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二千年史 · 唐世系 上
自李淵受隋禪(618年)至昭宣帝禪位於朱全忠(907年),凡二十主,共二百八十九年。高祖姓李,名淵,隴西成紀人。以太原留守起兵,入長安,後受隋恭帝禪。建元武德(九年)。在位凡九年,傳位於太宗。
太宗,名世民,高祖第二子,嗣立,改元貞觀(二十三年)。在位凡二十三年。
高宗,名治,太宗第九子。嗣立,改元永徽(六年)、顯慶(五年)、龍朔(三年)、麟德(二年)、乾封(二年)、總章(二年)、咸亨(四年)、上元(二年)、儀鳳(三年)、調露(一年)、永隆(一年)、開耀(一年)、永淳(一年)弘道。(一年)。在位凡三十四年。
中宗,名顯,又名哲,高宗第七子,武后所生。嗣立,改元嗣聖(一年)。尋被廢為廬陵王。後復位,改元神龍(二年)、景龍(三年)。為韋後所弒,在位凡六年。
睿宗,名旦,高宗第八子,中宗母弟。武后廢中宗立之,改元垂拱,(四年)、永昌、載初(一年)。後仍臨朝稱制。及革命改號,降為皇嗣。中宗復辟,封相王。韋後弒逆,臨淄王隆基誅之,迎立帝。改元景雲(二年)、太極、延和、先天(一年)。傳位於太子隆基,在位凡八年。
則天皇后,姓武,更名為曌,改國號曰周。後迎還中宗,仍號唐。改元天授(二年)、如意、長壽(二年)、延載(一年)、證聖、天冊萬歲(一年)、萬歲登封、萬歲通天、(一年)、神功(一年)、聖歷(二年)、久視(一年)、太足(一年)、長安(四年)。在位凡十五年。
玄宗,名隆基,睿宗第三子。嗣立,改元開元(二十九年)、天寶(十四年)。在位凡四十三年。
肅宗,名亨,玄宗第三子。嗣立,改元至德(二年)、乾元(二年)、上元(二年)、寶應(一年)。在位凡七年。
代宗,名豫,肅宗長子。嗣立,改元廣德(二年)、永泰(一年)、大曆(十四年)。在位凡十七年。
德宗,名適,代宗長子。嗣立,改元建中(四年)、興元(一年)、貞元(二十年)。在位凡二十五年。
順宗,名誦,德宗長子。嗣立,改元永貞(一年)。在位凡八月,傳位於憲宗。
憲宗,名純,順宗長子。嗣立,改元元和(十五年),為宦官陳弘志所弒,在位凡十五年。
穆宗,名恆,憲宗第三子。嗣立,改元長慶(四年)。在位凡四年。
敬宗,名湛,穆宗長子。嗣立,改元寶曆(二年),為宦官劉克明等所弒,在位凡二年。
文宗,名昂,穆宗第二子。封江王,敬宗崩,王守澄等迎立之,改元太和(九年)、開成(五年)。在位凡十四年。
武宗,名炎,穆宗第五子。封潁王,文宗大漸,宦官仇士良、魚弘志,矯詔廢皇太子成美,立為皇太弟。繼立,改元會昌(六年)。在位凡六年。
宣宗,名忱,憲宗第十三子。封光王,武宗大漸,左神策軍護軍中尉馬元贄,立為皇太叔。繼立,改元大中(十三年)。在位凡十三年。
懿宗,名漼,宣宗長子。封鄆王,宣宗大漸,左神策護軍中尉王宗實等,矯詔立為皇太子。繼立,改元咸通(十四年)。在位凡十四年。
僖宗,名儇,懿宗第五子。封普王,懿宗大漸,左右神策護軍中尉劉引深、韓文約立為皇太子。繼立,改元乾符(六年)、廣明(一年)、中和(四年)、光啟(三年)、文德(一年)。在位凡十五年。
昭宗,名曄,懿宗第七子。封壽王,繼立,改元龍紀(一年)、大順(二年)、景福(二年)、乾寧(四年)、光化(三年)、天復(三年)。為朱全忠所弒,在位凡十五年。
昭宣帝,名柷,昭宗第九子。封輝王,昭宗遇弒,嗣立,改元天祐(四年)。禪位於朱全忠。在位凡四年。
(以上據《唐書》及通考帝系考)
附帝系表
一 唐之統一
唐掃滅群雄,統一天下,其攻取次第如下。
高祖武德元年(618年)十一月,大破薛仁杲,降之,隴右平。
武德二年(619年)四月,李軌為其偽尚書安興貴所執以降,河右平。
按薛李破滅,關中悉定,無後顧之憂,得以併力東向。
武德三年(620年)四月,大破宋金剛於介州,金剛與劉武周俱奔突厥,遂平并州。按并州平定,河北形勢愈益鞏固。
武德四年(621年)五月,大破竇建德之眾於武牢,擒建德,河北悉平。
同時,王世充舉東都降,河南平。
按是年七月,建德餘黨劉黑闥據漳畔。五年三月,破劉黑闥,黑闥亡奔突厥。六月,劉黑闥引突厥攻山東。
武德五年(622年)十二月,破黑闥於魏州,斬之,山東平。
當唐兵東出關時,另遣一師經略江南。
武德四年十月,趙郡王孝恭平荊州,獲蕭銑。
武德五年七月,杜伏威來朝。
按蕭杜之滅,江淮之地悉定。六年八月,輔公祏據丹陽畔。七年三月,大破輔公祏,擒之,丹陽平。
武德七年(624年)二月,高開道為部將張金樹所殺,以其地降。
武德七年五月,李世討徐圓朗,平之。
太宗貞觀二年(628年)四月,梁師都為其從父弟洛仕所殺,以城降。
是唐之用兵,先奠定關中,然後分兵而出,平定中原與江表,皆出於太宗一手之力。梁師都地最遠,故最後始亡。
二 唐初之政局
1.玄武門之變
唐之得國,大半由於秦王世民之力。高祖即位,立長子建成為太子,於是有玄武門之變。雖一家之事,然以見帝王爭奪天下,務排除異己,然後別白黑而定一尊,父子兄弟之間,每多慚德,亦所不顧,特備記之,以見爭奪之丑。比於六朝,所謂「篡弒」之局,實無軒輊之分,皆由「皇帝」之一名詞作祟而已。
太宗功業日盛,高祖私許立為太子。建成密知之,乃與齊王元吉,潛謀作亂。
(《舊唐書》卷六四《隱太子建成傳》)
高祖晚生諸王,諸母擅寵,椒房親戚並分事宮府,競求恩惠。太宗每總戎律,惟以撫接才賢為務,至於參請妃媛,素所不行……妃嬪等因奏言:「至尊萬歲後,秦王得志,母子定無孑遺。」因悲泣哽咽。又云:「東宮慈厚,必能養育妾母子。」高祖惻愴久之。自是於太宗恩禮漸薄,廢立之心,亦以此定。建成、元吉,轉蒙恩寵。
(《舊唐書》卷六四《隱太子建成傳》)
太子……將謀害太宗,密緻書以招敬德……敬德尋以啟聞……會突厥侵擾烏城,建成舉元吉為將,密謀請太宗同送於昆明池,將加屠害。敬德聞其謀,與長孫無忌遽啟太宗曰:「大王若不速正之,則恐被其所害,社稷危矣。」……敬德又與侯君集,日夜進勸,然後計定。
(《舊唐書》卷六八《尉遲敬德傳》)
武德九年(626年)……六月三日,密奏建成、元吉淫亂後宮……高祖省之,愕然。報曰:「明日當勘問,汝宜早參。」四日,太宗將左右九人(長孫無忌、尉遲敬德、侯君集、張公謹、劉師立、公孫武達、獨孤彥雲、杜君綽、鄧仁泰、李孟嘗)至玄武門自衛。高祖已召裴寂……等,欲令窮覆其事。建成、元吉行至臨湖殿,覺變,即回馬將東歸宮府……太宗乃射之,建成應弦而斃。元吉中流矢而走,尉遲敬德殺之。
(《舊唐書》卷六四《隱太子建成傳》)
宮府諸將薛萬徹……等,率兵大至,屯於玄武門,殺屯營將軍。敬德持建成、元吉首以示之,宮府兵遂散,是時高祖泛舟于海池,太宗命敬德侍衛高祖,敬德擐甲持矛,直至高祖所。高祖大驚問曰:「今日作亂是誰,卿來此何也?」對曰:「秦王以太子、齊王作亂,舉兵誅之。恐陛下驚動,遣臣來宿衛。」高祖意乃安。南衙北門兵馬,及二宮左右,猶相拒戰。敬德奏請降手敕,令諸軍兵並授秦王處分,於是內外遂定。
(《舊唐書》卷六八《尉遲敬德傳》)
高祖大驚,謂裴寂等曰:「今日之事如何?」蕭瑀、陳叔達進曰:「臣聞內外無限,父子不親。當斷不斷,反受其亂。建成、元吉,義旗草創之際,並不預謀;建立已來,又無功德。常自懷憂,相濟為惡,釁起蕭牆,遂有今日之事。秦王功蓋天下,率土歸心,若處以元良,委之國務,陛下如釋重負,蒼生自然乂安。」高祖曰:「善,此亦吾之夙志也。」乃命召太宗而撫之曰:「近日已來,幾有投杼之惑。」
(《舊唐書》卷六四《隱太子建成傳》)
2.貞觀之治
高祖武德九年八月,禪位於太宗。次年,改元為貞觀,太宗勵精圖治,天下太平,史稱為貞觀之治。
甲 用人
上曰:「王者至公無私,故能服天下之心。朕與卿輩,日所衣食,皆取諸民者也。故設官分職,以為民也,當擇賢才而用之。」
(《資治通鑑》卷一九二《唐紀八》)
時珪與房玄齡、李靖、溫彥博、戴胄、魏徵同輔政。帝以珪善人物,且知言,因謂曰:「卿標鑒通晤,為朕方宮齡等材,且自謂孰與諸子賢。」對曰:「孜孜奉國,知無不為,臣不如玄齡。兼資文武,出將入相,臣不如靖。敷奏詳明,出納惟允,臣不如彥博。濟繁治劇,眾務必舉,臣不如胄。以諫諍為心,恥君不見堯舜,臣不如征。至激濁揚清,疾惡好善,臣於數子,有一日之長。」帝稱善,而玄齡等亦以為盡己所長,謂之確論。
(《唐書》卷九八《王珪傳》)
太宗嘗與文昭(玄齡諡)圖事,則曰:「非如晦莫能籌之。」及如晦至焉,竟從玄齡之策也。蓋房知杜之能斷大事,杜知房之善建嘉謀。
(《舊唐書》卷六六《房玄齡杜如晦傳論》)
太宗曰:「……我平定四海,天下一家。凡在朝士,皆功效顯著,或忠孝可稱,或學藝通博,所以擢用。」
(《舊唐書》卷六五《高士廉傳》)
太宗標榜治術,故於宰執,擢用唯賢。尤留心親民之官,致都督、刺史、縣令,皆盡其職。
太宗嘗曰:「朕思天下事,丙夜不安枕。永惟治人之本,莫重刺史。故錄姓名於屏風,臥興對之,得才否狀,輒疏之下方,以擬廢置。」又詔內外官五品以上,舉任縣令者。於是官得其人,民去嘆愁。
(《唐書》卷一九七《循吏傳序》)
上曰:「為朕養民者,唯在都督刺史。朕嘗疏其名於屏風,坐臥觀之,得其在官善惡之跡,皆注於名下,以備黜陟。縣令尤為親民,不可不擇。」乃命內外五品已上,各舉堪為縣令者以名聞。
(《資治通鑑》卷一九三《唐紀九》)
都督刺史,其職察州縣……始,都督、刺史,皆天子臨軒冊授。
(《唐書》卷一九七《循吏傳序》)
太宗仍恐有不盡職者,乃遣員出而巡察。
貞觀八年正月……命……李靖……使於四方,觀省風俗。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貞觀二十年正月……遣大理卿孫伏伽、黃門侍郎褚遂良等二十二人,以六條巡察四方,黜陟官吏。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政尚簡肅,天下大悅。又令百官各上封事,備陳安人理國之要。
(《舊唐書》卷二《太宗紀上》)
太宗為防隱蔽之患,遂大開言路,使直陳得失。
帝……或引至臥內,訪天下事。征亦自以不世遇,乃展盡底蘊無所隱,凡二百餘奏,無不剴切當帝心者。
(《唐書》卷九七《魏徵傳》)
令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內省,數延見,問以民間疾苦,政事得失。
(《資治通鑑》卷一九二《唐紀八》)
貞觀四年二月……詔公卿言事。
(《唐書》卷二《太宗紀》)
貞觀十一年七月……命百官上封事,極言得失。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貞觀十三年五月……令五品以上,上封事。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乙 政績
胄前後犯顏執法……所論刑獄,皆事無冤濫。
(《舊唐書》卷七○《戴胄傳》)
貞觀四年……是歲斷死刑二十九人,幾致刑措。東至於海,南至於嶺,皆外戶不閉,行旅不齎糧焉。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貞觀五年七月……初令天下決死刑,必三覆奏,在京諸司五覆奏。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天下大治……東薄海,南逾嶺,戶闔不閉,行旅不齎糧,取給於道。帝謂群臣曰:「此征勸我行仁義既效矣,惜不令封德彝見之。」
(《唐書》卷九七《魏徵傳》)
貞觀元年,關中飢,米斗直絹一匹。二年天下蝗,三年大水。上勤而撫之,民雖東西就食,未嘗嗟怨。是歲(四年)天下大稔,流散者咸歸鄉里,米鬥不過三四錢。
(《資治通鑑》卷一九三《唐紀九》)
按上所記,史書不無溢美,然政象清明,可斷言也。
三 唐之疆域
自隋季喪亂,群盜初附,權置州郡,倍於開皇、大業之間。貞觀元年(627年),悉令並省。始於山河形便,分為十道……至十三年定簿,凡州府三百五十八,縣一千五百五十一。至十四年平高昌,又增二州六縣。自北殄突厥頡利,西平高昌,北逾陰山,西抵大漠,其地東極海,西至焉耆,南盡林州南境,北接薛延陁界,凡東西九千五百一十里。南北萬六千九百一十八里……開元二十一年(733年),分天下為十五道……二十八年,戶部計賬,凡郡府三百二十有八,縣千五百七十有三,羈縻州郡(蓋有八百)不在此數。
(《舊唐書》卷三八《地理志序》)
唐諸道簡表
上表依據《舊唐書•地理志》貞觀時州名及隸屬。
按唐之封域,南北如前漢之盛,東不及而西過之。及安史亂後,河西隴右,沒於吐蕃。加以藩鎮跋扈,朝廷威力大絀,至於道之屬州,亦有種種區別。
同、華、岐、蒲為四「輔州」,陝、懷、鄭、汴、魏、絳為六「雄州」,虢、汝、汾、晉、宋、許、滑、衛、相、洺為十「望州」,安東、平、營、檀、媯、蔚、朔、忻、安北、單于、代、嵐、雲、勝、豐、鹽、靈、會、涼、肅、甘、瓜、沙、伊西、北庭、安西、河、蘭、鄯、廓、疊、洮、岷、扶、柘、維、靜、悉、翼、松、當、戎、茂、嶲、姚、播、黔、、容為「邊州」。四萬戶已上為「上州」,二萬戶已上為「中州」,不滿為「下州」。
(《通志》卷四○《地理略一》)
州屬之縣,其區別如下。
凡三都之縣,在城內曰「京縣」,城外曰「畿縣」。又望縣有八十五焉,其餘則六千戶已上為「上縣」,二千戶已上為「中縣」,一千戶已上為「中下縣」,不滿一千戶皆為「下縣」。
(《通志》卷四○《地理略一》)
唐有五都之稱,其設置如下。
高祖因隋之舊,定都長安,時謂長安為京城。太宗修洛陽宮,時巡幸焉。高宗嘗言:「兩京朕東西二宅。」(註:顯慶二年,以洛陽為東都。)武后都洛陽。(註:光宅初,號曰神都。中宗神龍初,復曰東都。)玄宗以長安為西京,洛陽為東京。肅宗更以蜀郡為南京,鳳翔為西京,而西京為中京。尋又以京兆(即雍州)為上都,河南(即洛陽)為東都,鳳翔為西都,江陵為南都,太原為北都。所謂五都也。
(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卷五)
唐初以京兆、河南為兩都,武后增置太原為北都,則為三都。肅宗又置江陵為南都,鳳翔為西都,則為五都。然江陵、鳳翔,旋置旋罷,而三都則歷世不改。至德二載(757年),因玄宗幸蜀之故,改蜀郡為南京,蓋當時未有京名,故蜀郡不在五都內也。唐世都邑,廢置不一,自肅宗寶應以後,始無復更置矣。
(《續通志》卷一一○《都邑略一》)
四 唐之制度
1.官制
甲 中央
唐代中央官制簡表
按唐沿隋制,內官最重者為三省,三省共議國政,即宰相職也。尚書令統有二僕射,分統吏、戶、禮、兵、刑、工六部,事無不總。厥後亦有變更。太宗嘗為尚書令,臣下避不敢居,由是僕射為尚書省長官,與中書令、門下侍中號為宰相矣。但有以他官參宰相之任者。
唐因隋舊,以三省長官為宰相。已而又以他官參議,而稱號不一,出於臨時,最後乃有「同品」「平章」之名。
(《唐書》卷六一《宰相表序》)
拜尚書右僕射……貞觀八年……以足疾上表乞骸骨……乃下優詔,加授特進,聽在第攝養……患若小瘳,每三兩日至門下、中書,平章政事。
(《舊唐書》卷六七《李靖傳》)
平章之名始此。
貞觀十七年,高宗為皇太子,轉太子詹事……特進、同中書門下三品。
(《舊唐書》卷六七《李傳》)
同三品者,謂同侍中、中書令也。而同三品之名,亦起於此。
自是僕射常帶此稱自余非兩省長官,預知政事者,亦皆以此為名……自天后已後,兩省長官,及同中書門下三品,並平章事為宰相。其僕射不帶同中書門下三品者,但厘尚書省而已。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二•中書令注》)
翰林中之詞臣,以接近天子,漸亦參預大政。
翰林院……皆有待詔之所。其待詔者,有詞學、經術、合煉、僧道、卜祝、術藝……書奕,各別院以廩之。武德、貞觀時,有溫大雅、魏徵、李百藥、岑文本、許敬宗、褚遂良;永徽後,有許敬宗、上官儀,皆召入禁中驅使,未有名。自乾封中,劉懿之劉褘之兄弟、周思茂、元萬頃、范履冰皆以文詞召入待詔,常於北門候進止,時號北門學士。天后時,蘇味道、韋承慶,皆待詔禁中……玄宗即位,張說、陸摯、張九齡、徐安貞、張洎等,召入禁中,謂之翰林待詔……四方進奏,中外表疏批答,或詔從中出,宸翰所揮,亦資其檢討,謂之視草。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二翰林院注》)
其後禮遇益隆,有內相之號。
