到了權勢和擴張的頂點。他是雄主康拉德之子,康拉德則是柳特加爾德(Liutgarde)——奧托大帝的女兒——的曾孫。亨利三世時期,列日座堂總鐸安塞爾姆(Anselm)為列日主教沃佐(Wazo,1041-1048年在任)寫傳,其中專門有一章講沃佐對教區內強盜騎士採取的手段。哪怕在最有力的領主治下,這段記載也讓我們全面認識到了帝國境內的安全狀況,由此引發爭鬥的性質,以及建立切實有效權威的難度,因為騎士是如何對待諸侯的,諸侯就是如何對待國王的。因此,我要全文引用安塞爾姆的文字59:
出於虔誠、對無助者的同情、對窮困者的憐憫,主教從原本平和安寧的生活中挺身而出,扶危救難,堅信最神聖、最讓神喜悅的事莫過於阻止強盜壓迫無辜民眾的暴行。大群強盜在沼澤或懸崖修建了牢固的賊窩,以其為基礎劫掠周邊,奴役民眾至不可忍受的境地,為禍甚廣,令鄉里淪為廢墟。賊窩一向肆虐,今日尤甚,主揀選的器皿決心一舉蕩平,解救鄉間於久苦之匪患。我們的英雄充盈著撒母耳擊敗亞瑪力王亞甲、以利亞打倒巴力先知的精神,只帶著少數騎士隨從,便開始逐個攻打賊窩。起初,強盜們信任牆壁和沼澤的力量,不相信有任何危險,辱罵我軍,說他們想要攻克天險是痴心妄想。但我軍在傑出領袖的激勵下,一個比一個努力地堆砌土牆,製造束棒,打開前進的通道。憑著辛苦和努力,他們征服了自然,將一向只有魚蛙的沼澤改造成堅實的地面,建造消滅盜匪所用的器械。接著,他們沒日沒夜地向賊窩投擲石塊,主教也在現場頌歌祈禱,鼓舞士氣。很快,因為沒有援軍能進來,強盜們在自身不受傷害的條件下投降了,賊窩也被夷為平地。就這樣,賊窩一座接一座被打下來了。但我也要提到一點,圍城軍隊的人數通常有1000人——往往會多於此數,很少會少於此數,而主教一直按照古羅馬的傳統向騎士發放軍餉(「cottidianos sumptus praebebat」:「他為其供應日常所需」),允許普通士兵(gregario militi)屠宰不是耕地必需的牛並全價賠償牛的主人,即便在這樣緊急的狀況下,他也沒有做任何不義的事。
安塞爾姆就說了這麼多。60在甚至不存在一個強大王國的法蘭西地區,教會試圖改善現狀,於是發布了「上帝休戰」(Treuga Dei)運動,規定至少在聖史中的神日,也就是周四傍晚至周一上午期間,一切私鬥都要中止,讓平安統治大地。「上帝休戰」運動接著傳播到了勃艮第和部分德意志地區。後來不時有宣布特定時間內全境不許私鬥,以此確保國內和平的法令,或者至少是立法規定私鬥必須提前三天公布(紅鬍子腓特烈於1186年前後頒布)。但「永久和平」直到馬克西米利安皇帝時才實現(1495年),而那時騎士制度、封建制度和中世紀已經全部落幕了。
2 騎士制度的軍事特徵
按照我們目前的進度,本卷前兩篇主要是從軍制史的角度來考察中世紀軍事的,並通過一系列戰役和會戰來聚焦討論。
在第三篇第1章中,我們探討了騎士制度下獨特的階層分化,從而進入一個軍事體系和軍事行動的複雜程度遠勝以往的時期。轉變是逐漸發生的,但差異是巨大的,讓我們得以將中世紀分為不同的時期。寫到此處,我們也應當插入一宏觀的研究,從理論上把握騎士制度下的戰法與戰略。當然,這項任務不僅在前一章中已有觸及,而且基本上已經完成了,因為騎士階層地位的根基正是戰法。但現在這個問題必須要全面地、從相反的視角來重新審視,也就是從現有階層構成的角度來審視,並詳細考察其過程。這項任務要比本書先前對應的部分更加困難,因為先前的各個時期和發展階段可以輕易分開,進行明確的斷代,各自的特徵也很明顯。中世紀不存在這樣明確的劃分。
我們先前基本上把劃分點定在12世紀,但一個時期的特徵有時也會出現在另一個時期,而且發展是連續進行的。於是,一個世紀與另一個世紀無疑是可以區分開的,但這種方式仍然做不到明確的斷代。最廣義的整個中世紀(從民族大遷徙一直到15世紀末)都有著同樣的基本特徵。最後一場有詳盡記載的真正的騎士戰鬥是1465年的蒙萊里會戰(battle of Montl』héry),交戰雙方是大膽查理和路易十一,類似形式的戰鬥完全可能發生在亨利四世皇帝與各位反王,乃至克洛維與狄奧多里克之間。我一度曾考慮要不要把時間順序放在一邊,將極其生動的蒙萊里戰記——作者是親身參戰的科米訥(Comines)——與亨利四世皇帝的征戰史合起來講,以此表明15世紀與11世紀的事件是何其相似。最後,我沒有這樣做,因為細節上畢竟有差別,而且這些差別只能在研究的過程中才會變得清楚。儘管如此,我還是建議讀者從這裡跳到蒙萊里會戰的一章,從而對相似之處有一個完整的印象,並通過一個更好的視角來看待中世紀初期的事件,那些事件留下的記載不如科米訥寫實和生動。
在整個中世紀軍制中,除了相似的基本特徵,自然也有不少差別、變動和呈現出面貌迥異的特殊情況,以至於相似點在全面考察事件後幾乎消失不見。但我們必須努力把握相似性。為此,我們要考察十二三世紀的情況,但也要牢記一點:許多類似的事情之前就發生過,而且一直延續到15世紀,儘管那時僱傭兵盛行,武器也有了進步。至於界線要劃在哪裡,如果有可能劃出界線,那就要到具體戰例和本章之前和之後的研究中尋找。當考察具體戰例時,我們必須不斷記住一點:要將十字軍東征的特殊情形及其在西方引起的反響納入考量。
現在換一個視角來看,我們認識到查理曼和奧托大帝的戰士主要由騎兵組成,他們有著良好但並不很沉重的裝甲保護,在特定情況下也會下馬步戰。步兵或射手基本是沒有的。11世紀以來,武士階層分化出更明確的不同兵種,於是各種兵器在戰鬥中如何配合的問題就出現了。有兩種可能的編組方式:一種是各兵種分別組成的單位,比如重裝騎兵、輕騎兵、下馬射手、下馬近戰武士;另一種是將輔助兵種圍繞在主力兵種騎士的身邊。
兩種情況都發生過,但第一種只是便宜之計。原則上來說,第二種占主導地位,即圍繞騎士布置輔助兵種。這一點在戰記中是很清楚的,且源於武器的性質。其他三個兵種都不能與主力兵種騎士抗衡,在正常和同等情況下他們會一觸即潰。
騎著輕型馬、身披輕甲乃至近乎無甲的騎兵根本不敢與騎著重型披甲馬、從頭到腳是堅不可摧的鎧甲的騎兵正面對抗。
弓箭手或弩手或許能指望自己射出的箭擊中衝鋒中的騎士(或戰馬)無防護的位置或盔甲的薄弱點,使其失去作戰能力。但成功率是相當渺茫的,向來射出多支箭成功的可能性也很小,因為射手不會等到敵軍騎兵靠近時才逃跑,那樣幾乎肯定小命不保,而是隔著老遠,趁還有一線希望的時候就逃命去了。因此,一隊獨自列陣於開闊地、沒有特殊地形保護的步射手是不能對抗騎兵的。關於中世紀後期英法戰爭期間的射手問題,我們會專辟一章討論。
西方本身沒有發展出弓騎兵,首次遇到該兵種是在匈牙利人身上,但在之後的十字軍東征中更加見識到了它的厲害。我們後面會討論弓騎兵特殊的優勢和劣勢。這裡只提一點:總體來說,他們競爭不過裝備槍矛和刀劍的騎士。
最有可能正面抵擋騎士的是近戰步兵,他們沉穩而靈活,可以躲過對手的衝鋒,然後從側面攻擊騎士或戰馬。但這隻適用於一對一作戰的情形。大批步兵可以結成密集長矛陣擋住騎士。但如果陣形不是很緊密,或者在任何一處出現了騎士可以通過的口子,步兵就輸了。如果步兵陣形確實緊密,那麼問題就在於騎士有沒有射手。在這種情況下,羅馬大隊會主動出擊,唯此方可活命。但中世紀步兵做不到(步兵發起進攻的記載非常少,只是特例),因為他們缺乏密集行進所需的訓練與團結性。在胡斯派和瑞士人之前的整個中世紀,我只找到了一兩個步兵(非下馬騎士)向騎士發起進攻的確鑿戰例:1302年,弗蘭德斯城市聯盟在科特賴克會戰(battle of Courtrai)擊敗了法軍;1314年,蘇格蘭人戰勝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二世的班諾克本會戰(battle of Bannockburn)有可能也是。在所有其他情況下,步兵都屬於輔助兵種,不管是作為射手,是混編作戰,還是以緊密陣形消極防禦。
騎士是中世紀戰爭真正的決定性因素,我們已經多次證實了這一點,而且必須一再指出其重要性。在古羅馬,騎兵被認為不及軍團步兵(「nequaquam par habetur」:「絕不能視為平等」)。1中世紀的說法則是:「百騎可當千步卒。」2與輕騎兵或射手一樣,步兵在中世紀只是輔助兵種。
正常情況下,輔助兵種的最佳運用方式是儘可能支持主戰兵種,而決定勝負當然是主戰兵種的事。步兵從側面能發揮一定作用,但效果最好的辦法還是步騎混編,我們從古代就知道了這一點。因此,自從多兵種形成以來,混編作戰就是中世紀實際常用的作戰形式。
在進一步考察混編作戰的各種可能性之前,我們首先要注意戰術發展與軍制發展之間的關係,換言之,輔助兵種的起源和社會性質。
輔助兵種有三個來源:一是沒有上升為騎士,而是沿著另一個方向發展的古代武士階層;二是獨立意識覺醒,新加入戰士階層的市民,他們使用遠射武器和槍矛作戰;三是隨從,他們是未成年的武士、學徒期的騎士、騎馬的僕人,直到12世紀才成為戰鬥員。即便在那時,他們也不是手無寸鐵,偶爾也會執行次要的作戰任務,就像古希臘和古羅馬的輕步兵(psiloi)那樣,但他們在野戰中是不計入實際兵力的,也不會隨主人一起上陣。隨著騎士階層內部的分化,情況發生了改變。儘管重裝騎兵是強大的戰士,但依然有相當大的局限,有輕裝部隊參戰是很受用的。如果這些人是特殊單位,那麼騎士隨從中的僕人同樣是特殊單位,尤其是盾士。我們發現「盾士」一詞(「scutarius」「escuyer」和「esquire」的詞源)常常指的是下層武士,因此大概可以得出結論:該兵種是從兩個來源發展來的:一是本來不打仗的騎士隨從;二是沒有上升為騎士的傳統武士階層。前者是從非戰鬥員變成了戰鬥員,後者或者保持了原有的地位,或者地位下降了,這種情況的可能性更高。因為他們拿著武器上陣只能換來別人分剩下的戰利品。如果我們明白騎士從來不是獨立的個體,而是某位領主的陪臣,是一個團體的成員,那麼上述兩類人的差別就更小了。平民士卒是要集中起來為己所用的,還是分給騎士做盾士和輔助兵,這都是封建領主說了算。
古典時代常有人提到步騎混編作戰。維奧蒂亞人用過這種戰法,愷撒在法薩盧斯會戰之前專門臨時編成一支混編單位。3韋格蒂烏斯(3.16)聲稱,就連最優秀的騎兵也打不過混編單位。愷撒在《高盧戰記》(1.48)中這樣描述古代日耳曼人的混編戰法:「他們有6000名騎兵」——他說的是阿里奧維斯塔的軍隊——「還有同等數量的步卒,是從全軍精選出來的敏捷勇敢之士,一名步兵掩護一名騎兵,兩人如同一體。遇到危急情勢,騎兵會退回來,後方步兵急速上前支援。騎兵落馬重傷,步兵會圍起來保護他。如果需要快速前進或後退,受過專門訓練的步兵會抓住馬鬃,以此趕上馬的速度。」
中世紀不可能有這種作戰樣式。騎士裝甲太重,過於笨拙。步兵缺乏訓練,與騎士沒有戰友情誼,只有從屬乃至陌生人的關係。儘管如此,協作方式也是類似的。
薩巴·馬拉斯皮納(Saba Malaspina)[51]記載了安茹的查理(Charles of Anjou)[52]於1266年貝內文托會戰之前對戰士的講話。這是一段常被引用的經典發言,點明了騎士混編作戰的性質和意義。國王的建議是打馬不打人,身披重甲的騎士落馬後行動不便,步兵就能料理了他們。因此,每名騎士都應該配一兩名步卒,人手不夠可以找僱傭兵,因為久經考驗的僱傭兵知道如何攻打馬匹和落馬的騎手。4
步兵首次以這種方式參與騎戰的實例是1126年的莫爾迪-塞菲爾會戰(battle of Merdy-Sefer),記載者是研究十字軍東征的歷史學家提爾的威廉(William of Tyre)。之後經常有這樣的戰例,比如1191年的阿蘇夫會戰(battle of Arsuf)[53]、1214年的布汶會戰(battle of Bouvines)[54]和1237年盾士(armigeri militum)將落馬的敵人俘虜和捆綁的科爾泰諾瓦會戰(battle of Cortenuova)[55]。
射手或者跑到騎士前面,或者留在騎士兩旁,作為散兵儘可能在騎士衝撞前殺傷敵人。史籍中有一次(1264年)步兵和騎兵相互支援的例子。5這次戰鬥發生於普魯士戰爭中,納坦根部落(Natangi)首領亨利·蒙特(Henry Monte)在哥尼斯堡城下與騎士交戰,他用矛刺傷了正要給弩(balistam)上弦的騎士亨利·烏倫布施(Henry Ulenbusch)。烏倫布施手下的一名步卒(famulus)用短矛(「cum modica lancea」)刺傷了蒙特,於是蒙特不得不撤退。當然,這個例子並不典型,因為騎士親自當了射手。但是,英格蘭編年史家吉拉爾德斯·坎布倫西斯(Giraldus Cambrensis)在亨利二世征服愛爾蘭(1188年前後)的戰記中對各個兵種的價值及其配合有過一番理論思考。6
他說,高盧人的戰法——在他的概念里也包括諾曼人帶到英格蘭的戰法,儘管它在英格蘭頗受青睞——與愛爾蘭人和威爾斯人截然不同。英格蘭人喜歡找開闊地,愛爾蘭人和威爾斯人則喜歡破碎的地形;一邊是平原,一邊是森林。一方以盔甲護體,另一方面則不想要沉重的負擔。一方靠穩固取勝,一方以敏捷制勝。在平原,武裝緊身衣外再穿鐵甲的全裝重甲能提供防護,但在狹窄的區域,不管是森林還是沼澤,步兵的適應性要強於騎兵,輕裝士兵占有極大的優勢。因為無甲部隊總是打不贏就跑,對付他們只用輕兵器就夠了。但若要到狹窄崎嶇的地形中追擊敵人,重甲必然會妨害行動。騎兵穿著繁複的盔甲,坐在高高拱起的馬鞍上,上馬和下馬都很麻煩,步行更是困難極了。
因此,在所有愛爾蘭人和威爾斯人的戰役中,這些經歷過地方械鬥錘鍊的戰士都是最優秀的。與愛爾蘭人作戰時,騎士一定要有弓箭手配合。因為如果愛爾蘭人先朝重裝騎士扔石頭,然後敏捷地後撤,接著再回來時,我們就必須射箭予以還擊。
文獻中對重裝騎士與輕裝騎士如何在實戰中配合語焉不詳。在只有少數騎士參加的小型遭遇戰中,輕重裝騎士的配合不難,但人數越多,輔助兵種占用騎士的空間就越大,能起到的作用也就越小。當然,聖殿騎士團團規(第179次團會)規定,當騎士進入戰場時,一部分扈從要將馱畜牽到後方,另一部分要在旗手(gonfalonier)指揮下隨主人上陣。但從其他兩次團會來看,讓裝備不足的扈從參加騎士戰鬥是一項過分的要求。第172次團會和第419次團會規定:凡是騎士團的騎士和重裝士兵,戰旗未倒而擅自撤離戰場者都會在羞辱中遭到開除,無甲人員則可以選擇撤退而不受指責;如果良知告訴他,他既幫不上忙也守不住陣地。在大多數情況下,條頓騎士團團規無疑都不要求扈從參戰。但條文中規定扈從應集結在戰旗下,等候主人從戰場歸來。7他們對戰鬥雖然不起什麼作用,卻也省掉了一種危險:如果扈從頂不住壓力而撤退了,恐慌情緒也可能會感染騎士。不管從哪個方面看,步兵都能多幫忙、少搗亂。他們能為主人提供各種幫助,遭到敵方騎士直接攻擊的風險小了,而且潰逃時也不至於影響到騎士。8
科勒將軍(General Köhler)[56]在作品中多次提出,13世紀的騎士隨從中完全沒有騎馬武裝的僕人,即便有也不是戰鬥員。科勒在這一點上說得過頭了。毫無疑問,這些人或多或少是存在的,而且一直存在。他們也是戰鬥員,因為他們會承擔次要任務,比如武裝劫掠、蹂躪敵國領土之類。他們在小規模戰鬥中也會實際參戰,輔助騎士。但是,扈從跟隨騎士上陣是逐漸才發展為常規的。
接近14世紀中期時,為騎士單獨配屬輔助兵種的做法終於發展出了「gleve」,或者叫「槍隊」(lance)的概念,意思是一名騎士加上他的隨從。戰場上當然仍有被稱作「獨隊」的個體騎士出現,但兵力核算的通常單位已經是槍隊了。當然,這個概念很不明確。一個槍隊可以多達10人(包括騎兵和步兵),但軍隊兵力按「騎槍」來核算這一點再次證明了騎士作為決定性兵種的有利地位。騎隊准戰鬥員的多少不是很受重視。另一方面,槍隊中的騎士不僅僅是最嚴格意義上的騎士,即天生的騎士、參加過授封儀式的貴族,而且也可能是加入騎士隊伍的貴族,或者裝備等同於騎士的兵卒。社會地位的劃分越是嚴格,下級貴族群體越是成形,純正的騎士就越少。儘管許多在十二三世紀以軍士身份參戰的武士後代如今進入貴族階層,但也有許多沒保住封地的人淪落為平民百姓。於是,真騎士總是不夠用的,需要從士卒中選出精銳來填補空缺,承擔或多或少與騎士相當的工作。「騎士」一詞的含義在12世紀還沒有完全失去彈性,現在已經僅限於真騎士了,於是徵召來的全體騎兵就用「騎士與軍士」這個短語來表示。
混編作戰的理論自1126年以來得到了文獻佐證,但我們無疑可以假定混編作戰是古已有之,只要有多個兵種就會存在。現在,混編作戰催生了無數種特殊的兵種編排方式,有按照類型和適用場合劃分的,也有來自統軍者的具體構思和命令的。作戰行為本身的發展和催生了各樣陣形和兵種構成。
有一種陣形是置射手於騎兵身前,以便在兩軍接戰前造成儘可能多的殺傷,然後在最後關頭從戰馬之間留出的寬大空間中撤回。這種輔助方式有人使用,但不被認為是決定性因素,這是可以理解的。有些戰鬥根本沒有射手參加,因為實際能射箭的時間肯定很短,成效也不會很大。另一方面,只要射手偶然聚集成團,或者沒有迅速從縫隙和兩側撤回,他們就會妨礙騎兵前進。
裝備槍矛的步兵大概只有在有拒馬等障礙物時才會上前。他們通常會跟在騎士身後,戰鬥中從後方殺出。埃爾斯特河會戰(battle on the Elster,1080年)的情況——為了從騎兵難以通行的側面接近敵軍,部分騎士下馬作戰——當然完全不同,和我們說的不是一碼事。除了這種特殊的組合以外,槍兵能發揮的最大作用就是在危急時刻結成緊密陣形,為騎士提供掩護。首次提出步兵具有這一功能的理論著作來自韋格蒂烏斯9,之後的利奧皇帝也有同樣的看法。利奧在《戰術》(第14章,第20段)中提議,如果敵軍由騎兵組成,而我軍的步兵相當薄弱,那麼我軍就應當將步兵布置於騎兵後1英里到2英里(約1.61千米到3.2千米)處。這樣一旦騎兵被打退,他們不應該沿直線逃跑,而應該從步兵兩邊繞過去,並在步兵後面重新集結。10
這種戰法的第一個實例似乎出自一首講述羅伯特·吉斯卡爾(Robert Guiscard)的詩中。11另外,對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期間多里萊烏姆會戰(1097年)的描述中也有一個可能性很大的疑似實例。當然,多里萊烏姆會戰中的步兵可能以失去戰馬的騎士為主,但歷次十字軍東征期間,這種戰法都得到成體系運用。安條克公國攝政羅格(Prince Roger of Antioch)手下的宮相戈蒂埃(Gautier)留下的記載極具價值,他在對哈布會戰(battle of Hab,1119年)[57]的記述中寫道,步兵列陣於三隊騎兵之後,以便彼此掩護。12十字軍採用這種戰法的原因是敘利亞的步騎比率和西方大不相同,從老家帶來的大部分馬匹在路上就死掉了,替用馬又很不好找。根據領主們給教宗的報告——當然,它們在各個方面都是極度誇大的——安條克的騎士只剩下100匹馬可用了。馬匹的需求量顯然非常大,因為日誌中經常提到馬匹作為戰利品,騎士團團規中也頻繁提及老家送來的馬匹,如果敘利亞有足量可用的馬匹,那肯定就犯不上花大價錢運輸了。因此,長槍步兵在十字軍中的作用之所以遠大於在西歐軍隊中的作用,既不是出於某種原則,也不是那裡發展出了技藝超群的槍兵,只是迫不得已罷了。
我們既不能證明,也不應假設十字軍的經驗對西方產生了直接影響,儘管在接下來幾代人的時間裡,戰場上確實出現了新的力量,他們就是市民,尤其是義大利市鎮的居民,這股力量似乎很適合支援騎士。但對於這種值得懷疑的現象,我們其實只有一個確鑿的成功戰例,那就是萊尼亞諾會戰(battle of Legnano)。這場戰鬥會在之後關於霍亨斯陶芬王朝與義大利征戰史的一章中討論。
布汶會戰(1214年)有一段類似的記載,但只是插曲,並非決定性因素,而且顯然詩人誇大其詞了。13
諾薩勒頓會戰(battle of Northallerton,1138年)是一次特殊但類別相似的事件。當時,一支英格蘭民兵將一批下馬騎士放在第一列,藉此擊退了蘇格蘭軍的衝鋒,但終究沒有轉守為攻。
總體來看,步卒作為射手或槍兵與騎士混編作戰,為騎士提供直接支援的戰法一直是存在的。1262年,斯特拉斯堡市民在豪斯貝根(Hausbergen)擊敗本城主教的戰鬥就是一個典範案例。
如果護甲不足的扈從和步卒加入了肉搏戰,他們仍然未必會失敗。要是騎兵攻擊他們,他們可以逃跑而不失榮譽,聖殿騎士團就是一個例子。但騎士總是會優先攻擊騎士,因為這是決定勝負的唯一辦法,所以是關乎榮譽的事。據記載,布汶會戰中弗蘭德斯騎士遭到300名輕騎兵的攻擊,但騎士們覺得不值得為此轉移陣地。他們擊倒了敵方沒有防護的馬匹,接著拍馬上前,找到敵軍的騎士交戰。黑呂(Heelu)寫過一首頌揚瓦林根[58]會戰(battle of Worringen,1288年)的詩篇,詩中有一位軍士呼道(第4954行):「人人都找敵方的領主廝殺,殺死那人才罷休。哪怕敵軍一直排到科隆那麼遠,領主一死,他們就敗了。」
儘管輔助兵種,尤其是射手和步行槍兵,有時似乎為騎士提供了重大支持,但我們不應該忘記輔助畢竟是輔助。騎士是決定性兵種這一基本事實並未改變。不論何時提起,下述命題的重要性都是怎樣強調都不為過的:按照中世紀的觀點,最優秀的軍隊,理想的野戰的軍隊永遠是清一色的重裝騎兵部隊。如果說儘管重裝騎兵占據優越地位,但各輔助兵種的重要性似乎還是不斷提高,那只是因為他們比重裝騎兵更易得罷了。尤其是在只養得起少量重裝騎兵和真騎士的小勢力、小領主和小城市之間的爭鬥中,輔助兵種往往占到了戰鬥員的絕大多數。但國王發起的大規模決戰似乎往往是純粹的騎兵戰,例如塔利亞科佐(Tagliacozzo)[59]、馬希費爾德(Marchfeld)[60]和格爾海姆(Göllheim)會戰[61]。文獻中甚至經常會專門提到,來到戰場上的步兵不會參戰,而是留在後方。
問題依然在於騎士本身是什麼陣形。相關的記載差別很大。拜占庭皇帝利奧在《戰術》(第18章,第88段)中說,法蘭克人作戰粗疏,缺乏技巧、預見性或警惕性。因此,他們不關心陣形有序與否,騎兵尤甚。但有序和無序是相對的概念,而且同一位作者在前一段就說法蘭克人進入戰場時正面平齊,陣形緊密。14若是陣形完全無序,那麼法蘭克人或繼之而起的各個民族根本不可能將部隊帶到敵人面前。
當我們讀到亨利一世國王在與匈牙利人交戰15前對薩克森將士下令,不許任何人試圖跑到包抄部隊的前面,於是全軍在同一刻與敵軍接戰時,這段記載內容和拜占庭皇帝的說法是一回事。它不應該被視為非凡成就或創新之舉,而是代表軍紀重新得到了重視。儘管軍紀是符合邏輯的,但還是容易被忽略,也經常被忽略。
一位阿拉伯軍事史學家的著作中也表示了同樣的警告(第209頁)。聖殿騎士團團規中重新出現了軍紀的概念(第162次團會):「騎士團成員不得擅自出擊或出列。」(Ne nul frère ne doit poindre ne desranger sans congié)條頓騎士團也有類似的規定。16
但對完全以個體,以個人榮譽、個人名聲和個人勇武為基礎的騎士制度來說,秩序與整齊並不是自然而然就具有的。恰恰相反,個人從陣中擅自發起衝鋒才是自然的傾向。因此,我們經常在史詩中發現與亨利國王的命令完全相悖的情節:一位非凡的英雄帶頭殺入敵陣,手下隨之上前。17
但詩歌中頌揚的內容並不符合事實上採用的戰術。因此,與詩歌不同,歷史文獻有時會讚揚以良好秩序進入戰鬥的部隊,而且經常指出敗仗是源於缺乏秩序。18
史詩中時常有領隊或隊長,他們的任務似乎是確保騎士守秩序,而真實歷史中從來沒有這種人。19我們在眾多場合了解到,騎士進攻時不像現代騎兵那樣依賴衝鋒,其常規做法是緩緩上前。20
當然,較大的分隊和完整的大軍必須按照封建制度下的等級拆成多個單元,即便各個單元的規模往往差別很大。21我們可以設想,這些單元有的縱深大,有的縱深淺,有時排成橫隊,有時擺出縱隊。儘管戰鬥記述有很多,但文獻中關於陣形的直接信息非常少。事實上,對陣形準確詳盡的描述只有一處,而且它所屬年代的戰爭已經出現了許多新的因素,以至於在沒有進一步研究的情況下,我們從中得出關於中世紀鼎盛期的正面結論時必然會有所猶豫。這場戰鬥發生於1450年的皮倫勞伊塔(Pillenreuth),交戰雙方是阿爾布雷希特·阿希萊斯藩候(Margrave Albrecht Achilles)和紐倫堡市民。當時火藥早已運用於戰爭,弓弩交鋒也取得了極大的發展,但騎戰的狀況依然與13世紀很類似,以至於我們可以透過此事來研究中世紀騎士戰鬥的一系列特點,而沒有植入錯誤觀念的危險。
皮倫勞伊塔會戰
(1450年3月11日)
紐倫堡市長埃哈德·許爾斯塔(Erhard Schürstab)22詳盡描述了這場戰鬥。他不僅親自指揮了此戰,而且很了解敵方信息,因為阿爾布雷希特麾下的大批貴族作為俘虜被帶回紐倫堡。
戰前,阿爾布雷希特向紐倫堡市民發出挑戰,宣布要在皮倫勞伊塔的市屬湖泊捕魚。湖在城南,從市里過去要走兩個小時。藩候歡迎市民來幫他捕魚和吃魚,他會等著市民。紐倫堡發起了總動員,到場者共有500名騎兵和4000名步兵,裝備弩、火槍和槍矛。23當時紐倫堡有2萬名市民,還接納了9000名到城內躲避兵禍的鄉村屬民。城市還請了僱傭兵,包括日後有「匪王」之名的騎士金茨·馮·考豐根(Kunz von Kaufungen),以及時任紐倫堡總司令的海因里希·羅伊斯·馮·普勞恩(Heinrich Reuss von Plauen)。藩候有500名騎兵。24
列陣和戰鬥的細節略過不提。我們關心的是雙方騎兵主力的陣形。海因里希·馮·普勞恩喚來「高貴陽剛」的海因茨·岑格(Heinz Zenger)和其他四位騎士,讓他們組成陣形的矛頭,「這五人是排頭兵」。第二排有7名騎士,第三排9名,第四排11名。接著是大批平民士卒,最後是14名紐倫堡的「榮民」(貴族),他們負責「保持陣形完整」。前排騎士都給出了姓名。全陣共300人。我們不清楚後排是每排11人、13人還是14人,這一點也不要緊。無論如何,戰鬥單位的縱深是22排至25排。
按現代規制,它大致相當於一個三中隊編制的槍騎兵-胸甲騎兵團。中隊寬度為4列,團長、中隊長和副官領頭或壓陣。
一名現代騎兵若是聽說有個上校團長這樣領著部下參戰(應當指出的是,這不是行軍陣形,而是戰鬥陣形),他肯定會說,那個上校要麼該上軍事法庭,要麼該進瘋人院。
