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 · 第二十章 文字與學術
西周文字可分為二期,周初之古文為一期,宣王以後之籀文為一期。
《說文序》:「宣王太史籀作《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1]
周初之古文,與夏、商之文字亦不同。
《說文序》:「五帝、三王之世,改易殊體,封於泰山者,七十有二代,靡有同焉。」段玉裁曰:「自黃帝而帝顓頊高陽、帝嚳高辛、帝堯、帝舜,為五帝;夏禹、商湯、周文武為三王。其間文字之體,更改非一,不可枚舉。傳於世者,概謂之倉頡古文,不皆倉頡所作也。」
惟其時文字未有定名,僅可謂之古文耳。今以世傳殷、商龜甲文字,與周初鐘鼎相較,則商代文字筆畫簡約,至周初而變為繁飾,且其結體亦與商代不同。固由周代尚文,亦審美之念漸趨繁密之證也。《說文》所載籀文,又多重疊,文飾之風,殆與世並進。而岐陽石鼓行列整齊,近於小篆,其別異於周初之古文,或即在是歟?
世多謂古文簡而籀文繁,遂疑古文之重疊者為籀文,如王菉友《說文釋例》謂「牙之古文」、「某之古文」皆籀文,實未悟進化之理。凡一事一物之興,必皆有其漸,而後有人取而整齊之。使周初古文無重疊者,而太史籀一旦創為筆畫繁多之字,何能使人通用乎?文字有進步,教授文字亦隨而進步。周初教六書:
《說文序》:「周禮八歲入小學,保氏教國子,先以六書。一曰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二曰象形。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詘,『日』,『月』是也。三曰形聲。形聲者,以事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四曰會意。會意者,比類合誼,以見指,『武』、『信』是也。五曰轉注。轉注者,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六曰假借,假借者,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
殆僅教以方名。
《內則》:「六年教之數與方名。」
至史籀而有《史篇》,附以說解,以教學童,
《漢書·藝文志》:「《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段玉裁曰:許稱《史篇》者三。「奭」下云:此燕召公名,《史篇》名「丑」。「匋」下云:《史篇》讀與「缶」同。「姚」下云:《史篇》以為「姚易」。知《史篇》不徒載篆形,亦有說解。
為後世小學書之權輿。西漢時其書尚完好,東漢建武中猶存九篇。足知周、秦、漢人之教學者,率本此書矣。
周代文字,存於今者,有金有石,諸家著錄金文,定為周器者,無慮數百種。若師旦鼎[2]、無專鼎[3]、周寰卣[4]、毛公鼎[5]、盂鼎[6]等,皆西周器也。石文有壇山刻石,文曰「吉日癸巳」[7],相傳為周穆王時書,然其真偽未定也。惟岐陽石鼓[8],自唐以來,認為周代石刻。
韋應物詩:「周宣大獵兮岐之陽,刻石表功兮煒煌煌。石如鼓形數止十,風雨缺剝苔蘚澀。……飛湍委蛇相糾錯,乃是宣王之臣史籀作。……」
清代諸儒,考訂石鼓者,雖多異說,然其吾國最古之石刻,則固無可疑也。
周之書籍,統曰「方策」。
《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聘禮》:「百名以上書於策,不及百名書於方。」