始贄入翰林,年尚少,以材幸。天子嘗以輩行呼而不名,在奉天朝夕進見……雖外有宰相主大議,而贄常居中參裁可否,時號內相。
(《唐書》卷一五七《陸贄傳》)
至德已後,天下用兵,軍國多務,深謀密詔,皆從中出。尤擇名士,翰林學士得充選者,文士為榮……例置學士六人,內擇年深德重者一人為承旨,所以獨承密命故也。德宗好文,尤難其選。貞元已後,為學士承旨者,多至宰相焉。
(《舊唐書》卷四三《職官志二•翰林院注》)
唐之中葉,置南北宣徽院使及樞密院使,以處宦官。及至末年,中人用事,樞密使遂奪宰相之權。
唐代宗永泰中,置內樞密使。始以宦者為之,初不置司局,但有屋三楹,貯文書而已。其職掌惟承受表奏於內中進呈,若人主有所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施行而已……後僖、昭時,楊復恭……欲奪宰相權,乃於堂狀後帖黃,指揮公事,此其始也。
(《通考》卷五八《職官考一二》)
乙 地方
唐代州縣簡表
上表為通制。尚有以都城關係,而特異其名者,職掌雖同,而班資較崇,猶後世之京尹也。
京兆、河南、太原府牧各一人……尹(各)一人……少尹(各)二人。
(《唐六典》卷三○)
西都、東都、北都「牧」各一人……西都、東都、北都、鳳翔、成都、河中、江陵、興元、興德「府尹」各一人……掌宣德化,歲巡屬縣,觀風俗,錄囚,恤鰥寡。
(《唐書》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
唐初之地方政務官,為兩級制度,即以州轄縣。其後於各道設使,督察州縣,定有治所以監臨之,稱為監司之官。雖其初只舉大綱,不直接理事,歷久遂侵奪州郡實權,而為三層等級。
神龍三年(707年),以五品以上二十人,為十道巡察使,察舉州縣,再周而代。景雲三年(712年)置十道按察使,道各一人。開元二年(714年),曰十道按察採訪處置使。二十年曰採訪處置使,分十五道。天寶末,又兼黜陟使。乾元元年(758年),改曰觀察處置使,掌察所部善惡,舉大綱。凡奏請皆屬於州,歲以八月考其治,以豐稔為上考,省刑為中考,辦稅為下考。
(《通考》卷五九《職官考一三》)
此外有諸「使」。自開元、天寶之後,隨時因事置官,名目尤夥,《唐會要》、《通考》所列甚詳。其有關吏治民生者,略舉如下。
巡察使 唐貞觀初,遣大使十三人,巡省天下(註:諸州水旱,則有巡察、安撫、存撫之名。)
安撫使 見上。
存撫使 見上。
觀風俗使 唐貞觀八年,分遣蕭瑀等巡省天下,觀風俗之得失。
黜陟使 貞觀八年,發十八道黜陟大使,黜陟官吏。
宣撫使 開元十五年八月,河北水災,宇文融為宣撫使。
營田使 貞觀二年,以沃衍有屯田之州,置營田使。
轉運使 開元二十一年,裴耀卿以侍中充江南、淮南轉運使。
戶口使 開元十二年,宇文融充諸色安輯戶口使。
租庸使 開元十一年,宇文融勾當租庸地稅使。
度支使 肅宗至德以後,戎事費多,二年十二月,呂湮為勾當度支使。
鹽鐵使 肅宗乾元元年,鹽鐵、鑄錢使第五琦初變鹽法。
兩稅使 德宗建中元年,楊炎為相,遂作兩稅法,置兩稅使以總之。
榷茶使 穆宗時,始詔王涯為榷茶使。
唐初都督,原為邊防而設,其後設置漸多,並以之察州刺史。雖旋因權重而罷之,然已為武人干政之濫觴。至都督加旌節而為節度使,復兼觀察、制置等使,其權益重。安史亂後,節度使遍於內地,地方兵財之權集於一身,中央不復能制,遂成「內輕外重」之局。
唐諸州,復有總管(魏黃初三年,始置都督諸州軍事之名。後代因之,至隋改為總管府。)……武德元年,諸州總管亦加號使持節。五年,以洺、荊、並、幽、交五州為大總管府。七年,改大總管府為大都督府,總管府為都督府。復有行軍大總管者,蓋有征伐,則置於所征之道,以督軍事。
(《通典》卷三二《職官一四》)
武德初,邊要之地,置總管以統軍,加號使持節……七年,改總管曰都督,總十州者為大都督。貞觀二年,去大字……惟朔方猶稱大總管。
(《唐書》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大都督府注》)
都督掌督諸州兵馬、甲械、城隍、鎮戍、糧廩、總判府事,唐初曰總管,後改為都督。惟朔方仍稱大總管。
(《續通典》卷三六《職官一四》)
太極初,以並、益、荊、揚為四大都督府。開元十七年,加潞州為五焉。其餘都督,定為上、中、下等。(上都督府五:潞、益、並、荊、揚。中都督府十五:涼、秦、靈、延、代兗、梁、安、越、洪、潭、桂、廣、戎、福。下都督府二十:夏、原、慶、豐、勝、榮、松、洮、鄯、西、雅、瀘、茂、嶲、姚、夔、黔、辰、容、邕。)前後制置改易不恆,難可備敘。凡大都督府,置大都督一人,親王為之,多遙領其任,亦多為贈官。
(《通典》卷三二《職官一四》)
分天下州縣,制為諸道,每道置使,理於所部。(註:即採訪、防禦等使也。)其邊方有寇戎之地,則加以旌節,謂之節度使。自景雲二年四月,始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其後諸道因同此號,得以軍事專殺。行則建節府,樹六纛,外任之重莫比焉。
(《通典》卷三二《職官一四》)
自武德至天寶以前,邊防之制,其軍城鎮守捉,皆有使。而道有大將一人,曰大總管,已而更曰大都督。至太宗時,行軍征討曰大總管,在其本道曰大都督。自高宗永徽以後,都督帶使持節者,始謂之節度使,然猶未以名官。景雲二年,以賀拔延嗣為……河西節度使。自此而後,接乎開元,朔方、隴右、河東、河西諸鎮,皆置節度使。
(《唐書》卷五○《兵志》)
天寶中,緣邊御戎之地,置八節度使……外任之重無比焉。至德已後,天下用兵,中原刺史亦循其例,受節度使之號。
(《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節度使注》)
地方掌軍事者,復有防禦使與團練使。但後來團練率為刺史兼官,防禦使置於不設軍鎮處。
唐武后聖曆元年(698年),以夏州鎮領防禦使,防禦使之名自此始……天寶中,安祿山犯順,大郡要地當賊沖者,置防禦守捉使。
(《通考》卷五九《職官考一三》)
唐肅宗乾元初,置團練使、守捉使,大領十州,小者三五州。代宗時,元載當國,令刺史悉帶團練,大率團練皆隸所治州,歲以八月考其治否。
(《通考》卷五九《職官考一三》)
邊防官除都督而外,尚有都護、制置使、經略使等官。自節度使擅權,率皆兼任之。
唐永徽中,始於邊方置安東、安西、安南、安北四大都護府,後又加單于、北庭都護府。府置都護一人。(註:掌所統諸蕃慰撫、征討、斥堠、安輯蕃人,及諸賞罰敘錄勛功。總判府事。)
(《通典》卷三二《職官一四》)
唐宣宗大中五年(851年),以白敏中充招討党項行營都統、制置等使,制置使之名始此。
(《通考》卷六二《職官者一六》)
唐貞觀二年,邊州別置經略使。……節度兼度支、營田、招討、經略使,則有副使、判官各一人……至德三年,賀蘭進明除嶺南五府經略,兼節度使。建中元年,除元琇節度,始不合五府經略。
(《通考》卷六二《職官考一六》)
2.兵制
唐之兵制,大致情形如下。
唐有天下,二百餘年,而兵之大勢三變。其始盛時有「府兵」;府兵後廢而為「騎」;騎又廢,而「方鎮」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強臣悍將,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於京師,曰「禁軍」。
(《唐書》卷五○《兵志》)
甲 府兵
武德初,始置軍府,以驃騎、車騎兩將軍府領之。析關中為十二道……皆置府。三年,更以萬年道為參旗軍,長安道為鼓旗軍,富平道為玄戈軍,醴泉道為井鉞軍,同州道為羽林軍,華州道為騎官軍,寧州道為折威軍,岐州道為平道軍,豳州道為招搖軍,西麟州道為苑游軍,涇州道為天紀軍,宜州道為天節軍。軍置將、副各一人,以督耕戰,以車騎府統之。六年,以天下既定,遂廢十二軍,改驃騎曰統軍,車騎曰別將。居歲余,十二軍復,而軍置將軍一人。軍有坊,置主一人。
(《唐書》卷五○《兵志》)
以上開國草創之制,及太宗斟酌損益,其制乃臻完備。
太宗貞觀十年,更號統軍為折衝都尉,別將為果毅都尉,諸府總曰折衝府。凡天下十道,置府六百三十四,皆有名號。而關內二百六十有一,皆以隸諸衛。
(《唐書》卷五○《兵志》)
唐之府兵,分置於中央及各地方,而中央幾居其半數,所以形勢頗強,內重外輕,足資控制。其歸中央統轄者,任宿衛之事。
其隸於衛也,左右衛皆領六十府,諸衛領五十至四十,其餘以隸東宮六率。
(《唐書》卷五○《兵志》)
唐中央軍十六衛簡表
唐代府兵編制簡表
唐之府兵,沿於後周,為徵兵制度。
凡民年二十為兵,六十而免。其能騎而射者為越騎,其餘為步兵。
(《唐書》卷五○《兵志》)
府兵平日皆安居田畝,每府有折衝領之。折衝以農隙教習戰陳,國家有事徵發,則以符契下其州,及府參驗發之。至所期處,將帥按閱,有教習不精者,罪其折衝,甚者罪及刺史。軍還,賜勛加賞,便道罷之。行者近不逾時,遠不經歲。
(《通考》卷五一《兵考三》)
府兵之任宿衛者,謂之「番上」,亦有規定。
凡當宿衛者番上,兵部以遠近給番,五百里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簡留直衛者,五百里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亦同上。
(《唐書》卷五○《兵志》)
徵發府兵,亦有一定手續,所以防專擅也。
凡發府兵,皆下符契州刺史,與折衝勘契乃發。若全府發,則折衝都尉以下皆行,不盡則果毅行,少則別將行。
(《唐書》卷五○《兵志》)
遇有征伐,均臨時命將。戰爭既罷,兵歸其府,將上其印。所以無擁兵之人。
元帥……掌征伐,兵罷則省。
(《唐書》卷四九下《百官志四下》)
高祖太宗之制,兵列府以居外,將列衛以居內。有事則將以征伐,事已,各解而去。
(《唐書》卷六四《方鎮表序》)
自高宗武后以後,制度漸壞,有名之府兵,遂亡其實。
高宗以劉仁軌為洮河鎮守使,以圖吐蕃,於是始有久戍之役。
(《通考》卷一五一《兵考三》)
自高宗、武后時,天下久不用兵,府兵之法浸壞。番役更代,多不以時。
(《唐書》卷五○《兵志》)
玄宗開元六年,始詔折衝府兵,每六歲一簡。
(《唐書》卷五○《兵志》)
乙 騎
府兵既壞,變為騎,由招募而來。
時當番衛士,浸以貧弱,逃亡略盡。說又建策,請一切召募強壯,令其宿衛,不簡色役,優為條例,逋逃者必爭來應募,上從之。旬日得精兵一十三萬人,分系諸衛,更番上下,以實京師。其後騎是也。
(《舊唐書》卷九七《張說傳》)
宰相張說,乃請一切募士宿衛。開元十一年,取京兆、蒲、同、岐、華府兵及白丁,而益以潞州長從兵,共十二萬,號長從宿衛,歲二番。命尚書左丞蕭嵩,與州吏共選之。明年(十二年),更號曰騎(有迅速之意)。
(《唐書》卷五○《兵志》)
騎既行,府兵遂不見重。
又詔諸州府,馬闕,官私共補之。今兵貧難致,乃給以監牧馬。然自是諸府士,益多不補。折衝將又積歲不得遷,士人皆恥為之。
(《唐書》卷五○《兵志》)
騎之隸屬,及其編制如下。
開元十三年,始以騎分隸十二衛,總十二萬,為六番,每衛萬人……其制:皆擇下戶白丁、宗丁、品子、強壯……不足則兼以戶八等……皆免徵鎮賦役。為四籍,兵部及州縣衛分掌之。十人為火,五火為團,皆有首長。又擇材勇者為番頭。
(《唐書》卷五○《兵志》)
騎初頗注重演習,更加獎勵,故一時稱勁旅。
頗習弩射……凡伏遠弩……四發而二中;擘張弩……四發而二中;角弓弩……四發而三中;單弓弩……四發而二中,皆為及第。諸軍皆近營為堋,士有便習者教試之,及第者有賞。
(《唐書》卷五○《兵志》)
厥後亦漸廢弛,有名無實。
自天寶以後,騎之法,又稍變廢,士皆失拊循。八載,折衝諸府,至無兵可交,李林甫遂請停上下魚書(即魚符,以書刻於上)。其後徒有兵額官吏,而戎器、馱馬、鍋幕、糗糧並廢矣。故時府人目番上宿衛者曰侍官,言侍衛天子。至是,衛佐悉以假人為童奴。京師人恥之,至相罵辱,必曰侍官。而六軍宿衛皆市人,富者販繒彩,食粱肉;壯者為角觝、拔河、翹木、扛鐵之戲。及祿山反,皆不能受甲矣。
(《唐書》卷五○《兵志》)
丙 禁軍
府兵與騎俱廢,藩鎮又據土擅兵,天子所恃,惟禁兵而已。
所謂天子禁軍者,南北衙兵也。南衙,諸衛兵是也。北衙者,禁軍也。
(《唐書》卷五○《兵志》)
自十六衛衰廢,專以禁軍為重,凡十軍。其名稱及變遷,特列表以明之。
唐代禁軍簡表
按禁軍更張最多,據《唐書》(卷五○)兵志所載如下。
初高祖以義兵起太原,已定天下,悉罷遣歸。其願留宿衛者三萬人,高祖以渭北白渠旁所棄腴田分給之,號「元從禁軍」。後老不任事,以其子弟代,謂之「父子軍」。及貞觀初,太宗……又置北衙七營……十二年,始置左右屯營於玄武門,領以諸衛將軍,號「飛騎」……高宗龍朔二年,始取府兵、越騎、步射,置左右「羽林軍」。
貞觀初,太宗擇元從禁軍善射者百人……曰「百騎」……武后改百騎曰「千騎」,睿宗又改千騎曰「萬騎」,分左右營。及玄宗以萬騎平韋氏,改為「左右龍武軍」。
肅宗赴靈武,士不滿百,及即位,稍復舊補北軍。至德二載,置「左右神武軍」……亦曰神武天騎,制如羽林。上元中,以北衙軍使衛伯玉為神策軍節度使,鎮陝州。中使魚朝恩……監其軍……廣德元年,代宗避吐蕃幸陝,朝恩舉在陝兵與神策軍迎扈,悉號「神策軍」……及京師平,朝恩遂以軍歸禁中自將之……永泰元年,吐蕃復入寇,朝恩又以神策軍屯苑中。自是浸盛,分為左右廂,勢居北軍右,遂為天子禁軍,非它軍比。
德宗貞元十二年……使內侍……張尚進為右「神威軍」中護軍……(憲宗元和三年)廢左右神威軍。
自肅宗以後,北軍增置威武、長興等軍,名類頗多,而廢置不一。惟「羽林」、「龍武」、「神武」、「神策」、「神威」最盛,總曰左右十軍矣。
德宗信任宦官,使領禁軍。而宦官挾其勢力,脅制天子,誅戮大臣,狂橫益甚。及朱全忠盡誅夷諸宦官,而唐亦以亡矣。
自德宗幸梁還,以神策兵有勞……貞元十二年,以……知內侍省事竇文場為左神策軍護軍中尉……知內侍省事霍仙鳴為右神策軍護軍中尉……內侍兼內謁者監張尚進為右神威軍中護軍……內侍兼內謁者監焦希望為左神威軍中護軍。護軍中尉、中護軍,皆古官。帝既以禁衛假宦官,又以此寵之。十四年,又詔左右神策置統軍,以崇親衛如六軍。時邊兵衣多不贍,而戍卒屯防(神策軍)藥茗、蔬醬之給最厚。諸將務為詭辭,請遙隸神策軍,稟賜遂贏舊三倍。由是塞上往往稱神策行營,皆內統於中人矣,其軍乃至十五萬。
(《唐書》卷五○《兵志》)
順宗即位,王叔文用事,欲取神策兵柄,乃用故將范希朝為左右神策京西諸城鎮行營兵馬節度使,以奪宦者權而不克……景福二年,昭宗以藩臣跋扈,天子孤弱,議以宗室典禁兵。及伐李茂貞,乃用嗣覃王允為京西招討使……已而兵自潰……乾寧四年,左右神策中尉劉季述、王仲先以其兵千人,廢帝幽之。季述等誅,已而昭宗召朱全忠兵入誅宦官。宦官覺,劫天子幸鳳翔,全忠圍之歲余。天子乃誅中尉韓全誨、張弘彥等二十餘人,以解梁兵,乃還長安。於是悉誅宦官,而神策左右軍,由此廢矣。
(《唐書》卷五○《兵志》)
3.刑法
唐初刑法,似較寬大,僅依隋法而損益之。
高祖……既平京城,約法為二十條,惟制殺人、劫盜、背軍、叛逆者死,余並蠲除之。及受禪,詔納言劉文靜與當朝通識之士,因開皇律令而損益之,盡削大業所由煩峻之法。又制五十三條格,務在寬簡,取便於時。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劉祥道……父林甫,武德初為內史舍人……以才幹見稱。尋詔與中書令蕭瑀等撰定律令,林甫因著律議萬餘言。
(《舊唐書》卷八一《劉祥道傳》)
時制度草創,命文靜與當朝通識之士更刊隋開皇律令而損益之,以為通法。高祖謂曰:「本設法令,使人共解。而往代相承,多為隱語,執法之官,緣此舞弄。宜更刊定,務使易知。」
(《舊唐書》卷五七《劉文靜傳》)
太宗命長孫無忌、房玄齡,與學士法官,更加釐改,律條始大備。唐律遂為宋、明、清所本。
定律五百條,分為十二卷:一曰名例,二曰衛禁,三曰職制,四曰戶婚,五曰廄庫,六曰擅興,七曰賊盜,八曰斗訟,九曰詐偽,十曰雜律,十一曰捕亡,十二曰斷獄。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其十惡之罪,亦沿隋制。
