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密鑰 · 五、觀六種品
本品的藏文為「觀界品」,鳩摩羅什大師譯作「觀六種品」,所謂六種,就是地、水、火、風、空、識六界。《俱舍論》、《中觀寶鬘論》都叫界,其實界和種沒有差別,都是種類或種族的意思。《俱舍論》講:像一座山有金銀銅鐵等不同珍寶一樣,一個相續可以有種種界。具體而言,有六種或十八種。
這一品破六界,不破十八界,但十八界在前面的觀五陰品、觀六情品以及本品都抉擇到了。《中觀寶鬘論》在抉擇人無我的時候,主要也是破六界。
經云:「佛告大王,所謂士夫具六種界,即地水火風空識六界。」士夫包括男人和女人,每一個士夫都具有這六界。對方認為經裡面宣說了六界,就說明六界存在。但這只是佛陀的方便而已,其實六界只是在名言中如幻成立,勝義中是不存在的。從遮破方式來看,和前兩品先破眼、色再類推其他的處、蘊不存在一樣,本品先破空界再類推其他的界。
全知麥彭仁波切的《中論釋·善解龍樹密意莊嚴論》和慈誠羅珠堪布的《中觀根本慧論講記》詞句上都解釋得很清楚,我在講本論時科判上分得比較細,你們要認真看。
庚三、(破界——觀六種品)分二:一、以理證廣說;二、以教證總結。
辛一、(以理證廣說)分三:一、破虛空相;二、以此理類推他法;三、呵斥劣見。
壬一、(破虛空相)分三:一、事相法相不成立;二、有實無實不成立;三、攝義。
癸一、(事相法相不成立)分三:一、事相不成立;二、法相不成立;三、攝義。
子一、(事相不成立)分二:一、法相無法安立;二、以此了知事相不合理。
丑一、(法相無法安立)分二:一、無法相前事相不合理;二、有法相或無法相事相不合理。
寅一、(無法相前事相不合理)分二:一、正說;二、無事相則法相無依。
卯一、(正說):
學過因明的人對法相、事相、名相應該不陌生,若事相和法相分不清楚,就沒法下定義。什麼叫法相、事相、名相呢?我在這裡簡單介紹一下。總的來講,任何一個法都有法相、事相、名相。有了這三相,就可以界定一個事物。不管是什麼事物,在它的本體上與其他事物不共的特點就是法相;由法相所表示的事物本身就是事相;而這個法的名稱就是名相。比如火,熱性是它的法相;火本身是事相;火的名稱——人們言說的「火」是名相。法相很重要,分不清法相,法和法的差別就分不清。瓶子和柱子有什麼差別,就是靠法相來區分的。瓶子小口鼓腹,可以盛水,這是瓶子的不共特點;柱子可以撐梁,這是柱子的不共特點。所以,能讓我們了解每個事物不共特徵的,就是法相。
今天我們主要破虛空的法相。虛空和其他法不同的特徵就是無有阻礙、能夠容納一切法,這就是它的法相;由「無阻礙」所表示的虛空本身就是事相;虛空的名稱叫名相。這三個相清楚了,我們今天所講的內容也就容易理解。
在名言中,火的法相是熱性,水的法相是潮濕,風的法相是動搖,虛空的法相是無阻礙……任何一個法,它肯定有法相,沒有法相,這個法就無法成立。也就是說,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沒有法相就不可能指出事相。正因為法相和事相之間有這樣密切的關係,所以我們破虛空的時候,就主要從它的法相和事相不可能單獨存在這一點上來抉擇:法相不成立,事相也不成立;事相不成立,法相也不成立。破了虛空後就可以類推地水火風識。破了六界,人我的假合性也就很容易抉擇。
三四五品破的是處、蘊、界,從科判上看,抉擇的是法無我;但從人我是法我的一部分的角度來看,同時也就抉擇了人無我。
空相未有時,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即為是無相。
虛空的法相還未成立,就不會有虛空法(事相),如果先有了虛空,這個虛空就成了無法相的虛空。
「空相未有時,則無虛空法」,「空」是虛空,「相」是虛空的法相,虛空的法相——無阻礙還沒有成立的時候,也就沒有虛空的法。無阻礙是虛空的不共特點,沒有這一法相,虛空本身也不可能成立。「若先有虛空,即為是無相」,如果先有一個自性成立、不觀待無阻礙的法相的虛空,那麼這個虛空就成了沒有法相的虛空。
哪裡有這種沒有法相的虛空呢?虛空的法相是無阻礙,有這個法相,就可以把虛空和其他法辨別開;如果沒有這個法相,就沒辦法辨別。如果沒有法相的虛空的確存在,那這個世界上就應該有離開法相的法,但不管我們怎麼尋找都根本得不到這樣一個法。因為任何一個法都有它的不共特點,沒有這種特點,怎麼是這個法呢?所以,無法相的虛空是不成立的。
卯二、(無事相則法相無依):
是無相之法,一切處無有。
若無無相法,法相依何成?
