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新編(第三冊) · 緒論

第一節"過秦" 秦始皇兼併了六國,統一了全中國,把中國置於一個最高統治者的統治之下,建立了專制主義的中央集權的全國性的政權,這樣他就完成了當時地主階級的第一項重大的歷史任務。 在秦始皇統一全國以後,他下令說:"寡人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賴宗廟之靈,六王咸伏其辜,天下大定。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後世。其議帝號。"李斯等人說:"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他們建議尊秦始皇為泰皇。秦始皇改泰皇為皇帝,並且下命令說:"朕為始皇帝,後世以數計,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史記*秦始皇本紀》)秦始皇和李斯等的對話,不能認為僅只是一般的吹捧之詞。他們確實做出了前所未有的事業。也不能認為僅只是說出了他們這些人的個人意見。從階級的觀點看,他們的這些話,是代表地主階級說的。地主階級推翻了奴隸主階級的統治,又統一了全中國,建立了全國性的地主階級專政的政權。於是全中國只有一個政府,一個法律,一個經濟組織,一個交通系統,一個道德標準。這就為鞏固封建制度創造了極有利的條件,使地主階級政權得到穩固的基礎。於是他們就認為封建制度和地主階級政權從此可以萬世長存,永遠不變。秦始皇所說的"至於萬世,傳之無窮",就是表現了當時地主階級的這種意識。 秦始皇在建立統一的、全國性的政權過程中,實行了一項對其政權具有根本意義的重要措施,那就是實行郡縣制。郡縣制代替分封制是經過了一個相當長時期的過程的。在春秋時期,有些諸侯國就在本國內實行郡縣制,這在本書第一冊中已經講過。到戰國末期,郡縣制巳經相當普遍地施行。秦始皇統一全中國後,更加有計劃、有系統、大規模地施行郡縣制。可是,主張恢復分封制的也還有其人。在當時的情況下,主張恢復分封制是就制度而言,分封的對象不一定就是原來的奴隸主。地主也不因為受了封就成為奴隸主。在封建社會中,也可以實行分封制。地主也可以世襲為侯王。 在秦朝統一以後,徹底實行郡縣制和重新分封諸侯兩種主張又成為當時政治上公開辯論的問題。當時的丞相王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史記'秦始皇本紀》)這一派的人擁護舊制度,認為一個邊遠地方如果沒有王,就好像是個"真空地帶",要有王把"真空"填起來("以填之")。 李斯反對這個建議。他說,周朝所封子弟同姓很多,後來都自相攻擊,"諸侯更相誅伐"。現在既然"一統皆為郡縣"了,這是"安寧之術",所以"置諸侯不便"(同上)。秦始皇接受他的建議,分天下為三十六郡,由中央政府所任命的官吏直接統治,把原來各國所有的防禦工事以及截斷河流的堤防一律撤除,又統一了度、量、衡、車軌和文字,使中國社會達到前所未有的統一。 可是,上面所說的兩派意見還是分歧。到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又有周青臣和淳于越的辯論。在秦始皇面前,周青臣說:"以諸侯為郡縣,人人自安樂,無戰爭之患。"一個博士淳于越反駁說,郡縣制是古來所沒有的,"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這又牽涉到儒家向來堅持的一個原則,就是"師古"。秦始皇叫群臣討論。李斯反駁淳于越說,"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非其相反,時變異也"。這是法家向來主張變法的論據。