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論經今古文學問題 · (Ⅳ)

打倒古文經的中心文章,自然是《漢書藝文志辨偽》。(《書序辨偽》、《漢書儒林傳辨偽》、《經典釋文糾謬》、《隋書經籍志糾謬》四篇,與《藝文志辨偽》或互相發明,或補所未備,均當參看。)這篇文章,證據詳備,駁辨明快,從大體上說,是很精核的;但疏略武斷之處亦頗不免。茲就管見所及,按經分述如下: (ㄅ)《詩經》 康氏之辨《毛詩》,議論最為透徹,吾無間然。他不相信徐整和陸璣說的兩種傳授源流;他不相信有《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這六篇「笙詩」;他不相信《商頌》是商代的詩;他不相信有毛亨和毛萇兩個「毛公」;他並且根本懷疑「毛公」之有無其人;他不相信河間獻王有得《毛詩》立博士這回事;他確認《毛詩序》為衛宏所作。這都是極精當的見解。我覺得他辨諸經的偽古文,以辨《毛詩》為最好。前乎他的魏源,雖也不信任毛詩,但見解遠不及他。惟宋之鄭樵、朱熹,清之牟庭、崔述,其攻擊《毛詩》,堪與康氏相伯仲。 (ㄆ)《尚書》 康氏之辨《古文尚書》,有極精核的議論,也有不徹底的見解,還有很錯誤的敘述,茲分述之: 《漢書·藝文志》云:「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而得《古文尚書》。……孔安國……悉得其書,……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康氏說共王薨於武帝初年,孔安國為武帝博士,也早卒,均不及至武帝末年,遭巫蠱事,年代差舛,故知為偽。又,《漢書·儒林傳》云:「遷書載《堯典》、《禹貢》、《洪範》、《微子》、《金縢》諸篇多古文說。」他說今考史遷載《堯典》諸篇說實皆今文,以為古文者,妄。(按:崔君遍考《史記》所載關於此五篇之說,可證其為今文與今文說者凡二十二條,無一從古文說者,足為康說之鐵證,詳《史記探源》。)他的《書序辨偽》篇中辨《今文尚書》止有二十八篇,《泰誓》確為後得。又說《書序》亦劉歆所偽作,《今文尚書》無序,力駁陳壽祺「今文有序」之說。這都是他極精核的議論。 《史記》載入之《書序》,決非司馬遷原文所有,實為妄人所竄入(未必就是劉歆)。有《史記》敘事與《書序》不合而不錄《書序》者,如《文侯之命》及《秦誓》等篇是也。有《史記》無其事而僅錄《書序》者,如《帝誥》、《女鳩》、《女房》、《典寶》、《夏社》等篇是也。(《書序》中之偽篇以《商書》為量多,故竄入《史記》者亦以《殷本紀》為最多。我們看商代最真實的史料甲骨刻辭中的文句和社會狀況,可以斷定那時絕對不會有《書序》所說的那一篇一篇的文章。商代歷史本極缺乏,故劉歆得以任意增竄也。)有《史記》敘事與《書序》不合而又錄《書序》,以致前後文自相矛盾者,如《盤庚》及《高宗肜日》諸篇是也。看第一例,可證《史記》與《書序》無關。看第二例,則增竄之跡顯然可見。看第三例,更可明其為不顧文義之妄人所竄入。關於此點,崔君的《史記探源》中考辨最為精詳。康氏雖知百篇《書序》為劉歆所偽造,然對於《史記》中的《書序》,尚謂「《史記》與《書序》同者,乃《書序》勦《史記》,非《史記》采《書序》」,其《書序條辨》中屢有「《史記》雲,因某事作某篇,即劉歆所本」這樣的話,他還是被騙了!這是他不徹底的見解。 劉歆偽造的《逸書》,凡十六篇;又把《九共》九篇分開,稱為二十四篇。其篇名、篇次及分合各點,列之如下(用「一、二……」記十六篇,用「1、2……」記二十四篇): 《舜典》 一 1 《汩作》 二 2 《九共》(九篇) 三 3、4、5、6、7、8、9、10、11 《大禹謨》 四 12 《棄稷》 五 13 《五子之歌》 六 14 《胤征》 七 15 《湯誥》 八 16 《咸有一德》 九 17 《典寶》 十 18 《伊訓》 十一 19 《肆命》 十二 20 《原命》 十三 21 《武成》 十四 22 《旅獒》 十五 23 《冏命》 十六 24 康氏的《尚書篇目異同真偽表》第五欄「十六篇偽古文篇目」所列為—— 《舜典》、《汩作》、《九共》(九篇)、《大禹謨》、《胤征》、《湯誥》、《伊訓》、《武成》、《冏命》 之十七篇,而—— 《棄稷》、《五子之歌》、《典寶》、《咸有一德》、《肆命》、《原命》、《旅獒》 之七篇均未列入,這是絕無根據的。他的《漢書藝文志辨偽》中引劉逢祿《尚書今古文集解》語敘此十六篇與二十四篇,亦全同舊說並無駁辨之語,可知此表所敘,乃是一時的錯誤。他偶然誤把二十四篇的計算法來算十六篇(就是誤把《九共》分作九篇作為十六篇的計算法),於是覺得多出幾篇來了,就胡亂的把《棄稷》等七篇刪去,這實在太不應該了!而且就照他那麼辦,他所列的還不是十六篇,乃是十七篇。這是他很錯誤的敘述。 《漢書·藝文志》敘《今文尚書》的卷數是這樣: 《經》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 歐陽《經》三十二卷。 歐陽《章句》三十一卷。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 案:伏生所傳《尚書》,本來只有二十八篇:「《泰誓》後得,博士集而讀之」,故大小夏侯《經》皆增為二十九篇,其《章句》與《解故》亦皆二十九篇。獨歐陽《經》為三十二卷,而其《章句》則三十一卷,又與《經》異,頗難索解。康氏對此問題,擱起不談,但云「歐陽《經》及《章句》卷數難明」,又雲「並難引據」(《書序辨偽》)而已。王引之《經義述聞》以為,《經》與《章句》皆有誤字,皆當作三十三卷,蓋取二十九卷中之《盤庚》與《泰誓》各分為三,故為三十三卷。王氏此說,因為兩處都要改字,才能成立,所以別人都不以為然。陳壽祺《左海經辨》說: 伏生經文二十八篇,增《泰誓》三篇,止三十一卷,其一卷必百篇之《序》也。西漢經師不為序作訓,故歐陽《章句》仍止三十一卷矣。 陳氏此說,顯然錯誤。《今文尚書》無序,《書序》為劉歆所偽作,康、崔二君之所考明,已成定論。但陳氏之計算卷數,略有可采之處,故先把他這段話引在這兒。 我以為要說明歐陽《經》及《章句》的卷數,應該根據《漢石經》。但是說到《漢石經》,卻有一篇很別致的文章,不能不先說明它。原來《漢石經》中竟有《書序》。《漢石經》中有《書序》,不是適足為陳氏「今文有序」之說之顯證嗎?不然!不然!陳氏說今文有序,是與古文同樣的百篇《書序》,故臚舉今文家提到今文經所無而只見於百篇《書序》之篇目,以為今文有序之證。但《漢石經》中的《書序》,卻很別致,僅有今文經所有的二十九篇之序,此外七十一篇序一概沒有,這是計算它的行數字數而可以斷定的。這樣別致的《書序》,不但陳氏所未知,且西漢人及劉歆等亦從未道及。西漢今文家絕無言及《書序》者,也絕無稱引《書序》文句者。劉歆、楊雄、王充諸人皆據百篇《書序》以證《今文尚書》為不全,絕不據百篇《書序》以證二十九篇《書序》為不全。由此可知一定是東漢的今文家就古文的百篇《書序》,刪去今文所無的七十一篇,以成此二十九篇《書序》;決非西漢時本有今文的二十九篇《書序》,而被古文家加上七十一篇,以成百篇《書序》。漢代的今文經師,識見甚陋,他們反對古文家,絕夠不上說辨偽,只是怕人家來分他的地盤而已。只要地盤穩固了,那經的真偽問題,他們本不想研究,亦非他們的識見所能判斷;變更原來的面目以趨時尚,也毫不要緊,《易》增《說卦》以下三篇即其一例。所以古文既有《書序》,他們也不妨把它抄來,加在今文經中。但因當時有「《尚書》二十九篇,法北斗七宿」及「孔子更選二十九篇,二十九篇獨有法也」這些穿鑿不根的謬論(均見《論衡·正說篇》),若把百篇《書序》完全抄來,總覺得有些不合式,於是就單抄「有法」的二十九篇的序了。先師崔君《史記探源》卷一《序證》「《書序》」節中謂《洪範》與《君奭》兩序皆與《史記》不合,證明為劉歆之說。今《漢石經》的《書序》中《洪範序》存「以箕子」三字,《君奭序》存「周公作君」四字計其字數,知其上下文必與古文《書序》相同,這也是東漢今文家抄古文序的一個證據。所以得此二十九篇的《書序》,更可十分堅決的說西漢的《今文尚書》絕對無序! 現在要說「歐陽《尚書》的卷數與《漢石經》」這個問題了。 漢石經所用的本子:《詩》魯,《禮》大戴,《易》京,《春秋》及《公羊傳》嚴,《論語》張侯,均由吾友馬叔平(衡)先生次第證明;惟《書》用何家之本,尚未考定。我從卷數上研究,竊謂是歐陽《經》也。其證有二: (ㄅ)《隸釋》所錄《石經尚書殘碑》中,有「建乃家般庚既遷」數字。「建乃家」是《盤庚》中篇的末句,「般庚既遷」是它下篇的首句,兩句之間空一個字,是《漢石經》的《盤庚》分上中下三篇也。 (ㄆ)最近所出《漢石經》的《書序》殘石,凡九行,茲依原石行款,錄之如下: 周 同甫公使以堪遂廣民 異刑作召箕飢與度 君公子● 首行存一「民」字,系《秦誓》篇末「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之「民」字。末行存「同異」二字,當是校記。把這首末兩行除外,其中七行是今文二十九篇《書序》。 此二十九篇《書序》中,有《泰誓序》(應在書序第三行),無《康王之誥序》(《顧命序》在第六行,其下應接《鮮誓序》,方與字數相合,故知無《康王之誥序》),則《今文尚書》二十九篇之一,陳壽祺等以《書序》當之,龔自珍等分《康王之誥》以當之,而均不數《泰誓》者,皆非也。舊說以為伏生本二十八篇,加後得之《泰誓》一篇,故為二十九篇,實在沒有錯。《漢志》敘大小夏侯《經》、《章句》及《解故》皆二十九卷,必是如此。《漢石經》分《盤庚》為三,則三十一;又加《書序》,則三十二。歐陽《經》的卷數適與《漢石經》相同,故疑《漢石經》所用的是歐陽經。至於歐陽《章句》三十一卷,則因不為《書序》作訓之故,陳壽祺之說是也。(其實是西漢經師作訓時尚未有《書序》耳。) 茲將歐陽大小夏侯及《漢石經》的分卷異同表列如下: 陳壽祺的「今文有序」十七證,康氏一一駁之,皆是也。但是他的第十三證,對於「歐陽《尚書》的卷數與《漢石經》」這個問題卻有用處。他說: 《後漢書·楊震傳》:曾孫彪議遷都曰:「般庚五遷,殷民胥怨。」 此引《商書·般庚》之序也。