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五卷) · 第一章文獻資料
第一節正史《三國志》
《三國志》
陳壽(233—297)撰。有魏志(志一作書,下同)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吳志二十卷。陳壽字承柞,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蜀漢時任東觀秘書郎、散騎黃門侍郎。入晉後任治書侍御史。晉太康元年(280)平吳後,陳壽撰《三國志》,以魏為正統,但他的思想感情,仍傾向於蜀漢。關於《三國志》的宗旨、體例和後人對它評論的當否,可參看繆鉞《三國志選注·前言》。
陳壽的時代距三國不遠,不少事是他所聞甚至及見的。魏、吳兩國都有官修史書,成為陳壽撰述的依據。蜀漢末立史官,但陳壽心懷故國,盡力搜求能得到的材料,如《諸葛亮傳》中收錄了諸葛氏集目錄和傳主自己編集的上表;《楊戲傳》中收錄了楊戲的《季漢輔臣贊》,都是《史記》《漢書》所未有的變例。《三國志》中包括董卓、袁紹等人的傳,可與范曄《後漢書》比較對照研究。所撰日本古代史重要資料的《倭人傳》,迄今為中外學者所重視。陳壽書取材頗廣,但漏略也不少,如名醫張仲景、發明家馬鈞都未立傳。少數民族只收錄了東北方面,而蜀漢的南中諸族和孫吳的山越都付缺如。《三國志》以簡練見長,而「裁製有餘,文采不足」(清李慈銘語),是其缺點。
彌補《三國志》這一缺陷的,是宋裴松之(372—451)的《三國志注》。裴松之字世期,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人,先世東晉時渡江。松之官至國子博士太中大夫。他奉朱文帝命為《三國志》作注,元嘉六年(429)奏上。裴松之的宗旨是補缺略,備異聞,糾正錯誤,評論得失。他廣搜博採,注中引書一百五十餘種,絕大多數今已亡佚,如陳壽只在《武帝紀》和《任峻傳》中各用了十三字和四十一字敘述曹魏重要措施屯田,裴松之在《武帝紀》注中引用王沈《魏書》的記載,補充了一百四十七字:在《任峻傳》注中,引用《魏武故事》所載曹操令以補充棗抵事跡,關於屯田有一百八十二字。裴注中保存的史料,質和量都不在原書之下,同為今天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依據。裴注的字數約為本書的三倍,但亦有六十一篇傳(包括一些重要人物的傳)沒有注。關於裴注的評價,參看楊翼驤的《裴松之與三國志注》一文,載《中國史學史論集》一。
長期以來,《三國志》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四史,受到重視。清代學者趙一清、錢大昭、潘眉、粱章矩、錢儀吉等,都曾為《三國志》作注。民國時,楊守敬的弟子沔陽盧弼(字慎之1876—1967)匯集各家之注,並附自己的校勘與見解,編成《三國志集解》,書前有1936年自序。盧氏創穫無多,但鳩集舊注頗完備,地理方面尤詳,是目前最方便的本子。《三國志》沒有表和志,清代以來不少學者補撰,雖然材料基本上不出原書和裴注,但經過分類排比,眉目清醒,有關地理、職官的表志,尤為有用。這類補表補志絕大多數收在《二十五史補編》和《後漢書三國志補表三十種》。今臚列有關《三國志》的補表補志於下:萬斯同(1638—1702):《三國大事年表》。
周嘉猷:《三國紀年表》。
謝鍾英:《三國大事表》。
張守常:《三國大事表補正》。
萬斯同:《三國漢季方鎮年表》。
萬斯同:《三國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國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魏方鎮年表》。
萬斯同:《漢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吳將柏大臣年表》。
黃大華:《三國志三公宰輔年表》。
周明泰:《三國志世系表》。據南宋本《世說新語》所附人名譜,補錄不見於陳壽書中者多人。
陶元珍:《三國志世系表補遺附訂■》。
洪飴孫(1773—1816):《三國職官表》。曹魏官制大異於漢,而兩晉南北朝的職官多淵源於此,所以表中凡初建置者皆特著出。此表合職官志與表為一,每官下列前後居此官者姓名,可以考見官職高下和遷轉。
吳增僅、楊守敬(1839—1915):《三國郡縣表附考證》。吳氏訂正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三國分列,按諸帝次序,依州郡縣列為表。楊氏補正。
謝鍾英:《三國疆域表》。列三國最後疆域所包括郡縣名,並注清末今地。
洪亮吉(1746—1809)、謝鍾英:《補三國疆域志補註》。洪氏撰,謝氏補註,以三國最後疆域為斷。縣下注城鎮山川等及有關當地故實。
謝鍾英:《三國疆域志疑》。
金兆豐:《校補三國疆域志》。
侯康(1798—1837):《補三國藝文志》。
姚振宗:《三國藝文志》。
陶元珍:《三國食貨志)。
清代楊晨編《三國會要》二十二卷,分十六門。引用正史為正文,裴注等書低格寫。此書與以後朱銘盤所編南朝宋、齊、梁等會要一樣,都不能提供新史料,但可作分類的索引利用。
關於《三國志》的工具書,有哈佛燕京學社所出引得編纂處的《三國志及裴注綜合引得》,中華書局所出高秀芳、楊濟安編的《三國志人名索引》。前者是全面的索引,用處較廣。但編者在選定條目編入引得時,著眼不寬,只注意習見的人名、地名、官名等,對於某些詞語,尤其是具有時代特徵而較少見的詞語,反未收錄。如「三史」、「人倫」、「人流」、「羌胡穀」、「虜穀、「樓夢」、「保官」等,因而不能利用引得排列此類詞語進行研究。又如「中國」、「中州」、「部曲」等條目下所列出處,亦有脫漏。引得約纂處所出其他引得,與本段歷史有關的如《世說新語引得》,亦存在類似問題。
《晉書》《晉書》唐以前人所撰紀傳體和編年體的晉史很多,一般稱有十八家,實際二十幾家,俱已亡佚。今天的《晉書》是唐貞觀二十年至二十二年(640—642)間①,房玄齡、褚遂良、許敬宗主編,連同李淳風、令狐德棻等共二十一人參加,以齊臧榮緒所撰《晉書》(包括東西晉,紀錄志傳共百一十卷)為依據撰成的。唐太宗撰寫了宣帝、武帝、陸機、王羲之四篇紀傳的論,所以又稱此書為太宗御撰。