一曰謀反,二曰謀大逆,三曰謀叛,四曰謀惡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義,十曰內亂。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既定之後,加以增補,故唐之法律有四,曰律、令、格、式。律者,問刑科條也。令者,國家制度也。格者,百官有司所治之事也。式者,所常守之法也。凡邦國之政,必從事此三者,其有所違,及人之為惡而入罪者,一斷以律。
又定令一千五百九十條,為三十卷,貞觀十一年正月頒下之。又刪武德貞觀已來敕格三千餘件,定留七百條以為格。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永徽初,敕太尉長孫無忌……等,共撰定律、令、格、式。舊制不便者,皆隨刪改。遂分格為兩部,曹司常務為「留司格」,天下所共者為「散頒格」。其散頒格下州縣,留司格但留本司行用焉。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永徽三年,詔曰:「律學未有定疏,每年所舉明法,遂無憑準。宜廣召解律人條義疏奏聞,仍使中書、門下監定。」於是太尉趙國公無忌……等,參撰律疏,成三十卷,四年十月奏之,頒於天下。自是斷獄者,皆引疏分析之。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至所定五刑,與隋大致相同,惟流刑自二千里至三千里為異。又有議請減贖當免之法。
一曰議親,二曰議故,三曰議賢,四曰議能,五曰議功,六曰議貴,七曰議賓,八曰議勛。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又許以官當罪。「以官當徒者」,五品已上犯罪者,一官當徒二年;九品已上,一官當徒一年。若犯公罪者,各加一年。「以官當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仍各解見任。除名者比徒三年,免官者比徒二年,免所居官者比徒一年。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其贖法,笞十贖銅一斤,遞加一斤,至杖一百,則贖銅十斤。自此已上,遞加十斤,至徒三年,則贖銅六十斤。流二千里者,贖銅八十斤。流二千五百里者,贖銅九十斤。流三千里者,贖銅一百二十斤。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斷罪之年齡,亦有規定。
年七十以上,十五以下,及廢疾,犯流罪以下亦聽贖。八十以上,十歲以下,及篤疾,犯反逆、殺人應死者上請,盜及傷人亦收贖,余皆勿論。九十以上,七歲以下,雖有死罪不加刑。
(《舊唐書》卷五○《刑法志》)
至於司法機關,與司法官員,茲參酌兩《唐書》職官及百官志,表列如下。
唐代司法機關簡表
按唐制,刑部掌按覆奏讞,御史台分掌糾察獄訟事。而地方訴訟,自縣達於州府,自州府達於大理寺,實為三級制度。
若尋常之獄,推訖斷於大理。
(《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
其後御史,亦受訴訟。
故事,御史台不受訟,有訴可聞者,略其姓名,托以風聞。其後御史嫉惡者少,通狀壅絕。開元十四年,乃定授事御史一人,知其日劾狀題告事人姓名。
(《唐書》卷四八《百官志三》)
御史台亦置獄系人。
初台無獄,凡有囚則系大理。貞觀時,李乾祐為大夫,始置獄,由是中丞、侍御史,皆得系人。
(《唐書》卷一三○《崔隱甫傳》)
造就法律人材,則有律學。
律學博士一人(太宗置)……學生五十人。博士掌教文武官八品已上,及庶人子為生者。以律令為專業格式法例,亦兼習之。
(《舊唐書》卷四四《職官志三國子監》)
貞觀六年二月……初置律學。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
4.學校
唐時學校,自表面上觀之,不可謂不盛。然士人視線,皆集注於科舉,學校只為入仕之階梯而已。
甲 京師學
國子監,領六學(生徒皆隸尚書省補),一曰「國子學」,生徒三百人(分習五經,一經六十人,以文武官三品以上及國公子孫、從二品以上之曾孫為之)。二曰「太學」,生徒五百人(每一經百人,以四品、五品及郡縣公子孫,及從三品之曾孫為之)。三曰「四門學」,生徒千三百人(分經之制,與太學同,其五百人以六品、七品及侯伯子男之子為之,其八百人以庶人之俊造者為之)。四曰「律學」,生徒五十人(取年十八以上、二十五以下,以八品九品子孫及庶人之習法令者為之)。五曰「書學」,生徒三十人(以習文學者為之)。六曰「算學」,生徒三十人(以習計數者為之)。凡二千二百一十人。
(《通典》卷五三《禮一三》)
太宗時加以擴充,生徒尤眾。
太宗貞觀五年以後,數幸國學……國學、太學、四門亦增生員。其書、算各置博士,凡三百六十員。其屯營、飛騎亦給博士,授以經業。無何,高麗、百濟、新羅、高昌、吐蕃諸國酋長,亦遣子弟請入國學。於是國學之內八千餘人。
(《通考》卷四一《學校考二》)
學校既為科舉而設,則所肄習之課程,亦為應舉之預備。
凡博士、助教,分經授諸生。未終經者,無易業……凡《禮記》、《春秋左氏傳》為大經。《詩》、《周禮》、《儀禮》為中經,《易》、《尚書》、《春秋公羊傳》、《榖梁傳》為小經。通二經者,大經、小經各一,若中經二。通三經者,大經、中經、小經各一。通五經者,大經皆通,余經各一,《孝經》、《論語》皆兼通之。
(《通考》卷四一《學校考二》)
生徒成績佳者,即送於禮部與試。
分其人而教育之。其有通經力學者,必於歲之杪,升於禮部,聽簡試焉。
(《柳宗元集》卷二六四《門助教廳壁記》)
乙 州郡學
唐制:京都學生八十人,大都督、中都督府、上州各六十人,下都督府、中州各五十人,下州四十人,京縣五十人,上縣四十人,中縣、中下縣各三十五人,下縣二十人。州縣學生,州縣長官補,長史主焉。每歲仲冬,州縣館監舉其成者,送之尚書省。
(《通考》卷四六《學校考七》)
武德七年,詔諸州縣及鄉,並令置學。有明一經以上者,有司試冊加階。玄宗開元二十一年,敕諸州縣學生……年二十一已下,通一經已上,及未通經,精神聰悟,有文詞史學者,每年銓量舉送所司簡試,聽入四門學充俊士。
(《通考》卷四六《學校考七》)
學校為官所立,私人不得設立。
不得輒使諸百姓,任立私學。
(《通考》卷四六《學校考七》)
5.科舉
唐行科舉制度,凡舉士、銓官,皆重考試。自魏晉以來造成門閥之九品中正制度,至是始完全廢除。且科舉盛行,白衣及第,得通婚於世宦,而門第之風亦衰。此實為中古社會上一大變革也。至其舉士、銓官之法,多為後來所沿襲,茲特分述之。
甲 舉士
唐制:取士之科……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貢,皆升於有司而進退之……其天子自詔者曰制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
國子監……丞……每歲七學生業成,與司業、祭酒、蒞試。登第者上於禮部。
(《唐書》卷四八《百官志三》)
自京師、郡縣,皆有學焉。每歲仲冬,郡縣館監課試其成者……而與計偕。其不在館學而舉者,謂之鄉貢。舊令諸郡,雖一二三人之限(上郡歲三人,中郡二人,下郡一人),而實無常數。到尚書省,始由戶部集閱,而關於考功課試,可者為第。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所設科目甚多,常制凡八,所謂「八科」者也。
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道舉」,有「童子」。
(《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
各科考試中第之標準,亦有規定。
律 凡明法,試律七條、令三條。全通為甲第,通八為乙第。
(《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
書 凡書學,先口試。通乃墨試《說文》、《字林》二十條,通十八為第。
(《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
算 試《九章》、《海島孫子五曹》、張邱建夏侯陽《周髀五經》、《綴術緝占》。帖各有差,兼試問大義。皆通者為第。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明經 凡明經,先帖文,然後口試。經問大義十條,答時務策三道,亦為四等。
(《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
進士 凡進士,試時務策五道,帖一大經。經策全通為甲第,策通四帖過四以上為乙第。
(《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
舉道 開元二十九年,始於京師置崇玄館,諸州置道學生徒有差,謂之道舉。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童子 童子科凡十歲以下,能通一經,及《孝經》、《論語》,每卷誦文十通者予官,通七者予出身。
(《通考》卷三五《選舉考八》)
至於玄宗,復有改定。
開元八年七月,國子司業李元瓘上言:「三禮、三傳及《毛詩》、《尚書》、《周易》等,並聖賢微旨……今明經所習,務在出身,咸以《禮記》文少,人皆競讀……貢人參試之日,習《周禮》、《儀禮》、《公羊》、《榖梁》,並請帖十通五許其入策。以此開勸,即望四海均習九經該備。」詔從之。
(《通志》卷五八《選舉略一》)
調露二年……又加《老子》……開元二十一年,明皇新注《老子》成,詔天下每歲貢士,減《尚書》、《論語》二策,而加《老子》焉。
(《通志》卷五八《選舉略一》)
開元二十五年二月,制明經帖十,取通五以上,免舊試一帖。仍按問大義十條,取六以上,免試經策十條。令答時務策三道,取粗有文理者與及第。其進士停小經准明經,帖大經十帖,取通四以上。然後準例試雜文及策,考通與及第。其明經中有明五經以上,試無不通者;進士中兼有精通一史,能試策十條,得六以上者,奏聽進止。
(《通志》卷五八《選舉略一》)
考試藝業,皆有帖經,其法毫無意義,遂漸趨重文章。至玄宗加試詩賦,遂為唐代承襲不變之制。
凡舉司課試之法,帖經者以所習經,掩其兩端,中間開唯一行。裁紙為帖,凡帖三字,隨時增損,可否不一。或得四、得五、得六者為通。(註:後舉人積多,故其法益難,務欲落之,至有帖孤章、絕句、疑似、參互者以惑之。甚者或上抵其注,下餘一二字,使尋之難知,謂之倒拔。既甚難矣,而舉人則有驅懸孤絕,索幽隱,為詩賦而誦習之,不過十數篇,則難者悉詳矣。其於平文大義,或多面牆焉。)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天寶十三年,玄宗御勤政樓,試博通墳典、洞曉玄經、辭藻宏麗、軍謀出眾等舉人……取詞藻宏麗外,別試詩賦各一首。制舉試詩賦,自此始也。
(《舊唐書》卷一一九《楊綰傳》)
先是,進士試詩賦,及時務策五道……建中二年,中書舍人趙贊權知貢舉,乃以箴論、表贊代詩賦……太和八年,禮部復罷進士議論,而試詩賦。
(《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
唐設科雖多,而士人所趨,惟「明經」、「進士」兩科。後因尚文,明經所試之藝,不為人所重,而進士獨為矜貴。
其常貢之科,有「秀才」,有「明經」,有「進士」,有「明法」,有「書」,有「算」……貞觀中,有舉而不第者,坐其州長。……自是士族所趣向,惟明經、進士二科而已。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按令文科第,秀才與明經同為四等,進士與明法同為二等。然秀才之科久廢……自武德以來,明經惟有丁第,進士惟乙科而已。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其進士,大抵千人得第者百一二;明經倍之,得第者十一二……開元以後,四海晏清,士無賢不肖,恥不以文章達。其應詔而舉者,多則二千人,少猶不減千人,所收百才有一。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進士科,始於隋大業中,盛於貞觀。縉紳雖位極人臣,不由進士者,終不為美。
(王保定《摭言》)
唐時試官,初歸尚書省吏部主之,後移於禮部,遂為科舉時代之定製。
武德舊制,以考功郎中監試貢舉。貞觀以後,則考功員外郎專掌之。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注》)
開元二十四年,制移貢舉於禮部,以侍郎掌之。(註:因考功員外郎李昂,詆訶進士李權文章,大為權所陵詬。朝議以郎官地輕,故移於禮部,遂為永制。)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舉人入場時,禮節隆重,防弊亦甚嚴。
先試之期,命舉人謁於先師。有司卜日,宿張於國學,宰輔以下皆會而觀焉,博集群議,講論而退之。禮部閱試之日,皆嚴設兵衛,薦棘圍之,搜索衣服,譏訶出入,以防假濫焉。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武后策賢良方正,詔吏部尚書李景諶,糊名較覆。說所對第一,後署乙等。
(《唐書》卷一二《五張說傳》)
武后策貢士於洛城殿,為殿試之始。
武太后載初元年二月,策問貢人於洛城殿,數日方了。殿前試人自此始。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以上為文科。至武科,則始於武后時。
長安二年(702年),教人習武藝。其後每歲,如明經、進士之法,行鄉飲酒禮,送於兵部。其課試之制,畫帛為五規,置之於垛。去之百有五步,列坐引射,名曰「長垛」。又穿土為埒,其長與垛均。綴皮為兩鹿,歷置其上,馳馬射之,名曰「馬射」。又斷木為人,戴方版於頂上,凡四偶人,互列埒上。馳馬入埒,運槍左右觸,必版落而人不踣,名曰「馬槍」。皆以儇好不失者為上。兼有「步射」、「穿札」、「翹關」、「負重」、「身材」、「言語」之選。通得五上者為第。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其制有長垛、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馬槍、翹關、負重、身材之選。翹關者,長一丈七尺,徑三寸半。凡十舉後,手持關距,出處無過一尺。負重者負米五斛,行二十步。皆為中第,亦以鄉飲酒禮送兵部。
(《通考》卷三四《選舉考七》)
唐之舉人,先藉當世顯人,以姓名達之主司。然後以所業投獻,逾數日又投,謂之溫卷。
(趙彥衛《雲麓漫抄》卷二)
薛登……疏曰:……方今舉士……明詔方下,固已驅馳府寺之廷,出入王公之第,陳篇希恩,奏記誓報。故俗號舉人,皆稱覓舉。
(《唐書》卷一一二《薛登傳》)
為進士者,皆誦當代之文,而不通經史。明經者,但記帖括。又投牒自舉。
(《唐書》卷四四《選舉志上》)
當時社會人心,注重於科舉。而進士登第,尤為光榮,演出許多風尚。
進士杏園初會,謂之探花宴,以少俊二人為探花使,遍游名園。若他人先折得名花,則二人被罰。
(《陳耀文天中記》卷三八)
神龍以來,杏園宴後,皆於慈恩寺塔下題名……他時有將相,則朱書之。
(王保定《摭言》)
唐大中以來,禮部放牓,歲取二三人姓氏稀僻者,謂之色目人,亦曰榜花。
(《潘自牧記纂淵海》卷三七)
嗣復領貢舉,時於陵(嗣復父)自洛入朝,乃率門生出迎。置酒第中,於陵坐堂上,嗣復與諸生坐兩序。
(《唐書》卷一七四《楊嗣復傳》)
進士曲江大會,先牒教坊請奏,上御紫雲樓垂簾觀焉。公卿家率以是日擇壻,車馬填塞。
(王保定《摭言》)
當代以進士登科為登龍門,釋褐,多拜清緊。十數年間,擬跡廟堂。輕薄者語曰:「及第進士,俯視中黃郎;落第進士,揖蒲華長馬。」(落第當可再舉,一得即躥清要,平揖蒲州、華州之令長。)