彪世傳歐陽《尚書》,所據乃其本經。今文有序,其證十三矣。 東漢習歐陽《尚書》者引《書序》,而《漢石經》有《書序》,這也可以作為漢《石經》用歐陽《經》的一個證據。 (ㄇ)《儀禮》 康氏主張《經》皆孔子所作之說(《孔子改制考》中有《六經皆孔子改制所作考》一篇),故認制禮者是孔子而非周公,謂《儀禮》十七篇悉為孔子所作,本書中已發其端,《孔子改制考》中乃大暢其旨。康氏此說,人多視為無徵之臆談;贊成而採用之者,惟皮錫瑞之《經學歷史》與《經學通論》耳。我以為孔子制禮之說雖未盡當,然亦非無徵之臆談,比周公制禮之說高明多矣。禮之中確有一部分為孔子所制,如「三年之喪」,看《論語·陽貨篇》,《孟子·縢文公篇》,《墨子》非儒、公孟、節葬諸篇,則此禮制自孔子,實有明徵。惟《儀禮》中如《聘禮》所言,與孔子之主張相背(崔述與姚際恆皆有此說),而升降揖讓之繁文縟節,自非孔子所定,且與孔子重禮之意亦未必吻合;其書蓋晚周為荀子之學者所作。《儀禮》為晚周之書,毛奇齡、顧棟高、袁枚、崔述、牟庭皆有此說。近見姚際恆之《儀禮通論》,亦謂《儀禮》為春秋後人所作。姚書尚未刊行,世所罕見(最近始由吾友顧頡剛先生向杭州舊家抄得),今錄其一二要語於此。其言曰: 《儀禮》是春秋以後儒者所作,如《聘禮》皆述《春秋》時事;又多用《左傳》事,尤可見。(卷前,《論旨》) 又曰: 《祝辭》多用《詩》語,便知《儀禮》為春秋後人所作。(卷一,《士冠禮》) 對於《聘禮》一篇,謂其—— 前後多規摹《鄉黨》之文,而有意別為簡練刻畫以異之。(卷八,《聘禮》) 看姚氏所論,可知《儀禮》的確作於晚周;《五經》之中,當以《儀禮》為最晚出之書。不信康氏之說者,多從舊說,以為周公所作。實則康氏以為作於孔子尚嫌太早;若作於周公之舊說,則離事實更遠,真是無徵之臆談矣。 康氏之辨《逸禮》,其說采自邵懿辰的《禮經通論》。邵氏根據《禮運》中「冠、昏、喪、祭、射、鄉、朝、聘」(今本「鄉」誤作「御」,邵氏始訂正之)之次,證今文《儀禮》十七篇為完書,當以大戴之次序為最合;又謂若取王應麟、吳澄二氏所舉《王居明堂禮》、《天子巡狩禮》、《奔喪》、《投壺》諸篇廁於十七篇之間,則不相比附:故知《逸禮》三十九篇為劉歆剽取雜書而偽造者。其說極為精當。(姚際恆亦以《逸禮》三十九篇為偽書,說見《儀禮通論》的《論旨》。) (ㄈ)《周禮》 康氏辨《周禮》之說曰:「《王莽傳》所謂『發得《周禮》以明因監』,故與莽所更法立制略同,蓋劉歆所偽撰也。歆欲附成莽業而為此書。其偽群經,乃以證周官者。」這幾句話,真所謂「一針見血」之論,《周禮》的原形給他識破了。他又取《漢書·王莽傳》中莽所措施與《周禮》相證,成《漢書王莽傳辨偽》一篇。凡所舉證,皆極精核。讀了他這篇文章,可無疑於劉歆為王莽更法立制而造為《周禮》,偽托於周公之說矣。現在除墨守古文家言者,對於鄭玄要「頭面禮足」者,以及認「一切古籍皆是真書」之淺人外,凡好學深思之士,對於《周禮》,皆不信其為周公之書。但又有以為系晚周人所作者,如錢穆與郭沫若二氏皆有此說。錢氏撰《周官著作時代考》(載《燕京學報》第十一期),謂以何休所云「《周官》乃六國陰謀之書」之說為近情。郭氏撰《周官質疑》(見其所作《金文叢考》中),謂「《周官》一書,蓋趙人荀卿子之弟子所為,襲其師『爵名從周』之意,纂集遺聞佚志,參以己見而成一家言。」我以為從制度上看,雲出於晚周,並無實據;雲劉歆所作,則《王莽傳》恰是極有力之憑證:故仍認康氏之論為最確。即使讓一步說,承認《周禮》出於晚周,然劉歆利用此書以佐王莽,總是無可否認的事實。既利用矣,則大加竄改以適合王莽更法立制之用,當時實有此必要。故今之《周禮》,無論是本有此書而遭劉歆之竄改,或本無此書而為劉歆所創作,總之只能認為劉歆的理想政制而不能認為晚周某一學者的理想政制。而若考周代之政制而引用《周禮》為史料,則尤為荒謬矣。 (ㄪ)《禮記》 康氏之辨《禮記》,有極精之語;但他還是被劉歆騙了,所以支離穿鑿之論也很多。 他說: 孔門相傳,無別為一書謂之《禮記》者。 這話極是。他又說: 既非孔子製作,亦無關朝廷功令。其篇數蓋不可考,但為禮家附記之類書。 這話也對。 但康氏終不免被劉歆所騙。《漢書·藝文志·禮家》: 《記》百三十一篇(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 《明堂陰陽》三十三篇(古明堂之遺事)。 《王史氏》二十一篇(七十子後學者)。 又《樂家》: 《樂記》二十三篇。 又《論語家》: 《孔子三朝》七篇。 這五種都是《古文禮記》。《隋書·經籍志》: 漢初,河間獻王又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時亦無傳之者。至劉向考校經籍,檢得一百三十篇,向因第而敘之;而又得《明堂陰陽記》三十三篇,《孔子三朝記》七篇,《王氏史氏記》二十一篇,《樂記》二十三篇:凡五種,合二百十四篇。 《經典釋文序錄》: 劉向《別錄》云:《古文記》二百四篇。 按:依《漢志》所列五種,其總數當為二百十五篇,而《隋志》謂為二百十四篇者,《記》一百三十一篇少了一篇故也。《隋志》謂劉向檢校時已少一篇,但《漢志》本於劉向(實應說劉歆)的《七略》與《別錄》,仍說是一百三十一篇,這事究竟如何,現在無從知道了。《釋文》引《別錄》比《隋志》又少了十篇,為二百〇四篇。我疑心或是傳寫誤脫「十」字,然它下文有「戴德刪《古禮》二百四篇」之語,似不應兩處都脫「十」字,疑莫能明。但這二百十五篇,二百十四篇,二百〇四篇的參差問題,與本節所說沒有什麼關係,可以不論。我的意思,是要說明《漢志》所謂「一百三十一篇」,《隋志》所謂「二百十四篇」及《釋文》所謂「二百四篇」,都是指《古文禮記》而言,與今文無關,與今存之《大戴禮記》及《小戴禮記》亦非一物,決不可把它們牽合為一事,但康氏卻認「二百四篇」為《今文禮記》的篇數而被劉歆竄改為—— 《記》百三十一篇, 《明堂陰陽》三十三篇, 《王史氏》二十一篇, 《曲台後倉》九篇, 《中庸說》二篇, 《明堂陰陽說》五篇, 《周官傳》四篇。 共二百〇五篇(康雲二百〇六篇,今案七種合計只有二百〇五篇)。說二百〇四篇之《禮記》為這樣七種書的合計,是毫無根據而為康氏一人所臆造,決不可信。 他於是又異想天開,造出一段「《今文禮記》二百〇四篇」的賬來,他把《漢書·藝文志·儒家》中選出十九種書以當「《今文禮記》二百〇四篇」。我現在為使看的人一目了然計,特將《漢志儒家》在《高祖傳》以前之三十一種書名全抄於下,其康氏選作「《今文禮記》二百〇四篇」之十九種,外加括弧〔 〕以示別: 〔《晏子》八篇〕〔《子思》二十三篇〕 〔《曾子》十八篇〕 〔《漆雕子》十三篇〕 〔《宓子》十六篇〕 〔《景子》三篇〕 〔《世子》二十一篇〕〔《魏文侯》六篇〕 〔《李克》七篇〕〔《公孫尼子》二十八篇〕 〔《孟子》十一篇〕 〔《孫卿子》三十三篇〕 〔《芋子》十八篇〕 《內業》十五篇 《周史六弢》六篇《周政》六篇 《周法》九篇《河間周制》十八篇 《讕言》十篇《功議》四篇 〔《寗越》一篇〕〔《王孫子》一篇〕 〔《公孫固》一篇〕 《李氏春秋》二篇 〔《羊子》四篇〕〔《董子》一篇〕 〔《俟子》一篇〕《徐子》四十二篇 《魯仲連子》十四篇 《平原君》七篇 《虞氏春秋》十五篇 康氏所選的十九種書,合計二百十四篇,但他自己卻說「實二百四篇」。他接著又說: 是則二百四篇者,七十子後學記,原篇人所共知。歆欲攻後倉士禮之闕,又窺見《禮經》十七篇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無多,乃偽造典禮以為《明堂陰陽》《王史氏記》,謂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於是去取七十子後學及後倉記,而竄《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數十篇於其中,以實二百四篇之目,而痛抑今學為「推士禮而至於天子」。其作偽之術,情見乎辭。 其實劉歆並沒有「去取七十子後學及後倉記……以實二百四篇之目」,倒是康氏忽然去取《儒家》各書以實二百四篇之目了。康氏致誤之由實緣誤認《古文禮記》為《今文禮記》也。《今文禮記》本無此書,康氏已自言之矣(見上引)。今文禮家或有抄撮儒家諸子中關於論禮的文章;或有他們自己對於禮的講論,如《曲台》、《後倉》之類;又如《白虎通》中所引之「某某記」等,大多數當亦為今文家論禮之作;即今存之《二戴記》中,也許采了些今文家論禮之作。但這些都是零星散文,在西漢時並沒有像古文家那樣編成一部叢書式的《禮記》。所以主張今文的人決不該說「七十子後學記原有二百四篇」這樣一句話。 至於今存之《小戴禮記》四十九篇及《大戴禮記》三十九篇(本有八十五篇,今殘存此數),關於這兩部禮記的記載,最早的是鄭玄的《六藝論》,他說: 戴德傳記八十五篇,則《大戴禮》是也;戴聖傳記四十九篇,則此《禮記》是也。 《經典釋文序錄》引晉陳邵的《周禮論序》說: 戴德刪《古禮》二百四篇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禮》;戴聖刪《大戴禮》為四十九篇,是為《小戴禮》。 《隋書·經籍志》說: ……戴德刪其(指劉向所敘之《記》二百十四篇)煩重,合而記之,為八十五篇,謂之《大戴記》;而戴聖又刪大戴之書為四十六篇,謂之《小戴記》。漢末,馬融遂傳小戴之學;融又足《月令》一篇,《明堂位》一篇,《樂記》一篇,合四十九篇。 這三種記載,彼此有兩點不同: (ㄅ)《六藝論》說《二戴記》各有所受,彼此不相干,又沒有提到《二戴記》的來源。《周禮論序》與《隋志》則均謂《大戴記》是刪《古文記》而成的,而《小戴記》又是刪《大戴記》而成的。 (ㄆ)《六藝論》與《周禮論序》均謂《小戴記》原來就有四十九篇。《隋志》則謂《小戴記》原來只有四十六篇,馬融加入三篇,才成為四十九篇。 案:戴聖刪《大戴記》之說,陳壽祺和皮錫瑞都以為是不對的。戴德刪《古文記》之說,自來學者皆無異議。我以為單就這樣一句話論,是根本不能成立的。因為戴德是西漢的今文經師,當他的時候並無所謂《古文記》也。但這是駁這樣一句話。