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五冊) · 第五十九章後期道學的高峰一王夫之的哲學體系
王夫之(1619年一1692年),字而農,號姜齋,湖南衡陽人,晚年隱居于衡陽的石船山,人稱船山先生。王夫之出身於一個地主階級知識分子家庭,自幼由他父親和叔父傳授經學,十四歲考中秀才,二十三歲考中舉人。1643年張獻忠率軍攻占衡州,招請王夫之參加農民軍,王夫之用苦肉計逃脫。清朝建立後,王夫之積極參加了抗清鬥爭,先在衡陽起兵,後又至南明桂王的政權中任職。南明亡後,他堅持反清立場,更名隱居,潛心於講學著書。他的遺著有一百多種,四百餘卷,主要有:《張子正蒙注》、《讀四書大全說》、《周易外傳》、《尚書引義》、《思問錄》、《老子衍》、《莊子通》、《讀通鑑論》等,總稱為《船山遺書》。
第一節論客觀世界的真實性
王夫之認為,客觀世界的真實性是無須證明的,一切證明都是多餘的。《中庸》有一句話說,"誠者天之道也",王夫之解釋說:"天固然其無偽矣,然以實思之,天其可以無偽言乎?本無所謂偽,則不得言不偽(自註:如天有日,其可言此日非偽日乎?),乃不得言不偽而可言其道曰誠。本無所謂偽,則亦無有不偽(自註:本無偽日,故此日更非不偽),乃無有不偽而必有其誠。"王夫之指出,太陽是客觀真實存在的,它不但不是假的,而且還不能說,也不必要說,它不是假的,因為本來沒有一個假的太陽。他認為"誠"並不是跟"偽"相對立的。這樣的"誠",也不能解釋為無"偽"。他說:"誠者無對之詞也。……說到一個誠字,是極頂字,更無一字可以代釋,更無一語可以反形。"這就是說,"誠"是哲學中的最高範疇。這樣的"誠"只有客觀實在足以當之(以上引文見《讀四書大全說》卷九)。他又說:"夫誠者,實有者也,前有所始,後有所終也。實有者,天下之公有,有目所共見,有耳所共聞也。"(《說命上》,《尚書引義》卷三)又說:"誠也者,實也,實有之,固有之也。無有弗然,而非他有耀也。若夫水之固潤固下,火之固炎固上,無所待而然,無不然者以相雜,盡其所可致而莫之能御也。"(《洪範三》,《尚書引義》卷四)這就是說,客觀實在中的事物,都是有始有終的,人之所共同感覺的。它們確切就是如此,不能不是如此。其是如此是不以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這就是所謂"莫之能御"。王夫之正確地指出客觀實在的這些特點。
這種客觀實在是人所共見的,就是現代唯物主義所說的物質。照列寧所解釋的,物質是一個哲學範疇,並不是物理學所講的物質。從這個認識出發,王夫之分析了中國哲學中、特別是道學中的幾個重要問題,並作了唯物主義的解決。
第二節關於"有"、"無"問題
"有"和"無"是中國哲學中的重要範疇。"崇有"和"貴無"是中國哲學史中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一個重要鬥爭。
王夫之肯定客觀實在的真實性是"有"而不是"無"。他有兩個論點,證明客觀實在是"有"。第一個論點是:"天下之用,皆其有者也。吾從其用而知其體之有,豈待疑哉?"所謂"體"就是事物的本質,所謂"用"就是由本質所發生的現象或作用。王夫之的意思是說,事物的本質究竟是有是無,可以從他所發生的作用看出來。從現象看起來,什麼東西就是什麼東西,"桐非梓,梓非桐,狐非狸,狸非狐"。從事物所發生的作用看起來,"冬不可使炎,夏不可使寒,葰不可使殺,砒不可使活"。從這些現象和作用的不同,可以推知他們有不同的本質。老子說:"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王夫之指出,如果真是這樣,"則車之無即器之無,器之無即車之無,幾可使器載貨而車注漿"?這就是說照老子的說法,車、室、器的"用"都是"無",可是它們的"無"的作用是不同的,車的"無"的作用是運載;室的"無"的作用是居住;器的"無"的作用是裝水。可見,這三種東西是發自這三種東西之"有",而不是他們的無,它們的作用是決定於"有",而不是決定於"無"。
王夫之概括地說:"故善言道者由用以得體,不善言道者妄立一體而消用以從之。"例如,佛教認為"心"是世界的本體,這就是"妄立一體"。它以為"心"是真實的,客觀世界是虛妄的,最後否定人生,這就是"消用以從之"。
王夫之指出,"由用以得體"是一個重要的思想方法。他舉例說,譬如向一個孫子問他的祖父的姓名,他當然會告訴你。可是走到一個墳墓跟前,它不會告訴你他的孫子的姓名(以上引文見《周易外傳》卷二《大有》)。
王夫之的第二個論點是:"物物相依,所依者之足依,無毫髮疑似之或欺。"(《周易外傳》卷二《無妄》)這是說,每一個東西都要依靠別的東西,才可以存在。它們所依靠的東西必定是完全可以依靠的,沒有一點欺騙性。
王夫之又說:"夫可依者有也,至常者生也,皆無妄而不可謂之妄也。"(同上)他指出,人必須住在地上,就是要依地;人必須要用火,就是要依火;人必須要喝水,就是要依水;人必須要吃飯,就是要依糧食。這些所依的東西,都必須是客觀存在的東西,不能僅只是主觀的、虛妄的東西。人確切是在生活,生活必定有所依靠,人的生活是"無妄"的,生活所依靠的客觀實在也是"無妄"的,無妄就是"誠"。