一切時處都沒有這種無相的法,如果沒有無相的法——獨立的事相,那麼法相依什麼成立呢?
剛才說先有虛空就成了沒有法相的法,但沒有法相的法在整個三千大千世界都不存在。如果沒有這種不具足法相的法,那麼法相依靠什麼成立呢?法相是事相的法相,它一定要依靠事相才能成立,如果沒有事相,法相也就沒有依處。就像虛空,無阻礙是它的法相,如果沒有虛空的事相,無阻礙依靠什麼呢?再像我這個病,如果身體不存在,那我的強制性脊椎炎也就沒有依處了。
所以,法相和事相實際是觀待的,沒有獨立的法相和事相。
這兩頌的內容,第一頌說明離開了法相就沒有事相;第二頌說明,沒有虛空事相,無阻礙的法相也就不能成立。
寅二、(有法相或無法相事相不合理):
有相無相中,相則無所住。
離有相無相,余處亦不住。
在有相和無相的法上,法相無法安住;而離開了有相和無相的法,在其他地方也無法安住。
虛空的法相是無阻礙,已有這一法相,在虛空的法上能不能再安立法相?當然不能。因為如果再安立,就有兩個法相。那麼,如果虛空本來沒有無阻礙的法相,這可不可以安立這一法相呢?也無法安立。因為無法相是自性成立的,無不可能變成有。所以,不論有法相還是無法相,都沒辦法安立法相。
本身有無阻礙的法相,沒必要安立;本身沒有這一法相,也安立不上。那麼離開了有相、無相的法,在其他地方可不可以安立法相呢?更無法安立。因為有相、無相之外沒有其他情況,所以虛空的法相無法安立。沒有法相,虛空的事相跟石女的兒子一樣,自然不成立。
丑二、(以此了知事相不合理):
相法無有故,可相法亦無。
法相不存在的緣故,事相法也不存在。
我們已通過兩種方式作了觀察:一、法相前沒有單獨的事相,沒有事相則法相無依;二、在有法相、無法相的事相上及其餘之處,法相都無法安立。
「相法無有故,可相法亦無。」「可相法」指虛空的事相。沒有無阻礙這一特法,虛空的事相就無法成立。
子二、(法相不成立):
可相法無故,相法亦復無。
事相不存在的緣故,法相也不存在。
前面以破法相的方式,說明虛空的事相不成立。反過來,事相不成立,又說明無阻礙的法相不成立。這一點容易類推。
子三、(攝義):
是故今無相,亦無有可相。
因此,既沒有法相,也沒有事相。
通過以上推理,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既無法相,也無事相。
沒有無阻礙的法相,也就沒有虛空的事相。沒有它的特法,怎麼會有它自己呢?同樣,沒有虛空的事相,也就沒有虛空的法相。沒有依處,自然不會有它的特法。這兩種情況可以類推。所以,我們的結論是:沒有虛空的法相,也沒有虛空的事相。
癸二、(有實無實不成立)分二:一、有實無實不成立之理;二、分析有實無實者不成立。
子一、(有實無實不成立之理):
離相可相已,更亦無有物。
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
離開了法相和事相,也就沒有其他的事物了;如果沒有有實的虛空,又怎麼會有無實的虛空呢?
對方認為,法相和事相雖不存在,但虛空本身的有實和無實的自性還是存在的。下面我們就從虛空的有實和無實上觀察。
俱舍和因明當中說:什麼叫有實法呢?能起功用的瓶子、柱子等法就叫有實法。什麼叫無實法呢?不能起功用的無瓶、無柱或世人在名言中也不承認的石女的兒子、龜毛、兔角等法就叫無實法。
先破有實法。「離相可相已,更亦無有物」,離開了法相和事相,也就沒有其他的實體法了。學了《俱舍論》的人都知道,有部宗認為虛空是實有的。但這種說法不合理。為什麼呢?因為一個法要是實有,就會以具足事相和法相的方式存在,但前面已經用理證破了事相和法相;既然它的事相和法相都不存在,那麼所謂有實法的虛空也就不存在。既離開了它的法相——無阻礙的特法,又離開了它的事相——虛空的自體,那「更亦無有物」,也就不可能再有什麼有實法了。這是破有部宗的觀點。
下面兩句破無實法。「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第一句後面的「有」是指有實法,第二句的「無」是指無實法。如果沒有有實法,怎麼會有無實法呢?我們知道,遮破有實法的無遮部分稱作無實法。比如瓶子,它的存在是有實法;而瓶子不存在——無瓶,是無實法。無實法是觀待有實法安立的,沒有有實法,就不會有無實法。所以,有實法的虛空不存在,觀待它的無實法虛空又從何而有呢?