若論今之《大戴禮記》與《小戴禮記》這兩部書,據我的研究,決非戴德和戴聖這兩個人編成的;看它們的內容,雖不見得是刪《古文記》而成,但的確采了好些《古文記》,如《大戴記》中之《千乘》、《四代》、《虞戴德》、《誥志》、《小辨》、《用兵》、《少間》,采自《孔子三朝記》;《小戴記》中之《樂記》采自《樂記》(《古文記》中之《樂記》凡二十三篇,《小戴記》中之《樂記》采了它十一篇),《月令》與《明堂位》采自《明堂》、《陰陽》,皆有明證。又如《大戴記》中之《盛德》記明堂之事,《朝事》與《周禮》相合,當亦采自《古文記》中。這兩部書一定是東漢人編成的,所以其中今古雜糅,不易辨析。今《大戴禮記》已多殘缺脫誤,所存之三十九篇中,有與《小戴記》相同者,是否與鄭玄、陳邵諸人所見者相合,無從審知;又其來源,除鄭玄、陳邵及《隋志》所記,亦無其他異說,只可闕而不論。單說《小戴記》。《隋志》謂《小戴記》原來只有四十六篇,馬融加入三篇,才成為四十九篇。前人信此說者,據我現在記憶所及,似乎只有姚際恆的《禮記通論》。康氏亦深信此說。我則以為這三篇的古文色彩特別濃厚,說是馬融加入,固甚可信;但此外四十六篇又何嘗是戴聖所編?《隋志》之說雖略勝於鄭玄與陳邵,但尚遠不及陸德明之說尤與情事相合。陸氏《經典釋文序錄》於引陳邵之說之下,接著就有他自己一段極精核之論,他說: 後漢馬融、盧植考諸家同異,附戴聖篇章,去其繁重及所敘略,而行於世,即今之《禮記》是也。鄭玄亦依盧、馬之本而注焉。 這明明說今之《禮記》為盧植、馬融所編定,鄭玄所注者即是盧、馬編定之本。然則無論戴聖曾否編有《禮記》,即使有之,而今鄭注之《禮記》四十九篇,則決非戴聖之本也。故《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固為馬融所編入,即其他四十六篇中,盧、馬二人編入之篇亦必不少。可惜這樣幾句極重要的話,自來都把它忽略過了;康氏也不加深察,反謂「此古學家虛造之說,不可信」,豈非誤歟! 總之《二戴記》都是東漢人編成的,那時古文雖未立於學官,但民間的學者尊信它的很多,它的勢力很不小,即立於學官的今文也不免要被它竄亂,《白虎通》中有古文說,《漢石經》中有《書序》,都是極好的例。《二戴記》產生於這樣的環境中,即使是今文經師所編,恐怕也不免要鬧到今古雜糅,何況《小戴記》的編者是盧、馬這兩位古文經師呢?《大戴記》的來源,雖以前的記述沒有像《釋文》和《隋志》那樣詳明,但就內容看來,其雜亂無紀之狀態,實與《小戴記》無異。還有一層,時代愈晚,偽書愈多,偽史也愈多,偽說也愈多。漢代的學者,除了一位極特別的王充外,都是最缺乏懷疑的精神的。(古文家和今文家是一丘之貉,今文家攻擊古文經是吃醋,如師丹、范升是,古文家攻擊今文經是陰謀,如劉歆是,都夠不上說懷疑。)他們對於一切真偽的古書,是持「買菜求益」的態度,認為多多益善的。所以《二戴記》這兩部叢書所采各篇的來源,除上文所舉《古文記》以外,尚有采自《荀子》(《三年問》、《禮三本》、《勸學》、《哀公問五義》),《呂氏春秋》(《月令》),《賈誼新書》(《保傅》),《逸禮》(《奔喪》、《投壺》、《諸侯遷廟》、《諸侯釁廟》)及其他秦漢以來偽造的古書(《五帝德》、《帝系姓》、《誥志》、《公冠》、《祭法》、《仲尼燕居》、《孔子間居》、《表記》、《中庸》、《大學》等)。姚際恆之評《小戴記》(見其所作之《禮記通論》,此書載入杭世駿的《續禮記集說》中,無單行本),龔自珍之評《大戴記》(見張祖廉的《定庵先生年譜外紀》),皆有極精之論。龔氏說: 二戴之記,皆七十子以後逮乎炎漢之儒所為,源遠而流分,故多支離猥陋之詞,或庸淺無味,敷衍成篇。蓋雜家喜依託黃帝,而儒家喜依託孔子,周末漢初人習尚類然。 合兩戴所記淘之澄之,孔子之言亦必居什之四,究賢於雜家之託三皇也。 又說: 衰周及漢代多至庸極陋之書,而善依託,《周書》中之《太子晉解》,《大小戴記》之《五帝德》、《坊記》、《表記》、《緇衣》等篇,其尤者也。 揚雄《法言》,王通《中說》,是其嫡傳。 這兩段話,很精核,很公允。 (ㄉ)《樂記》 「樂本無經」之說,亦發於邵氏《禮經通論》。那位十三歲就瞎了眼(《漢志》顏注引桓譚《新論》)而能活到二百五六十歲的竇老頭子來獻什麼「《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這件奇事,當然是造謊,不值得一駁。但古文家不但不以此事為可疑,且有更進一步,認「《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為即「《樂經》」者。吾友黃季剛(侃)先生說: 樂本有經,蓋即《周官》大司樂「二十職」。或謂《樂經》至秦燔失,或謂樂本無經,殆皆不然也。(《六藝略說》) 黃氏極端崇信古文,崇信劉歆,但此奇論,實劉歆所未言,《七略》所不載。其然,豈其然乎!《漢志》又說: 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其內史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 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二十四卷。 又要搬出河間獻王和《周官》來了,而且又來了一位毛老先生!是毛亨?是毛萇?還是另有一位姓毛的?何毛氏之多才也! (ㄊ)《周易》 康氏書中,以辨《易》的部分為最壞,十之八九都是錯誤的。因為他主張《經》皆孔子所作,故非說孔子作《卦辭》、《爻辭》不可。其實《五經》之中,惟《春秋》為孔子所作;其他四經,有成於孔子以前的,有成於孔子以後的;內中如《尚書》,大部分的《周書》及《商書》之《盤庚》當成於孔子以前,而《虞夏書》及《周書》之《洪範》等當出於孔子以後:皆非孔子所作也。《易經》明明是一部卜筮之書。朱熹說: 竊疑卦爻之辭,本為卜筮者斷吉凶而因以訓戒。……其可通處,極有本甚平易淺近,而今傳注誤為高深微妙之說者:如「利用祭祀」,「利用享祀」,只是卜祭則吉;「田獲三狐」,「田獲三品」,只是卜田則吉;「公用享於天子」,只是卜朝覲則吉;「利建侯」,只是卜立君則吉;「利用為依遷國」,只是卜遷國則吉;「利用侵伐」,只是卜侵伐則吉之類。(《答呂伯恭書》) 這話極精。《易經》所寫的生活是漁獵和牧畜時代的生活(看郭沫若的《中國古代社會研究》中《周易時代的社會生活》);所引的史事是商及周初之際的史事(看顧頡剛的《周易卦爻辭中的故事》,載《古史辨》第三冊):可以證明它是作於西周的卜筮之官。但未必是西周的卜筮之官預先創作了這樣一部完完全全整整齊齊的《易經》,而到卜筮之時檢用的;似乎是卜筮之時撰成的繇辭,所以有好些句子都好像指一件事實而言,雖然我們現在無法知道它是怎麼一回事。後來有一個人搜集了這許多彼此不相干的繇辭編纂為此書,又自己特撰了一部分。所以有些卦的六爻之意是一貫的,有些卦是各爻之意彼此沒有關係的。大概前者是編此書的人所特撰的,後者是他將舊繇卦雜湊而成的。李鏡池氏的《周易筮辭考》(亦載《古史辨》第三冊)發揮此意最為精詳,今引其第四節的三個結論: (1)《卦爻辭》中有兩種體制不同的文字——散體的筮辭與韻文的詩歌——可以看出《周易》是編纂而成的。 (2)《卦爻辭》之編纂,有大部分是編錄舊有的筮辭,有小部分是編者的著作。 (3)《卦爻辭》的編纂年代,當在西周初葉。 其第五節起首說: 《周易》中有故事,《周易》中有詩歌,《周易》中還有格言。 其篇末的結論凡八條,今引其三條: (一)從《卦爻辭》中筮占貞問等字,可以證明《易》是卦筮之書,由卜筮而成,為卜筮而作。 (二)從《卦爻辭》的著作體例及其中的格言及詩歌式的句子,可以看出《周易》是編纂而成的。 (三)從《易》辭中所表現的時代性及所敘的歷史故事,可以看出《周易》的編纂年代是在西周初葉。 郭沫若氏的《周易時代的社會生活》中說: 《易經》是古代卜筮的底本,就跟我們現代的各種神祠佛寺的靈簽符咒一樣。它的作者不必是一個人,作的時期也不必是一個時代。 他的《金文所無考》(見《金文叢考》中)中說: 基本二卦之「乾」「坤」二字亦為金文所絕無。金文無與「天」對立之「地」字;天地對立之觀念,事當後起,則乾坤對立之觀念亦當後起矣。且《易》之為書雖詭譎悖謬,然其本身亦有其固有之系統,乃於著述意識之下所構成之作品,與古代自然發生之書史不類。其經部之成或在春秋以後,即孔子亦未必及見。 《卦爻辭》為卜筮之用,《易經》為編纂而成之書,李、郭二氏之說彼此相同。惟對於編纂之時代,李氏謂在西周初葉,郭氏謂當在孔子以後,我以為郭說近是。 至康氏以《易經》為孔子所作,則大謬不然。孔子時代的生活斷不是那樣簡單,孔子自己的思想決不會那樣野蠻。說孔子作《卦爻辭》,未免太看低他老人家了。以此尊孔,翩其反矣!(「作」與「編」不同,「作」是發表自己的思想,「編」是集合過去的材料。若雲孔子編《易》,還可以說得通;但康氏系堅主「《六經》皆孔子改制所作」之論者,照他所說,則《易經》里那種野蠻思想一定是孔子的「大義微言」了。)康氏既以《卦爻辭》為孔子所作,又不肯把《彖傳》、《象傳》送給七十子後學者,於是皮錫瑞就造出「孔子作《卦辭》、《爻辭》又作《彖》、《象》、《文言》,是自作而自解」的妙論,還要說與楊雄作《太玄》同例了。(皮說見《經學通論》。康氏《偽經考》中辨偽的精核之論,皮氏皆不能——實在是不敢——乾脆採用,獨此萬不可通之「孔子作《易》」說,皮氏反深信不疑,且從而為之推波助瀾,殊可異也。) 康氏不但認《卦辭》、《爻辭》及《彖傳》、《象傳》為孔子一人所作,且反認鄭玄、王弼以來合《彖》、《象》、《文言傳》於《經》之改編本為今文《易》之本來面目,於是力斥《漢志》「《易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之語為劉歆所偽托,可謂憑臆武斷。惟其雲《說卦傳》為焦京之徒所附入,卻是特見。我於一九二九年(民國十八年)撰《讀漢石經周易殘字而論及今文易的篇數問題》一文(亦載《古史辨》第三冊),有討論康氏辨《易》一段,現將彼文節錄於後: 《漢書·藝文志》:「《易經》十二篇——施、孟、梁丘三家。」這句話,清中葉諸經師,除戴震以外,是沒有人對它懷疑的。