(封演《封氏聞見記》卷三)
乙 銓選
(自六品以下)……凡旨授官,悉由於尚書。文官屬吏部,武官屬兵部,謂之銓選。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凡士人登科後,尚須經過吏部考試,中式者方授以官,所謂「釋褐試」者也。
凡選始於孟冬,終於季春。(註:先時五月,頒格於郡縣,示人科限而集之。初皆投狀於本郡,或故任所述罷免之由,而上尚書省。限十月至省,乃考核資敘、郡縣、鄉里名籍、父祖官名、內外族姻、年齒形狀、優劣課最,譴負刑犯必具焉……其試之日,除場援棘,譏察防檢,如禮部舉人之法。)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其考取方法,計有四事。
其擇人有四事:一曰「身」(取其體貌豐偉),二曰「言」(取其言詞辨正),三曰「書」(取其楷法遒美),四曰「判」(取其文理優長)……始集而試,觀其書、判;已試而銓,察其身、言。已銓而注,詢其便利,而擬其官。已注而唱示之,不厭者,得反通其辭……三唱而不厭,聽冬集。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取中者,經過審核,方能上請授官。
厭者以類相從,攢之為甲。先簡僕射,乃上門下省,給事中讀之,黃門侍郎省之,侍中審之。不審者皆得駁下。既審然後上聞,主者受旨而奉行焉。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武官考試,亦明定標準。
武選亦然。課試之法,如舉人之制,取其軀幹雄偉,應對詳明,有驍勇才藝,及可為統帥者。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文武官取中後,則給以憑照,謂之告身。
各給以符,而印其上,謂之告身。其文曰「尚書吏部告身之印」。自出身之人,至於公卿,皆給之。武官則受於兵部。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以上文武官考試,是為常制。尚有所謂南選者,則為特製。
其黔中、嶺南、閩中郡縣之官,不由吏部,以京官五品以上一人,充使就補,御史一人監之,四歲一往,謂之南選。
(《通典》卷一五《選舉三》)
唐中葉以後,銓選制度漸壞,任便授予,仕途遂冗濫矣。
唐初職事官,有六省、一台、九寺、三監、十六衛、十率府之屬。其外又有勛官、散官,勛官以賞戰功,散官以褒勤舊。故必折馘執俘,然後賜勛;積資累考,然後進階,以其不可妄得,故當時人以為榮。及高宗東封,武后預政,欲求媚於眾,始得泛階。自是品秩浸訛,朱紫日繁矣。肅宗之後,四方糜沸,兵革不息,財力屈竭,勛官不足以勸武功,府庫不足以募戰士。遂並職事官,通用為賞,不複選材,無所愛吝。將帥出征者,皆給空名告身,自開府至郎將,聽臨事注名。後又聽以信牒授人,有至異姓王者,於是金帛重而官爵輕矣。或以大將軍告身,才易一醉,其濫如此。重以藩方跋扈,朝廷畏之,窮極褒寵,苟求姑息。遂有朝編卒伍,暮擁節旄,夕解緹衣,旦紆公兗者矣。
(《司馬光傳家集》卷六八《百官表總序》)
6.冠服
甲 服色
品官舊服止黃紫。於是三品服紫,四品、五品朱,六品、七品綠,八品九品青。
(《唐書》卷九八《馬周傳》)
貞觀四年八月,詔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緋,六品、七品以綠,八品、九品以青。婦人從夫色。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唐高祖以赭黃袍巾帶為常服……既而天子袍衫,稍用赤黃,遂禁臣民服。
(《唐書》卷二四《車服志》)
司禮少常伯孫茂道奏稱:「八品、九品,舊令著青亂紫,非卑品所服,望令著碧。」詔從之。
(《舊唐書》卷四《高宗紀上》)
乙 用料
親王及三品、二王后服大科綾羅,色用紫,飾以玉。五品以上,服小科綾羅,色用朱,飾以金。六品以上,服絲布交梭雙綾,色用黃。六品、七品服用綠,飾以銀。八品、九品服用青,飾以石……流外官、庶人、部曲、奴婢,則服絹布,色用黃白,飾以鐵銅。太宗時,又命七品服龜甲雙巨十花綾,色用綠。九品服絲布雜綾,色用青。
(《唐書》卷二四《車服志》)
丙 衣衫
是時士人以棠苧襴衫為上服……一命以黃,再命以黑,三命以。四命以綠,五命以紫,士服短褐,庶人以白。中書令馬周上議:「禮無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請加襴袖褾襈為士人上服。開胯者,名曰缺胯衫,庶人服之。」
(《唐書》卷二《四車服志》)
馬周上疏云:「士庶服章……請中單上加半臂,以為得禮。」
(馬縞《中華古今注》卷中)
丁 冠巾
太宗嘗以幞頭起於後周,便武事者也。方天下偃兵,采古制為翼善冠自服之。又制進德冠,以賜貴臣。
(《唐書》卷二四《車服志》)
貞觀八年五月……上初服翼善冠,貴臣服進德冠。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幞頭,本名上巾,亦名折上巾。但以三尺皂羅後裹發,蓋庶人之常服。沿至後周武帝,裁為四腳,名曰幞頭。以至唐侍中馬周,更與羅代絹,又令重系前後,以象二儀。兩邊各為三撮,取法三才。百官及士庶為常服。
(馬縞《中華古今注》卷中)
戊 帶佩
腰帶者,搢垂頭以下,名曰尾,取順下之義。一品、二品以金,六品以上以犀,九品以上以銀,庶人以鐵。
(《唐書》卷二四《車服志》)
咸亨三年五月,五品已上,改賜新魚袋,並飾以銀。三品已上,各賜金裝刀子、礪石一具……上元元年,敕文武官三品已上服紫、金石帶,四品深緋;五品淺緋,並金帶;六品深綠,七品淺綠,並銀帶;八品深青,九品淺青,石帶;庶人服黃,銅鐵帶。一品已下文官,並帶手巾、算袋、刀子、礪石。武官欲帶亦聽之。
(《舊唐書》卷五《高宗紀下》)
己 笏
玄宗開元八年,敕諸笏,三品以上,前詘後直;五品以上,前詘後挫,並用象;九品以上,任用竹木,上挫下方。聽依品爵報笏。假版官者,亦依此例。
(《通考》卷一一二《王禮七》)
故事,皆搢笏於帶,而後乘馬。九齡體羸,常使人持之,因設笏囊。笏囊之設,自九齡始也。
(《舊唐書》卷九九《張九齡傳》)
7.音樂
甲 雅樂
高祖受禪,擢祖孝孫為吏部郎中,轉太常少卿,漸見親委,孝孫由是奏請作樂。時軍國多務,未遑改創樂府,尚用隋氏舊文。武德九年,始命孝孫修定雅樂,至貞觀二年六月奏之……孝孫又奏陳梁舊樂,雜用吳楚之音。周齊舊樂,多涉胡戎之伎。於是斟酌南北,考以古音,作為大唐雅樂。
(《舊唐書》卷二八《音樂志一》)
乙 舞
貞觀七年,太宗制破陣舞圖,左圓右方,先偏後伍,魚麗鵝鸛,箕張翼舒,交錯屈伸,首尾回互,以象戰陣之形。令呂才依圖教樂工百二十人,被甲執戟而習之。凡為三變,每變為四陣,有來往疾徐擊刺之象,以應歌節……更名《七德之舞》。
(《舊唐書》卷二八《音樂志一》)
貞觀六年,太宗行幸慶善宮,宴從臣於渭水之濱,賦詩十韻。其宮即太宗降誕之所,車駕臨幸,每特感慶,賞賜閭里,有同漢之宛沛焉。於是起居郎呂才,以御製詩……被之管弦……令童兒八佾,皆進德冠,紫袴褶,為《九功之舞》。
(《舊唐書》卷二八《音樂志一》)
聖壽樂,高宗武后所作也。舞者百四十人,金銅冠,五色畫衣。舞之行列必成字,十六變而畢,有《聖超千古》、《道泰百王》、《皇帝萬年》、《寶祚彌昌》字。
(《舊唐書》卷二九《音樂志二》)
丙 法曲
初隋有法曲,其音清而近雅,其器有鐃鈸、鍾、磬、幢、簫、琵琶。琵琶圓體修頸而小,號曰秦漢子。蓋弦鞀之遺制,出於胡中,傳為秦漢所作。其聲金石、絲竹以次作……玄宗既知音律,又酷愛法曲,選坐部伎子弟三百,教於梨園。聲有誤者,帝必覺而正之,號皇帝梨園弟子。宮女數百,亦為梨園弟子,居宜春北院……更置小部音聲三十餘人,帝幸驪山,楊貴妃生日,命小部張樂長生殿。因奏新曲未有名,會南方進荔枝,因名曰《荔枝香》。
(《唐書》卷二二《禮樂志一二》)
玄宗又於聽政之暇,教太常樂工子弟三百人,為絲竹之戲。音響齊發,有一聲誤,玄宗必覺而正之,號為皇帝弟子,又雲梨園弟子。以置院近于禁苑之梨園,太常又有別教院,教供奉新曲……玄宗又制新曲四十餘,又新制樂譜。
(《舊唐書》卷二八《音樂志一》)
丁 雜戲
則天末年,季冬為潑寒胡戲……潑寒胡未聞典故,裸體足……揮水投泥。
(《舊唐書》卷九七《張說傳》)
每初年望夜……即遣宮女於樓前縛架出眺,歌舞以娛之。若繩戲、竿木,詭異巧妙,固無其比。
(《舊唐書》卷八《音樂志一》)
玄宗又嘗以馬百匹,盛飾,分左右,施三重榻,舞《傾杯》數十曲,壯士舉榻馬不動。樂工少年姿秀者十數人,衣黃衫,文玉帶,立左右。
(《唐書》卷二二《禮樂志一二》)
侍宴魚藻宮,張水嬉彩艦。宮人為櫂歌,眾樂間發,德宗歡甚。
(《唐書》卷七《順宗紀》)
睿宗時,婆羅門國獻人,倒行以足舞。仰植銛刀,俯身就鋒,歷臉下,復植於背,觱篥者立腹上,終曲而不傷。又伏伸其手,二人躡之,周旋百轉。
(《唐書》卷二二《禮樂志一二》)
時帝薄於德,昵寵優人李可及。可及者能新聲,自度曲,辭調淒折,京師媮薄少年爭慕之,號為拍彈。同昌公主喪畢,帝與郭淑妃悼念不已。可及為帝造曲,曰《嘆百年》。教舞者數百,皆珠翠襐飾,刻畫魚龍地衣,度用繒五千。倚曲作辭,哀思裴回,聞者皆涕下。舞闋,珠寶覆地。帝以為天下之至悲,愈寵之。
(《唐書》卷一八一《曹確傳》)
五 唐與諸族之關係
唐與諸族關係最多。在唐初國勢甚盛,各族酋長詣闕,尊太宗為天可汗。其沿邊各地,先後設有六都護府,以資控制,茲表列如下。
六都護簡表
自睿宗景雲二年,始置節度使,玄宗承之,沿邊遂有十節度使之設。
十節度簡表
唐代盛時,備邊之兵,非常雄厚。
兵之戍邊者,大曰軍,小曰守捉,曰城,曰鎮。
(《唐書》卷五○《兵志》)
凡天下軍有四十,府有六百三十四,鎮有四百五十,戍五百九十,守捉有三十五(兵四十九萬人、馬八萬餘匹)。
(王溥《唐會要》卷七○)
其通各國之道路有七。
唐置羈縻諸州,皆傍塞外,或寓名於夷落。而四夷之與中國通者甚眾,若將臣之所征討,敕使之所慰賜,宜有以記其所從出。天寶中,玄宗問諸蕃國遠近,鴻臚卿王忠嗣以《西域圖》對,才十數國。其後貞元宰相賈耽,考方域、道里之數最詳,從邊州入四夷,通譯於鴻臚者,莫不畢紀。其入四夷之路與關戍走集,最要者七:一曰營州,入安東道。二曰登州,海行入高麗渤海道。三曰夏州,塞外通大同雲中道。四曰中受降城,入回鶻道。五曰安西,入西域道。六曰安南,通天竺道。七曰廣州,通海夷道。
(《唐書》卷四三《下地理志七下》)
與唐發生關係之諸族,特依其方位、順序表列之。
唐代諸族簡表
上列諸族,其與唐有特別關係者,分詳於後。
1.突厥
隋末唐初之際,突厥復興,勢力盛強,為北邊巨患。其東西兩部,與唐之關係,特分述之如下。
甲 東突厥之盛衰
始畢可汗咄吉者,啟民可汗子也,隋大業中嗣位。值天下大亂,中國人奔之者眾,其族強盛,東自契丹、室韋,西盡吐谷渾、高昌諸國皆臣屬焉,控弦百餘萬……高視陰山,有輕中夏之志。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竇建德、薛舉、劉武周、梁師都、李軌、王世充等,倔起虎視,悉臣尊之。
(《唐書》卷二一五《上突厥傳上》)
高祖起義太原,遣大將軍府司馬劉文靜聘於始畢,引以為援。始畢遣其特勒康稍利等獻馬千匹,會於絳郡。又遣二千騎助軍。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以上唐初突厥之情況。唐既借其兵力,亦稱臣焉。
高祖即位,前後賞賜,不可勝紀。始畢自恃其功,益驕踞,每遣使者至長安,頗多橫恣。高祖以中原未定,每優容之。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武德二年二月,始畢帥兵渡河至夏州,賊帥梁師都出兵會之,謀入抄掠。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自是迭為邊患,至頡利益甚。高祖竟欲遷都以避之,賴太宗力諫而止。
頡利初嗣立,(以始畢之子什缽苾為突利可汗,使居東。)承父兄之資,兵馬強盛,有憑陵中國之志。高祖以中原初定,不遑外略,每優容之,賜與不可勝計。頡利言辭悖傲,求請無厭。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武德七年(624年)秋,突利、頡利二可汗自原州入寇,侵擾關中。有說高祖云:「只為府藏子女在京師,故突厥來。若燒卻長安而不都,則胡寇自止。」高祖乃遣中書侍郎宇文士及行山南可居之地,即欲移都……太宗獨曰:「……尚使胡塵不息,遂令陛下議欲遷都,此臣之責也。」
(《舊唐書》卷二《太宗紀上》)
太宗之討突厥,先行反間以弱其勢。
因縱反間於突利,突利悅而歸心焉……突利因自托於太宗,願結為兄弟。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突厥俗素質略,頡利得華士趙德言,才其人,委信之,稍專國。又委政諸胡,斥遠宗族不用,興師歲入邊,下不堪苦。胡性冒沓,數翻覆不信,號令無常。歲大飢,裒斂苛重,諸部愈貳。
(《唐書》卷二一五《上突厥傳上》)
貞觀元年(627年),陰山已北,薛延陀、回紇、拔也古等部,皆相率背叛,擊走其欲谷設。頡利遣突利討之,師又敗績,輕騎奔還。頡利怒,拘之十餘日,突利由是怨望,內欲背之。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其內部既分,唐始出兵擊之。命李靖、李、柴紹、任成王道宗、衛孝節、薛萬徹為六總管,帥兵十萬,皆受靖節度,一舉而成功。
貞觀三年,李為通漠道行軍總管。至雲中,與突厥頡利可汗兵會,大戰於白道,突厥敗……靖將兵逼夜而發,勒兵繼進。靖軍既至,賊營大潰,頡利與萬餘人慾走渡磧。屯軍於磧口,頡利至,不得渡磧。其大酋長率其部落並降於。
(《舊唐書》卷六七《李傳》)
貞觀四年二月,頡利計窘,竄於鐵山,兵尚數萬,使執失思力入朝謝罪,請舉國內附。太宗遣……唐儉……持節安撫之,頡利稍自安。李靖乘間襲擊,大破之,遂滅其國。頡利乘……馬獨騎,奔於從侄沙缽羅部落。行軍副總管張寶相率眾奄至沙缽羅營,生擒頡利,送於京師……授右衛大將軍。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頡利之敗也,其部落或走薛延陁,或走西域,而來降者甚眾。詔議安邊之術,朝士多言突厥恃強,擾亂中國,為日久矣。今……窮來歸我,本非慕義之心。因其歸命,分其種落,俘之河南兗、豫之地,散居州縣,各使耕織,百萬胡虜,可得化為百姓。則中國有加戶之利,塞北可常空矣。唯中書令溫彥博議請准漢建武時,置匈奴於五原塞下,全其部落,得為捍蔽,又不離其土俗,因而撫之。一則實空虛之地,二則示無猜心。若遣向河南兗、豫 ,則乖物性,故非含育之道……太宗遂用其計,於朔方之地,自幽州至靈州,置順、祐、化、長四州都督府。又分頡利之地六州,左置定襄都督府,右置雲中都督府,以統其部眾。其酋首至者,皆拜為將軍、中郎將等官。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乃以突利可汗為順州(熱河朝陽縣)都督,令率其下就部。
(《唐書》卷二一五上《突厥傳上》)
頡利突利既滅亡,其繼起者為薛延陁。
貞觀三年,薛延陁自稱可汗於漠北,遣使來貢方物。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貞觀中,擒降突厥頡利等可汗之後,北虜唯菩薩薛延陁為盛。
(《舊唐書》卷一九五《回紇傳》)
貞觀十五年(641年)十一月……薛延陁以同羅、仆骨、回紇、靺鞨、霫之眾,度漠屯於白道川。命營州都督張儉統所部兵壓其東境。兵部尚書李為朔方行軍總管,右衛大將軍李大亮為靈州道行軍總管,涼州都督李襲譽為涼州道行軍總管,分道以御之。十二月……李及薛延陁戰於諾真水,大破之……薛延陁跳身而遁(真珠毗伽可汗死)。
(《舊唐書》卷三《太宗紀下》)
薛延陁後,又有車鼻。