《晉書》包括本紀十卷,志二十卷(天文、地理、歷律、禮、樂、職官、輿服、食貨、五行、刑法),列傳七十卷、載記三十卷,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官修正史。由於書成眾手,所以紀傳、紀志、紀與載記、志傳以及傳與傳之間時有牴牾矛盾之處,有時一事兩傳重出。《李重傳》稱見《百官志》,《司馬彪傳》稱見《郊祀志》,這些志實皆《晉書》所無,蓋沿各家舊晉書之文未改。在典章制度方面,當時頗為重要的九品中正制不見於職官志中。太常等九卿自漢至宋齊皆無卿名,梁以後始在太常等官名下綴以卿號,而書中皆稱某卿;江左僑置州郡宋以後始冠以南字,而書中一律稱南某州,皆不確切。《晉書》撰成晚於《宋書》一百餘年,諸志中記事多沿自《宋書》,往往可用後者糾正前者失誤。又如徐廣在《晉書》、《宋書》中皆有傳,《晉書》本傳稱義熙初封樂成侯,而《宋書》本傳作樂成縣五等侯。五等侯無實封,與一般封侯不同,五等兩字不應省,這也說明《晉書》疏略。但《晉書》包含史料比較豐富,劉知幾批評它多采雜史小說。今天看來,此點恰恰可貴。列傳中收錄不少有關重要史事的文章。《晉書》採用班固所創名稱和體例,根據崔鴻《十六國春秋》,把十六國(除去張氏前涼、李氏西涼)少數民族所建政權的歷史編為載記,填補了東晉南渡以後北魏統一北方之前中國北部一百二十年歷史的空白。五行志三卷雖多記災異迷信,但如「濤水入石頭,商旅方舟萬計,漂敗流斷」,「羌煮貊炙」等記載,以及百姓歌謠等,作為史料都很有用。
有關《晉書》的補表補志很多,臚列如下:萬斯同:《兩晉諸帝系統圖》。
萬斯同:《晉諸王世表》。
秦錫田:《補晉宗室王侯表》。收錄有爵可考之宗室,以封國為綱,凡徒封本國者皆列入,較萬表詳細周密。
萬斯同:《晉功臣世表》。
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東晉將相大臣年表》。
秦錫田:《補晉異姓封爵表》。
秦錫圭:《補晉執政表》。補訂周濟《晉略》之執政表,較萬氏將相大①李培棟:《晉書研究》,景蜀慧、鄭小容:《晉書的修撰及成書時間》(《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20輯)及趙俊:《唐修晉書時間考》(《史學史研究》1984年第3期)三文不約而同地考定為貞觀二十年至二十二年。
臣年表為周密。
萬斯同:《晉方鎮年表》。
萬斯同:《東晉方鎮年表》。
秦錫圭:《補晉方鎮年表》。
吳廷燮:《晉方鎮年表》。
吳廷燮,《東晉萬鎮年表》。吳氏兩表皆遠較萬表秦表為詳細周密。
萬斯同:《晉僭偽諸國世表》。
萬斯同:《晉僭偽諸國年表》。
秦錫田:《補晉僭國年表》。
張愉曾:《十六國年表》。
萬、秦、張三表皆按年以各國政權為綱。
沈維賢:《晉五胡表》,以民族為綱。
萬斯同:《偽漢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成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趙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燕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秦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後秦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後燕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南燕將相大臣年表》。
練恕:《西秦百官表》。
繆荃孫(1844—1919):《後涼百官表》。
繆荃孫:《南涼百官表》。
繆荃孫:《西涼百官表》。
繆荃孫:《北涼西官表》。
繆荃孫:《夏百官表》。
繆荃孫:《北燕百官表》。
盧文弨(1717—1796):《晉書天文志校正》。
盧文弨:《晉書禮志校正》。
畢沅(1730—1797):《晉書地理志新補正》。《晉書·地理志》詳於西晉之初,而又不以武帝時郡縣為斷限。惠帝時記述己略,東晉尤為疏漏。畢氏補漏訂訛凡數百條。
方愷:《新校晉書地理志》。
洪亮吉:《東晉疆域志》。分別敘述實州郡縣、實州僑郡中僑州郡縣,清晰有用。
洪亮吉:《十六國疆域志》。
錢儀吉(1783—1850):《補普兵志》。
丁國鈞:《補晉書藝文志》。
文廷式(1856—1904):《補晉書藝文志》。
秦榮光:《補晉書藝文志》。收錄石刻一百三種,為其他補志所無。
吳士鑒:《補晉書經籍志》。
黃逢元:《補晉書藝文志》。以上補志五家,互有詳略異同,大致以文氏吳氏書為較詳備。
補表補志之外,清代周家祿、勞格皆有《晉書校勘記》,丁國鈞有《晉書校文》。吳士鑒(?—1933)字絅齋,浙江錢塘人,匯集各家舊晉書佚文,和清代學者盧文弨、錢大昕、王鳴盛、趙翼、洪頤煊、張熷等諸家校勘及考訂成果,編成《晉書斠注》。1928年由劉承干出資刊刻,所以他也列名為作者之一。清代學者對《晉書》注釋用力不如《三國志》之勤,吳士鑒鑽研此書功力也不深,雖匯總不少史料,而時有疏忽。如《資治通鑑》胡注有助於理解《晉書》處,《斠注》未收。雖用《文選》中干寶《晉紀總論》核對《晉書》卷五所收,只注意了次要文字,《晉書》省略的幾句,《斠注》反未著出,李善注也未利用。黟縣姚銘恭著有《晉書纂注》,只存本紀十卷。搜集不如吳氏書之廣,但本書內互證較吳書細密。《晉書斠注》性質與《三國志集解》相近,而質量不如,但仍不失為方便有用的本子。關於《晉書》的工具書,有中華書局所出張忱石編的《晉書人名索引》。
清代開展輯佚工作,黟縣湯球、甘泉黃奭皆曾輯亡佚的晉史。湯球所輯有九家舊《晉書》(臧榮緒、王隱、虞預、朱鳳、謝靈運、蕭子云、蕭子顯、沈約、何法盛),干寶、陸機、曹嘉之、鄧粲、劉謙之、裴松之的《晉紀》,陸機《惠帝起居注》,孫盛《晉陽秋》,檀道鸞《續晉陽秋》,習鑿齒《漢晉春秋》,以及極為片斷的蕭方等《三十國春秋》(《困學紀聞》十三考史門稱,「蕭方等梁元帝子,為《三十國春秋》,以晉為主,附列劉淵以下二十九國。」然二十九國具體何指不詳),常璩《蜀李書》,和苞《漢趙記》,田融《趙書》,吳篤《趙書》,王度《二石傳》,范亨《燕書》,車頻《秦書》,王景暉《南燕書》,裴景仁《秦記》,姚和都《後秦記》,張諮《涼記》,喻歸《西河記》,段龜龍《涼記》,劉昞《敦煌實錄》,張詮《南燕書》,高閭《燕志》。湯球所輯晉史等都收於《叢書集成》。黃奭所輯有虞預、朱鳳、謝靈運、臧榮緒、陸機的《晉書》,何法盛《晉中興書》,干寶、鄧粲的《晉紀》,孫盛《晉陽秋》,習鑿齒《漢晉春秋》,劉謙之、徐廣的《晉記》,王韶之《晉安帝紀》,檀道駕《續晉陽秋》,劉道薈《晉起居注》,及片段的其他眾家晉史。黃奭所輯書收在《漢學堂叢書》。敦煌殘本鄧粲《晉紀》見《鳴沙石室佚書》,吐魯番殘本孫盛《晉陽秋》見《出土文獻研究》第一集。