但《論衡·正說篇》云: 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 又《隋書·經籍志》云: 及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篇,後河內女子得之。 案:《論衡》所云河內女子所得之逸經,惟《逸禮》為何篇,至今尚未考明;《逸書》,則東漢末之房宏(《尚書正義》卷一引),《隋書·經籍志》、《經典釋文序錄》皆雲是《泰誓》。《泰誓》之確為後得,非伏勝傳《書》時所有,今已成為定案。那麼,《逸易》是《說卦》以下三篇(說詳下),亦經《隋志》證明,亦當確定為後得,非田何傳《易》時所有了。「河內女子發老屋」,與「魯共王壞孔子宅」雖同樣是不根之談,然亦同樣可作為漢人造作偽經之證,故所謂「《逸易》、《禮》、《尚書》各一篇」者,實均為西漢人所偽作,無疑也。 首疑《說卦》以下三篇者為戴震。(宋人雖有疑之者,但其立場與此下所說者不同,故不舉及。)其《周易補註目錄後語》云: 武帝時博士之業,《易》雖已十二篇,然昔儒相傳,《說卦》三篇與今文《泰誓》同後出,《說卦》分之為《序卦》、《雜卦》,故三篇詞指不類孔子之言。或經師所記孔門餘論,或別有所傳述,博士集而讀之,遂一歸孔子,謂之「十翼」矣。 這明明說《說卦》三篇是後出之文,不與《彖》、《象》、《繫辭》、《文言》同時了。 及康有為撰《新學偽經考》,則云: 至《說卦》、《序卦》、《雜卦》三篇,《隋志》以為後得,蓋本《論衡·正說篇》河內後得《逸易》之事。《法言·問神篇》,「《易》損其一也,雖蠢知闕焉」,則西漢前《易》無《說卦》可知。楊雄、王充嘗見西漢博士舊本,故知之。《說卦》與孟京《卦氣圖》合,其出漢時偽托無疑。《序卦》膚淺,《雜卦》則言訓詁,此則歆所偽竄,並非河內所出。(卷三上) 康氏又辨《史記·孔子世家》「序彖系象說卦文言」一句中「說卦」二字為劉歆所竄入,云: 《隋志》之說出於《論衡》,此必王充曾見武宣前本也。《說卦》,「帝出乎《震》,齊乎《巽》,相見乎《離》,致役乎《坤》,說言乎《兌》,戰乎《乾》,勞乎《坎》,成言乎《艮》」;又曰:「《震》,東方也;《離》也者,南方之卦也;《兌》,正秋也;《坎》者,正北方之卦也。」與焦京《卦氣圖》合。蓋宣帝時說《易》者附之入經,田何、丁寬之傳無之也。史遷不知焦京,必無之,此二字不知何時竄入。至《序卦》、《雜卦》,所出尤後,《史記》不著,蓋出劉歆之所偽,故其辭閃爍隱約,於《藝文志》著《序卦》,於《儒林傳》不著而以「十篇」二字總括其間。要之三篇非孔子經文。(卷二,又卷五,卷十,卷十一,及《孔子改制考》卷十,亦有關於此問題之駁辨,與此二條大意相同。) 案:康氏直斷《說卦》為焦京之徒所偽作,宣帝時說《易》者附之入經,可謂巨眼卓識。至以《序卦》和《雜卦》為劉歆所偽作,則未必然。我以為《論衡》所云「《逸易》一篇」和《隋志》所云「《說卦》三篇」,其內容實相同,蓋《說卦》與《序卦》、《雜卦》本合為一篇,故《隋志》雖雲三篇,亦但舉《說卦》以賅《序卦》和《雜卦》也。戴震雲,「《說卦》分之為《序卦》、《雜卦》」;嚴可均雲,「漢宣帝時,河內女子得《說卦》一篇,不數《序卦》、《雜卦》者,統於《說卦》」(《唐石經校文》卷一);其說甚是。故韓康伯注本,《序卦》和《雜卦》均附《說卦》卷內,直至《唐石經》還是這樣。康氏謂「《序卦》膚淺」,誠哉其膚淺也;然意義膚淺,不能作為劉歆偽造之證。劉歆造了許多偽經,固是事實,然其學實不膚淺;膚淺之評,惟彼焦京之徒適足以當之耳。 《雜卦》仍是說明卦義,與《說卦》、《序卦》性質相同,與訓詁之方法根本有異;說它「言訓詁」,實在不對。即使言訓詁,亦不能即斷為劉歆所作。劉歆以前言訓詁者多矣:《詩》之《魯故》、《齊後氏故》、《韓故》,《書》之《大小夏侯解故》等等,都是言訓詁的;《春秋公羊傳》中言訓詁處亦甚多。 據上面所說,則《漢志》謂施、孟、梁丘三家之《易》為十二篇之說就發生了問題。蓋《說卦》三篇既是西漢人所偽作,則三家之《易》似不應有十二篇,因為三家同出於田何,田何所沒有的,似乎三家也不應該有。於是康氏以為田何所傳之《易》但有《經》上下二篇,而《彖》、和《象》都在《經》內,其言云: 此志(《漢書·藝文志》)敘周王孫、服光、楊何、蔡公、韓嬰、王同諸《易》先師《傳》,皆二篇;《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然則《易》之《卦辭》、《爻辭》、《彖辭》、《象辭》皆合。以其簡帙繁重,分為上下二篇。(《新學偽經考》卷三上) 又云: 《彖》、《象》與《卦辭》、《爻辭》相屬,分為上下二篇,乃孔子所作原本。(同上,卷十;又見《孔子改制考》卷十。) 至於《繫辭》,康氏則云: 蓋《繫辭》有「子曰」,則非出孔子手筆,但為孔門弟子所作,商瞿之徒所傳授,故太史談不以為經而以為傳也。(《新學偽經考》卷三上;又卷十與《孔子改制考》卷十略同。) 《文言》,則《康氏》沒有提到它。我想,今本《周易》把《彖傳》、《象傳》、《文言傳》都合在上下《經》之內,康氏既以《彖傳》和《象傳》合在上下《經》之內為原本《周易》之面目,想來他把《文言傳》也算在裡面了。那麼,康氏意中之三家《易》大概是這樣的:經,上下二篇(其內容與今本相同);傳,《繫辭》(或是一篇,或如今本那樣,分為上下二篇)。或如《崔君》所說,他沒有把《繫辭傳》算在內(見下)。 康氏所說的三家《易》,其內容的排列和篇數的多少,均與《漢志》絕不相同。如果三家《易》的面目誠如康氏所言,則《漢志》決不能這樣的瞎造謠言。《漢志》本於劉歆《七略》,不可信的地方固然很多,但他造了好幾部偽古文經,說「這是你們沒有見過的古本」,那樣說法,是可以矇得過人的;他又利用一部晚出的《春秋穀梁傳》,來與《春秋公羊傳》對抗,那也不會出什麼岔子,因為那時立於學官的《春秋公羊傳》,與他利用的《穀梁傳》都沒有「今文」之稱,他只說,「你們讀的《公羊傳》之外,還有你們沒有見過的《穀梁傳》,與《公羊傳》或同或異。」但是他只能在立於學官的書以外去造假書,決不能把立於學官,大家都看得見的書來瞎造謠言,改變內容,增加篇數。假使他竟那樣辦,他的作偽不是立刻就敗露了嗎?劉歆不至於那麼的蠢吧。即使他真那麼蠢,竟想以一手掩盡天下人之目,瞎造那樣與事實全不相符的謠言,難道東漢的四家《易》博士(施,孟,梁丘,京),人人都是頭等傻子,會齊心協力的遵守劉歆「《易經》十二篇」那樣一句謠言,反將遠有師承的「《易經》上下二篇」這樣一件實事拋棄了嗎?這不是情理上萬不會有的事嗎?還有,《卦辭》、《爻辭》是術數,《彖傳》、《象傳》是玄理,兩者的思想和文章全不相同,而認為一個人所作,這也是極講不通的。 所以,先師崔觶甫(適)先生起而駁之云: 《彖傳》解說《卦辭》,謂與《卦辭》共篇,猶似可通。《大象》與《卦辭》自明一義,已當分篇。《小象》全體用韻,原本必不與《爻辭》共篇。……是則《大小象》皆當各自為篇,則《彖辭》可知,而《易經》無從合為二篇矣。康氏又以《繫辭》……為孔門弟子所作,……此說誠是也。但《繫辭》縱非孔子手筆,猶是弟子述孔子之言。……若《卦辭》、《爻辭》、《彖辭》、《象辭》為孔子作,而《繫辭傳》二篇既不得入「《易經》二篇」之內,又不得與周王孫以下六家皆有《易傳》二篇,丁寬《易傳》八篇,同列《班志》之內,此亦事理所必不然者也。惟《文言》亦有「子曰」,則亦孔門弟子所作,亦當為傳,康氏不言,此由遺漏,姑不待辨。然則《繫辭》、《文言》必當在十篇之內,《易經》不止二篇又明矣。(《五經釋要》卷四) 看了崔君這一段話,則康說之謬自顯然了。 我以為劉歆偽造古文各經,他是有偏重的。特撰《周禮》,特改《國語》為《春秋左氏傳》,這是他認為最重要的。《尚書》和《儀禮》,都偽造逸篇,又偽造百篇《書序》和《古文禮記》二百十五篇(這二百十五篇,自然不能說全是劉歆偽造的,如《月令》采自《呂氏春秋》,即其一例,但劉歆偽造了以作《周禮》之證者亦必不少),這也是他很注意的。此外則《詩》之毛氏,《易》之費氏,《春秋》之穀梁氏,竊疑或在劉歆以前本有此一家,(《書》之張霸,《易》之京房,皆西漢晚出之家派,有心立異,冀分博士之地盤,蓋祿利之路然也。《毛詩》、《費易》、《穀梁春秋》,殆亦此類。)劉歆但利用之而加以竄改,以抗當時立於學官之今文家而已。至於《論語》和《孝經》,本為《六藝》之附庸,故僅言壁中有古文本,與今文相較,只是篇章有分合,文字有異同罷了,這是他本不看重的。故今文施、孟、梁丘三家之《易》凡十二篇,古文費氏之《易》亦十二篇,所謂不同者,就只在什麼今文「或脫去『無咎』『悔亡』」這一點。《周易》篇數的變遷,我看是如此的: 漢元帝世京氏立學官以前 《上下經》及《彖》、《象》、《繫辭》、《文言傳》。 漢元帝世京氏立學官以後 《上下經》及《彖》、《象》、《繫辭》、《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傳》。這七篇傳分成十篇,後來稱為「《十翼》」;經傳合計,凡十二篇。《劉略》、《班志》之今文孟、施、梁丘與古文費氏皆據此本;《漢石經》亦即據此本,最近發見的《漢石經》、《周易》殘字,《下系》、《文言》、《說卦》三篇相聯接,是其證。但「《十翼》」之中,《繫辭》以上如何分法,卻還待考。《孔疏》: ……但數《十翼》,亦有多家。既文王《易經》本分為上下二篇,則區域各別;彖象釋卦,亦當隨經而分。故一家數《十翼》雲;《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系》五,《下系》六,《文言》七,《說卦》八,《序卦》九,《雜卦》十。鄭學之徒並同此說。 可見「十翼」的分法自來並不一致。今文施、孟、梁丘、京四家是否與《孔疏》所引者相同,今不可知。將來若再發現《漢石經》、《周易》殘字,或有解決此問題之希望。 鄭玄、王弼以後 合《彖》、《象》、《文言傳》於《經》中,遂成今之通行本。惟朱熹之《周易本義》復《孔疏》所引十二篇之舊。 又,《易傳》亦非孔子所作。《說卦》以下不用再說了。《繫辭》與《文言》非孔子所作,為歐陽修與葉適所考明。《象傳》非孔子所作,為崔述所考明。姚際恆《古今偽書考》首列《易傳》,說: 陳直齋振孫《書錄解題》曰:「趙汝談《南塘易說》三卷,專辨《十翼》非夫子作。」今此書無傳。予別有《易傳通論》六卷,茲亦不詳。 據此,可知趙、姚二氏皆謂《十翼》全非孔子所作,較歐陽氏、葉氏、崔氏更徹底。