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 · 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重印跋

中華民國憲法,經政治協商擬定草案,於民國三十五年十一月間,由制憲國民大會通過,公布全國。翌年,第一屆國民大會召開。該法起草人張君勱先生於是年八月起,即在上海愚園路民社黨中央總部,陸續舉辦「中華民國民主憲法十講」,歷時數月。聆聽到場者,除本黨居於上海的同仁外,社會各界人士聞風而至的也很多。先師之所以舉辦此項演講,旨在預先闡釋憲法的要義,使全國同胞明白在制定條文時,各方往返磋商、權衡利弊的不易。因此每次演講時,聽眾都爭相提問。 先生無不反覆剖析,以求獲得國人的共鳴,其用心極為良苦。 這部憲法稿的形成,在於調和中山先生的五權憲法與世界民主國家憲法的基本原則。在協議過程中,備嘗艱難,卻能獲得包括當時共產黨在內的各政黨及社會賢達的認同。制憲國民大會召開時,即按原稿一字未改而通過,這充分代表了舉國一致的公意,象徵著憲法的全民性。由此開創了新的契機,憲政於此奠定基礎。先總統蔣公的全力支持,以及國父哲嗣孫科先生的助力,使得訓政結束,邁向憲政。先賢們高瞻遠矚、胸懷寬廣、大公無私,實在值得稱讚。 正值第一屆國民大會召開第七次會議之際,我們特意將當年草擬這一重要大法的構想與過程,再次呈現於國人面前,用以紀念本黨創黨人張君勱先生對這部憲法的貢獻。倘若能夠溫故知新,對國家所處的艱難處境心懷敬畏,深知自由民主得來不易,從而妥善珍惜並加以運用,或許將有助於本次國民大會的召開。 授業 楊毓滋 敬跋 民國七十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