《宋書》《宋書》梁沈約(441—513)撰。沈約,字體文,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人,歷仕宋齊梁三朝,官至尚書令。《宋書》包括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律歷、禮、樂、天文、符瑞、五行、州郡、百官),列傳六十卷。沈約利用徐爰所撰宋史紀傳和何承無所撰諸志,只補充了宋代最後十幾年的事,所以齊永明五年(487)春著手,次年二月即完成。
《宋書》志的內容上溯到魏晉。沈約志序稱「今以魏接漢,式遵何氏。」輯本臧榮緒《晉書·五行志》中亦記魏文帝時大疫,明帝時地震,孫權時大風,蓋宋時原有上溯之傳統。對於這樣的體例,自來評價不一。今天看來,《宋書》的志這樣彌補了《三國志》的不足,是有益的。《宋書》各志占全書三分之一,包含的史料來源較早,歷來受到重視。《禮志》不僅有婚喪祭祀儀注,而且包括旗章服物。所記公主居第成婚,皇帝宴會行灑,有司表格式等,都是有意義的史料。《樂志》記載了各種場合的歌曲歌詞,記錄了某些音樂的曲調,描述了樂器形制和舞蹈雜伎等。《符瑞志》、《五行志》的指導思想固屬迷信,但前者保存了一些村名、里名,後者包含不少有關衣食住行的社會史料,所收民謠作為歷史及文學史資料都是有用的。《州郡志》定出以大明八年(464)為斷限,遠較《晉書·地理志》為科學。關於東晉渡江以後南方州郡的分割僑置,宋志較晉志為詳確,可用以較正晉志。
《宋書》載錄有關政治的文字較多,過去為學者所譏評。但從保存原始史料角度看,今天應當稱讚。尤其是百官集議某問題時,《宋書》往往收錄全部議論內容,如《王弘傳》載王弘、王淮之、何尚之等關於同伍犯法、主守偷盜之議,《顏竣傳》關於鑄錢的兩議,《孔季恭傳》的耕湖田議。這些資料保存當時公文的格式和語氣,所錄明帝與諸方鎮諸大臣詔書中,多當時口語,作為史料都是極為可貴的。
《宋書》的補表有:盛大士:《宋書補表》。包括紀元表、諸侯王表、王子侯表、功臣侯表、外戚侯表、恩幸侯表。
萬斯同:《宋諸王世表》。
羅振玉;(1866—1940):《補宋書宗室世系表》。人名下列其致死之由,以說明宋代宗室互相殘殺之酷。
萬斯同:《宋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宋方鎮年表》。
沈約在志的總序說,「刑法、食貨,前說已該。隨流派別,附之紀傳。」實際這不能成為不立兩志的理由。清代郝懿行(1757—1825)作《補宋書刑法志》、《補宋書食貨志》,材料全出紀傳。
《宋書》還有補志、校勘等書:成孺:《宋州郡志校勘記》。
聶崇岐(1903—1962):《補宋書·藝文志》。
蘇晉仁、蕭■子:《宋書樂志校注》。
清代朱銘盤(1852—1893)編《南朝宋會要》,分門別類輯錄《宋書》中有關典章制度資料,頗完備,可作分類的索引利用。但亦有疏漏,如方域門失收《符瑞志》所見村名里名。
《南齊書》《南齊書》梁蕭子顯撰。包括本紀八卷,志十一卷(禮、樂、天文、州郡、百官、輿服、祥瑞、五行),列傳四十卷。原有序錄一卷,今佚。蕭子顯,字景陽,南蘭陵蘭陵(今江蘇武進)人,齊豫章王嶷之子,仕梁至吏部尚書、吳興太守。書中敘述他的祖父齊高帝蕭道成詞多溢美,為其父蕭崇所作傳長達六千七百餘字,備極揄揚,而對齊梁禪代之事,因以前朝宗室仕於梁朝,不免有所迴避。蕭子顯雖去齊時代較近,所收史料並不豐富,不少處記載不如《南史》詳備。如《巴陵王子倫傳》明帝會典簽殺高武子孫事,《晉安王子懋傳》防閣董僧慧事,建安王子真被殺事,《南史》都較《南齊書》記載為詳。崔慶遠與魏孝文帝的應對,附見於《蕭遙昌傳》,蕭子恪僅附於《蕭嶷傳》,皆嫌簡略。
《南齊書》與《宋書》相似,收錄文字較多。其中如《虞玩之傳》所載高帝詔書及玩之表文,《王僧虔傳》載與檀珪書及戒子書等,不僅是了解當時社會政治的原始史料,而且保存不少當時習用語言,頗有價值。類傳中設立文學傳,為以後《梁書》《陳書》所沿襲,反映了齊梁時期文學的興盛。繼《宋書·恩幸傳》之後,《南齊書》立幸臣傳,以往史書所無,也反映了宋齊兩代門閥制度之下皇帝利用寒人掌機要的政治特徵。
《南齊書》的志可能利用了齊代時檀超、江淹所撰舊本而加以增損。《樂志》收歌詞,為《宋書》舊例。《州郡志》每州總序中除建置沿革外,兼敘當地社會經濟及風土人情,繼承了《漢書·地理志》的優良傳統,史料價值甚高。《百官志》雖只一卷,而編排眉目清楚,敘述明確,包含不少紀傳中所不見的當時官制特徵,對於了解南朝官制,比《宋書·百官志》更為有用。祥瑞、五行兩志中,也包含不少社會風俗以至文化史料,如虎與象出現之地,有助於研究古代氣候,用樹(即茱萸)調味,朱雀桁上有華表柱,王儉謂江南不閒隸書,屬龍、屬虎、屬豬、屬馬等等。
《南齊書》的補表補志等有下列諸書:萬斯同:《齊諸王世表》。
萬斯同:《齊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齊方鎮年表》。
陳述:《補南齊書藝文志》。
朱季海:《南齊書校議》。
朱銘盤:《南朝齊會要》。
《梁書》《梁書》唐姚思廉(557—637)撰。包括本紀六卷,列傳五十卷。姚思廉字簡之,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人,仕唐至散騎常侍。思廉之父姚察(533—606)在陳時修《梁書》未完成,思廉繼承父業。《梁書》中王茂、曹景宗、蕭穎達等甘五篇傳的史臣論署「陳吏部尚書姚察曰」,可以推斷《梁書》約有一半是姚察原本。書中收錄有史料價值的詔策表疏不少,但將相大臣死後贈諡詔書的例行文字,也往往載入本傳,重複雷同,用處不大。卷五四諸夷、海南諸國及西北諸戎共收三十二個外國及國內少數民族,比宋齊兩史為多,反映梁代聲教遠被。文學傳占兩卷共二十四人,反映梁代文風之盛。由於多沿梁代舊史,有時回護,如臨川王宏北伐失敗事,從《梁書》找不到材料。蕭穎胄、王琳、蕭■在《梁書》無傳,亦是疏漏。與宋齊史論贊之用四六文字相比,姚氏父子的史臣論皆用散文,是一特色。
《梁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梁諸王世表》。
萬斯同:《梁將相大臣年表》。
洪孫(1804—1859):《補梁疆域志》。
朱銘盤:《南朝梁會要》。輯錄有關典章制度資料,如選舉門有年貫一項,列舉補國子生或任起家官年歲,頗有用。然資料限於正史,如《金樓子》、《廣弘明集》等書中大量史料,以及唐段成式《酉陽雜俎》所記北朝及外國使臣入梁事等,皆未收錄。
《陳書》《陳書》唐姚思廉撰。包括本紀六卷,列傳三十卷。陳朝立國三十三年,當時也曾有人修史,姚氏不乏依據。高祖紀、世祖紀末有「陳吏部尚書姚察曰」,知是根據姚察舊本。但《陳書》卻是二十四史中最小的一部,敘述頗為簡略。可能因為姚思廉父子都曾仕陳朝,時世較近,舊人存者尚多,難免顧慮,故寧從簡以免糾紛。《南史》於宋齊書都有增刪,《陳書》過簡,刪節很少,但也沒有多少增添的史料。所以陳代歷史主要還要依靠《陳書》。關於《陳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陳諸王世表》。