這段記載之所以特別重要,是因為我們越是認真研究它,就越能認清並證明一支現代騎兵與一群騎士的根本區別。證據來源可確保此事並非虛構,也不是海因里希·馮·普勞恩的心血來潮,因為我們從同一份文獻得知,阿爾布雷希特藩候的主力也是同樣的列陣方式。(而且單獨成排的騎士也留下了姓名。)其他一些篇章也記載或規定了類似的陣形。25
上述陣形的獨特之處是正面窄(最多14列)和有尖端。我們先來看窄正面,對應的就是大縱深。設想對面敵軍兵力相同,擺出2排、3排乃至4排的橫隊。那麼,兩軍接觸時,我們會受到敵軍的兩側夾擊。縱隊中的騎兵不可能突然轉向應敵,側面被敵軍刺擊卻無法自衛。縱深優勢能抵消這一損失嗎?就大隊步兵來說,大縱深能造成向前的壓力,可以擊退或打穿兵力較弱的敵人。但放在騎兵單位身上是不行的。古代兵學家就知道這一點了。埃里安(Aelian)在《戰術》(第18章,第8段)中說,步兵擺出大縱深陣形有優勢,騎兵則沒有,因為後排步兵能推著前排走,騎兵則不能。前後緊貼在一起不會讓騎兵變成勢大力沉的鐵板一塊,反而會讓戰馬受驚,陷入混亂。
出於以上原因,現代騎兵條令規定的陣形與皮倫勞伊塔的騎士們恰恰相反:26「騎兵唯一的緊密戰鬥陣形是橫隊。因此,騎兵不得以縱隊發起進攻(除非是時間、空間不允許展開的情況下的權宜辦法),因為同等兵力且擺出橫隊的敵方騎兵會占據優勢。」「進攻成效主要取決於衝擊力度和冷兵器。橫隊可以同時發揮全部武器的威力,縱隊卻只有一小部分可用。橫隊相對於同等兵力的縱隊還有一個重要優勢,即正面更寬大,伸長的兩翼可以包抄敵軍,攻擊其最薄弱的側面。騎兵側面受攻擊與坐守待敵同樣是取敗之道。」
因此,即便皮倫勞伊塔那樣的縱隊憑藉尖端突破了敵軍正面——甚至未必能突破——那也占不到便宜,因為全團的大部分人無力抵禦兩側攻擊,同時也被消滅了。
但騎士戰鬥與現代騎兵交戰完全不同。
與現代騎兵戰一樣,側翼制勝在騎士戰鬥中也具有特殊意義,但真要做到並不容易,因為騎士的行動要慢得多。騎士隊伍直到距離敵人非常近時才會加速,而且加速後也沒有快到哪裡去,騎士仍然可以側轉應敵。因此,皮倫勞伊塔中的縱隊本就不指望在戰鬥中維持住陣形,那會讓大部分人用不上自己的兵器。但我們必須假定縱隊向敵軍前進的過程中,後排會向左右散開,所以也算是在前進和接觸的過程中展開了。與現代不同,這種安排在當時不僅是有可能實現的,因為戰馬速度相當慢,而且是有優勢的,因為它能保證進攻時的陣形緊密。理論上看,完全展開後再進軍當然是更好的,但這就要求騎士們以寬大正面前進,那太難了,必須有一定程度的培訓和操練,而這正是鬆散的騎士單位所不具備的。尤其是以寬大正面前進會讓空隙拉大,讓軍隊陷入危險。
前文引用過的《戰術指導概要》(Themes for Instruction in Tac-tics)一書中提出(第46頁),騎兵必須有強機動性。「橫隊則不具備,因為橫隊改變方向時很笨拙。此外,可供橫隊通過的開闊地形並不是到處都有。因此,騎兵行軍時需要排成縱隊。除了要在行軍中保持機動性以外,縱隊還必須以最快捷、最簡便的方式展開為橫隊。」這段話要求騎兵以儘可能快的速度由縱隊轉為橫隊,而「騎士和軍士」(Ritter und Knechte)根本不具備相應的訓練和機動能力,於是,他們採用了慢速縱隊的行進方式,大概直到與敵軍接觸時才會自行轉為橫隊。
我們現在也能理解不同尋常的「尖端」了。如果隊伍排成方正的縱隊——比如,每排12人,每列25人——那麼敵方的陣形要是更寬,我方前幾排馬上就會陷入被夾擊的險境。但是,每排多加一個人的話,他就能保護前一排的側面,同時不必擔心自己暴露於同樣的危險。然而,最多前面五六排會有這樣的危險。兩軍接觸的那一刻,後排自然就會展開,迎上敵軍側翼。如果要將逐排加寬的做法一直延伸到隊尾,那麼窄長陣形就會失去其最大的優勢:方便控制,不易變形。
因此,以窄長縱隊接近敵軍的用意是,將全軍以整齊緊密的陣形帶到敵軍面前。隊尾的騎士也能鎮住那些不太可靠的平民士卒。直到交戰開始或交戰前夕,大隊人馬才會展開,以便個人發揮。第一排僅有5人的好處是方便控制縱隊,逐排加寬為前排提供了側翼掩護,正如現在的第二梯隊會與第一梯隊交錯分布,以保護其側翼。
面對這種縱隊,橫隊的劣勢極難控御,其陣形鬆散且有空隙。而橫隊側翼包抄的優勢則無法發揮,因為敵軍縱隊的後排一直在散開,本來就在橫隊的對面,而且雙方速度都很慢,於是後排有足夠的時間頂上去。唯一真正暴露於側翼攻擊的前幾排有尖頂陣保護,尖頂陣自然會使後排向左右兩邊延伸。
現代騎兵是作為一個整體戰術單位,憑藉儘可能緊密的衝擊發揮威力的,側翼攻擊尤為奇效,因為排成緊密陣形的單位對側面攻擊毫無還手之力。騎士縱隊的本意並非以緊密陣形發起衝擊,以勢大力沉為能事。它只是為了接近敵人,然後各自為戰罷了。
如果說這確實就是雙方在皮倫勞伊塔擺出上述陣形的用意,那麼尖端的構成似乎就有點太理論化了——甚至可以說是教條。因為每排左右掩護前一排的兩個人不可能正好與前排保持一匹馬的身長,這是顯而易見的。等到兩軍接觸時,左右掩護的人早就跑到第一排去了。戰馬有馴有烈、有快有慢,騎士有著急的,也有不著急的,完全不可能保持直線。因此我們不用管這一點,它對於實際操作來說是過於精緻了,不過是短暫流行的玩法罷了。27決定性的要點是以窄長縱隊向敵軍行進(文獻中叫作楔形陣和尖頂陣),這是與現代騎兵理論差異最大的地方。
即使我們將前排依次收窄這一點視為缺乏現實意義的空文,但向敵軍接近的縱隊仍然是相當深的。這種做法已經得到來自騎士戰鬥性質的佐證,於是我們不需要進一步探究即可假定,騎士在之前的幾個世紀裡也是這樣做的。
然而,縱隊不是唯一的常用陣形。儘管這種優勢不能決定勝負,寬淺橫隊有利於側翼包抄這一點卻從未被忘卻。另外,有證據表明人們認識到了縱隊與橫隊的對立關係,而且橫隊有時甚至會優於縱隊。伊安·馮·黑呂告訴我們(第4918行),瓦林根會戰(1288年6月5日)中,利德凱爾克領主(Seigneur von Liedekerke)前進時高呼:「敵軍正向側翼延伸,我們還沒等反應過來就要被包圍了。我們應該散開一些,讓隊列淺一些。」但黑呂不敢苟同,認為那是比武大會的做法,不適合實戰。他表明最優秀的騎士之一利布雷希特·馮·多梅爾(Liebrecht von Dormael)表達了相反的觀點。聽到「淺一些」的呼聲時,利布雷希特怒斥道:「要深,要深,淺什麼淺!人人彼此貼緊,今天的光榮屬於我們!」於是每個人都喊了起來:「陣形緊密!緊密!靠攏!」
在布雷頓人威廉(William the Briton)對布汶會戰(1214年)的記述中,有一位法國人將手下騎士排成一字橫隊,然後對他們說:「戰場寬闊,大家要散開,免得被敵人包圍。一名騎士不應該把另一名騎士當作擋箭牌。」28
最後,寬淺陣形有一個我們必須提出的特點:只有它才有可能實施步騎協同作戰。如果騎兵像在皮倫勞伊塔那樣排成緊密的縱隊,射手或槍兵都不可能發揮支援作用,只會被己方騎兵踐踏。在皮倫勞伊塔,紐倫堡的大量步兵都是組成單獨的單位,遠遠甩在騎兵後方,因此只是充當後備軍。若要步兵實際參戰,騎兵陣形必須相當稀疏,而只要他們以寬大正面前進,陣形自然就會稀疏。但如果他們排成20排到30排的縱隊,人人推擠向前,那麼後排騎兵看見前面有空就會頂上去。29
儘管尖頂縱隊和橫隊(en haye)在理論上差別很大,但兩者其實是可以並存的,甚至可以在同一場戰鬥中同時運用,因為——我要再說一遍——兩者只是接敵陣形,而非戰鬥陣形。即使接敵時是窄長縱隊,戰鬥開始時估計也就展成橫隊了,因為每個人都想用用自己的兵器。僅有的區別在於:與先展開為橫隊,然後從遠處開始衝鋒相比,先以縱隊接敵,然後自然散開形成的橫隊要窄長得多、緊密得多。
當然,大軍必須分成多個並排的縱隊,彼此有一定間隔。如果是首尾相接,那麼末尾的縱隊肯定要很晚才能與敵軍接觸,甚至根本接觸不上。
前期與後期的區別可能是因為到了15世紀,騎士與平民士卒的比率已經非常低了。因此,組建以士卒為主體、以騎士為骨幹的大軍成了大勢所趨。
從早期開始的文獻中就反覆提到對「打頭陣」的爭奪,這似乎與並列縱隊的觀念相矛盾。早在溫斯特魯特河會戰(1075年)中,施瓦就搶到了頭陣,說這是他們自古以來的權利。此說有兩個獨立的消息來源(蘭貝特和貝特霍爾德),因此可以認為是準確的。森帕赫會戰(battle of Sempach,1386年)[62]前也發生了同樣的事,各地的騎士都說這是自己一直以來的權利。30如果來自各地的單位是並排部署的,那麼獲得這項權利又有什麼意義呢?
答案大概是:戰鬥常常在各路人馬尚未完全展開時就打響了。這種情況下,第一支出營迎敵的隊伍就會搶先進入戰鬥,儘管其他各路不會跟在後面,而是從各自的行軍縱隊或營地出發,儘快趕到頭陣隊伍的旁邊。因此,各路人馬是分梯隊接敵參戰的。實際參戰的往往只有最先趕到的部隊,原因在於戰鬥常常不會進行到底,而是初次交手就分出了勝負,因為認識到自己實力較弱的一方會認為已經輸了。因此,對追求名譽的騎士來說,即使並排布陣是最有利的安排,布陣時擔任前鋒也是令人艷羨的好差事。
十字軍東征時期的文獻為下列觀點提供了支持——並排縱隊中依然有「頭陣」,因為進攻是分梯隊的——當然,此處梯隊指的是並列的各縱隊是逐漸展開的。據戈蒂埃記載,在阿塔勒布會戰(battle of Athareb,1119年)中,聖徒彼得(Saint Peter)[63]手下的一支部隊(acies)有打頭陣的權利,並率先與敵軍交手。31接著是戈弗里德(Gaufrid)和吉多(Guido)的部隊,但他們沒有去支援頭陣,而是看到頭陣取勝後就轉而攻擊敵軍的其他單位,也打了勝仗。這段記載只能解讀為三支部隊分梯隊進入戰鬥。32
十字軍東征期間,梯隊進攻很可能成了公認的常規戰法,因為這裡的敵人以弓騎兵為主。弓騎兵自然會儘快投入戰鬥,對他們來說,最有利的時機就是敵軍正在展開的時候。如果在西方,對最先展開的單位率先出擊常常是因為單純的不耐煩和騎士固有的不守紀律,那麼到了東方,這樣做是有實實在在的理由的——如果不儘快與敵軍交手,弓騎兵必然會對各單位造成殺傷。在阿蘇夫會戰中,當獅心王理查出於合理原因沒有發出進攻信號時,騎士們大倒苦水,說自己在沒有任何防護的情況下被犧牲了!再來看突厥人,根據記述薩拉丁事跡的史家柏埃丁(Boaeddin)的相關記載,他們被騎士的長矛殺得四散奔逃。早在933年就有一則類似的記載:當時亨利一世與匈牙利人交手,結果薩克森人沖得太快,敵人連發出第二輪齊射的時間都沒有。33根據奧托·馮·弗賴辛(Otto von Freising)[64]的記載,1146年,「亞索米爾格特」亨利公爵(Duke Henry Iasomirgott)[65]與匈牙利人交鋒時攻勢如風,消滅了對方的弓箭手,但之後又被匈牙利國王的騎士擊敗。34
通過上述記載,我們已經掌握了騎士與弓騎兵之間關係的要點。
弓騎兵是中亞民族——波斯人、帕提亞人、匈人、阿拉伯人、突厥人的傳統兵種。從這些民族不斷取得勝利來看,弓騎兵是一個可怕的兵種,但必須有特定的條件。要不是弓騎兵最後除弓箭外也裝備了近戰武器,那麼與裝備槍矛刀劍的十字軍騎士對戰時,他們的抵抗能力就要弱得多了。於是,他們在裝備上與西方騎士並沒有太大差別,而且憑藉人數優勢,他們也可以實施近戰。騎射手只有在開闊平原上才能發揮全部威力。在那裡,他們可以隨意後撤,等到敵人累了,放棄追擊時馬上殺回來。因此,弓騎兵的起源必須到大草原上尋找,弓箭在草原上優勢極大,所以軍隊才會不辭辛苦,不避繁難地訓練和練習,直到掌握所需技能。一旦某地掌握了騎射技藝並作為傳統承襲,這個兵種就可以移植到其他地區了。十字軍很早就吃到了弓騎兵的苦頭,於是開始將突厥人招至麾下,想靠他們提供保護。最早關於「突厥之子」(Turcopoles)的記載來自1115年,但耶路撒冷開城後,投奔土魯斯伯爵雷蒙(Raymond of Toulouse)並為其守衛大衛堡的部隊可能就是一支弓騎兵了。[66]腓特烈二世皇帝征討義大利期間,手下就有撒拉遜步弓手和弓騎兵。西方沒有獨立發展出弓騎兵,因為弓騎兵在山地、森林和沼澤中作用有限,組建起來也很費力。35
有人提出騎士軍隊的慣例是按照三層梯隊編成和作戰的,尤其是科勒將軍,他有一整本書都是以此為基礎。36這種觀念應該被淘汰,因為它絕不適用於騎士軍隊。等到後面追溯了騎士發展為現代騎兵的變遷過程,並確定了「梯隊」的技術含義時,我們會回到這一點。
騎士間的戰鬥往往在第一次交手的那一刻就決出了勝負,失利的一方會承認戰敗並撤退。如果沒有決出勝負,交手拉長成了戰鬥,那麼騎士的使命和榮譽就要看「Kêre」了。這個日耳曼英雄史詩中的詞指的是殺到敵軍身後,然後轉身殺回,期間不斷與敵人交戰,就像愷撒筆下的高盧騎士那樣(《高盧戰記》7.66)。37但若是將這種出入敵陣的行為延伸到整個分隊(梯隊),說他們前赴後繼,「輪迴不絕」(「roulement perpétuel」),那就是虛構誇大了,與「梯隊」是多排縱隊的認識絕不能相容。38還有一些說法是傳奇色彩多於歷史真實:戰鬥過程中偶爾會宣布休戰,好讓戰士有機會恢復體力,39或者一名騎士中斷戰鬥,為對手獻上頌詞。40按照騎士戰鬥的基本原則,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在任何一場戰鬥中,有多少個單位左右並排或前後相繼,每個單位有多少排或多少列,這些都不是很重要。決定性的因素有人數,有武藝,還有自信,即騎士本人和相鄰的人相信己方能夠以比較整齊的陣形接敵。陣形幾乎是憑藉戰士人數多少、地形空間大小而自動生成的。有記載稱,某個單位的用途是在需要時提供支援,也就是預備隊的功能,這些記載從戰術上看是極其重要的。但我們不能將其與現代「預備隊」相混淆,後者是用來決定最終勝負的。如果有兩支兵力相當的現代軍隊相遇,一方的指揮官將全部兵力投入戰鬥,對面的指揮官則留下三分之一的兵力,他打的算盤是己方三分之二的兵力儘管弱於敵軍,但足以支撐相當長的時間,破壞優勢敵軍的陣形,然後他派遣留下的兵力有序地加入戰鬥,一舉奠定勝局。而對一支騎士軍隊來說,破壞陣形的作用要小得多,不能抵消初次交手時缺一個單位造成的劣勢。主力頹勢已顯時才投入的預備隊起不了多大作用,指揮官也會遭到添油戰術的指責。因此,預備隊在騎士軍隊中的目的與現代預備隊大不相同,之所以暫時不許一個單位出戰,是等著己方一旦出現薄弱點——而敵軍或許恰恰在此處兵力強且緊密——這時再派上。所以從現代角度看,這更多是一個後發梯隊的問題,而不是預備隊。
確實有一些戰記中有這樣的說法,原本取勝的一方因為對方預備隊突然出手而最終落敗,比如塔利亞科佐會戰;可這些文獻本身不確定性太強,不能得出原則性的結論。這些案例很可能不是謀定後動,而只是偶然事件。尤其是這一條:任何指揮官都不會先放任主力被擊敗,而寄希望於之後派出預備隊,擊垮取勝後凌亂無序的敵軍。這種計劃的基礎只能是在勝負未分之際,派出手頭最後的部隊去干預。
派出最後一支梯隊是統帥所能做的最後的指揮行動。一旦統帥下令,或者將領合議確定了各部隊的戰鬥位置,那麼國王和公爵本人就會像騎士一樣參加戰鬥,追求榮耀,而不再行使指揮權。41
一場典型的中世紀戰鬥和會戰不過是眾多騎士間的個人決鬥,只能表面上做一定程度的駕馭,同時有其他輔助兵種的支持。但這種典型情形並沒有窮盡所有可能性。我們可以設想出在一些情況下——也能找到實例——騎士認為下馬步戰更適當,或者輔助兵種發揮了超出平常的特殊威力。
這種戰鬥形式應不應該視為騎士的戰術呢?這不過是文字遊戲。根據克勞塞維茨的定義,戰術是為會戰目的服務的戰鬥力運用。按照這個定義,騎士軍隊無疑是有戰術的。如果我們考慮到陣形需要做一定因地制宜的布置,有預備隊引而後發,有關於射手或步兵如何部署、何時出擊的命令,而且在某些情況下,射手或步兵甚至會被派去執行特殊的任務,那麼中世紀軍隊是有某種將道上的戰術的。但這些成就微乎其微,以至於從實踐角度看,認為騎士軍隊完全沒有戰術的人也是正確的。
維奧萊-勒-杜克(Viollet-le-Duc)[67]說過:「斷言封建軍隊沒有任何戰術,就好比一個人不懂某個國家的語言,於是就說這個國家沒有文學。」42因此,這位法國學者相信,學者們只是暫時還不懂如何在文獻中找到和解讀中世紀戰術的秘密。從那以後,學界投入巨大精力試圖破解他提出的問題,填補知識的空缺,但沒有任何有價值的內容產生出來。
當然,我們不難從中世紀文獻中推測出這樣或那樣的概念。但就本書目的而言,這些文獻的性質是非常可疑的。
大多數中世紀作者一旦涉及細節,就沒有陳述實際發生的情況,或者他們認為可信的情況的意識,而是繪聲繪色,不吝文采,尤其是在描述最緊張和最令人興奮的事件,也就是戰鬥的過程。而對於實情,他們或許根本懶得陳述。他們從一開始就沒有聲稱自己講的是真事——換一個說法,他們聲稱自己講的真假參半。當然,古典時代不乏同類歷史文獻,現代學者也漫不經心地拿來用,但畢竟還是有幾個讓我們獲知實情的求真史家。至少對於一場戰鬥,而且是特別重要的一場戰鬥——坎尼會戰——來說,我們有兩類史料可供參照。我強烈建議讀者詳參阿庇安對坎尼會戰的描述,以此鍛煉史料對讀的功夫,為缺乏真實史料的情況做好準備。這門功夫對中世紀尤其必要,因為那時的時代精神就是隨意而不加批判。作者少有地位崇高的人。最後,他們寫作用的是一門外語——拉丁文,這更是一個尤其危險的歪曲現實的根源。他們在描述中經常引用古典時代作家的著作,而古典作家的用詞會引入時代錯位的概念和意象。拉厄文(Rahewin)記述了紅鬍子腓特烈的事跡。他對克雷馬圍城戰(siege of Crema)的記載直接照搬了約瑟夫斯(Josephus)[68]對提圖斯圍攻耶路撒冷的描寫,包括各種細節如全軍分為7路等。10世紀的法國修道士里歇爾(Richer)用優美的語言詳盡描繪了一系列軍事事件,例如892年奧多國王(King Odo)與諾曼人的會戰。但他的描述純屬虛構。
作者既然是這種態度,那麼個別文獻不論看起來如何精確,其意義都是很小的。唯有相互參照整個中世紀的各種記載,我們才能準確把握當時的典型情況。
認清了騎士的作戰方式,我們還能明白中世紀的人為什麼從來沒考慮過建立真正的軍紀,因為就直接的軍事目的而言,軍紀不會帶來任何好處。畢竟,會戰的勝負取決於騎士。無論何時何地,只要騎士能頂住,他們就是中流砥柱,是軍隊的精魄,也是其他兵種的骨架。但騎士制度的基礎是發達到極致的個人榮譽觀,嚴苛的紀律不僅無益,反而可能有害。對騎士來說,全軍取勝是不夠的。他希望也需要勝利中有自己的一份貢獻,因為個人卓越是騎士最重要的人生追求,這種與紀律相悖的觀念讓騎士成了單打獨鬥的戰士。拜占庭皇帝利奧說,法蘭克人不論騎戰步戰都兇悍堅韌,勢不可擋,緣由正在於此。43毫無疑問,騎士在一些戰鬥中因為頭腦固執、不聽號令而落敗,但那是例外情況,就連紀律最優良的軍隊也不能倖免。如前所述,騎士軍隊能接受的統率手段極其有限,有鑒於此,打敗仗也算不得大事。軍紀不嚴的首要缺點大概是追擊時秩序混亂,忙著搶東西,而不是追敵人。十字軍東征期間有一次判決,凡是我軍完全取勝之前就開始劫掠的人,都要割去耳朵和鼻子。44布汶會戰之前,法國國王腓力·奧古斯都(Philip Augustus)宣布已經立起了一批絞刑架,大獲全勝之前就被發現搶戰利品的人都會被絞死。45
貪求戰利品還刺激了抓俘虜的行為,俘虜可以換來贖金。騎士不斷發展的階級意識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騎士會認為對手是同一個團體內的兄弟,幾乎可以說是同志,自然從情感上就想保全對方,饒其性命。這種人性的敏感意識構成了對純正好戰精神的極大威脅,而且我們從很早就能看到這種意識了。奧德利克寫道,在英格蘭國王亨利一世擊敗法王路易六世的布雷繆會戰(battle of Brémule,1119年)中,被殺的法國騎士只有3名,被俘虜者則有140人。「因為他們全身包裹在鐵甲中,而且出於敬畏上帝和同志情誼,兩邊都饒恕了自己的敵人。」46100年後,吉拉爾德斯·坎布倫西斯以類似的方式寫道,除了種種其他區別,威爾斯人與騎士不同的一點是,前者熱衷於殺戮,後者則對俘虜更感興趣。再後來到了奧地利騎士與瑞士人交戰時,騎士又抱怨粗鄙的農夫會把敵人殺掉,而不是俘虜。
騎士團的許多規章條目清楚地展示了騎士的軍旅生活和戰爭活動,尤其是聖殿騎士團。47
一支部隊要紮營時會用繩子圈出一塊做禮拜的地方,然後會定好大團長、食堂、地方指揮官和軍需官的地面。直到有人高呼:「尊敬的弟兄們,以上帝之名,紮營吧!」其他人才可以開始選擇自己的位置(第148次團會)。
騎士團成員不得遠離營地,以免聽不到呼聲或鈴聲。兩名扈從中一人外出找柴火和草料時,另一人必須留守(第149次團會)。
騎士接到命令前不得備鞍或上馬。騎士要仔細檢查裝備,不得遺漏。行軍途中,每名騎士身前要有扈從騎馬攜帶盔甲,身後要有扈從牽馬(因為每名騎士都有3匹或4匹馬),48而且任何騎士不得脫離行軍縱隊,短時內檢驗馬匹氣力除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出擊或出列,違者開除(第162、163、166次團會)。進入戰場時,元帥(marshal)應手持軍旗,命令5名至10名騎士緊緊圍在自己身邊,保護軍旗。護旗者應盡力驅逐敵人,不得與軍旗分離或走開,而其他騎士可以向前、向後、向左和向右發起進攻,簡言之,只要能殺傷敵人,不拘方向(第164次團會)。49一名副帥(commander)應將備用軍旗卷在騎槍上,主旗若有不測,則立即展開。因此,該副帥即使看到機會,也不能刺出卷有備用軍旗的騎槍(第165、241、611次團會)。
騎士即便身負重傷,沒有命令也不許放棄軍旗(第419、420次團會)。即使打了敗仗,只要軍旗還在飄揚,騎士就不得退出戰場,違者開除團籍。如果本團旗幟丟失,他可以聚集到醫院騎士團或其他基督徒的旗幟下。除非所有旗幟都倒了,騎士才可以跟從神意,尋地避難(第168、421次團會)。
正如前述皮倫勞伊塔戰場上的縱隊陣形一樣,通過與現代條令進行比較,騎士團的法規條文也能讓我們明白中世紀騎士與現代騎兵的整體區別。在騎士身上,我們完全看不到緊密行進、展開和迴旋科目的操練。僅有的管制是不許擅自出列或出擊——這種事情在現代騎兵條令中根本用不著提——和關於保護軍旗的規定。因此,對戰鬥的管制不過是為了整齊地接敵,以及戰鬥開始後讓旗幟高高飄揚,激勵戰士奮戰到底。
現代騎兵的戰術恰恰相反。今天的規範是:「騎兵的實戰運用只有突破敵陣,一舉決勝。50隻有在突破未必成功的情況下,後續肉搏戰才會帶來特殊的形勢反轉。」現代條令接著寫道:「騎兵最脆弱的時刻莫過於攻擊成功之後。」同時特彆強調迅速重新集合的必要性,而且如有可能的話,每個單位自始至終都應該保持緊密隊形。51對騎士來說,護旗隊在一定程度上是同樣的目的。但戰鬥過程中是不可能集合、發信或下令的。關於側翼進攻或防禦敵方側翼進攻的內容付之闕如,我們也找不到第二梯隊或預備隊的影子,因為勝負是由近身肉搏戰決定的。除此之外就沒有任何統御了,完全是騎士各自為戰,不管在什麼地方,用什麼手段,只要能殺傷敵人就行。
現代騎兵的本質就是由長官控制的緊密陣形單位。因此,「集合」信號在操練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以至於當戰馬聽到「集合」就會自動跑向信號發出的位置。騎士完全沒有這種操練和信號,號聲也與其無關。52
關於中世紀戰爭行為的早期研究總有一種自然的主導傾向:以今擬古,以今度古。本研究的主要成果是說明中世紀軍事與所有現代戰法,以及與古代軍事的根本不同。一個騎士單位與一個裝備長矛的胸甲騎兵中隊是大不相同的。現在,我們要再次說明為什麼古典時代軍事史中的常見概念到了中世紀就消失了。
古典將道在於善用攻守各自的優勢、每種武器的長處和地形特點。古典將領懂得如何將這些因素化為優勢,同時迴避其害處。
在馬拉松,我們看到指揮官命令全軍堅守,直到特定時機才出擊。之後我們一次又一次看到統帥安排一部分軍隊防守,以便加強另一處,達到優勢兵力。馬軍不可能採取這樣的行動,因為騎手不能防守,只能進攻。
在這種情況下,利用地形的戰術也不見了。騎士軍隊只能在平原作戰。53在特定條件下,將一支部隊埋伏於側面地形的做法可能有一定的意義,但重要性微乎其微。54騎士戰鬥會迅速演變為全面肉搏戰,讓側翼和正面的區分失去了意義。長官的任務不是占據有利側翼地形,而是為騎兵單位獲取足夠的行動空間。儘管中世紀和古典時代一樣有兵種間的互相支持,但只不過是射手、步卒和輕騎兵協助騎士罷了。配合戰術完全談不上,因為三個輔助兵種沒有獨立價值。與古希臘方陣或古羅馬軍團不同,中世紀沒有射手或步兵遲滯敵軍進攻,為騎士爭取迂迴時間這種事情。輔助兵種比古代弱得多了。
因此,中世紀騎兵的戰術任務與古希臘羅馬完全不同。兵種混編不是為了相互支持——唯有相互支持,真正的多兵種配合戰術才能施展——而是其他所有兵種都為唯一的決定性兵種服務,也就是騎士。戰場和交戰行為純粹是由騎士的需要和特性決定的。既然騎士沒有防守能力,對地形的利用方式也非常片面,所以完全不可能有巧妙的戰術配合。
這一切所圍繞和所指向的中心就是近戰步兵價值很低。呂斯托曾說:「步兵變得不重要是因為不受尊重。」但不受尊重的原因是什麼?在古羅馬,軍團步兵被認為比騎兵更重要。一旦步兵失去了古代的地位,他們的名譽自然就會進一步降低。現在,步兵不僅得不到特殊關注,而且對最優秀和最有能力的人也失去了吸引力。但上述變化的決定性因素是戰術單元的失落。中世紀的步卒是散兵游勇,而不是團結緊密和紀律嚴明的羅馬大隊成員。因此,譴責步兵毫無價值是不公正的。他們發揮不了比實際更大的作用,我們幾乎可以說,他們也不被認為應該發揮更大的作用,原因是明擺著的,騎士被認為是唯一的決定性兵種。因此,步兵絕不能被認為是多餘的,哪怕在步兵數量很多時也不多餘,他們是騎士有益的和不可或缺的幫手,甚至在會戰中也是;到了戰場外,他們更是絕對必不可少的力量,尤其是在圍城時。
寫到這裡,我們要再梳理一下十字軍對西方騎士戰法的影響。
第一個影響是他們遇到了一個基本上全新的兵種——騎射兵。另外,當十字軍騎士不能換馬時,他們只好步行參戰,而且戰法完全不同於當年在老家慣常也必然要採用的方式。這兩點必然帶來深遠的後果。他們必須認真研究和發展兵種配合。混合作戰的實踐得到了系統性的發展和培育,弓騎兵也進入軍隊。為了抵禦弓騎兵的突然襲擊,十字軍不得不認真考慮行軍隊形,認真程度遠勝於西方騎士的通常情況。文獻中經常提到十字軍行軍時採用三列平行縱隊,以便各個方向都能立即投入戰鬥,當然,這隻適用於有所需道路網絡和行動自由的區域。55