王夫之指出,無是對於有而言。他說:"言無者激於言有者而破除之也,就言有者之所謂有而謂無其有也。天下果何者而可謂之無哉?言龜無毛,言犬也,非言龜也。言兔無角,言麋也,非言兔也。"(《思問錄》內篇)這就是說,說無是對於說有的一種破除。有是絕對的;無是相對的,必須對於一種有說無,這才有意義。
王夫之指出,所謂無是沒有的。他說:"天下惡有所謂無者哉?於物或未有,於事非無;於事或未有,於理非無。尋求而不得,怠惰而不求,則曰無而已矣。甚矣言無之陋也。"(同上)這就是說"無"是懶漢的哲學。
第三節關於"動"、"靜"問題
關於"動"、"靜"的問題,也是中國哲學史中的一個重要問題。王夫之指出"氣"是永恆運動的。他說:"太極動而生陽,動之動也;靜而生陰,動之靜也;廢然無動而靜,陰惡從而生哉?一動一靜,闔辟之謂也。由闔而辟,由辟而闔,皆動也;廢然之靜,則是息矣。"(《思問錄》內篇)這就是說,"動"和"靜"並不是平等相對待的。"動"是絕對的,是無條件的;"靜"是相對的,有條件的。王夫之在這裡解釋《中庸》中所說的"至誠無息"。照他的解釋,這就是說,客觀實在是經常在運動之中。他說:"動者不藉於靜"(《周易外傳》卷四《震》),但是靜必借於動,因為靜不過是動的一種形態。王夫之講"二氣之動"說:"此動字不對靜字,言動靜皆動也,由動之靜亦動也。"(《讀四書大全說》卷十)王夫之關於"動"、"靜"這樣的唯物主義的理論,正是與關於"動"、"靜"的唯心主義理論相對立的。王弼說:"凡動息則靜,靜非對動者也;語息則默,默非對語者也。"他也是認為動和靜不是平等相對的,但是他認為靜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動是相對的,有條件的,動不過是靜的一種形態。王弼的這樣的理論是跟他的"貴無"的唯心主義的自然觀相聯繫的。他接著說:"然則天地雖大,富有萬物,雷動,風行,運化萬變,寂然至無是其本矣。"(《周易,復卦注》)道學家周惇頤也提出"主靜"的理論。後來的道學家無論理學和心學也都傾向於"主靜"。王夫之駁斥了"貴無"的學說,也就駁斥了"主靜"的理論。
上所引王夫之的一段話,同王弼《周易注》的那篇文章在時間上隔了一千多年,在內容上是針鋒相對的。這可見道學中的鬥爭和玄學中的鬥爭是連貫的。
將第二節和本節聯繫起來看,可見王夫之所說的客觀實在是運動中的物質。現代唯物主義就是這樣說的。
第四節關於"形上"、"形下"問題
理學所作的"形上"和"形下"的分別,受到當時許多人的反對。道學中的心學反對作這種分別,道學外的思想家也反對作這個分別,照上邊的引文看起來,王夫之不反對這個分別,而且也作這個分別。《周易-繫辭》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王夫之解釋說:"形而上者,當其未形而隱然有不可逾之天,則天以之化,而人以為心之作用。形之所自生,隱而未見者也。及其形之既成,而形可見,形之所可用以效其當然之能者,如車之所以可載,器之所以可盛,乃至父子之有孝慈,君臣之有忠禮,皆隱於形之中而不顯。二者則所謂當然之道也,形而上者也。形而下即形之已成乎物,而可見可循者也。形而上之道隱矣,乃必有其形而後,前乎所以成之者之良能著,後乎所以用之者之功效定,故謂之形而上而不離乎形。道與器不相離,故卦也、辭也、象也,皆書之所著也。器也,變通以成象;辭者,道也。民用,器也;鼓舞以興事業者,道也,聖人之意所藏也。合道器而盡上下之理,則聖人之意可見矣。"(《周易內傳》卷五下)他又說:"形而上者,非無形之謂,既有形矣!有形而後有形而上。無形之上,亘古今,通萬變,窮天窮地,窮人窮物,皆所未有者也。故曰:'唯聖人然後可以踐形。'踐其下,非踐其上也。"(《周易外傳》卷五《繫辭上傳第十二章》)王夫之認為,形而上者是一類事物的"當然之道",形而下者是一類事物的具體形態,這和理學是一致的。所不同的是一類的"當然之道"必依附一類的具體事物,不能離開具體事物而單獨存在。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形上"和"形下"的分別必須從"形"開始,如果沒有"形",就無所謂"形上"和"形下"。
第五節關於"理"及其各項對立面
王夫之指出,客觀實在的本質,具體地說,就是"氣"。他繼承了張載的"氣"一元論。他認為"張子之學上承孔孟之志,下救來茲之失,如皎日麗天,無幽不燭,聖人復起,未有能易焉者也"(《張子正蒙注-序論》)。王夫之的一個重要哲學著作,就是《張子正蒙注》。在這個著作里,他發展了張載的"氣"一元論的唯物主義思想。他說:"陰陽二氣充滿太虛。此外更無他物,亦無間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範圍也。"(《張子正蒙注》卷一上)他又說:"虛空者氣之量,彌淪無涯而希微不形,則人見虛空而不見氣。凡虛空皆氣也,聚則顯,顯則人謂之有;散則隱,隱則人謂之無。神化者,氣之聚散不測之妙,然而有跡可見。性命者,氣之健順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於神化之中,無跡可見。若其實則理在氣中,氣無非理,氣在空中,空無非氣,通一而無二者也。"(同上)所謂神化和性命,在張載的《正蒙》中,意義不很明確,可以有唯物主義的了解,也可以有唯心主義的了解。王夫之在這段註解中,明確了這些範疇的唯物主義意義。氣之聚散,有各種不同的形式。這些形式有無限的差別,這就是所謂"不測之妙"。也因為"不測",所以稱為"神化"。氣之聚散必遵循一定的規律,這就是"理"。這些規律是神化所遵循的,就在"神化"之中。道學中的理學一派認為理先於氣而存在,超於氣之上而存在。王夫之的這段註解,認為理就在氣中。