萬斯同:《陳將相大臣年表》。
臧勵和:《補陳疆域志》。
《南史》《南史》唐李延壽撰。記述宋、齊、梁、陳四朝史事,包括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李延壽字遐齡,隴西著姓,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延壽父大師曾計劃用編年體綜合南北朝寫一部通史,未完成而卒。延壽曾三入史館,參加《隋書》和《五代史志》的編纂,過目的雜史達千餘卷。他追終父志,用了十六年時間,參酌諸書,合宋齊梁陳書為南史,合魏北齊北周隋書為北史。顯慶四年(659),《南史》先成,《北史》較晚。
《南史》編纂目的在求簡明扼要,對南朝四都史書都加以刪節。《宋書》所載詔書表文等較多,所以刪略尤甚。為掌握南朝歷史大略,《南史》便於省覽,但從史料角度看,不能代替四朝正史。在南朝地方官制的處理上,如刺史同時「都督某某幾州諸軍事」或「都督某州之某幾郡軍事」,《南史》一律簡化為「某州刺史加都督」或「都督某州刺史」。這就不但使加督的刺史其軍事職權範圍模糊不清,而且混淆了刺史及都督的官職,製造出當時根本不存在的名稱。都督諸州軍事有都督、監和督三級的區別,《南史》或者一律稱為加都督,或者略去監字督字。這些都是利用《南史》資料時必須注意的。有些不出於四朝正史,而是另有來源的史料,《南史》也有刪節失當之處。如《通典·食貨》可能據梁代舊史收錄梁時沈約上書,其中建議兩事。一是用晉宋時代比較可靠的舊黃籍,來核對當時的黃籍,以查出在戶籍冊上冒充士族規避徭役的庶族。另一建議是利用晉宋舊籍來檢查後來偽造以冒充高門士族的家譜。第二條建議前冠以「臣又以為云云」,《通典》在沈約建議之後結尾說,梁武帝因此留意譜籍,設立了譜局。《南史·王僧孺傳》亦載沈約奏議,但刪去「臣又以為云云」一段,而結尾仍雲「武帝以是留意譜籍云云」,把檢查黃籍事與譜局連到一起,前後不相銜接,令人不解了。《南史》另一特點,是仿效何法盛《晉中興書》中以一氏族為一篇(如琅玡王錄,陳郡謝錄等)的精神,把南朝各代一姓祖孫父子的列傳合在一起。這樣便於考見門閥制度下一個家族的發展,作為史料也有其方便之處。
《南史》對四朝正史也有不少訂正和補充,給後人提供了有用的史料。
例如宋代檀道濟初與謝晦等同預廢立之事,後來文帝用道濟討代謝晦,《宋書》未作任何交代。《南史·檀道濟傳》有這樣一段:「上將誅徐羨之等,召道濟欲使西討。王華曰:『不可。』上曰,道濟從人者也,曩非創謀,撫而使之,必將無慮」,事情便首昆明白。南齊明帝往往命典簽殺高武子孫之在外者,《南齊書》語焉不詳,而《南史·巴陵王子倫傳》詳細敘述了典簽權勢。《南史·梁武帝紀》比《梁書》多出四五百字。趙翼《廿二史札記》十有「南史增齊書處」、「南史增梁書有關係處」兩條,列舉了《南史》補充兩書的資料。只有對於《陳書》,《南史》增刪甚少。《南史》所增還有些比較瑣碎或神奇怪異的故事,自來為史學家所詬病。但今天作為史料來看,保存下來仍然是有益的。
有關《南史》的考訂著作,見《北史》條下。
《魏書》《魏書》北齊魏收(506—572)撰,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九十二卷,志二十卷(天象、地形、律歷、禮、樂、食貨、刑罰、靈征、官氏、釋老)。魏收字伯起,鉅鹿下曲陽(今河北平鄉)人,歷仕魏齊兩朝。北魏原有鄧淵所撰《代記》、崔浩所撰《國書》等編年史,和李彪、崔光改修的紀傳體史書等,為魏收取材所資,今皆亡佚。南朝著作如沈約《宋書》等,魏收當亦得見。他於天保二年(551)奉詔撰魏史,五年(554)完成。雖有高隆之任總監,房延祐等六人協助斟酌,主要由魏收執筆。
魏收在《官氏志》中除職官之外兼載鮮卑氏族的改易名稱及分布方位,別立《釋老志》,記述有關佛教道教的史事。這兩篇志舊史所無,是《魏書》特色。《魏書》是正史中第一部少數民族建立的王朝的斷代史,魏收採取《序紀》方式,迫敘道武帝以前的世系和大事,處理恰當。從嘎仙洞的發現和《魏書·禮志》的記載與洞中所刻祝詞相一致,可以推斷《序紀》的記載大體是有事實依據的。外戚傳只敘后妃家人,不包括后妃,改變了班固《漢書》體例,亦是《魏書》首創。
魏收根據北魏舊史,而舊史鑑於崔浩國史之獄,可能忌諱甚多。平文、穆帝、昭成、道武、太武、獻文諸帝雖都非善終,而《魏書》一律不載。魏收書成於齊文宣帝時,他雖然對魏收說過,「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武誅史官」(《魏書·自序》),但其人粗暴凶虐,所以魏收書中關於高歡和北齊的事,亦多曲筆迴避。由於北齊繼承東魂,所以魏收以東魏為正統,對於西魏的事略去不書。《地形志》不採取北魂宣武延昌(512—515)時最大版圖,反而用東魏武定(543—549)時疆域為據,關西全付缺如,史料甚不完備。加以魏收恃才傲物,剛愎自用,對於人物的記載和評價,時時任意高下,所以引起許多人不滿,目為穢史,曾幾次奉皇帝之命作局部修改。但關於北魂一百七十年的歷史,魏收的書還是唯一豐富的史料來源。
今本《魏書》從宋時起已有二十九卷全部或部分亡佚,後人用隋魏澹撰《魏書》、唐初李延壽《北史》、張大(作太者誤)素《後魏書》和唐元和時高峻《高氏小史》補。今天使用《魏書》史料,這些亡佚部分不宜作為魏收的書援引。《魏書》自序稱有三十五例、廿五序、九十四論。論或指紀傳未的「史臣曰」,例和序當亦亡佚了。
清代以來關於魏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魏諸帝統系圖》。
萬斯同:《魏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異姓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外戚諸王世衰》。
萬斯同:《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西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東魏將相大臣年表》。
吳廷燮:《元魏方鎮年表》。以州為綱,每州之下按年記途任刺史之人名,並舉出處。序文中概括敘述北魏疆域之開拓,較《地形志》更為簡要有用。
溫曰鑒:《魏書地形志校錄》。書名校錄,實為據正史及各種古地誌為《地形志》訂訛補缺。雖未能恢復拓跋氏疆域全貌,足供利用《地形志》時參考。
盧文弨:《魏書禮志校補》。據《通典》補《禮志》第十四之缺頁。
陳毅:《魏書宮氏志疏證》。
谷霽光:《補魏書兵志》。
