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密鑰 · 四、觀五陰品
五陰即色受想行識五蘊。鳩摩羅什大師譯作五陰,現在多譯作五蘊。所謂蘊,即積聚的意思,也就是很多法積聚在一起。比如色蘊,它可以包括粗的色法、細的色法,顯色、形色,果色、因色等;受蘊則包括苦、樂、舍等感受;想蘊包括種種想;行蘊包括種種相應行及不相應行法;識蘊包括六識或八識等。這一品我們主要觀察色蘊,然後類推其他的蘊,這和上一品主要破眼根見色進而類推其他是一樣的。
根據《俱舍論》的觀點,有部宗認為五蘊是存在的,它包括了一切有為法。那麼五蘊存在的理由是什麼呢?他們認為:佛陀說「一切有為法即是五蘊。」如果五蘊不存在,佛陀又何必這樣宣說呢?既然說了,就說明五蘊存在。不僅是小乘行人,我想很多學大乘者也難免會有這樣的執著。
雖然在名言中,如幻如夢、如泡影般的五蘊顯現是存在的;但從勝義的角度來觀察的時候,五蘊經不起任何觀察,只能消於法界。下面我們就以龍猛菩薩敏銳的理證智慧來抉擇五蘊的本性。
庚二、(破蘊——觀五陰品)分二:一、以理證廣說;二、以教證總結。
辛一、(以理證廣說)分三:一、廣破色蘊;二、以此理類推余蘊;三、宣說辯駁之理。
壬一、(廣破色蘊)分三:一、觀察因色果色互相觀待之理;二、觀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三、觀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癸一、(觀察因色果色互相觀待之理)分二:一、略說立宗;二、廣說理由。
子一、(略說立宗):
若離於色因,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於色,色因不可得。
如果離開了色法的因——四大種,那麼果色也不可得。如果離開了果色,那麼色法的因也不可得。
「若離於色因,色則不可得。」色有因色和果色,地、水、火、風四大種是因色,五根、五境、無表色這十一種色是果色。「色因」也就是因色,後面的「色」是指果色。如果離開了色法的因——地水火風四大種,那麼十一種果色也不可得。為什麼呢?因為不管是眼耳鼻舌身,還是色聲香味觸,全都是四大聚合的體性,離開四大的單獨果色哪裡找得到呢?所以,沒有四大,十一種果色也不可得。「若當離於色,色因不可得。」反過來,離開了十一種果色,四大也不可得。四大是因色,是五根、五境的因,與五根、五境無關的四大是不存在的。所以,離開了果色也不會有因色。
比如微塵是果色,它裡面包含了地大、水大、火大和風大這四種因色,如果離開了微塵的因色就找不到微塵,離開了微塵也找不到微塵的因色。由此可知,因色和果色是互相觀待的。這個道理就像兒子和父親,沒有兒子,觀待他的父親就無法安立;沒有父親,觀待他的兒子也無法安立。所以,沒有離開因色的果色,也沒有離開果色的因色。
以上立了兩個宗:沒有因色,就不會有果色;沒有果色,也不會有因色。
子二、(廣說理由)分二:一、離因色之果色不合理;二、離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丑一、(離因色之果色不合理):
離色因有色,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是事則不然。
如果離開了因色還能生果色,這個果色就成了無因。但無因還能生法,這是不合理的。
如果離開了四大種的因色還能產生果色,那麼果色就成了無因生。為什麼呢?因為,果色不觀待因色的話,兩者就脫離了關係,脫離了關係就不能成為因果,不成因果就是無因生。《顯句論》中也說:離開了因色還有果色,果色就是無因。
我們知道,在這個世界上無因生的法根本找不到,它就像石女的兒子一樣。任何有為法都是依因緣而生,瓶子、柱子等無情法是依因緣而生,兒子、女兒等有情也是依父母等因緣而生。所以,沒有一個法是無因生。如果是無因生,那就會有恆有恆無的過失。
丑二、(離果色之因色不合理):
若離色有因,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則無有是處。
如果離開了果色而有因色,那麼因色就是無果的因,但無果之因無有是處。