王夫之在許多地方批判理學的理先氣後之說。他說:"理只是以象二儀之妙,氣方是二儀之實。天人之蘊一氣而已,從乎氣之善而謂之理,氣外更無虛託孤立之理也。"(《讀四書大全說》卷十)又說:"理即是氣之理,氣當得如此便是理。理不先而氣不後。"又說:"氣者理之依也。氣盛則理達。天積其健盛之氣,故秩敘條理,精密變化而日新。"(《思問錄》內篇)又說:"太和之中有氣有神。神者非他,二氣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陰與陽和,氣與神和,是謂太和。"(《張子正蒙注》卷一)又說:"理只在氣上見其一陰一陽,多少分合,主持調劑者,即理也。"(《讀四書大全說》卷二)這就是說,氣的聚散並不是雜亂無章的。陰陽配合有一定的分劑,陰陽變化有一定的秩序條理,這都是氣應當如此的,這就是"氣之善",也就是氣之"神"。這就是說物質運動有一定的規律,這些規律就是理。它就在氣之中,並不是"虛託孤立",像理學所說的那樣。
客觀實在的具體內容就是事物,就是"器"。王夫之說:"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謂之道之器也。無其道則無其器,人類能言之。雖然,苟有其器矣,豈患無道哉?……無其器則無其道,人鮮能言之,而固其誠然者也。洪荒無揖讓之道,堯舜無吊伐之道,漢唐無今日之道,則今日無他年之道者多矣。未有弓矢而無射道,未有車馬而無御道,未有牢醴璧幣、鐘磬管弦而無禮樂之道,則未有子而無父道,未有弟而無兄道。道之可有而且無者多矣。故無其器則無其道,誠然之言也。而人特未之察耳。"(《周易外傳》卷五《繫辭上傳第十二章》)理學一派的客觀唯心主義認為,每一種事物都有了種"道",超乎這種事物、先於這種事物而存在。例如沒有弓矢就有射道,沒有車馬就有御道。王夫之這段話,駁斥了這種說法。他指出,事物的原理原則就在事物之中,不能離開事物而單獨存在。他得出結論說:"據器而道存,離器而道毀。"(《周易外傳》卷二《大有》)"器"是有始有終的,有成有毀的,但構成事物的物質性的實體,"氣",是無始無終的,不生不滅的。王夫之說:"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即所謂清通而不可象者也。器有成毀,而不可象者寓於器以起用,未嘗成,亦不可毀。器敝而道未嘗息也。"(《張子正蒙注》卷一上)這裡所說的道,是指"既聚而散,散而復聚"的"氣之本體"。作為事物的原理原則的道,是器敝而道息;作為氣的本體的道,是"器敝而道未嘗息"。
王夫之舉例說:"車薪之火,一烈已盡;而為焰、為煙、為燼。木者仍歸木,水者仍歸水,土者仍歸土,特希微而人不見爾。一甑之炊,濕熱之氣,蓬蓬勃勃,必有所歸。若掩蓋嚴密,則郁而不散。汞見火則飛,不知何往,而究歸於地。有形者且然,況其細縊不可象者乎?"(同上)程頤和朱熹認為氣是有生滅的,一個事物毀了,構成這個事物的氣也就滅盡無餘。新的事物是新生的氣所構成的,並不是原有的氣。這就是認為物質有生有滅。王夫之駁斥說:"倘如散盡無餘之說,則此太極渾淪之內,何處為其翕受消歸之府乎?又雲造化日新而不用其故,則此太虛之內,亦何以得此無盡之儲,以終古趨於滅而不匱邪?"(同上)這是王夫之對於道學中"道"、"器"這一對範疇的理解,他認為"道"有兩層意義。作為一種事物的原理、原則的"道",存在於這種事物之中,如果這一種事物不存在了,這個"道"也就不存在了,這就是器敝而道息。作為一種事物所以存在的物質基礎的"道",是"器敝而道未嘗息"。王夫之所舉的"車薪"之喻說明了這一點。根據上面所說的原則,王夫之駁斥了佛教和道教的謬論。他指出,佛教"以真為妄,以妄為真。故其至也,厭棄此身,以揀淨垢。有之既妄,趣死為樂。生之既妄,滅倫為淨"。他又指出,道教"以有為跡,以無為常。……究其所歸,以得為妄,以喪為真。器外求道,性外求命。……以生為妄,哀樂俱舍,又何怪其規避晝夜之常以冀長生之陋說哉?"(《周易外傳》卷二《無妄》)道學家虛構出"天理"和"人慾"的對立,認為人的生活的欲望都是所謂"人慾",傳統中的道德標準是所謂"天理","天理"和"人慾"是對立的。人們應該克制他們的"人慾",以服從"天理"。
王夫之反對這種說法。他說:"天理充周,原不與人慾相為對壘。"又說:"禮雖純為天理之節文,而必寓於人慾以見(自註:飲食貨、男女色)。……唯然,故終不離人而別有天,終不離欲而別有理也。"(《讀四書大全說》卷八)他又說:"人慾之各得,即天理之大同。"(同上卷四)就是說,每個人的基本欲望,如飲食、男女等,都能得到滿足,這就是"天理"。每個人都得到滿足,"欲"就不是私而是公了。王夫之說:"於此聲色、臭味,廓然見萬物之公欲,而即為萬物之公理。"(同上卷八)"理"和"勢"也是道學中的一對對立的範疇,王夫之在他的歷史觀中,提出了"理"和"勢"的關係問題。"理"就是歷史發展的規律,"勢"就是歷史實際發展的形勢或趨勢。他指出,"理"和"勢"是統一的。他說:"勢之當然者又豈非理哉?""理當然而然則成乎勢矣。"這就是說,歷史的趨勢總是合乎規律的,所以"理"、"勢"不可以截然劃分。