羅振玉(1866—1940):《魏書宗室傳注及表》。據出土墓誌注《魏書》神元平文諸帝子孫至孝文五王列傳,訂正名字年月誤字,補充世系官爵。附宗室世系表,增補周嘉猷表之脫漏。書成於1924年,以後出土的很多墓誌未及利用。
朱祖延:《北魏佚書考》。清代謝啟昆(1737—1802),字蘊山,撰《西魏書》二十四卷,紀、傳、載記之外,有三表(封爵、大事、異域)、四考(紀象、儀制、地域、百官)。材料來源於正史及《通鑑》等,可供參閱,不宜作為史料引用。
《北齊書》《北齊書》唐李百藥(565—648)撰,包括本紀人卷、列傳四十二卷。
李百藥字重規,定州安平(今河北深縣)人。其父德林在齊時預修國史,入隋後繼續修撰齊史而未成書。百藥歷仕隋唐兩朝,太宗時奉詔繼承父業撰《齊書》,貞觀十年(636)完成。以後為區別於蕭子顯的《南齊書》而稱《北齊書》。
李德林父子生長於齊代,掌握資料方便,而成書又遠在齊亡之後,寫作顧慮較少。隋王劭著《齊志》,記載北齊事忠實可據。多用當時口語,如實傳達時人風貌,尤為劉知幾所讚賞。李百藥可能也充分利用了王劭的著作,所以《北齊書》中頗保留生動的口語。可惜的是,《北齊書》自北宋時即亡伏約三分之二,現存李百藥原書只有卷四、卷十二、卷十六至甘五、卷四十一至四十五、卷五十,其餘皆後人用《北史》或《高氏小史》所補,不能作為李百藥原書引用。
《北齊書》的補表有:萬斯同:《北齊諸王世表》。
萬斯同:《北齊異姓諸王世表》。
萬斯同:《北齊將相大臣年表》。
《周書》《周書》唐令狐德棻(583—666)撰。包括本紀八卷,列傳四十二卷。
令狐德棻宜州華原(今陝西耀縣)人,唐初任秘書丞。
他曾向高祖建議:「陛下既受禪於隋,復承周氏歷數,國家二祖功業並在周時。如文史不存,何以貽鑒今古?」(《舊唐書》本傳)因而提出修周隋兩朝史。武德五年(622),德棻與陳叔達、庾儉負責修周史,迄未成。貞觀三年(629),又奉詔與岑文本、崔仁師修周史,十年(636)書成。
周代有柳虬、牛弘所撰國史。由於西魏北周政治文化各方面提倡復古,當時的文字也力求古奧。《周書》沿用舊史,所以風格與同時修撰的《北齊書》頗不相同,在此意義上也反映了北周實際情況。
《周書》從宋代即亡佚不少,非令狐德棻原本者有卷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卷二十一、二十六亦不完全,後人用《北史》等書所補。
《周書》的補表有:萬斯同:《周諸王世表》。
萬斯同:《周公卿年表》。
練恕:《北周公卿表》。
近人王仲犖著《北周六典》十卷,敘述北周政府組織形式。全書分三十目,窮盡並排比今日所能見的北周有關史料,使宇文氏一代典制粲然大備。又有《北周地理志》及附錄三種,彌補了《魏書·地形志》的嚴重不足,為考究西魂北周地理沿革所必需的重要參考書。
《隋書》《隋書》包括本紀五卷,志三十卷(禮儀、音樂、律歷、天文、五行、食貨、刑法、百官、地理、經籍),列傳五十卷。紀傳於貞觀三年(629)開始纂修,貞觀十年(636)完成。參加者有顏師古、孔穎達、敬播、許敬宗等,總其事者為魏徵。貞觀十五年(641)太宗下詔,因梁陳齊周史無志,命令與隋書的志一起纂修。參加者有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令狐德菜等。高宗顯慶元年(656)完成,以長孫無忌名義上表進呈,當時稱為《五代史志》。以後全部編進《隋書》,成為它的一部分。
隋朝沒有注意修撰國史,文獻又多散佚,所以唐初修史的依據較少,有些傳中徑稱「史失其事」。加以書出眾手,紀傳與志的修撰又在不同時期由不同人執筆,所以二者之間缺乏聯繫,互不照應。如《晉書·牛弘傳》稱事在音律志,而今本《隋書》《音樂志》與《律曆志》分開。《何稠傳》稱事見威儀志,《閻毗傳》稱見輿服志,而今本《隋書》只有《禮儀志》。《五代史志》所保存有關典章制度的史料比較豐富。除地理、經籍兩志外,都按五代次序敘述,眉目比較清楚。經籍志是《漢書·藝文志》以後的第一次結集,對於研究這幾百年尤其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文獻的存亡、學術的流變、文化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關於《隋書》的表志有:萬斯同:《隋諸王世表》。
萬斯同:《隋將相大臣年表》。
黃大華:《隋唐之際月表》。自大業七年(611)至貞觀二年(628),按月表列起兵者興亡。
楊守敬:《隋書地理志考證附補遺》。《地理志》以隋代統一的疆域為綱,梁陳齊周時的沿革列於注中,時有疏漏錯誤,為楊氏考證重點所在。張鵬一:《隋書經籍志補》。主要為志中失收的北魏北齊北周人著作。
章宗源(?—1800):《隋書經諾志考證》。只有史部。一說此書本名《史籍考》,後人誤改。注意輯錄佚文,而於書之原委、撰人始末多未詳考。姚振宗(1842—1906):《隋書經籍志考證》。推尋志中所收書籍之本末源流,補直考訂志所遺漏,遠較章書為詳備。
《北史》《北史》唐李延壽撰。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北史》的撰寫宗旨和體裁與《南史》相同,對於《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有刪節,也有增補。刪略不當之處,如「都督某幾州諸軍事某州刺史」省為「都督某州刺史」,其誤與《南史》同。對於《魏書》刪節較多。因唐承隋而隋又承西魏北周,所以以西魏為正統,增加了魏收書所無的西魏三帝本紀,附見東魏諸帝,增加了西魏若干人物列傳。北齊方面補充了一些可能出於王劭《齊志》的帶有口語的記載。《周書·徐招傳》附趙肅傳後,不足百字。《北史》詳記其離間葛榮與鮮于修禮使二人致敗事。李弼等傳論中,詳細記述了北周軍事制度,為《周書》所無。可能因為《隋書》屬於本朝著作,《北史》敘述隋事、變動《隋書》甚少。
關於南北史的補表補志有:周嘉猷:《南北史年表》。
周嘉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
周嘉猷:《南北朝世系表》。計收一百十餘姓,各姓又接不同郡望分列,頗有用。
汪士鐸(1802—1889):《南北史補志》。存天文、地理、五行、禮儀,共十四卷。地理志以宋齊為一篇,梁陳為一篇,魏齊為一篇,周隋為一篇。宋以大明八年為準,魏以武定之世為準,皆仍《宋書·州郡志》、《魏書·地形志》之舊,參考價值不大。禮志依據紀傳諸志及《通典》等,而未注出處,唯五行志註明出處,徵引時須檢原書。
汪士鐸:《南北史補志未刊稿》。存輿服、樂律、刑法、職官、氏族、道釋,共十三卷,體例與天文志等相同。《廿五史補編》首次據稿本印行。徐崇:《補南北史藝文志》。分南史、北史、載記三篇,以見於南北史紀傳者為準。不見於南北史僅見於八書者入載記。《隋書·經籍志》未收者居十之六七。各條皆註明出處,便於利用。