3 僱傭兵
我們已經認定,個人自負成本出征的看法是錯誤的。這只在時間短、距離近的地方性衝突中才有可能,而在我們討論的大國戰爭中是不可能的。從克洛維的時代起,出征軍士就必須由大機構或大領主提供裝備和糧草。組織出征的主要負責人是伯爵,至於他帶的人是有封地的附庸,還是沒有封地的附庸;是祖上傳下來的軍人,還是前來投奔他、看起來可用的浪人騎士和兵卒,這些人在實際表現上都沒什麼區別。除了口糧,領主很可能一直都要發現金報酬,甚至對自己人也是一樣。自12世紀以來,這筆錢的數目很是不小。前文已經給出了一個例子,說明役人出征羅馬應得的報酬。因此,儘管徵發附庸役人和僱傭兵從概念上看是兩個對立的類型,但從實際角度看,前者向後者的轉變過程要容易得多。一定程度上,兩者可能一直是並存的。據記載,早在10世紀就有一位威尼斯公爵——維塔利斯(Vitalis)或奧爾賽歐洛(Urseolo)——在倫巴第和托斯卡納招募了一支傭兵,並因此被威尼斯市民殺害。1992年,安茹伯爵富爾科(Count Fulco of Anjou)派出一支由「本部兵馬和傭兵」組成的軍隊去攻打布列塔尼公爵柯南(Duke Conan of Brittany)。2亨利三世皇帝[69]時期,教宗利奧九世在德意志募兵,攻打南義大利的諾曼人。31066年,征服者威廉渡海攻打英格蘭時的部隊就以傭兵為主,而且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封建制度的成分——當然,諾曼人帶到英格蘭的封建制度本就不全——很快就完全轉化為傭兵制度。我們很快會在歐洲大陸看到同樣的現象。在亨利四世[70]的歷次戰爭中,錢的作用已經是舉足輕重了。君士坦丁堡皇帝付給亨利四世津貼是為了讓後者約束諾曼人羅伯特·吉斯卡爾,結果德意志皇帝卻用來支付自己的軍費。我們還經常看到國王借錢、城市替他還賬的記載。到了他的兒子亨利五世時期,文獻中第一次出現了「御庫貪婪無度」(「regalis fisci os insatiabile」)的記載。41106年,洛林公爵派遊蕩團伙(Gelduni)去解救科隆;5到了紅鬍子腓特烈時期,布拉班特傭兵(Brabantines)是皇帝手下的一支重要力量。1158年,熱那亞僱傭射手對抗皇帝。借用德意志編年史家拉厄文的說法(4.20),拜占庭則在義大利徵募「名為傭兵的騎士」(milites qui solidarii vocantur)。這些傭兵的主要來源不只是德意志地區,阿拉貢人、納瓦拉人、巴斯克人[71]被提到的也特別多。他們的其他名號包括:「coterelli」、「ruptuarii」(劫掠者)、「triaverdini」、「stipendiarii」、「vastatores」(劫匪)、「gualdana」(或「gelduni」:「遊蕩團伙」)、「berroerii」(軍士、武裝僕從)、「mainardieri」、「forusciti」(流亡者)、「banditi」(被逐者)、「banderii」、「ribaldi」(流民,無賴)和「satellites」(隨從)。6
封建兵制是以物易物的產物。除非貨幣經濟重新取得了一定的發展,否則傭兵制不可能重新從封建兵制中再次產生並與之並駕齊驅。另外,一定數量的流通貴金屬也與這種變化有關聯。
民族大遷徙時期,正常採礦活動完全停止,貴金屬供給必然是持續減少的,至加洛林時期達到最低點。7但早在8世紀時,貴金屬的新來源應該就已經被發現了。法、德兩地的河流中有人淘金。從加洛林時代起,普瓦捷[72]就開採出了大量白銀。進入9世紀,阿爾薩斯和黑森林[73]發現了白銀,從10世紀起蒂羅爾、施泰爾馬克、卡林西亞,尤其是波希米亞和薩克森境內的克魯什內山區陸續發現了白銀;970年哈爾茨山區[74]也發現了白銀。與此同時——甚至可能要更早一些——波希米亞、薩爾茨堡、匈牙利和錫本布爾根[75]發現了黃金,主要是在當年羅馬人采不出多少黃金,或者根本無法開採的地區。
即便我們無法確定上述開採活動開始的具體日期,而真正有大規模產出也是後來的事,但12世紀以來的貴金屬增速已經相當之快,以至於提速過程必然早已開始。修道士阿波(Abbo)[76]記述巴黎圍城戰(886年)時已經在抱怨(第2卷,第605-609行)騎士只肯穿繡著金邊的衣服了。奧托大帝之弟布魯諾大主教的傳記中也描繪了類似的景象,說大主教的騎士身著金紫,大搖大擺(「inter purpuratos ministros et milites suos auroque nitidos vilem ipse tunicam induxit」:「在身穿紫衣的官員和金光閃爍的士兵中間,他穿著一件樸素的長袍」)。8
從單個文獻不可能確定傭兵是步兵,還是像騎士一樣馬上作戰。9無論如何,最嚴格意義上的騎士從很早就開始當傭兵了。10據編年史記載,1158年波希米亞國王拉迪斯勞斯徵召部屬出征義大利時,他們起初非常不滿意。但是,當國王解釋說不願出征者可以留下,同時承諾授予願意出征者報酬和榮譽時,他們就爭先恐後地參加了。在早期,一塊貧瘠的封地或者寄住宮廷內,樸素伙食就是兵役的報償,但現在金錢多了,富足程度總體上也提高了,於是兵役就有了獲得更大收益的可能。德、法地區的封建基礎不像英格蘭消亡得那麼嚴重,但還是有逐漸靠近英格蘭的情況。封地和騎士階層不再是兵役的直接承擔者,其首要意義僅在於代表和維持了一個不斷產生優秀兵源的階層,一個招募傭兵的理想源泉。我們或許可以說,社會根基的重要性和騎士一脈的階級基礎最有力的表現在於,儘管軍事體系愈發轉向傭兵,任何強健勇猛和經驗豐富的戰士都一樣好用,但騎士作為一個階層還是被保留下來,而且正是在這個時期演變為下級貴族。
與此同時,有封地的騎士向單純的大地主轉化的趨勢趨於增強。
在寫於1283至1299年之間的《小盧西達留斯》(Little Lucid-arius,又稱「賽弗里德·黑爾布林」[77])中,扈從告訴騎士主人說,宮裡的人都不談帕西瓦爾和加姆雷(Gahmuret)[78]了,而是談奶牛和糧酒貿易了。11到了下一個世紀,奧地利詩人蘇臣沃特(Suchenwirt)筆下一名從沒離開過家鄉的騎士說道:
像另一頭奶牛,我留在這裡,
其實,我是一個戀家的孩子。
早在12世紀,傭兵制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發展,以至於出現了著名的傭兵頭領,他們可以視為日後傭兵隊長(condottieri)的先驅。第一位是伊珀爾的威廉(William of Ypres)[79],他似乎是弗蘭德斯伯爵腓力的兒子。他娶了教宗加理多二世(Calixtus II)的一名親眷,成為斯勒伊斯(Sluys)[80]領主,後來被英格蘭國王史蒂芬任命為肯特伯爵。在他率領下四處征戰的隊伍有騎兵,也有步兵。據編年史記載,他「仿佛是他們(手下)的公爵和君主」(「quasi dux fuit et princeps eorum」)。12如果說伊珀爾的威廉是一名優秀的騎士;另一名傭兵頭領以前是牧師,他就是布拉班特傭兵團團長康布雷的威廉。但大部分傭兵頭領大概都是騎士出身,或者至少是通過獲取封地和名望而提升到了社會上層。獅心王理查從囚牢被釋放後,傭兵頭領普羅旺斯人梅卡迪耶(Mercadier)是他最重要的支持者,而且兩人據說私下裡也是朋友。
隨著時間的推移,封建兵制與傭兵制之間發展出了關聯機制:國王或城市等大勢力出錢,諸侯和領主出人,雙方立約,定好價碼。這意味著諸侯和領主——他們有一支固定的自募自養並提供武器的軍隊骨幹,也有統軍的經驗和權威——有義務提供指定數目的軍人,不論是某次具體的戰役或是應急調用。第一份此類協議簽訂於1103年,征服者威廉之子英格蘭國王亨利一世與弗蘭德斯伯爵羅伯特約定,伯爵有義務向國王提供1000名騎士,每人配3匹馬,報酬是每年400馬克的白銀。協議規定得非常詳細。國王不得要求羅伯特攻打其領主法國國王。伯爵應在收到通知後40日內備好騎士,英格蘭國王負責派船運輸。弗蘭德斯騎士在英期間,英格蘭國王應為其供應口糧並按照國王侍從(「家臣」)的標準更換損毀物料。為強化協議效力,弗蘭德斯伯爵手下的男爵和城主要另簽一份文件,承認自己對英格蘭國王負有義務。50年後的1163年(原文如此),雙方的繼承人進行了續約。13
這類協議之後層出不窮,尤其是在德意志自由市與周邊封建領主之間。14
只要君主湊得出錢並及時發放軍餉,僱傭騎士就完全聽從指揮。相對於封建騎士,率領僱傭騎士參戰對君主有著明顯而巨大的好處——以至於在13世紀的法國,封建領主寧願將空出來的封地賣給市民,而不是封給另一名騎士,換取其提供兵役。15
我們看到,富有的真騎士很容易變成強盜。無家可歸的普通傭兵自然更容易胡作非為。軍紀渙散的傭兵在行軍途中本來就對沿線地區造成了嚴重破壞,但最糟糕的是戰後解散各走各路的時候。全副武裝的傭兵們聚而不散,騷擾劫掠,無以復加,連教堂或修道院也不放過。當然,他們本來就是人群中最兇狠和最粗鄙的分子,安居樂業不符合他們的本性。他們應徵入伍,在戰爭中十分野蠻,無法無天,丟掉了一切約束和同情心。編年史作者賴謝瑙的赫爾曼(Hermann)[81]講述了我們所知道的最早的傭兵軍隊之一:1053年,嚴厲而精力旺盛的教宗利奧九世徵募了一支由冒險家和逃犯組成的軍隊攻打諾曼人。哪怕是國王用完傭兵之後,也要想辦法讓國土擺脫他們的蹂躪。1171年2月14日,腓特烈皇帝與法王路易七世簽訂了一份條約,其中說到兩人曾與許多男爵會面,並互相保證絕不會容忍國內有「敗德之人」,也就是布拉班特傭兵或coterelli。國王的附庸也不得接納這些人,除非他在當地娶妻,或者長期為附庸服役。背約者將被主教開除教籍且不得參加聖事,應賠償全部損失,鄰人可武力迫使其服從。如果背約者勢力強大,鄰人不能迫使其服從,那麼皇帝將親自懲處。16
1179年的拉特蘭宗教會議對全體「布拉班特、阿拉貢、納瓦拉、巴斯克傭兵和triaverdini」以及所有心存猶疑,不肯討伐者施加了最嚴厲的宗教處罰。
史籍中也記錄了幾次傭兵被武力解決的事例。以牧師康布雷的威廉為首、曾為英格蘭國王亨利二世服役的布拉班特傭兵奪去了利穆贊[82]地區的博福爾城堡(Beaufort),並以其為基地蹂躪周邊地區。1177年,他們終於被阿德馬爾伯爵(Count Ademar)[83]和利摩日主教(bishop of Limoges)打敗並全部殺死。17
1183年,一個大型布拉班特傭兵團在沙朗通[84]被消滅。為了消滅他們,之前在奧弗涅成立了聲勢浩大的「和平同盟」,由木匠杜朗指揮。
但是,和平同盟轉而對抗領主,於是領主又與布拉班特傭兵聯合,消滅了這些反叛的平民。
4 戰略
我們前面針對戰術說的話也適用於戰略。戰略——為戰爭目的服務的戰鬥力運用——當然是存在的,但戰略藝術是極少的。
我們已經看到了,封建國家總體上沒有多大的軍事成就。軍隊規模小,紀律約束少,甚至沒有無限期服役的義務。
查理曼威勢的根基是帝國幅員遼闊,皇權乾綱獨斷。他真正的軍事成就是非常小的,這從進展緩慢而有限的撒拉遜戰爭和曠日持久的薩克森戰爭就能看出來。這些戰役基本談不上戰略,而繼承他的各個王國很快就完全失去了力量。薩克森王朝有亨利和奧托兩位雄主,通過向其他大諸侯家族和諸侯自治權妥協,他們在加洛林帝國的東部重建了強大的中央政權。奧托集結了整個王國的兵力,在萊希菲爾德大敗匈牙利人,這確實是他的成功。但是,新王國的軍事力量並不很大,甚至也不太可靠,因為半獨立的大諸侯經常挑戰國王權威,危害國土安寧。萊希菲爾德會戰中,奧托的軍隊估計不會超過6000人至8000人。只有充分認識到這個數目的意義,我們才能理解異教民族為何屢屢得手。北方海寇、南邊亞洲遊牧騎兵的威脅之所以被解除,部分原因是基督教王國自身的軍事實力,但諾曼人和馬扎爾人進入信奉基督教的文明區域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
中世紀戰爭的特點在978年奧托二世皇帝和姑表哥法國國王洛泰爾之間的爭鬥中表現得淋漓盡致。奧托是強大的德意志國王,德意志和義大利的主人,羅馬人的皇帝,可當幾乎毫無力量的西法蘭克國王突然逼近時,奧托卻不得不逃離都城亞琛。儘管他很快就集結大軍復仇,兵臨巴黎城下,但面對城防無可奈何,只得班師,途中還蒙受了相當大的損失。1
到了薩利安王朝和霍亨斯陶芬王朝[85],皇帝的軍隊比奧托大帝在萊希菲爾德的軍隊也大不了多少——這個時期的多個可靠消息來源佐證了我們對查理曼軍隊規模的估計,因為考慮到幾百年間的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軍隊規模無論如何也絕不會縮減。
這一時期戰爭行為的變化與政治發展有關。
隨著封建國家逐漸定型,封建制度下產生的各個半獨立層級——包括領主和城市——都致力於通過建設工事來確保自身安全。城市加固了城牆,丘陵和高山上建起了幾乎堅不可摧的城堡。國王的城堡也發生了轉變。墨洛溫王朝和加洛林王朝的王室城堡位於開闊的平原,而薩克森王朝、薩利安王朝和霍亨斯陶芬王朝的國王們則將城堡建在山上或有其他屏障的地點,以便防禦。2
因此,防守的力量相對上升,進攻則相對下降。兵力較弱的一方可以輕易迴避決戰,而兵力較強的一方即便打了勝仗,也更難從中獲益。因為城堡和城市數不勝數,而且每一座圍攻起來都要下苦功夫。在得到大批義大利人支援的情況下,強大的德意志皇帝腓特烈還是用了半年多時間才攻下小城克雷馬(1160年)。
進攻方常常不打真正的圍城戰,而是採取比較松的封鎖:用堡壘圍住敵方城市,切斷其與外界聯繫的商路。通過這種方式,諾曼人讓南義大利的希臘人城市不得不投降,3紅鬍子兩次沒有發動強攻就拿下了米蘭。但這種行動需要將軍隊長期集結在一起,而中世紀的封建軍隊很少能做到這一點。
在霍亨斯陶芬王朝的所有大戰中,哪怕是紅鬍子擊敗獅子亨利,以及兩人的兒子——腓力和奧托——的爭鬥中,決定最終勝負的主要因素也不是軍事行動,而取決於大諸侯和大城市的向背或陣營轉換。站隊無疑會受到軍事勝利的影響,但並不受其支配。因此,這一時期有幾次調配兵力和引而不發的計策中產生了真正的戰略。比如奧托大帝發動萊希菲爾德會戰,又如亨利四世對抗反王施瓦本公爵魯道夫的戰爭。由於戰爭中的各個因素——政治、戰略、戰術——不斷影響著彼此,這些會戰中出現了難得一見的戰術因素。而後來強大的霍亨斯陶芬諸國王時期儘管戰事數不勝數,但再也沒有類似的情形了。諾曼人打了黑斯廷斯一場勝仗便征服並長久統治了龐大的盎格魯-撒克遜王國,這與英格蘭政治上的落後有緊密關聯。而德意志國王之所以不能在義大利建立類似的統治地位(儘管對手們不敢冒險發動野戰),是因為義大利儘管是羅馬化地區,但它的獨立市鎮和普適教宗蘊含著比日耳曼化的盎格魯-撒克遜王國更強的抵抗能力。最終,義大利人甚至在野戰中打敗了敵人。但值得注意的是,萊尼亞諾會戰(1176年)並沒有一戰定乾坤的意義。它的爆發是偶然的結果,起因是皇帝過分自信,想要率領德意志諸軍穿越米蘭地區(從科莫到帕維亞),中途與米蘭城只有幾英里的距離。於是,米蘭及其盟友守在路口,憑藉數量優勢擊敗了德意志軍隊。但真正決定性的一點是:與獅子亨利關係破裂後,皇帝能從德意志帶來的兵力相當有限,而米蘭得到其他義大利市鎮的支持,實力遠在以往幾次戰爭期間之上。米蘭人儘管取勝,但還是願意對皇帝做出多點讓步,這就表明米蘭人並未高估勝利的意義。
1237年,腓特烈二世皇帝大敗米蘭和倫巴第聯軍的科爾泰諾瓦會戰也沒有產生實際後果。
中世紀的人或許不知道野戰是真正決定性的行動,因此戰略的首要原則是將全部兵力集中到戰場呢?有意思的是,騎士並不缺少這方面的洞見。在法國編年史《歷代安茹伯爵事跡》(Taten der Grafen von Anjou)中,當1041年戈弗雷·馬特爾(Godfrey Martell)伯爵圍攻圖爾城,一支援軍正在逼近時,伯爵管家萊西阿努斯(Lisaeus)對主人說:
與其被各個擊破,我們不如集中兵力一戰。會戰是短暫的,勝利的成果卻是巨大的。圍城曠日持久,而且很難達成目標;會戰則能讓人民和城市臣服於你,戰敗者會在勝利者面前煙消雲散。如果你打贏了會戰,擊敗了敵人,那就掌握了局勢,也掌握了圖爾。4
當第三次十字軍東征的大軍逼近時,薩拉丁以同樣的精神拆除了許多敘利亞城市的城牆,用守城士兵加強野戰軍。東哥特王托提拉也做過同樣的事情。5但這些情況是例外,而且一直是例外。縱觀整個中世紀,我們發現相反的原則才是主流,即利用防禦優勢堅守城堡,因為真正從野戰勝利中獲益的條件非常罕見。封建軍隊人數太少,實力太弱,不能克竟全功。甚至救援被圍城市——援軍是有優勢的,可以在對圍城軍極為不利的條件下發起進攻——的會戰都很少見。
從戰術角度看,會戰不過是多場小型戰鬥的集合,能做出的決定只有開戰而已;同理,戰略考量也不過是執行政治決策。既然「如何」進行會戰方面通常沒有什麼好決策的,那就只剩下一個問題了:統帥是否認為己方兵力足夠強大,可以開戰?如果認為不夠強,統帥就會尋找堅固工事,而敵軍只能決定要不要圍攻。這可能取決於許多情況,下決心可能也是非常困難的。但這些考量並不真正是更高意義上的戰略,不是戰略藝術。器械裝備、行軍秩序、糧草補給或許對審慎和精力有相當高的要求,但要說它們是戰略行動,那還差了點意思。
在中世紀,就連發動會戰的終極決定也不是戰略決策,因為它不是完整意義上的統帥做出的決定。紀律嚴明的軍隊發動會戰是因為統帥下了令。中世紀統帥對軍隊的控制力達不到這個程度。不光他自己,全軍必須都願意發動會戰,他才能發動。即便是紀律嚴明的軍隊,士兵主體對會戰結果有信心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而對中世紀軍隊來說,沒有信心更是根本就打不起來。這個現象非常典型,維杜金德就記載過兩次(1.36和3.44):一次是薩克森人與斯拉夫人會戰之前;一次是與匈牙利人的萊希菲爾德會戰之前,戰士們首先宣誓支持統帥,然后庄嚴地宣誓會彼此協助。我們在別處也發現了類似的戰前宣誓,甚至穆斯林那裡也有。統轄全軍的統一意志並不來自以統帥意志為依據決定一切的組織架構,每次行動都要單獨創造,單獨確保。
這種狀況——統帥極大依賴於部下的心情和意志——無疑是中世紀戰爭中罕有會戰的一個原因。戰爭幾乎看不到盡頭,打了許多年也沒有一場會戰,因為會戰打響需要雙方同時認為自己占據優勢,除非一方迫不得已,再也不能迴避戰鬥。勝算不大時,就連現代統帥通常也不會開戰。但即便對方占有無可置疑的兵力優勢,他還是有可能開戰,因為他希望自己的將道和對地形的利用能抵消劣勢。由前文對戰術問題的討論可見,中世紀統帥沒有這樣的希望,只有當他本人和全軍都確信己方有優勢時,他才會開戰。
有一個現象體現了騎士戰爭的特點,也反映了以之為基礎制定戰略是多麼困難,即戰術失敗的一方往往仍然能達到其戰略目的。從常理來看,首先擊敗敵軍的一方應該也能達成其戰略目標。但統帥對騎士軍隊的控制力非常小,取勝後緊繃的神經放鬆下來本是常事,結果一松就緊不起來,尤其是在敵方損失慘重的情況下,於是,統帥不得不放棄乘勝追擊的計劃。前面講亨利四世的征戰史時,我們已經多次確證了這一點,之後還會有更多的實例。
中世紀找不到馬拉松會戰的米提亞德、普拉提亞會戰的保薩尼亞斯、留克特拉會戰的伊巴密濃達、坎尼會戰的漢尼拔、那拉加拉會戰的西庇阿、法薩盧斯會戰的愷撒那樣的英雄統帥,或許萊希菲爾德會戰是一個例外。諾曼公爵威廉登陸英格蘭後決定不立即進軍倫敦,而是集中兵力于海岸待敵。這或許也可以視為一次根基紮實的戰略行動,因為隨後發生的會戰戰果輝煌且影響深遠。然而,我們是琢磨了一會兒才認識到上述情形配得上「戰略」這個詞的。我們在亨利四世與魯道夫的戰爭中無疑能看到一些戰略思考,但從中並沒有產生大決戰,因此我們對此提不起太大興趣。有一些布置精妙的突襲戰可以考慮納入戰略的範疇內,比如腓特烈二世在科爾泰諾瓦對米蘭人的襲擊,但它們缺少萊希菲爾德會戰中的那種高瞻遠矚。
如果有人因此得出個人品性在中世紀軍隊中相對不重要的結論,那就是徹頭徹尾的誤解。相反,恰恰由於中世紀沒有紮實的藝術層面的戰術和戰略,所以統帥的個人品性不得不發揮更大的作用。理論上說,戰略家的才能體現於成功發動會戰,並憑藉戰術技巧打贏會戰。而在中世紀,幾乎只有在敵人也想發動會戰時,會戰才會發生。雙方都急於求戰的例子是很罕見的。統帥需要的是其他方面的本領和才能,第一條就是維持鬆散的封建國家的統一。
隨著皇帝的在位、離開和回歸,德意志帝國一次又一次崩潰,然後一次又一次重建。在這種情況下,個人品性意味著一切。
5 義大利市鎮與霍亨斯陶芬王朝
加洛林帝國崩潰後,義大利和法蘭克尼亞產生了多個名為「藩侯領」(margravate)的強大地方勢力,類似於德意志地區的公爵領。但是,城市在義大利發展成獨立政治勢力的速度要比阿爾卑斯山對面快得多,勢力也要強得多,而且它們發揮的作用要遠勝於義大利諸侯。
在義大利,大量武士階層成員一直住在城裡。這種情況甚至在法蘭克式的封建制度發展起來後也沒有改變。998年摩德納主教的一份文件中,除了提到教會同意以外,還明確提到了騎士和市民也同意。1亨利三世皇帝時期,米蘭的騎士(milites)和平民(plebs)之間爆發了一場長期內戰。騎士被迫離開城市,然後在6座城門外建起了6座碉堡,對城市發起攻擊。最後,亨利威脅要派4000名騎士來彈壓,這才平息了衝突。米蘭市民也赦免了被趕出城的人。2
1067年,米蘭各方締結和約並規定了違約者的罰金:大主教違約應繳納100鎊;上層市民(ordo capitaneorum)20鎊;附庸(vassorum)10鎊;商人(negotiatorum)5鎊。
在倫巴第[86]王朝和加洛林王朝時期,獨立市鎮是不可能存在的,一方面是因為君主實力還太強,另一方面是因為城市本身,各階層的團結性還太弱。直到9世紀末,王權的鬆弛解體不僅讓地方領主勢力得以產生,也讓獨立城市成了可能。獨立地位生髮出了公民的團結意識,愛市情懷將各個階層聯合為一體,也喚醒了原本不尚武的階層中的尚武精神。
在這裡,我們可以不去考慮獨立最終是以何種方式、何種形態取得的。3對我們而言,要點是各個階層的團結與融合,尤其是武士階層和市民階層。無論如何,共居一市必然會產生多個方面的融合,武士干起了平民的行當,同時沒有丟掉自由民和武士的地位。事實上,我們知道早在倫巴第人統治時期就有經商的武士了。另外,在封建制度下,全民徵召對於放哨站崗、守衛城牆等防禦目的是有用的,現實中也這樣做了。
根據一份無疑出自後代可信度很低的記載,早在8世紀初,拉文納和總督區[87]內的其他三座城市就是全民皆兵,對抗拜占庭皇帝。4到了奧托大帝時,路易德普蘭杜斯(Luidprandus)竟然還有倫巴第統治民族的驕傲,如是寫道:「我們憎恨羅馬人,以至於想不出比『羅馬人』更嚴重的辱罵敵人的方式,它是一切粗鄙、懦弱、邪惡的代名詞。」5但是,民族間的矛盾——同時也是職業間的矛盾——已經開始消散了。倫巴底語的痕跡在北義大利一直存在到11世紀,但之後就不見了(參見第2卷)。羅馬人曾被倫巴第人視為半自由民,後來逐漸進入了自由民的行列。6市民形成了一個整體,共同捍衛市鎮的自由。
義大利的城市軍制就是這樣發源的,要考察其成就,我們就必須去研究市鎮與霍亨斯陶芬諸帝的戰爭。
一征米蘭
(1158年)
霍亨斯陶芬王朝初期,德意志幾乎就已經失去了在義大利的霸權。康拉德三世甚至沒能加冕為皇帝。[88]他的繼承者腓特烈一世一上台就與歸爾甫黨(Guelphs)[89]和解,並在獅子亨利的支持和陪同下再次取得了皇帝頭銜。但隨著形勢的變化,他很快就不得不通過武力維持在義大利的統治。市鎮領主之間的內鬥讓皇帝看到了希望,他認為有一大批人從一開始就會加入他的陣營,以便躲避身邊的敵人。例如,1158年,皮亞琴察(Piacenza)市承諾為皇帝提供100名騎士和100名弓箭手全程參加米蘭圍城戰,另出100名弩手服役一個月。懷著報酬和權力唾手可得的希望,德意志諸侯與騎士欣然越過了阿爾卑斯山。
大戰發生於新王上位的第七年(1158年)。全軍分為四路:奧地利公爵、卡林西亞公爵、匈牙利人一路,出弗留利(Friaul);皇帝、波希米亞人及多名諸侯主教一路,出布倫納山口(Brenner Pass);策林根公爵、上洛林人及勃艮第人一路,出羅訥河谷,越過大聖伯納德山口(Great Saint Bernard);余者出萊茵河谷,越過施普呂根山口(Splügen Pass)。全軍規模無疑是相當大的,但有人認為有1萬名騎士,與義大利人會合後更是達到1.5萬名騎士,總兵力達10萬之眾,這就太誇大了。7儘管義大利人不敢冒險與其野戰,儘管他的軍隊按當時標準來看相當強盛,但數目還是不足以對米蘭發動真正的圍攻,甚至連完全包圍的米蘭都做不到。8他若是有10萬人、5萬人,或者哪怕3萬人,團團圍住都不是難事。儘管他有過幾次突襲的嘗試,比如強攻城門,但都沒有成功。大軍不得不採取蹂躪鄉間和切斷補給的手段,花了一個月時間才迫使米蘭降服。(皇帝8月6日來到城下,米蘭9月7日投降。)
二征米蘭
(1159年至1162年)
1158年9月被迫降服後,米蘭於1159年初再舉反旗。皇帝必須等待德意志來的援軍,然後才能真正採取軍事行動。他決定先圍克雷馬,但儘管這個鎮子很小——周長不過1英里(約1.61千米)多一點——皇帝還是用了足足半年時間(1159年7月2日至1160年1月26日)才將其攻下。這段時間裡都沒有足夠兵力實施大規模行動。城下有皇帝御駕、獅子亨利、韋爾夫公爵等一批德意志大諸侯,但克雷馬人不僅奮勇抵抗,擊退了多次進攻,還主動出城襲擊。皇帝對米蘭城只是打了幾次草谷,其間打贏了若干場戰鬥。最後,克雷馬還是投降了,皇帝許其居民自便。
就在腓特烈全神貫注地圍攻小鎮克雷馬時,米蘭人決定冒險圍攻科莫湖畔的馬內爾比奧城堡(Manerbio)。9皇帝於是派出500名騎士,再加上馬蒂薩納(Martesana)和塞普里奧(Seprio)兩伯爵領的兵力,將米蘭人驅逐。從克雷馬到馬內爾比奧(位於埃爾巴市境內)有62千米的距離,行軍需要兩到三日。腓特烈從克雷馬很容易就能切斷馬內爾比奧圍城部隊與米蘭之間的聯繫,他的力量是有多薄弱,米蘭人才敢冒險圍城啊!