在歷史中"理"和"勢"的關係,也就如在自然中"理"和"氣"的關係。他說:"理本非一成可執之物,不可得而見,氣之頭緒節文乃理之可見者也。故其始之有理,即於氣上見理。迨已得理則自然成勢,又只在勢之必然處見理。"(以上引文見《讀四書大全說》卷九)這就是說"理"表示歷史發展的當然,"勢"表示歷史發展的必然。當然和必然,在歷史中是統一的。
總的說起來,道學中所講的"理"和"氣"等的關係歸根到底就是一般和特殊的關係。理學在這一方面作了許多分別。王夫之不反對作這些分別,而且認為應該作這些分別。他所反對的是對於這些分別的理解。他認為,一般不在特殊之上,也不在特殊之先,一般不能離開特殊而單獨存在,只能依附特殊而存在,這就是所謂"理在事中"。這是他的哲學思想的中心。
一般和特殊的關係是中國哲學史中的一個傳統問題。先秦諸子哲學中的名、實問題,魏晉玄學中的有、無問題,宋明道學中的理、氣問題,都是圍繞這個問題而發展的。這個問題好像一條線貫穿於中國哲學史的發展過程中,直iij王夫之才得到正確的解決。
第六節王夫之的認識論及其對心學的批判
王夫之認為認識的發生需三種條件。他說:"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覺乃發。"(《張子正蒙注》卷一上)這就是說認識的發生,需要有人的感官("形"),及人的精神或思維("神"),以及被認識的外物。三者遇在一起,就有認識發生。這是他的認識論的唯物主義的基本命題。
王夫之在他的自然觀中,駁斥了道學中程朱一派的客觀唯心主義;在他的認識論中,駁斥了道學中陸王一派的主觀唯心主義。王夫之指出,主觀唯心主義的荒謬,在於"能其所,所其能,消所以入能,而謂能為所"。"能"和"所"是佛教認識論中的範疇。"能"指認識的能力,"所"指認識所知的對象。王夫之說:"境之俟用者曰所,用之加乎境而有功者曰能。能、所之分,夫固有之,釋氏為分授之名,亦非誣也。"就是說"能"和"所"的分別,是認識論中應該有的,佛教分"能"、"所"之名,並不為錯,但是要正確地認識"能"和"所"的不同及其相互的關係。王夫之說:"乃以俟用者為所,則必實有其體,以俟乎用。用而可有功者為能,則實有其用。體俟用則所固(因)以發能,用用乎體,則能必副其所。體用一依其實,不背其故,而名實各相稱矣。"這就是說,"能"和"所"都是真實的。必須有客觀的實體,才可以有作為認識的對象;必須有認識的能力,才可以有認識的作用。認識是對象所引起的,這就是"因以發能"。正確的認識必須與客觀實在相符合,這就是"能必副其所"。在認識的過程中,客觀實在是第一性的,是"體";認識是"體"所引起的作用,是第二性的,是"用"。王夫之指出,照這樣了解,"能"和"所"就是"名實各相稱"。就是說,是合乎客觀實際的。
但是,佛教雖然作出了"能"和"所"的分別,它實際的企圖是取消"能"和"所"的分別,"消所人能"。就是說,把客觀歸結為主觀,這就是佛教主觀唯心主義的根本錯誤。心學一派的主觀唯心主義跟佛教是一致的。王夫之駁斥說:"耳苟未聞,目苟未見,心苟未慮,皆將捐之,謂天下之固無此乎?越有山,而我未至越,不可謂越無山,則不可謂我之至越者為越之山。"王夫之繼續指出,主觀和客觀的區別是嚴格的,不能混亂的。他說:"所孝者父,不得謂孝為父;所慈者子,不得謂慈為子;所登者山,不得謂登為山;所涉者水,不得謂涉為水。"(以上引文見《尚書引義》卷五《召誥無逸》)王夫之又從認識論方面證明事物之存在是客觀的。他指出,某一種東西有某種顏色,某種聲音,某種味道。這些色、聲、味都是天下所固有的。他說:"不然,則色、聲、味惟人所命,何為乎胥天下而有其同然者?"(《尚書引義》卷六《顧命》)這就是說,如果事物的色、聲、味都是主觀的感覺,為什麼人們對於同樣的色、聲、味會有同樣的感覺?這可見事物的色、聲、味也是客觀的。
王夫之認為,認識的方法有兩種。他說:"夫知之方有二,二者相濟也,而抑各有所從。"(《尚書引義》卷三《說命中二》)一種方法是"格物",另一種方法是"致知"。這兩種方法是互相補充的,但是各有所偏重。王夫之說:"大抵格物之功,心官與耳目均用,學問為主,而思辨輔之。所思所辨者,皆其所學問之事。致知之功,則唯在心官,思辨為主而學問輔之。所學問者,乃以決其思辨之疑。"(《讀四書大全說》卷一)王夫之所說的學問近於感性認識,他所說的思辨近於理性認識。他所說的"格物"與"致知"的分別,似乎是認識的兩個階段。認識由感性認識開始,提高到理性認識,這是一個統一的過程。王夫之把它們對立起來,這也是不恰當的。
第七節關於知行問題
王夫之在認識論方面的唯物主義哲學思想,也表現在他對於知行關係的理論中。
關於知行的關係也是道學家們所經常討論的一個問題。心學主張"知行合一,知不先,行不後"。理學主張"先知後行"。王夫之認為,這都是錯誤的。他特別著重批判"知行合一"的錯誤主張。他說:"其所謂知者非知,而行者非行也。知者非知,然而猶有其知也,亦惝然若有所見也;行者非行,則確乎其非行,而以其所知為行也。以知為行,則以不行為行,而人之倫,物之理,若或見之,不以身心嘗試焉。"(《尚書引義》卷三《說命中二》)王守仁所說的知是所謂"良知"對於善惡的認識,並不是普通的知識。在這一方面,他所說的知,"恍乎若有所見"。但是,他既然認為"良知"是主要的,就以關於"人之倫"、"物之理"的一般性知識為次要的。縱然在這方面"若或見之",也不嘗試去作。王守仁"以知為行"。結果是"以不行為行",也就是"消行以歸知"。
