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補 · 讀《評論近人考據〈老子〉年代的方法》
——答胡適之先生
胡適之先生近來寫了一篇《評論近人考據〈老子〉年代的方法》,在北大哲學會《哲學論叢》里發表。在這篇論文裡,胡先生對錢穆、顧頡剛二位先生及我,三個人,都有很嚴重的批評。胡先生批評錢顧二先生的幾點,自有錢顧二先生負責答辯。我現在只討論胡先生對於我的批評。
《哲學論叢》恐怕有些讀者不容易看到。為討論方便起見,我把胡先生對於我的批評,抄在下面。胡先生說:
近十年來,有好幾位我最敬愛的學者,很懷疑老子這個人和那部名為《老子》的書的時代。我並不反對這種懷疑的態度;我只盼望懷疑的人能舉出充分的證據來,使我們心悅誠服的把老子移後,或把《老子》書移後。但至今日,我還不能承認他們提出了什麼充分的證據。馮友蘭先生說的最明白:「不過,我的主要的意思,是要指明一點:就是現在所有的以《老子》之書是晚出之諸證據,若只舉其一,則皆不免有邏輯上所謂丐辭之嫌。但合而觀之,則《老子》一書之文體,學說,及各方面之旁證,皆可以說《老子》是晚出,此則必非偶然也。(二十年六月八日《大公報》。友蘭按:原文亦見我的《中國哲學史》第一篇第八章第一節。)」這就是等於一個法官對於階下的被告說:「現在所有原告方面舉出的諸證據,若逐件分開來看,都『不免有邏輯上所謂丐辭之嫌』。但是合而觀之,這許多證據都說你是有罪的,『此則必非偶然也。』所以本法庭現在判決你是有罪的。」
積聚了許多「邏輯上所謂丐辭」,居然可以成為定案的證據,這種考證方法,我不能不替老子和《老子》書喊一聲「青天大老爺,小的有冤枉上訴」。聚蚊可以成雷,但究竟是蚊不是雷;證人自己已承認的丐辭,究竟是丐辭,不是證據。
下面胡先生證明我所舉的證明《老子》後出的證據,都是丐辭。我不再鈔了。因為關於這一點,胡先生的意見與我的意見並沒有什麼大不同。我本來就說他們「都不免有丐辭之嫌」;我與胡先生不同的就是:我以為這些證據,若只舉其一,則不免有丐辭之嫌,但合而觀之,則不然了。胡先生以為這樣主張,這種考據方法,是錯誤的。至於為甚麼是錯誤的,胡先生並未說明,只舉了一個比喻。好像這種錯誤,甚麼人都可以看得出來,所以不必細說。實則以文學的譬喻,替代邏輯的辯論,是很危險的。如果我也可以舉譬喻的話,我想胡先生關於這一點的辯論,就如說:第一個人舉不起一百斤,第二個人舉不起一百斤,第三個人也舉不起一百斤;既然三人分開來都舉不起一百斤,所以他們合起來也一定舉不起一百斤。又如說:第一根竹竿站不起來,第二根竹竿站不起來,第三根竹竿也站不起來;既然三根竹竿分開來都站不起來,所以三根竹竿聯起來搭成架子以後,也一定站不起來。
我們首先要注意的,就是:一個辯論,若是有了邏輯上的錯誤,它的結論並不一定就是妄,不過,它的結論,專靠這些前提,不能充分證明。譬如一個病人有了病,他肚痛嘔吐,並有甲、乙、丙等現象。一位醫生來了,醫生說:「凡得了盲腸炎的人肚痛,他肚痛,他得了盲腸炎。」這個推論,就其本身看起來,顯然有邏輯上所謂「肯定後承」的錯誤。肚痛的原因很多,得盲腸炎是肚痛的充足而非必要的原因。得盲腸炎一定肚痛,但肚痛不必一定因為盲腸炎。醫生又說了:「凡得了盲腸炎的人嘔吐,他嘔吐,他得了盲腸炎。」這個推論,就其本身看起來,與上有同樣的錯誤。但我們要注意的就是:這兩個辯論,雖都有邏輯上的錯誤,但他的結論,不一定就是妄。病人不一定就不是得盲腸炎。他肚痛雖不足以充分證明他是得盲腸炎,但是可以表示他有得盲腸炎的或然性。上面兩個辯論,分而觀之,這個或然性很小,但是合而觀之,其或然性就大了。假使病人又有甲、乙、丙等現象,醫生又可以說:「凡得了盲腸炎的人,都有甲,他有甲,他得了盲腸炎。」「凡得了盲腸炎的人都有乙,他有乙,他得了盲腸炎。」「凡得了盲腸炎的人都有丙,他有丙,他得了盲腸炎。」醫生又總結說:「以上這些推論,要分別看起來,都不免有邏輯上所謂『肯定後承』之嫌,但合而觀之,這病人又肚痛,又嘔吐,又有甲,又有乙,又有丙,各方面之病狀,都可以說是他是得了盲腸炎,此則必非偶然也。」我們醫生這樣的推論我們能說他錯嗎?我們能說:因為這些證據,一件一件的看是不充分,所以合起來也一定不充分嗎?