李斯接著說,以前諸侯割據,"天下散亂",各家各派的"私學"也都興起來了,私學"語皆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現在已經統一了,"百姓"應該"力農工","士"應該學習法令;可是還有"私學","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所以李斯主張"禁之便"。他又建議,發布禁令,除屬於技術一類的著作,"醫藥、卜筮、種樹之書"以外,民間所藏的"《詩》、《書》百家語"都要燒掉。有談論《詩》、《書》的就處死;有"以古非今"的.殺其全家;有願學法令的,"以吏為師"。這個建議,經秦始皇批准執行(《史記-秦始皇本紀》)。這樣就完全實現了韓非所說的,"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韓非子,五蠹》)。 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經過三四百年的發展,到這時候已經確定下來了,這個時候所需要的是建立一套與之相適應的上層建築,把它保持下來。秦始皇和李斯的"以法為教","以吏為師"的政策,就是這一方面的具體措施。他們是想在上層建築方面實行暴力專政,"焚書坑儒"便是暴力的表現。要建設一套上層建築,千頭萬緒,本來是極其複雜的事,秦始皇和李斯把問題看得太簡單了,所用的手段也太生硬粗暴了,他們實際上是搞了一個"真空",這個"真空"是幾條法令,一群官吏,所萬萬不能"填補"的。他們想用快刀斬亂麻的手段,割斷歷史,但歷史是不能割斷的。誰要企圖割斷它,它就會把割斷者割斷。秦朝的滅亡證實了這個真理。 秦朝是中國封建社會的第一個統治全中國的大朝代,秦始皇是秦朝的第一個皇帝,他為地主階級全國性的政權打下了基礎,從這個意義說,他真不愧為"始皇帝",那個"始"字的歷史意義就在這裡。 地主階級成功了,可是秦始皇和他的秦朝卻失敗了,而且失敗得很慘。在他死以後,二世皇帝元年,農民的領袖陳勝就起義了。陳勝舉起了反秦的義旗,全國同時響應,口號是"天下苦秦久矣"。二世皇帝掙扎了三年,在一次宮廷政變中被殺。他的繼承人還沒有來得及宣布為三世皇帝,劉邦所率領的義軍就打到咸陽。在正式投降的儀式中,這位小皇帝就投降了。在中國歷史中,一個統治全國的大朝代還沒有這樣短命的。在中國歷史中,秦始皇是個悲劇型的人物,成功很大,失敗很慘,成功和失敗的對比最為鮮明。 在漢朝初年,人們紛紛議論這個對比,想從其中得到教訓。當時的一位大思想家、大政論家賈誼,作《過秦論》(論秦朝的錯誤)。他說:"秦以區區之地致萬乘之勢,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餘年矣。然後以六合為家,殽函為宮。一夫作難,而七廟墮,身死人手,為天下笑者,何也?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問題提得尖銳,結論作得明確。司馬遷把文章全文抄人《史記》,作為《秦始皇本紀》論贊。司馬光也把文章引一段抄入《資治通鑑》,作為秦朝的結論(《漢紀一》)。賈誼結論的意思是說,在秦朝統一以前,秦國的戰略是攻;在統一以後,形勢變了,秦朝的戰略應該是守,守就應該施仁義。秦朝不知道形勢變了,還是專憑暴力。戰略和形勢不相符,所以很快就失敗了。賈誼的這個結論,是有根據的。如果對於這段歷史作階級的分析,根據就更清楚了。 賈誼所謂形勢變了,其最根本之點是什麼呢?第一是社會的根本矛盾變了。從春秋以來,中國社會的根本矛盾是奴隸主同奴隸、農民及其它反奴隸主勢力的矛盾。在奴隸社會被推翻以後,奴隸主階級被消滅了,與此同時奴隸階級也沒有了,這兩個階級在激烈的階級鬥爭中同歸於盡。社會轉人了封建社會,地主階級取代了奴隸主階級,成為統治階級。與此同時,社會的根本矛盾就成為地主階級與農民的矛盾。 第二是地主階級地位的轉化。在奴隸社會中,新出現的地主階級也是被奴隸主壓迫統治的。在社會轉人封建社會過程中,地主階級由被統治階級轉化為統治階級了。對於農民說,地主階級同樣是一個剝削階級,但是,在與奴隸主的鬥爭中,農民是擁護封建制的,因為在封建的生產關係中,農民在社會財富的分配中也占有一定地位,不再像奴隸那樣,只被視為會說話的工具。