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舞蹈史話 · 二十四 中國舞蹈的回顧與總結

中國舞蹈藝術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在中國歷史的發展進程中,舞蹈也循著歷史的進程,向前發展,在不同時期中,綻放出各具特色的美麗花朵。在原始社會時代,勞動人民創造了文化,舞蹈在勞動中萌芽生長,與勞動深深聯結在一起,舞蹈的動作常常是勞動的再現,在採拾漁獵時期,舞蹈模仿著採拾的動作,模仿著戰鬥的動作,模仿著鳥獸的動作,作為娛樂也作為生活鬥爭的訓練。人類文化發展到農業與畜牧階段,同樣的農業與畜牧的勞動,也表現在舞蹈之中。此外兩性的愛慕,常成為推動歌舞的力量,它與祈田祀谷,同是生活上必不可少的。因此,在歌舞藝術中,占了很重的分量。 當人創造了宗教,創造了神,英雄的人就成了神的化身,在人與自然斗、人與獸斗或部落與部落斗,常常產生出祀神舞,祀神舞的舞人,就是巫覡,巫舞延續了很長的歷史時期。當奴隸制社會出現,才開始了優舞;優舞在階級社會中,貢獻了豐富多彩的舞蹈藝術。但是在民間,集體的祀神、求偶、戰鬥、競賽,仍然保持著它古老的舞蹈傳統。 原始社會的舞蹈,以《大儺舞》與《角牴舞》保存得最久,它具有英勇的戰鬥特色,但它也隨著階級社會的發展,常常增加了新的內容。 歷春秋戰國而至秦漢,都不斷發現記錄優舞的文獻,優舞中的侏儒舞,並且曾經遠去羅馬,與東羅馬的雜技魔術家,作了東西方藝術上的交互往來。[1]優舞在封建社會中,充當了宮廷供奉的任務,如《七鞶舞》、《白紵舞》、《翹袖舞》、《折腰舞》、《垂手舞》等,在兩漢魏晉六朝時代,為上層社會所喜愛,見於不少文人的歌詠,因此略存梗概。優舞中的侏儒舞,至隋代而終止,也見於文獻的記錄。 當南北朝時,是中國各民族文化大混合的時期,在歌舞藝術上也互相學習,有了新的成就。其中產生了一些帶有情節性的舞蹈,如《代面》、《踏謠娘》、《撥頭》等,為中國舞劇開闢了道路。南朝的樂舞如《上雲樂·文康伎》[2], 也屬於這一類的情節性舞蹈,並且帶有西域的情調,可知在北朝和南朝,雖則政治上處於分裂的狀態,但在文化藝術上仍然互相傳播,不過北朝更重胡樂胡舞,而南朝則保存著清商舊樂。如西曲與子夜吳歌,則別具地方色彩,它流行於士大夫商旅之間,更進而為宮廷貴族所愛好。 到隋唐時期,統一了南北,南方與北方的樂舞,也統一於樂部,其中胡樂成分所占較大,宮廷巨室,閭閻細民,競尚胡樂,相習成風,如《胡旋》、《胡騰》、《柘枝》之類,遍於各地,中國西北部各少數民族的舞藝,幾乎都風靡於唐代的長安。但它的藝術內容,也並非全襲外來,一成不變,而是加工創造的成就。唐代設教坊,尤其匯聚培養了不少優秀的樂舞人才,創製發展了不少優秀的樂舞節目,其中著名的如《霓裳羽衣》、《劍器舞》、《蘭陵王》等,都達到很高的水平。到晚唐五代時期,封建統治的權力又復衰弱,地域分割,擾攘不寧,經濟生產也隨之下降,有不少傳統的古代樂舞和唐代創製的大曲,逐漸消失,宮廷藝人流落民間,教坊梨園之盛,也就一去不返了。 到宋代重新組織了大曲和舞曲,多是隊舞。有《柘枝》、《劍舞》、《採蓮》、《調笑》等,其中有與唐代同名者,而內容亦不相同。宋代舞曲盛行於宮廷上層社會的,其內容已與歌舞劇相近,唯民間舞蹈尚存樸素的風格。如《東京夢華錄》所載「寶津樓諸軍呈百戲」,《武林舊事》所載舞隊,大小全棚傀儡,其中就有不少民間舞蹈的節目。宋代的都市娛樂,正向戲劇發展,試觀《武林舊事》所載《官本雜劇段數》多至二百八十本。今雖僅存其目,且其中不盡為歌舞劇,也雜有民間遊戲的曲藝在內,但據此可知宋代的社會上層和下層,流行著的戲劇盛況,風會所趨,舞蹈已不占重要的地位了。 宋代以後,中國的舞蹈藝術漸衰,邊疆各少數民族的舞蹈,也無過去隋唐時代交流的盛況,漸呈消歇。