先是貞觀中,突厥別部有車鼻者,亦阿史那之族也,代為小可汗,牙於金山之北。頡利可汗之敗,北荒諸部將推為大可汗。遇薛延陁為可汗,車鼻不敢當,遂率所部歸於延陁。為人勇烈有謀略,頗為眾附,延陁惡而將誅之。車鼻密知其謀,竄歸於舊所。其地去京師萬里,勝兵三萬人,自稱乙注車鼻可汗……自延陁破後,遣其子沙缽羅特勒來朝,貢方物,又請身入朝。太宗遣將軍郭廣敬征之,竟不至,太宗大怒。貞觀二十三年(649年),遣右驍衛郎將高偘,潛引回紇、仆骨等兵眾襲擊之。其酋長……等率部落背車鼻相繼來降。永徽元年(650年),偘軍次阿息山。車鼻聞王師至,召所部兵,皆不赴,遂攜其妻子從數百騎而遁,其眾盡降。偘率精騎追車鼻,獲之,送於京師……車鼻既破之後,突厥盡為封疆之臣。於是分置單于、瀚海二都護府。單于都護領狼山、雲中、桑乾三都督,蘇農等一十四州。瀚海都護領金微、新黎等七都督,仙萼、賀蘭等八州。各以其首領為都督刺史……自永徽已後,殆三十年,北鄙無事。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此後復小有變亂,唐之兵力尚能威服之。至武后時,默啜復興,其勢力與頡利時相仿佛,為突厥中興時期。自此大為邊患,至開元時始討平之。
骨咄祿,頡利族人也,雲中都督舍利元英之部酋,世襲吐屯。伏念敗,(高宗永隆元年,突厥阿史那伏念叛於夏州,裴行儉討破之。)乃嘯亡散保總材山。又治黑沙城,有眾五千,盜九姓畜馬,稍強大,乃自立為可汗。以弟默啜為殺,咄悉匐為葉護……嗣聖、垂拱間,連寇朔、代,掠吏士。
(《唐書》卷二一五上《突厥傳上》)
天授初,骨咄祿死……默啜自立為可汗。篡位數年,始攻靈州,多殺略士民。武后以薛懷義……等凡十八將軍兵出塞,雜華蕃步騎擊之,不見虜還。
(《唐書》卷二一五上《突厥傳上》)
契丹李盡忠等反,默啜請擊賊自效,詔可……拜遷善可汗。默啜乃引兵擊契丹,會盡忠死,襲松漠部落,盡得……輜重……詔……為特進頡跌利施大單于立功報國可汗。未及命,俄攻靈、勝二州,縱殺略。
(《唐書》卷二一五上《突厥傳上》)
默啜負勝,輕中國,有驕志,大抵兵與頡利時略等,地縱廣萬里,諸蕃悉往聽命。復立咄悉匐為左察,骨咄祿子默矩為右察,皆統兵二萬。子匐俱為小可汗,位兩察上,典處木昆等十姓兵四萬,號拓西可汗,歲入邊。戍兵不得休。
(《唐書》卷二一五上《突厥傳上》)
初,默啜景雲中率兵西擊娑葛,破滅之。契丹及奚,自神功之後,常受其征役。其地東西萬餘里,控弦四十萬,自頡利之後,最為強盛,自恃兵威,虐用其眾。默啜既老,部落漸多逃散。開元二年(714年),遣其子移涅可汗及同俄特勒,妹婿火拔、頡利發石阿失畢,率精騎圍逼北庭。右驍衛將軍郭虔瓘嬰城固守。俄而出兵,擒同俄特勒於城下,斬之。虜因退縮。火拔懼不敢歸,攜其妻來奔……明年(三年),十姓部落,左廂五咄六啜,右廂五弩失畢、五俟斤,及子婿高麗莫離支……等,各率其眾,相繼來降,前後總萬餘帳。制令居河南之舊地……其秋,默啜與九姓首領阿布思等,戰於磧北。九姓大潰,人畜多死,阿布思率眾來降。四年,默啜又北討九姓拔曳固,戰於獨樂河,拔曳固大敗。默啜負勝,輕歸而不設備,遇拔曳固迸卒頡質略於柳林中,突出擊默啜,斬之。仍與入蕃使郝靈筌,傳默啜首至京師。骨咄祿之子闕特勒,鳩合舊部,殺默啜子小可汗,及諸弟並親信略盡,立其兄左賢王默棘連,是為毗伽可汗。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毗伽可汗以開元四年即位,本蕃號為小殺,性仁友。自以得國是闕特勒之功,固讓之。闕特勒不受,遂以為左賢王,專掌兵馬。是時奚、契丹相率款塞,突騎施蘇祿自立為可汗。突厥部落頗多攜貳,乃召默啜時衙官暾欲谷為謀主。初,默啜下衙官盡為闕特勒所殺,暾欲谷以女為小殺可敦,遂免死,廢歸部落。及復用,年已七十餘,蕃人甚敬伏之。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小殺既得降戶,謀欲南入為寇。暾欲谷曰:「唐王英武,人和年豐,未有間隙,不可動也。我眾新集,猶尚疲羸,須且息養之數年,始可觀變而舉。」小殺又欲修築城壁,造立寺觀。暾欲谷曰:「不可。突厥人戶寡少,不敵唐家百分之一,所以常能抗拒者,正以隨逐水草,居處無常,射獵為業,又皆習武,強則進兵抄掠,弱則竄伏山林,唐兵雖多,無所施用。若築城而居,改變舊俗,一朝失利,必將為唐所並。」……小殺等深然其策……小殺由是大振,盡有默啜之眾……開元十五年,小殺使其大臣梅錄啜來朝,獻名馬……時吐蕃與小殺書,將計議同時入寇,小殺並獻其書。上嘉其誠……仍許於朔方軍西受降城,為互市之所,每年齎縑帛數十萬匹,就邊以遺之。……二十年,小殺為其大臣梅錄啜所毒,藥發未死,先討斬梅錄啜,盡滅其黨。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突厥自小殺之後,日見衰微,至於滅亡。
小殺既卒,國人立其子為伊然可汗……無幾,伊然病卒,又立其弟為登利可汗。登利者,猶華言果報也。登利年幼,其母即暾欲谷之女,與其小臣飲斯達干奸通,干預國政,不為蕃人所伏。登利從叔父二人,分掌兵馬,在東者號為左殺,在西者號為右殺,其精銳皆分在兩殺之下。開元二十八年(740年)……冊立登利為可汗。俄而登利與其母誘斬西殺,盡並其眾。而左殺懼禍及己,勒兵攻登利,殺之,自立,號烏蘇米施可汗。左殺又不為國人所附,拔悉密部落起兵擊之,左殺大敗,脫身遁走,國中大亂。
(《舊唐書》卷一九四上《突厥傳上》)
天寶初,其大部回紇、葛邏祿、拔悉蜜並起,攻葉護殺之。尊拔悉蜜之長,為頡伊施可汗。於是回紇、葛邏祿,自為左右葉護,亦遣使者來告。國人奉判闕特勒子為烏蘇米施可汗,以其子葛臘哆為西殺……其下不與,拔悉蜜等三部,共攻烏蘇米施。米施遁亡,其西葉護阿布思及葛臘哆率五千帳降,以葛臘哆為懷恩王。三載,拔悉蜜等殺烏蘇米施,傳首京師……其弟白胥特勒鶻隴匐立,是為白眉可汗。於是突厥大亂,國人推拔悉蜜酋為可汗。詔朔方節度使王忠嗣以兵乘其亂,抵薩河內山,擊其左阿波達干十一部,破之,獨其右未下。而回紇葛邏祿殺拔悉蜜可汗,奉回紇骨力裴羅定其國。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乙 西突厥之盛衰
西突厥本與北突厥同祖。初,木桿與沙缽略可汗有隙,因分為二。其國即烏孫之故地,東至突厥國,西至雷翥海,南至疏勒,北至瀚海……鐵勒、龜茲及西域諸胡國皆歸附之。其人雜有都陸,及弩失畢、歌邏祿、處月、處密、伊吾等諸種,風俗大抵與突厥同,唯言語微差。其官有葉護,有特勒,常以可汗子弟及宗族為之。又有乙斤、屈利啜、閻洪達、頡利發、吐屯、俟斤等官,皆代襲其位。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阿波西走達頭,當是時,達頭為西面可汗。即授阿波兵十萬,使與東突厥戰,而阿波竟為沙缽略所擒。及啟民可汗時,達頭可汗歲以兵相加,而隋常助啟民,故達頭敗,奔吐谷渾。始,阿波既禽,國人立鞅素特勒子,是為泥利可汗。達頭之奔,泥利亦敗。及死,其子達漫立,是為泥撅處羅可汗……大業中,從煬帝征高麗……留其弟闕達度設畜牧於會寧郡,即自稱闕可汗……初,曷薩那(即泥撅處羅可汗)朝隋,國人皆不欲,既被留不遣,乃共立達頭孫,號射匱可汗。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西突厥自射匱可汗後,日見興盛。
射匱可汗者,達頭可汗之孫也。既立後,始開土宇,東至金山,西至海,自玉門已西諸國,皆役屬之。遂與北突厥為敵,乃建庭於龜茲北三彌山。尋卒,弟統葉護可汗代立。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統葉護可汗,勇而有謀,善攻戰。遂北並鐵勒,西拒波斯,南接罽賓,悉歸之,控弦數十萬,霸有西域,據舊烏孫之地。又移庭於石國北之千泉,其西域諸國王,悉授頡利發,並遣吐屯一人監統之,督其征賦,西戎之盛,未之有也。武德三年,遣使貢條支巨卵。時北突厥作患,高祖恩加撫結,與之併力以圖北蕃。統葉護許以五年冬,大軍將發,頡利可汗聞之大懼,復與統葉護通和無相征伐……貞觀元年,遣真珠統俟斤……來。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統葉護自負強盛,無恩於國,部眾咸怨,歌邏祿種多叛之……為其伯父所殺而自立,是為莫賀咄侯屈利俟毗可汗。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俟毗可汗,初分統突厥,為小可汗。既稱大可汗,國人不附。弩失畢部自推泥孰莫賀設為可汗,泥孰辭不受。會統葉護可汗子咥力特勒避莫賀咄亂,亡在康居。泥孰迎立之,為乙毗缽羅肆葉護可汗,與俟毗可汗分王其國,挐斗不解。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由是西域諸國悉叛之,國大虛耗,眾悉附肆葉護可汗。雖俟毗之部,亦稍稍去,共以兵擊俟毗。俟毗走保金山,為泥孰所殺,奉肆葉護為大可汗。肆葉護已立,即北討鐵勒、薛延陁,為延陁所敗。性猜愎,狹於統下。小可汗乙剌者,於國最有功,肆葉護聽讒,種夷之,眾皆沮駭。又忌泥孰,陰圖殺之,泥孰亡入焉耆。未幾,沒卑達干與弩失畢部諸豪,謀執廢肆葉護。肆葉護輕騎走康居,憂死。國人迎泥孰於焉耆,立之,是為咄陸可汗。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泥孰卒,其弟同娥設立,是為沙缽羅咥利失可汗……俄而其國分為十部,每部令一人統之,號為十設,每設賜以一箭,故稱十箭焉。又分十箭為左右廂,一廂各置五箭。其左廂號五咄六部落,置五大啜,一啜管一箭。其右廂號為五弩失畢,置五大俟斤,一俟斤管一箭。都號為十箭。其後或稱一箭為一部落,大箭頭為大首領。五咄六部落,居於碎葉已東:五弩失畢部落,居於碎葉已西,自是都號為十姓部落。咥利失既不為眾所歸,部眾攜貳,為其統吐屯所襲,麾下亡散。咥利失以左右百餘騎拒之,戰數合,統吐屯不利而去。咥利失奔其弟步利設,與保焉耆。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咥利失復得舊地,弩失畢處密等並歸咥利失。貞觀十二年,西部竟立欲谷設為乙毗咄陸可汗。乙毗咄陸可汗既立,與咥利失大戰,兩軍多死,各引去。因與咥利失中分,自伊列河已西屬咄陸,已東屬咥利失。咄陸可汗又建庭於鏃曷山西,謂為北庭……咥利失為其吐屯俟利發與欲谷設通謀作難,咥利失窮蹙,奔拔汗那而死。弩失畢部落酋帥,迎咥利失弟伽那之子薄布特勒而立之,是為乙毗沙缽羅葉護可汗……建庭於雎合水北,謂之南庭。東以伊列河為界,自龜茲、鄯善、且末……皆受其節度。……咄陸可汗與葉護頻相攻擊……咄陸於時兵眾漸強……遣石國吐屯攻葉護,禽之,送於咄陸,尋為所殺。咄陸可汗既並其國,弩失畢諸姓心不服咄陸,皆叛之。咄陸……自恃其強,專擅西域,遣兵寇伊州。安西都護郭恪率輕騎二千,自烏骨邀擊,敗之……恪乘勝進拔處月俟斤所居之城,追奔及於遏索山……咄陸初以泥孰啜自擅取所部物,斬之以徇,尋為泥孰啜部將胡祿居所襲,眾多亡逸,其國大亂。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弩失畢不欲咄陸為可汗,遣使者至闕下,請所立。帝(太宗)遣通事舍人溫無隱,持璽詔與國大臣擇突厥可汗子孫賢者授之。乃立乙屈利失乙毗可汗之子,是為乙毗射匱可汗……使弩失畢將兵攻白水胡城。咄陸勒兵自城出,鳴鼓角薄斗,弩失畢不能軍,殺獲甚多。咄陸因其勝,招徠舊部。皆曰:「戰千人,存一人,我猶不從也。」咄陸自知眾怨,乃走吐火羅。乙毗射匱遣使貢方物,且請昏。帝令割龜茲、于闐、疏勒、朱俱波、蔥嶺五國為聘禮。不克昏。於是阿史那賀魯反,盡得可汗部落。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阿史那賀魯者,曳步利設射匱特勒之子也。初,阿史那步真既來歸國,咄陸可汗乃立賀魯為葉護,以繼步真,居於多邏斯川……統處密、處月、姑蘇、歌羅祿、弩失畢五姓之眾。其後咄陸西走吐火羅國,射匱可汗遣兵迫逐。賀魯不常厥居。貞觀二十二年,乃率其部落內屬。詔居廷州,尋授左驍衛將軍瑤池都督。高宗即位,進拜左驍衛大將軍、瑤池都督如故。永徽二年(651年),與其子咥運率眾西遁,據咄陸可汗之地。總有西域諸郡,建牙於雙河及千泉,自號沙缽羅可汗,統攝咄陸弩失畢十姓。其咄陸有五啜,一曰處木昆律啜,二曰胡祿居闕啜……三曰攝舍提暾啜,四曰突騎施賀邏施啜,五曰鼠尼施處半啜。弩失畢有五俟斤,一曰阿悉結闕俟斤,最為強盛,二曰哥舒闕俟斤,三曰拔塞幹暾沙缽俟斤,四曰阿悉結泥孰俟斤,五曰哥舒處半俟斤。各有所部勝兵數十萬,並羈屬賀魯。西域諸國,亦多附隸焉。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賀魯尋立咥運為莫賀咄葉護……進寇廷州。永徽三年,詔遣左武衛大將軍梁建方、右驍衛大將軍契苾何力,率燕然都護所部回紇兵五萬騎討之……虜渠帥六十餘人。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咄陸可汗死,其子真珠葉護請討賀魯自效,為賀魯所拒,不得前。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顯慶二年,遣右屯衛將軍蘇定方……等率師討擊……賊眾大敗……俘賀魯至京師……分其種落,置昆陵、濛池二都護府。其所役屬諸國,皆分置州府,西盡于波斯,並隸安西都護府。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以阿史那彌射為興昔亡可汗……領五咄陸部;阿史那步真為繼往絕可汗……領五弩失畢部。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至高宗時,西突厥亦臣服於唐,後為突厥所滅。
龍朔二年(662年),彌射、步真以兵從海道總管蘇海政討龜茲。步真怨彌射,且欲並其部,乃誣以謀反,海政不能察,即集軍吏計議先發誅之。因稱詔發所齎賜可汗首領,彌射以麾下至,悉收斬之……步真死乾封時。咸亨二年(671年),以西突厥部酋阿史那都支為左驍衛大將軍,兼匐延都督,以安輯其眾。儀鳳中,都支自號十姓可汗,與吐蕃連和寇安西。詔吏部侍郎裴行儉討之,行儉請毋發兵,可以計取。即詔行儉冊送波斯王子,並安撫大食,若道兩蕃者。都支果不疑,率子弟上謁,遂禽之。召執諸部渠長,降別帥李遮匐以歸,時調露元年(679年)也。西姓自是益衰,其後二部人日離散。遂擢彌射子元慶為左玉鈐衛將軍,步真子步利設斛瑟羅為右玉鈐衛將軍,盡襲父所領及可汗號。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自垂拱已後,十姓部落,頻被突厥默啜侵掠,死散殆盡。及隨斛瑟羅,才六七萬人,徙居內地。西突厥阿史那氏,於是遂絕。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西突厥雖滅亡,其別種繼之而起,然不久即衰敗。
突騎施烏質勒者,西突厥之別種也,初隸在斛瑟羅下,號為莫賀達干。後以斛瑟羅用刑嚴酷,眾皆畏之,尤能撫恤其部落,由是為遠近諸胡所歸附。其下置都督二十員,各統兵七千人。嘗屯聚碎葉西北界,後漸攻陷碎葉,徙其牙帳居之,東北與突厥為鄰,西南與諸胡相接,東南至西廷州。斛瑟羅以部眾削弱,自則天時入朝,不敢還蕃,其地並為烏質勒所並。景龍(中宗)二年(708年)……烏質勒卒,其長子娑葛代統其眾,詔便立娑葛為金河郡王……初,娑葛代父統兵,烏質勒下部將闕啜忠節甚忌之……三年,娑葛弟遮弩恨所分部落少於其兄,遂叛入突厥,請為鄉導以討娑葛。默啜乃留遮弩,遣兵二萬人與其左右來討娑葛,擒之而還。默啜顧謂遮弩曰:「汝於兄弟尚不和協,豈能盡心於我。」遂與娑葛俱殺之。默啜兵還,娑葛下部將蘇祿鳩集餘眾,自立為可汗。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蘇祿者,突騎施別種也。頗善綏撫,十姓部落,漸歸附之,眾二十萬,遂雄西域之地。尋遣使來朝,開元三年(715年)……冊立為忠順可汗,自是每年遣使朝獻……晚年抄掠所得,留不分之,又因風病,一手攣縮,其下諸部,心始攜貳。有大首領莫賀達干、都摩度兩部落,最為強盛。百姓又分為黃姓、黑姓兩種,互相猜阻。二十六年夏,莫賀達干勒兵夜攻蘇祿,殺之。