策以竹為之,一曰「畢」,
《爾雅·釋器》:「簡謂之畢。」郭《注》:「今簡札也。」《學記》:「呻其佔畢。」鄭《注》:「吟誦其所視簡之文。」
一曰「牒」,
《說文》:「簡,牒也。」
一曰「籥」,
《書·金縢》:「啟籥見書。」
《說文》:「籥,書童竹笘也。」
大抵單執一札謂之「簡」,連編諸簡乃名為「策」。故於文,策本作「冊」,象其編簡之形。
《釋名》:「簡,間也。編之篇篇有間也。」是諸簡連編者,亦名為簡。蓋對文則簡與策別,散文則簡與策通也。
方亦曰「牘」,以木為之。
《周代書冊制度考》(金鶚):「方一曰牘。《說文》云:『牘,書版也。』《論衡·量知篇》云:『截竹為筒,破以為牒,加筆墨之跡,乃成文字。……斷木為槧,之為板,力加刮削,乃成奏牘。』此簡策用竹,方版用木之證也。」
方廣於策而較短。策長二尺四寸,一策只書一行,其字數自二十至三十不等,字大不逾寸。
《周代書冊制度考》:「簡策長短之度,說者不一。蔡邕《獨斷》云:『策者,簡也。其制長二尺,短者半之。』孔沖遠《春秋疏》云:『鄭玄注《論語序》以《鉤命決》云:《春秋》二尺四寸書之,《孝經》一尺二寸書之。』故知《六經》之策,皆長二尺四寸。蔡邕言二尺者,謂漢世天子策書所用,與《六經》異也。《聘禮》賈《疏》:『鄭作《論語序》云:《易》《書》《詩》《禮》《樂》《春秋》策皆尺二寸,《孝經》謙,半之;《論語》八寸策者,三分居一,又謙焉。』賈、孔之言,長短大異,竊謂孔《疏》是也。孔沖遠謂『簡容一行字』,鄭注《尚書》云:『三十字一簡之文。』《漢書·藝文志》云:『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脫亦二十二字。』是一簡容字有多少,然要自二十字以上,大約以三十字為歸。周之一尺二寸,當今九寸六分,恐不容三十字。周之六寸,當今四寸八分,《孝經》之策,毋乃太短乎?且彼謂《論語》策『三分居一,又謙焉』。若《六經》策一尺二寸,《論語》三分居一,當為四寸;四寸當今三寸二分,其短尤甚矣。《論語》一簡容八字,誠不以富,亦只以異,錯簡可證。服虔注《左氏》:『古文篆書,一簡八字。』又一證也。若三寸二分,豈能容八字乎?今觀賈《疏》《論語》策實是八寸,以二分居一推之,《六經》策當二尺四寸,《孝經》當一尺二寸,與孔《疏》合。二《疏》同引鄭君《論語序》,不應有異。然則賈《疏》『尺二寸』三字,必是二尺四寸之訛可知矣。《論語》策八寸,容八字;《六經》策二尺四寸者,容二十餘字至三十字,其制自合。大約一寸容一字,古用科斗大篆,其字體不宜小,又一簡止容一行,則字體更不宜小,故每一寸容一字也。古人書策,每行亦不拘字數,故或有二十五字,或有二十二字,推之或二十三字,或二十四字,皆未可定矣。此由字體有繁簡,繁者宜疏,簡者宜密,總欲其點畫之明析而已。方版之字,長短未聞,然其所書,自百字以下,或為五行,每行二十字;或為四行,每行二十餘字。則其長亦當有二尺余,其廣大約五六寸;若二三行者,其廣不過三四寸,有長方形,故謂之方,非必正方也。」
其書字,以筆墨,有不當則以刀削去,更書他字[9],其法至漢、魏猶沿用之。吾人雖不能見西周之方策,然以近世發見之流沙墜簡推之,猶可得其仿佛也。
周之教育,皆官掌之,其教人者曰「師」、曰「儒」。