在封建的生產和分配中,農民的地位提高了,生活也相對地改善了,他們擁護封建制,所以能同地主階級共同反對奴隸主階級。農民與地主階級是有矛盾的,但這個矛盾為對奴隸主階級的共同鬥爭所掩蓋。地主階級成為統治階級以後,這個矛盾就突出了。在這種形勢下,地主階級的戰略應該是守。所謂守,就是要守住它的既得利益。它對於奴隸主的戰略是攻,但對於農民的戰略應該是守。 第二節"宣漢" 漢高祖在取得政權以後,作了一首《大風歌》。歌詞說:"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他知道要注重守,這個守,不完全是守住四方的疆域,其中也是要守住地主階級既得的政權和利益。 賈誼所謂"攻守之勢異也"的歷史意義就在這裡。賈誼未必能充分地認識這個意義。一個作家往往不能夠認識他自己所說的話的充分意義。一個大人物也往往不能夠認識他的行動的充分意義。那就是說,一個大作家往往不能夠充分地認識他說的是什麼話,一個大人物也往往不能認識他做的是什麼事。因為他們所說的話和所做的事是歷史趨勢的反映,而歷史的趨勢往往是在事情發生以後才能被明確地認識。 守的主要措施,應該是緩和地主階級與農民之間的矛盾,而不是加劇這種矛盾。但是秦朝的政治措施,正是加劇和激化這種矛盾。秦朝的各種措施,迫使農民敢怒而不敢言。唐朝的杜牧把這六個字稍微顛倒了一下,改為"不敢言而敢怒"(《阿房宮賦》)。民不敢言而敢怒,這個怒如果爆發,那可不得了。秦朝就是在這種民怒爆發之下而土崩瓦解的。 要緩和地主階級同農民之間的矛盾,地主階級就要施仁義。所謂施仁義,就是要使農民的生產得以提高,農民的生活得以改善,使人覺得舒服一點,愉快一點。儒家的三個大人物孔丘、孟軻、荀況,都說有兩種政治,兩種統治術,一個叫"王",一個叫"霸"。孔丘雖然沒有用這兩個詞,但他明確地說有兩種統治術,一種是"道之以德,齊之以禮",另外一種是"道之以政,齊之以刑"。孟軻說王是以德服人,霸是以力服人。"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是法家的統.治術,實際上就是奴隸主對於奴隸的統治術,是把奴隸當成牛馬一樣使用的辦法。人們使用牛馬,只要發一聲號令,牛馬就照著號令走。牛馬不服從號令,就抽它幾鞭子。這就是"道之以政,齊之以刑"。《管子》說:"治人如治水潦;養人如養六畜;用人如用草木。"(《七法》)這就是奴隸主對待奴隸的態度和辦法。在奴隸社會中,這種辦法可以行得通,但是到了封建社會,這種辦法就行不通了。因為勞動人民,巳經覺悟到他們在社會財富的生產和分配中,占有一定的位置,不只是一種工具。對於他們,仍然是"道之以政,齊之以刑",他們就不吃那一套。在這種情況下,那就不能專靠以力服人了,必須用一種辦法,叫他們在一定程度上心服,這就叫施仁義。 事情都是很複雜的,不能一概而論。一般說來,儒家是擁護傳統的,法家是反對傳統的。可是就統治術這一方面說,法家恰恰是繼續奴隸主統治奴隸的辦法,而儒家卻有一套新路子、新辦法。秦朝不知道中國社會已經進人到封建社會,仍然用奴隸主的統治術。措施和形勢不相應,所以就碰得頭破血流。用當時的話說,即賈誼所謂"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漢高祖問陸賈,秦朝為什麼失敗,以後他自己應該怎麼辦。陸賈說:"居馬上得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史記*驪生陸賈列傳》)馬上得天下,就是攻,要用暴力。如果要治天下,那就是守,守就不能專用暴力了。陸賈的這句話,也是當時的名言。 秦朝用法家的辦法,所立的法很多,對於犯法的人用刑也很重。據說秦孝公死後,商鞅想逃出秦國,走到秦國的邊境,要住一家旅館,旅館的主人說,商君之法,如果一家旅館收留沒有證件的客人,主人與客人一律同罪,"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史記,商君列傳》)法多了,老百姓動輒得咎。