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思想史 · 第七講 魏晉至宋代以前的政治思想
魏晉南北朝是中國政治思想消沉的時代,這一個時代之中,並不是沒有有政治思想的人,然其思想大都不脫漢人的科臼,直到兩宋之世,而中國的政治思想才又發出萬丈的光焰,這是什麼原故呢?
原來政治的目的,不外乎安內與攘外。當對外太平無事時,大家的眼光都注重在內治一方面。對外問題急迫了,整個國家的生存要緊,其餘的問題,就只得姑置為緩圖了。中國對外的問題是到什麼時候才嚴重起來的呢?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不能不說是宋代,這又是為什麼呢?
在周以前,我們對於異族實在是一個侵略者,而不是一個被侵略者,這一層在第二講中業經說過了。兩漢時代,情形還是如此。五胡亂華,是中原受異族的侵略之始。但是這時候侵略的異族,民族意識都不甚晶瑩,這個只要看當時的異族沒一個不自附於漢族古帝皇之後可知。這(1)因他們的文化程度較低,(2)因歸附中原、雜居塞內已久,當其亂華之時,業已有幾分同化。到遼、金時代便不然了。遼人的民族意識業已較五胡為強,至金人則其和漢族的對立更為尖銳。只要看金世宗的所為,便可知道。而且五胡是以附塞或塞內的部落作亂的,也有一半可以說是叛民的性質,至於遼、金則是在塞外建立了強大的國家然後侵入的,所以其性質更為嚴重。
異族侵入的原因是甚麼呢?其中第一件,便是中原王朝兵備的廢弛,以兩漢時代的兵力,異族本沒有侵入的可能,三國時代中原雖然分裂,兵力並沒有衰弱,為什麼前此歸附的異族一到兩晉時代居然能在中原大肆咆哮,而漢族竟無如之何呢?原來兵權的落入異族之手並非一朝一夕之故。中國在古代本不是全國皆兵的,各國正式的軍隊,只是當初的征服者,至於被征服者雖非不能當兵,然事實上只令他們守衛本地,和後世的鄉兵一樣。直到戰國之世,戰爭的規模大了,舊有的兵不給於用,才把向來僅令其守衛本地的兵,悉數用作正式軍隊。這話在第三講中亦已說過。從此以後我們就造成一個全國皆兵的制度了。但是這種制度,到秦漢之世卻又逐漸破壞,這又是為什麼呢?因為古代國小,人民從事於徵戍,離家不甚遠,所以因此而曠廢時日以及川資運糧等等的耗費,亦比較不大,到統一以後,就不是這麼一回事了。所以當用兵較少的時候,還可以調發民兵,較多的時候便要代之以謫發或謫戍。漢朝自文景以前,用兵大都調自郡國,而前乎此的秦朝以及後乎此的武宣都要用謫發和謫戍,就是這個道理。漢朝的兵制,是沿襲秦朝的。民年二十三則服兵役,至五十六乃免,郡國各有都尉,以司其講肄和都試。戍邊之責,也是均攤之於全國人的,人人有戍邊三日的義務——雖然不能夠人人自行,然而制度則是如此——自武宣多用謫發之後,實際上人民從征之事已較少,至後漢光武欲圖減官省事,把郡國都尉廢掉,從此以後,民兵制度就簡直不存在了。當兵本來是人情容易怕的,統一之後,腹地的人民距邊寇較遠,就有民兵制度,也易流於有名無實,何況竟把他廢掉呢?從此以後,普通的人民,就和當兵絕緣。當兵的總是特種的人民,——用得多的時候,固然也調發普通人民,然而只是特殊的事。——而尤其多被利用的,則是歸附的異族。這種趨勢,當東漢時代業已開始了,至西晉而尤甚。五胡亂華之後,自然多用其本族之人為主力的軍隊,所以這時候,武力是始終在異族手裡的。這是漢人難於恢復的一個大原因。