但是,占領克雷馬已經達到了騎士軍隊的極限,他們無法立即投入下一場戰鬥。皇帝不得不首先將軍隊遣散。1160年夏,米蘭人發起攻勢,征服了一批皇帝的城堡,從而引發了一場更大規模的野戰。
卡爾卡諾會戰
(1160年8月9日)
等到先前迫降克雷馬的德意志部隊大多已經歸國後,米蘭人圍攻了米蘭城以南約23英里(約37千米)、科莫湖以東約5英里(約8千米)的卡爾卡諾城堡(Carcano)。米蘭出動了全部兵力,另有來自布雷西亞和皮亞琴察的騎士。為援救卡爾卡諾,皇帝率領德意志軍和義大利援軍上路了,準備在卡爾卡諾與米蘭之間集結軍隊(各部正從相反方向趕來),以便切斷圍城軍與本城的聯繫。他甚至不等全軍集結就魯莽地出擊,幾乎直接衝進米蘭人的軍營,顯然是不想讓敵人毫髮無損地離開。但他低估了對手。米蘭人意識到自己與大本營的聯繫一旦被切斷,仗就輸了,於是決定立即攻擊援軍。
米蘭步兵向德意志騎士進攻,結果擋不住後者的攻勢,陣形被擊破,損失慘重,丟掉了軍旗戰車(carroccio)。但在另一側,也就是帝國軍的左翼,米蘭騎士及其盟友——可能還有另一支步兵的支援——擊敗了腓特烈手下的義大利騎士和步兵。當得勝的兩翼分別重新集結時,皇帝意識到己方兵力太少了,不能冒險再戰。米蘭人的兵力無疑從一開始就要強得多。戰鬥結束時,皇帝據說只剩下200名騎士了。儘管如此,米蘭人也不願意立即冒險發起新的進攻,尤其是因為大雨下了起來。他們撤回營地,皇帝未遇抵抗就離開了,接著退往科莫湖,他被打敗的部隊往那個方向去了。
當然,這樣一來,敗走的皇帝就與280名從洛蒂(Lodi)和克雷莫納(Cremona)過來與他會合的騎士分開了。米蘭人抓住機會,趁他們趕到皇帝近前時突然出擊並重創之。腓特烈親自出馬相援,救下了殘部。
米蘭人儘管取勝,但幾天後就撤圍而去(8月20日),因為他們害怕皇帝捲土重來。於是,我們看到卡爾卡諾會戰屬於中世紀司空見慣的戰鬥,戰場上的輸家依然達成了戰略目的,對皇帝來說就是解救卡爾卡諾城堡。讀者可與梅爾利希施塔特會戰與弗拉希海姆會戰作一對照。
為了提醒讀者文獻記載要慎用,這裡要加一段庫達涅魯斯(Codagnellus)寫的米蘭編年史中的記載,直到今天為止,史學界還或多或少認為它是可靠的著作。會戰發生約70年後,作者寫道(SS.,18.369及之後):1160年夏,米蘭人和皮亞琴察援軍出發去攻擊正在蹂躪米蘭鄉下的皇帝。據說,他們帶上了軍旗戰車和100輛由紀堯姆斯大師(Master Guilelmus)打造的100輛正面側面都裝有鐮刀的盾車。盾車據說被擺在最前面,軍旗戰車和射手在第二排,騎士(milites)、大軍旗和其他旗幟在第三排(「大隊」,cohort),皮亞琴察人在第四排(quarto loco)。皇帝得知後恐懼不已,趁夜逃遁。
在卡爾卡諾會戰中,米蘭人將全體40歲以下的戰士放到第一梯隊(acies),共1500人。40歲至50歲者在第二梯隊,也是1500人。戰鬥經驗特別豐富的其餘老兵在第三梯隊,共1000人。皮亞琴察和布雷西亞的援軍被擺在平民士卒旁邊,起鞏固支撐的作用,同時也為了保護軍旗戰車(「juxta populum, qui confortarent et manutenerent populum et auxilium praestarent populo ad carocium manutenendum et defendendum」:「在人群旁邊,為其提供加強和支援,幫助其守護戰車」)。米蘭人的前兩個梯隊被打敗了,皇帝接著向緊緊圍住軍旗戰車的步兵(populus)施壓。這時,之前埋伏在山谷中的老兵沖了出來,戰車周圍的部隊也隨之像戰馬一樣發起疾攻(「populus cum caroccio qui impulsus a pupulo ita velocissime currebat ut destrarius」),一舉轉入攻勢,殺得皇帝及其手下落敗而逃。10
圍困米蘭
直到次年(1161年)春天,皇帝才有了足夠的從德意志返回的援軍,有能力與米蘭正面開戰。各路人馬兵力的記載比較可靠。11施瓦本公爵腓特烈有600多名騎士(「ultra sexcentos milites bene armatos」),科隆大主教賴納德有500多名,波希米亞王子及其公爵叔叔有300名(equites)。
儘管圍城開始時獅子亨利也在義大利,但戰記中沒有提到他,而且不管怎麼說,他在米蘭陷落前就回德意志了。但作為參照,我們要指出,根據一份可靠的記載,獅子亨利兩年前率領1200名騎士參加克雷馬圍城戰,他的叔叔韋爾夫有300名騎士。12
施瓦本公爵和科隆大主教都是親近皇帝的大諸侯,也是皇帝的堅定盟友,他們不過能出500名或600名騎士。獅子亨利手握兩個公爵領,實力遠超其他所有德意志諸侯,他也不過提供了1200名騎士。由此看來,德意志軍的總兵力不會超過幾千名騎士。1158年的大軍很可能還要強於1159年或1161年。無論如何,對歷次戰役的比較進一步具體證實了之前的判斷,即1158年參戰騎士達1萬名是四捨五入出來的上限。
儘管義大利各市鎮和領主派來了許多股兵力加入皇帝,但再次圍攻反叛的城市不在他的考慮範圍內。腓特烈在一場十日的戰役(1161年5月至6月)中徹底掃蕩了米蘭鄰近區域,他認為這就夠了。接著他遣散了義大利人的部隊,並以阿達河(Adda)畔的大營為基地切斷了米蘭的糧道。他威脅要砍掉給米蘭運糧者的右手,而且確實於一日之內對25名皮亞琴察市民執行了這項處罰。部分德意志諸侯和騎士在秋天回國了,餘下的部隊足以將米蘭人控制住,並防止大量補給運入城內。為了加強威懾效果,皇帝不惜殘酷地將高級俘虜弄瞎致殘後送回城內。於是,堅守9個月之後,米蘭城終於在饑荒、恐懼和絕望中無條件投降了(1162年3月1日)。
圖斯克魯姆會戰
(1167年5月29日)
羅馬人派遣步騎大軍攻打科隆大主教賴納德占領的圖斯克魯姆(Tusculum),而皇帝當時還在圍攻安科納(Ancona)[90]。美因茨大主教克里斯蒂安前往救援。隨之發生的戰鬥毫無戰術意義。據聖布拉辛的奧托(Otto of Saint Blasien; M.G.SS.,20)[91]記載,克里斯蒂安規定了哪些人率先出戰,哪些人攻敵側翼,哪些人作為預備隊援助友軍(「qui primi committunt, qui consertos hostes a latere irrumpant, qui subsidia pondere proelii laborantibus ferunt」)。這不過是誇張的修辭。它與多份水準更高的文獻相悖,按照後者的說法,長途行軍後筋疲力盡的克里斯蒂安部隊遭到羅馬人突襲,起初落於下風,多虧科隆軍攻擊羅馬軍後方,才替克里斯蒂安解了圍。面對合兵一處的帝國軍,羅馬人開始逃跑,先是騎士,接著是步兵,損失非常慘重。德意志人得到了幾位義大利伯爵的支援。
這場戰鬥有意義的地方在於,有史料確證羅馬人儘管數量優勢巨大,但還是被打敗的原因是——用本身是義大利人的洛蒂城編年史作者的話說——他們「害怕德意志人超過其他所有人」。13我們馬上就會想到當年的貝利撒留,儘管羅馬市民志願參戰,但他還是拒絕率領他們與哥特人交戰,因為怕他們堅守不住。
另一個有意思的地方是,同一份史料中還寫道德意志人照例高呼著「基督復活」殺入戰場。儘管這位洛蒂城的作者是一位優秀、可靠的記錄者,但我內心對這條記載的可信度依然有所懷疑。當然,這些騎士與遠征解放聖墓的武士,與《尼伯龍根之歌》中的角色是同一類人。因此,在某些場合下,由主教率領的騎士進入戰場時高呼「基督復活」是有可能的。十字軍東征中或許確實有這樣的慣例,但若說德意志騎士在皇帝與教宗間的戰爭中也是如此,那就很難想像了。原文如下:「signo dato maximis vocibus cantum Teutonicum, quem in bello Teutonici dicunt videlicet『Christus qui natus』et cetera omnes laetantes acriter super Romanos irruerunt.」(「信號發出後,全軍都不再說其他的事情,齊呼著德意志人在戰鬥中的口號『基督復活』,兇猛地打垮了羅馬人。」)
埃赫蒙德修道院遠在北海海濱,受烏特勒支主教管轄,那裡的年鑑也記載了這場勝利,還說德意志騎士進攻時有「條頓人的兇悍」。這個短語古已有之,是詩人盧坎描述古條頓人時首創的。進入中世紀,埃克哈特於1096年首次使用該短語,而且帶有諷刺意味,因為它後來有時表示狂亂愚蠢,有時又表示勇敢。14
賴納德大主教給國內寫了一份捷報,15這個例子表明我們必須謹慎運用史料。他一會兒說羅馬兵力有4萬,一會兒說是3萬。他說對方有9000人被殺,5000人被俘,還者不過2000人。科隆來的騎士(milites)數目不會超過106人(據《科隆年鑑》第140卷記載)。主教說己方一人未損(「nostros omnes sano et integro numero recepimus」:「全軍完好無損地回來了」)。同時代對此戰的其他記載各不相同,羅馬一方的損失人數顯然都是主觀臆斷的。16
羅馬人數量優勢巨大且損失慘重是無須懷疑的,因為博索樞機(Cardinal Boso)在《亞歷山大三世教宗生平》(Life of Pope Ale-xander III)一書中有類似記載。17賴納德的騎士不超過106名(或140名)大概也是實情。克里斯蒂安手下無疑也只有幾百名騎士,再加上兩位主教都有軍士和傭兵(布拉班特傭兵團),總兵力最多幾千人。但是,說羅馬一方有三四萬人也是極大的誇張。賴納德一人未損的說法讓整場勝利都顯得有些可疑,即便我們有理由懷疑他是在吹噓。洛蒂城編年史家也說羅馬軍的兵力是帝國軍的20倍,但他說雙方都有大量傷亡。
賴納德捷報中有趣的一點是對階層有明確區分,他說騎士將豐厚的戰利品讓給了傭兵和軍士,而自己獲得勝利的榮耀就足夠了。
這場勝利的結果是皇帝奪取了羅馬城。
聖布拉辛的奧托對整場戰鬥的描述純屬虛構。為強化批判分析思維,我下面會全文引用(轉譯自德文著作《早期德意志史家文集》Geschichtsschreiber der deutschen Vorzeit)。它也是羅伊特[92]《亞歷山大三世教宗史》(Geschichte Papst Alexander III)和格雷戈羅維烏斯[93]《羅馬城史》(Geschichte der Stadt Rom)中對此戰描述的基礎。原文如下:
如前所述,腓特烈皇帝平息了諸侯衝突,恢復德意志秩序。之後,在耶穌誕生後的第1166年,他從帝國各地調集軍隊,第四次翻越阿爾卑斯山,開進義大利。他接著穿過亞平寧山脈,率軍進入托斯卡納,18轉向安科納邊區,對反叛的安科納市展開圍攻。同時,先前因帝國事務離開皇帝的科隆大主教雷金諾德(Reginold)去往羅馬附近的圖斯克魯姆城堡,他當時正帶兵重新與皇帝會合,以便解決義大利問題。信使將消息帶進羅馬城後,擁兵3萬的羅馬人為了羞辱皇帝,從全城各處出發,突然將大主教困在了城堡內。皇帝在安科納得知此事後立即召集諸侯,問他們是否應該放棄對安科納的圍攻,以援助大主教。有幾位諸侯,大多是世俗諸侯,害怕撤圍會引來不利的流言,於是表示反對。莊嚴的美因茨大主教克里斯蒂安對諸侯合議憤憤不平,因為世俗諸侯看不起他和其他主教,棄之於險地,於是他召集本部兵馬,同時懇求並利誘其他人加入。19他集合了500名騎士和800名傭兵,武備齊全,要去圖斯克魯姆攻打羅馬人,解救大主教。當他抵達戰場並在羅馬人對面下寨時,他送信給對方要求停戰一日,好讓他的人休息一下,信中還提到了羅馬古人的高貴情操,希望對方能同意自己的請求。但在這方面和其他所有方面,羅馬人都完全不像他們的祖先。他們不接受主教的請求,還威脅說當天就要送他和他的全部人馬去餵天堂里的鳥兒和地獄裡的野獸。20羅馬人放棄圍城,擺出3萬人的大陣對抗500名德意志騎士。但收到回復後,大主教完全不為所動——因為他絕非不習兵事——又是獎賞,又是威脅,熱情澎湃地激勵手下參戰。儘管與對手相比,他的兵力非常少,但他知道他們都是百戰精銳。他用高貴的語言警告道,他們不能寄希望於逃跑,因為他們與家鄉和皇帝的軍隊離得太遠了,但他們應當記住自己是天生的勇士,而敵人是天生的懦夫,為了自己的性命,他們應該拼盡全力。
但當他看到騎士們充盈著條頓人的兇悍(「animo-sitate Teutonica」)——的訓誡向他們心中注入了某種勢不可擋的勇氣——時,他便開始排兵布陣,規定了哪些人率先出戰,哪些人攻敵側翼,哪些人作為預備隊援助友軍。主教處於能夠支援全軍各處的位置,身邊是最精銳的戰士。現在,他豎起旗幟,展開各隊,向羅馬人出擊,將希望放在神的手裡。科隆大主教也披上戎裝,讓城堡守軍和全部手下——估計有300名裝備精良的騎士——拿起武器,隨之做好支援準備,直到開戰都一直在城內安靜等待。戰鬥打響後,長矛在第一次衝撞時就破碎了。雙方接下來用刀劍繼續戰鬥,兩邊射出的箭遮天蔽日,像雪花一樣落下。看啊,科隆大主教帶著求戰心切的騎士們衝出了城堡,從後方攻擊羅馬人,勇猛地將他們擊退,四面合圍,前後夾擊。羅馬人打仗只憑人多勢眾,克里斯蒂安主教率部從側面突破敵陣,從中間將其斬為兩段,接著奮力拚殺,嫻熟地將其隔離為三股。在許多人被殺被俘之後,落敗的羅馬人開始逃跑,結果被勝利者一直追到羅馬城內,慘遭最血腥的屠戮。將正在屠殺的騎士們喚回後,兩位主教返回戰場,入夜後歡慶勝利。
次日上午,羅馬人急匆匆地到戰場上回收陣亡者的屍體。他們被主教派出的騎士趕走,回城途中又被追殺,幾無生還。最後,他們派出使節,懇求主教為了聖彼得的博愛,為了對基督教的尊重,恩准他們接回死者。主教同意了,條件是羅馬人必須清點戰鬥中被殺或被俘的人數,然後親自向主教報告並以書面形式承諾數目屬實;他們必須同意此條件才能和平地收回遺體安葬。清點後的結果是,被殺或被俘人數約為1.5萬人。他們接回遺體時放聲痛哭,然後在主教准許後將其下葬。
萊尼亞諾會戰
(1176年5月29日)
經歷了無果的和平與對和平的期盼後,1176年春,紅鬍子在等待德意志援軍以再次與米蘭交戰。除了在米蘭以南約18英里(約29千米)的帕維亞(Pavia)等待的私人隨從,他在義大利還有一支由美因茨大主教克里斯蒂安統率的僱傭兵,當時正在阿普利亞邊界與諾曼人交戰。我們可以假定皇帝招來了這支部隊,並於3月16日在羅馬附近的卡爾索利(Carseoli)打了一場勝仗,因為決戰地點是在北方。由於獅子亨利這一次拒絕相助,讓德意志軍隊規模大不如前,於是進一步提高了上述假定的可能性。但文獻中沒有記載克里斯蒂安得知北方南下的軍隊逼近時到底在何處。他可能已經在帕維亞附近了,但也可能還有一定的距離。無論如何,皇帝的任務是會合正在經迪森蒂斯(Disentis)、貝林佐納(Bellinzona)和米蘭北郊的科莫南下的大軍與南方的各支部隊,或者至少要與帕維亞的部隊。假如德意志大軍不走盧克馬尼爾山口(Lukmanier Pass),而是走東邊的某條路,比如布倫納山口來通過阿爾卑斯山,那麼集合諸軍就不會有困難。文獻里沒有說皇帝為什麼要下令走盧克馬尼爾山口,大概是因為南下的各路諸侯——科隆、馬格德堡兩位大主教,維爾茨堡、沃爾姆斯、明斯特、費爾登、奧斯納布呂克、希爾德斯海姆、布蘭登堡7位主教,弗蘭德斯、荷蘭、薩爾布呂肯的3位伯爵、策林根公爵貝特霍爾德21、圖林根領主(landgrave of Thuringia)——中除了3位以外都來自西德意志,而且霍亨斯陶芬家族自帶的施瓦本騎士也不想繞遠走東路。於是,敵方大本營米蘭正好卡在德意志軍的集合地點上。
腓特烈決定親自指揮南下部隊,於是繞過米蘭,急往科莫與其會合。接著,他打算原路返回,將大軍帶回帕維亞。但米蘭人意識到,一旦皇帝集合了全部軍隊,他們就危險了。此時的局勢有點類似於卡爾卡諾會戰之前,米蘭人再次做出了同樣的決定:趕在皇帝集結全軍前主動出擊。他們勸說同盟諸城派出援軍,向德軍進發,堵住通往帕維亞的道路。
雙方在行軍路線上的萊尼亞諾遭遇,該地位於米蘭西北約14英里(約22.5千米)。於是,會戰爆發了。走在縱隊最前面的米蘭騎士被德意志軍擊退,而且有一批逃到原本跟隨騎士的步兵後面。當逃跑的騎士逃回來、德軍緊隨而至時,米蘭步兵可能剛剛從夜宿營地中出來,或者正準備出營。但他們沒有被潰兵裹挾,而是站定腳跟,組成了一個緊密的大陣,高舉盾牌,用矛頭對準德意志人。部分從馬上跳下來的騎士也加入大陣。根據一份文獻的記載,軍營似乎有塹壕或溝渠圍住,大概不是完全圍住,但肯定是有幾面,這對防禦大大有利。無論如何,緊密陣形的步兵擊潰了追兵。皇帝有可能帶了射手上陣,但文獻中沒有提及,或者是因為數量太少,或者是因為科莫市民——他們正與皇帝走在一起,包含射手——還離得太遠。
正當德意志騎士徒勞地試圖打穿米蘭步兵大陣時,遠道而來支援盟主的布雷西亞騎士剛好撞上逃跑的米蘭騎士,便止住了他們的退勢。米蘭騎士意識到戰鬥勝負未分,步兵仍在酣戰,於是決定回去支援正遭受強大壓力、若無援軍遲早會被擊敗的步兵兄弟。德意志騎士本來正與米蘭步兵交戰,現在發現又有人攻了上來,而且是從側面,是敵方的騎士。受此激勵,米蘭步兵可能也轉入攻勢,他們原本就有相當大的數量優勢。於是,德意志軍被擊敗了,加上科莫人,總數可能在3000人至3500人之間。22皇帝費了一番辛苦才逃回帕維亞,但我們不知道他是怎麼做到的,因為他之前消失了一段時間。23
施瓦本的腓力
我們已經看到,在雄主紅鬍子的歷次義大利征討中,一場又一場戰鬥的實際參戰兵力是相當少的。3個大王國的主人要攻下區區一座要塞城市都是極其困難的。
當反對派推舉獅子亨利之子奧托為帝,反對紅鬍子之子腓力時,我們看到了同樣的現象:霍亨斯陶芬家族有絕大部分德意志諸侯的支持,但還是不能壓倒對手。
戰役只是簡單的蹂躪敵方領地。到了開戰的第八年(1205年),幾乎所有德意志諸侯都承認了腓力的地位。於是腓力對仍然站在奧托一邊,且由奧托親自守衛的科隆發起了征討。儘管腓力身邊有數名公爵,但還是無力圍攻科隆。
1206年,腓力二征科隆,據說率領著一支非常龐大的軍隊。但是,科隆市民在奧托的領導下竟然敢於出城野戰,而他們的兵力不超過400名騎士和2000名下馬騎士。甚至當這支軍隊在瓦瑟貝格(Wasserberg)被帝國軍消滅時(1206年7月27日),科隆依然沒有立即投降,腓力也沒有去圍攻這座城市。相反,經過幾個月的談判,他給了科隆儘可能溫和的條件。
他這樣做的原因無疑在諸侯身上,既然科隆人已經表達了停戰的意願,諸侯就不會再參與圍城了。在他們看來,科隆人的行為不是叛亂,叛亂是原則問題,一定要懲處,而是選王制度下必然會出現的私鬥——與其說只是單純的事故,不妨說是制度性的事故。
經過10年的爭鬥,腓力似乎終於占據了上風,卻恰恰在此時被暗殺了。
腓特烈二世皇帝
在倫巴第爭端中,腓特烈一世皇帝與其孫腓特烈二世的區別在於,後者很少能得到來自德意志的支援。但反過來看,通過母親的血緣關係,他在義大利有自己的勢力根基,即兩個西西里王國。德意志諸侯不再願意耗費大量自己的資源,向阿爾卑斯山對面派出大批兵力了。因為自紅鬍子以來,通過為帝國效力贏取獎賞和榮耀的思想已經失去了吸引力,而且家族自身的利益也取代了帝國觀念,領主們滿腦子想的都是一家一室。腓特烈二世逐步將南義大利重新納入了自己的勢力範圍。在亨利六世皇帝駕崩後(1197年)的攝政時期,南義大利曾陷入無政府狀態。接下來,腓特烈試圖恢復帝國在北義大利的權利,身為義大利國王和羅馬人的皇帝,這些先前被漠視的權利本來就是屬於他的。如果他的政策成功了,其結果估計就是形成一個獨立於德意志帝國的統一義大利王國。
1226年,腓特烈第一次試圖再次控制北義大利市鎮,結果失敗了。10年後,通過向德意志諸侯讓渡地方主權以換取其支持的手段,他營造出了有利的態勢,要一戰定乾坤,結果大業未成而身先死。
每當紅鬍子或之前的皇帝率領德意志大軍來到阿爾卑斯山以南時,義大利人都不敢冒險野戰。每當戰鬥發生時,尤其是紅鬍子在卡爾卡諾和萊尼亞諾被擊敗時,皇帝手頭的部隊都只是全軍的一部分,米蘭人的打算是趁著其他幾路德軍沒到,便熟練地擺出密集陣形發起進攻,他們也確實是這樣做的。通常來說,倫巴第人總是仰仗堅固城防。他們會和盟軍一起向位於開闊地帶的腓特烈二世進發,但目的不是野戰,而是通過機動以及占據有河流、運河隔開的地形來阻止皇帝圍攻和奪取要塞。在第一年(1236年),這種機動讓他們取得了成功。到了第二年,皇帝親自返回德意志,秋天帶著2000名騎士經布倫納山口再次南下。他說服曼圖亞退出倫巴第同盟,同時從東南邊向布雷西亞進軍,對其施加威脅。為了掩護布雷西亞,倫巴第軍布陣於馬內爾比奧附近,背靠小河魯西尼亞羅河(Lusignolo River),在溪流的保護下,皇帝也是無可奈何。11月底,他只得解散駐紮在忠於帝國的城市中,再也不願意待命的各支部隊。
但是,皇帝巧妙地利用了這一形勢,在最後關頭成功發動了他想要的決戰,並對敵人發起了致命一擊。
科爾泰諾瓦會戰24
(1237年11月27日)
倫巴第人見皇帝解散了城市駐軍,皇帝也有條不紊地向西渡過奧廖河(Oglio),似乎是要回克雷莫納的冬季營地,於是他們也決定回家。包圍布雷西亞的目標已經達成了。倫巴第人從當前位置直接回米蘭和克雷馬的途中要經過一條河,與皇帝先前渡過奧廖河的地點(蓬泰維科)只有一日的路程。為免遭遇敵軍,他們謹慎地將行軍路線向北移動了行軍一日的距離,幾乎是貼著阿爾卑斯山走。但是,皇帝立即率軍沿河而上。倫巴第人本來平靜地紮營於貝加莫(Bergamo)地區的科爾泰諾瓦鎮,結果發現自己遭到突襲。由於帝國軍長途跋涉而來,所以會戰直到傍晚才打響。倫巴第人的前鋒被皇帝的騎士擊退。驚駭之下,沒有馬上逃跑的部隊聚集在軍旗戰車周圍。與萊尼亞諾會戰時一樣,戰車也有塹壕保護,腓特烈的騎士無法強攻。為騎士打開通道的任務落在了撒拉遜弓箭手的頭上。據多份文獻記載,撒拉遜弓箭手參加了戰鬥,而且把箭都射光了。但保存至今的皇帝的戰報中沒有提到他們,所以他們的戰果應該並不很大。可能是他們數量不多,或者很晚才抵達戰場。無論如何,當天是不可能決出勝負了。皇帝命令騎士披甲過夜,明日再戰。
但倫巴第人可沒有等著再戰。越來越多的人趁夜逃亡,最後發展成了大潰逃。他們將軍旗戰車丟棄,只帶走了從旗杆上拆下來的十字架。但他們後來連十字架都不要了,皇帝軍將它撿了回去。整個營地落入敵手,逃亡中又有許多倫巴第人被殺或被俘。
根據一份署名威內斯的彼得(Peter of Vineis)的官方公報性質的文件《帝國忠臣通諭》(Encyklika an die Getreuen des Reiches),帝國軍開拔時的兵力超過1萬人。25因此,之前的兵力肯定要大不少,因為一批城市駐軍已經被解散了。從先前我們對騎士軍隊的了解來判斷,這個數目顯得非常高,而且從文獻整體來看,我們也不能排除作者為了彰顯皇威而誇大的可能性。無論如何,此處肯定不是相反的情況,即為了增添勝利者的榮耀而故意縮小數目。既然作者沒有說這1萬名「本部兵馬」(sui exercitus)是騎兵,也沒有其他限定,因此我們應當按照最寬泛意義上的全體戰鬥員來理解。
1231年同盟續約之時,倫巴第諸城同意盟軍規模應為1萬名步兵、3000名騎士和1500名射手。26我們可以假定,如果上限果真達到過的話——或許只有一半,尤其是步兵,盟軍在11月底戰役結束時的實際兵力就遠低於盟約規定的上限。27因此,盟軍迴避野戰也是自然的,因為皇帝的軍隊有數量優勢,估計還有質量優勢。
既然我們在這裡討論的是一場雙方都投入全部力量的大戰,因此對雙方兵力有一個正面的、足夠可靠——以至於我們可以肯定地說,雙方戰鬥人員的總數都不超過1萬人上下——的估計值就非常有價值。