像我們醫生這樣的推論,在我們日用思想及自然科學方面,是很常見的。要說這樣推論是錯誤的,那不錯的推論,就很少了。
以上所舉的例,胡先生或以為不適當,但我的意思只是要說明:一件一件不充分的證據,合起來也未嘗不能成為一個很充分的證據。我們不能因為證據一件一件看時不充分,而即斷定它們合起來也一定不充分。這一點照上面的例看起來,似乎是不容易否認的。若這一點不容易否認,則胡先生對於我的批評,似乎可以撤消了。
說到丐辭,話又可以多說了。很早就有人說三段論式的推論「都不免有丐辭之嫌」。例如我們說:「凡人皆有死,孔子是人,所以孔子有死。」這是普通人認為不錯的推論。但是它「不免有丐辭之嫌」,因為「凡人皆有死」之是真,也要靠「孔子有死」之是真。如果「孔子有死」是妄,「凡人有死」也是妄。於是在這個推論里,「凡人皆有死」之是真,靠「孔子有死」之是真。這不是丐辭是什麼?但在這一點有幾種說法,可以說這種推論不是丐辭。一種是理性論的說法,照這種說法,「凡人皆有死」這個大前提,是述說人之要素,其是真並不靠「孔子有死」之是真。一種是惟名論的說法。照這種說法,「凡人皆有死」這個大前提,是述說人之界說。我們所謂人,就是有死的。如果一個「人」不死,我們就不叫他作「人」,我們叫他作「神仙」或「妖怪」了。所以「凡人皆有死」之是真,並不靠「孔子有死」之是真。一種是經驗論的說法。照這種說法,我們所以得知「凡人皆有死」,是觀察堯、舜、文王、周公,以及甲、乙、丙、丁等等之有死而得到一個推廣的結論。我們得這個結論的時候,是把「孔子有死」除外的。所以再應用這個結論到「孔子有死」,就不算丐辭。
以上三種說法,第一第二兩種,不能應用於歷史學。因為歷史上講的多是個體。所以多數歷史上的推論,只可以拿上面第三種的說法來解釋。而且這一種說法也是胡先生所主張的。如果根據這種說法,則我們所舉以證明《老子》一書晚出諸證據,似乎可以說不是丐辭。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孔子以前無私人著述之事」之一點作例。「孔子以前無私人著述之事」,這個話本來並不是我說的,不過這一點對於我特別重要。因為這句話雖不是我說的,而用這一點證明《老子》一書晚出,似乎別人沒有說過。再則我的《哲學史》的結構,是根據這一點作的。我重新提出這一句話之後,有位羅根澤先生曾作一篇詳細考據,可以說用完全歸納法,證實了這句話。這個工作在羅先生所作《管子探源》(中華書局出版)里,可以找著。(又見《古史辨》第四冊。)我們看羅先生這篇考據之時,只須把《老子》一書,暫時提出不論。(猶之我們證明凡人皆有死的時候,先撇開孔子不論。)等到我們得到結論以後,再應用於《老子》一書。這樣可以說我們的推論不是丐辭。所以我只說它「不免有丐辭之嫌」。
既然說它不是丐辭,為什麼還說它「不免有丐辭之嫌」呢?其原因是我們說「凡人皆有死」的時候,除孔子外我們可以舉無限多的例以證明之。我們說「孔子以前無私人著述之事」的時候,除《老子》一書外,我們只能舉有限的例。這並不是我們的方法不精密,如胡先生所說,這是由於材料上的限制。所以我說以「孔子以前無私人著述之事」證《老子》晚出,也「不免有丐辭之嫌」。那就是說,專靠這一點,不足以證明《老子》一書是晚出。我們的別的證據,就其本身,也是「不免有丐辭之嫌」,也就是說,專靠其本身,不足以證明《老子》一書是晚出。