趙書固不傳,姚書今亦未見;但近十年來,我們已經得到姚氏的《儀禮通論》與《春秋通論》,則此《易傳通論》將來或亦有發見之可能也。今人如錢穆、馮友蘭、顧頡剛諸氏,對於《易傳》都有非孔子所作之說,而以李鏡池氏的《易傳探源》最為詳審精密(李文載《古史辨》第三冊中)。至《論語》之「加我數年,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一語,其中「易」字明明是古文家所改,《經典釋文》雲,「魯讀『易』為『亦』,今從古」,是其鐵證。康氏亦認《論語》改「亦」為「易」是古文家所為。但他以為《易》是孔子所作,故《論語》中不應有「學《易》」之文;我則以為《易》與孔子無關,故《論語》中不會有「學《易》」的話。因為我與康氏的觀點不同,所以結論恰恰相反。 (ㄋ)《左傳》 「左氏不傳《春秋》」之說,劉逢祿發揮得最為精核。他的《左氏春秋考證》,考明《左傳》的凡例書法及比年依經緣飾之語為劉歆所增竄,非原書固有,其原書體例當與《國語》相似,系取《晉乘》、《楚檮杌》等書編成,與《春秋》沒有關係。他這部《左氏春秋考證》之辨偽的價值,實與閻若璩的《尚書古文疏證》相埒。閻書出而偽《古文尚書》之案大白,劉書出而偽《春秋左氏傳》之案亦大白。康氏之辨偽《左》,亦本於劉氏。惟劉氏尚未達一間,他雖已確知「左氏不傳《春秋》」,而尚被《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中「魯君子左丘明……成《左氏春秋》」這句增竄的偽文所騙,說左氏之書原名「《左氏春秋》」,不名「《春秋左氏傳》」。其實「《左氏春秋》」這個名稱,與「《毛詩》」、「《歐陽尚書》」、「《費氏易》」、「《魯論》」一樣,不得謂其意義不同於「《春秋左氏傳》」這個名稱也。康氏於此更進一步,謂《史記》中「《左氏春秋》」之名亦劉歆所增竄,《左傳》原書實為《國語》之一部分。(見《史記經說足徵偽經考》。此意康氏僅發其端,崔君《史記探源》詳加考辨,證明《史記》此語確係為劉歆之學者所竄入。)《漢志》所謂 《新國語》五十四篇(原註:劉向分《國語》) 者,乃左丘明《國語》之原本;而《漢志》所謂 《左氏傳》三十卷(原註:左丘明,魯太史) 《國語》二十一篇(原註:左丘明著) 這兩部書乃劉歆取《國語》原本瓜分之而成者也。他說: 《國語》僅一書,而《志》以為二種,可異一也。其一,「二十一篇」,即今傳本也;其一,劉向所分之「《新國語》五十四篇」。同一《國語》,何篇數相去數倍?可異二也。劉向之書皆傳於後漢,而五十四篇之《新國語》,後漢人無及之者,可異三也。蓋五十四篇者,左丘明之原本也。歆既分其大半,凡三十篇,以為《春秋傳》;於是留其殘剩,掇拾雜書,加以附益,而為今本之《國語》,故僅得二十一篇也。 這真是他的巨眼卓識!這個秘密,自來學者都沒有注意,現在經康氏一語道破了。我覺得他下的斷語,實在是至確不易之論。 《左傳》與今本《國語》既證明為原本《國語》所瓜分,則瓜分之跡必有可考見者。此事當然須有專書考證,我現在姑且舉出一點漏洞來: (1)《左傳》記周事頗略,故《周語》所存春秋時代的周事尚詳(但同於《左傳》的已有好幾條)。 (2)《左傳》記魯事最詳,而殘餘之《魯語》所記多半是瑣事;薄薄的兩卷中,關於公父文伯的記載竟有八條之多。 (3)《左傳》記齊桓公霸業最略,所謂「管仲相桓公霸諸侯,一匡天下」的政跡竟全無記載,而《齊語》則專記此事。 (4)《晉語》中同於《左傳》者最多,而關於霸業之犖犖大端,記載甚略,《左傳》則甚詳。 (5)《鄭語》皆《春秋》以前事。 (6)《楚語》同於《左傳》者亦多,關於大端的記載亦甚略。 (7)《吳語》專記夫差伐越而卒致亡國事《左傳》對於此事的記載又是異常簡略,與齊桓霸業相同。 (8)《越語》專記越滅吳的經過,《左傳》全無。 你看,《左傳》與今本《國語》二書,此詳則彼略,彼詳則此略,這不是將一書瓜分為二的顯證嗎?至於彼此同記一事者,往往大體相同,而文辭則《國語》中有許多瑣屑的記載和支蔓的議論,《左傳》大都沒有,這更露出刪改的痕跡來了。 近來瑞典人高本漢氏(Bernh rd Karlgren)著《左傳真偽考》一書,由吾友陸侃如先生譯為漢文。高氏從文法上研究,證明《左傳》的文法不是「魯語」(高氏假定《論語》、《孟子》的語言為「魯語」),所以《史記》中「魯君子左丘明」這個稱謂是不對的。他的總結論是: 在周秦和漢初書內,沒有一種有和《左傳》完全相同的文法組織的。最接近的是《國語》。此外便沒有第二部書在文法上和《左傳》這麼相近的了。 這也是《左傳》和《國語》本是一部書的一個很強有力的證據,左丘明決不是魯人,決不與孔子同時;他是戰國時代的魏人,這是在《左傳》中有許多材料可以證明的(參用鄭樵與姚鼐二人之說)。 (ㄌ)《穀梁》 《漢書·藝文志》論《春秋》,有「及末世口說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傳」之語,又其記錄《春秋》今文經、雲「《經》十一卷——公羊、穀梁二家」,故自來言《春秋》今文者,必兼舉《公》、《谷》二家。雖以康氏之精思卓識,而其對此述義不同之《公》、《谷》二傳,亦毫不懷疑,且從而彌縫之曰:「《公》、《谷》以義附經文,有同經同義,同經異義,異經同義;而舍經文,傳大義,則其口說皆同。」(見所著《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的發凡)這話實在是講不通的。要是《公》、《谷》「同經異義」的還可以說二家大義相同,則雖謂《公》、《谷》、《左》三家大義相同,亦何不可?因《公》、《谷》、《左》之彼此各異,也不過是「同經異義」罷了。劉逢祿雖作《穀梁廢疾申何》,但意在為何休作干城,並非辨《穀梁》之真偽,所以這書的價值遠不及他的《左氏春秋考證》。首疑《穀梁》者為先師崔君。他著《春秋復始》,其首卷《序證》中有「穀梁氏亦古文學」一節,辨《漢書·儒林傳》敘述《穀梁》傳授及廢興一段為非事實,疏證極精。崔君後又編《五經釋要》,較《春秋復始》所言又稍加詳。今將《五經釋要》中辨《穀梁》之語全錄如下: 《漢書·梅福傳》: 推跡古文,以《左氏》、《穀梁》、《世本》、《禮記》相明。 《後漢書·章帝紀》: 令群儒受學《左氏》、《穀梁》、《古文尚書》、《毛詩》。 此於《穀梁》,一則明言古文,一則與三古文並列,其為古文明矣。 《漢書·儒林傳》述《古文尚書》曰: 孔安國授都尉朝;朝授膠東庸生;庸生授胡常,以明《穀梁春秋》,為部刺史。 案:西漢儒者無一人兼授今古文者。胡常所傳《尚書》《左氏》皆古文,則《穀梁》亦古文明矣。 《傳》又述《穀梁》學曰: 始江博士授胡常;常授梁蕭秉,王莽時為講學大夫。 正與胡常以《古文尚書》授徐敖,敖授王璜、塗惲,王莽時諸學皆立,劉歆為國師,璜、惲等皆貴顯(亦見《儒林傳》),其事相類。案:王莽時所立,皆古文學也。璜、惲以《古文尚書》貴顯,則蕭秉以《穀梁》貴顯,《穀梁》為古文又明矣。 古文為劉歆所造,則武宣之世安得有《穀梁》?劉歆、班固皆有《漢書》,後人雜之,遂成今之《漢書》(說詳《史記探源》卷一《序證》「要略」節注),故其言多矛盾。以全書互證之,洞見癥結矣。 《儒林傳》曰: 瑕丘江公授《穀梁春秋》及《詩》於魯申公,(案上文,「申公卒以《詩》《春秋》授,而瑕丘江公盡能傳之」,則此「授」字當作「受」。然西漢人單稱《春秋》,專謂《公羊》;且八家經師無一人兼傳二經者,申公既授《魯詩》,未必復授《春秋》。若江公盡傳《春秋》及《詩》,何以《穀梁春秋》傳子孫,《詩》不傳子孫耶?誤矣。)傳子至孫,為博士。武帝時,江公與董仲舒並,仲舒通《五經》,能持論,善屬文;江公吶於口,上使與仲舒議,不如仲舒:而丞相公孫弘本為《公羊》學,比輯其議,卒用董生。於是上因尊《公羊》家,詔太子受《公羊春秋》。太子復弘問《穀梁》而善之。其後浸微,唯魯榮廣、皓星公二人受焉。廣與《公羊》大師眭孟等論,數困之,故好學者頗復受《穀梁》。沛蔡千秋,梁周慶,丁姓皆從廣受;千秋又事皓星公。宣帝聞衛太子好《穀梁》,以問丞相韋賢,長信少府夏侯勝,侍中史高,皆魯人也,言穀梁子本魯學,公羊氏乃齊學也,宜興《穀梁》。汝南尹更始本自事千秋,會千秋病死,徵江公孫為博士;劉向以故諫大夫待詔受穀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復死,乃徵周慶、丁姓待詔保宮。甘露元年,召《五經》名儒太子太傅蕭望之等大議殿中,平公羊穀梁同異,各以經處是非;時《公羊》博士嚴彭祖,侍郎申挽,伊推,宋顯,《穀梁》議郎尹更始,待詔劉向,周慶,丁姓並論,望之等十一人(案,以上止有九人)各以經誼對,多從《穀梁》,由是《穀梁》大盛。 案:此傳宗旨與《六藝略》同,亦劉歆所作也。歆造《左氏傳》以篡《春秋》之統,又造《穀梁傳》為《左氏》驅除;故兼論《三傳》則申《左》,並論《公》《谷》則右《谷》。謂江之屈於董也以吶,而董又藉公孫丞相之助,以見《谷》之非不如《公》;其後榮廣論困眭孟,以見《公》之不如《谷》;謂《穀梁》魯學,則其新炙七十子之徒,自廣於《公羊》齊學矣。 但如此大議,豈不視傅太后稱尊事重要相若?彼時媚說太后者為董宏,而彈劾董宏者師丹、傅喜、孔光、王莽也,四人傳中皆言之。《後漢書》,光武帝建武二年,韓歆欲立《左氏》博士,范升、陳元互相爭辯,二人傳中皆言之,《儒林李育傳》又引之,何以廷議《穀梁》,屈江公,申董生,《仲舒、公孫傳》中並不言;對宣帝問,《韋賢》、《夏侯勝》、《蕭望之》、《劉向傳》中亦不言也? 江公之《穀梁》學既為公孫丞相所不用,武帝因尊《公羊》而詔衛太子受《公羊》,則衛太子復安所問《穀梁》?且公孫丞相薨於元狩二年,嘗逐仲舒膠西,則用董生又在其前。董生用則江公罷,太子果問《穀梁》,當在江公未罷以前,即使同在一年,是時太子甫八歲,未聞天縱如周晉,安能辨《公》《谷》之孰善?宣帝尊武帝為世宗,諡衛太子曰戾,抑揚之意可知;獨於經學則違世宗而從戾園,亦情理所不合者也。 謂賢、勝、望之皆右《穀梁》,更始、向且為《穀梁》學家。乃考其言,賢子玄成,少修父業者也,玄成為丞相,與諫大夫尹更始《陳罷郡國廟議》曰: 毀廟之主,臧乎太祖,五年而再殷祭。 蕭望之《雨雹對》曰: 季氏專權,卒逐昭公。 《伐匈奴對》曰: 大士匄不伐喪。 