科爾泰諾瓦會戰後戰事延續
(1238年至1250年)
儘管皇帝在科爾泰諾瓦會戰中大破倫巴第人,但這場戰鬥並未帶來決定性的成果。儘管米蘭確實提出求和,但不願意接受腓特烈要求的無條件投降,於是戰爭繼續進行下去,沒有受到科爾泰諾瓦會戰多大的影響。到了次年,腓特烈連布雷西亞都打不下來,更不用說圍攻米蘭了。
儘管皇帝在兩西西里王國實施嚴厲的統治,從而掌握了大量資源,儘管有不少義大利大市鎮和大諸侯站在他一邊,全力支持他的事業,儘管德意志地區為他提供了重要的幫助,但他的兵力依然不足以採取積極有效的軍事行動。
軍事行動僅限於蹂躪敵境、突襲和強攻城堡,偶爾會圍攻中等規模的城市,而且除非城內有一派人心向圍城軍,在城內採取有效行動,否則圍攻通常達不到目的。勝負不取決於軍事成就,而取決於陣營轉換,讓城市與諸侯一會支持這邊,一會支持那邊。但由於大部分城市都有派系的權力之爭,各個派系或向皇帝尋求支持,或向城市同盟和教宗尋求支持,於是陣營轉換就更容易發生了。因此,年年不同、歲歲有變的時事主要取決於政治動機,而非軍事動機。小規模衝突、戰鬥乃至大型會戰經常發生,但成果往往很小,哪怕是在一方遭受巨大損失的時候依然如此,因為各方的兵力不足以實施宏大的圍城戰。
帕爾馬圍城戰
(1247年至1248年)
科勒以為帕爾馬當時約有8萬人口。這個數目當然是太大了。帕爾馬今天的人口都不超過5萬。科勒說,當時左岸城區要比今天小得多,而右岸城區肯定也不會比現在更大。28[94]根據《帕爾馬年鑑》,腓特烈二世皇帝率領1萬人,29規模已經相當可觀了。這份敵方記載給出的數字肯定是上限。
為了實施圍城,腓特烈在較小的左岸城區對面建起一座堅固營寨,取名為「維多利亞」(Vittoria)[95],以其為基地蹂躪帕爾馬周邊區域並阻攔援軍。30但主城區沒有被圍,被圍的城市本身也有不少戰力。它的盟友,尤其是乘船來到波河[96]河畔的曼圖亞人,提供了有力的支援。因此,皇帝並不指望真正擊敗它,最多能逐漸消耗罷了。科勒估計,若要完全圍住這座城市,皇帝需要修一圈周長約5英里(約8千米)的牆和4萬名守軍。如果說周長數估計不算太高的話,那麼守軍的數字無疑是過分了,因為圍牆不需要處處安置等量兵力。他只需要在各處要道建起堅固城寨,再挖一圈壕溝,壕溝旁安上柵欄,阻止城內的人自由行動就可以了。這樣一來,皇帝也不需要專門在瓜斯塔拉(Guastalla)[97]安排一支掩護兵力了。腓特烈畢竟是有作戰經驗的,而他沒有那樣做,只是封鎖部分城區了事,這似乎足以證明他的兵力不足以實施圍城,因此他的部隊規模肯定是相當有限的。
入冬後,皇帝解散了貝加莫、帕維亞、托爾托納和亞歷山德里亞(Alessandria)的駐軍,並抽調本部兵馬去特雷維索(Treviso)和亞歷山德里亞。皇帝身邊還剩下1100名騎士、2000名克雷莫納步兵和數量不明的撒拉遜部隊,總共不會超過5000人。
皇帝後來又派出去1000人。而且帕爾馬人於2月18日發動突襲時,皇帝已經帶著500名騎兵出去打獵了。
科勒明確表示,這次突襲是沒有預謀的。帕爾馬人只是想去波河攻打恩齊奧國王(King Enzio)[98],安排了大約一半兵力去執行這項任務。另一半兵力出城只是為了掩護其後方。恰在此時,無人指揮,裝備也不全的皇帝部隊偶遇出城的帕爾馬人並展開肉搏。這場仗打得很糟糕,皇帝的人一直被追到維多利亞營寨內,營寨也被追兵占領了。根據帕爾馬人的記載,他們殺死了1500人,俘虜了3000人。但《普拉真提內年鑑》(Placentine Annals)的記載——100名騎士和1500名步兵被俘——無疑更接近真相。
假如皇帝在維多利亞有更多的兵力,這樣的進攻大概不會成功。但對於腓特烈當時的戰略計劃來說,一支五六千人的部隊也不算太少。即便帕爾馬守軍可能要多一些,他們依然不會有攻占維多利亞敵營的能力,敵軍卻能以營寨為基地騷擾他們。諾曼人當年圍困巴黎,米蘭騎士圍困被敵軍攻占的米蘭也是類似的手段。就連紅鬍子也不曾真正將米蘭團團圍住,而只是掃蕩周邊地區和堵住出入要道,用了9個月左右就迫使米蘭投降了。腓特烈二世的實力要弱得多,甚至與帕爾馬這座與米蘭結盟,但當然要比米蘭小得多的城市相比也是如此。紅鬍子當年在北義大利勢力強盛,以至於他確實通過切斷補給迫使米蘭投降,而敵方完全沒有認真試過救援米蘭。但到了1247年,眾多市鎮拿起武器反對腓特烈二世,逼得他同時要與米蘭及其盟友交戰。儘管如此,要不是皇帝偶然外出期間,他那些不守紀律的愚蠢部下給了帕爾馬人發出致命一擊的意外機會,他的目標還是有可能實現的。因此,皇帝的過錯不是戰略層面的謀劃失當和統率失職,而是沒有先見之明,在營內兵力因外調而大大削弱的那一天,他竟然還離開了營地。
這一結果與先前事件也有重要關係。假如皇帝在1247年秋依然能集結大軍的話,那我們就很難理解他為什麼沒有抓住科爾泰諾瓦戰勝的機會,奪取最後的勝利。他在1247年根本沒有生力軍了,反而是減員嚴重。但如果我們接受他的兵力大不如前這一事實,那麼他的行為就完全可以理解了。
儘管這次帶有一定偶然性的戰敗嚴重損害了霍亨斯陶芬王朝一時的事業,但也沒有造成長久的影響,就像皇帝在科爾泰諾瓦的勝利一樣。
回顧
從戰爭藝術史的角度來考察這將近100年間的歷次戰鬥,我們很快就會發現,義大利城市並沒有產生出希臘方陣和羅馬軍團那樣的古典步兵單位。儘管步兵有時確實發揮了重要作用,特別是在萊尼亞諾會戰中,但步兵依然不是決定性力量。不管數量有多大,步兵仍然是騎兵的輔助。即便關於萊尼亞諾會戰經過的一手史料有不明確的地方,也有多種可能的解釋,但我們從後續事件中可以得出毋庸置疑的定論。假如萊尼亞諾會戰中的步兵有古代步兵的能力,他們肯定會擴大戰果,但事實上並沒有。米蘭人完全沒有從勝利中得出這樣的結論:他們現在掌握了一種優越的新戰法,再也不用懼怕德意志皇帝了。相反,他們以最溫和的條件達成了和議,而且之後一代人——我們接下來要研究的之後幾代人也是如此——的戰法與其他國家前後幾百年間的戰法別無二致。
因此,義大利市鎮並未形成古代雅典和羅馬那樣的公民兵,不是全體公民集體出征,實施嚴格的普遍兵役制。我們完全撇開他們有沒有所需的武藝這個問題,義大利市鎮缺少古典共和國特有的實施公民兵的先決條件,那就是城市和鄉村的政治統一體,市民和農民的團結精神。希臘方陣和羅馬軍團的主體是阿提卡半島的農夫、挖炭工和漁民,是羅馬周邊的農業部落成員,而不是住在雅典和羅馬城裡的人。但儘管義大利鄉村無疑是由城市統治的,但兩者並不構成統一體,農民也不是市民的同胞。市鎮本身雖然有共和體制,但大多僅限於騎士團體。文獻中沒有記載兵役的具體指派方法。通常大概不過是召集志願兵,但遇到重大危機或政治動盪,市鎮很可能也會徵召大批市民入伍,至少是短期服役,特別是用來守城。守城時或許也會全民皆兵。
但要打野戰的話,市鎮會派出由射手、槍兵配合,採用騎士裝備的馬隊。
隨著天生有尚武傾向的市民加入傳統武士的行列,一同上陣,一同鍛煉,那麼只要愛國精神還活躍在集體心中,從中就會產生一支技藝高超的高效軍事團體。即便高傲的德意志騎士會取笑這些被封為騎士的義大利木匠和工匠,但是他們還是甚至敢於面對由國王帶隊翻越阿爾卑斯山的德意志騎士。
軍旗戰車
我們知道義大利市鎮實行且一直實行騎士類型的軍制,但其特點是:與同時代的其他地區相比,步兵在混合作戰中發揮的作用要更強,有時甚至要強得多。但義大利步兵還沒有達到希臘方陣、羅馬軍團那樣真正的緊密戰術單元。我們可以將軍旗戰車視為缺失的戰術單元的替代品。它是一部由8頭公牛拉的重型戰車,車上立有一根高高的旗杆,杆上掛著軍旗,往往還有主保聖人的聖像。車上還站著多位牧師。這種神聖的戰車一向與以色列人的約櫃相提並論,倒也不無恰當。我們知道鬆散的步兵面對騎兵是脆弱的。於是,將軍旗戰車置於前排後側是為了充當集合點,一時被擊退或陷入混亂的人遠遠看見它就能重新整隊。傷員也會被轉移到車上,傷重不治者也能在死前由牧師免去罪孽。我們可以假定,義大利人每逢戰前都要重申不應丟棄手持的軍旗,但到了最危急的關頭,他們應該聚集在聖車周圍,車在人在,車亡人亡。組織嚴密和統率得力的羅馬軍團本來自然就具備的堅定精神和勝利信心(當然,他們也有自己的鷹徽),現在要由軍旗戰車來人為激發,並通過符號的宗教屬性來強化。史料中首次提及軍旗戰車是在1039年的米蘭,恰好是義大利市鎮在階層融合的作用下形成的,長期不習兵事的市民再次拿起武器的時代。用文獻里的話說,黑里貝特大主教(Archbishop Heribert)[99]將所有人武裝了起來,「從農夫到騎士,從貧民到富人」(a rustico ad militem, ab inope usque ad divitem)。31因此,早在作為城市象徵的軍旗戰車第一次出現(至少是第一次記載)時,教會就是它的支持者。後來教會與市鎮的盟友關係更進一步強化了軍旗戰車的宗教屬性。戰車也出現於阿爾卑斯山以北,特別是與教會關係密切的軍隊中。1086年布萊希菲爾德會戰(battle of Bleichfeld)中,亨利四世的對手有軍旗戰車;1138年諾薩勒頓會戰中,約克大主教統率的英格蘭民兵有它;1191年,獅心王理查在敘利亞征戰時也有它。另外,1214年布汶會戰的奧托四世軍中,1288年瓦林根會戰的科隆軍中,1298年阿爾蔡圍城戰(seige of Alzey)的美因茨軍中都有軍旗戰車。在整個十二三世紀,只要義大利市民上戰場,軍旗戰車無疑都是標準配置。32
塔利亞科佐會戰
(1268年8月23日)
討論完霍亨斯陶芬諸帝與義大利市鎮的鬥爭,我現在要探討一下偉大的霍亨斯陶芬王朝的最後一位代表康拉丁的戰敗經歷。不過,打敗他的不是市民,而是安茹的查理。這位法國王子是應教宗召喚,前來將霍亨斯陶芬家族逐出世襲領地那不勒斯王國的。
人們通常記述這場會戰時,最重要的一手史料來自法國修道士普利馬圖斯(Primatus),他大概是在巴黎附近的聖但尼修道院寫下的。維拉尼(Villani)的記述主要取材於他,所有後世學者——勞默爾(Raumer)、席爾馬赫爾(Schirrmacher)、德爾佩什(Delpech)、科勒、比松(Busson)、漢佩(Hampe)、奧曼(Oman)[100]——的記述同樣以其為基礎,只是細節上略有差別。但近年來,羅洛夫(Roloff)[101]根據更早也更好的史料表明,普利馬圖斯的記載在每一個方面都是不可靠的。33關於這場會戰,具有歷史準確性的文獻主要是皮亞琴察的《吉伯林年鑑》(Ghibelline Annals)和安茹的查理本人的簡短報告。
在以上所有戰報中,雙方似乎都只有騎兵。因此,偶爾被提及的步兵發揮的角色很不重要,或許根本就沒參戰。
由於《普拉真提內年鑑》也說康拉丁及其盟友羅馬元老(市長)卡斯蒂爾的亨利(Henry of Castile),兩人的總兵力多於對手,對此我們似乎只能接受。但是,我不願意完全信賴這個說法,因為完全沒有步兵的記載讓我生疑。羅洛夫認為康拉丁有5000名到6000名騎兵,查理有4000名騎兵的說法是可信的。如果我們將這些騎兵稱為騎士,那就偏離了「騎士」一詞的真正含義。毫無疑問,其中有許多並沒有騎士身份,而只是普通的騎馬士兵,儘管他們或多或少有重甲,但終歸不是騎士出身。
會戰經過是這樣的:由德意志人、西班牙人、義大利人組成的康拉丁軍一開始打贏了,但隨後分散開來,完全放棄了密集陣形,於是被查理國王親自率領的法國預備隊出手擊敗。[102]
文獻中沒有說明查理的意圖是什麼,也沒有說明顯然之前沒有被發現的預備隊是怎麼埋伏的。當然,查理不可能從一開始就打算先讓主力戰敗,然後派出埋伏好的預備隊,憑藉嚴整陣形一舉擊敗取勝後陷入混亂的敵軍。如果靠如此簡單的計策就能以少勝多,那麼這種情況肯定會經常發生。引而不發的意圖只能是於勝負未分之際投入預備隊。戰敗後再出擊很容易被擊退,即便後方有一個規模可觀、保持嚴密陣形的待命單位,能為一時被擊潰,但數目仍然比對方多好幾倍的己方部隊提供一個重整旗鼓的凝結核。
羅洛夫對騎士軍隊取勝後的狀況有一段清晰的描述:
設想有兩支騎士軍隊開戰。幾千名各自獨立的戰士大約在同一時間開始了肉搏戰。過了一段時間,兵力較弱的一方開始敗逃。這時,勝利一方有人順勢追擊後撤的敵軍,也有人會下馬包紮傷口,整理戰鬥中受損的盔甲,殺死或俘虜落馬的敵人,或者搶奪敵人身上值錢的盔甲或武器。當然,統帥也沒有下令不許擅自擄掠和休息,或者要求騎士整裝待發。騎士軍隊取勝後必然會是這樣的狀況,對戰鬥力無疑大大有害。一支在這個節骨眼上發動進攻的部隊肯定會占據巨大優勢,哪怕兵力要少得多。眾多下馬騎士在殺過來的騎兵面前幾無還手之力,而且被攻擊的人散布於一大片區域,攻擊者起初可能都碰不上同等出身的對手,於是可以一點一點地吃掉對手。突襲過後戰況的發展取決於具體情況,如果被攻擊一方數目遠遠超過對手,他們是有可能應戰並堅持戰鬥到勝利的。因為騎士是獨立的戰士,轉向很方便,所以突襲位置在身後還是側翼沒有多大區別。關鍵問題永遠是:突襲發生時,被攻擊方有多少騎士不能戰鬥,他們散開的程度又有多大?
羅洛夫接著說,查理肯定是在霍亨斯陶芬軍剛開始陷入混亂時出擊的。那樣做確實優勢很大,但我要再說一遍,勝利仍然是一個巧合,原因或許是安茹軍主力潰逃的速度比查理預料得要快。接下來的戰鬥無疑仍然是一場硬仗,但我們不知道最後獲勝的為什麼是法軍,因為面對數量優勢巨大,且因為先前的勝利而士氣高昂的敵軍,如果沒有其他影響因素,單憑生力軍的突然性和組織性並不足以奠定勝局。或許正如羅洛夫認為的那樣,康拉丁的軍隊由3個民族組成,彼此很不信任對方,當敵方生力軍突然現身時,他們都懷疑軍中有內鬼,於是爆發了恐慌。
無論如何,這場會戰在軍事史方面的教益很少,因為文獻沒有說明兩個最重要的問題——安茹的查理為何又如何布置預備隊或埋伏,以及他為何取得了成功——純粹的猜測復無益處。我們只能得出一個反面的結論:梯隊布陣不是當時的常規做法,因為假如康拉丁的軍隊有第二梯隊,必不得無序至此。
為了更好地批判性看待中世紀史料,接下來是羅洛夫的一些具體論述。據說,卡斯蒂爾的亨利及其西班牙部隊追擊得太遠,以至於回到戰場時,查理已經打敗了德意志部隊。儘管這樣將會戰分段好像能解釋以少勝多,但羅洛夫基於文本分析和客觀考據指出,分段是虛假的。在所謂的第三階段中,西班牙人的陣形據說像城牆一樣堅固,法軍無法突破。但這段傳奇的主人公瓦勒里的埃拉爾(Erard of Valery)知道該怎麼辦。他帶著30名騎士詐敗,西班牙人以為所有法軍都要逃跑,於是開始追擊,打散了緊密的陣形。然後,法軍殺入大批敵軍之中捉對廝殺,但毫無效果,因為西班牙人的盔甲砍不壞也穿不透。接著,法國人衝到跟前,抓住敵人的手臂和肩膀,把他們從馬上扔了下去。西班牙人的板甲沉重,身穿鎖子甲的法國人則更輕便靈活,所以取得了勝利。經歷了一番奮戰,西班牙人被徹底擊敗。
凡是對傳奇戰爭故事有警惕的人一眼就能看出來。如果輕甲部隊如此輕易就能擊敗重甲部隊,那我們肯定會看到更多類似的記載,重甲武士也不會在軍事史上存在那麼長時間了。但羅洛夫還通過文本分析表明這條記載純屬傳說,因為普利馬圖斯對兩年前的貝內文托會戰也有非常類似的描述,只不過那時的人牆不是西班牙人,而是德意志人。德意志人在塔利亞科佐為什麼不用在貝內文托的戰法呢?我們不清楚。而且,幾年後詳盡描述了貝內文托會戰的匈牙利國王安德烈(Andreas of Hungary)也不知道如此有趣的細節。它的緣起很單純:凡是與法國人打得最激烈的對手,或者最後一戰中的對手都是同樣的說法,而關係最近、年代最早的義大利本地文獻則完全沒有該細節。這一傳說是後來在遠離戰場的地方才產生的。聖丹尼的普利馬圖斯聽到的傳奇故事來自從義大利歸國的騎士,他們自稱憑藉計謀和努力先打破了強大敵人的陣形,然後展開近距離肉搏戰,這才征服了對手。而且與所有添油加醋的故事一樣,他們對西班牙人盔甲牢不可破的吹噓其實是貶損對手的武藝,畢竟什麼樣的敵人是徒手就能打敗的呢?有人要抓他們的手臂和肩膀,把他們從馬上扔下去,久經沙場的西班牙人難道不應該用長短刀劍砍掉那人的手指頭嗎?面對輕甲或無甲戰士,一名騎士只有遭到多人圍攻時才會被打敗,而且即便如此,他也不是因為穿了好盔甲所以被打敗,而是儘管穿了好盔甲,還是被打敗了。塔利亞科佐可能也是這樣的情形。
進一步考察會發現,因為盔甲沉重而行動不便的戰士形象古已有之。希臘人自稱在薩拉米斯海戰中以少勝多,他們是怎麼解釋的?他們說,在所有民族中航海經驗最豐富的腓尼基人建造的艦船太重太大,以至於轉向操控不靈。
如果我們將羅洛夫對塔利亞科佐會戰經過的結論,與那些彼此只有細節差異且迄今為止都被普遍接受的各家記載做一比較,這就再一次證明單純分析書面文獻,不做客觀批判分析是何其無益。我們的史學界是多麼以分析中世紀文獻的種種精微方法而自豪啊!精微確實是精微,但當代的批判學者們對塔利亞科佐會戰的描述依然充斥著虛構,一如古人對薛西斯、辛布里人和條頓人的記載。
6 德意志城市
與義大利城市類似,德意志城市的軍事體系以居於城中的騎士為基幹,又有願意與武士階層融合的富商群體為補充。羅斯·馮·史萊肯斯坦因(Roth von Schreckenstein)[103]的說法是正確的1,騎兵最初是由住在城裡的騎士擔任的,但後來包括了家產足以供養騎兵的全體。我們或許會懷疑有家產能不能確保會打仗,但我們一方面必須考慮保存了騎士榮譽觀念的階層傳統;另一方面也要考慮到當時的商人階層本就有武士色彩。那時的公共法律提供不了多少安全保障,最終讓騎馬武士自行執法成了可能。市民被稱為騎士的例子非常多。2阿諾德[104]在《德意志自由市憲制史》(Verfassungsgeschichte der deutschen Freistädte)第2卷第186頁中寫道:「一半人是騎士,從世俗或教會領主那裡領受封地,披甲騎馬服役,享有騎士的一切特權。一半人是市民,居住在城中,以商貿為業,為城市的利益效勞。」3
在斯特拉斯堡、馬格德堡、蘇黎世和其他城市,作為騎兵服役的市民被叫作「Konstafler」或「Konstofler」(相當於英語裡的「constable」、法語裡的「connétable」和拉丁語裡的「comes stabuli」,意為「馬廄伯爵」)。1363年,斯特拉斯堡的「Konstafler」提供了81個槍隊,行會21個,船夫5個,小店主4個,酒商4個,等等。皇帝巴伐利亞的路易(Louis the Bavarian)要求各自由市「按照古老的傳統」提供騎兵,隨其到阿爾卑斯山的另一邊進行加冕。4
我們已經看到,與霍亨斯陶芬王朝的長期鬥爭並沒有在義大利產生真正的公民兵。讓一群市民做到如臂使指只能是有限和暫時的,他們本性如此。而在德意志,從市民中發展出尚武精神的機會和條件甚至還要更少。即便到了行會開始與豪族爭奪權力和議員席位之後,他們依然沒有多少軍事方面的成就。與周邊諸侯和騎士沒完沒了的私鬥對發展出具有城市特色的高效軍事組織同樣少有助益。市民群眾無疑也有武裝,具有或逐漸養成了某些尚武風氣,但他們依然一直只是騎士的輔助,尤其是作為射手,5並以射術為皇帝效勞而聞名。呂貝克的阿諾德(Arnold of Lübeck)[105]的編年史中稱讚過常年演練、武藝高超的市民。6市民們也經常出動,尤其是攻打強盜騎士,但這些都是小型戰鬥,而不是戰爭。在14世紀,行會成員曾乘坐大車出征,每車6人。但早在1256年,美因茨市議會的一次會議上就做出決議,要儘可能招募傭兵。7城市不僅招募平民士卒或騎士,也會與周邊領主和騎士簽訂協議,出錢換取後者持續提供協助的義務。
這種傭兵協議成了各地城市軍事體系的一大特點。1263年,科隆與貝格伯爵阿道夫(Count Adolf of Berg)簽訂了攻守同盟協議。伯爵成為科隆公民,有義務為城市提供9名騎士和15名扈從,戰馬均應披甲,每天的報酬是5馬克,以科隆自鑄的錢幣支付。作為回報,科隆要為伯爵提供25位人馬俱甲的名門子弟。於利希伯爵威廉和瓦羅姆(Walrum)與卡岑埃爾根伯根的迪特里希(Dietrich of Katzenellenbogen)之間也有類似的協議。甚至到了100年後,這份協議仍然在續約,幾乎一字不易。8沃爾姆斯市與萊寧根(Leiningen)歷代伯爵也有類似的協議。9當科隆和沃爾姆斯市民要求這樣的協助時,他們肯定自己都覺得手無縛雞之力!你想一想,這種協議只要求二十四五個人!但這些人是騎士,25名騎士不算太小的數目。我要提醒讀者:當年查理曼的法令可是細緻到了規定某位伯爵可以留2名還是4名戰士在家。除非我們明白加洛林軍事體系也是基於騎士階層,而不是徵發農民,否則查理曼的法令就是不可理喻的。大眾的不習兵事與騎士階層構成了天然的互補,所以科隆人也承諾為盟友提供協助,但不是徵發市民,而是——舉個例子——出披甲戰馬。
如果市民真要出城,他們也不願意超出當天晚上即可返回的距離。1388年,萊茵蘭和施瓦本地區的城市明確做出了這樣的決議。10城市當局經常頒布法令要求市民必須常備武器,規定武器種類,宣稱要舉行閱兵以確保法令得到遵守。這些法令從來沒有落到實處。
我們有詳盡的記載和描述,尤其是科隆市的歷史檔案——比如戈特弗里德·哈根大師(Master Gottfried Hagen)[106]的韻體編年史11——常常會呈現出非常清晰的圖景。但是,在傳說中被歌頌為科隆市民戰勝科隆大主教及其騎士的瓦林根會戰(1288年)不在此列,因為科隆市民在這場戰鬥中只扮演了次要的角色。
弗雷興會戰
(1257年)
1257年,科隆市與科隆大主教康拉德·馮·霍赫斯塔登(Conrad von Hochstaden)爆發了衝突。打了幾仗之後,大主教堵住了所有通往科隆的道路,切斷了水陸運輸,要用飢餓迫使城市投降。以盟友身份為城市效力的領主迪特里希·馮·福爾肯堡(Dietrich von Falkenburg)是市民的統領,他號召市民出城擊退敵人。他說,被區區400名敵人堵住所有道路是科隆的恥辱。市民承諾跟隨他,並在弗雷興(Frechen)攻擊了大主教的軍隊。按照哈根的說法,科隆贏了。福爾肯堡起初將本部兵馬留在手裡,然後出擊,一舉取勝。但如恩嫩(Ennen)[107]所說,後續事件里看不出科隆確實打贏的樣子。如果大主教的部隊真的不超過400人,那就顯得科隆市民的軍事能力相當差勁。我們或可假定,為了激勵市民,迪特里希口中的敵軍兵力遠遠小於實際情況。但這仍然表明科隆的軍事成就是很小的。
科隆內鬥
從市民內鬥的記載中也可以得出同樣的結論。在康拉德的繼任者、福爾肯堡的恩格爾貝特二世大主教(Archbishop Engelbert II of Falkenburg)煽動下,行會一度要反抗豪族的霸權。他們聚集在一起,計劃襲擊貴族的宅邸。此舉引發了激烈的巷戰,貴族占據上風,血洗街道,織布工損失尤其嚴重。儘管科隆街道狹窄,騎士還是在馬上交戰。哈根多次寫到他們奮馬向前,衝破了行會成員用來堵塞街道的鎖鏈。由於騎士及其支持者的數目肯定相當少,這更突出了他們的個人武藝遠超市民大眾。
幾年後的一場街頭巷戰也是類似的性質,對戰雙方是科隆的兩大豪族——奧弗斯德伊岑(Overstolzen)家族和魏森(Weisen)家族。爭鬥結束後,戰敗被逐出城外的魏森家族謀劃突襲奪城。一名家住城牆拱門下的窮修鞋匠被一筆錢收買,同意在城牆下挖一個足夠一名騎手通過的洞。林堡公爵瓦爾拉姆(Duke Walram of Limburg)、克利夫伯爵和福爾肯堡領主承諾將於1268年10月14日率領500人穿洞進城。公爵依計行事,順著地下通道進入城內,打開最近的一座城門,然後帶著全部兵馬入城。但奧弗斯德伊岑家族及時接到警報,市民也加入了他們,雙方展開激戰,大批貴族家庭成員被殺,最後進攻者或被趕走,或被俘虜。