本來離開了果色就不會有因色,離開了果色還有因的話就是無果因。如果十一種果色都不存在,只有四大種單獨存在,那就不得不承認它們是無果因。無果的因是否存在呢?「若言無果因,則無有是處。」在這個世界上無果的因完全不存在,比如父親和兒子,父親是因,兒子是果,有沒有不觀待兒子的父親呢?根本沒有。所以,沒有果的因無有是處。
我們的分別念總是認為果色存在、因色存在,但這只不過是不經觀察的分別執著,一經觀察就不會這樣。這裡已經觀察了因色和果色互相觀待的道理,如果真正把這個理證融入心,就會通達因色和果色都沒有自性的道理。
癸二、(觀察因色果色是否存在而破)分三:一、破有果無果之因;二、破有因無因之果;三、攝義。
子一、(破有果無果之因):
若已有色者,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如果已經有了果色,則不需要因色來成立。如果還沒有果色,也無法用因色來成立。
如果五根、五境的果色已經具足,那就不需要因色。因色的四大是用來成立果色的,果色已經有了,因色就沒有必要了。好像兒子已經有了,父親就不必再生了。如果果色根本不存在,那麼四大的因色存在也不合理。因為果本來不存在,即使有因色也不可能讓果產生。《澄清寶珠論》中說:沒有的果,即使千萬因緣具足,也不可能讓它產生。所以,科判「破有果無果之因」的意思是,有的果不用因,無的果也不用因。
作為一個正直的人,要麼說果色存在,要麼說不存在,此外無有其他的承許方式。既然存在的果不需要因,不存在的果也不要需因,那就說明因根本不能生果,或者說因根本就不存在。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對色法的貪執自然而然就破滅了。
子二、(破有因無因之果):
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
沒有因色而有果色,這是無論如何也不能成立的。
這半個頌詞是在說沒有因色而有果色不合理。前一頌說有果無果因都不能生果,承接上一頌,這裡是在破因之後接著破果。從字面上看這半偈是在破無因而有果,但根據科判,其實它還蘊含著破有因而有果。
「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沒有因色的四大而有果色,這是不合理的。反過來,「有因而有色,是事亦不然。」雖然有因而有色在名言中成立,但在勝義中,因為是實有的因色,所以不能生果。
子三、(攝義):
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
所以有智慧的人就不應當再分別色法了。
上面我們從因色果色互相觀待、有果無果都無因、有因無因都無果等方面作了觀察,知道了所謂的色法並無自性。明白了這一點,有智慧的修行人就不應該再分別色法了。我們以前總是分別色法:這個東西形狀好、顏色也好,這個女人……那個男人……這樣分別。好的就生貪心,不好的就生嗔心,但這是不合理的。因為以勝義理論觀察後,一切萬法如夢、如幻、如泡影,根本不存在。所以《入行論·智慧品》云:「是故聰智者,誰貪如夢身?如是身若無,豈貪男女相?」意思是說,有智慧的人誰會貪執夢一樣的身體呢?真正以智慧來觀察的時候,這個色身根本不存在,如果沒有色身,你怎麼還貪男相、女相呢?
有人想,佛陀不也說有礙無礙,也分別藍色黃色嗎?但我們要知道,佛陀並不是在實相中如是分別,而只是為了隨順世間人的分別念才這樣分別。如果初轉法輪的時候不這樣分別,那有些眾生就不可能理解,也不會接受佛法。所以,分別只是一種方便,不分別才是了義的法門。故我們對色法不存在的道理一定要從內心好好體會。
癸三、(觀察因色果色是否相同而破):
若果似於因,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如果果色和因色相同,這是不成立的。如果果色和因色完全不同,這也不成立。
「若果似於因,是事則不然。」如果五根、五境、無表色這些果色和它們的因——四大相同,這是不合理的。為什麼呢?因為現量不可得。雖說四大是組成色聲等的因,但色聲香味觸五境和眼耳鼻舌身五根與地水火風並不相同。地大是堅硬,水大是潮濕,火大是熱性,風大是動搖,它們都屬於五外境中的觸,但其所生的果不是觸而是色蘊,色蘊與觸迥然不同。所以,有沒有果色和因色相同的情況呢?沒有。《顯句論》中也說:以現量可見果色和因色不同。