但是,我們為什麼要專靠一個證據呢?專靠「孔子以前無私人著述之事」,不足以證明《老子》一書是晚出。我們再看就思想方面是不是也可以說《老子》一書是晚出。如果不能說,我們只得放棄「孔子以前無私人著述」的意見;如果可以說,這個意見,馬上就增加了力量。胡適之先生也承認,在思想方面《老子》一書也可以說在前,也可以說在後,「一把刀可以兩面割的」。但是我們割那一面呢?專從思想來說,無論向那面割,「都不免有丐辭之嫌」。但與別的方面自身雖不充足的證據連起來,這把刀應該向那面割,就可以看出來了。
再就文體方面,就音韻方面(劉盼遂先生考《老子》書中所用韻,證明它是晚出),都有理由可以證它是晚出。這些證據,分開看雖如不充分,但合起來就構成一個系統,有「左右逢源」,「豁然貫通」之概了。一件一件不充分的證據,合起來成了一個系統,就成一個很強有力的證據。
以上是我對於胡先生對於我的批評的解答。我並非考據家,對於《老子》是否晚出的問題,我如果有貢獻,我的貢獻就是指出現在所有證《老子》一書晚出的證據,若一一看起來,都是不充分的證據。但合起來,卻構成很強有力的證據。前一段是我與胡先生相同的;後一段是我與胡先生相異的。
胡先生的論文結論是:「我已說過,我不反對把《老子》移後,也不反對其他懷疑《老子》之說,但我總覺這些懷疑的學者,都不曾舉出充分的證據。……我攻擊他們的方法,是希望他們的方法更精密;我批評他們的證據,是希望他們尋出更有力的證據來。……在尋出這種證據之前,我們只能延長偵查的時期,展緩判決的日子。懷疑的態度是值得提倡的,但在證據不充分時肯展緩判斷的氣度,是更值得提倡的。」
胡先生說我們的證據不充分,更要充分的證據,但我以為這些不充分的證據合起來就成了一個很強有力的證據。我們對於自然界及人事界的知識,大部分都靠把這些分開來不充分的證據「參伍錯綜」而得的結論。一個專靠他自己就充分的證據,大概是不容易得到(如果可能得到),而且是不必要的。即如關於《老子》是否晚出的問題,胡先生如果必定要專靠他自己即充分的證據,我不知別人能舉出不能,就我個人說,除非考古學方面有重大的發現,我不能舉。這不是由於我們的方法不精密,這是由於材料的限制。
胡先生可說:你們可以等新材料的發現呀!為什麼不展緩判斷呢?所說展緩判斷的氣度,話可以如此說,但我們不能如此行。譬如我寫《哲學史》,我總要把《老子》放在一個地方。如果把《老子》一書放在孔子以前,我覺得所需要的說明,比把它放在孔子以後還要多。因為我們現在對於先秦歷史的認識,與以前大不相同。就現在我們對於先秦歷史的認識,把《老子》放在孔子以後,是最說得通的辦法。
有一點要聲明的就是我所討論的只是《老子》一書的時代。至於在孔子以前或同時,有沒有名老聃的一個人,我認為無關重要。總之,《老子》一書是出在孔子以後的。
原載《大公報·世界思潮》第八五期(二十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