徐文范:《東晉南北朝輿地表》。分年表、州郡表、郡縣沿革表三部分。年表自晉惠帝太安二年(303)起至隋煬帝大業四年(608)止,按年排列。以西晉末的二十一州為綱,每州下舉出當年變遷沿革,各朝重要年份舉出當時全疆域所統州郡名稱數目。州郡衰接二十一州次序,每州下依朝代舉出本州及所統郡的變遷。郡縣表按各州所統郡為次序,每郡及所統縣下又依朝代敘述變遷。南北朝皆有僑州郡縣,大抵多在淮南、淮西、沔北、漢東。徐氏注意考出實土所在,以免讀史者為空名所惑,故詳州郡之建置分合於郡縣之下,因而州郡表及郡縣沿革表有重複處。此書與周嘉猷世系表為讀南北朝史的兩部重要工具書。
陳乃乾有《廿四史注補表譜考證書籍簡目》,載於《中國歷史文獻研究集刊》第四集,其中有關魏晉南北朝正史部分可以參考。
關於正史中個別史事的考訂和文字的詮釋,宋代以來學者筆記中屢見。
清代學者以治經方式治史,考史益趨縝密,散見於各家筆記文集中。集中考訂正史(包括《三國志》、《晉書》及八書二史在內)的著作,有下列幾種書:王鳴盛(1722—1797):《十七史商榷》。王鳴盛,字鳳喈,號西莊,江蘇嘉定(今屬上海市)人。本書沿用宋代及毛氏汲古閣匯刻《史記》至《五代史》諸正史而統稱為十七史的舊名,實際包括《舊唐書》、《舊五代史》在內。共一百卷,《三國志》至《隋書》計三十卷。考證不如錢大昕書精審。錢大昕(1728—1804):《廿二史考異》。錢大昕,字曉征,號辛楣、竹汀,江蘇嘉定(今屬上海市)人。本書包括二十四史中除去《舊五代史》及《明史》的二十二史,共一百卷,其中《三國志》至《隋書》共二十六卷。以考證職官地理為主,同時校勘文字,皆極精確。錢氏最先指出,東晉在南方僑立的州郡不稱南某州南某郡,到劉宋時才冠以南字。臆校改正的誤字,往往與宋刊本暗合。錢氏《十駕齋養新錄》中亦有考史條目。
趙翼(1727—1814):《廿二史札記》。趙翼字雲崧,號甌北,江蘇陽湖人。本書對新舊唐書,新舊五代史皆作為一史處理,實際包括全部二十四史,共三十六卷。《三國志》、《普書》及八書二史共十卷。系統論述各朝正史的編撰得失,運用正史資料對重要臾事進行考訂與分析綜合,接近於近代史學研究方法。王樹民有《廿二史札記校證》。趙翼的《陔余叢考》中亦有考史條目。王利器纂輯的李慈銘《越縵堂讀書簡端記》有讀王、錢、趙三家書的眉批。
李慈銘:《越縵堂讀史札記》。李慈銘(1829—1894)字愛伯,號蓴客,浙江會稽(今浙江紹興)人。此書由王重民輯錄,涉及本段者有《三國志》、《晉書》、《宋書》、《梁書》、《魏書》、《隋書》、《南史》、《北史》。張元濟:《校史隨筆》。張元濟(1867—1959)字菊生,浙江海鹽人。
此書校勘誤字,多所發明。
專門考訂魏晉南北朝這段時期的正史的著作有:洪頤煊(1765—1837):《諸史考異》。十八卷。
郝懿行:《晉宋書故》。計五十一條,多為晉宋書中名物、詞語之考訂。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札記》。考訂史實、制度、名物、語詞等,計三百四十餘條。
第一節正史《三國志》
《三國志》
陳壽(233—297)撰。有魏志(志一作書,下同)三十卷,蜀志十五卷,吳志二十卷。陳壽字承柞,巴西安漢(今四川南充)人,蜀漢時任東觀秘書郎、散騎黃門侍郎。入晉後任治書侍御史。晉太康元年(280)平吳後,陳壽撰《三國志》,以魏為正統,但他的思想感情,仍傾向於蜀漢。關於《三國志》的宗旨、體例和後人對它評論的當否,可參看繆鉞《三國志選注·前言》。
陳壽的時代距三國不遠,不少事是他所聞甚至及見的。魏、吳兩國都有官修史書,成為陳壽撰述的依據。蜀漢末立史官,但陳壽心懷故國,盡力搜求能得到的材料,如《諸葛亮傳》中收錄了諸葛氏集目錄和傳主自己編集的上表;《楊戲傳》中收錄了楊戲的《季漢輔臣贊》,都是《史記》《漢書》所未有的變例。《三國志》中包括董卓、袁紹等人的傳,可與范曄《後漢書》比較對照研究。所撰日本古代史重要資料的《倭人傳》,迄今為中外學者所重視。陳壽書取材頗廣,但漏略也不少,如名醫張仲景、發明家馬鈞都未立傳。少數民族只收錄了東北方面,而蜀漢的南中諸族和孫吳的山越都付缺如。《三國志》以簡練見長,而「裁製有餘,文采不足」(清李慈銘語),是其缺點。
彌補《三國志》這一缺陷的,是宋裴松之(372—451)的《三國志注》。裴松之字世期,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人,先世東晉時渡江。松之官至國子博士太中大夫。他奉朱文帝命為《三國志》作注,元嘉六年(429)奏上。裴松之的宗旨是補缺略,備異聞,糾正錯誤,評論得失。他廣搜博採,注中引書一百五十餘種,絕大多數今已亡佚,如陳壽只在《武帝紀》和《任峻傳》中各用了十三字和四十一字敘述曹魏重要措施屯田,裴松之在《武帝紀》注中引用王沈《魏書》的記載,補充了一百四十七字:在《任峻傳》注中,引用《魏武故事》所載曹操令以補充棗抵事跡,關於屯田有一百八十二字。裴注中保存的史料,質和量都不在原書之下,同為今天研究三國歷史的重要依據。裴注的字數約為本書的三倍,但亦有六十一篇傳(包括一些重要人物的傳)沒有注。關於裴注的評價,參看楊翼驤的《裴松之與三國志注》一文,載《中國史學史論集》一。
長期以來,《三國志》與《史記》、《漢書》、《後漢書》並稱為四史,受到重視。清代學者趙一清、錢大昭、潘眉、粱章矩、錢儀吉等,都曾為《三國志》作注。民國時,楊守敬的弟子沔陽盧弼(字慎之1876—1967)匯集各家之注,並附自己的校勘與見解,編成《三國志集解》,書前有1936年自序。盧氏創穫無多,但鳩集舊注頗完備,地理方面尤詳,是目前最方便的本子。《三國志》沒有表和志,清代以來不少學者補撰,雖然材料基本上不出原書和裴注,但經過分類排比,眉目清醒,有關地理、職官的表志,尤為有用。這類補表補志絕大多數收在《二十五史補編》和《後漢書三國志補表三十種》。今臚列有關《三國志》的補表補志於下:萬斯同(1638—1702):《三國大事年表》。
周嘉猷:《三國紀年表》。
謝鍾英:《三國大事表》。
張守常:《三國大事表補正》。
萬斯同:《三國漢季方鎮年表》。
萬斯同:《三國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國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魏方鎮年表》。
萬斯同:《漢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吳將柏大臣年表》。
黃大華:《三國志三公宰輔年表》。
周明泰:《三國志世系表》。據南宋本《世說新語》所附人名譜,補錄不見於陳壽書中者多人。
陶元珍:《三國志世系表補遺附訂■》。