王夫之又認為"知先行後"的主張,也是錯誤的。他認為這是"立一划然之次序,以困學者於知見之中",使人"憚行之艱,利知之易以托足焉"(同上)。所以理學和心學關於知行關係的理論雖有不同,但其危害性是一致的。
王夫之認為應該說"行先知後"。他引《書經?說命》一句話說:"知之非艱,行之惟艱。"又引《論語》一句話說,"仁者先難"。難的必須在先,難的解決了,容易的自然也跟著解決了。所以說:"艱者必先也,先其難,而易者從之易矣。"(同上)王夫之認為,行可以包括知,而知不可以包括行。他說:"且夫知也者固以行為功者也,行也者不以知為功者也。行焉可以得知之效也,知焉未可以得行之效也。……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同上)就是說,能夠行某種事,對於這種事必然有所知。但是只對於某種事有所知,未必就能行某種事。
王夫之認為,知行是有分別的,他說:"知行相資以為用。惟其各有致功而亦各有其效,故相資以互用,則於其相互,益知其必分矣。同者不相為用,資於異者乃和同而起功,此定理也。不知其各有功效而相資,於是而姚江王氏(王守仁)知行合一之說得藉口以惑世。"(同上)就是說王守仁否認知行的分別,其企圖就是要"消行以歸知"。
但是,王夫之又認為,"知"和"行"也不是可以截然劃分的。他舉例說:譬如人學下棋,如果僅僅是自己打譜,這是不會學好的,必須實際跟人對下,才可以有所長進。但是,他用心去打譜,這其中也就有行。這就是"知中有行"。在做一件事情的時候,有些問題是已經知道應該怎樣解決,而需要邊行邊研究,這就是"行中有知"(《讀四書大全說*大學》)。
總起來說,王夫之認為知和行既有分別,又有聯繫。他說:"蓋雲知行者,致知力行之謂也。唯其為致知力行,故功可得而分。功可得而分,則可立先後之序。可立先後之序而先後又互相為成,則由知而知所行,由行而行則知之,亦可雲並進而有功。"(《讀四書大全說》卷四)在中國哲學史里,"知"和"行"的關係問題,其實就是認識和實踐的關係問題。對於這個問題王夫之有比較正確的解決。
王夫之的"行先知後"的見解,表示他認識到實踐的重要。但是他不知道,行之所以在先,並不是由於"知易行難",而是由於在本質上認識是從實踐開始的。但是,照上面所引的話看起來,他初步認識到,知和行是既有分別而又有聯繫的,知和行是一個統一體中的兩個對立面,在其中"行"是主要的。這就比較接近於辯證唯物主義的知行統一的認識論。
第八節關於"性"、"命"問題
中國的哲學家,無論是唯物主義者還是唯心主義者,都認為"性"和"命"是在人生的時候決定的。既決定以後,就不可改變。王夫之指出,這樣的見解是完全錯誤的。
王夫之認為所謂"命"就是人所受於自然界以為營養的東西。他說:"夫所取之精,所用之物者,何也?二氣之運,五行之實也。二氣之運,五行之實,足以為長養,猶其足以為胎孕者,何也?皆理之所成也。"人所用於營養的東西,都是人所受於"天"的。從"天"的這一方面說,就是"天"所授予人的。就"天"授予人說,叫作"命"。從人受於"天"說,叫作"性"。人在胎孕之中,受"命"而成"性"。在出生以後的"長養"之中,也受"命"以成"性"。人在胎孕之中是發展的,在出生以後長養之中也是發展的。他說:"形日以養,氣日以滋,理日以成,方生而受之。一日生而一日受之。受之者有所自授,豈非天哉?故天日命於人,而人日受命於天,故曰:性者,生也。日生而日成之也。"他提出了關於性命的一個重要命題,就是:"命日受則性日生。"他說:"天日臨之,天日命之,人日受之;命之自天,受之為性。終身之永,終食之頃,何非受命之時?皆命也,則皆性也。"所以在人的生活之中,無有不可改變的東西。他說:"未成可成,已成可革。性也者,豈一受成側,不受損益也哉?故君子之養性,行所無事,而非聽其自然。"(以上引文見《尚書引義》卷三《太甲二》)
王夫之對於人性的這樣的看法是辯證的,也跟他的自然觀是完全一致的。《易?繫辭》說:"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這是就宇宙說的。宇宙就是一切事物的總體,所以它是最富有的,這就是它的"大業"。宇宙的主要內容是生長變化,這就是"日新","日新"是宇宙的"盛德"。宇宙間的事物,都有新的和舊的,新的東西經常替代舊的東西。舊的東西經常"屈"而"消",新的東西經常"伸"而"息"。他說:"其屈而消,即鬼也;伸而息,則神也。神則生,鬼則死。消之也速,而息不給於相繼則夭而死。守其故物而不能日新,雖其未消,亦槁而死。不能待其消之已盡而已死,則未消者槁,故曰:'日新之謂盛德。'"(《思問錄》外篇)王夫之的這種人生觀,是以運動和變革為主要內容的。他指出,人如果守著舊東西,而不能"日新",他雖沒有死,但跟死也差不多。
"性"、"命"是中國哲學中兩個古老的範疇,也許是最古老的範疇,在中國哲學史中歷來都給予唯心主義的解釋。王夫之翻了舊案,給予唯物主義的解釋。照他的解釋,這兩個範疇所說的問題是人和自然的關係。照他的解釋,這兩個範疇並沒有什麼奧妙,也沒有什麼神秘。人和自然的關係也確實是那樣。
