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制度史綱 · 緒論
一、釋名
人不能離開國體而生存。
有國體就必須有組織。
組織必賴有一定的規則,俾群眾能遵行,以維護這些組織!
執行這些規則必有適當的機構。
國家是一個大人群,要有個大機構來管理;這類大機構稱為政府。政府的組織及其職權的運用與人事安排,就是政治制度。
國家要有機構去管理,這是必然性;但稱為「政治制度」則為偶然性。
中山先生曰「政」就是眾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的事,就是「政治」。但「政治」一詞似乎比較後起,大約是日本人的譯名,中國古人似乎名為「經濟」,如稱某人有經濟之才,謂有經國濟世之才。
「制度」一詞在中國古籍中出現較早,如《易》雲「節以制度」,其作用在「節」字,所以制度也可說是約束社會人群行動的共同規則。
二、範圍
(1)廣義的政治制度:國家體制、政府組織、人才任用,以及法律、教育、經濟、財政、軍政、社會等制度均可包括在內。
中國古代觀念即如此,如《通典》所包括的範圍。
(2)狹義的政治制度:只限於國家體制、政府組織與人才任用。中國歷史上,國家制度變化較少,故可講者也較少,目前一般注重在政府組織與人才任用。
三、中國制度史講授的意義
自然科學——工程建設——方法可以向他人借取。
社會科學——社會建設,政治建設——方法比較難以移接借取。因為有自己的歷史傳統與地理環境等因素。
(1)要了解現在中國的政治制度,創造未來的政治制度,必先了解中國過去的政治制度。
(2)中國廣土眾民,歷史悠久。其統治的制度又有所長,可以擇善承傳。
(3)幫助了解歷史。
A. 中國史學傳統,特重政治。一部《廿五史》大半為政治史。政治史包括政事與政制,政制即為政事演變之結晶。
B. 史書人名、官名最多,不能了解這些,無法看懂史文,其中尤以官制變化多,最難懂。
歷代官制是一種極複雜的歷史現象,要了解政治大事,必須了解官制的內容。
舉「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為例。
四、官制演變的規則
(1)小臣由親近君主而掌權(由宮官到府官)→地位增高為大臣→大臣位高而疏遠,因此漸漸失權。
(2)官與職的合一與分離。
(3)動詞習久為名詞:
宰 相 守 侍中 給事中 尚書 司馬 通判 平章事
(4)組織名號,愈後愈複雜。
後代複雜,其故有二:
其一:事由簡趨繁。
其二:舊官不廢,新官滋生。
官、職、散官、勛、賜
例如:輔政大臣——(殷商)保傅→(西周)司徒、司馬、司空→(秦漢)丞相、太尉、御史大夫→(隋唐)三省長官→(唐後期、兩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五、講述計劃
(1)以漢、唐兩典型為中心。
(2)先秦略講,注意政體演變與官制要點。
(3)魏晉南北朝注重於由秦漢型蛻變為隋唐典型之過程。
(4)兩宋以下,不脫漢、唐兩型,但亦各有特點:
宋代注重於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之組織原則——以下層分權之方式達成上層集權之目的。
(5)明、清制度唯一特點:君主獨裁專制,為本時代講述中心,其他組織運用原則不脫漢、唐、宋之舊軌。
(6)從政事看制度,不專著眼於死的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