劉向《上封事》曰: 周大夫祭伯出奔於魯,而《春秋》為諱,不言「來奔」。(《公羊傳》曰:「何以不稱使?奔也。」《穀梁氏》亦曰,「奔也。」《公》《谷》文同,未見其出於《穀梁》也。張晏注引《穀梁》而不及《公羊》,遍矣。)是後尹氏世卿而專恣。(惟下引「衛侯朔召不往」,文出《穀梁》而意同《公羊》。凡《公》《谷》意同,多由《穀梁》拾襲《公羊》,則向之言仍未見其不出於《公羊》也。) (玄同案:隱公元年,「冬,十有二月,祭伯來。」《公羊》曰「奔也。」《穀梁》曰:「來朝也。」劉向用《公羊》義,與《穀梁》大異。張晏注誤,劉攽已駁之矣。崔君以為《公》《谷》文同,仍沿張晏之誤。) 所引皆《公羊傳》文,而無引《穀梁》者。惟勝言於《公》《谷》皆無所引。若韋、尹、蕭、劉明引《公羊》尚不足為《公羊》學證,豈不引《穀梁》轉足為《穀梁》學之證乎? 然則《儒林傳》謂《公》《谷》二家爭論於武宣之世者,直如捕風系影而已矣。 至成帝綏和元年,立二王后,采梅福所上書,引—— 《春秋》經曰:「宋殺其大夫。」《穀梁傳》曰:「其不稱名姓,以其在祖位,尊之也。」 是為引《穀梁氏》之始,去河平三年劉歆校書時十八年矣,歆所造偽書已出故也。 《史記·儒林傳》末有「瑕丘江生為《穀梁春秋》」一節,崔君《史記探源》中謂亦劉歆所竄入,其說極是。傳首敘漢初傳經之八師中,傳《春秋》者止有胡母生和董仲舒二人,都是公羊家,何以篇末忽然添出一個穀梁家的江生來?又,此節自「仲舒弟子遂者」以下都是敘公羊家董仲舒的傳授,把這些話記在江生節下,亦覺不倫。 最近吾友張西堂先生著《穀梁真偽考》,大闡崔君之說,謂《穀梁》之義例自相乖戾,文詞前後重累,暗襲《公羊》、《左氏》,雜取《周禮》、《毛詩》,詳於瑣節,略於大義,證明它出於《公羊》之後。張氏援引該博,辨析精詳。《穀梁》為漢人所作之偽傳,得崔、張兩君之考證,殆可成為定讞了。 我一向覺得《穀梁》釋經,不通可笑的話觸處皆是,現在隨手舉它幾條: 隱公元年,夏,五月,鄭伯克段於鄢。 (《公》)克之者何?殺之也。 (《谷》)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殺也。 案:《公羊》解為「鄭伯殺段於鄢」,這是通的。《穀梁》欲與《公羊》立異,知「克」又有「能」義,加了一種訓詁,於是變為「鄭伯能段於鄢」,文理實在太不通了!若訓「能」為「能殺」,則又成了「增字解經」的辦法。 隱公二年,冬,十月,紀子伯莒子盟於密。 (《公》)紀子伯者何?無聞焉爾。 (《谷》)或曰:紀子伯莒子而與之盟。或曰:年同,爵同,故紀子以伯先也。 案:「紀子伯」三字,或與「伯於陽」同例,文有脫誤,《公羊》未知其審,故云「無聞焉爾」。這是闕疑的謹慎態度。《穀梁》異想天開,竟將「伯」字解作動詞,穿鑿可笑!試問《春秋》他條有這樣的文例嗎? 桓公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谷》)桓無王,其曰王,何也?謹始也。其曰無王(案,此四字不通!),何也?桓弟弒兄,臣弒君,天子不能定,諸侯不能救,百姓不能去,以為無王之道遂可以至焉爾。元年有王,所以治桓也。 桓公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谷》)桓無王,其曰王,何也?正與夷之卒也。 桓公十年,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 (《谷》)桓無王,其曰王,何也?正終生之卒也。 案:桓公十八年中今本《三傳》之《經》於元、二、十、十八年皆書「王」,其餘之十四年皆不書「王」。這本來有些古怪。《公羊》無說。《穀梁》遂望文生訓,憑臆鑿說,甚可閔笑!且依其於二年與十年所說之義推之,則「五年,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也該書「王」才對。何以不書「王」?難道鮑之卒就不必正嗎?十八年無傳,大概這位穀梁子想不出理由來了,所以只好不說了。何休作《公羊解詁》時,卻想出一個理由來,他說:「十八年有『王』者,桓公之終也。」這種見解,與穀梁子真是「半斤八兩」,不幸何休之生也晚,其說不及為穀梁子所見。惜哉!(何休對於元、二、十年之書「王」,也說出理由來,而與穀梁子不同,其穿鑿可笑則一也。)這桓公十八年中有十四年不書「王」,據我的猜想,大概早一點的《春秋》本子並不如此,所以《公羊》無說。質言之,即《公羊春秋》此十四年本有「王」字,傳寫脫去耳。若本無「王」字,《公羊》烏得無說?假使不解,也應該來一句「無聞焉爾」,如「紀子伯」、「夏五」、「宋子哀」之例。若知其為脫誤,也應該如「伯於陽」之例,加以說明。今乃無說,是《公羊傳》著作之時,此十四年皆有「王」字也。至董仲舒時,已脫「王」字,故《春秋繁露·玉英篇》有「桓之志無王,故不書王」之說。我相信《公羊傳》的話,最能得《春秋》筆削之旨(但亦只能說大部分如此,不能說絕無後人羼入之語);而董仲舒、何休的話,則可信者甚少,不能與《公羊傳》同等看待。今之《公羊春秋》,凡文句有些古怪而無傳者,恐多數都是後來的脫誤。如桓四年與七年之無「秋」「冬」,昭十年與定十四年之無「冬」,桓十二年之兩書「丙戌」,莊廿二年之「夏五月」,《公羊傳》皆無說,我以為這都是後來的脫誤。或疑:如系脫誤,何以三家皆同?這是極容易說明的。《春秋經》本來只有《公羊》一個本子,《谷》、《左》均系漢代的偽經;偽經本依真經而造,真經有脫誤,偽經自然也跟著脫誤了。劉歆偽造《古文尚書》,把漢人偽造了而加入《今文尚書》之《泰誓》,也依樣畫葫蘆的造了一篇壁中本的,這是很好的旁證。 我疑心《穀梁傳》乃是武、宣以後陋儒所作,取《公羊》而顛倒之,如取《公羊》隱公三年「癸未,葬宋繆公」下「大居正」之義,改繫於隱公元年「春王正月」之下;取隱公六年「秋七月」下「《春秋》編年,四時具,然後為年」之文,改繫於桓公元年「冬十月」之下。諸如此類,不一而足。此外或刪削《公羊》大義,或故意與《公羊》相反,或明駁《公羊》之說,或陰襲《公羊》之義而變其文。作偽者殆見當時《公羊》勢力大盛,未免眼饞,因取《公羊》而加以點竄塗改,希冀得立博士,與焦京之《易》相類。劉歆要建立《左氏》,打倒《公羊》,於是就利用它來與《公羊》為難耳。 還有,「《公羊傳》」這個書名和「穀梁」這個姓,都是極可疑的。董仲舒以前稱《公羊傳》即謂之《春秋》,董仲舒始稱為《春秋傳》,從劉歆《七略》起乃改稱為《公羊傳》(詳崔君《春秋復始》的序證)。其實只是傳中兩引「子公羊子曰」而已,如何可以就說是一位公羊子做的呢?至於公羊氏之名曰高,及公羊高、公羊平、公羊地、公羊敢、公羊壽,這五代傳經的世系,那更是東漢人所臆造,劉歆《七略》尚無之,與徐整、陸璣二人所言《毛詩》傳授源流同樣是無稽之談,決不足信。「穀梁」這個姓更古怪,「谷」與「公」是群紐雙聲而韻部又是屋鍾對轉,「梁」與「羊」是陽部疊韻而聲紐又是來定同阻,照我假定的古音讀法,「公羊」是〔guŋdʌŋ〕,「穀梁」是〔ŋuklʌŋ〕。我頗疑心「穀梁」這個姓就是從「公羊」兩字之音幻化出來的。 (ㄍ)《論語》 劉歆偽造的《古論語》,沒有多出什麼逸篇來,只是分《魯論》之二十篇為二十一篇而已。但又分得不甚高明,只把末了的一篇《堯曰》分成《堯曰》和《子張》兩篇;魯論的《堯曰》篇篇幅最少,本就只有「堯曰」和「子張」兩章,《古論》把「堯曰」一章就算一篇,又在「子張」章後加「不知命」一章(康氏《論語注》以「不知命」章為出於《齊論》,無確證),把這兩章算成《子張》篇,沒有想到篇名又與第十九篇之《子張》篇重複,蓋草率為之,聊以立異罷了。至於內容的增竄,自必有之。康氏舉「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之語謂為劉歆偽造,我看是極對的,左丘明決不能與孔子同時,況照《論語》所記,竟似此公還是孔子的老前輩,那更說不通了。「五十以學《易》」,《魯論》本是「亦」字,《古論》改為「易」,《經典釋文》有明證。此外如「鳳鳥不至」一語,顧頡剛先生疑心也是劉歆所竄入的,因其與《左氏》昭公十七年「郯子來朝」傳中「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之語相契合,《左傳》中此類傳文必是劉歆所增竄,故《論語》此語亦大可疑。諸如此類,大概還有。康氏《論語注》中所懷疑之各章,其辨證之語亦可供參考。 《論語》之出,後於《五經》,至漢宣帝世始有魯、齊二家之傳授。《魯論》只有二十篇,《齊論》則有二十二篇;而《齊論》之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論》(見何晏《論語序》)。蓋此書最初是曾子門人弟子所述孔子之言行,歷戰國以至秦漢,諸儒各記所聞,時有增益。其來源不一,故醇駁雜陳;本無一定之篇章,故寫定時齊多於魯。康氏謂「曾子垂教於魯,其傳當以魯為宗」(《論語注序》)。這是很對的。但《魯論》中亦有不可靠的部分。崔述《論語余說》云: 《論語》後五篇,惟《子張》篇專記門弟子之言,無可疑者。至於《季氏》、《陽貨》、《微子》、《堯曰》四篇中,可疑者甚多;而前十五篇之末,亦間有一二章不類者。 又,他的《洙泗考信錄》中,說《論語》之文有自相復者,有復而有詳略者,有復而有異同者,又有語相似而人地異者,未必果為兩事,或所傳聞小異。案,崔氏所論,皆甚精核。 (ㄎ)《孝經》 《孝經》是漢代教學童之書,用現在的話來說,是一部「小學修身教科書」。姚際恆《古今偽書考》及楊椿《讀孝經》(見《孟粼堂文鈔》卷六)皆謂是漢人所作,諒矣。俞曲園先生的《九九銷夏錄》卷五有「古書有篇名無章名」一則,他說: 古書但有篇名,如《書》之《堯典》、《舜典》,《詩》之《關睢》、《葛覃》,皆篇名也;《禮記·樂記》一篇分十一篇,亦是篇名。惟《孝經》有《開宗明義章》、《天子章》、《諸侯章》等名,則是每章各有章名,他經所無。故學者疑《孝經》為偽書,不為無見。 按,俞氏所疑固有道理,然尚未盡也。《開宗明義》等章名,始見於鄭玄注本,邢昺、嚴可均、皮錫瑞皆如此說,故章名非西漢時所固有。但西漢時雖無章名,而實分為十八章,《漢書·藝文志》可證。不滿二千字的《孝經》而分為十八章,正與不滿二千字的《急就篇》而分為三十一章相同。