第九節王夫之的歷史觀
道學家認為歷史是退化的,一天不如一天。王夫之反對這個說法。他說:"考古者以可聞之實而已,知來者以先見之幾而已。故吾所知者,中國之天下,軒轅以前,其猶夷狄乎?太昊以上,其猶禽獸乎?"(《思問錄》外篇)這就是說,講歷史必須有所根據。"軒轅以前","太昊以上"究竟是個什麼樣子,誰也不知道,怎樣講都是沒有根據的。既然沒有根據,也就不必講了。
道學家們又認為,"三代"是中國歷史中的黃金時代,他們談到社會政治上的變革時,都以"三代"為樣板,《周禮》為藍本。這種情況王安石也不能免,而以張載為尤甚。張載認為,"三代"有三個根本制度:井田、分封、肉刑。如果要實現"三代之治",必須恢復這三項制度(見本書五十三章第七節)。王夫之是個道學家,而且自認為是繼承張載的,可是他卻完全反對這種說法,他說:"如唐虞三代之中國也,既人力所不通,而方彼之盛、此之衰而不能征之,迨此之盛則彼又衰,而弗能述以授人,故亦蔑從知之也。"(《思問錄》外篇)意思是說,"三代"的情況也是不可知的,因而不能用"三代之治"作為現代統治的樣板。
王夫之特別反對分封制,他說:"兩端爭勝而徒為無益之論者,辯封建者是也。郡縣之制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讀通鑑論》卷一)意思就是說,為分封製作辯護的言論是毫無意義的。郡縣制已經實行了一兩千年,已經成為固定的制度了,這固然是歷史的形勢所造成的,但也不能不是合於"理"的。王夫之主張"理在事中",在歷史的發展中沒有不依靠"勢"而存在的"理",也沒有不依靠"理"而存在的"勢"。郡縣制已經實行了一兩千年,這就證明它也是合理的。在這種情況下,還要為分封製作辯護,而且還要恢復分封制,那簡直是廢話。
郡縣制的"理"是什麼呢?王夫之認為,就是"公"。他認為,秦朝實行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在主觀上是為了維護一姓的統治,這是完全出於私心,但是在客觀上所得的結果,確是合乎"公"之理。因為照他說,在郡縣的制度下,世襲的諸侯沒有了,凡是有才能的人都可以出來參加政治。他說:"秦以私天下之心,而罷侯置守,而天假其私以行其大公。"(同上)他所謂的"天",就是"理"和"勢"的統一。
周朝的封建諸侯,以及秦朝實行郡縣,都是歷史中的現象,都是生產力的發展和階級鬥爭的結果。王夫之沒有,也不可能看到歷史發展的真正原因,他只看見一些現象。但是,即使這些現象,以前的哲學家也是看不見的。王夫之就這些現象得出了歷史進化的結論。
在封建社會中,人們都是靠過去的經驗而生活的。他們認為,現在必須以古為法,今不如古,貴古賤今。王夫之的歷史哲學推翻這箇舊案,認為古不如今,貴今賤古。這就是他的貢獻。
第十節王夫之的辯證法思想
王夫之的重要貢獻是他的辯證法思想。上面講過,他認為,事物經常在變化之中。他說:"太虛者,本動者也。動以人動,不息,不滯。"(《周易外傳》卷六《繫辭下傳第五章》)"太虛"即氣,氣的運動表現為氣的聚散。氣聚則成為事物,這是自虛而實;氣散則事物消滅,這是自實而虛。他說:"自虛而實,來也;自實而虛,往也。來可見,往不可見;來實為今,往虛為古。"(同上)往也稱為"屈",來也稱為"伸"。往不可見,所以也稱為"幽";來可見,所以也稱為"明"。他說:"故曰往來,曰屈伸,曰聚散,曰幽明,而不曰生滅。生滅者,釋氏之陋說也。"(《張子正蒙注》卷一)"往來屈伸"就是事物的變化。
王夫之指出,一個事物的存在有五個階段。他說:"凡生而有者,有為胚胎,有為流蕩,有為灌注,有為衰減,有為散滅。"(《周易外傳》卷二《無妄》)"胚胎"是一個事物的開始形成,"流蕩"是一個事物的運動,"灌注"是事物之間的互相影響,"衰減"是一個事物開始毀壞,"散滅"是一個事物的完全毀壞。"散滅"和"衰減"是就一個事物說的。就氣說,只有聚散,沒有生滅。就氣說,一個事物的毀壞意味著"推故而別致其新"。
上面所說的五個階段,也是相對的。實際上一個事物是時時刻刻在變化之中的。王夫之說:"天地之德不易,天地之化日新。今日之風雷非昨日之風雷,是以知今日之日月非昨日之日月也。風同氣,雷同聲,月同魄,日同明,一也。抑以知今日之官骸非昨日之官骸,視聽同喻,觸覺同知耳。皆以其德之不易者,類聚而化相符也。"(《思問錄》外篇)這就是說,今日的事物並不是昨日的事物,其所以看起來似乎還是昨天的事物,因為它和昨天的事物有同樣的性質,在性質上沒有改變("其德之不易";)。它和昨天的事物是同類的,發生與昨天的事物相同的作用("類聚而化相符";)。譬如今天的太陽並不是昨天的太陽,但能發出來同樣的光明,所以在表面上看起來似乎還是昨天的太陽。我今天的眼睛並不是昨天的眼睛,但是,它照樣能看見東西,所以好像還是昨天的眼睛。《易?繫辭》說:"富有之謂大業,日新之謂盛德。"王夫之指出,正是因為"日新",所以才"富有"。他說:"知其富有者,惟其日新。"王夫之的辯證法思想的第二點,就是"物物相依"。任何事物都與其他的事物互相依存,互相聯繫。這一點上面已經說過。