經部宗認為,虛空沒有自相實有的本體,它是以無實法的方式存在著。這裡就是破這一觀點。
子二、(分析有實無實者不成立):
有無俱非中,知有無者誰?
在有、無、有無二俱或二非的補特伽羅中,能了知有實或無實虛空的人到底是誰?
對方說:有實、無實的虛空應該存在,因為觀察虛空的分析者存在。既然有分析者,那所分析的對境——有實或無實的虛空就應該存在。因為能觀察和所觀察是觀待的,有能觀察就有所觀察。
破曰:你們說觀察者、了知者存在,但在有實、無實、二俱、二非的補特伽羅中,誰是了知有實、無實的虛空者呢?如果的確有這種補特伽羅,那麼由他知曉有實、無實的虛空,是可以的。但補特伽羅並不是有實法,也不會是無實法,有無二俱或二非的第三品物體更不可能存在。所以,所謂的觀察者是不成立的。沒有觀察者,也就沒有所觀察的虛空。
癸三、(攝義):
是故知虛空,非有亦非無,非相非可相。
因此我們知道,虛空既不是有實法,也不是無實法;既無法相,又無事相。
按照藏譯本,「非相非可相」在前,「非有亦非無」在後,這比較符合前面的觀察次第,因為前面我們先破了虛空的法相和事相,之後才破了有實法和無實法。觀察法相事相的推理比較多,而觀察有實無實卻比較簡單。在破了法相和事相以後,就可以推知有實法不成立;破了有實法,觀待它的無實法也就無法成立。這樣推下來,我們可以得出結論:虛空不是有實法,也不是無實法;沒有法相,也沒有事相。所以,虛空根本不成立。
壬二、(以此理類推他法):
餘五同虛空。
其餘五界——地水火風識和虛空一樣,都是不成立的。
破了虛空,下面類推其他五界。其他每一界都可以用破虛空的方式來破,只要把頌詞中的「虛空」改成「地」、「水」、「火」、「風」、「識」就可以了。比如意識,我們可以說「識相未有時,則無意識法,若先有意識,即為是無相」乃至「是故今無相,亦無有可相」,這是事相、法相的觀察;「離相可相已,更亦無有物,若使無有有,云何當有無?有無俱非中,知有無者誰」,這是有實無實的觀察;最後得出結論,「是故知意識,非有亦非無,非相非可相」。這樣就破了意識。其他的地界等也可以同樣類推。
破了六界也就破了一切法,但有時我們的執著方式很特別,比如對柱子、瓶子等不同的法,雖然這些包括在六界當中,但針對不同的分別,我們也可以把蘊處等作為觀察的主體而破除相應的執著。但實際上,對任何一個法,用本品的方法,先觀察事相、法相,再觀察有實無實,都可以得出空性的結論。
壬三、(呵斥劣見):
淺智見諸法,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滅見安隱法。
智慧淺薄的人見諸法,或者見有相或者見無相,因此不可能見到寂滅一切見的安隱之法。
所謂淺智,也就是沒有智慧的人,這種人前世沒有種下善根,也沒有聞思過般若空性。由於智慧淺薄,他們在見諸法的時候,或者見為有相,墮入常邊;或者見為無相,認為一切法都是單空,墮入斷邊。這樣的人其實很多。一般人都認為萬法實有,有一種有相的執著,實際這墮入了常邊。而在修行人當中,如果認為一切萬法的本性是單空,像現在漢、藏的有些論師,他們認為空性就是什麼都沒有,像碗裡面沒有東西一樣。把這樣的境界稱為空性,就墮入了斷邊。
實際上諸法的本體離開一切戲論,不是有,也不是無。但智慧淺薄的人或執為有實法或執為無實法,他們就見不到滅除一切見的安隱法。安隱法也就是真如法性,不為凡夫所見,是隱藏的法。這種隱藏的法就是遠離一切戲論、不落任何邊的萬法實相,如果執著有的邊或執著無的邊,就不可能見到。
辛二、(以教證總結):
《三摩地王經》云:「謂有無者即二邊,淨與不淨亦為邊,是故捨棄二邊後,智者亦不住中間。」
《寶聚經》云:「佛告迦葉:『有者是一邊,無者是一邊,如是等。彼內地界及外地界皆無二義,諸佛如來實慧證知得成正覺無二一相,所謂無相。』」
《金光明女經》云:「文殊師利問善女人言:『姊云何觀界?』女人答言:『文殊師利,如劫燒時世界空虛無一可見。』」又如偈云:「世間如空相,虛空亦無相,若能如是知,於世得解脫。」
藏譯的《般若燈論釋》中說:「遮遣本性有,並非言及本性無。於此雖破實有,然不可執為無實,若言非為黑,未說即為白。」
《中觀根本慧論·觀六種品》傳講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