洪飴孫(1773—1816):《三國職官表》。曹魏官制大異於漢,而兩晉南北朝的職官多淵源於此,所以表中凡初建置者皆特著出。此表合職官志與表為一,每官下列前後居此官者姓名,可以考見官職高下和遷轉。
吳增僅、楊守敬(1839—1915):《三國郡縣表附考證》。吳氏訂正洪亮吉《補三國疆域志》,三國分列,按諸帝次序,依州郡縣列為表。楊氏補正。
謝鍾英:《三國疆域表》。列三國最後疆域所包括郡縣名,並注清末今地。
洪亮吉(1746—1809)、謝鍾英:《補三國疆域志補註》。洪氏撰,謝氏補註,以三國最後疆域為斷。縣下注城鎮山川等及有關當地故實。
謝鍾英:《三國疆域志疑》。
金兆豐:《校補三國疆域志》。
侯康(1798—1837):《補三國藝文志》。
姚振宗:《三國藝文志》。
陶元珍:《三國食貨志)。
清代楊晨編《三國會要》二十二卷,分十六門。引用正史為正文,裴注等書低格寫。此書與以後朱銘盤所編南朝宋、齊、梁等會要一樣,都不能提供新史料,但可作分類的索引利用。
關於《三國志》的工具書,有哈佛燕京學社所出引得編纂處的《三國志及裴注綜合引得》,中華書局所出高秀芳、楊濟安編的《三國志人名索引》。前者是全面的索引,用處較廣。但編者在選定條目編入引得時,著眼不寬,只注意習見的人名、地名、官名等,對於某些詞語,尤其是具有時代特徵而較少見的詞語,反未收錄。如「三史」、「人倫」、「人流」、「羌胡穀」、「虜穀、「樓夢」、「保官」等,因而不能利用引得排列此類詞語進行研究。又如「中國」、「中州」、「部曲」等條目下所列出處,亦有脫漏。引得約纂處所出其他引得,與本段歷史有關的如《世說新語引得》,亦存在類似問題。
《晉書》《晉書》唐以前人所撰紀傳體和編年體的晉史很多,一般稱有十八家,實際二十幾家,俱已亡佚。今天的《晉書》是唐貞觀二十年至二十二年(640—642)間①,房玄齡、褚遂良、許敬宗主編,連同李淳風、令狐德棻等共二十一人參加,以齊臧榮緒所撰《晉書》(包括東西晉,紀錄志傳共百一十卷)為依據撰成的。唐太宗撰寫了宣帝、武帝、陸機、王羲之四篇紀傳的論,所以又稱此書為太宗御撰。
《晉書》包括本紀十卷,志二十卷(天文、地理、歷律、禮、樂、職官、輿服、食貨、五行、刑法),列傳七十卷、載記三十卷,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官修正史。由於書成眾手,所以紀傳、紀志、紀與載記、志傳以及傳與傳之間時有牴牾矛盾之處,有時一事兩傳重出。《李重傳》稱見《百官志》,《司馬彪傳》稱見《郊祀志》,這些志實皆《晉書》所無,蓋沿各家舊晉書之文未改。在典章制度方面,當時頗為重要的九品中正制不見於職官志中。太常等九卿自漢至宋齊皆無卿名,梁以後始在太常等官名下綴以卿號,而書中皆稱某卿;江左僑置州郡宋以後始冠以南字,而書中一律稱南某州,皆不確切。《晉書》撰成晚於《宋書》一百餘年,諸志中記事多沿自《宋書》,往往可用後者糾正前者失誤。又如徐廣在《晉書》、《宋書》中皆有傳,《晉書》本傳稱義熙初封樂成侯,而《宋書》本傳作樂成縣五等侯。五等侯無實封,與一般封侯不同,五等兩字不應省,這也說明《晉書》疏略。但《晉書》包含史料比較豐富,劉知幾批評它多采雜史小說。今天看來,此點恰恰可貴。列傳中收錄不少有關重要史事的文章。《晉書》採用班固所創名稱和體例,根據崔鴻《十六國春秋》,把十六國(除去張氏前涼、李氏西涼)少數民族所建政權的歷史編為載記,填補了東晉南渡以後北魏統一北方之前中國北部一百二十年歷史的空白。五行志三卷雖多記災異迷信,但如「濤水入石頭,商旅方舟萬計,漂敗流斷」,「羌煮貊炙」等記載,以及百姓歌謠等,作為史料都很有用。
有關《晉書》的補表補志很多,臚列如下:萬斯同:《兩晉諸帝系統圖》。
萬斯同:《晉諸王世表》。
秦錫田:《補晉宗室王侯表》。收錄有爵可考之宗室,以封國為綱,凡徒封本國者皆列入,較萬表詳細周密。
萬斯同:《晉功臣世表》。
萬斯同:《晉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東晉將相大臣年表》。
秦錫田:《補晉異姓封爵表》。
秦錫圭:《補晉執政表》。補訂周濟《晉略》之執政表,較萬氏將相大①李培棟:《晉書研究》,景蜀慧、鄭小容:《晉書的修撰及成書時間》(《四川大學學報叢刊》第20輯)及趙俊:《唐修晉書時間考》(《史學史研究》1984年第3期)三文不約而同地考定為貞觀二十年至二十二年。
臣年表為周密。
萬斯同:《晉方鎮年表》。
萬斯同:《東晉方鎮年表》。
秦錫圭:《補晉方鎮年表》。
吳廷燮:《晉方鎮年表》。
吳廷燮,《東晉萬鎮年表》。吳氏兩表皆遠較萬表秦表為詳細周密。
萬斯同:《晉僭偽諸國世表》。
萬斯同:《晉僭偽諸國年表》。
秦錫田:《補晉僭國年表》。
張愉曾:《十六國年表》。
萬、秦、張三表皆按年以各國政權為綱。
沈維賢:《晉五胡表》,以民族為綱。
萬斯同:《偽漢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成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趙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燕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秦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後秦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後燕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偽南燕將相大臣年表》。
練恕:《西秦百官表》。
繆荃孫(1844—1919):《後涼百官表》。
繆荃孫:《南涼百官表》。
繆荃孫:《西涼百官表》。
繆荃孫:《北涼西官表》。
繆荃孫:《夏百官表》。
繆荃孫:《北燕百官表》。
盧文弨(1717—1796):《晉書天文志校正》。
盧文弨:《晉書禮志校正》。
畢沅(1730—1797):《晉書地理志新補正》。《晉書·地理志》詳於西晉之初,而又不以武帝時郡縣為斷限。惠帝時記述己略,東晉尤為疏漏。畢氏補漏訂訛凡數百條。
方愷:《新校晉書地理志》。
洪亮吉:《東晉疆域志》。分別敘述實州郡縣、實州僑郡中僑州郡縣,清晰有用。
洪亮吉:《十六國疆域志》。
錢儀吉(1783—1850):《補普兵志》。
丁國鈞:《補晉書藝文志》。
文廷式(1856—1904):《補晉書藝文志》。
秦榮光:《補晉書藝文志》。收錄石刻一百三種,為其他補志所無。
吳士鑒:《補晉書經籍志》。
黃逢元:《補晉書藝文志》。以上補志五家,互有詳略異同,大致以文氏吳氏書為較詳備。