漢高祖打到咸陽,召集各縣父老豪傑開會,說:"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與諸侯約,先人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余悉除去秦法。"(《史記'高祖本紀》)他把秦朝苛刻的法律一律廢除,只立了三條簡單的約法,這對於當時的老百姓說,是一個大解放。以後的呂后、文帝、景帝都本著高祖的這個精神對待老百姓。這就是所謂黃老之學。 黃老之學恰好就是當時的老百姓所需要的。老百姓所需要的就是統治者不要做什麼事,讓他們比較自由自在地生活,這就是所謂無為。在統治者無為的政治之下,老百姓可以恢復生產,提高生活水平,這就是歷史上所說的"文景之治"。 這一段的無為為武帝的有為創造了條件。武帝做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打退了匈奴對中原的人侵;第二件是定孔丘為一尊,確定了地主階級的統治思想;第三件是利用國家的權力,打擊商人。有了這三件大事,從春秋以來歷史發展的成果就保持下來了,中國封建社會的基礎和規模都固定下來了。在這三件事情中與本書有直接關係的是"罷黜百家"、定孔丘為一尊。 從表面上看來,定孔丘為一尊,就是以儒家思想作為統治思想。但是,歷史是發展的,這個漢朝定為一尊的孔丘,巳經不是原來的孔丘了,儒家思想也不是原來儒家的思想了。一個時代的統治思想,必須和當時的歷史條件相適應,必須是針對當時的問題,能夠解決當時的問題。 無論某種思想原來是什麼樣子,經過這一適應,它就不是原來的樣子了,這就叫發展。 漢朝的儒家思想,是春秋公羊學。照公羊家的說法,孔丘作《春秋》,為漢製法。就是說,孔丘預先知道有個漢朝,所以作《春秋》一書,為漢朝的精神文明定出一套規範。這個話有一半是真的,一半是假的。說孔丘預先知道有個漢朝,這當然是假的;但是為漢製法,這倒是真的。不過製法者不是孔丘本人,而是打著孔丘旗號的漢代春秋公羊家。公羊家的領袖是董仲舒。 武帝對董仲舒親自發出冊問,董仲舒作了回答,就是所謂《天人三策》。他們的所問所答,並不只是一些空話,確實是當時政治上、思想上的一些實際問題。武帝會問,董仲舒也會答。 公羊家所說的那一半假話,後來發展為讖緯。在讖緯中,儒家成為儒教,孔丘成為教主。若說儒家是一種宗教,在這個時期內倒有點像。 不過,這個時間並不很長。在西漢後期,出現了古文經學,反對公羊家的今文經學。在東漢初期,出現了王充的唯物主義哲學體系,作為董仲舒的對立面。 就中國歷史上第一次社會大轉變說,從春秋開始的轉變,到秦始皇告一段落,到漢武帝才完全固定下來。在這次大轉變中,原來的奴隸社會是"正",是"肯定";秦始皇所建立的秦朝是"反",是"否定";漢武帝所固定下來的封建制是"合",是"否定之否定"。就與此相適應的中國傳統文化的發展說,原來的儒家是"正",是"肯定";法家是"反",是"否定";以董仲舒為代表的春秋公羊家是"合",是"否定之否定"。 否定之否定並不是簡單地恢復過去,而是在新的條件下對過去的發展。 關於分封和郡縣的爭論,漢朝也建立了一個新的制度。龔自珍說:"漢有大善之制一,為萬世法,關內侯是矣。漢既用秦之郡縣,又兼慕周之封建,侯王之國,與守令之郡縣,相錯處乎禹之九州,是以大亂繁興。 緒論:II 封建似文家法,郡縣似質家法,天不兩立。天不兩立,何廢何立?天必有所趨,天之廢封建而趨一統也昭昭矣。然且相持低卬徘徊二千餘年,而後毅然定。何所定?至我朝而後大定。關內侯者,漢之虛爵也。虛爵如何?其人揖讓乎漢天子之朝,其湯沐邑之人,稍稍厚乎漢相、公卿。無社稷之祭,無兵權,無自辟官屬。"(《龔自珍全集*答人問關內侯》)這虛爵的辦法使受封的人享有虛名,也分到一些土地,作為他的"湯沐邑"。但是,他在"湯沐邑;中只能收租稅,不能掌政權。他的子孫可以繼承"湯沐邑"的土地,但沒有政權可以繼承。這樣的制度,就是有分封而無害於中央政府的統一。這也是一種正、反、合的發展。原來的分封制是正,是肯定;郡縣制是反,是否定;虛爵制是合,是否定之否定。這個制度,在不同的程度上,一直實行於中國的封建社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