《周官·太宰》:「以九兩系邦國之民……三曰師以賢得民,四曰儒以道得民。」孫詒讓曰:「此經之師、儒,於文王官人七屬,當四曰學則任師,七曰先則任賢,所苞甚廣。劉台拱曰:『師即《禮》經所謂先生。』鄭《注》雲『古者年七十而致仕,老於鄉里;大夫名曰父師,士名曰少師,而教學焉』是也。儒即《禮》經所謂君子。鄭《注》雲『有大德行不仕者』是也。俞樾云:『師者,其人有賢德者也;儒者,其人有伎術者也。』《說文·人部》:『儒,柔也;術士之稱。』是古謂術士為儒,凡有一術可稱,皆名之曰儒,故有君子儒、小人儒之別。此經所謂儒者,止是術士耳;以道得名者,道亦術也。說此經者,習於後世之言,視儒與道皆甚尊,於是始失其解矣。按劉、俞說得之而未盡也。此經之師、儒,即《大司徒》本俗六之聯師儒,皆通乎上下之辭;師則泛指四民之有德行材藝足以教人者而言。上者國學,鄉、遂、州、黨諸小學,以逮里巷家塾之師,固為師而兼儒;下者如嬪婦有女師,巫醫農工亦皆有師。蓋齊民曲藝,咸有傳授,則亦各有師弟之分。以賢得民,只謂師賢於弟子耳,奚必德行純備之賢乎?儒則泛指誦說《詩》《書》,通該術藝者而言,若《荀子·儒效篇》所稱俗儒、雅儒、大儒。道有大小,而皆足以得民,亦不必皆有聖賢之道也。」
而稽其學術,大抵出於官守,故清人盛稱周代學術本於王官。
《校讎通義》(章學誠):「後世文字,必溯源於六藝。六藝非孔氏之書,乃《周官》之舊典也。《易》掌太卜,《書》掌外史,《禮》在宗伯,《樂》隸司樂,《詩》領於太師,《春秋》存乎國史。有官斯有法,故法具於官;有法斯有書,故官守其書;有書斯有學,故師傳其學;有學斯有業,故弟子習其業。官守學業皆出於一,而天下以同文為治,故私門無著述文字。」
諸學之中尤以史學為淵藪。周之史官,既有太史、小史、內史、外史、御史、女史諸職,其地方復有州史、閭史。
《禮記·內則》:「宰告閭史,閭史書為二。其一藏諸閭府,其一獻諸州史,州史獻諸州伯,州伯命藏諸州府。」
其各官所屬之史,專掌官書者,殆不下千餘人:
五官之史可數者,天官一百四十四人,地官一百九十二人,春官二百六十四人,夏官二百一十五人,秋官一百七十一人,共九百八十六人。冬官不可知。又如商肆之史,無數可稽。合之,殆不在千人以下也。
其書自三皇、五帝之書。
《周官·外史》:「掌三皇、五帝之書。」
至閭里生齒之冊,無不備。故劉知幾謂史官備於周室。
《史通·外篇》:「《周官》《禮記》有太史、小史、內史、外史、左史、右史之名。太史掌國之六典,小史掌邦國之志,內史掌書王命,外史掌書,使乎四方;左史記言,右史記事。《曲禮》曰:『史載筆,大事書之於策,小事簡牘而已。』《大戴禮》曰:『太子既冠成人,免於保傅之嚴,則有司過之史。』《韓詩外傳》云:『據法守職而不敢為非者,太史令也。』斯則史官之作,肇自黃帝,備於周室,名目既多,職務咸異。至於諸侯列國,亦各有史官,求其位號,一同王者。」
亦可謂歷代之書,莫備於《周史》。史官所讀之書既多,故其學亦邃,周之史官最著者首推史佚。
《墨子序》(汪中):「周太史尹佚實為文王所訪[10],克商營洛,祝策遷鼎,有勞於王室[11]。成王聽朝,與周、召、太公同為四輔[12],數有論諫[13],身沒而言立。東遷以後,魯季文子[14]、惠伯[15]、晉荀偃[16]、叔向[17]、秦子桑[18]、後子[19]及左丘明[20],並見引重,遺書十二篇。劉向校書,列諸墨六家之首,《說苑·政理篇》亦載其文。」
其後世掌周史。
《頌鼎》:「尹氏受王命書,王呼史虢生冊命頌。」《善夫克簋》:「王命尹氏友史趛冊善夫克。」[21]
《古今人表考》(梁玉繩):「史佚亦曰尹逸。《晉語》稱『文王訪於辛尹』,尹蓋其氏。《通志·氏族略三》云:『少昊之子封於尹城,因以為氏,子孫世為周卿士,食采於尹。』考《左傳》昭公二十三年,王子朝入於尹,單、劉伐尹,《疏》謂『尹子食采於尹,世為卿士』,然則尹佚乃少昊之裔,而周尹氏乃史佚之後也。」
尹吉甫尤著稱於宣王之朝。
《詩·六月》:「文武吉甫,萬邦為憲。」《詩·常武》:「王謂尹氏,命程伯休父。」《正義》:「此時尹氏,當是尹吉甫也。」