豪斯貝根戰鬥
(1262年3月8日)
這次戰鬥非常有意思,交戰雙方是斯特拉斯堡市民和本城主教瓦爾特·馮·基豪爾賽克(Walter von Geroldseck),兩邊各自留下了一份記載。主教一方是里歇爾(Richer)寫的孚日山瑟諾訥修道院(monastery of Senone)史(M.G.SS.,25.340),他是當代人寫當代事,因為他的作品於1265年結尾。另一份記載作者不明,與事件隔了一代人的時間,年份大約是1290年。它是在斯特拉斯堡寫成的,顯然不具備一手史料的可信度,而且我們看到的版本有多處篡改痕跡,已經不完全是最初的樣子了。但從軍事史角度出發,這本書——過去被叫作《豪斯貝根會戰》(Conflictus apud Husbergen),現在改為《瓦爾特戰爭》(Bellum Walterianum)——仍然是一份極有價值的證據。因為儘管有個別點屬於傳說性質,但作者顯然有親歷者作為信息來源。這份記述在某些方面相當清晰具體,只可能源於對會戰發生時代的生活方式、交戰方式的真實反映。最早用德文寫史的人之一,14世紀斯特拉斯堡編年史作者弗里切·克勞奇納(Fritsche Closener)在記錄瓦爾特主教的爭鬥史——後來登上帝位的哈布斯堡伯爵魯道夫(Rudolf of Hapsburg)也有參與——時也沒有別的好辦法,只能將這份舊拉丁文本翻譯成德文而已。12
斯特拉斯堡市民與主教間的戰爭照例打了很長時間,因為雙方都在鄉村燒殺搶掠,主教還堵住了通往城市的路口。編年史作者里歇爾寫道,阿爾薩斯全境荒無人煙,百姓陷入悲傷之中。由於鄉間的有產騎士都站在主教一邊,所以他提前布置了警報,見市民出城就召集騎士。如果斯特拉斯堡城西14英里(約22.5千米)的莫爾塞姆(Molsheim)響起鐘聲,村子要由近及遠依次敲鐘,直至響遍全境。13
有一次,市民出城搗毀了斯特拉斯堡城北約5英里(約8千米)的曼德爾塞姆(Mundolsheim)附近通往阿格諾(Hagenau)和察伯恩(Zabern)的道路上的一座塔樓。主教拉響警報,率軍在市民回城途中發動襲擊。於是,留在城內的市民啟程去救援出城的同胞,並在城西北偏西約31.5英里(約51千米)的豪斯貝根會合。「措恩領主,我親愛的同志,」斯特拉斯堡市長、先前出征帶隊的老騎士賴姆博爾德·李本澤勒(Reimbold Liebenzeller)對帶隊增援的尼古拉斯·措恩(Nicolaus Zorn)說:「以神的名義,歡迎你。在所有的日子裡,我從沒有像現在這樣急著見到你。」14
市民擺出戰鬥陣形(「ordinantes acies suas」:「整理戰鬥線列」),彼此激勵,尤其是對步卒說:「今天要拿出強健的精神,為了城市的榮譽和我們自己、我們的孩子、我們的後代長久的自由,無畏地戰鬥。」兩名騎士專門被派去指導步兵(「populo seu peditibus」:「大隊步卒」)如何作戰,市民承諾聽騎士指揮。
據說,主教的騎士看見敵軍勢力很大就猶豫起來,不願冒險進攻。但當他們警告主教時,主教斥責他們是懦夫,還說他們想走就走吧。於是,他們為了自身榮譽留了下來,儘管預料到會戰死,但依然上陣,編年史作者如是說。
尚未成為騎士的年輕斯特拉斯堡貴族艾克沃塞姆的馬庫斯(Marcus of Eckwersheim)穩端長矛,率部一馬當先沖向敵人。主教座下騎士拜克萊里烏斯(Beckelarius)上前應戰。兩人的矛都成了碎片,衝撞力是如此之強,以至於兩人都被甩到地上,兩匹戰馬都死了。兩邊的友軍都衝上去支援,市民的部隊成功救下馬庫斯並殺死了對手拜克萊里烏斯。
現在,雙方的騎士大戰開始了,斯特拉斯堡很快占據了上風。因為大批市民步兵端著長矛沖了上去,專刺敵人的戰馬,主教的騎士很快就全部落馬。賴姆博爾德·李本澤勒之前教他們只管不停地刺,刺到友軍的馬也沒事,因為市民畢竟離家近,可以走回去。文獻中不吝筆墨,相當嚴肅地強調了這段話,而老騎士本來大概只是想開個玩笑。但無論如何,它描繪的騎士與矛兵混合作戰的場景對我們是非常有價值的。
主教的騎士之所以被敵軍的巨大數量優勢和步騎配合擊敗,是因為他們的長矛步兵沒有上來。斯特拉斯堡沒有讓弩手輔助騎士作戰,而是將他們從大部隊里抽出來,沒等開戰就列好隊,阻止主教的步兵上前支援騎士。可惜,文獻中沒有說明他們是怎麼做到的。據說,當市民為了繞過一道壕溝而朝回城方向運動時,主教就以為他們打算撤軍,於是派騎兵先上,不等步兵趕上來就發起進攻。
然而,斯特拉斯堡弩手不可能插到敵方騎士和步兵之間。我們或許可以這樣設想:他們搶先占據了位於己方軍陣前方的一處高地,主教的部隊要沿著山腳前進。即便弩箭擋不住騎士,但卻把步兵嚇退了。當然,進一步考察會發現,上述看法似乎也不太站得住腳,因為斯特拉斯堡人占據的高地肯定只是一座小山,主教的部隊完全可以避開它行軍,何必要走低洼的山口。我們只能認定這一情節完全是虛構,尤其是文獻中說弩手只有300人,而主教有5000名步兵。即便步兵實際只有800人或1000人,遠離大部隊的300名弩手怎麼能打得過呢?要是一群矛兵竟然沒有信心在野戰中擊垮人數不如自己的弩手,那他們肯定差勁得不得了。或許這段記載的核心是斯特拉斯堡弩手列陣於大部隊兩側,向緊跟著騎士的敵方步兵射箭,後來被誇大成了弩手完全阻止敵方步兵參加騎士戰鬥。
無論如何,重點是斯特拉斯堡占有極大的數量優勢,而出身騎士家族、作為「虔誠騎士」親自下場參戰、期間有兩匹坐騎被敵軍殺死的主教覺得數量優勢沒什麼好怕的。
主教戰敗了,60名騎士被殺,76名被俘。斯特拉斯堡只損失一人,而且起初只是被俘,後來才被惱羞成怒的主教部隊殺害的記載,與會戰的整體性質太不相稱,不可採納。假如勇士主教手下的騎士果真預料到自己會陣亡,但還是「為了自己的榮譽」而殺入敵陣,那麼被殺的60名騎士就不會去白白送死。此外,這場戰鬥時間並不短,因為主教的第一匹坐騎死後換了一匹,第二匹死後又換了一匹,最後才騎著第三匹逃離。對斯特拉斯堡人來說,打了勝仗不流血會減損他們的名聲。虛假記載的原因無疑是文本寫於事件發生一代人之後。斯特拉斯堡當地對此戰的口述史中特彆強調屠夫比爾格林(Bilgerin)的命運,言語間透著義憤,說敵軍將毫髮無傷的他抓了俘虜,然後將其殺害。故事將重點放在比爾格林身上,掩蓋了其他被殺的人,於是他最後就成了唯一的死者。
7 條頓騎士團征服普魯士
在十字軍、教會和西歐的歷史中,騎士團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本書也經常提到他們。但他們的意義不在於,比如書寫了戰爭藝術史上特殊的一頁,或者產生了別具一格的作戰形式。
我們或許會以為他們發下了服從的誓言,有嚴格的紀律,因此表現上會與同時代的通常狀況有所不同。但我們到處都看不到不同。恰恰相反,騎士團的團規最清晰地體現了騎士開戰和戰鬥方式的特徵。騎士團中被視為戰鬥人員的真騎士一直都太少了,不足以開闢新的戰法。他們的意義和成就源於組織,而組織的力量源於拉丁教會各國為聖地征戰而不斷輸入的人力和物力。
但是,這些騎士團中的一員,條頓騎士團,在一個地方取得了無比重要的長遠成功。
強大的德意志帝國用了整整三百年時間——或者從亨利一世算起,是200多年——才徹底征服和同化易北河與奧得河之間弱小的斯拉夫部落。記住這漫長的時間,那麼對於波蘭人無力征服北邊的異教徒鄰居——維斯圖拉河(Vistula)和梅默爾河(Memel)之間普魯士人,最後只得召喚德意志的條頓騎士團來幫忙一事,我們就不會感到驚訝了。1
對於這一轉折引發的不同尋常的建國和殖民史,我們的了解並不很準確。直到100年後才有彼得·杜斯貝格(Peter Dusburg)[108]以求實精神記錄當時的情況。但是,我們可以清晰地看出條頓征服期間的基本軍事原則。
愷撒征服高盧憑藉的是常備軍,常備軍立於高盧中央,以萬鈞之力擊敗和鎮壓每一次反抗。騎士團沒有常備軍。它也沒有查理曼那樣由附庸組成的軍隊,可以像大帝那樣在必要時發動遠征,配合政略逐漸消磨和挫敗薩克森人的反抗。在征服普魯士,順便占據利沃尼亞(Livonia)和庫爾蘭(Courland)[109]的時期,這支德意志騎士團的直屬兵力非常少。直到成為三地的統治者之後,它才成為一股強大勢力。奇怪的是,任何時期的騎士團成員數目在文獻中都沒有記載,因此無法確定。213世紀時肯定不過幾百人,最多不超過1000人。騎士團的力量源於一個事實:騎士團代表了那個時代的崇高思想,是教會與騎士的有機結合,而且作為教會和騎士的捍衛者,騎士團身後不僅有德意志,更有整個西方世界的支持。一邊是教廷頒布通諭,發表布道鼓動十字軍;一邊是諸侯和騎士好戰的天性和對冒險的渴望。這兩個因素為騎士團帶來了源源不斷的強大兵力,最終使之有能力完成了當年耗盡皇帝和國王的力量,嚇得波蘭不敢動手的功業。以耶路撒冷為目標的十字軍東征沒有帶來長久的政治成功,但從這條大河中分出的流向波羅的海一角的小溪卻結出碩果,對世界歷史造成了延續至今的顯著影響。
騎士們首先在維斯圖拉河畔的波蘭邊境荒地建立了堅固的托倫城堡(Thorn)(1230年或1231年),接著順維斯圖拉河而下,建立了其他要塞:庫爾姆(Kulm)、馬林維爾德(Marienwerder)和埃爾賓(Elbing)(1237年)。之後,他們沿著弗里斯瀉湖(Frisches Haff)東進,在岸邊修建了拜爾加(Balga)(1239年)。有學者認為騎士團沿邊境行動是為了包圍普魯士人,但這不是真正的原因。他們從不曾計劃由兩個基地分別出發,採取協調一致的戰略行動。決定性的因素是這些據點都鄰水,彼此之間能保持聯繫,還能通過水路與德意志地區相連。他們一旦順著諾加特河(Nogat)抵達波羅的海,就與德意志海港建立了聯繫;埃爾賓在一定程度上是呂貝克的殖民地。因為領地新發現的厄爾士山銀礦而成為諸侯首富的邁森藩候亨利(Margrave Henry of Meissen)拜訪過騎士團。在一次十字軍征討中,他為騎士團提供的「朝聖」號和「弗里德蘭」號兩艘戰艦比他提供的騎士貢獻還要大,讓騎士團得以控制弗里斯瀉湖。
從水濱城堡出發,騎士團開始在內地修建堡壘,最重要的是雷登(Rheden)、巴爾滕斯坦因(Bartenstein)和勒塞爾(Rössel)。這種步步為營的策略——與查理曼征討薩克森時完全不同——並不來自某條抽象的戰略原則,而是與騎士團的特殊狀況和強項相適應的。騎士團本身的實力不足以發起攻勢,但十字軍經常來到這裡,而且常常是帶著騎兵隨從的大諸侯——邁森藩候、布蘭登堡藩候、圖林根領主、不倫瑞克公爵(Duke of Braunschweig)、梅澤堡(Merseburg)的一位主教、安哈特(Anhalt)地區的一位諸侯。每一次援軍都被用來打擊異教徒,向內地推進一步,建立永備工事。騎士團就這樣以城堡為基地依次征服了維斯圖拉河沿岸的普魯士人、波梅薩尼亞人(Pomesanians)、波吉薩尼亞人(Pogesanians)和厄莫蘭人(Ermelanders)。據文獻記載,1236年在索爾格河(Sirgune,又稱「Sorge」)畔也有過一次戰鬥,但我們或許會懷疑它重不重要,乃至是否發生過。無論如何,最重要的因素是修建城堡。
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在一切殖民征服活動中,決定性的因素往往不是通過突然襲擊和欺騙敵人就能輕易成功的初次征服,而是有效地處理隨之而來的起義。一旦被征服民族熟悉了外來的統治者及其帶來的變化和壓力,他們馬上就會揭竿而起。1242年,征服後的第十二年,第一場大起義爆發並持續了11年,直到1253年才結束。騎士團不是憑藉野戰軍和野戰堅持下來的,而是因為普魯士人打不下來堅固的據點,所以沒能將騎士團趕走。遠方的戰士一次又一次前來援助騎士團,一起發動攻勢,還幫助他們深入內地,在克里斯貝格(Christburg)修建了一座新的守備後勤基地。最後在教宗特使列日的雅各布(Jacob of Liège)的斡旋下,騎士團與部分起義軍締結和約(1249年2月7日),和約文本保存至今。後來衝突再次爆發,騎士團甚至在克魯肯(Krücken)打了一場大敗仗(1249年11月23日),54名騎士團成員被殺。但最後所有起義軍還是接受了和約。
騎士團立即恢復了擴張活動。1254年,在奧托卡爾國王(Ki-ng Ottocar)親自率領的一支波希米亞部隊支持下,要塞柯尼斯堡(Königsberg)在普列戈爾河(Pregel)河口處建了起來。為了與庫爾蘭建立通路,騎士團之前就在庫勒舍斯瀉湖(Kurisches Haff)湖口處建立了梅默爾(梅默爾堡),在內陸建立了克羅伊茨堡(Kreuzburg)。接下來是庫勒舍斯瀉湖旁的拉比亞烏(Labiau)(它有可能是更晚才修建的),以及內地的普列戈爾河畔的威勞(Wehlau)。以上述及其他幾處城堡為基地,騎士團完成了對東普魯士的征服;那時當地的大部分居民已經不是真正的普魯士人,而是立陶宛人了。
6年後的1260年,當騎士團在杜爾班(Durban)大敗於立陶宛(1260年7月13日),以利沃尼亞團長布爾夏德·馮·霍恩豪森(Burchard von Hornhausen)和元帥亨利·博特爾(Henry Botel)為首的150名騎士被殺後,第二次大起義爆發了。這一次,維斯圖拉河沿岸的波梅薩尼亞區忠於騎士團,但內地的5個區——薩姆蘭(Samland)、納坦根、厄莫蘭、波吉薩尼亞、巴爾滕——都起事了,起義軍有完善的計劃,也選出了頭領或者叫公爵,領導人民堅定鬥爭了15年。與早年在羅馬城生活的阿米尼烏斯一樣,這些頭領中的一位——納坦根的亨利·蒙特曾在馬格德堡受過教育,就連他的基督教名字很可能也是在那裡取的。普魯士人在正面作戰中頻頻占據上風,尤其是在勒包(Löbau)一舉全殲基督徒的軍隊,擊殺副團長黑爾梅里希(Helmerich)和40名騎士團成員(1263年7月13日)。總體來說,兩邊交戰的方式是不斷出兵燒殺搶掠,普魯士人一度兵臨托倫城下,還毀掉了馬林維爾德城。但與上次一樣,最終決定勝負的還是對城堡的爭奪。除克里斯貝格以外的全部內陸要塞都被普魯士人占領了。儘管普魯士人從敵人那裡學到了一些攻城器械的用法,但攻城能力還是很弱。然而,通過在騎士團城堡外修建工事,輪流派兵駐守,封鎖內外交通的手段,普魯士人成功用飢餓將敵人趕出了城。正如當年阿里索要塞內的羅馬守軍和瓦盧斯殘部曾面對日耳曼人在城內堅守數月,等到糧草耗盡又悄悄出城,行軍90英里(約145千米)抵達萊茵河一樣,普魯士要塞的騎士團守軍最後引開圍城軍的注意力,秘密撤走,這才保住性命。
海伊斯貝格(Heilsberg)和布勞恩斯貝格(Braunsberg)的守軍以這種方式逃回埃爾賓,魏伊堡(Wiesenburg,拉斯滕堡以北)的守軍穿越荒野逃回波蘭或薩森(Sassen)。發現他們要跑,巴爾滕頭領迪萬(Diwan)便帶著13人,騎著專門為長途行動備好的馬匹追了上去。他們最後追上了,但他本人在打鬥時受傷,其他人就不再追擊了。
克羅伊茨堡守軍的運氣就沒有那麼好了,他們趁夜逃跑時被發現並被斬殺。
巴爾滕斯坦因在封鎖下堅持到第四年,最後形勢極其危急,其守軍只有秘密逃亡才能活命。他們為逃亡做了巧妙的準備,數日間躲在牆內一聲不出,好讓普魯士人以為城堡已經被放棄了。普魯士人靠近時突然遭到射擊,退走時損失慘重。守軍撤退時分為兩股:一股去了40英里(約64千米)外的柯尼斯堡;一股去了70英里(約113千米)外的埃爾賓。一名眼盲腿瘸的騎士留守,定期在指定時刻敲鐘,以此欺騙因為最近的損失而更加謹慎的敵人,讓他們以為城內依然有人把守。等他們終於認定德意志人真的走了以後,後者早就跑得無影無蹤了。兩股守軍分別成功抵達柯尼斯堡和埃爾賓。
對於上述所有要塞,騎士團都無力救援。但是,梅默爾堡、柯尼斯堡、拜爾加、埃爾賓等鄰水要塞都巋然不動。起義軍不敢冒險接近托倫和庫爾姆。拜爾加,特別是柯尼斯堡都遭到強大敵軍的圍攻。在柯尼斯堡,普魯士人甚至試圖在普列戈爾河上修橋以封鎖河道,但騎士團毀掉了橋,給養和援軍通過水道送入城內,最後甚至成功解圍。有一次,於利希和貝格兩位伯爵趕走了普魯士人(1262年1月22日)。1265年,不倫瑞克公爵和圖林根領主抵達柯尼斯堡,讓騎士團得以從城內重新發起攻勢。
第二次大起義的結束方式似乎與第一次類似;普魯士人並沒有被真正打敗,而是在等待時機。兩位酋長(或者稱公爵)——納坦根的亨利·蒙特和厄莫蘭的格拉佩(Glappe)被騎士團欺騙抓獲並處以絞刑,其中可能也有同族背叛的因素。另一位酋長——巴爾滕的迪萬在圍攻申塞城堡(Castle Schönsee)時被殺。普魯士人意識到,儘管他們對征服者造成了那麼大傷害,奪取和摧毀了那麼多城鎮、村莊、要塞並將居民殺害,但還是不能趕走敵人。於是,領地位於東南角的蘇道恩部公爵斯庫曼(Skumand, the duke of the Sudauens)在奮戰多年,一度將戰火燒到庫爾姆地區後決定放棄。萬念俱灰的他率部出走立陶宛,但之後又返回,放棄異教信仰,承認了騎士團的統治。其他酋長也是這樣做的。1283年,托倫要塞建成後的第五十年,騎士團終於完成了對普魯士的征服。
我們可能會問:羅馬人當年有沒有可能以同樣的方式統治日耳曼,並引入羅馬的政治制度。羅馬人與條頓騎士團的第一個不同點在於,前者的任務要艱巨得多。畢竟普魯士比日耳曼尼亞小得多,而且就算日耳曼尼亞人口稀疏,普魯士只會更稀疏。甚至最深入敵境的據點離大海和維斯圖拉河這兩個安全的基本盤也不太遠。在整場鬥爭中,波蘭人一直是騎士團的盟友。儘管波美拉尼亞公爵(dukes of Pomerania)有時與騎士團關係惡劣,與普魯士人直接結盟,但憑藉軍事實力和外交手段——公爵已經是基督教文化圈的成員了,前來參加十字軍征討的各地諸侯會出手干預——公爵最終被安撫下來。如果我們將德意志,部分程度上還有波蘭和整個西歐,用於征服普魯士並使其基督教化的資源加起來,那麼與普魯士一隅相比當然就顯得極為龐大了。我們不能忘記,這場鬥爭總共持續了53年,而愷撒只用8年時間就征服並平定了萊茵河以西的龐大高盧全境。通盤考慮下來,愷撒征服高盧那樣高烈度的速戰速決成本更低。騎士團做不到是因為實力不濟,而且外界資源總是一滴一滴地流入。於是,羅馬人為什麼沒有用騎士團的方法征服日耳曼尼亞呢?答案是:如果他們對日耳曼尼亞志在必得且願意投入必要的資源,他們肯定會用愷撒的方法。羅馬皇帝絕不會用耗費巨大的騎士團的方法。第一次失敗後,他們會立即發動全面戰爭。但我們已經知道為什麼全面開戰在日爾曼尼庫斯被召回後便不復可能,以及為什麼日爾曼尼庫斯被召回了。
8 英格蘭箭術與愛德華一世征服威爾斯和蘇格蘭
弓箭在中世紀早期戰爭中的重要性很不清晰,從文獻中看不太出來,就算能看出來其說法也是猶豫和多變的。對於最早的日耳曼人,史料中基本沒有提到弓箭(第2卷),但民族大遷徙時期的哥特人和其他日耳曼部族又好像廣泛使用弓箭,以至於韋格蒂烏斯會說羅馬人敗在日耳曼人的箭雨下(第2卷)。加洛林王朝的法令中有弓箭的規定,但同時期的記述中很少提到弓箭,而且德意志騎士肯定是幾乎只用刀劍槍矛的。另一方面,諾曼人在黑斯廷斯會戰中對弓箭的運用極其熟練。但十字軍與突厥人打交道時發現對方的射手素質更高,於是仿照突厥人組建了弓騎兵。我們知道撒拉遜弓箭手是腓特烈二世皇帝在義大利的軍隊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根據文獻記載,在腓特烈的兒子和孫子與安茹的查理交手並失敗的歷次會戰中,射手並未發揮積極作用。1
除了弓以外,弩也漸漸流行起來。2「弩」在德語中叫「Armbrust」,與「手臂」(arm)和「胸膛」(breast)都沒有關係,而只是中世紀拉丁語詞「arcubalista」和「arbalist」在民間流變的結果。古典時代的弩似乎已經不只是大型投射武器,而也有小型手持版本了。現藏於勒皮博物館(museum of Le Puy)的一幅4世紀浮雕中有弩,韋格蒂烏斯、阿米阿努斯和約達尼斯似乎也有提及。在真正意義上的中世紀,弩首次出現在路易四世御用《聖經》的小幅插畫中,時間是937年。安娜·科穆寧據說以「Tzagra」的名字提到過它,說它是一種西方人特有的武器。1139年拉特蘭宗教會議的決議中以一種無法完全理解的方式提到了它。3但既然腓力·奧古斯都(Philip Augustus)[110]的傳記作者宣稱是獅心王理查首次將弩帶給了法蘭克人,而且據說命運女神希望獅心王死在這種武器之下,所以弩在12世紀肯定還是一種相當少見的武器。4
護甲的強化導致武器的相應變化。早在查士丁尼時期的《箭術入門》(Anleitung zum Bogenschiessen)5一書中就建議拋射,因為平射出去的箭不能穿透敵人的盾牌。弩箭的穿透力遠勝於弓箭,因此弩似乎是對付重甲騎士的理想遠程武器。儘管如此,弩的流行過程非常緩慢,而且從未完全取代單體弓,只是與弓並存而已。弩最後甚至還被弓打敗了。弓在很長一段時間裡只是偶爾被提及,接著情形在十四五世紀發生了驚人的變化,弓在英格蘭軍隊中突然具有了壓倒性的意義。這是如何發生的?這樣一種有幾千年歷史,技術水平大概不可能有進一步提升的古老武器為什麼突然變得如此重要?
奧曼在《戰爭藝術史》(History of the Art of War)一書中已經認識到,弓箭復興的緣起要到英格蘭國王愛德華一世和他的威爾斯戰爭中尋找。之後,約翰·莫里斯(John Morris)寫了一本全面探討當時戰爭軍事的極有價值的書,書中對弓箭的源起做了徹底的介紹。6與之前的奧曼一樣,莫里斯的出發點是這樣一條記載:先前的通行方法是只將弓弦拉到胸前,現在卻要將長弓的弓弦拉到耳側。7我不想逐字重複說一遍,因為弦拉得越遠箭的力道越強,不是什麼新發現,而且以前肯定也有臂力強的人。此外,我們在700年前的普羅柯比著作(參見第2卷)中發現了一模一樣的記載,作者的意圖是證明弓箭在當時已經得到了廣泛使用。既然有一些時代和民族善用短弓、不用長弓,而且有波斯人和帕提亞人這樣以射術聞名的民族也這樣做,那麼弓體形制的差別肯定不是特別重要。優秀的射手當然一直都會在體力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將最硬的弓拉到最遠的位置。但是,莫里斯的觀點只需稍加改動就會變成真理。我們可以從弓箭已經存在了上千年,箭術也不可能有突破這一點出發,但箭術並不總是維持在高水平上。如果說箭術在中世紀的某些時期和某些民族中默默無聞,而且有些大戰沒有射手參與,這無疑意味著制弓和射箭的技藝都退步了。莫里斯指出的一點非常好:19世紀末,隨著賽艇速度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小艇這樣古老的器物也迎來重大的生產技術進步與完善。對一門技藝的熱衷總是與相應器具製造水平的不斷提高相伴而行。因此,不管是長弓還是將弓弦拉到耳側的慣例,它們都不是一個引入全新事物的問題,而是從一定的基礎起步,改進弓箭製造和使用技術的問題。隨著這種過去被忽略的武器受到越來越多、越來越強的重視,進步自然而然就會發生。於是,使用弓箭的技術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這個高度無疑曾經有人達到過,只是在當時的人眼中好像是新奇事物。因此,箭術進步不是弓箭復興這一軍事史現象的原因,而是其結果;當然,它對其原因也會有反作用:弓箭取得的成就越大,人們就越願意使用這種武器。
於是,真正的問題就是:箭術在這個特定時期,在英格蘭這個特定地域再次被接受的動因源於何處?