「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如果果色和因色完全不同,這也不合理。並不能說因和果完全不同,它們還是有一定的關係。為什麼呢?因為果色和因色是觀待的,沒有因色就不可能有果色,沒有果色也不可能有因色,所以找不到任何理由說這兩者完全不同。以因果同類的道理可以說明它們的關聯,比如稻種和稻芽,它們是同類,所以它們有相同的地方,如果完全不同,那麼種芽之間的相續就無法安立。正如有些論師所說,如果種芽完全不同,就會有麥種生稻芽乃至一切生一切的過失。以比量可知,因和果並不是完全不同。
相同不行,不相同也不行,這兩種方式以外有其他的存在方式嗎?沒有。既然沒有,這就說明色蘊不存在。
壬二、(以此理類推余蘊):
我們已經破了色蘊,以同樣的推理方式也可以遮破其他四蘊。學過《俱舍論》的人都知道五蘊包括一切有為法,如是已抉擇了一切有為法是空性,進而也可以遮破觀待有為法的無為法,這樣就遮破了一切法。
受陰及想陰,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皆同於色陰。
受蘊、想蘊、行蘊、識蘊等其餘一切法,都與色蘊相同,無法成立。
我們以各種理論破了色蘊,以這些理論同樣可以破受想行識四蘊。苦樂等三種或五種受叫受蘊;種種想是想蘊;六種識聚或八種識聚叫識蘊;色受想識以外的相應行和不相應行叫行蘊。遮破這些蘊的方式和前面遮破色蘊的推理一樣,觀察色蘊的時候說:「若離於色因,色則不可得;若當離於色,色因不可得。」現在破受同樣可以說:「若離於受因,受則不可得;若當離於受,受因不可得。」只是文字上改動一下就可以了。破色蘊的時候有三個推理,現在破受蘊也同樣:因受果受互相觀待之理;觀察因受果受有無而破;觀察因受果受是否相同。想蘊、行蘊、識蘊都可以用這種方式類推。由此可知五蘊只是一種假合,並沒有實體。
通達了五蘊空性,也就證悟了人無我。《中觀寶鬘論》云:「乃至有蘊執,爾時有我執,有我執造業,從業復受生。」意思是眾生執五蘊是我,從而起了我執,有了我執,就會造業並流轉輪迴。所以,證悟了人無我就息滅了輪迴。
作為大乘行者,以理證破了五蘊,了達了人我的空性,這個時候還應該類推一切萬法的空性。《中觀四百論》云:「以一法空性,即一切空性。」月稱論師的《四百論大疏》中也說:了知一個洞穴為空,則可以推知其他洞穴為空;了知一法是空,則知萬法皆空。以這樣的推理,我們就可以證悟一切萬法的空性。
壬三、(宣說辯駁之理)分二:一、以空辯論時辯駁對方回答之理;二、解說空性時辯駁對方說過失之理。
癸一、(以空辯論時辯駁對方回答之理):
以空辯論時,若人慾答辯,
是則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在以空性與有實宗辯論的時候,如果對方以「諸法實有」、「色蘊實有」等進行答辯,這些都不成立,因為能立和所立相同的緣故。
當我們站在中觀的立場上抉擇了來去、十二處、五蘊等一切萬法為空性的時候,對方以「萬法實有」等來答辯,但這些都不成立。對方的觀點是萬法不空,在辯論的時候對方會說:「色蘊不空,以受蘊存在的緣故」、「色蘊不空,以行蘊存在的緣故」……這裡,「色蘊不空」是所立,「受蘊存在」等是能立。對於這樣的答辯,我們用能立等同所立來破斥:你們說受蘊等存在,但這個能立本身也不成立,這一點我們以種種理證可以破斥。所以,能立和所立相同,都不成立。
有實宗在建立不空的觀點時,不是說「受蘊存在」、「行蘊存在」等,就是說「如果一切萬法是空性,那成佛有什麼用?你們為什麼還要精進修持?修道有什麼用……」但我們知道,中觀宗抉擇空性破的是勝義中萬法的存在,並沒有破名言。名言中有修道,有成佛,這一點中觀宗也承認;但如果說勝義中不空,那不管舉出任何一個理由作為能立,它和所立都同樣不成立。現在也有些人說:你們佛教徒說一切萬法是空性,但空性肯定不合理,因為柱子存在、山河大地存在……對於這些,我們都可以用能立等同所立來破斥。