王夫之的辯證法思想的第三點是任何事物都是對立面的統一,他對於"太極"就是這樣了解的。他說:"太者,極其大而無尚之辭;極,至也,語道至此而盡也。其實陰陽之渾合者而已。"(《周易內傳》卷五下)陰陽是對立的,陰陽對立的統一成為太極。王夫之指出,任何事物都有太極,他說:"是故乾純陽而非無陰,乾有太極也;坤純陰而非無陽,坤有太極也……無所變而無太極也。"(《周易外傳》卷五《繫辭上傳第十一章》)理學認為"人人有一太極","物物有一太極"。他們的意思是說,任何事物都具有天地萬物之理的全體。王夫之認為"無所變而無太極",意思是說,任何事物都是對立面的統一。這裡所說的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就是說,對立面可以互相滲透。
王夫之又指出,對立面也可以互相轉化。他說:"天下有截然分析而必相對待之物乎?求之於天地,無有此也。求之於萬物,無有此也。
……天尊於上而天人地中,無深不察;地卑於下而地升天際,無高不徹。其界不可得而剖也。……存必於存,邃古之存,不留於今日;亡必於亡,今者所亡,不絕於將來。其局不可得而定也。天下有公是,而執是則非,天下有公非,而凡非可是。……金煬則液,水凍則堅,一剛柔之無畛也。齒髮不知其暗衰,爪甲不知其漸長,一老少之無時也。雲有時而不雨,虹有時而不晴,一往來之無法也。截然分析而必相對待者,天地無有也,萬物無有也。"(《周易外傳》卷七《說卦傳》)這就是說,凡是相對待的東西都是可以互相轉化的,其間的分別,並不"截然分析而必相對待"。既是天下的公認為正確的東西,如果把它絕對化,也可以變為錯誤。天下所公認為不好的東西,在一定的條件下,壞事可以變為好事。
因為對立面經常互相滲透,互相轉化,王夫之反對"物極則反"之說。他說:"動極而靜,靜極復動。所謂動極靜極者,言動靜乎?此太極也。如以極至言之,則兩間之化,人事之幾,往來吉凶,生殺善敗,固有極其至而後反者,而豈皆極其至而後反哉?"他指出,動靜不是絕對相對立的。他說:"方動即靜,方靜旋動;靜即含動,動不舍靜。善體天地之化者,未有不如此者也。"封建社會中有一種普遍流行的歷史觀,認為歷史的過程,不過是治亂循環。王夫之說:"治亂循環,一陰陽動靜之幾也。今雲亂極而治,猶可言也。借曰治極而亂,其可乎?亂若生於治極,則堯、舜、禹之相承,治已極矣,胡弗即報以永嘉、靖康之禍乎?"(以上引文見《思問錄》外篇)他指出,實際情況是方亂而治、方治而亂,就是說,亂之中有治,隨時可以治;治之中有亂,隨時可以亂。
王夫之的辯證法思想有這些要點。對於對立面的統一以及對立面的互相滲透、互相轉化,他都有所認識。這在中國古代哲學中是一套比較完整的辯證法思想,是《周易》辯證法思想的最後發展。
王夫之的辯證法思想是直截繼承張載的。張載把事物發展的辯證過程,歸結為一個公式:"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王夫之註解說:"以氣化言之,陰陽各成其象,則相為對。剛柔、寒溫、生殺必相反而相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無終相敵之理,而解散仍返於太虛。以在人之性情言之,已成形則與物為對,而利於物者損於己,利於己者損於物,必相反而仇。然終不能不取物以自益也,和而解矣。氣化、性情其機一也。"(《張子正蒙注》卷一上)王夫之也是主張"仇必和而解"的。
他們的這種主張有其宇宙觀方面的根據。張載說:"太和所謂道。"王夫之注說:"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萬物之通理,即所謂太極也。陰陽異撰,而其細縊於太虛之中,合同而不相餑害,渾淪無間,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無不和;既有形器之後,其和不失,故曰太和。"(同上)這就是說,"太和"是一個貫穿天地人物的總然之理。陰陽在太虛中要符合這個理,事物的生成和發展也要符合這個理,這就使矛盾不致激化,避免統一體的破裂。所以王夫之強調說:相對待的事物"互以相成,無終相敵之理"。
第十一節王夫之哲學思想的局限性
王夫之的歷史任務是對於中國封建社會的文化,特別是哲學中的各種問題作總結。這個任務他出色地完成了。他對擔負這個任務是自覺的,他有句詩說:"六經責我開生面。"一個"責"字表現了他的責任感,在他的努力之下,六經果然有了新的精神面貌,但也在他的思想中留下了一些殘餘。例如他說:"嗚呼!三代以下,統愈亂,世愈降,道愈微,盜憎主,夷猾夏,恬不知怪,以垂至於今,豈徒實之不逮哉?名先喪也。漢鑒秦之喪實,而昧於秦之喪名,苟政去而禮樂不興,劣一賈、董之粗陳古道,且如病者之忌藥也,則先先王之道,非喪於秦而喪於漢。然其聲暴秦之罪,發義帝之喪,名廑存焉,而漢之流風,固以賢於唐、宋。"(《尚書引義》卷四《泰誓牧誓》)這是典型的歷史退化論,如果不是《尚書引義》具在,人們很難相信這一段話是王夫之說的。他寫了那麼多的書,時間拉得那麼長,前後有自相矛盾之處,也是在所難免,無足深怪。
所可注意的是他對於古代的一些傳統問題作了比較恰當的總結,但對於當時現實的政治社會的鬥爭竟不能提出比較好的解決辦法。他的時代,是中國歷史上階級鬥爭和民族鬥爭最激烈的一個時代。對於當時的這些鬥爭,他實在是束手無策。