源起是愛德華一世國王(1272-1307年在位)的威爾斯戰爭,最後威爾斯人被征服,威爾斯併入英格蘭。在英格蘭土地上發生的前兩次決戰——劉易斯(Lewes)會戰和伊夫舍姆(Ewesham)會戰,交戰雙方是愛德華一世之父亨利三世和國王手下的男爵們——依然基本看不出射手的用處,與同時代的貝內文托會戰和塔利亞科佐會戰沒有區別。愛德華曾以王太子的身份參與了這兩場會戰,之後又去聖地參加十字軍,他大概是在那裡了解了突厥弓箭手及其威力。根據一份未經證實的文獻,他甚至被突厥人射傷過。登上王位後,他給自己設定了征服威爾斯人的目標。憑藉凱爾特遺風和古老的蠻族戰法,山寨中的威爾斯人歷經風雨而不倒,先後到來的羅馬人、盎格魯-撒克遜人和諾曼人都不曾征服他們。愛德華要為接連不斷的邊境衝突和周邊郡縣的苦難畫上一個句號。北威爾斯人沿襲古代傳統,仍然以矛為主要兵器,就像塔西佗筆下的日耳曼人那樣;南威爾斯人則已經受到英格蘭-諾曼人的統治和影響,發展出了完善的箭術。早在愛德華一世兩代人之前,政治作家和歷史學家吉拉爾德斯·坎布倫西斯(又名傑拉德·德巴里,「Gerald de Barri」,死於1220年前後)曾提出過擊敗威爾斯人的方略。傑拉德本人的祖父是諾曼人,擔任彭布羅克(Pembroke)治安官,祖母則是一位威爾斯首領的女兒。他為父系和母系都感到驕傲,而且對兩邊的成就都表示了讚賞。他稱讚了騎士,也描述了威爾斯人的戰法,指出輕裝上陣的威爾斯人有時攻勢如火,有時又會隱秘靈巧地退入道路不行的山林。因此,傑拉德建議從歸順或結盟的威爾斯部落獲取輔助部隊,讓弓箭手與騎士聯合作戰:「弓箭手永遠應該編入騎士的隊伍。」(「Semper arcarii militaribus turmis mixtim adjiciantur」)。8愛爾蘭不久前正是通過混合作戰被征服的。事實上,更往前的征服者威廉也是這樣打敗盎格魯-撒克遜人的。但傑拉德認為自己提出的是一條不同尋常的建議,他也承認法國人只有長矛騎士這一種戰法,從而進一步證明徵服者威廉時代的戰法確實已經衰落了。1181年亨利二世頒布的《國防法令》根本沒有將弓箭列為兵器。9
因此,愛德華一世之所以會撿起和發展箭術——這門有過流傳,但後來被忽視,當時已經少有人知的技藝,是因為山地作戰的迫切需要。箭術復興最初主要是在臨近威爾斯的各郡,對當地人來說,這是一場關乎生死和傳統的戰爭,另外威爾斯人也會為英格蘭人服役,領英格蘭的軍餉。儘管邊郡的遠程武器使用率較高,但純粹靠封建制度下的徵召服役不會有更大的進展。附庸義務僅限於服役40天的規則在當時還是實行的。實際服役期還要更短;有時只要求服役3周,也有記載稱服役期以隨身攜帶口糧耗盡為限。他會帶上一條火腿,儘快吃完,然後回家。10但愛德華知道,只有發動一場儘可能重大的戰爭才能實現他的目標。我們知道,在諾曼人的國家,傭兵一直是徵召附庸的補充乃至替代品。愛德華作戰全靠雇來的傭兵,只讓徵召兵執行次要任務,或者與傭兵混合作戰。11例如,他命令所有有產騎士(財產達40鎊以上)做好應徵服役三周,並在第一期服役結束後繼續為國王作戰,同時從國王處領取報酬的準備。「除此之外,如我有意,應繼續為我有償服役三周,期間開支由我負擔。」(「Ad eundum in obsequium nostrum et morandum ad vadia nostra ad voluntatem nostram quandocunque super hoc ex parte nostra per spacium trium septimanarum fuerint premuniti.」)12在本郡或本邊區服役是沒有報酬的,但出境行動會立即發放報酬。如有大規模行動(例如一場重要的圍城戰),等到最初的無償3天服役期結束後,本郡作戰的徵召兵也會領到報酬。13愛德華還從加斯科涅調來經驗豐富的戰士與英格蘭傭兵並肩作戰,而且他會連續作戰,冬季也不例外。莫里斯運用大量文獻資料、國王御令、傭兵工資單等,詳盡說明並生動描述了這場戰爭,讀來總會想起羅馬人的日耳曼征討和條頓騎士團的普魯士戰役。愛德華首要關注的是維持交通線和後勤給養。與日爾曼尼庫斯和德意志騎士一樣,他利用包括河道和海洋在內的水路來達到這兩個目的,從5個港口調集船隻。圖密善當年在卡狄人的地盤裡鋪設了180千米長的道路,從而征服了這個部族(第2卷);愛德華也是如此,雇來伐木工人在威爾斯叢林中開闢道路。14
儘管愛德華的戰爭有全國的鼎力支持,儘管盡了最大的努力,但他召集的軍隊規模並不比我們之前了解的中世紀軍隊更大。根據一份詳細的記錄,1277年開戰時,國王的戰馬是從法國帶回來——有100多匹。15我們注意到,這個數目證明100組「戰馬和優秀騎手」(dextrarii et magni equites)在當時已經是相當可觀了。
莫里斯(第80頁及之後)認為愛德華一世手下最多有2750名騎士,包括全部有義務成為騎士的人在內。因此,他假定按每名騎士另配兩名騎手計算,英格蘭的最大可用兵力——但當然不會同時全員徵召——約為8000名騎手。
莫里斯估計(第132頁),1277年的步兵數目上限是15640人,但其中最多有6000多一點是英格蘭人,威爾斯盟軍則有9000人以上。這樣龐大的軍力只能集結很短的一段時間。
在1282年的第二次戰爭中,步兵兵力為8600人,包括約1800名威爾斯人。包括騎士和侍從在內的騎兵總數為700人到800人。16
入冬後,部隊因傷亡和逃亡而減員嚴重,但從加斯科涅來的傭兵彌補了損失。戰爭爆發時,愛德華繼承的國家的大總管(senesc-hal)還只需要提供12名騎馬弩手和40名步行弩手。17但現在來了一支210名騎兵和1313名步兵的軍隊,這是莫里斯根據軍餉名冊得出的確切數字(第188頁)。援軍的主要武器是弩,而且用桶和筐帶來7萬支弩箭。從國王支付的高額軍餉來看,這些弩手被視為精銳部隊。18憑藉這支援軍,愛德華一直戰鬥到了最終取得勝利。
據莫里斯估計(第105頁),威爾斯戰爭中兩場較大的會戰的總參戰人數不會超過2000人到3000人。19
回顧當年腓特烈二世皇帝和征服者威廉的時代,兩人手下都有大批射手。這表明每當一位卓越統帥憑藉強大中央政權召集軍隊時,軍中總會有射手。但封建徵召兵與射手氣質不和。統帥明白射手的價值,也重視射手,但必須花錢才能僱到(至少要有付錢的承諾,如征服者威廉)。附庸和單個騎士不會訓練射手,也不願意隨從里有射手。他們倒也不是不重視這種武器的技術層面和實戰威力,但我們已經認識到封建騎士的觀念與射手的運用之間有著顯著的張力,因為後者與上層統帥和佣金支付有關,而這種關係與騎士制度的本質是相違背的。
文獻中沒有直接說明愛德華最終為什麼選擇了弓,而不是當時頗受重視,他也大量使用的弩。法國學者呂斯(Luce)[111]在《貝特朗·杜蓋克蘭》(Bertrand du Guesclin)的第160頁寫道,你只要看一看博物館裡14世紀「如此笨重難用」的弩,就能明白它為什麼比不過英格蘭長弓了。但我認為這樣說太過分了。儘管英格蘭用長弓取得了多次勝利,但弩在與弓的競爭中還是獲得了認可,繼續占據一席之地。一方的長處是操作簡單,射速更高;另一方面的長處則在於穿透力大得多。因此,這不是一個某方占盡優勢的問題,而是各有不能相抵的利弊。有學者將弓弩同時並存的局面與19世紀上半葉的來復槍和燧發槍之爭相提並論,恰當確切。燧發槍裝填和開火速度高得多,但精度低;有膛線的來復槍裝填困難,但精度更高。這個問題直到裝填快,精度也高的後膛裝填器出現才得以解決,但弓弩之間的兩難一直沒有化解。20朱韋納爾·德·於爾桑(Juvénal des Ursins)[112]這樣描述1414年的布拉班特公爵約翰:「他有4000名弩手,每人配兩把弩,有兩名強壯的士兵配合,一人持大盾,另一人備弩,確保弩手隨時可以發射。」
我認為愛德華一世發展弓,而他的前任獅心王理查青睞弩的原因在於,理查的對手是騎士,而愛德華的對手是護甲微不足道的威爾斯人。我們會看到,一旦弓在威爾斯戰爭和接下來與蘇格蘭人的衝突中證明了自己,歷代英格蘭國王就將弓沿用到英法戰爭中,而且找到了最能發揮其威力的方式。
在大量輔助騎士作戰的嫻熟弓手幫助下,加上讓長期開戰成為可能的積極官署,最後還有監管有序的後勤補給體系,愛德華一世只用幾年時間就徹底征服了威爾斯山民。憑藉在這次戰爭中建立的軍事力量,他接下來又戰勝了蘇格蘭人。
福爾柯克會戰
(1298年7月22日)
以威廉·華萊士(William Wallace)為首的蘇格蘭人占據了一處前方有沼澤庇護的陣地。蘇格蘭軍有4個人數眾多、射手穿插其間的矛兵單位。數目不多的騎士留在後方。
愛德華率領一支以騎士和射手為主的強盛軍隊迎擊,也有一些蘇格蘭人為他作戰。蘇格蘭人前方的沼澤沒有起到保護作用,因為英格蘭人從左右兩邊繞了過去。面對衝殺過來的優勢敵軍,蘇格蘭射手的陣形立即崩潰,騎手也不戰而逃。接著,英格蘭騎士撲向矛兵單位,但沒能突破厚實的槍林,卻被對方纏住。愛德華國王命令騎士撤退,讓射手攻擊蘇格蘭人的密集大陣。英軍矛兵也撿起石頭朝無助的人群扔去,支援弓手作戰。蘇軍單位很快就耗盡力氣,無力繼續抵抗,騎士遂得以打破其陣形。一場大屠殺開始了。
按照最小的估計,蘇格蘭有1000名騎兵和3萬名步兵。最重要的信息來源——在其他地方理智而可靠的吉斯本修道院司鐸沃爾特·亨明福德(Walter Hemmingford)——給出了30萬人的數字。奧曼認為3萬是有可能的,即便我們假設大隊槍兵以鄉村民兵為主,但在我看來也是太誇張了。
科勒以為蘇格蘭人把自己拴在一起是誤讀。原文是「Scotos lanc-earios, qui sedebant in circulis cum lancies obligatis et in modum silvae condensis」(「蘇格蘭矛兵圍成一圈,矛緊靠在一起,密如叢林」)。「obligatis」只是說矛「緊靠在一起」「合在一起」罷了。
莫里斯估計英格蘭一方的騎兵總數為2400左右,而不是一份編年史中說的7000。21英軍有率軍前來的8名伯爵和一名主教,另有各色傭兵,尤其是加斯科涅人和剛剛歸順愛德華、如今為其服役的威爾斯人。
科勒認為,此時英軍這樣的步騎混編在軍事史上前所未見。這個觀點可能要推翻。騎士軍隊通常都是步騎混編的,與希臘對戰的波斯人是這樣,民族大遷徙以來乃至整個中世紀都是這樣。但福爾柯克會戰中的弓手之所以大顯神威,首先是因為愛德華的弓手實力強悍,其次是因為蘇格蘭人的4個大陣完全是防禦陣形,成了弓手前所未有的好靶子。說到底,蘇格蘭大陣與哈羅德手下的盎格魯-撒克遜軍沒什麼不同,後者同樣在黑斯廷斯被威廉的弓手和騎士打敗了。此中有一個區別是蘇格蘭人並非完全沒有騎兵,但我們看到這些騎兵馬上就跑了,所以其實也沒區別。另一個區別是,哈羅德擺出了一個寬淺的緊密陣形,蘇格蘭人則分成4個窄長的陣形。這個區別可以由方便在場騎士前出來解釋,可能還因為弓手數目眾多,不能全部置於單一方陣前方,最後一個因素是矛兵素質不同。哈羅德的手下是職業軍人,而蘇格蘭一方至少大部分是民兵。後一類單位必須是大縱深,不然陣形不穩;職業軍人採用寬淺陣形是為了讓更多人能參與戰鬥,而且其中很多人不是用矛,而是用更高效的戰斧。較深的蘇格蘭單位一直是矛尖向外,圍成一圈的純防禦姿態。
因此,福爾柯克會戰的不尋常之處更多在蘇格蘭一方,而非英格蘭一方。中世紀從來沒有這樣大隊步兵被騎士攻擊,而沒有立即崩潰的情況。但規模較小的情況下,緊密步兵單位沒有被騎士打垮,而是被射手擊敗的現象無疑是經常發生的,例如1214年的布汶會戰和1237年的科爾泰諾瓦會戰。
9 戰例介紹
我接下來要簡要介紹若干關於會戰、戰鬥的報告或戰略態勢。這些內容有的是我認為在史實方面,或者是文獻分析方面有特殊的意義,能夠夯實前幾章提出的觀點,也有的是為了避免讀者可能得出的誤解和錯誤結論,儘管這些事件本身不值得全面討論。
坦什布賴會戰
(1106年9月28日)
英格蘭國王亨利一世與其兄長諾曼底公爵羅伯特之間的坦什布賴會戰之所以值得一提,是因為人們誤讀了文獻,於是認為雙方的騎士都曾下馬作戰。果真如此的話,那可是當時的一大奇觀,值得予以最高的關注。但是,德拉蒙德(Drummond)[113]的詳盡專著表明,坦什布賴會戰無疑只是「一場完全正常的12世紀戰鬥」。1因為亨利國王正在圍攻一座羅伯特趕來救援的城堡,所以亨利軍中肯定有步兵。但他並沒有讓步兵直接參戰,而是讓他們作為預備隊守在騎士後方,顯然是為了以防萬一。一旦騎兵逃跑,步兵可以發揮主心骨和騎士集合點的作用。為了鞏固步兵,國王及其親隨下馬並與步兵站在一起。儘管如此,他的騎士由於有數量優勢,直接就打贏了,步兵沒派上用場。
按照上文解釋(第277頁),騎士分為一、二、三線(prima, secunda, tertia acies)的記載就不需要考慮了,因為各個單位是前後挨著的。
布雷繆會戰
(1119年8月20日)
布雷繆會戰(Battle of Bréule)也有英格蘭國王亨利讓騎士下馬的記載,這支部隊寸步不移,於是擊敗了法王路易六世。德拉蒙德試圖給出合理的解釋,但他最後不得不說:這條記載並不是一種多年後才出現的狀況的早期實例,而可能是純粹的虛構。據說參戰的900人(亨利500人,路易400人)中只有3人被殺,卻有140名法國人被盎格魯-諾曼人俘虜,因為雙方的騎士都饒過了對手的性命。
布林烏爾德戰鬥
(1124年3月26日)
布林烏爾德戰鬥(Engagement at Bourgthéroulde)的起因是亨利一世的部隊在狹窄山口堵住了反叛騎士的去路,後者試圖強行突破但沒有成功,馬匹被守軍射死,80人被俘,但沒有一人被殺。
當然,守關的王室騎士肯定要下馬。從文獻分析角度看值得注意和有趣的一點是,記錄者奧德利克·維塔利斯說他們下馬是為了斷絕退路和振奮士氣。2
諾薩勒頓軍旗會戰
(1138年8月22日)
蘇格蘭國王大衛入侵英格蘭,為此徵召了低地地區的德意志附庸和蘇格蘭高地的凱爾特蠻族。受到威脅的諸郡號召民兵拿起武器,對抗燒殺掠搶的入侵者。
年邁的約克大主教讓人用擔架抬著他四處激勵民兵,振奮士氣。他們備好了一輛軍旗戰車,上面有約克的聖彼得、貝弗利的聖約翰、里彭的聖威爾弗雷德三位聖徒的旗幟。旗杆頂部有一個銀制聖物匣。所有人都做了齋戒和祈禱,由牧師赦免罪過和發放聖餐,並向彼此發誓堅定忠誠。他們列陣於約克城北諾薩勒頓(Northallerton)附近的一座山丘,等待敵軍進攻,由下馬騎士組成民兵方陣的第一排。英格蘭國王史蒂芬不在場,但派了騎士來支援。方陣中站著許多弓箭手。一部分弓箭手可能原本站在前面,接著退到騎士身後,以便從騎士後方,或者說越過騎士的頭頂射擊。3
我們有四份記載,作者與會戰相距都不遠,而且內容基本相符。一位是蘇格蘭邊境附近的赫克瑟姆修道院長理察(Richard the prior of the Abbey of Hexham),寫於1154年之前。另一位是里沃修道院長埃爾雷德(Abbot Aelred of Rievaulx,死於1166年),他早年曾住在蘇格蘭國王大衛的王宮裡,居所離會戰發生時的戰場很近。
會戰過程大體如下:在蓋爾人(Gaels)[114]的瘋狂衝鋒和蘇格蘭王子亨利指揮的騎士攻擊被擊退後,其餘蘇格蘭人便不再進攻,沒等敵人反擊就撤走了。亨利王子和他的幾名騎士有可能打穿了英軍方陣的左翼,但力量不足以從後側發起進攻。
此戰在英格蘭傳說中非常有名,有神話和誇張的成分。據說蘇格蘭人占有極大的兵力優勢,戰死者達1萬到1.1萬人。我們可以假定兵力更多的其實是英格蘭一方,因為不管在什麼時代,民兵只要成功集結起來,人數肯定相當多。民兵的弱點通常是缺少軍事素養。這場會戰一個特別有意思的地方是:通過主教的口才、教會的資源(軍旗戰車)和騎士站在第一排,與群眾並肩作戰等因素,民兵真的堅守住了陣地。當然,這些因素的效力僅限於讓民兵堅守陣地,擊退敵軍進攻——可類比於萊尼亞諾會戰,但比不上馬拉松會戰中衝鋒殺敵的雅典民兵。
林肯會戰
(1141年2月2日)
林肯會戰(battle of Lincoln)引人注目的原因也是雙方都有步兵:一方是市民;一方是受到下馬騎士鼓舞的農民。史蒂芬國王下馬作戰不幸戰敗並被反叛男爵俘虜,大概是因為叛徒。4
第一次十字軍東征中的會戰與戰鬥
奧托·黑爾曼於1887年在馬爾堡大學通過的博士論文《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時期西方軍隊在東方戰況研究》(「Die Gefechtsführung abendländischer Heere im Orient in der Epoche des ersten Kreuzzuges」)中已經做了細緻系統的分析,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查閱,我就不再贅述細節了。不過,與前文討論過的迪特里希對倫巴第戰爭的研究一樣,該文基於對客觀事實的錯誤假設,理論上也有問題。黑爾曼說十字軍中有步兵,有騎兵,有團,有中隊,有軍官,因此他對當時的基本軍事概念有誤解,不了解騎士軍制與紀律嚴格的現代軍隊的根本區別。這不單純是用語問題,例如黑爾曼本來可以不用現代術語,但他還是用了,或者他賦予現代術語比通常更寬泛的含義。相反,兩者的獨立是在絕對的、客觀的層面,它不僅僅是影響到了文獻中每一句話的解讀方式,更從頭到尾主導著文獻。黑爾曼基於他對軍事單位的假定,從文獻中讀出來的巧妙陣形和機動方式——在一定的限度內,他可以這樣解讀——必須直接排除,因為問題恰恰就出在理論假設上。騎士不是「現代騎兵」,儘管兩者有一些外在的相似性,但差別是非常大的。當然,我們從單場會戰的記載中得不出這個結論,而只能去看從古典世界沒落直到近現代的整個發展歷程。
不過,如果我們排除黑爾曼文中的錯誤圖景、概念、假設和結論,它的內核仍然是很有意義的。我要挑出幾個對我們特別重要的因素來討論,作為對黑爾曼的補充。
黑爾曼文中第105頁的一處評論特別恰當:當時的會戰時間很短。當然,他的總體論述與此有些矛盾,而且當然是不正確的(第121頁):
反覆拉鋸,多個單位或梯隊被擊破,全軍被四面合圍或部分圍住,然後最高統帥帶著預備隊趕來救援,對我軍受到最大壓力的地方發起進攻,最終贏得勝利——這些特徵反覆出現於大部分會戰當中。
黑爾曼是被突厥人占有巨大數量優勢的看法引入了歧途。在這一點上,基督徒作者的記載完全不值得相信。
多里萊烏姆會戰
(1097年7月1日)
十字軍是在行軍途中遭到攻擊的。騎士被突厥人的優勢兵力擊退,在弓騎兵射出的箭的追趕下,他們逃向已經在後方安營紮寨的步兵那裡。步兵保護了騎士(「militaris fugae impetus pedestrem conclucat tarditatem, isque vic-em densissima pedestrium hastarum sylva nunc fugam impedit, nunc extinguit」:「往回沖的騎士踐踏了行動緩慢的步兵,步兵濃密的槍林反過來在一處拖慢了騎士,在另一處則堵住了騎士」)。5擠作一團,混亂不堪的大隊步兵和騎士受到突厥人的猛烈攻擊。防禦由試圖突圍的騎士領導(「jamque nobis nullla spes vitae ... tunc proceres nostril ... pro posse illis resistebant et eos saepe invader nitebantur, ipsi quidem a Turcis fortiter impetebantur」:「我們無望生還……接著,首領們……奮力抵抗,往往還努力反攻。他們自己當然也受到了突厥人的猛烈襲擊」)(富爾徹)。
最後,本來在2英里(約3.2千米)外分開行軍的另一半部隊急忙趕來,他們這才逃出生天。援軍靠近時,突厥人也離開了。
安條克湖畔會戰
(1098年2月9日)
基督徒在圍攻安條克城,有一支敵軍前來解圍,僅有700人的基督徒騎士決定出營應戰,步兵留守。6
憑藉強大的衝擊力,這支小小的騎士軍隊擊退了敵軍。
黑爾曼強調,基督徒分散在當時肯定不太寬闊的整個平原上,以免數量占優的塞爾柱突厥人(雷蒙德[115]的記載是2.8萬名騎兵!)實行包抄。但文獻中又說,基督徒排成了三列梯隊。可他們只有700人。這裡就有矛盾了。科勒(3:3:159)已經提出了異議,指出更好的文獻中根本沒提梯隊的事,而且他們是依靠5個單位(博埃蒙[116]另率一隊留後)同時出擊取勝的。
安條克吊橋行動
(1098年3月初)
這場戰鬥起於基督徒的一次突圍行動,他們剛剛奪取安條克,現在反被敵軍困在城內。步兵的參戰尤其值得注意。據雷蒙德記載,跪地祈禱過後,普羅旺斯騎士蓋吉亞的伊蘇安度斯(Isuardus of Gagia)鼓動起150名步兵的鬥志。接著,他大喊一聲:「沖啊,基督的精兵!」帶頭殺出,據說其他部隊也隨之上前。
安條克城下決戰
(1098年6月28日)
儘管目擊者留下了眾多記錄,但此戰的決定性因素依然晦暗不明,軍事價值很低。
正當基督徒攻占了主堡以外的全城時,摩蘇爾的埃米爾[117]卡爾波加(Karbogha, the emir of Mosul)率領一支龐大援軍逼近。基督徒沒有發動野戰,而是任由自己被圍在安條克城內。糧食吃盡時,他們終於決定孤注一擲,全軍出城,結果毫不費力就取勝了。根據一名僧侶在夢中得到的啟示,他們在一座祭台下發現了聖槍,全軍遂再次滿懷信心和勝利的意志。我們或許可以強調這是一個彰顯騎士軍隊特徵的實例:與只靠服從命令就能戰鬥的紀律嚴明的軍隊不同,他們必須每個人都具有或被激發出適當的情緒時才能作戰。但即便聖槍的故事很典型,它本身或許也不足以解釋當時的情形,因為我們知道對面的卡爾波加軍中存在嚴重的不和、不信任和背叛行為。因此,這可能才是基督徒遲疑許久後一擊得手的決定性原因。
按照濟貝爾(Sybel)[118]、庫格勒(Kugler)[119]、黑爾曼、奧曼和科勒(3:2:170)等人的通行解釋,基督徒走過了奧龍特斯河(Orontes)大橋,但接下來不是背對大橋,而是側面對著大橋,各隊魚貫而出,面朝右側列陣(濟貝爾說是面朝左側)。但在我看來,這種解釋完全不可信,最起碼是不能理解。卡爾波加的部隊就在附近,他們怎麼會讓基督徒在自己眼皮底下這樣部署?當然,卡爾波加沒有在敵人剛上橋時就出兵是正確的、符合邏輯的做法,但他為什麼放任對手全部過橋,而沒有趁著尚有一半敵軍在渡河,忙著執行側對大橋的笨拙部署時派騎兵出擊呢?那樣一來,他肯定能擊敗敵軍,將他們趕回橋上,消滅擠作一團的基督徒。卡爾波加有不這樣做的特殊理由嗎?基督徒又怎麼會讓自己面對這樣的可能性呢?