(《舊唐書》卷一九四下《突厥傳下》)
種人自謂娑葛後者為黃姓,蘇祿部為黑姓,更相猜讎。
(《唐書》卷二一五下《突厥傳下》)
自是之後,延至宋初,猶有存者。然而微弱矣。
2.回紇(《新唐書》作「回鶻」 )
唐北方諸族,突厥既衰,繼之而起者則為回紇。其部族盛衰及與唐之關係,分別敘之於下。
甲 部落
回紇,其先匈奴也。俗多乘高輪車,元魏時,亦號高車部,或曰敕勒,訛為鐵勒。其部落……凡十有五種,皆散處磧北。
(《唐書》卷二一七上《回鶻傳上》)
回紇諸部簡表
乙 強盛時代之回紇
回紇者,亦曰烏護,曰烏紇,至隋曰韋紇。其人驍強,初無酋長,逐水草轉徙。善騎射,喜盜鈔,臣於突厥,突厥資其財力雄北荒。大業中,處羅可汗攻脅鐵勒部……韋紇乃並仆骨、同羅、拔野古叛去,自為俟斤,稱回紇……有時健俟斤者,眾始推為君長。子曰菩薩,材勇有謀,嗜獵射,戰必身先,所向輒摧破,故下皆畏附……時健死,部人賢菩薩,立之。母曰烏羅渾,性嚴明,能決平部事,回紇繇是浸盛,與薛延陁共攻突厥北邊。頡利遣……騎十萬討之,菩薩……破之馬鬣山……大俘其部人,聲震北方。由是附薛延陁,相唇齒,號活頡利發,樹牙獨樂水上……突厥已亡,惟回紇與薛延陁為最雄強。菩薩死,其酋胡祿俟利發吐迷度,與諸部攻薛延陁,殘之,並有其地。遂南逾賀蘭山境諸河,遣使者獻款。太宗為幸靈州,次涇陽受其功。於是鐵勒十一部皆來……請置唐官。
(《唐書》卷二一七上《回鶻傳上》)
太宗為置六府七州,府置都督,州置刺史……時吐迷度已自稱可汗,署官號,皆如突厥故事。
(《舊唐書》卷一九《五回紇傳》)
骨力裴羅立……天寶初……自稱骨咄祿毗伽闕可汗……南居突厥故地,徙牙烏德鞬山、昆河之間……北盡磧口三百里,悉有九姓地。九姓者,曰藥羅葛(回紇姓也),曰胡咄葛,曰啒羅勿,曰貊歌息訖,曰阿勿嘀,曰葛薩,曰斛嗢素,曰藥勿葛,曰奚邪勿……後破有拔悉蜜、葛邏祿,總十一姓,並置都督,號十一部落……詔拜為……懷仁可汗……裴羅又攻殺突厥白眉可汗……斥地愈廣,東極室韋,西至金山,南控大漠,盡得古匈奴地。
(《唐書》卷二一七上《回鶻傳上》)
肅宗於靈武即位,遣……使於回紇以修好徵兵……回紇遣其太子葉護,領……兵馬四千餘眾,助國討逆……及肅宗還西京……葉護自東京至……辭歸蕃……乾元元年(758年)七月,詔以幼女封為寧國公主出降。其降蕃日……冊立回紇英武威遠毗伽可汗。
(《舊唐書》卷一九《五回紇傳》)
德宗立,使中人告喪且修好。時九姓胡勸可汗入寇,可汗欲悉師向塞,見使者不為禮。宰相頓莫賀達干曰:「唐大國,無負於我……今舉國遠斗,有如不捷,將安歸。」可汗不聽。頓莫賀怒,因擊殺之……自立為合骨咄祿毗伽可汗,使……入朝。建中元年(780年),詔……冊頓莫賀為武義成功可汗……後三年,使使者獻方物,請和親……李泌曰:「……願聽昏,而約用開元故事,如突厥可汗稱臣。」……帝曰:「善。」乃許降公主,回紇亦請如約,詔咸安公主下嫁……是時,可汗上書恭甚,言昔為兄弟,今婿半子也。陛下若患西戎,子請以兵除之。又請易回紇曰回鶻,言捷鷙猶鶻然……拜可汗為汨咄祿長壽天親毗伽可汗。
(《唐書》卷二一七上《回鶻傳上》)
丙 衰落時代之回紇
貞元五年(789年),可汗(汨咄祿長壽天親毗伽)死,子多邏斯立,國人號泮官特勒……冊拜愛登里邏汨沒蜜施俱祿毗伽忠貞可汗……沙陀別部六千帳,與北廷相依,亦厭虜裒索至三。葛祿白眼突厥素臣回鶻者,尤怨苦,皆密附吐蕃,故吐蕃因沙陀共寇北廷……回鶻以壯卒數萬……還取北廷,為吐蕃所擊大敗……回鶻大恐,稍南其部落以避之。是歲,可汗為少可敦葉公主所毒死……可汗之弟乃自立。伽斯(回紇大將)方攻吐蕃,其大臣率國人共殺篡者,以可汗幼子阿啜嗣……冊阿啜為奉誠可汗……十一年,可汗死,無子,國人立其相骨咄祿為可汗……冊拜愛滕里邏羽錄沒蜜施合胡祿毗伽懷信可汗……永貞(順宗)元年(805年),可汗死……冊所嗣為滕里野合俱錄毗伽可汗……無幾,可汗亦死……冊拜愛登里羅汨蜜施合毗伽保義可汗。
(《唐書》卷二一七上《回鶻傳上》)
穆宗立……可汗死……冊所嗣為登囉羽錄沒蜜施句主毗伽崇德可汗……敬宗即位之年,可汗死,其弟曷薩特勒立……冊為愛登里囉汨沒蜜施合毗伽昭禮可汗……太和六年,可汗為其下所殺,從子胡特勒立……冊為愛登里囉汨沒蜜施合句錄毗伽彰信可汗。開成四年,其相掘羅勿作難,引沙陀共攻可汗。可汗自殺,國人立特勒為可汗。
(《唐書》卷二一七下《回鶻傳下》)
武宗即位……乃知其國亂。俄而渠長句錄莫賀與黠戛斯合騎十萬,攻回鶻城,殺可汗,誅掘羅勿,焚其牙,諸部潰。其相職與龐特勒十五部奔葛邏祿,殘眾入吐蕃、安西。於是可汗牙部十三姓,奉烏介特勒為可汗,南保錯子山。
(《唐書》卷二一七下《回鶻傳下》)
黠戛斯,古堅昆國也……其種雜丁零,乃匈奴西鄙也……其君曰阿熱,遂姓阿熱氏,建一纛,下皆尚赤,余以部落為之號……始隸薛延陁,延陁以頡利發一人監國……貞觀二十二年……遣使者獻方物,其酋長俟利發失缽屈阿棧身入朝,太宗勞享之……乾元中,為回紇所破,自是不能通中國。後狄語訛為黠戛斯,蓋回鶻謂之,若曰黃赤面雲……回鶻稍衰,阿熱即自稱可汗……回鶻遣宰相伐之,不勝,挐斗二十年不解。
(《唐書》卷二一七下《黠戛斯傳》)
黠戛斯破回鶻,得太和公主。黠戛斯自稱李陵之後,與國同姓。遂令達干十人,送公主至塞上。烏介途遇黠戛斯使達乾等,並被殺。太和公主卻歸烏介可汗。
(《舊唐書》卷一九《五回紇傳》)
阿熱以使者見殺,無以通於朝,復……上書言狀……至大中(宣宗)元年(847年)卒,……冊黠戛斯為英武誠明可汗。
(《唐書》卷二一七下《黠戛斯傳》)
烏介……南渡大磧……諸部猶稱十萬眾,駐牙大同軍北閭門山,時會昌二年秋。頻劫東陝已北……詔諸道兵悉至防捍,以河東節度使劉沔充南面招控回鶻使,以幽州節度使張仲武充東南招控回鶻使……回鶻……七部,共三萬眾,相次降於幽州。詔配諸道……首領皆賜姓李氏……有特勒葉被沽兄李二部南奔吐蕃,有特勒可質力二部東北奔大室韋,有特勒荷勿啜東討契丹戰死……烏介部眾,至大中元年,詣幽州降。留者漂流餓凍,眾十萬,所存止三千已下。烏介嫁妹與室韋託附之,為回鶻相美權者逸隱啜逼諸回鶻殺烏介於金山。以其弟特勒遏捻為可汗,復有眾五千以上,其食用糧羊,皆給於奚……張仲武大破奚眾,其回鶻無所取給,日有耗散。至二年春,唯存名王、貴臣五百人已下依室韋……黠戛斯相阿播……大敗室韋,回鶻在室韋者,阿播皆收歸磧北。
(《舊唐書》卷一九《五回紇傳》)
遺帳伏山林間,狙盜諸蕃自給,稍歸龐特勒。是時特勒已自稱可汗,居甘州,有磧西諸城。宣宗……遣使者抵靈州……回鶻因遣人隨使者來京師,帝即冊拜溫祿登里邏汨沒蜜施合俱錄毗伽懷建可汗……懿宗時,大酋仆固俊自北廷擊吐蕃,斬論尚熱,盡取西州、輪台等城……其後王室亂……其國卒不振,時時以玉馬與邊州相市雲。
(《唐書》卷二一七下《回鶻傳下》)
3.吐蕃
唐初與吐蕃和親,文化交通極盛,佛法亦同時自中土輸入。
甲 吐蕃之興起
吐蕃本西羌屬,蓋百有五十種,散處河湟江岷間,有發羌唐旄等。然未始與中國通,居析支水西。祖曰鶻提勃悉野,健武多智,稍並諸羌,據其地。蕃發聲近,故其子孫曰吐蕃,而姓勃窣野。或曰南涼禿髮利鹿孤之後。二子曰樊泥,曰傉檀。傉檀嗣,為乞佛熾盤所滅。樊泥挈殘部,臣沮渠蒙遜,以為臨松太守。蒙遜滅,樊泥率兵西濟河,逾積石,遂撫有群羌雲。
(《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上》)
乙 吐蕃之風俗與制度
其俗謂強雄曰贊,丈夫曰普,故號君長曰贊普。贊普妻曰未蒙……國多霆電風雹積雪,盛夏如中國春時,山谷常冰,地有寒癘……衣率氈韋,以赭塗面為好,婦人辮髮而縈之。其器屈木而韋底,或氈為槃,凝麨為碗,實羹酪並食之,手捧酒漿以飲。
(《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上》)
其俗重鬼右巫,事羱羝為大神,喜浮屠法,習咒詛……貴壯賤弱,母拜子,子倨父……以累世戰沒為甲門,敗懦者垂狐尾於首示辱,不得列於人。拜必手據地,為犬號,再揖身止。居父母喪,斷髮黛面墨衣,既葬而吉。
(《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上》)
其地氣候大寒,不生粳稻,有青稞裸麥、豆、小麥、喬麥。畜多氂牛、豬、犬、羊、馬。又有天鼠,狀如雀鼠,其大如貓,皮可為裘。又多金、銀、銅、錫。其人或隨畜牧,而不常厥居。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其官有大相曰論茝,副相曰諭茝扈莽,各一人,亦號大論小論。都護一人,曰悉編掣逋。又有內大相,曰曩論掣逋,亦曰論莽熱。副相曰曩論覓零逋,小相曰曩論充,各一人。又有整事大相,曰喻寒波掣逋,副整事曰喻寒覓零逋,小整事曰喻寒波充,皆任國事。總號曰尚論掣逋突瞿。
(《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上》)
其君臣自為友,五六人曰共命,君死,皆自殺以殉。
(《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上》)
其官之章飾,最上琴瑟。金次之,金塗銀又次之,銀次之,最下至銅止。差大小綴臂前,以辨貴賤。
(《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上》)
用刑嚴峻,小罪剜眼鼻,或皮鞭鞭之,但隨喜怒,而無常科。囚人於地牢,深數丈,二三年方出之。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軍令嚴肅,每戰,前隊皆死,後隊方進。重兵死,惡病終。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無文字,結繩齒木為約。
(《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上》)
貞觀十五年,太宗以文成公主妻之……弄贊……為公主築一城……築城邑,立棟宇,以居處焉……漸慕華風,仍遣酋豪子弟,請入國學,以習詩書。又請中國識文之人,典其表疏。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丙 強盛時代之吐蕃
弄贊弱冠嗣位,性驍武,多英略,其鄰國羊同及諸羌,並賓服之。太宗遣行人……往撫慰之……乃遣使……入朝……求婚,太宗未之許……弄贊遂與羊同連發兵,以擊吐谷渾。吐谷渾不能支,遁於青海之上,以避其鋒……於是進兵攻破党項及白蘭諸羌,率其眾二十餘萬,頓於松州西境(四川松潘縣)……太宗遣吏部尚書侯君集為……行營大總管……以擊之……弄贊大懼,引兵而退,遣使謝罪。因復請婚,太宗許之……貞觀十五年(641年),太宗以文成公主妻之。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永徽(高宗)元年,弄贊卒……其孫繼位……時年幼,國事皆委祿東贊。祿東……性明毅嚴重,講兵訓師,雅有節制。吐蕃之並諸羌,雄霸本土,多其謀也……東贊有子五人……及東贊死……兄弟復專其國。後與吐谷渾不和……遞相表奏,各論曲直。國家依違,未為與奪,吐蕃怨怒,遂率兵以擊吐谷渾,吐谷渾大敗……走投涼州,遣使告急。咸亨元年(670年)四月,詔以右威衛大將軍薛仁貴……率眾十餘萬以討之……為吐蕃……所敗……自是,吐蕃連歲寇邊。當、悉等州諸羌盡降之……吐蕃盡收羊同、党項及諸羌之地,東與涼(甘肅武威縣)、松、茂(四川茂縣)、嶲等州相接,南至婆羅門(即印度),西又攻陷龜茲、疏勒等四鎮,北抵突厥,地方萬餘里,自漢魏已來,西戎之盛,未之有也。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長壽(則天)元年(629年),武威軍總管王孝傑大破吐蕃之眾克復龜茲、于闐、疏勒、碎葉等四鎮。乃於龜茲置安西都護府,發兵以鎮守之。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吐蕃自論欽陵(東贊子)兄弟專統兵馬,欽陵每居中用事,諸弟分據方面。贊婆(亦東贊子)則專在東境,與中國為鄰,三十餘年,常為邊患。其兄弟皆有才略,諸蕃憚之……其贊普器弩悉弄,年漸長,乃與其大臣論岩等密圖之……發使召欽陵、贊婆等。欽陵舉兵不受召,贊普自帥眾討之。欽陵未戰而潰,遂自殺……贊婆……及其兄子……等來降……封歸德郡王……尋卒。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則天……時,吐蕃南境屬國泥婆羅門等皆叛,贊普自往討之,卒於軍中。諸子爭立。久之,國人立器弩悉弄之子棄隸蹜贊為贊普,時年七歲。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神龍(中宗)元年……贊普之祖母遣其大臣……來獻方物,為其孫請婚。中宗以所養雍王宗禮女為金城公主許嫁之。自是頻歲貢獻。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睿宗即位……時楊矩為鄯州都督,吐蕃遣使厚遺之,因請河西九曲之地(甘肅導河縣邊外一帶),以為金城公主湯沐之所。矩遂奏與之。吐蕃既得九曲,其地肥良,堪頓兵畜牧,又與唐境接近,自是復叛,始率兵入寇……連年犯邊……天寶初……以哥舒翰為隴右節度使……十四載……安祿山已竊據洛陽,以河隴募兵,令哥舒翰為將,屯潼關……於是歲調山東丁男為戍卒……萬里相繼,以卻於強敵。隴右鄯州為節度,河西涼州為節度,安西、北庭亦置節度,關內則於靈州置朔方節度,又有受降城單于都護庭為之藩衛。及潼關失守,河洛阻兵,於是盡征河隴朔方之將鎮兵,入靖國難,謂之行營……邊州無備預……吐蕃乘我間隙,日蹙邊城……數年之後,鳳翔之西,邠州之北,盡蕃戎之境,堙沒者數十州。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至德初……使使來請討賊,且修好。肅宗遣……報聘。然歲內侵……使數來請和。帝雖審其譎,姑務紓患,乃詔……與盟。寶應元年(762年),陷臨洮,取秦、成、渭等州……(三年)入大震關,取蘭、河、鄯、洮等州,於是隴右地盡亡。進圍涇州,入之,降刺史高暉。又破邠州,入奉天……代宗幸陝……高暉導虜入長安,立廣武王承宏為帝,改元,擅作赦令,署官吏。衣冠皆南奔荊襄,或逋棲山谷。亂兵因相攘鈔,道路梗閉……吐蕃留京師十五日,乃走,天子還京。
(《唐書》卷二一六上《吐蕃傳上》)
永泰(代宗)元年(765年)九月,僕固懷恩誘吐蕃、回紇之眾南犯王畿……至奉天界……京師戒嚴……副元帥郭子儀於河中府領眾赴援……交戰二百餘陣……回紇三千騎詣涇陽降款,請擊吐蕃為效。子儀許之,於是……合……攻破吐蕃……京師解嚴。
(《舊唐書》卷一九六上《吐蕃傳上》)
德宗即位,先內靖方鎮,顧歲與虜角,其亡獲相償,欲以德綏懷之……歸其俘……約盟……唐地涇州右盡彈箏峽(甘肅平涼西百里),隴州右極清水,鳳州西盡同谷,劍南盡西山大度水……朱泚之亂,吐蕃請助討賊……及泚平,責先約求地。天子薄其勞,第賜詔書,償……帛萬匹。於是虜以為怨……入寇……涇、隴、邠之民蕩然盡矣。諸將曾不能得一俘,但賀賊出塞而已……貞元五年,韋皋以劍南兵……殺虜將……西南稍安。不三年,盡得嶲州地……定昆明……元和(憲宗)……五年……賜缽闡布書。缽闡布者,虜浮屠,豫國事者也……自是朝貢歲入,又款隴州塞,丐互市,詔可。
(《唐書》卷二一六下《吐蕃傳下》)
唐自開元二年,始與吐蕃會盟定界。德宗時,定清水之盟。後凡一再行之,以宰相蒞盟。今拉薩尚存吐蕃會盟碑,書盟辭及兩方與事之臣,以唐蕃文分兩面刻之。其文如下:
大唐文武孝德皇帝,大蕃聖神贊普,舅甥二主,商議社稷如一,結立大和盟約,永無淪替,神人俱以證之,世世代代,使其稱讚是盟,大節留傳之於後也。文武孝德皇帝與聖神贊普,得知黎贊陛下二聖,浚哲鴻被,曉全永之化,享矜愍之情,思覆其無內外,商議葉同,務令萬姓安泰,所思如一,成久遠大治之責,慈睹同心,以申憐好之意,共成厥美。今漢蕃二國所守見管封疆,洮泯之東,屬大唐國界;其塞之西,儘是大蕃地土。彼此不為殺敵,不舉兵革,不相侵謀。封境或有積阻,捉生閒事,說給以衣糧放歸,令社稷山川無擾,各敬神人。然舅甥相好之義若難,每思通傳,彼此相倚,二國常相往來。西路所遣唐差蕃使,於將谷交馬,其洮泯之東,大唐供應;清水縣以西,大蕃供應。須合舅甥親近之禮,使其兩界煙塵不起,同聞頌德之名,頻無驚恐之處。行人撤備,鄉土俱安,永無相擾之犯,垂恩萬代,則稱羨之聲,遍於日月所照矣,蕃於蕃國受安,漢亦漢國受樂,茲合其大業耳。各依此盟誓,永不移易,當三寶與日月星辰之下,共陳刑具,為設此大誓約。如有不依此事誓背漢蕃背納,破其名者,來其殃禍也。倘傾覆以及動陰謀者,不在破盟之限。蕃漢君臣,並稽首告立,周細為文。二君之德,萬遠稱揚,內外蒙庥,人民咸頌矣。
(闕名《西藏考》)
丁 衰落時代之吐蕃
贊普……死,以弟達磨嗣。達磨嗜酒,好畋獵,喜內。且凶愎少恩,政益亂……會昌(武宗)二年,贊普死……無子,以妃兄尚延力子乞離胡為贊普,始三歲,妃共治其國。大相結都那見乞離胡不肯拜……用事者共殺之。別將尚恐熱……約三部,得萬騎……與宰相尚與思羅戰……殺之……國人以贊普立非是,皆叛去。恐熱自號宰相,以兵二十萬擊鄯州節度使尚婢婢……婢婢……伏兵衷擊……恐熱單騎而逃。既不得志,尤猜忍殺戮部將……大中三年……恐熱大略鄯、廓、瓜、肅、伊、西等州,所過捕戮,積屍狼籍。麾下內怨,皆欲圖之。乃揚聲將請唐兵五十萬,共定其亂,保渭州,求冊為贊普,奉表歸唐……宣宗詔……迎援,恐熱至……且求河渭節度使。帝不許,還……趨落門川,收散卒,將寇邊。會久雨糧絕,恐熱還奔廓州(青海西寧縣)。於是……復……清水……原州……安樂州……蕭關……秦州……扶州……沙州首領張義潮奉瓜(新疆哈密縣南)、沙伊(哈密縣)、肅(甘肅酒泉縣)、甘(甘肅張掖縣)等十一州地圖以獻。始,義潮陰結豪英歸唐。一日,眾擐甲噪州門,漢人皆助之,虜守者驚走。遂攝州事,繕甲兵,耕且戰,悉復余州……帝嘉其忠……號歸義軍,遂為節度使。其後,河渭州虜將尚延心以國破亡,亦獻款……咸通(懿宗)七年,北廷回鶻仆固俊擊取西州,收諸部……與尚恐熱戰,破之……斬恐熱,首傳京師。
(《唐書》卷二一六下《吐蕃傳下》)
4.南詔
唐中葉以後,西南諸族中,輸入中土之文化最多者,則有南詔。南詔原六部落所合併,故又謂之六詔。
南詔蠻,本烏蠻之別種也(雲南蠻族中,有烏、白兩種,烏蠻為東爨,白蠻為西爨)。姓蒙氏,蠻謂王為詔……代居蒙舍州,為渠帥,在漢永昌故郡東,姚州之西(雲南楚雄縣地)。其先,渠帥有六,自號六詔,兵力相埒,各有君長,無統帥。
(《舊唐書》卷一九七《南詔蠻傳》)
六詔部落簡表
南詔,在高宗時來朝。至玄宗開元間,酋長皮邏吞併五詔,勢力始增大。
皮邏閣立。開元二十六年,詔授特進,封越國公,賜名曰歸義。其後破洱河蠻,以功策授雲南王。歸義漸強盛,餘五詔浸弱。先是,劍南節度使王昱受歸義賂,奏六詔合為一詔。歸義既並五詔,服群蠻,破吐蕃之眾兵,日以驕大……二十七年,徙居大和城(雲南大理縣)……天寶七年,歸義卒,詔立子閣羅鳳,襲雲南王。
(《舊唐書》卷一九七《南詔蠻傳》)
厥後邊臣失政,激起變亂。南詔與吐蕃結合,西南圉從此多事。
無何,鮮于仲通為劍南節度使,張虔陁為雲南太守。仲通褊急寡謀,虔陁矯詐,待之不以禮……有所徵求,閣羅鳳多不應。虔陁遣人罵辱之,仍密奏其罪惡。閣羅鳳忿怨,因發兵反……明年(天寶十年),仲通率兵……逼大和城,為南詔所敗。自是閣羅鳳北臣吐蕃,吐蕃令閣羅鳳為贊普鍾,號曰東帝,給以金印。蠻謂弟為鍾。時天寶十一年也。
(《舊唐書》卷一九七《南詔蠻傳》)
楊國忠當權,徵兵征討,騷動天下,依然無功。
制大募兩京及河南北兵,以擊南詔。人聞雲南多瘴癘,未戰士卒死者什八九,莫肯應募。楊國忠遣御史分道捕人,連枷送詣軍所……時調兵既多……行者愁怨。
(《資治通鑑》卷二一六《唐紀三二》)
天寶十二年,劍南節度使楊國忠執國政,仍奏征天下兵,俾留後侍御史李宓將十餘萬(擊南詔),輦餉者在外,涉海瘴死者相屬於路,天下始騷然苦之。宓復敗於大和城北,死者十八九。
(《舊唐書》卷一九七《南詔蠻傳》)
安史之亂,復乘隙擾害西川。
至德(肅宗)元載九月……南詔乘亂,陷越嶲會同軍,據清溪關(四川漢源縣)。
(《資治通鑑》卷二一八《唐紀三四》)
惟南詔附吐蕃後,賦役甚重,深以為苦。遂又附唐,合力破吐蕃,西川之患始解。
大曆十四年,閣羅鳳子鳳迦異,先閣羅鳳死,立迦異子,是為異牟尋。頗知書,有才智,善撫其眾。吐蕃役賦南蠻重數,又奪諸蠻險地,立城堡,歲徵兵以助鎮防,牟尋益厭苦之。有鄭回者,本相州人,天寶中舉明經,授嶲州西滬縣令。嶲州陷,為所虜,閣羅鳳以回有儒學,更名曰蠻利,甚愛重之,命教鳳迦異……蠻謂相為清平官,凡置六人。牟尋以回為清平官,事皆咨之秉政用事……回嘗言於牟尋曰:「自昔南詔嘗款附中國,中國尚禮義,以惠養為務,無所求取。今棄蕃歸唐,無遠戍之勞,重稅之困,利莫大焉。」牟尋善其言,謀內附者十餘年矣。韋皋(劍南西川節度使)招撫諸蠻……聞牟尋之意……寓書於牟尋,且招懷之……牟尋乃去吐蕃所立帝號……請復南詔舊名。
(《舊唐書》卷一九七《南詔蠻傳》)
初(貞元十年)……吐蕃因爭北庭,與回鶻大戰,死傷頗眾,乃徵兵於牟尋,須萬人。牟尋既定計歸我,欲因徵兵以襲之,乃示寡弱……遣兵五千人戍吐蕃。乃自將數萬踵其後,晝夜兼行,乘其無備,大破吐蕃於神川。
(《舊唐書》卷一九七《南詔蠻傳》)
文宗時,牟尋孫豐祐在位。唐又邊備廢弛,戍卒抄掠,南詔乘間入侵。
太和三年,杜元穎鎮西川,以文儒自高,不練戎事。南蠻乘我無備,大舉諸部入寇……蜀川出軍與戰,不利,陷我邛州,逼成都府,入梓州西郭,驅劫玉帛子女而去……明年(四年)……以表自陳請罪……國家方事柔遠,尋釋其罪。
(《舊唐書》卷一九七《南詔蠻傳》)
宣懿之際,南詔酋長酋龍,又舉兵進攻嶺南,並陷安南都護府。
大中(宣宗)十三年……豐祐適卒,子酋龍立……酋龍乃自稱皇帝,國號大禮,改元建極。遣兵陷播州(貴州遵義縣)
(《資治通鑑》卷二四九《唐紀六五》)
咸通(懿宗)元年十二月,安南土蠻引南詔兵,合三萬餘人,乘虛攻交趾,陷之……二年七月,南詔攻邕州(廣西邕寧縣),陷之。
(《資治通鑑》卷二五○《唐紀六六》)
後經高駢擊敗蠻兵,安南始平。
咸通七年十一月……置靜海軍於安南,以高駢為節度使。自李涿時(宣宗大中時為安南都護)侵擾安南,為安南患,殆將十年,至是始平。
(《資治通鑑》卷二五○《唐紀六六》)
酋龍又攻西川,連陷諸州。唐復調高駢以赴之,擊敗南詔兵。
乾符(僖宗)元年十一月……南詔寇西川……十二月……南詔乘勝陷黎州,入卭峽關,攻雅州(西康雅安縣)……蠻兵及新津而還……詔發河東、山南西道、東川兵授之,仍命……高駢詣西川,制置蠻事。
(《資治通鑑》卷二五二《唐紀六八》)
至酋龍卒,南詔亦衰,復來請和。自此西南邊始安,而唐亦困敝矣。
乾符四年二月……南詔酋龍嗣立以來,為邊患殆二十年,中國為之虛耗,而其國中亦疲弊。酋龍卒……子法立……好畋獵酣飲,委國事於大臣。閏月,嶺南西道節度使辛讜奏南詔……來請和……詔許之。
(《資治通鑑》卷二五三《唐紀六九》)
六 武韋執政
1.武后
甲 武周革命
則天順聖皇后武氏,諱曌,并州文水人也。父士彠,官至工部尚書、荊州都督,封應國公。後年十四,太宗聞其有色,選為才人。太宗崩,後削髮為比丘尼,居於感業寺。高宗幸感業寺,見而悅之,復召入宮。久之,立為昭儀,進號宸妃。永徽六年(655年),高宗廢皇后王氏,立宸妃為皇后,高宗自顯慶後,多苦風疾,百司奏事,時時令後決之,常稱旨。由是參預國政……後既專寵與政,而高宗春秋高,苦疾,後益用事,遂不能制……上元元年,高宗號天皇,皇后亦號天后,天下之人,謂之二聖……高宗崩,遺詔皇太子即皇帝位,軍國大務不決者,兼取天后進止。皇太子即皇帝位(中宗),尊后為皇太后,臨朝稱制。
(《唐書》卷四《武后紀》)
嗣聖元年二月,廢皇帝為廬陵王,幽於別所,仍改賜名哲。立豫王輪為皇帝,令居於別殿……改元文明。皇太后仍臨朝稱制。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武后臨政,廢易君主,李敬業遂起匡復之兵。
李孫敬業。高宗崩,則天太后臨朝。既而廢帝為廬陵王,立相王為皇帝,而政由天后,諸武皆當權任,人情憤怨……嗣聖元年七月,敬業……自稱揚州司馬……遂據揚州,鳩聚民眾,以匡復廬陵為辭。乃開三府,一曰匡復府,二曰英公府,三曰揚州大都督府……旬日之間,勝兵有十餘萬……則天命左玉鈐衛大將軍李孝逸將兵三十萬討之……敬業……還江都,屯兵高郵以拒之,頻戰大敗,孝逸乘勝追躡……捕獲之。
(《舊唐書》卷六七《李附李敬業傳》)
李敬業既敗,武后益猜忌宗室功臣,大開告密之門。任周興、來俊臣、索元禮等酷吏,濫用刑誅,以示威嚴。
太后……欲大誅殺以威之,乃盛開告密之門。有告密者,臣下不得問,皆給驛馬,供五品食,使詣行在,雖農夫樵人,皆得召見,廩於客館。所言或稱旨,則不次除官,無實者不問。於是四方告密者蜂起,人皆重足屏息。有胡人索元禮,知太后意,因告密召見,擢為游擊將軍,令案制獄。元禮性殘忍,推一人必令引數十百人,太后數召見賞賜,以張其權。於是尚書都事長安周興,萬年人來俊臣之徒效之,紛紛繼起。興累遷至秋官侍郎,俊臣累遷至御史中丞,相與私畜無賴數百人,專以告密為事。欲陷一人,輒令數處俱告,事狀如一。
(《資治通鑑》卷二○三《唐紀一九》)
來俊臣……則天……擢拜左台御史中丞……招集無賴數百人,令其告事,共為羅織,千里響應……則天……於麗景門別置推事院,俊臣推勘必獲,專令俊臣等按鞫,亦號為新開門,但入新開門者,百不全一。王弘義戲謂麗景門為例竟門,言入此門者例皆竟也……俊臣每鞫囚,無問輕重,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圜繞炙之……又以索元禮等作大枷,凡有十號:一曰定百脈,二曰喘不得,三曰突地吼,四曰著即承,五曰失魂膽,六曰實同反,七曰反是實,八曰死豬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家……朝士多因入朝,默遭掩襲,以至於族,與其家無複音息。故每入朝者,必與其家訣曰:「不知重相見不。」
(《舊唐書》卷一八六上《來俊臣傳》)
周興、來俊臣、索元禮以外,酷吏見於《舊唐書(卷七)•中宗本紀》者如下。
其酷吏劉光業、王德壽、王處貞、屈貞筠、劉景陽等五人,雖已身死,官爵並宜追奪。景陽見在,貶祿州樂單尉。邱神、來子珣、萬國俊、周興、來俊臣、魚承曄、王景昭、索元禮、傅遊藝、王弘義、張知默、裴籍、焦仁亶、侯思立、郭霜、李敬仁、皇甫文備、陳嘉言等,雖已身死,並宜除名。唐奉一配流,李秦授、曹仁哲並改與嶺南遠惡處。
及正位後,王后、蕭良娣被廢,各杖二百,反接投釀甕中曰:「令二嫗骨醉。」數日死,猶殊其屍。並竄長孫無忌、褚遂良等至死。又殺上官儀。其出手行事,即凶焰絕人。然此猶曰:「妒者常情。不得不害人以利己也。」稱制後,欲立威以制天下,開告密之門,縱酷吏周興、來俊臣、邱神等起大獄,指將相俾相連染,一切案以反論。吏爭以周內為能,於是誅戮無虛日。大臣則裴炎、劉褘之……等數十人,大將則程務挺、李光誼……等亦數十人,庶僚則周思茂、郝象賢……等數十百人,皆駢首就戮……然此猶曰:「中外官僚,非戚屬也。」越王貞、琅琊王衝起兵謀復王室,事敗被誅。於是殺韓王元嘉、魯王靈夔……等數十百人,除其屬籍,幼者流嶺表……然此猶曰:「李氏宗室,非武族也。」武元慶、元爽,則後兄也;惟良、懷運,則後兄子也。元慶、元爽,尋坐事死。後姊之女,為高宗所私,封魏國夫人,後私毒之死,又歸罪於惟良、懷運,殺之。然此猶曰:「異母兄侄,本不相睦也。」若高宗子,則後之諸子也。後宮所生忠,已立為皇太子,因武后有子宏,甘讓儲位,改封梁王,乃廢流黔州,賜死。澤王上金,後宮楊氏所生;許王素節,蕭淑妃所生,武三思諷周興誣以謀反,縊素節於驛亭。上金聞之,亦自縊。上金七子、素節九子並誅,幼者悉囚雷州。然此猶曰:「非己所生也。」太子宏,則後親子,立為儲貳……以其請蕭淑妃女之幽於掖廷者出嫁,遂惡之。又以其聰睿不便於己,竟酖之死。宏既死,立其弟賢為太子,亦後親子也。又以觸忌……廢為庶人,流巴州,後又……逼殺之……永泰公主,則後女孫也……令自殺。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一九《武后之忍》)
武后既除異己,乃代唐而稱帝。
天授元年九月……改國號周,大赦改元……降皇帝為皇嗣,賜姓武氏。
(《唐書》卷四《武后紀》)
神皇自以曌字為名,遂改詔書為制書……改內外官所佩魚並作龜。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武后任用諸武,其侄承嗣,欲繼為太子者屢矣。賴狄仁傑等諫阻而止。其後後病,張柬之等舉兵,迎中宗復位,反周為唐。
昭德密奏曰:「承嗣陛下之侄,又是親王,不宜更在機權,以惑眾庶。且自古帝王,父子之間猶相篡奪,況在姑侄,豈得委權與之。脫若乘便,寶位寧可安乎?」則天矍然曰:「我未之思也。」……延載初,鳳閣舍人張嘉福令洛陽人王慶之,率輕薄惡少數百人詣闕上表,請立武承嗣為皇太子。則天不許……昭德因奏曰:「……天皇是陛下夫也,皇嗣是陛下子也,陛下正合傳之子孫,為萬代計……若立承嗣,臣恐天皇不血食矣。」則天寤之,乃止。
(《舊唐書》卷八七《李昭德傳》)
嗣聖(中宗)元年二月,皇太后廢帝為廬陵王,幽於別所。其年五月,遷於均州,尋徙居房陵。聖曆元年,召還東都,立為皇太子,依舊名顯。時張易之與弟昌宗,潛圖逆亂。神龍元年正月,鳳閣侍郎張柬之、鸞台侍郎崔玄暐、左羽林將軍敬暉、右羽林將軍桓彥范、司刑少卿袁恕己等定策,率羽林兵誅易之、昌宗,迎皇太子監國,總司庶政……則天傳位於皇太子……復國號依舊為唐……十二月,則天皇太后崩。
(《舊唐書》卷七《中宗紀》)
乙 武后之政治
嗣聖元年九月……改尚書省及諸司官名,初置右肅政御史台官員。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嗣聖元年九月……旗幟尚白,易內外官服青者以碧,大易官名。
(《唐書》卷四《武后紀》)
至所改各官名,依《舊唐書•職官志》與《唐書•百官志》。撮錄如下。
尚書省 光宅元年,改曰文昌台,俄曰文昌都省。垂拱元年曰都台。長安三年曰中台。
吏部尚書 改曰天官。改主爵曰司封。
戶部尚書 改曰地官。
禮部尚書 改曰春官。
兵部尚書 改曰夏官。
刑部尚書 改曰秋官。
工部尚書 改曰冬官。
門下省 垂拱元年,改曰鸞台。
侍中 改曰納言。
侍郎 改曰鸞台侍郎。
中書省 光宅元年,改曰鳳閣。
中書令 改曰內史。
侍郎 改曰鳳閣侍郎。
秘書省 垂拱元年,改曰麟台。
殿中省 萬歲通天元年,置仗內六閒:一曰飛龍,二曰祥麟,三曰鳳苑,四曰鵷鸞,五曰吉良,六曰六群,亦號六廄。
內侍省 垂拱元年,改曰司宮台。
御史台 文明元年,改曰肅政台。光宅元年,分左右台,左台知百司,監軍旅;右台察州縣,省風俗。
九寺
太常寺 改曰司常寺。
光祿寺 改曰司膳寺。
衛尉寺
宗正寺 改曰司屬寺。
太僕寺 改曰司仆寺。
大理寺改曰司刑寺。
鴻臚寺 改曰司賓寺。
司農寺
太府寺 改曰司府寺。
五監
國子監 改曰成均監。
少府監 改曰尚方監。
將作監
軍器監
都水監 改曰水衡監,使者曰都尉。
此外服色,亦加改易。
嗣聖元年九月……旗幟改從金色,飾以紫,畫以雜文。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垂拱二年正月……初令都督刺史,並准京官帶魚。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並將都邑名稱,從事更改。
嗣聖元年九月……改東都為神都。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天授三年九月……并州改置北都。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載初元年十月,改并州文水縣為武興縣。依漢豐沛例,百姓子孫相承給復。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天授二年七月,徙關內雍、同等七州戶數十萬以實洛陽。分京兆,置鼎、稷、鴻、宜四州。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又依周制改正朔,未幾而復如舊。