《孝經》是一整篇文章而切斷為十八章,亦與《急就篇》是一整篇文章而切斷為三十一章相同;此不但與《樂記》分篇之性質不同,亦與《論語》分章之性質不同也。這樣短短的一章一章,各章字數的多少大致差不多,正是適合於教科之用的體裁。 今人呂思勉氏不信姚際恆之說,其《經子解題》中說: 《孝經》一書,無甚精義。姚際恆以為偽書。然其書在漢時實有傳授,且《呂覽》即已引之,則姚說未當。此書雖無其精義,而漢儒顧頗重之者,漢時社會,宗法尚嚴,視孝甚重,此書文簡義淺,人人可通,故用以教不能深造之人,如後漢令期門羽林之士通《孝經》章句是也。 黃雲眉氏《古今偽書考補證》駁之,說: 後漢荀慈明對策,有「漢制,使天下誦《孝經》」之語(《後漢書》本傳),而漢代諸帝又始以「孝」為諡,可知《孝經》之產生必與漢代最有關。思勉既知漢代之重視《孝經》,而猶以《呂覽》有《孝經》語(《孝行覽》言孝,與《孝經》有相同處。又《先識覽》《察微篇》引《孝經》曰:「高而不危,所以長守貴也;滿而不溢,所以長守富也:富貴不離其身,然後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信為先秦之書,未免不充其類。(黃震亦以《呂覽》有引,信《孝經》為古書。汪中《經義知新記》同。) 《呂覽》亦不可全靠;且高誘注《孝行覽》,亦引《孝經》語,則《察微篇》所引《孝經》,安知非高誘之注而誤入正文耶? 案:黃氏此論甚精。至呂氏所云「其書在漢時實有傳授」,則更不足據信。《漢書·藝文志》及《儒林傳》等所記傳授,十有八九皆不可靠也。 這樣一部漢人所作而偽托於曾子問與孔子答之書,居然也有什麼孔壁古文之本,則孔壁古文經之為偽造,又添了一個好證據了。 《孝經》全書不滿二千字,今文分為十八章,每章的字數已經很少了。古文還要把它再多分四章,成為二十二章,也不過聊以立異而已。這書自身既是偽書,而偽中又有偽,偽本最多,過於他經。第一次偽古文本出於漢之劉歆,第二次偽古文本出於隋之劉炫(唐劉知幾所議行及宋司馬光作《指解》的,皆即此偽本),第三次偽古文本出於日本之太宰純(刻入《知不足齋叢書》第一集中)。鄭玄注《孝經》,用的是今文本,因唐玄宗新注出而漸微,至宋初已亡,於是又有偽鄭注,出於日本之岡田挺之(刻入《知不足齋叢書》第二十一集中)。又宋真宗時,日本僧奝然(奝音ㄉㄧㄠ)以鄭注《孝經》來獻,此本不傳,是真是偽,今不可知。 (ㄫ)《爾雅》 康氏因漢平帝時征通知《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等等者詣京師(詳下),其中有「《爾雅》」一項,又《爾雅》有與《毛詩》、《周禮》相合者,謂《爾雅》亦劉歆所偽作。我以為據此兩點,可證《爾雅》之中必有劉歆們增益的部分;但康氏謂其書全為劉歆所作,則未必然。竊疑此書當是秦漢時人編的一部「名物雜記」。清《四庫提要》說: 今觀其文,大抵采諸書訓詁名物之同異以廣見聞,實自為一書,不附經義。 此論最確。據我看來,《釋親》至《釋畜》十六篇,或是原書所固有(也許有劉歆們竄入的字句);而《釋詁》、《釋言》、《釋訓》三篇,就大體上看,可稱為「《毛詩》訓詁雜抄」,這是劉歆們所增益的。 (ㄏ)《小學》 康氏之辨《小學》,甚多特見。他說: 蓋秦篆文字出於《史籀篇》。《史籀》為周之文而為漢今文之祖。 案:王國維氏以大篆為秦文,說: 《史籀》一書殆出……春秋戰國之間,秦人作之以教學童。(《史籀篇敘錄》) 其說甚確。他又說: 班固謂《倉頡》、《爰歷》、《博學》三篇文字多取諸《史籀篇》。許慎亦謂其「皆取《史籀》大篆或頗省改」;「或」之者,疑之;「頗」之者,少之也。《史籀》十五篇,文成數千,而《說文》僅出二百二十餘字;其不出者,必與篆文同者也。考戰國時秦之文字,如傳世《秦大良造鞅銅量》乃孝公十六年作,其文字全同篆文;《詛楚文》摹刻本,文字亦多同篆文,而「重論經今古文學問題 ,奓,?,意」四字則同籀文。篆文固取諸籀文,則李斯以前秦之文字,謂之用篆文可也,謂之用籀文亦可也。(同上) 看王氏這一段話,足證小篆即是大篆,但有一小部分字筆畫稍有省變,自戰國時已然。及秦並六國,以小篆統一文字,頒行天下;因文字之用日廣,於是不知不覺自然而然的再把小篆的筆畫漸漸省變,以趨約易,即所謂西漢之「隸書」是也。故秦漢文字有大篆、小篆、隸書之異體,實與現行文字有楷書、行書、草書之異體相同。康氏謂「《史籀篇》為漢今文之祖」,這是很對的。 康氏又說: 《史籀》十五篇,建武已亡其六。《倉頡》五十五章,每章六十字,然則西漢《倉頡篇》三千三百字。相如《凡將》,史游《急就》,李長《元尚》,皆《倉頡》正字;唯《凡將》頗有出,當不多,兼有復字:蓋漢時《倉頡篇》,本合《倉頡》、《爰歷》、《博學》之書為之,故有復字;李斯、趙、胡各自著書,本不相謀,則復字當必多,是並無三千三百字之數矣。西漢《六藝》群書當備集矣。此為周秦相傳之正字也。而楊雄、班固所增凡一百三章(案,當雲一百二章),以六十字一章計之,共六千一百八十字(案,當雲六千一百二十字),驟增兩倍之數。《倉頡》本皆今字,歆復使杜林作《訓故》,竄以古字古訓,於是《倉頡》亦有亂於古學者矣;故云「《倉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蓋以歆授意杜林竄入古學之本為正也。許慎紹賈逵之傳,主張古學。《說文敘》雲,「九千三百五十三文」,殆兼《倉頡篇》五十五章,三千三百字,楊雄、班固所續一百章六千一百八十字:共九千餘字而成之。(案,此語有誤,辨三章,見下。)於是真偽之字,淄澠混合,不可復辨。……今唯據《急就篇》,擇籀文及西漢今文經之逸文匯存之,而以西漢前金石文字輔證之,或可存周漢經藝正字之大概焉。 康氏這段話分別今文經的真字與古文經的偽字,大體不錯。但尚嫌疏略,今再申言之。大篆、小篆、隸書是一種文字,故《史籀》、《倉頡》、《凡將》、《急就》、《元尚》這五部書一線相承,這裡面的文字,是秦漢時通行的文字,也就是今文經中所用的字,但今文經中之字未必全備於其中。及劉歆造古文經,雜取六國訛別簡率之異形文字(詳下)寫之,偽稱「古文」,以與當時通行的文字立異。《漢書·平帝紀》: (元始五年),征天下通知逸經、古記、天文、歷算、鐘律、小學史篇、方術、本草,及以《五經》、《論語》、《孝經》、《爾雅》教授者,在所為駕一封軺傳,遣詣京師。至者數千人。 又《王莽傳》: (元始四年),征天下通一藝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禮》、《古書》、《毛詩》、《周官》、《爾雅》、天文、圖讖、鐘律、月令、兵法、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詣公車。綱羅天下異能之士。至者前後,千數,皆令記說廷中,將令正乖謬,壹異說雲。 這兩段記載是一件事(紀與傳相差一年,當有一誤)。這是劉歆偽造「古文經」及「古文字」的重要史料。但對於「古文字」之造成和發表的經過沒有說明,當以《漢書·藝文志》及《說文解字序》補之。《漢書·藝文志》: 元始中,征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楊雄取有用者以作《訓纂篇》,順續《倉頡》,又易《倉頡》中重複之字,凡八十九章;臣(班固自稱)復續楊雄,作十三章:凡一百二章,無復字。《六藝》群書所載略備矣。《倉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宣帝時,征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為作訓故。 《說文解字序》: 孝宣皇帝時,召通《倉頡》讀者,張敞從受之;涼州刺史杜業,沛人爰禮,講學大夫秦近亦能言之。孝平皇帝時,征禮等百餘人,令說文字未央廷中,以禮為小學元士。黃門侍郎楊雄采以作《訓纂篇》,凡《倉頡》已下十四篇,凡五千三百四十字。群書所載,略存之矣。 看班、許所記,知劉歆之偽「古文字」是在平帝時由爰禮發表的,後由楊雄記錄的,而班固又增補楊雄之書。班書凡六千一百二十字,較《倉頡篇》增加了二千八百二十字。此增加字中,當以劉歆之偽古文字為主,其今文經中所有而為《倉頡篇》等書所未收者,及《六藝》以外之「群書」所載,又漢代通行之文字,亦必收了許多。及許慎作《說文解字》,凡九千三百五十三字,較班書又增三千餘字。康氏謂許之九千餘字系合《倉頡篇》之三千餘字及班固書之六千餘字而成,誤也;因班書之六千餘字中,已將《倉頡篇》之三千餘字合計在內,故許書實較班書又增三千餘字。此許書所增之三千餘字,固亦必有采自今文經,群書,鼎彝,漢律,又漢代通行之文字,但采自偽古文經者亦必不少;因楊、班所錄,必未完備,許氏以「《五經》無雙」之古文大師,所搜集之偽古文字必遠過於楊、班二氏也。(今看《魏三體石經》殘字,知許氏所錄仍不完備,但必多於楊、班無疑。) 至於《說文序》所云「孝宣皇帝時,召通《倉頡》讀者」,及《漢志》所云「《倉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宣帝時,征齊人能正讀者」,這一件事,必是劉歆所偽托,其不可信之點有四: (1)我們知道《倉頡篇》是西漢時閭里書師所編以教學童之書,用現在的話來說,是一部「小學國文教科書」。其中所錄,都是漢代通行的文字。這種學童必識之字,何以竟至無人能懂,而必特別徵求這位「無名氏」的齊人來解決? (2)《倉頡篇》一書,武帝時的司馬相如既據之以作《凡將篇》,元帝時的史游又據之以作《急就篇》,成帝時的李長又據之以作《元尚篇》。可見終西漢之世,大家都把它看做一部極平凡的書,人人可以利用它的字來改編新本。何以單單在武帝後與元帝前之宣帝時,它忽然變成艱深古奧之書,只有這位「無名氏」的齊人能夠了解? (3)《倉頡篇》是西漢的書,其時只有今文經,其訓詁必與今文經相合而與古文經無關。這位「無名氏」的齊人既是宣帝時人,亦必僅知今文經而不知有所謂古文經。但是經他傳於張敞,敞又傳於其外孫杜業,業又傳於其子杜林,林為傳「漆書《古文尚書》」之人,是一個純粹的古文經師,他所作《倉頡訓纂》和《倉頡故》,必是古文說而非今文說。