史佚之外,有左史戎夫,作史記以警穆王;
《逸周書·史記》:「維正月,王在成周,昧爽,召三公左史戎夫曰:『今夕朕寤,遂事驚予。』乃取遂事之要戒,俾戎夫言之,朔望以聞。」
有伯陽父,以史記決周之衰亡;
《史記·周本紀》:「幽王二年,西周山川皆震,伯陽甫曰:周將亡矣!」又:「幽王得褒姒,愛之,欲廢申後,並去太子宜臼,以褒姒為後,以伯服為太子。周太史伯陽讀史記曰:周亡矣!」
有史伯碩父、史仆、史賓、史、史燕、史頌、史懋、史它、史、史駒、史吳、史友等,均著名於彝鼎。
《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有史伯碩父鼎、史仆壺、史賓鈃、史彝、史燕簋。《愙齋集古錄》有史頌敦、史懋壺、史它簋、史敦。又《師父鼎》:「王呼內史駒『冊命師父』。」《師虎敦》:「王呼內史吳曰『冊命虎』。」《無專鼎》:「王呼史友『冊命無專』。」
他官之傳於今者,未有若史官之眾也。
有史而後有法,故法學出於史官。《周官》太史掌邦法,內史掌八枋,即法律之學所從出也。
《太史》:「掌建邦之六典,以逆邦國之治,掌法以逆官府之治,掌則以逆都鄙之治。凡辨法者考焉,不信者刑之。」《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昭王治。一曰爵,二曰祿,三曰廢,四曰置,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執國法及國令之貳,以考政事,以逆會計。」
呂侯命穆王度作刑,以詰四方,而先敘蚩尤、苗民、顓頊、帝堯三氏之歷史,足知法學之根據於歷史。
《書·呂刑》:「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
史頌聽法於蘇,尤其明徵也。
《愙齋集古錄·史頌敦》:「惟三年五月丁巳,王在宗周,命史頌聽蘇法,友里君百生,帥盩於成周,休右成事。蘇賂章馬四匹,吉金,用作彝。」吳大澂曰:「此史頌奉命往蘇聽頌,蘇人賂以章馬四匹吉金,頌因以作此敦也。」
有史而後有文,故文學亦出於史官。周之典冊,皆史所為(如逸作《祝冊》之類)。而尹吉甫以史學世家,為周室中葉之大詩家,其詩有「孔碩」、「肆好」、「穆如清風」之美。
《詩·崧高》:「吉甫作誦,其詩孔碩,其風肆好。」《烝民》:「吉甫作頌,穆如清風。」
其他詩人雖有自署其名者,未嘗若吉甫之自許也。
如《節南山》詩:「家父作誦,以究王訩。」《巷伯》詩:「寺人孟子,作為此詩。凡百君子,敬而聽之。」
史籀作大篆,以教學童,實為文字學之祖。然則周史實兼今之散文、韻文及小學諸家之長矣。近世人論周代史官之學術者,以龔自珍之為最詳:
《古史鉤沉論》:「周之世官,大者史。史之外,無有語言焉;史之外,無有文字焉;史之外,無人倫品目焉。史存而周存,史亡而周亡。是故儒者言《六經》。經之名,周之東有之。夫《六經》者,周史之宗子也;《易》也者,卜筮之史也;《書》也者,記言之史也;《春秋》也者,記動之史也;《風》也者,史所采於民,而編之竹帛,付之司樂者也;《雅》《頌》也者,史所采於士大夫者也;《禮》也者,一代之律令,史職藏之故府,而時以詔王者也;小學也者,外史達之四方,瞽史諭之賓客之所為也。宗伯雖掌禮,禮不可以口舌存,儒者得之史,非得之宗伯;樂雖司樂掌之,樂不可以口耳存,儒者得之史,非得之司樂。故曰《六經》者,周史之大宗也;諸子也者,周史之小宗也。故夫道家者流,言稱辛甲、老聃;墨家者流,言稱尹佚。辛甲、尹佚官皆史,聃實為柱下史。若道家、若農家、若雜家、若陰陽家、若兵、若術數、若方技,其言皆稱神農、黃帝。