當時明朝的統治在內受農民大起義的衝擊,在外受當時還是異族的滿洲的人侵。明朝的統治就是在這內外夾攻之下崩潰的。王夫之站在明朝統治的立場,痛恨起義的農民,稱之為"盜賊",把人侵的異族稱之為"夷狄"。他認為"盜賊"、"夷狄"、"禽獸"這三者是一類的。
王夫之也提出了解決農民問題的辦法。他的歷史觀使他認識到復古是不可能的。他認為古代的井田究竟是個什麼樣子,已經無可考了。所謂恢復井田也是不可能的。他主張"得井田之意而通之,不必問三代之成法,而可以百世而無弊"(《噩夢》)。
他所提的實際辦法,在表面上看起來,是扶助自耕農,逐漸使耕者有其田。他說:"處三代以下,欲抑豪強富賈也難,而限田又不可猝行,則莫若分別自種與佃耕,而差等以為賦役之制。人所自占為自耕者,有力不得過三百畝,審其子姓丁夫之數,以為自耕之實。過是者皆佃耕之科。輕自耕之賦而佃耕者倍之,以互相損益而協於什一之數。水旱則盡蠲自耕之稅,而佃耕者非極荒不得輒減。"(《讀通鑑論》卷二)王夫之認為這樣就可以給豪強大地主一定的打擊。他所謂的"自種"者,可以占有田地三百畝,人多的家還可以占更多一些。這樣的自種戶實際上包括富農和中小地主。他的目的是打擊豪強大地主,而維持中小地主和富農的利益。
道學家們多認為,封建和井田是三代之治的主要制度,王夫之反對恢復封建和井田,這是他和以前道學家的不同之處,但是他所提出的辦法也還是不能解決封建社會中的農民問題。他所提出的辦法實際上是中小地主和豪強大地主鬥爭的反映。
對於商人,王夫之主張堅決制裁。他說:"夫尤要者,則自困辱商賈始。商賈之驕侈,以罔民而奪之也。……且其富也不勞,則其用也不恤,相競以奢,而殄天物以歸靡爛。……故生民者農,而戕民者賈。……非此之懲,國固未足以立也。"(《讀通鑑論》卷三)王夫之對於商人的批判,其主要目的是維持自給自足的封建社會的農業經濟。他所想到的辦法,也就是從來儒者所講的"崇本抑末"。
就這一點看,王夫之對於當時的"幾"是毫無所見了。當時的"幾"是商人逐漸抬頭,由商業資本家轉變為產業資本家。這一轉變一旦完成,原來的封建社會就轉變為資本主義社會了,中國社會的這個轉變從南宋就開始了,這是當時的"幾"。陳亮和葉適已有見於這個"幾",王夫之則毫無所見,雖然他的時代比陳亮、葉適又晚了幾百年。
在當時民族矛盾激化的情況下,王夫之積極參加了反抗清朝的武裝鬥爭。他的民族主義情感是非常激烈的。他說:"民之初生,自紀其群,遠其害沴,擯其□□,統建維君。故仁以自愛其類,義以自制其倫,強幹自輔,所以凝黃中之細媼也。今族類之不能自固,而何他仁義之云云也哉。"(《黃書》後序)這就是說,所謂"仁義"都是以維護自己的民族利益為目的,維護民族利益是最高的目的,其他一切都是達到這個目的的手段。
王夫之主張,漢族的事情只有漢族自己解決,別的民族不能過問。他說:"可禪,可繼,可革,而不可使異類問之。"(《黃書,原極第一》)王夫之的這些話,如果是作為民族自決的原則,也還是可以的。但是,他的民族主義實際上已發展成為大漢族主義。他說:"中國於夷狄弗言戰。……殄之不為不仁,欺之不為不信,斥其土、奪其資不為不義。苟與戰而必敗之也,殄之以全吾民之謂仁,欺以誠行其所必惡之謂信,斥其土則以文教移其俗,奪其資而以寬吾民之力之謂義。仁義以信,王伯之所以治天下,匡人道也。"(《春秋家說》卷三中)在這些話里,表現出了王夫之的狹隘的民族主義的危害性。
第十二節王夫之的著作的幸與不幸
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是王夫之的哲學思想的主要的一面,他的哲學體系是後期道學的高峰。
王夫之晚年給他自己作了一個墓志銘,銘文說:"抱劉越石之孤憤而命無從致,希張橫渠(張載)之正學而力不能企。幸全歸於茲丘,固銜恤以永世。"(《薑齋文集補遺》卷二)這四句話的前兩句表示他的一生的抱負,後兩句表示他的最後的悲憤。前兩句的第一句表示他積極參加民族鬥爭,第二句表示他繼承道學中的唯物主義的傳統。他在民族鬥爭的鍛煉中接受和發展了唯物主義。
王夫之的學問廣博,對於儒家的重要經典都作了註解。對於以前的哲學思想都有所討論和批判。他的哲學體系龐大而細密。對於當時所有的哲學問題,都提出了唯物主義的或近乎唯物主義的解決。
在學問廣博和體系龐大這兩方面,他都可以成為後期道學的主將,跟前期道學的主將朱熹並駕齊驅。
王夫之的著作很多,大部分是在湖南西部深山中寫成的。當時沒有流傳出來,這是不幸。因此也沒有受到清朝當局的注意,如其不然,以其堅決反清的態度,在清初的幾次文字獄中可能被消毀,他的家族必然受到迫害,這又是不幸中之幸了。他的全部著作一直到清朝末年才被刻板印行,影響及於全國。當時中國革命正處在排滿的階段,他的著作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他的著作在過去一二百年之間好像是在養精蓄銳,以待在適當時期發揮生命力。他的著作對於中國封建文化和古典哲學作了總結,可以為繼承人所憑藉,這是他的最大的貢獻。
歷史家向來認為明末清初有"三大儒":顧炎武、王夫之和黃宗羲。這三個人誠然都是中國文化中的大人物,但他們的貢獻各不相同,顧炎武基本上是一個學者,不是一個哲學家,他的貢獻另有所在。王夫之的貢獻是舊時代的總結。黃宗羲的貢獻是新時代的前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