隋唐之世,漢族業已恢復了,局面似乎該一變,但是用異族當兵,業已用慣了,既有異族可以當兵,樂得使本國人及於寬典,況且用兵於塞外,天時地利,都以即用該方面的人為適宜,而且勞費也較少。所以論起武功來,讀史者總是以漢唐並稱,其實漢唐不是一樣的。漢代的征服四夷,十次中有七八次是發自己的兵,實實在在的去打——尤其對於最強的匈奴是如此。漢朝打西域,是用本國兵最少的,而西域卻是最勢分力弱的小敵——唐朝卻多用蕃兵,到後來,並且守御邊境亦用蕃兵為主力,因此釀成安史之亂。安史亂後,軍隊之數是大增加了,然而不是沒有戰鬥力,就是不聽命令,遇事總不肯向前,以致龐勛、黃巢之亂,都非靠沙陀兵不能打平。從此以後,沙陀就橫行中原,而契丹也繼之侵入了。分裂是最可痛心的事。當分裂之世,無論你兵力如何強大,是只會招致異族以共攻本國人,斷不會聯合本國人以共御外侮的——這是由於人情莫不欲爭利,而利惟近者為可爭,人情莫不欲避害,而害惟近者為尤切,所以非到本國統一之後,不能對外,什麼借對外以圖團結本國等等,都只是夢話——然而到中原既已統一之後,又因反側之心未全消弭,非圖集中兵權或更消滅或削弱某一部分的兵力不可,北宋便是這個時代。所以經前後漢之末兩次大亂之後,中原王朝的兵力實在是始終不振的,而在塞外的異族卻因歲月的推移逐漸強大,遂有遼、金、元等部落,在塞外先立了一個大國,而後以整個的勢力侵入中原,使中原王朝始而被割掉一部分領土,繼而喪失全國之半,終乃整個的被人征服了。所以當這時代,中原王朝的武力該怎樣恢復,實在是一個大問題。
是把國內治好了,然後御外呢?還是專講對外,其餘都姑置為緩圖呢?這自然是民族當危急存亡時,首先引起的重要問題。假如中國是一個小國,自然當危急存亡時,一切都將置諸不問,而姑以卻敵為先務,然而事實不是如此。中國土地之大,人口之多,物資之豐富,以及文化程度之高,一切都遠出異族之上,異族的凌侮無論如何劇烈,在中國政治家的眼光中,是不會成為惟一的問題的。況且中國人素來以平天下為懷,認為異族的凌侮,只是暫時的變態,到常態回復了,他們總要給我們同化的,這原是中國人應盡的責任。這種自負的心理,是不會因時局的嚴重而喪失的。而且物必自腐而後蟲生,國必自伐而後人伐,外患的嚴重,其根源斷不能說不由於內憂。所以外患的嚴重,本不能掩蔽內憂,而減少其重要性,而且因外患的嚴重,更促起政治家對於國內問題的反省,所以自宋到明這一個民族問題嚴重的時代,卻引起政治思想的光焰。
這時候的政治思想集中在哪幾點上面呢?國家的根本是人民,人民第一個重要的問題便是生活,生活都不能保持,自然一切無從說起了。假使生活而能保持了,那就要解決「飽食暖衣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的問題了,這也是傳統的思想上看得極為嚴重的問題。這是中國自古以來就是如此的。從三國到南北朝,因為時局的紛擾,談政治的人忙於眼前的問題,對於這種根本問題比較兩漢時代要淡得多了。到隋唐之世因為時局較為安定,對於根本問題用心探索的人又較多,至宋代而大放其光焰。
當這一個時代,關於「教養」問題的現狀卻是怎樣的呢?請略說其大概如下:
關於「養」的問題,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實在是一樣的重要。但是自漢以後,儒家之學盛行,儒家是偏重於平均地權的,所以大多數人的思想也側重在這一方面。儒家所懷抱的思想又分為兩派,激烈的是恢復井田,緩和的是限民名田。激烈派的思想經新莽實行而失敗了,沒有人敢再提起,東漢以後多數認為切實易行的,是限民名田。晉朝的戶調式、北魏的均田令、唐朝的租庸調法,都是實行此項理想的。後漢末的大亂,人民死亡的很多,自此經兩晉南北朝,北方經過與蠻族的鬥爭,死亡也很劇烈。此時的土地是比較有餘的,又得授田的制度以調劑其間,所以地權不平均的問題,比較不覺得嚴重。唐朝自貞觀至於開元,時局是比較安靜的。安靜之時,資本易於蓄積,併兼之禍即隨之而烈。天寶以後,藩鎮割據,戰禍除(1)安史之亂時;(2)黃巢亂時;(3)梁唐戰爭;(4)唐晉與契丹的戰爭,直接受禍的區域外,其實並不甚烈。人民死亡不能甚多。而(A)苛政亟行,(B)奢侈無度,封建勢力和商業資本乘機大肆剝削,人民被逼得幾於無路可走,我們試一翻《宋史》,便知道①當時的田無稅的很多,②當時的丁不役的很多。這都是有特殊勢力的人所得的好處,而其負擔則皆並於貧弱之家。③民間借貸自春及秋便本利相侔,設或不能歸償,則什麼東西債權人都可以取去抵債。見《宋史·陳舜俞傳》。所以當時司馬光上疏說:農民的情景是「谷未離場,帛未下機,已非己有,所食者糠籺而不足,所衣者綈褐而不完,直以世服田畝,不知舍此更有何可生之路耳」。烏呼痛哉!在政治上,(甲)自兩稅法行後,連名存實亡的平均地權的法令都沒有了,(乙)而役法又極酷,(丙)而唐中葉後新增的苛稅如鹽、茶、酒及商業上的過稅、住稅等,宋朝又多未能刪除,這些直接間接也都是人民的負擔。租稅的大體,自宋迄明未之有改,而元朝以異族入主中原又加重了封建勢力的剝削。明朝自中葉以後,朝政的紊亂,又為歷代所未有,藩王、勛戚、宦官等的剝削平民以及所謂鄉紳的跋扈,亦是歷代所罕有,所以民生問題,可以說自宋至明,大致都在嚴重的情形中。
至於「教」的問題,則除漢朝賈生、董生等所說一種貧而弱而愚的可憐情形外,另有一個嚴重的問題。中國古代宗教上崇拜的對象,最大的是地,次之則是吃田豕的虎,吃田鼠的貓,或防水的堤防等,再次之則是在家的門神、灶神,出門時的行神,及管個人壽算的司命等。見《禮記·郊特牲》及《祭法》。古時的人們對於祭天,是沒有關係的。至於地,則本沒有一個統一的地神——以方澤對闤丘,是晚出的概念,所以只有《周官》上有——在古代只有各祭其所利用的一片土地,所以最隆重的是社,而社會也是隨著一個個農村而分立的。其最切近的為祖先,祖先不必說了,就是其餘的神,也是限於一個很小的範圍內的。這些神在氏族時代,則為一氏族內的人所崇拜,在部落時代,則為一部落的人所崇拜,彼此各不相干。在其部落以內,宗教師亦是一種分職,他所做的事情,雖無實益,卻是人民對他有信仰心,並不嫌惡他。其實他自己亦不全是騙人的,多少總有些信以為真。他也無從分外榨取,至於氏族或部落以外,根本沒有人信他,他更無從施展威權了。漢初的宗教還是如此,所以越巫、齊方士等各各獨立。天子所祭的天神,雖然在諸神中取得最高的地位,然而諸侯尚且不許祭天,平民更不必說了。中國古代似乎貴族平民各有其所崇拜的對象,彼此各不相干,因此在上者要想借宗教之力以感化人民甚難,卻也沒有干涉人民的信仰,以致激變之事。列國間因本來懷抱著宗教是有地方性的觀念,宗教信仰多包含在風俗習慣之中,君子行禮不求變俗,就是不干涉信仰的自由。所以彼此互不相干涉,亦沒有爭教的事。這實在是中國最合理的一件事,因為宗教總不過是生活的反映,各地方有各地方不同的生活,自然會產生不同的宗教,而亦正需要不同的宗教,硬要統一它做什麼呢?