神農、黃帝之書,又周史所職藏,所謂三皇、五帝之書者是也。劉向云:『道家及術數家出於史。』不雲余家出於史,此知五緯二十八宿異度,而不知其皆繫於天也;知江河異味,而不知皆麗於地也。故曰諸子也者,周史之支孽小宗也。周之東也,孔子曰:『天子失官。』傷周之史亡也。滅人之國,必先去其史;隳人之枋,敗人之綱紀,必先去其史;絕人之材,湮塞人之教,必先去其史;夷人之祖宗,必先去其史。周之東,其史官大罪四,小罪四,其大功三,小功三;帝魁以前,書莫備焉。郯之君知之,楚之左史知之,周史不能存之,故傳者不雅馴,而雅馴者不傳,謂之大罪一。正考父得商之名頌十二於周,百年之間亡其七,太師亡其聲弦焉,太史又亡其簡編焉,謂之大罪二。周之《雅》《頌》,義逸而荒,人逸而名亡;瞽所獻,燕享所歌,大氐斷章,作者之初指不在,史不能宣而明,謂之大罪三。有黃帝歷,有顓頊曆,有夏曆,有商曆,有周曆,有魯歷,有列國曆,七者,周天子不能同,歷敝不改,是以失禮,是失官之大者,謂之大罪四。古之王者,存三統,今《連山》《歸藏》亡矣,三《易》弗具,孔子卒得《乾》《坤》於宋,亦弗得於周,史之小罪一。列國小學不明,聲音混茫,各操其方,微孔子之雅言,古韻其亡乎,史之小罪二。史籀作大篆,非為廢倉頡也;周史不肯存古文,文少而字乃多矣。象形指事,十存三四,形聲相孳,千萬並起,古今困之,史之小罪三。列國展禽、觀射父之徒,能言先王命祀,而周史儋乃附萇弘為神怪之言,燕昭、秦皇淫祀漸興,儋、弘階之,妖孽是征,史之小罪四。帝魁以降,百篇權輿,孔子削之,十倍是儲,雖頗闕不具,資糧有餘,史之大功一。孔子與左丘明乘以如周,獲百二十國寶書,夫而後《春秋》作也,史之大功二。冠婚之殺,喪祭之等,大夫士之曲儀,咸以為數;夫舍數而言義,吾未之信也,故十七篇之完,亦危而完者也,史之大功三。周之時有推步之方,有占驗之學,其步疏,其占密,《天官》有書,先臣是傳,唐都、甘公,爰及談、遷,是跡是宣,史之小功一。史秩下大夫,商高大夫,官必史也;自高以來,疇人守之,九章九數,幸而完,史之小功二。吾韙彼奠世系者,能奠能守,有《歷譜牒》,有《世本》,竹帛咸舊,是故仲尼之徒,亦著《帝系姓》,後千餘歲,江介之都,夸族始甚,史之小功三。夫功罪之際,存亡之會也,絕續之交也。天生孔子,不後周不先周也,存亡續絕,俾樞紐也。」
劉師培又衍之曰:「六藝掌於史官,九流出於史官,術數、方伎諸學亦出於史官。」且列為表以明之。
其言雖有附會穿鑿,或過於蔓衍者,然亦可見學術之進化,必由綜合而區分。以其綜合之中,具有萌芽,然後區分而各成一派別,非必謂後世學術,無一不為古代所包含。然孳乳浸多,其淵源亦必有自,苟不溯其濫觴,則其後之突然而來者,正不知其以何因緣矣。
* * *
[1] 據此,則周宣王以前之文為古文。
[2] 阮元定為成王即政之元年,周公禋祀於文、武所作之器。
[3] 王昶據《詩·鄭箋》定為文王時器。阮元定為周宣王時器。
[4] 龔自珍定為成王祭文王廟器。
[5] 吳大澂定為成王冊命毛叔鄭之器。
[6] 吳大澂定為成王時南公孫盂所作之鼎。
[7] 在今贊皇縣學。
[8] 今在北京國子監大成門。
[9] 亦據金說。
[10] 《晉語》。
[11] 《周書·克殷解》《書·洛誥》。
[12] 賈誼《新書·保傅篇》。
[13] 《淮南子·主術訓》《史記·晉世家》。
[14] 《春秋傳》成四年。
[15] 文十五年。
[16] 襄十四年。
[17] 《周語》。
[18] 僖十五年。
[19] 昭九年。
[20] 宣十二年。
[21] 均見《愙齋集古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