這一頌是說,在辯論的時候對方的能立和所立相同;下一頌說,在解說空性的時候,如果有人說空性宗的過失,那麼這個過失也和所立相同都不成立。其實這兩頌已把整部《中論》的內容全部涵蓋了。為什麼這樣講呢?因為,不管對方舉出什麼樣的法作為能立都經不起觀察,能立與所立一樣都不成立。在本論二十七品的所有推理當中,這兩頌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
當然在世俗中中觀宗並不破顯現,他們也承許首先要發心,中間要積累資糧並依各種方便斷除煩惱障和所知障,最後成就佛果。這些名言的顯現中觀宗不但不破,反而要建立。這一點,龍猛菩薩和月稱論師的論典都有體現,像前世後世、業因果、地道的建立等名言的法,中觀宗都沒有破,而且沒有必要破。所以,對眾生因迷亂習氣顯現的世俗法,比如看見紅色的柱子,吃了飯不餓……龍猛菩薩的加持力再大也不可否認。
不破這些顯現是不是因為它們有真實的體性呢?當然不是。顯現的法並不存在破不掉的本性,只不過從暫時的角度來看,在眾生的迷亂顯現面前這些法顯得很真實,就像夢中的山河大地、大海波浪、畏懼快樂,對做夢的人來講這些是真實的。所以,對這些迷亂現象中觀宗不必破斥。如果離開了世俗層面,認為在勝義中有真實的體性,中觀宗就會以離一多因、金剛屑因等理證來破斥,對方也舉不出任何一個能立或比喻來說明這個法不空。名言中我們說有前世後世,對方也找不到妨害的比喻和能立;勝義中我們說一切法是空的,對方也找不到妨害的比喻和能立,沒有比喻和能立就不得不承認自己失敗。
在中觀和因明中辯論都相當重要,就像全知麥彭仁波切的教言中所說那樣,辯論可以讓自他相續都生起遠離一切懷疑的定解。誰生起了定解,不管他是聞思還是修法,乃至行持佛教的任何事業都會非常有信心、非常有力量。如果沒有對業因果、中觀見生起定解,整天都處於迷迷糊糊的狀態,那麼修行就不會有正確的方向,到了一定時候還可能誤入歧途。所以,在聞思的過程中一定要遣除所有的懷疑,樹立真正的中觀見解。在《中觀莊嚴論釋》里全知麥彭仁波切有這樣一段教言:「我時時刻刻合掌祈請安住在十方的一切修行人『修行一定不能離開定解』,同時衷心祝願你們的定解遠離懷疑。如果離開了定解,則實在難以證悟真實義;如果離開了理量,則無法生起定解,這是希求正法的諸位學人該銘刻於心的竅訣。」
現在很多人的確是盲修瞎煉,對於什麼情況下業因果、前世後世真實存在,什麼情況下這些法不存在,他們沒有一個真實的定解,這樣的修行恐怕很困難。現在我們有上師三寶,佛教也比較興盛,大家有信心不難,有的人甚至立了大志:一定要弘揚佛法,利樂有情……但如果整個世間出現災難,像「文革」那樣的運動來了,「前世後世不存在」、「業因果不存在」、「中觀是假的」……這樣的呼聲此起彼伏,可能邪見就會在我們的相續中生長、蔓延。所以,我真誠希望大家在聞思修行的過程中,要運用自己的智慧先對中觀生起定解。這樣意義很大,因為這是關於實相的定解。佛陀著重宣說了實相,龍猛菩薩也以廣大的理證闡釋了,所以這是我們最值得探求的。大家都知道,龍猛菩薩並非像科學家、文學家那樣只通達有限的世間法,他對世出世間的所有萬法通達無礙。只要我們循著菩薩的理證之路對中觀生起定解,那聞思修行一定會越來越有信心。
癸二、(解說空性時辯駁對方說過失之理):
解說空性時,若人言其過,
是則不成過,俱同於所立。
在解說空性時,如果有人言說空性的過失,其實這並不成為過失,因為這與對方的所立相同都不成立。
這兩個頌詞在推理方式上基本相同,其內容在《回諍論》和《六十正理論》中講得很圓滿。在中觀宗破析萬法、解說空性的時候,有人開始言說過失:「如果地道不存在,那麼修道有何用?」「如果柱子不存在,那我們怎麼看得到?」……或者引用《阿含經》的教證來說明蘊存在、處存在,等等。那這是不是我們的過失呢?「不成過」。為什麼呢?因為這些過失(對方的能立)和他們萬法不空的所立相同都不成立,以能立等同所立的推理可以推翻。
我們強調過,我們現在抉擇的是勝義諦,用的是勝義的因——推理。勝義中並沒有善惡,如果說這就遮破了名言的善惡、泯滅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那這是不對的。不懂空性的人會講:如果一切萬法是空性,那就沒有我這個聽者,也沒有你這個講者,更沒有所講的中觀;但明明你也存在,我也存在,所講的中觀也存在,所以萬法肯定是不空的。分不清二諦、不懂空性的人的確會有這樣的懷疑。但我們知道,名言的法顯是顯現,但不實有。如果你說不空,那是色蘊不空還是受蘊、行蘊不空?是因緣不空還是來去、六根不空……其實這些全是空的。這樣觀察下來,你言說的空性的過失(能立)和所立相同,都不成立。這樣一來,說過失者也就成了具有過失的人。