宋代的國勢不及漢唐聲威之盛,域外之樂不至,固其一因,但主要還是由於社會生活和時代風氣有了改變,儒家禮教的深入,在思想上有了變化,小說戲曲的發展,在社會上有了轉移,舞藝遂不復發展。宋代已開始了院本雜劇,歌舞應即融入其中。到元代雜劇達到極盛時期,關(漢卿)、馬(致遠)、鄭(光祖)、白(朴)諸大家的劇作,馳譽當時,為一代的倡首,即行院中人,亦能新編劇本,流行社會。因此在士大夫階層中,注意舞蹈的就更少了。 元代的宮廷中,曾作《天魔舞》,見於《元史·順帝紀》。[3]其他舞蹈殊少舉行,蓋元明為南北曲的戲劇時代,舞蹈為劇曲所代替,舞藝收攝於劇藝,舞人轉化為劇人,上自宮廷士大夫,下迄市民階層,增進對戲劇的愛好。其統治之君,或起自遊牧,或始自僧侶,對於當時的民間歌舞,未加發展,且於中國傳統的音樂舞蹈,亦不提倡。至於過去的聲伎,亦因時代亂離而散失。元明時代的公私聲伎,殆無不以演劇為事,而演舞不聞。《明史·樂志》載,洪武初年(1368—1377),「命冷謙協樂章,定樂舞之制。樂生用道童,舞生改用軍民俊秀子弟」。洪武中期(1378—1387),「殿中韶樂出於教坊俳優。……進膳迎膳等,皆用樂府小令雜劇為娛戲,流俗喧曉,謠哇不逞。」《明會要》載:「弘治八年(1495)、九年(1496)大學士徐溥、禮部給事中李錫,皆先後上章反對教坊俗曲,認為褻慢。」當時的封建上層認識如此,此後民間的俗樂,遂排斥於宮廷之外。正德中(1506—1521),「各省司取(樂舞)藝精者赴京供應。顧所隸益猥雜。筋斗百戲之類,日盛于禁道」。此時的宮廷樂舞,已大改觀,但尚稍存所謂「流俗謠哇」的聲藝。到嘉靖元年(1522),「御史汪珊請屏絕玩好,令教坊司毋得以新聲巧技進」。從此並「斛斗、百戲之類」亦一概屏絕,更無論舞蹈藝術了。所以到嘉靖中期(1536—1556)郎瑛在《七修類稿》(卷十三)中說:「明代有『三無』,一為『無史』,二為『無兵』,三為『無樂』。」到清人入關,於雍正七年(1729)「改教坊司為和聲署」。自唐以來繼續相承的樂舞機關,加以改變。據清初葉夢珠的《閱世編》說:學宮祭祀的樂舞,到清初也亡失殆盡,廟祭尚且如此,家樂就更可知。[4] 在清一代,對於樂舞甚不重視。自命關心文治,「通詩書,解禮樂」的弘曆,曾於乾隆七年六月諭:「……鄭世子《樂書》等書,俱有舞譜。本朝樂制,並無記載。應作何載於書內之處,傳諭莊親王張照知之。尋莊親王等詳考各祭祀樂舞,聲容儀節,纂成舞譜。奏准:載於《律呂正義後編》,垂為定製。」(《十一朝東華錄》) 實則僅此用於祭祀的朝廷樂舞,亦屬虛應故事,其時「無樂」較明代為尤甚,至於不辨宮、商、角、徵、羽為何物,其他可想。乾隆四十三年(1778)十一月諭:「……前因樂部所用樂章,僅以五、六、工、尺、上為音,問以宮、商、角、徵、羽,茫然不知為何事。……著與《旋宮圖》俱附入《律呂正義後編》,俾求樂律之士及肄習伶官,俱曉然於五音,共知避俗趨雅,投今入古。……」(《十一朝東華錄》) 弘曆念念不忘者為《旋宮圖》與《律呂正義》。但若排斥民間新聲(「避俗趨雅」),徒泥古樂(「投今入古」),使它與民間的樂舞隔絕,只以枯燥的形式,作為上層的裝點,則它便無生命,而至消亡。大概終清之世,朝廷樂舞僅祈雨的《舞雩》有過幾次舉行,在光緒四年(1878)、二十七年(1901)、二十八年(1902)因晉、豫、陝大旱,有較大規模的儀典舉行。這種儀典始於光緒以前,系乾隆七年(1742)特旨所定,其規制如下:「每歲三月,擇日行常雩禮,如冬至郊壇之祭,旱甚,乃大雩。用舞童十六人,衣玄衣為八列,各執羽翳歌御製雲漢詩八章。」(見《清稗類鈔》)這也算是清代有了所謂「雅樂」了。 但民間的舞蹈和雜技,卻走進了劇場,在演劇中出現。在明清傳奇中,如《荊釵記》的「繡房」一出,《還魂記》的「遊園」一出,《長生殿》的「驚變」一出,《孽海記》的「思凡」一出,均有舞蹈場面。至賈仲明的《金童玉女》中有「八仙之舞」,周憲王的《牡丹仙》中有「九仙隊舞」,均為插演的歌舞。