試問古文說與這位齊人有何淵源? (4)《倉頡篇》只有三千三百字,乃經這位「無名氏」的齊人數傳而至爰禮,忽然增加許多古文字,被楊雄收入《訓纂篇》。試問這些古文字從何而來?如說是這位齊人所傳,則宣帝之世只有今文經,何以會有古文字?如就是爰禮所增加的,則與這位齊人何涉? 所以這位「無名氏」的齊人,也與「毛公」一樣,無是公而已,烏有先生而已。劉歆要說《倉頡篇》中有古文字,有古文訓詁,宣帝時就有這位齊人能通之,正與說「司馬遷書載《堯典》、《禹貢》、《洪範》、《微子》、《金縢》諸篇多古文說」一樣,其實並無那麼一回事。 康氏對於「程邈作隸書,施之於徒隸」之說也不信,他說: 蓋皆劉歆偽撰古文,欲黜今學,故以徒隸之書比之,以重辱之。其實古無「籀」「篆」「隸」之名,但謂之「文」耳。 他又說: 文字之流變,皆因自然,非有人造之也。南北地隔則音殊,古今時隔則音亦殊,蓋無時不變,無地不變,此天理也。然當其時地相接,則轉變之漸可考焉。文字亦然。 這兩段話,真是顛撲不破之名論。王國維氏疑「史籀」非人名,說: 昔人作字書者,其首句蓋雲「太史籀書」,以目下文;後人因取句中「史籀」二字以名其篇。「太史籀書」猶言「太史讀書」。漢人不審,乃以「史籀」為著此書者之人,其官為太史,其生當宣王之世。(《史籀篇敘錄》) 王氏此說,極為有見,可以作康氏「古無『籀』名」的說明。「篆」字《說文》訓為「引書」,《段注》,「引書者,引筆而著於竹帛也」,那麼,「篆」字之義就是「寫字」;竊謂「大篆」、「小篆」,猶今言「大寫」、「小寫」耳。康氏文中又列舉從「石鼓」到「魏碑」,就是從大篆到楷書,都是自然漸變,證明它們決非一人改造,實足以摧破二千年來「某人作某書」種種不根之談。 但康氏對於文字,又有極錯誤之論。他認古文經中的「古文」是劉歆所偽造,這話固然極對;可是他又認尊彝也是劉歆所偽造,那就完全錯了。劉歆偽造的古文,今尚可竊見一斑,《魏三體石經》中之「古文」一體是也。《說文》中明說為「古文」者,必有大多數的字出於古文經,即《說文》之「正篆」中亦必有許多古文經中之字。此外如《汗簡》、《古文四聲韻》、《隸古定尚書》(存《禹貢》、《甘誓》、《五子之歌》、《胤征》、《盤庚》上中下、《說合》上中下、《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泰誓》上中下、《牧誓》、《武成》、《洪範》、《旅獒》、《金縢》、《大誥》、《微子之命》、《顧命》諸篇,羅振玉均有影印本),《書古文訓》,這些書中也保存劉歆的古文字不少。拿它們來和尊彝銘文相較,大不相同:實因尊彝銘文是周代的真古字,而古文經中所用的字則是劉歆的偽古字。我以為要打倒劉歆的偽古字,尊彝銘文實在是最有效的武器。豈可反認尊彝銘文為偽字,而拿它來與劉歆的偽古字混為一談!至於康氏所舉的楊慎偽撰的《峋嶁》之碑,夢英偽作的《垂露》諸體,「吉日癸巳」之刻,《比干銅盤》之銘,這些固然都是偽器,但那上面的文字哪裡有絲毫像真的尊彝銘文呢? 劉歆寫古文經所用的「古文」,王氏曾考明其來源,極為精確。他說: ……近世所出,如六國兵器,數幾逾百;其餘若貨幣,若璽印,若陶器,其數乃以千計;而《魏石經》及《說文解字》所出之壁中古文,亦為當時齊魯間書:此數種文字皆自相似,然並訛別簡率,上不合殷周古文,下不合小篆,不能以六書求之。而同時秦之文字則頗與之異。傳世秦器作於此時者,若「大良造鞅銅量」(秦孝公十八作),若「大良造鞅戟」,若「新郪虎符」(秦昭王五十四年以後所作),若「相邦呂不韋戈」(秦始皇五年作),石刻若《詛楚文》(宋王厚之考為秦惠王后十二年作),皆秦未並天下時所作。其文字之什九與篆文同,其什一與籀文同;其去殷周古文,較之六國文字為近。(《桐鄉徐氏印譜序》) 又說: 其上不合殷周古文,下不合秦篆者,時不同也;中不合秦文者,地不同也。其訛別草率,亦如北朝文字上與魏晉,下與隋唐,中與江左不同。其中璽印,陶器,可比北朝碑喝;兵器,貨幣,則幾於魏齊小銅造像之鑿款矣。(同上) 又說: 余謂欲治壁中古文,不當繩以殷周古文,而當於同時之兵器、陶器、璽印、貨幣求之。惜此數種文字,世尚未有專攻之者。以余之不敏,又所見實物譜錄至為狹陋,然就所見者言之,已足知此四種文字自為一系,又與昔人所傳之壁中書為一系。(同上) 王氏這幾段話,明明白白告訴我們三件重要的事實: (1)壁中古文經的文字,與殷周秦的文字都不相合。 (2)這種文字,與六國的兵器、陶器、璽印、貨幣四種文字為一系。 (3)這種文字的字體訛別簡率,不能以六書求之。 根據這三件事實,更可證實「孔子用古文寫《六經》」之說之確為偽造,足為康氏考辨偽經加一重要證據。蓋劉歆偽造古經,當然要用古字來寫。但他那時甲骨固未發見,尊彝也極少極少;而六國的兵器、陶器、璽印、貨幣,時代既近,當時必尚有存者。 這些東西上面的文字,則自秦始皇「書同文字」以來悉被廢除,常人必多不識,雖本是六國異體,大可冒充為「倉頡古文」;更妙在字體訛別簡率,奇詭難識,拿它來寫偽古文經,是很合式的。所以壁中古文經就拿這種「古文」來寫了。康氏對於偽經,舉凡來歷之離奇,傳授之臆測,年代之差舛諸端,無不知之明而辨之精。但美猶有憾,即康氏對於文字之學太不講求,並無心得,故雖明知「古文」為劉歆所偽造,而不能知其來源,竟誤認為與尊彝文字為一系,因此而反疑尊彝亦是劉歆所偽造,實為千慮之一失。王氏最精於古代文字,以其研究所得證明壁中古文經為用六國時訛別簡率之字體所寫,適足以補康氏之闕;且得此重要證據,更足以見康氏考辨偽經之精確。但王氏識雖甚高,膽實太小,他是決不敢「疑古」、「惑經」的,所以有那麼明確的好證據,他還要說「世人……疑《魏石經》、《說文》所出之壁中古文為漢人偽作,此則惑之甚者也」這樣一句話,這實在太可惜了!這實在太可惜了! 或曰:壁中古文經既是用六國文字寫的,則經雖可目為劉歆之偽經,然字卻不可目為劉歆之偽字。曰:不然。劉歆的「古文」雖源出於六國的兵器、陶器、璽印、貨幣上的文字,但那些東西上的文字,為數一定很少,拿來寫經,是決不夠用的。用近代同樣的一件事作比例,便可以明白了。清吳大澂用尊彝文字寫《論語》與《孝經》二書,並且也兼采兵器、陶器、璽印、貨幣上的文字。吳氏所見古字材料之多,過於劉歆當不止十倍;而吳氏僅寫《論語》、《孝經》二書,劉歆則要寫《尚書》、《儀禮》、《禮記》、《春秋》、《論語》、《孝經》這許多書,還要寫《左傳》(《說文序》謂左丘明用古文寫《左傳》,又謂張蒼所獻《左傳》中的字與壁中古文相似),是劉歆需用的字,應該多於吳氏者當在百倍以上。可是吳氏用那樣豐富的材料寫那麼簡少的書,還是要多多的拼合偏旁,造許多假古字,又加上許多《說文》中的篆字,才勉強寫成;則劉歆用那樣貧乏的材料寫那麼繁多的書,豈能不拼合偏旁,造極多量的假古字呢?後來晉之《隸古定尚書》,宋之《書古文訓》,其中十有八九都是拼合偏旁的假古字,這些假古字源出於《魏三體石經》之古文,而《魏三體石經》之古文則源出於劉歆之壁中古文。我們看《魏三體石經》、《隸古定尚書》、《書古文訓》,以及《汗簡古文四聲韻》這些書中的「古文」,便可測知壁中古文之大概。據此看來,說劉歆的古文源出於六國文字,不過考明它有來歷罷了。實際上壁中經的字用真六國文字寫的,不知有沒有百分之一,而拼合偏旁的假古字一定占了最大多數,這是無疑的。所以說劉歆的古文源出於六國文字是對的;若說它就是六國文字,那可大錯了。然則目壁中古文為劉歆之偽字,不但可以,而且是應該的。 康氏辨《漢志》的《小學家》,還有一點也是錯的,他說: 《六藝》之末而附以《小學》,……此劉歆提倡訓詁,抑亂聖道,偽作古文之深意也。 這卻冤枉劉歆了。《六藝》與《論語》、《孝經》、《小學》是漢代學校誦習的科目,故七略中把它們專列為一略,與今古文問題並無關係;即使今文家來編書目,也要這樣排列的。這一點也是王國維氏所發見的,他說: 劉向父子作《七略》,《六藝》一百三家,於《易》、《書》、《詩》、《禮》、《樂》、《春秋》之後,附以《論語》、《孝經》(《爾雅》附)、《小學》三目。《六藝》與此三者,皆漢時學校誦習之書。以後世之制明之,《小學》諸書者,漢小學之科目;《論語》、《孝經》者,漢中學之科目,而《六藝》,則大學之科目也。……漢時教初學之所名曰「書館」,其師名曰「書師」,其書用《倉頡》、《凡將》、《急就》、《元尚》諸篇,其旨在使學童識字習字。《論衡·自紀篇》:「充八歲,出於書館。書館小僮百人以上,皆以過失袒謫,或以書丑得鞭。充書日進,又無過換。」《後漢書·皇后紀》:「鄭皇后六歲,能史書;十二,通《詩》、《論語》。梁皇后少善女工,好史書;九歲,能誦《論語》。」是漢人就學,首學書法,其業成者,得試為吏,此一級也。其進則授《爾雅》、《孝經》、《論語》,有以一師專授者,亦有由經師兼授者。(《漢魏傳士考》) 案:王氏此論,發前人所未發,前人研究《漢書·藝文志》最有心得者為宋之鄭樵及清之章學誠,皆未見到此點。我以為王氏所見,極為精核,惟文中提及《爾雅》,則我不以為然。我雖不主張康氏的「《爾雅》為劉歆所偽作」之說,但認為其書廁於《六藝》之林,則實始於劉歆,且其中亦實有劉歆增竄之部分(說見前),在劉歆以前,並非學校誦習之書也。吾友余季豫(嘉錫)先生亦極以王氏所論為是,但又有匡正之處,他於一九三一年(民國二十年)九月十八日有信給我,說: 王靜安先生論《六藝略》語,援據精博。惟其以今世學制相譬況,以為《小學》者漢小學之科目,《論語》、《孝經》者中學科目,《六藝》則大學科目。鄙意於此尚有所疑。蓋大學,小學,為漢世所固有,不必以今制相況;而中學,則遍考群書,當時並無名目。大抵漢人讀書,《小學》與《孝經》同治,為普通之平民教育;至《論語》則在小學似隨意科,在大學似預科,無意升學者,此書可不讀,故有從閭里書師即已讀《論語》者,有從當代經師先讀《論語》後習專經者。此為弟所考與靜安先生不同之處,證據亦甚多。最強有力者,莫如崔寔《四民月令》(見《齊民要術》及《玉燭寶典》),明以《孝經》、《論語》、《篇章》(原註:六甲,九九,《急就》,《三蒼》)同為幼童入小學所讀之書。故竊以王先生說為未安。 案:余氏此論更精。觀此,可知《小學》在漢代學校中實為人人必修之科目,就教育上說,其重要尚遠過於專經也。 我所見到的《新學偽經考》中精當的和錯誤的部分,現在都說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