我們一定要善於建立自宗的觀點。自宗的觀點本來是無垢的,但在以空性辯論或解說空性的時候,對方往往會進行答辯、尋找過失。有的甚至乾脆不接受空性,以前在印度,阿底峽尊者接見了兩位比丘,他們的戒律、威儀都非常清淨如法,可謂一塵不染。尊者首先為他們講了人無我的法門,他們聽了都歡喜愉悅,也很有信心。接著尊者又講法無我,他們兩個人因為接受不了,請尊者不要講。也許是故意的,隨後尊者便誦《心經》給他們聽,剛誦到「五蘊皆空」他們就捂著耳朵害怕地跑了。尊者悲傷地感嘆道:僅僅守持清淨的戒律也得不到解脫,一定要具有中觀的空性見。
漢地有一些戒律的道場,每天只學戒律,沒有空性的聞思,這樣對佛法也只是一知半解。學戒當然很重要,行為上會讓人生信心,但一破了戒,可能見解上也就剩不下什麼了。如果你學了中觀,學了大圓滿,有空性的認識,那麼即使行為上有些差錯,見解還是保得住。所以,我們現在一定要著重空性的抉擇。單單在表面上守持戒律也很難解脫,阿底峽尊者當時悲傷的原因,就在這裡。
小乘宗認為一切萬法不空,但對他們的能立進行觀察的時候,沒有一個是成立的,所以萬法皆空。《中論》有一品專門抉擇業因果的空性,後面還要講有為法的法相——生住滅的空性,如來的空性,涅槃的空性……在抉擇任何法的空性的時候,只要把這個法不成立的道理一一講出來,對方也就沒什麼可說的了。
這兩個頌詞的重要性,我想大家也看得出來。所以我們要背誦這兩個頌詞,還要能默寫。要全部背下《中論》確實有點困難,但每一品選幾個重要的頌詞背誦、默寫應該沒什麼問題。連小學生都能默寫課文,我們默寫幾個頌詞應該沒什麼問題。
佛陀首先宣說了空性,龍樹菩薩又以理證作了闡述,作為後學者,我們應該用辯論來樹立中觀正見。孔雀享用的毒越多,它的身體就越美麗,同樣,中觀論師與外道及有實宗辯論得越多,中觀宗的正確性就越會體現出來。所以,中觀論師很喜歡有人來辯論。辯論的時候,我們說一切萬法是空性,對方說不空,但在對方一再尋找不空的能立的時候,就可以顯出自宗無畏的辨才了。有些人害怕辯論,這說明自己還沒有通達中觀,通達中觀後多少智者來到面前也不會害怕。因為通達了空性正見後,不管別人舉出什麼樣的能立都可以用勝義理證破除。當然我們始終要知道勝義中一法不立,世俗中不破顯現,因此自宗不會有任何過失。
這一品學完後希望每個人都要想一想,看看自己對中觀有沒有新的認識。以後我們還要考試,否則印象不一定很深,有可能連一個推理也記不住。
辛二、(以教證總結):
《般若波羅蜜經》云:「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無起滅故,受想行識亦無起滅,若彼五陰無起無滅,此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色離色自性,如是受想行識離識自性,若色至識諸性離者,此是般若波羅蜜。善男子,色無自性故,受想行識亦無自性,若色至識無自性者,是為般若波羅蜜。』」
《勝思維梵天所問經》曰:「我為世間說諸陰,彼陰為彼世間依,能於彼陰不作依,世間諸法得解脫。世間如彼虛空相,彼虛空相亦自無,由如是解無所依,世間八法不能染。」
《金剛經》說:「須菩提,菩薩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
《楞伽經》曰:「三有假施設,物無自體故,但於假設中,妄想作分別。以覺分別時,自體不可得,以無自體故,彼言說亦無。」
《聖虛空等持經》云:「若知一法空性,則知一切法如幻如陽焰,無得無失,虛妄,彼則不久獲得菩提。」
《大集大虛空藏菩薩所問經》曰:「若知一法同諸法,如幻陽焰無所取,虛妄空寂不常恆,彼人不久成正覺。」
《心經》亦云:「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
《中觀根本慧論·觀五陰品》傳講圓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