在清代嘉慶、道光時期(1796—1850),演劇藝人曾翻新舞蹈和雜技,在都市中一度活躍,把中國前代遺留的舞藝,在此衰落期中閃現其一鱗半爪。略如清吳長元《燕蘭小譜》所記:保和部雙喜官演《貴妃醉酒》中的楊玉環,春台部彭桂枝演《福星照》中的仙姑,都以舞藝著名。關於清代梨園中其他技藝的表演,如踏蹺、跌扑、舞刀、踢球之類,亦頗熟練。踏蹺,始於雙慶部魏長生(魏三)。跌扑,以三慶部蘇小三、薛萬林為著。舞刀,以大順寧部張德林為著。踢球,以春一台部陳翠林為著。[5]清張際亮《金台殘淚記》說:「近日樂部登場,必有跌扑一出,使歌台之上,塵土昏然。」蓋清代京中戲班,來自徽州、湖廣、川陝各地,也吸收了各地民間技藝以俱來,此中所包括的不盡為舞藝,雜技也占很大的成分。若果探求民間舞藝,則宋、元、明、清之際,有《紐元子》、《拉花姐》、《跑旱船》、《大頭和尚戲柳翠》、《高蹺》、《跑驢》、《車兒燈》、《扭秧歌》、《花鼓燈》等舞不下數十種,各具民間風格,鄉土特色,猶存古舞遺意。今窮其源流,統歸《秧歌舞》、《花鼓燈舞》兩大類中,俱詳前述,茲不再舉。至於西洋舞蹈之入中國,李拓之論述《中國的舞蹈》文中,曾引《淞南夢影錄》說,約始於光緒初年,[6]此為西人聚會時的交際舞,若舞台表演的舞藝,輸入當更在後了。這種資本主義社會的舞蹈,與殖民主義者同時進入,長期受到社會的漠視,沒有多少影響。吾國舞蹈的歷程,自有悠久的歷史,基礎深厚,它創自勞動人民,始終與勞動群眾相結合,因此在勞動人民當家做主的社會主義國家中,它發展得更美好、更壯健,在祖國的大地上,到處是雄壯的鼓聲,雄健的步伐,隨著時代向前跳動躍進。我們的舞蹈,將和我國文化藝術的各個方面一樣,它將向現代化的共產主義的社會前進,不停地前進,創造中國舞蹈的新的歷史。 * * * [1].《史記·大宛列傳》說張騫初通西域,至條枝,歸言其國善眩,至騫再使西域。《大宛列傳》復載:「初,漢使至安息,安息王令將二萬騎,迎於東界……漢使還,而後發使隨漢使來觀漢廣大,以大鳥卵及黎軒善眩人獻於漢。」黎軒即亞歷山大城。大鳥卵即鴕鳥卵,善眩人即幻術家,此為羅馬幻術藝人入中國之始。侏儒舞人輸入羅馬,見《原始的巫舞與優舞》附註。 [2].《上雲樂》為西北的胡舞。《樂府詩集》載有南朝梁時周舍的《上雲樂》一篇。李白詩有《上雲樂》,所描寫的都是胡人舞蹈,到南朝已經中國化了。 [3].《元史·順帝紀》說:「荒於游宴,以宮女十六人珠瓔盛飾,為佛菩薩相而舞,謂之《天魔舞》。」按唐王建《宮詞》有「十六天魔舞袖長」句,則此舞已不始於元,唯元代宮廷好以舞人戴假面,作孔雀明王、飛天、夜叉諸扮相,其服飾制度殆深染西藏密教風氣。 [4].清初葉夢珠《閱世編》說:「古樂不可見,其來更久。予幼時尚聞郡庠學宮,樂器猶備。每逢春秋丁祭,鍾、鼓、管、龠、笙、簫、琴、瑟、鞀、磬、祝、圄之類,悉出陳列。舞則朱於玉戚,鷺羽鷺,俱令黃冠羽士,服皮弁黃衣,按歌出舞,畫地為佾,庶幾古風。自鼎革之際,樂器亡失殆盡。順治中(1644—1661)予嘗入廟觀祭,唯鼓、鍾、磬、簫、管、琴、瑟之屬,僅存什一。至於巨纛崇牙,無從復問。黃冠畫地而舞,徒存其意。鷺羽鷺,不可得見矣。廟祭如此,家樂可知。……樂器、樂舞、邑庠更不可見矣。」 [5].見清人著《日下看花記》、《聽春新詠》等書。 [6].清末黃協壎《淞南夢影錄》說:「西人有跳躍之戲,每年必舉行一次。張布幔於法捕房石台上,如引帳然。戲必以夜,燃地火燈千百盞,密若繁星,燦若白晝。所謂戲者,不過短袖窄衣,互相撲擊,學魏集之距躍三百,曲踴三百而已。」「西人於朋友聚集之處,謂之總會。……每值安息之期,簪裾冠蓋,座上常盈,或打彈子以消閒,或拉風琴而奏曲……至圍棋、蹴踘,跳躍高歌。」此書有光緒九年(1883)序,西人的交際舞傳入上海,殆始於其時。關於明清封建宮廷的舞樂,系采李拓之《中國的舞蹈》所述,附此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