老實說,就是勉強統一了,也只是一個名目,其內容還可以大不相同的。隨著時代的變遷,從前各各分立的氏族或部落漸次統一而成一個大社會,社會既然擴大了,自然要有為全社會所共同信仰的大宗教,也自然會有為全社會所信仰的大宗教。這時代的大宗教,並不是單獨發生,把從前的小宗教都消滅掉了的。乃是從前的舊宗教所變化發達而成。(1)把從前性質僅限於一部落一氏族的神擴大之而為全社會之神;(2)各地方所崇拜的神,有本來相同的,那自然不成問題;(3)否則亦可以牽強附會,硬把他算做一個;(4)其無須合併的,則建立一個系統,把他編制一下。如此許多分立的小宗教,就可以合併而成一大宗教了。這就是中國所謂道教。這種變化,大約在很早的時代,隨著社會的變動,就逐漸進行的,至後漢末年,在社會上大顯勢力,至北魏太武帝時,寇謙之乃正式得到政府的承認。當兩漢之間,佛教從印度輸入中國,至後漢末年,也在社會上漸露頭角。佛教的哲理,較之道教更為精深。——中國的學問,並不是不及印度,但專就哲理而論,卻應該自愧弗如的,而宗教所需要的,卻特別在這一方面。為什麼呢?因為宗教倘使在政治社會方面多作正面的主張,就不免和政治發生衝突,和政治發生衝突,就要受到壓迫了。佛教卻在這一方面,有其特別優勝之點。它對於社會問題和政治問題,幾於毫無主張,只是在現社會的秩序之下,努力於個人的解脫。如此,於政治問題,就覺其毫無關係,而多少還可以掩蔽現實,麻醉人民,而使之馳心於淨土。如此在消極方面說,就可以不受政府的干涉,而多少還可受些保護。在積極方面,則因他主張輪迴,替人把希望擴張到無限大,而又自有其高深的哲理,足以自圓其說,所以還能夠得到王公貴人的提倡;在平民眼裡,佛教、道教本來是無甚區別的,誰宣傳得起勁些,誰被信仰的機會就多些。如此佛教因其(1)給與人的希望之大,(2)哲理的精深,能得士大夫的信仰,其宣傳之力,就超出於道教以上,所以其流行也較道教為盛。從兩漢到南北朝,在精神界既然發生了全國共信的大宗教,就形成下列諸問題。
其一,在佛教尚未大行、道教也未十分組織成功之時,政治和社會,都有很大的不安,而宗教在這時代,業已從地域的進而為全國的了,自然會有人想利用他造成一種政治上反抗的力量,所以前後的變亂,含有宗教成分的很多。道教的大師如張角、張魯、孫恩等不必說了,就和尚也有躬為禍首的,因此引起政治上的焚燒讖緯,禁止傳習天文。
其二,第一問題在中國的關係不能算大,而為政府所承認的宗教,亦發生下列二大問題,即(A)在物質方面,教徒既不耕而食,不織而衣,成為純粹的分利分子,卻還要消耗多大的布施,而且積蓄多了,便從事於兼併土地,役使奴僕,於經濟的平均,很有妨害。(B)在精神方面,宗教麻醉的力量能使人離開現實,馳騖空虛,多少可以減少些反抗之力,緩和些怨恨之聲,而且他多少要教人民以正直平和慈善,使社會增加幾分安穩,這是政治上所希望的。所以歷來也很有些儒者的議論,在這一方面承認二氏的功勞。但是宗教所教導的,斷不能和政治上所要求的全然一致,而且和儒家傳統的道德和倫理,不免有些不相容,而儒家卻是在政治上積有權威的。因此之故,宗教問題在政治思想史上,也就有相當的關係了。
綜括這一個時代,養的問題不能解決,教的問題亦覺得愚弱可憐,而嚴重的外患又相逼而來。稍加仔細觀察,便覺得外患的成為問題,全是由於本國的社會病態太深之故,於是這一個時代的思想家,不期然而然的都觸著了許多根本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