此戰的兵種配置方式很出名。以弓手為主的步兵在前,憑藉從城中繳獲的馬匹而增多的騎士在後。但騎士後來衝到前線,決定了戰鬥的勝負。
我們不必像黑爾曼那樣重視各單位的兵力、次序和相對位置,更別提8排分成4個梯隊這檔子事了。各單位並排分布,從離河最近的單位開始分梯隊出擊。但這一點並無更多意義。
軍陣正面從奧龍特斯河延伸到山下,長為兩個miliaria——至少合2000步,也有可能是4000步。因此,他們要麼展開為只有幾排的一字長蛇陣,因為基督徒最多有2000名騎兵,要麼各單位之間留有很大的間隔。
一份文獻(雷蒙德)說他們彼此間隔很大,就像遊行中的神職人員一樣。7科勒的理解是單位的間隔,黑爾曼則認為是騎士的間隔。我認為黑爾曼的說法更符合邏輯。
所有文獻都說步兵走在騎士前面。但我們發現在戰鬥中,步兵遭到騎士身後的突厥人攻擊。於是,黑爾曼在論文的第121-122頁得出了一個很可能正確的結論:步兵穿過騎兵,回到後方集結。但他錯誤地認為,弓手從後方越過騎士頭頂將箭雨射向敵軍。那樣對肉搏中的己方騎兵和戰馬來說太危險了。
雷蒙德還記下了一段特別有趣的插曲:被突厥人從背後襲擊的步兵單位收縮陣形,擋住了敵軍,「步兵組成圓陣,頑強地擋住了敵軍進攻」(pedites facto gyro impetum hostium sustinuerunt viriliter)。
阿什凱倫會戰
(1099年8月12日)
征服耶路撒冷後不久,十字軍就要去迎戰一支在阿什凱倫附近登陸的埃及軍隊了。為應對來自各個方向的突襲,十字軍排成平行的3路,分9隊行軍。與德爾佩什一樣,黑爾曼認為這裡的「隊」是細長縱隊,但那樣不僅行軍不便,更會帶來一種顯然要避免的情況:側翼比正面薄弱得多。因此,我們大概可以將每支隊伍設想成皮倫勞伊塔會戰中的那樣。根據最好的文獻(雷蒙德),全軍共1200名騎兵,每隊平均133人。準備開戰時,後隊已經趕了上來,與前隊並排而立。《法蘭克人史》(Gesta Francorum)中明確記載,諸侯們是並排在一起的。穆斯林沒有迎戰,而是立即逃跑了。8為了與這條記載調和起來,認為3路行軍,每路3隊本身就是3梯隊的戰鬥陣形(而不只是行軍陣形)的黑爾曼提出,3個梯隊不是前後排列,而是呈品字形:一隊在前;一隊在其左後方;一隊在其右後方。事實可能確實如此,但它們未必稱得上「梯隊」,而只是部署尚未完成罷了。科勒(第178頁)也反對黑爾曼的看法,但他自己的看法也不清晰,大概是筆誤造成的吧。(他在注釋6的開頭說各隊前後排列,末尾又說是左右排列。)根據科勒的記述(3:3:339),由於步兵的情況,十字軍在東方不可能採用梯隊陣形和戰法。
雷蒙德認為,除了1200名騎兵以外,十字軍還有9000名步兵。步兵由射手和矛手組成,行進於騎兵前方,騎兵隨後前出發起進攻。9
我們很難想像騎兵如何能穿過這麼多步兵,也很難理解在如此懸殊的步騎比率下,為何還是只有騎兵發揮了決定性作用。文獻中給出的步兵數目估計是太高了。當然,十字軍諸侯給教宗的信中確實說基督徒一方有5000名騎兵和1.5萬名步兵。但這封信中還說巴比倫國王(即埃及蘇丹)有10萬騎兵和40萬步兵,而且我們也想不出十字軍在安條克城內只剩下幾百匹馬,他們現在又從哪裡變出來5000名合格的騎士坐騎?所以我們還是傾向於雷蒙德——他本人在戰場,負責高舉聖槍——的估值(步兵數目甚至還要再減掉一些)。諸侯信件中給出的數字證明,就連官方文件的數字也未必總是可靠。10
拉姆拉戰鬥
(1101年9月7日)
黑爾曼(第58頁)試圖從拉姆拉戰鬥(engagement at Ramleh)的文獻記載中解讀出某種精巧的品字形結構,儘管鮑德溫國王[120]率領的基督徒軍隊只有260名騎士和900名步兵,而且步兵還被留在後方,沒有實際參戰。文獻中提到了「前陣」(anteriores acies),用「頭部」(in capite)來表示勝利,用「尾部」(in cauda)來表示戰敗。所以從史料來看,步兵確實沒有參戰。不過,科勒已經正確地反對和駁斥了這種解讀方式;當然,科勒在別處(3:2:186)依然支持梯隊陣形。
拉姆拉戰鬥
(1102年5月)
鮑德溫國王只帶著騎士就去攻擊一支兵力大得多的埃及軍隊,結果被打敗了。富爾徹批評他陣形散亂,而且不等步兵趕上來。由於十字軍單憑騎士就打贏了1098年的安條克湖畔會戰,黑爾曼就得出「步兵」從那時起變得更加重要的結論,儘管他駁斥了德爾佩什更加極端的解讀方式(第66頁、第124頁)。我們不能採納這個結論,兩次戰鬥結果的不同也可能是因為拉姆拉的敵軍素質更高或人數更多。
戰敗的指揮官常會遭到口誅筆伐,我們從中得不出什麼定論。
拉姆拉戰鬥
(1105年8月27日)
黑爾曼在此處同樣試圖從文獻中讀出他的品字陣,但他也承認找不到有說服力的證據。
薩明會戰
(1115年9月14日)
阿塔勒布(貝拉斯)會戰
(1119年6月28日)
黑爾曼認為薩明會戰(battle of Sarmin)和阿塔勒布會戰[battle of Athareb,或稱貝拉斯會戰(battle of Belath)]兩場會戰都有分梯隊進攻。科勒表示同意。安條克公爵羅傑(Prince Roger of Antioch)的宰相留下了一份非常好的文獻,其著作還提供了「初次交手」或「前線戰鬥」並不意味著各單位前後排列的文本證據(參見第280頁)。
哈布會戰
(1119年8月13日)
與阿什凱倫會戰一樣,哈布會戰(battle of Hab)中的基督徒軍隊依然是3路行軍,每路3隊,而且同時遭到多個方向的攻擊。有幾隊被擊潰,但基督徒最終贏得了勝利。全軍有700名騎兵和幾千名步兵。
十字軍分成9隊行軍,橫豎均為3隊,目的是同時應對四面進攻。黑爾曼將其描述為窄長縱隊。按照本書提出的理由,那是不可能的。阿什凱倫會戰中一隊平均有133名騎兵,這是黑爾曼自己的估計;而到了哈布會戰中,一隊平均不到100名騎兵(另有步兵),陣形肯定同樣類似於皮倫勞伊塔會戰。科勒也這樣認為(3:2:211)。
哈扎斯會戰
(1125年)
在黑爾曼的哈扎斯會戰(battle of Hazarth)示意圖中,步兵在騎士後方,理由不明。而且在其正文第98頁中說,騎士發起進攻時,步兵已經在交戰了。
邁爾傑-薩法爾會戰
(1126年)
據提爾的威廉記載,在邁爾傑-薩法爾會戰(battle of Merdj-Sefer)中,步兵用劍殺死了倒地受傷的敵人,堵住了敵軍的退路,還幫助摔下來的友軍上馬。
哈丁會戰
(1187年7月4日)
格羅(Groh)1909年於柏林大學通過的博士論文《耶路撒冷王國的覆滅》(「Der Zusammenbruch des Reiches Jerusalem」)對哈丁會戰(battle of Hattin)有詳細敘述,佐證了我關於騎士與步卒侍從之間關係的看法。
阿克會戰
(1189年10月4日)
弓手和弩手移動至騎士前方。
阿蘇夫會戰
(1191年9月7日)
在這場會戰中,沿海岸從阿克(Acre)去往雅法的獅心王理查於行軍途中遭到薩拉丁攻擊,結果打了一場大勝仗。科勒(3:3:234)和奧曼(第305頁)對其進行了詳盡討論。科勒的主要史料基礎是彼得伯勒修道院長貝內迪克特(Benedict of Peterborough)[121]的記載。奧曼則表明,經過對戰場地形的考察,貝內迪克特的說法與3份最貼近事件本身的證據——理查國王的行紀、國王寫給明谷修道院長的信、薩拉丁傳的作者巴哈阿丁(Boha ed din)——對不上。因此,我們只能不予採納。
這樣一來,科勒的記述似乎就站不住腳了。我們必須立即否定科勒給出的十字軍兵力——10萬。即便他的敘述本身無懈可擊,我依然覺得他的一個觀點缺乏依據,即這場會戰是確證其中世紀戰術觀的絕佳例子。
雅法戰鬥
(1192年8月5日)
獅心王理查遭到一支兵力據說有7000人的馬穆魯克人和庫爾德人軍隊攻擊,而他只有55名騎士,其中有15人騎馬;另有以下船的熱那亞弩手和比薩弩手為主的2000名步兵。他讓矛兵排成一線,單膝跪地,矛尖指向戰馬胸部。後面是弩手,與矛兵穿插排列,兩人一組:後面的人負責拉弦、裝填、遞弩;前面的人只管放箭。這樣就能做到不間斷射擊。穆斯林一隊接一隊地衝上來,但都不敢冒險進攻。他們騎馬上前射出的箭毫無效果,自己卻損失慘重。最後,理查率領騎士發起攻勢,突入敵陣,左劈右砍,親自救出了被敵人包圍、險些被俘的萊斯特(Leicester)伯爵和拉爾夫·莫萊翁(Ralph Mauléon)。戰鬥就這樣持續了幾個小時。突厥人最後拋下700人和1500匹馬撤走了,十字軍只損失了兩人。11
將史料複述了一遍之後,奧曼寫道:「他們的陣形起到了極好的保護作用。」我對這一結論不能苟同。要是這麼簡單的辦法就能擋住規模大得多的敵人,它的運用肯定會更加廣泛。我們一看到突厥人的傷亡數字就會明白,這是一段極具誇張色彩的描述。即便有兩排弩手為後盾,一排矛兵還是太弱小了,不可能嚇退一支意志堅決、裝備優良的騎兵。而薩拉丁的戰士既有勇氣,又不缺好盔甲。如果說7000名突厥人這個數字不是完全離譜的話,這段記載依然不能證明理查的陣形牢不可破,而只是表明這些敵人當天並無鬥志。來襲者大概只是一支規模有限、以輕騎兵為主的部隊,試探性地進攻幾次,很可能只是想看看能不能嚇退基督徒,沒準再造成一點恐慌,但他們並不敢真的去強攻。
除了奧曼用到的《行紀》(Itinerary)以外,目擊者科吉舍爾的拉爾夫(Ralph of Coggeshale)也留下了一份報告(S.史蒂文森編,羅伊斯書系,第45頁)。根據他的記述,國王有80名騎士,但只有6匹馬和一頭騾子。
(國王)命令同行的騎士……緊緊靠在一起,每個人旁邊都挨著另一個人,這樣隊伍在戰鬥中不會有空隙,免得敵軍插進來。他還命令每人前面擺幾塊木頭作為拒馬,木頭是從搭建軍帳的同一個地方找來的。
最後,理查一面讓弩手保持在前排,一面發動突擊,以損失一名騎士的代價取得了勝利。
十字軍中的步兵
與黑爾曼一樣,科勒(3:3:209)相信在十字軍東征時期,戰爭這所學校鍛煉出一批精幹的步兵。他說,繼在多里萊烏姆會戰的拙劣表現之後,步兵在安條克和阿什凱倫的戰鬥中已經贏得了關注,而當時的西方完全沒有可用的步兵。他接著又說,步兵得以發展的原因要到抵禦突厥弓手的必要性中去尋找。在我看來,他提出的歷史關係並不成立。
沒有證據表明多里萊烏姆會戰中的步兵一文不值。不管他們是失去了戰馬的騎兵,抑或從一開始就是射手和矛手,我們都可以也必須認為發動征討、攬他們的領主們當初選的都是將來到了戰場上有用的人。事實上,西方到處都有足夠多的接受實戰教育的機會。12戰鬥打響後,博埃蒙自然會率領騎士,一馬當先。儘管不能完全確定,但他出擊時可能根本沒帶上步兵,因為富爾徹明確記載突厥軍全是騎兵,而基督徒一方則既有步兵,也有騎兵。
國王的騎士們被打敗了,可能有步兵支援,也可能沒有。他們向後方退去,然後被矛尖向外的步兵主力擋住了去勢(拉道夫)。現在大部隊穩住了陣線,然後騎士從中發起突擊,稍作前進。
即便到了更晚的時代,矛兵在戰局不利時所能做到的也不過如此。這種狀況直到瑞士人和胡斯派時才有了變化。
文獻中完全沒有提到基督徒軍中的遠射武器肯定只是偶然。一種可能的解釋是作者要努力濃墨重彩地描繪博埃蒙遭到突厥弓騎兵四面合擊的危險處境。要是提到基督徒弓箭手擋住了敵軍,那麼他的處境就不會顯得萬分危急,戈德弗雷等人的救援也不會顯得無比神奇了。我們知道諾曼人在其他場合善用弓箭,之後的十字軍會戰中也有射手參加,因此射手必定不會完全缺席於多里萊烏姆會戰。
最後,科勒認為十字軍是為了在突厥弓手面前保護己方騎兵,所以才不得不發展步兵,這表明他完全不理解重視中世紀各兵種的性質。除了盔甲以外,近戰騎兵面對弓手——不管是步弓手,還是馬弓手——的唯一自保手段就是儘快殺過去,通過逼近來威脅對手,只給他射出一支準頭很差的箭的機會。許多場合都證明為騎士配備矛手與射手能起到很好的輔助作用,不只是十字軍東征。但我們不能說步兵的輔助作用是保護騎兵。
步兵在敘利亞的重要性確實要高於在西方,而這無疑只是因為缺馬。
米雷會戰
(1213年9月12日)
阿拉貢國王彼得(King Peter of Aragon)前來支援土魯斯伯爵,後者是一名阿爾比派教徒(Albigensian),正受到西蒙·德·蒙福爾(Simon de Montfort)統率的十字軍緊逼。[122]彼得圍攻土魯斯上游加龍河畔的要塞城市米雷(Muret)。西蒙進城後發起突擊,一舉打跑了正在睡覺的圍城軍。
因為這件事恰好留下了大量記載,所以歷來有人從各個方面來講述和研究它。但從軍事史角度來看,要不是有許多關於中世紀戰術的有趣理論都以它為具體依據,這場會戰其實並無特殊價值。
據文獻記載,西蒙將騎士分為三隊(有叫「ordines」的,有叫「acies」的,也有叫「batailles」的),以「聖三一」命名。另有一份文獻寫道,法王腓力·奧古斯都在布汶會戰中採取了同樣的做法。科勒(1:144,第105頁)據此得出結論:「從對於聖三一命名的評論來看,『ordines』絕對就是梯隊。」除非梯隊陣形(即前後排列)和聖三一的類比關係能解釋得更清楚一些,否則我們必然會懷疑科勒的分析是不是板上釘釘。
這位作者還認為蒙福爾只有不到800名騎兵,其中騎士的比例不到一半,而彼得有4萬人,其中3.8萬是步兵。他在第101頁補充道:「儘管如此,我們說話一定要小心,不能說他(蒙福爾)是800騎兵對4萬,因為步兵幾乎算不上參戰。威廉·布里托(William Brito)[123]的說法更離譜,甚至講異端諸侯手下有20萬人。」
最後,科勒還說(第116頁)十字軍損失了1名騎士和7名軍士,敵方則折損2萬。
對於秉性輕信的他來說,埋首書齋或是戎馬一生都沒什麼區別。
迪厄拉富瓦(Dieulafoy)在發表於1899年《法蘭西文學院院刊》(Memoires de l』Academie des Inscriptions)第36卷的「米雷會戰」(La bataille de Muret)(從第44頁開始)一文中討論了這場交戰。基納(Kiener)在1900年6月23日出版的《德國文學報》(Deutsche Literaturzeitung)第26期發表了對該文的評論。
斯代普戰鬥
(1213年10月13日)
科勒(3:3:283)和奧曼(第444頁)詳盡討論了布拉班特公爵與列日主教之間的斯代普戰鬥(Engagement at Steppes)。雙方中線都是矛兵,列日一方的矛兵是市民。不過,他們直到騎士已經決出勝負時也沒有參戰,其任務是為撤退中的騎士提供保護。
科勒與奧曼的區別是,科勒說列日的騎士在兩翼都取得了勝利,奧曼則說只有左翼取勝。
布汶會戰
(1214年7月27日)
關於此戰的舊說已經被C.巴爾豪森(C.Ballhausen)的博士論文(1907年通過於耶拿大學。指導教師為J.W.施密特)推翻了。因此,我刪掉了第一版中的相關討論,但我在若干關鍵點上與巴爾豪森有分歧。德爾佩什在《13世紀戰術》第1卷(La tactique au XIIIième siècle)中的詳盡論述儘管看似旁徵博引,但莫利尼耶(Molinier)發表於《歷史評論》(Revue historique)第36卷第185頁的文章已經將其徹底否定。
奧托四世皇帝及其盟友集結於布魯塞爾以南的尼韋耶(Nivelles),法王腓力則集中於佩羅訥(Péronne)。兩軍起初擦肩而過,竟然繞著對方走了一大圈,最後腓力反而到北邊的圖爾奈(Tournai)附近,奧托則在南邊的瓦倫謝訥(Valenciennes)附近。上述行軍路線無疑可以用兩邊都對敵方動向一無所知來解釋。(巴爾豪森的觀點完全相反,我不能苟同;他為腓力前往圖爾奈給出的理由不夠充分。)得知對方位置後,兩人便各自掉頭。腓力沿著先前北上的道路從圖爾奈南下,經布汶去往裡爾(Lille)方向,所以他是要離開敵軍。而奧托則是向敵人追去。
腓力自東向西行進,正要在布汶附近的小河馬赫河(Marque)過橋時得到消息,說德意志人正在向他趕來,並與腓力朝那個方向派出的分隊展開遭遇戰。腓力立即命令已經過橋的部隊掉頭,因為他想要應戰。我們不能假定腓力若要送主力過橋,便可能會與敵人激戰,因為儘管他很可能有大批部隊尚未過橋,但皇帝的軍隊也需要相當長的部署時間。巴爾豪森認為奧托計劃切斷腓力的退路,這在我看來並不明確。就戰略角度而言,腓力的決策極其兇險,因為他幾乎完全背對著敵人,而且身後的退路只有那座橋,史料中明確記載馬赫河沒有其他渡口。然而腓力依然決定在此應戰,唯一的解釋只能是他有十成勝算了,因為他有排兵布陣的時間,而且史料中專門提到,他至少在決定性兵種——騎士——上有相當的數量優勢。
國王在上午明明要撤軍,而不是應戰皇帝,現在又改變心意,這當然是值得玩味的。儘管如此,此處並無絕對的矛盾。因為腓力上午的決定只是既不留在圖爾奈,也不向皇帝出擊。但現在形勢變了,皇帝正在向他趕來,而腓力在上午並不知道這一點。
反觀奧托方面,他之所以儘管兵力占劣勢,但還是決定出擊,大概是因為他希望趁法軍過橋過到一半時發起攻擊,他也相信自己能做到。文獻中明確寫道,皇帝看到敵軍已經列好陣時發出了驚呼。
皇帝接下來沒有撤出戰鬥並非完全不可理喻,因為他可以假定一旦德軍掉頭,法國人就會撲上來,這樣他就必敗無疑了。因此,這種情況下更好的辦法是最起碼保住進攻方固有的士氣優勢,打一仗看看,沒準會有好運氣呢。
如果基本戰略形勢就是如此的話,那麼會戰結果也可以依樣解釋。皇帝戰敗的原因是他半渡而擊的設想失算了。國王取勝的原因是他的兵力大大強於對手,且迎敵時陣形嚴整——事實上比進攻方還要嚴整,文獻中專門說明皇帝行軍隊伍散亂。
雙方兵力沒有可靠的估計值。過去的學者(例如席爾馬赫爾)認同桑斯的里夏爾(Richard of Sens)給出的數字,即奧托有2.5萬騎士和8萬名其他戰士。霍爾臣斯基(Hortzschansky)[124]相信腓力的兵力為5.9萬(騎士2000名,騎士隨從7000名,步兵5萬名);奧托為10.5萬(騎士5500名,騎馬的騎士隨從19500名,步兵8萬名)。他還納悶(第41頁),皇帝有這麼大的兵力優勢怎麼還會輸呢?
科勒認為法軍有2500名騎士、4000名輕騎兵和5萬名步兵,而德軍只有1300名至1500名騎士,但其他兵種的數量非常大。奧曼給出的估值要小一些,但他同樣相信腓力可能有2.5萬到3萬名步兵,奧托有4萬名。
在上述所有估計中,連奧曼也算出,步卒兵力無疑都被大大高估了。我們已經從無數例子中了解到,編年史作者的籠統描述和「無數大軍」根本毫無意義。26日上午,奧托從斯海爾德河邊的莫爾塔涅(Mortagne)出發,為繞開直線路徑上的森林而取道維勒茅-弗魯瓦蒙(Villemaux-Froidmont),走了整整14英里(22.5千米)才到戰場。哪怕是一支行軍紀律卓越的5萬甚或是4萬大軍,在同一天內完成行軍、部署、開戰也是一項實打實的成就。而對於一支由傭兵、市民和騎士組成的紀律渙散的軍隊,我覺得幾乎不可能做到,正如莫利尼耶已經觀察到的那樣。
巴爾豪森認為雙方兵力都不超過8000人,我對此表示同意。奧托的騎士肯定不超過1300名到1500名。腓力方面確實要多一些。兩軍可能都只有5000人左右的兵力,因為文獻中多處給出的各單位兵力都非常小。
最重要的是,戰況本身就否定了步兵數目超乎尋常的假設,因為雙方的步兵都沒有任何成果。溫克爾曼(Winkelmann)提出法國市民「為火爐與家園」(pro aris et focis)而戰,因此士氣高昂的說法是空穴來風。文獻里完全找不到證據表明腓力得到了市民部隊的大力支持。各城估計確實為國王提供了一批射手,按照通常的方式配合騎士作戰。弗蘭德斯城市也以類似的方式為奧托派去了援軍。
法方的損失似乎很小。稍晚寫成的英格蘭文獻《梅爾羅斯編年史》(Chronicle of Melrose)甚至聲稱只有3名法國騎士被殺。我們只能認為法軍傷亡確實很少,因為否則的話,史料中肯定會記下更多地位高的戰死者。皇帝一方據說有70名騎士和1000名步兵被殺,被俘者甚眾——一份史料說有127名騎士被俘,一份說是131名,還有一份說是220名,包括5名伯爵和25名方旗騎士。13如果賽普勒斯的約翰(John of Cyprus)因此說這場會戰「極為激烈,但為時不長」(durissima pungna, sed non longa)的話,那麼在我看來,奧曼認為會戰持續了3個小時就有點過分了。我傾向於認為勝負幾乎在第一次交手——不過,各處開戰時間並不統一——時就決出了。在這一點上,勝利者微小的損失數字是比所有作者的陳述都更有力的證據。史家給出的戰鬥持續時間一貫可信度很低,因為戰鬥開始和戰鬥結束都不是非常確切的概念,為天然的誇大傾向提供了一片特別肥沃的土壤。威廉·布里托有一段寫道(《行傳》311),市民未開戰時就來到中央,然後從騎士之間走到前面充當射手。他在另一段(《行傳》312)又說市民直到戰鬥開始後的第四個小時才抵達。我們是不是要設想雙方的中軍站著圍觀側翼的交戰?甚或是一邊正在布陣,另一邊就友好地等著對方完成?即便一支騎士軍隊中的各個單位往往不會同時出擊,但假如雙方不急著從行軍隊形直接依次展開攻擊,出擊間隔肯定是很短的。
此戰最重要的信息來源是威廉·布里托,他當時以法王御用牧師的身份在場。他留下了兩份記述:一份是續寫里戈爾(Rigord)的散文體編年史《法王腓力行紀》;一份是他的史詩《法王腓力行傳》。科勒完全不同意的記載,一方面高度認可他的史家風範(第118頁);另一方面又批評他不懂戰術,從而強化了單挑在中世紀會戰中發揮主導作用的印象(第135頁)。事實上,錯誤出在科勒身上。奧曼(第471頁注釋)正確地指出,科勒從威廉的記述中讀出來的三個梯隊不僅沒有原文依據,更是被威廉專門排除的陣形。科勒對這場會戰的整體看法隨之崩塌,就像他對黑斯廷斯會戰的理解那樣。
皇帝一方的布洛涅伯爵手下有700名(另說400名)布拉班特步兵,另有騎士若干。他讓步兵組成圓陣,好讓自己打累了進去休整。當皇帝戰敗,其餘部隊紛紛逃竄時,這個單位依然在堅守。法國騎士不敢冒險往矛尖上撞。但援軍抵達後,他們最終還是被打敗了,布拉班特人慘遭屠殺,伯爵也成了俘虜。
由於上述場景出自英雄史詩《法王腓力行傳》,其中的個人因素或許不能太當真。但如果這些因素屬實,那就更加說明當時步兵的弱勢。一份編年史盛讚布拉班特傭兵,說他們的武藝和勇氣與騎士相當(「pedites quidem, sed in scientia et virtute bellandi equitibus non inferiores」:「他們當然是步兵,但作戰的見識和勇氣不亞於騎士」)。然而,他們的行動純粹是防禦性的,而且儘管他們人數相當多,但任務不過是為幾名騎士提供一定程度的保護。至於他們是直接被騎士擊潰了,還是之前就被射手消耗過,我們只能略過不談。要點在於:哪怕是這支在文獻中被譽為精銳的部隊,它在戰鬥中也不發揮任何獨立、積極的作用。
但事實上,我們大概不能把話說得這麼滿。我認為可以做這樣的假定:上述情景只是戰鬥的最後一幕,仗已經打輸了,戰敗方的士兵只是想臨死前多殺幾個人罷了。而在戰鬥的開頭,他們完全有可能隨騎士進軍。
根據文獻的明確記載,奧托皇帝中軍步兵就是這樣做的。他們擊退法國市鎮派出的射手,從騎士中間沖將進去,直到腓力·奧古斯都國王面前,還把他從馬上拉了下來。許多學者認為是步兵孤軍深入,騎士止步不前,但事實當然不是這樣,而是步騎共同發起的總攻。
巴爾豪森毫無真憑實據地認為,奧托的軍隊(包括英格蘭人在內)兵力與法軍大致相當,皇帝落敗的首要原因是跋涉疲憊。但我不相信皇帝真的繞了一大圈,也不認可巴爾豪森主張的戰鬥地點。
博恩赫沃德會戰
(1227年7月22日)
烏辛格(Usinger)在《德丹關係史》(Deutsch-dänische Gesc-hichte)(第428頁)中整理了相關文獻。有可信度的文獻都完全看不出博恩赫沃德會戰(Battle of Bornhöved)的經過。丹麥文獻將丹麥國王瓦爾德馬(Waldemar)的失敗歸咎於迪特馬申人(Dithmarschen)的背叛,他們站在丹麥一邊,卻突然從背後襲擊。
赫爾曼·科爾納(Hermann Korner)[125]和蘭貝克(Lambeck)[126]的《漢堡史記》(Rerum Hamburgensium libri)(2.37)對此戰的記載中頗有神話色彩:正當呂貝克市長發誓時,陽光突然照射得丹麥人目不能視物。
哈塞(Hasse)發表於《什勒斯維希-霍爾斯坦歷史雜誌》[127](Zeitschrift für Schleswig-Holsteinische Geschichte)第IIV卷的《博恩赫沃德會戰》(「Die Schlacht bei Bornhöved」)一文沒有得出任何軍事方面的重要結論。
阿派托山會戰
(1260年9月4日)
在800名德意志騎兵的支持下,錫耶納人在阿派托山會戰(Battle of Monte Aperto)中打敗了佛羅倫薩人。
科勒的記述(3:3:289)可指摘之處甚多,特別是他根據文獻得出佛羅倫薩一方有3萬名步兵和3000名騎兵,這數字顯然是太高了。隨著戰鬥的進行,發揮作用最大的是分為4隊,每隊200人的德意志騎兵。要是敵軍真有3.3萬人,那麼4支各200人的隊伍是不可能決定整個戰局的。文獻中說佛羅倫薩一方有1萬人被殺,1.1萬人被俘,這肯定也是極大的誇張。
科勒認為步行作戰的市民主要充當射手,這個觀點可能是正確的。
劉易斯會戰
(1264年5月14日)
以西蒙·德·蒙福爾為首的英格蘭男爵擊敗了國王亨利三世。一同指揮王家軍隊的還有亨利之弟、曾被德意志人選為國王的康沃爾伯爵理查(Richard of Cornwallis)和亨利之子,即後來的國王愛德華一世。
雙方都有步兵和騎兵,但文獻中未提到步兵發揮積極作用。此戰似乎是一場騎兵戰。
對於文獻中誇大到無可救藥的兵力數字——一邊有4萬人,一邊有5萬人(科勒認可這些數字,3:3:303)——奧曼(第415頁)做了精彩的剖析並正確地予以駁斥。
瓦林根會戰
(1288年6月5日)
圍繞林堡伯爵繼承權爆發了一場爭執,形成兩大對立聯盟:一方以布拉班特公爵約翰為首;一方以科隆大主教齊格弗里德為首。兩人是爭奪下洛林主導權的老對手。戰後不久,伊安·凡·黑呂(Ian van Heelu)為紀念勝利者布拉班特公爵而創作了一部韻體編年史,詳盡描述了這場戰爭以及最終決定勝負的瓦林根會戰。
科勒在這場會戰中發現了最了不起的戰術現象。公爵的部分兵力(貝格伯爵的騎士)等到後面才參戰這一事實被說成是最天才的將領也不過如此的壯舉(第176頁),還是一種後來進入德意志地區的戰法的起點,因此愈加重要。當然,他在下一頁就寫到同樣的事情在米雷和塔利亞科佐就發生過;再往下看幾句還會發現,這種戰法可以回溯到12世紀。
這場會戰絕對沒有什麼新戰法。由於騎士單位的一種機動方式和雙方步兵採取的行動,它確有可觀之處。最終決定勝負的因素可能是:儘管有軍旗戰車坐鎮,大主教的步兵還是沒有守住陣腳,對面的科隆市民和山民則向著大主教騎士的側後推進。但這一點尚不明晰,因為黑呂這唯一的詳盡文獻顯然將聚光燈打在布拉班特公爵身上。理察·雅恩(Richard Jahn)敏銳而細緻地進行專門研究(1907年通過於柏林大學的博士論文),試圖通過黑呂的詩句來建構會戰的圖景。但我還是不免懷疑,一場騎士戰鬥中怎麼會有如此複雜的謀劃和行動。即使作者從詩句中讀出的「戰術」可能有點過頭了,但站在今人的角度,從戰術視角出發嘗試重構這場會戰,詳盡而富有時代氣息地敘述了一場騎士戰鬥,無論如何是非常有價值的。雅恩的研究做得非常用心,對主題具有值得讚賞的了解和完整的把握。儘管我在前面提出了一些保留意見,但我衷心推薦學者以雅恩為進一步研究的基礎和榜樣。通過這種方式,我們或許能夠達到對中世紀戰鬥的更完整認識。
黑呂說騎士分成了多個konroots,雅恩將其解釋為真正意義上的騎兵中隊編制。但由於騎士的觀念與這樣嚴整的陣形截然相悖,所以「konroots」應該並無實指。
按照雅恩的結論,黑呂不加區別地用「扈從」「軍士」「僕從」(「Knappen」「serianten」「Knechte」)來指稱所有騎士以外的人。
黑呂的兩個表述對我們很有價值,前面總體介紹騎士戰爭行為時其實已經用到了:一個具體證實了騎士是緩步接近敵人,「仿佛新娘走在馬的前面」;另一個是關於應該「厚」(dick,即大縱深緊密陣形)攻「薄」(dünn,即散開陣形)攻的對話。
另外,我們還發現了一個源遠流長的故事:後來戰敗的齊格弗里德大主教是帶著鎖鏈上陣的,本來想用來捆綁俘虜。(參見第2卷)
切爾托蒙多會戰
(1289年6月11日)
科勒(3:3:329)將佛羅倫薩與阿雷佐之間的切爾托蒙多會戰(battle of Certomondo)稱為義大利軍事史上「劃時代」的事件。我看不出依據何在。一部分步兵布置在騎兵側面、一部分布置在後面的做法被科勒(第337頁)視為創舉,其實並無特別之處。科勒說阿雷佐的步兵手持長刀伏地,從下方劃開佛羅倫薩戰馬的腹部。除非他能解釋佛羅倫薩的戰馬為什麼沒有越過或踐踏趴在地上的人,騎手又為什麼沒有用矛刺底下的人,否則我只能將其當作不經之談。佛羅倫薩人最後在前線後方組成車營的做法也是其他場合的常見現象。就車營的戰術意義而言——讓部隊「嚴陣以待」,或者用大白話講,沒有夾著尾巴逃跑——它與兵士趴在地上,用長刀劃破戰馬肚子的故事是相同的。
馬希費爾德會戰
(1278年8月26日)
科勒(2:106)認為,哈布斯堡伯爵魯道夫麾下的德意志軍有2000名騎兵,內含300名人馬俱甲的騎士。匈牙利人至少有3萬名騎兵,其中1000人有馬甲,另有23500名步兵。由於他同時又認為步兵留在營中,沒有參戰,於是魯道夫享有巨大的數量優勢,那麼我們就很難解釋為何戰鬥會來來回回那麼長時間,奧托卡爾又為什麼一度接近勝利。但是,上述數字全都來自不可靠的編年史記載。此戰尤其值得注意的一個特點是,關於它的眾多記述中全都沒有提到雙方的步兵,於是它好像是一場純粹的騎兵戰。匈牙利人大部分是弓騎兵。
科勒的詳盡敘述是博採各路史料後描繪出的一幅虛構圖畫。
關於這場戰鬥的其他著作同樣不如人意。讀者可參閱奧托卡爾·洛倫茨(Ottocar Lorenz)發表於《歷史雜誌》(Historische Zeitschrift)第42卷(1879)的文章和《13世紀至14世紀德意志史》(Deutsche Geschichte im 13.und 14.Jahrhundert)第2卷;奧斯瓦爾德·雷德利希(Oswald Redlich)《哈布斯堡伯爵魯道夫》(Ruf-olf von Habsburg)(1903)。或許未來會有新的專著能把這次重大事件講得更清楚。
康韋戰鬥
(1295年1月)
牛津郡多明我會修士尼古拉斯·特里維特(「Nicolas Trevet or Trivet」,死於1328年)記述了1295年1月英格蘭人在康韋(Conway)戰勝威爾斯人的經過。原文如下:14
沃里克伯爵得知大批威爾斯人集結於兩座森林之間的某處平地,於是帶著精銳武士和弓弩手趁夜發起攻擊,將威爾斯人團團圍住。威爾斯人將矛尾插在地上,矛尖對準來攻的騎兵,以圖擋住突擊。但伯爵在每兩名騎兵之間布置一名弩手,當大部分威爾斯矛手被弩箭射倒後,伯爵率領騎兵對殘敵發起進攻,並讓對方蒙受了重大傷亡,據說,這個傷亡比先前交戰都要大。
格爾海姆會戰
(1298年7月2日)
從記載來看,這場德意志國王拿騷的阿道夫(Adolf of Nassau)和反王阿爾布雷希特·馮·哈布斯堡-奧地利(Albrecht von Habsburg-Austria)的決戰好像純粹是一場騎士間的戰鬥。我們對步兵或射手的情況一無所知。雙方兵力未知。
據說阿爾布雷希特曾下令殺死馬匹。於是,馬匹屍體就多得堆成了一堵堵牆,巴伐利亞騎士在牆後由領主帶頭繼續步行作戰。這大概與阿爾布雷希特命令手下將劍刃磨利,以增強刺擊威力的記載同樣是虛構。15另一段描述也不可能是真實的反映:巴伐利亞戰士雖然不能行動,但至少可以歇息片刻,因為他們的馬被殺死了。16坐騎被殺的騎士不會靜觀事態發展,即使他們躲在死馬後面,敵人也不會給他們歇息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