載初元年正月……依周制,建子月為正月,改……十二月為臘月,改舊正月為一月。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聖歷三年十月,復舊正朔,改一月為正月,仍以為歲首,正月依舊為十一月。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武后以女主臨天下,欲示尊貴,屢易尊號。每改元必大赦大酺。
垂拱四年五月,皇太后加尊號曰聖母神皇。七月,大赦天下,改寶圖曰天授聖圖……天下大酺五日。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永昌元年正月……改元,大酺七日……載初元年九月九日,革唐命……改元……大赦天下,賜酺七日……加尊號曰聖神皇帝。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長壽二年九月,上加金輪聖神皇帝號。大赦天下,大酺七日。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長壽三年五月,上加尊號,為越古金輪聖神皇帝。大赦天下,改元……大酺七日。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證聖元年一月,上加尊號曰:慈氏越古金輪聖神皇帝。大赦天下,改元,大酺七日……二月,上去慈氏越古尊號。九月……加尊號天冊金輪聖神皇帝。大赦天下,改元……大酺九日。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聖歷三年五月,上以所疾康,復大赦天下改元……停金輪等尊號,大酺五日。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武后雖果於殺戮,尚能留心政治,屢求直諫。
垂拱元年五月……詔內外文武九品已上及百姓,咸令自舉。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垂拱二年三月,初置匭於朝堂,有進書言事者臨投之。由是人間善惡事,多所知悉。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永昌元年六月,令文武官五品已上各舉所知。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證聖元年一月……手詔責躬。令內外文武九品已上,各上封事,極言正諫。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萬歲登封元年四月……以天下大旱,命文武官九品已上極言時政得失。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武后時諸臣,頗能直諫。武后亦能容之。
初稱制,劉仁軌上疏,以呂后為戒,後即使武承嗣齎敕慰諭之(仁軌傳)。大石國獻獅子,姚奏不貴異物,後即詔止其來使。九鼎成,欲以黃金塗之,亦為諫而罷(傳)。後欲以季冬講武,有司遷延至孟春,王方慶諫孟春不可習武,即從之(方慶傳)……河北民陷契丹者,武懿宗將奏殺之,景儉以為皆迫脅所致,宜原之。王求禮並謂懿宗遇賊退縮,反加罪被脅之民,請斬懿宗以謝河北。後即為赦河北(杜景儉王求禮傳)。張庭珪諫造大像,即允之,並召見面慰(庭珪傳)。朱敬則請改嚴刑,從寬政,亦從之(敬則傳)。李嶠請雪舊為酷吏破家者,後未聽,桓彥范等又上十疏,卒從之(嶠等傳)。蘇安恆奏請歸政太子,後亦不怒,然此猶論列朝政也。至其所最寵幸而諱之者,宜莫如薛懷義、張易之、張昌宗。然蘇良嗣遇懷義於朝,命左右批其頰。懷義訴於後,後第戒其出入北門,毋走南牙觸宰相,而未聞罪良嗣也(良嗣傳)。懷義度白丁為僧,御史周矩劾之,後曰:「朕即令赴台。」懷義至,坦腹於床,矩召吏將案之,懷義遽乘馬去。矩以聞,後曰:「此道人病風,不可苦問。其所度僧聽卿勘。」矩悉配流之。後矩為懷義所譖免官,亦未聞加以罪也(矩傳)。後晚年,尤愛張易之、昌宗兄弟。易之誣奏魏元忠,欲挾太子為耐久朋,引張說為證。及廷詰,說言元忠無此語,雖貶元忠為高要尉,流說欽州,然未聞致之死也。易之贓賂事發,為御史台所劾,詔桓彥范、袁恕己等鞫之,彥范等奏罪當族。昌宗自陳為後煉丹有功,詔雖釋之,然尚以贓賂歸罪於其兄昌儀、同休,而罷其官,亦未聞罪彥范等也。昌宗引術者,占己有天子分。宋璟劾奏,請付獄,便窮究。後陽許而令璟出使幽州,別令崔神慶鞫免其罪。璟猶執奏昌宗當斬,李邕曰:「璟言是。」後雖不聽,亦未嘗罪璟、邕等也(昌宗傳)。易之引蜀商宋霸子等入宮宴後前,韋安石奏賤類不宜預,顧左右逐出之。後更慰免,不聞其罪安石也(安石傳)。然此猶未直陳其淫穢之丑也。至朱敬則疏諫選美少年,則曰:「陛下內寵,有薛懷義、張易之、昌宗矣。近又聞尚食柳模,自言其子良賓,潔白美鬚眉……堪充宸內供奉。」桓彥范以昌宗為宋璟所劾,後不肯出昌宗付獄。彥范亦奏云:「陛下以簪履恩,久不忍加刑。」此皆直揭後之燕昵嬖倖,可羞可恥,敵以下所難堪。而後不惟不罪之,反賜敬則彩百段曰:「非卿,不聞此言。」而於璟、彥范,亦終保護倚任。夫以懷義、易之等床笫之間,何言不可中傷善類,而後迄不為所動搖。則其能別白人才,主持國是,有大過人者。其視懷義、易之等,不過如面首之類……故後初不以為諱,並若不必諱也。至用人、行政之大端,則獨握其綱,至老不可撓撼。陸贄謂後收人心,擢才俊,當時稱知人之明,累朝賴多士之用。李絳亦言後命官猥多,而開元中名臣,多出其選。《舊書•本紀》贊謂後不惜官爵,籠豪傑以自助,有一言合,輒不次用。不稱職,亦廢誅不少假。務取實才真賢……而知人善任,權不下移,不可謂非女中英主也。
(趙翼《廿二史札記》卷一九《武后納諫知人》)
惟為收拾人心,每濫用爵祿。無恥之徒,夤緣並進,養成模稜、唾面之風,社會人心,蒙其惡影響者至巨。
則天臨朝。通天二年,太平公主薦易之弟昌宗入侍禁中。既而……兄弟俱侍宮中,皆傅粉施朱,衣錦繡服,俱承辟陽之寵……武承嗣……候其門庭,爭執鞭轡,呼易之為五郎,昌宗為六郎……以易之為奉宸令……每因宴集,則令嘲戲公卿,以為笑樂。若內殿曲宴,則二張諸武侍坐,樗蒱笑謔,賜與無算。時諛佞者奏云:「昌宗是王子晉後身。」乃令被羽衣吹簫,乘木鶴,奏樂於庭,如子晉乘空。詞人皆賦詩以美之。
(《舊唐書》卷七八《張行誠附張易之張昌宗傳》)
後每燕集,則二張諸武雜侍,樗博爭道為笑樂。或嘲詆公卿,淫蠱顯行,無復羞畏……後知醜聲甚,思有以掩覆之。乃詔昌宗,即禁中論著。引李嶠、張說、宋之問、富嘉謨、徐彥伯等二十有六人,撰《三教珠英》。加昌宗司仆卿,易之麟台監。
(《唐書》卷一○四《張易之張昌宗傳》)
上官昭容者,名婉兒……天性韶警,善文章年十四,武后召見,有所製作,若素構。自通天以來,內掌詔命,掞麗可觀……婉兒勸帝侈大書館,增學士員,引大臣名儒充選。數賜宴賦詩,君臣賡和,婉兒常代帝及後,長寧、安樂二主,眾篇並作,而采麗益新。又差第群臣所賦,賜金爵。故朝廷靡然成風……帝即婉兒居,穿沼築岩,窮飾勝趣,即引侍臣宴其所。是時左右內職,皆聽出外不呵止。婉兒與近嬖至皆營外宅,衺人穢夫,爭候門下肆狎昵,因以求遽職要官。與崔湜亂,遂引知政事。
(《唐書》卷七六《上官昭容傳》)
楊再思……為人巧佞邪媚,能得人主微旨。主意所不欲,必因而毀之。主意所欲,必因而譽之。然恭慎畏忌,未嘗忤物。或謂再思曰:「公名高位重,何為屈折如此?」再思曰:「世路艱難,直者受禍。苟不如此,何以全其身哉?」長安末,昌宗既為法司所鞫……廷問宰臣曰:「昌宗於國有功否?」再思對曰:「昌宗往因合煉神丹,聖躬服之有效,此實莫大之功。」則天甚悅,昌宗竟以復職。時人貴彥范而賤再思也。時左補闕戴令言作《兩腳野狐賦》以譏刺之……公卿大臣,宴於司禮寺,預其會者皆盡醉極歡。同休(張易之兄)戲曰:「楊內史面似高麗。」再思欣然請剪紙自帖於巾,卻披紫袍、為高麗舞,縈頭舒手,舉動合節,滿座嗤笑。又易之弟昌宗,以姿貌見寵幸,再思又諛之曰:「人言六郎面似蓮花,再思以為蓮花似六郎,非六郎似蓮花也。」其傾巧取媚也如此。
(《舊唐書》卷九○《楊再思傳》)
義府貌狀溫恭,與人語,必嬉怡微笑,而褊忌陰賊。既處權要,欲人附己,微忤意者,輒加傾陷。故時人言義府笑中有刀。又以其柔而害物,亦謂之李貓……而義府貪冒無厭,與母妻及諸子女婿,賣官鬻獄,其門如市。多引腹心,廣樹朋黨,傾動朝野……義府本無藻鑒才,怙武后之勢,專以賣官為事,銓序失次,人多怨……入則諂言自媚,出則肆其奸宄,百寮畏之,無敢言其過者。
(《舊唐書》卷八二《李義府傳》)
蘇味道……為相,特具位,未嘗有所發明,脂韋自營而已。常謂人曰:「決事不欲明白,誤則有悔。模稜持兩端可也。」
(《唐書》卷一一四《蘇味道傳》)
則天嘗以季秋內出梨花一枝,示宰臣曰:「是何祥也?」諸宰臣曰:「陛下德及草木,故能秋木再花。雖周文德及行葦,無以過也。」
(《舊唐書》卷九○《杜景儉傳》)
垂拱四年四月,魏王武承嗣偽造瑞石,文云:「聖母臨人,永昌帝業。」令雍州人唐同泰,表稱獲之洛水。皇太后大悅,號其石為寶圖,擢授同泰游擊將軍。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有沙門十人偽撰《大雲經》,表上之,盛言神皇受命之事。制頒於天下,令諸州各置大雲寺,總度僧千人。
(《舊唐書》卷六《則天皇后紀》)
2.韋後
中宗既崩,韋後才不及武后,乃欲臨朝稱制,穢亂朝政,委用群小。玄宗起兵誅之,睿宗始繼中宗而立。
中宗韋庶人,京兆萬年人也。祖弘表,貞觀中為曹王府典軍。中宗為太子時,納後為妃……嗣聖元年,立為皇后。其年,中宗見廢,後隨從房州。時中宗懼不自安,每聞制使至,惶恐欲自殺。後勸王曰:「禍福倚伏,何常之有。豈失一死,何遽如是也。」累年同艱危,情義甚篤……及中宗復立為太子,又立後為妃……帝在房州時,常謂後曰:「一朝見天日,誓不相禁忌。」及得志,受上官昭容邪說,引武三思入宮中,升御床,與後雙陸,帝為點籌,以為歡笑,醜聲日聞於外。
(《舊唐書》卷五一《中宗韋庶人傳》)
暉等以唐室中興,武氏諸王咸宜降爵……於是諸武降為公。武三思益怒,乃諷帝陽尊暉等為郡王,罷知政事,仍賜鐵券,恕十死,朔望趨朝。初,暉與彥范等誅張易之兄弟也,洛州長史薛季昶謂暉曰:「二凶雖除,產、祿猶在。請因兵勢,誅武三思之屬。」……暉與張柬之屢陳不可,乃止。季昶嘆曰:「吾不知死所矣。」翌日,三思因韋後之助,潛入宮中,內行相事,反易國政,為天下所患。時議以此歸咎於暉。
(《舊唐書》卷九一《敬暉傳》)
韋皇后既干朝政,德靜郡王武三思又居中用事,以則天為彥范等所廢,常深憤怨。又慮彥范等漸除武氏,乃先事圖之。韋皇后既雅為帝所信寵,言無不從,三思又私通於韋氏,乃日夕讒毀彥范等。帝竟用三思計,進封彥范為扶陽郡王,敬暉為平陽郡王,張柬之為漢陽郡王,崔玄為博陵郡王,袁恕己為南陽郡王……雖外示優崇,而實奪其權也……神龍二年……乃貶彥范為瀧州司馬,敬暉崖州司馬,袁恕己竇州司馬,崔玄暐白州司馬,張柬之新州司馬……是歲秋,武三思又陰令人疏皇后穢行,牓於天津橋,請加廢黜。中宗聞之怒……御史……希三思旨,奏言彥范與敬暉……等教人密為此牓,雖托廢后為名,實有危君之計,請加族滅。制依……奏。
(《舊唐書》卷九一《桓彥范傳》)
三思,元慶子也,少以後族,累轉右衛將軍……及革命,封梁王……三思略涉文史,性傾巧便僻,善事人……初,敬暉等立功後,掌知國政。三思慮其更為己患,而令其子崇訓因安樂公主構誣敬暉等,並流於嶺表而死。自是三思威權日盛,軍國政事,多所參綜。
(《舊唐書》卷一八三《武承嗣附武三思傳》)
武三思……乃諷百官,上帝尊號為應天皇帝,後為順天皇后……三思驕橫用事。
(《舊唐書》卷五一《中宗韋庶人傳》)
三思既猜嫉正士,嘗言:「不知何等名作好人,唯有向我好者,是好人耳。」……三思既與韋庶人及上官昭容私通,嘗忌節愍太子,又因安樂公主密謀廢黜之。
(《舊唐書》卷一八三《武承嗣附武三思傳》)
節愍太子重俊,中宗第三子也。神龍二年秋,立為皇太子……武三思得幸中宮,深忌重俊。三思子崇訓尚安樂公主,常教公主凌忽重俊,以其非韋氏所生,常呼之為奴。或勸公主請廢重俊為王,自立為皇太女。重俊不勝忿恨,三年七月,率左羽林大將軍李多祚……等,矯制發左右羽林兵,及千騎三百餘人,殺三思及崇訓於其第,並殺黨與十餘人。又令左金吾大將軍……分兵守宮城諸門,自率兵……斬關而入,求韋庶人及安樂公主……帝馳赴玄武門樓,召左羽林將軍劉仁景等……千騎王歡喜等倒戈……重俊既敗……奔終南山……為左右所殺。
(《舊唐書》卷八六《節愍太子重俊傳》)
景龍三年正月……宴侍臣及近親於梨園亭。二月,幸玄武門,與近臣觀宮女大酺。既而左右分曹,共爭勝負。上又遣宮女為市肆,鬻賣眾物,令宰臣及公卿為商賈,與之交易,因為忿爭,言辭猥褻。上與後觀之,以為笑樂。
(《舊唐書》卷七《中宗紀》)
景龍四年正月,及皇后微行以觀燈。
(《唐書》卷四《中宗紀》)
景龍四年正月望夜,帝與後微行市里,以觀燒燈。又放宮女數千,夜遊縱觀,因與外人陰通,逃逸不還。
(《舊唐書》卷五一《中宗韋庶人傳》)
景龍四年五月……前州司兵參軍燕欽融上書,言皇后干預國政,安樂公主、武延秀、宗楚客等同危宗社。帝怒,召欽融廷見,撲殺之。時安樂公主志欲皇后臨朝稱制,而求立為皇太女,由是與後合謀進鴆。六月,帝遇毒崩……秘不發喪,皇后親總庶政……立溫王重茂為皇太子……宣遺制,皇太后臨朝。
(《舊唐書》卷七《中宗紀》)
睿宗……諱旦,高宗第八子……則天臨朝,廢中宗……立……為皇帝,仍臨朝稱制……中宗自房陵還,帝數稱疾不朝,請讓位於中宗。則天遂立中宗為皇太子,封帝為相王……神龍元年,以誅張易之昆弟功,進號安國相王……其年,立為皇太弟。景龍四年(即景雲元年)六月,中宗崩,韋庶人臨朝,引用其黨,分握政柄,忌帝望實素高,潛謀危害。庚子夜,臨淄王諱(玄宗)與太平公主子薛崇簡、前朝邑尉劉幽求、長上果毅麻嗣宗、苑總監鍾紹京等,率兵入北軍,誅韋溫、紀處訥、宗楚客、武延秀、馬秦客、葉靜能、趙履溫、楊均等,諸韋、武黨與皆誅之……其日,王公百寮上表,咸以國家多難,宜立長君,以帝眾望所歸,請即尊位……即皇帝位。
(《舊唐書》卷七《睿宗紀》)
臨淄王諱舉兵誅諸韋、武,皆梟首於安福門外。韋太后為亂兵所殺。
(《舊唐書》卷七《中宗紀》)
韋後雖死,太平公主頗預政柄。公主武后女,頗有機謀,欲謀危太子(玄宗)。太子乃以羽林誅公主及其黨與,睿宗不得不傳位於太子,是為玄宗。至此武后之亂,始告結束。
太平公主,則天皇后所生,後愛之……儀鳳中,吐蕃請主下嫁。後不欲棄之夷,乃真築宮,如方士薰戒,以拒和親事。久之,主衣紫袍玉帶,折上巾,具粉礪,歌舞帝前。帝及後大笑曰:「兒不為武官,何遽爾?」主曰:「以賜駙馬可乎?」帝識其意,擇薛紹尚之……紹死,更嫁武承嗣。會承嗣小疾,罷婚。後殺武攸暨妻以配主。主方額廣頤,多陰謀,後常謂類我。而主內與謀,外檢畏,終後世無它訾……玄宗將誅韋氏,主與秘計,遣子崇簡從。事定,將立相王,未有以發其端者。主顧溫王乃兒子,可劫以為功……乃掖王下,取乘輿服進睿宗。睿宗即位,主權由此震天下……朝廷大政事,非關決不下。聞不朝,則宰相就第咨判,天子殆畫可而已……玄宗以太子監國,使宋王、岐王總禁兵。主恚權分,乘輦至光范門,召宰相,白廢太子。於是宋璟、姚元之不悅,請出主東都,帝不許……時宰相七人,五出主門下……主內忌太子明,又宰相皆其黨,乃有逆謀……太子得其奸,召岐王、薛王、兵部尚書郭元振、將軍王毛仲……定策……毛仲取內閒馬三百,率太僕少卿李令問、王守一,內侍高力士,果毅李守德叩虔化門,梟元楷、慈(主黨左羽林大將軍常元楷,知羽林軍李慈)於北闕下……主聞變,亡入南山,三日不出,賜死於第。
(《唐書》卷八三《太平公主傳》)
延和元年八月,帝傳位於皇太子,自稱太上皇帝,五日一度受朝於太極殿,自稱曰朕……皇帝每日受朝於武德殿,自稱曰予……太平公主……等謀逆事覺,皇帝率兵誅之……翌日,太上皇誥曰:「朕將高居無為。自今後,軍國刑政,一事以上,並取皇帝處分。」
(《舊唐書》卷七《睿宗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