補表補志之外,清代周家祿、勞格皆有《晉書校勘記》,丁國鈞有《晉書校文》。吳士鑒(?—1933)字絅齋,浙江錢塘人,匯集各家舊晉書佚文,和清代學者盧文弨、錢大昕、王鳴盛、趙翼、洪頤煊、張熷等諸家校勘及考訂成果,編成《晉書斠注》。1928年由劉承干出資刊刻,所以他也列名為作者之一。清代學者對《晉書》注釋用力不如《三國志》之勤,吳士鑒鑽研此書功力也不深,雖匯總不少史料,而時有疏忽。如《資治通鑑》胡注有助於理解《晉書》處,《斠注》未收。雖用《文選》中干寶《晉紀總論》核對《晉書》卷五所收,只注意了次要文字,《晉書》省略的幾句,《斠注》反未著出,李善注也未利用。黟縣姚銘恭著有《晉書纂注》,只存本紀十卷。搜集不如吳氏書之廣,但本書內互證較吳書細密。《晉書斠注》性質與《三國志集解》相近,而質量不如,但仍不失為方便有用的本子。關於《晉書》的工具書,有中華書局所出張忱石編的《晉書人名索引》。
清代開展輯佚工作,黟縣湯球、甘泉黃奭皆曾輯亡佚的晉史。湯球所輯有九家舊《晉書》(臧榮緒、王隱、虞預、朱鳳、謝靈運、蕭子云、蕭子顯、沈約、何法盛),干寶、陸機、曹嘉之、鄧粲、劉謙之、裴松之的《晉紀》,陸機《惠帝起居注》,孫盛《晉陽秋》,檀道鸞《續晉陽秋》,習鑿齒《漢晉春秋》,以及極為片斷的蕭方等《三十國春秋》(《困學紀聞》十三考史門稱,「蕭方等梁元帝子,為《三十國春秋》,以晉為主,附列劉淵以下二十九國。」然二十九國具體何指不詳),常璩《蜀李書》,和苞《漢趙記》,田融《趙書》,吳篤《趙書》,王度《二石傳》,范亨《燕書》,車頻《秦書》,王景暉《南燕書》,裴景仁《秦記》,姚和都《後秦記》,張諮《涼記》,喻歸《西河記》,段龜龍《涼記》,劉昞《敦煌實錄》,張詮《南燕書》,高閭《燕志》。湯球所輯晉史等都收於《叢書集成》。黃奭所輯有虞預、朱鳳、謝靈運、臧榮緒、陸機的《晉書》,何法盛《晉中興書》,干寶、鄧粲的《晉紀》,孫盛《晉陽秋》,習鑿齒《漢晉春秋》,劉謙之、徐廣的《晉記》,王韶之《晉安帝紀》,檀道駕《續晉陽秋》,劉道薈《晉起居注》,及片段的其他眾家晉史。黃奭所輯書收在《漢學堂叢書》。敦煌殘本鄧粲《晉紀》見《鳴沙石室佚書》,吐魯番殘本孫盛《晉陽秋》見《出土文獻研究》第一集。
《宋書》《宋書》梁沈約(441—513)撰。沈約,字體文,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人,歷仕宋齊梁三朝,官至尚書令。《宋書》包括本紀十卷,志三十卷(律歷、禮、樂、天文、符瑞、五行、州郡、百官),列傳六十卷。沈約利用徐爰所撰宋史紀傳和何承無所撰諸志,只補充了宋代最後十幾年的事,所以齊永明五年(487)春著手,次年二月即完成。
《宋書》志的內容上溯到魏晉。沈約志序稱「今以魏接漢,式遵何氏。」輯本臧榮緒《晉書·五行志》中亦記魏文帝時大疫,明帝時地震,孫權時大風,蓋宋時原有上溯之傳統。對於這樣的體例,自來評價不一。今天看來,《宋書》的志這樣彌補了《三國志》的不足,是有益的。《宋書》各志占全書三分之一,包含的史料來源較早,歷來受到重視。《禮志》不僅有婚喪祭祀儀注,而且包括旗章服物。所記公主居第成婚,皇帝宴會行灑,有司表格式等,都是有意義的史料。《樂志》記載了各種場合的歌曲歌詞,記錄了某些音樂的曲調,描述了樂器形制和舞蹈雜伎等。《符瑞志》、《五行志》的指導思想固屬迷信,但前者保存了一些村名、里名,後者包含不少有關衣食住行的社會史料,所收民謠作為歷史及文學史資料都是有用的。《州郡志》定出以大明八年(464)為斷限,遠較《晉書·地理志》為科學。關於東晉渡江以後南方州郡的分割僑置,宋志較晉志為詳確,可用以較正晉志。
《宋書》載錄有關政治的文字較多,過去為學者所譏評。但從保存原始史料角度看,今天應當稱讚。尤其是百官集議某問題時,《宋書》往往收錄全部議論內容,如《王弘傳》載王弘、王淮之、何尚之等關於同伍犯法、主守偷盜之議,《顏竣傳》關於鑄錢的兩議,《孔季恭傳》的耕湖田議。這些資料保存當時公文的格式和語氣,所錄明帝與諸方鎮諸大臣詔書中,多當時口語,作為史料都是極為可貴的。
《宋書》的補表有:盛大士:《宋書補表》。包括紀元表、諸侯王表、王子侯表、功臣侯表、外戚侯表、恩幸侯表。
萬斯同:《宋諸王世表》。
羅振玉;(1866—1940):《補宋書宗室世系表》。人名下列其致死之由,以說明宋代宗室互相殘殺之酷。
萬斯同:《宋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宋方鎮年表》。
沈約在志的總序說,「刑法、食貨,前說已該。隨流派別,附之紀傳。」實際這不能成為不立兩志的理由。清代郝懿行(1757—1825)作《補宋書刑法志》、《補宋書食貨志》,材料全出紀傳。
《宋書》還有補志、校勘等書:成孺:《宋州郡志校勘記》。
聶崇岐(1903—1962):《補宋書·藝文志》。
蘇晉仁、蕭■子:《宋書樂志校注》。
清代朱銘盤(1852—1893)編《南朝宋會要》,分門別類輯錄《宋書》中有關典章制度資料,頗完備,可作分類的索引利用。但亦有疏漏,如方域門失收《符瑞志》所見村名里名。
《南齊書》《南齊書》梁蕭子顯撰。包括本紀八卷,志十一卷(禮、樂、天文、州郡、百官、輿服、祥瑞、五行),列傳四十卷。原有序錄一卷,今佚。蕭子顯,字景陽,南蘭陵蘭陵(今江蘇武進)人,齊豫章王嶷之子,仕梁至吏部尚書、吳興太守。書中敘述他的祖父齊高帝蕭道成詞多溢美,為其父蕭崇所作傳長達六千七百餘字,備極揄揚,而對齊梁禪代之事,因以前朝宗室仕於梁朝,不免有所迴避。蕭子顯雖去齊時代較近,所收史料並不豐富,不少處記載不如《南史》詳備。如《巴陵王子倫傳》明帝會典簽殺高武子孫事,《晉安王子懋傳》防閣董僧慧事,建安王子真被殺事,《南史》都較《南齊書》記載為詳。崔慶遠與魏孝文帝的應對,附見於《蕭遙昌傳》,蕭子恪僅附於《蕭嶷傳》,皆嫌簡略。
《南齊書》與《宋書》相似,收錄文字較多。其中如《虞玩之傳》所載高帝詔書及玩之表文,《王僧虔傳》載與檀珪書及戒子書等,不僅是了解當時社會政治的原始史料,而且保存不少當時習用語言,頗有價值。類傳中設立文學傳,為以後《梁書》《陳書》所沿襲,反映了齊梁時期文學的興盛。繼《宋書·恩幸傳》之後,《南齊書》立幸臣傳,以往史書所無,也反映了宋齊兩代門閥制度之下皇帝利用寒人掌機要的政治特徵。
《南齊書》的志可能利用了齊代時檀超、江淹所撰舊本而加以增損。《樂志》收歌詞,為《宋書》舊例。《州郡志》每州總序中除建置沿革外,兼敘當地社會經濟及風土人情,繼承了《漢書·地理志》的優良傳統,史料價值甚高。《百官志》雖只一卷,而編排眉目清楚,敘述明確,包含不少紀傳中所不見的當時官制特徵,對於了解南朝官制,比《宋書·百官志》更為有用。祥瑞、五行兩志中,也包含不少社會風俗以至文化史料,如虎與象出現之地,有助於研究古代氣候,用樹(即茱萸)調味,朱雀桁上有華表柱,王儉謂江南不閒隸書,屬龍、屬虎、屬豬、屬馬等等。
《南齊書》的補表補志等有下列諸書:萬斯同:《齊諸王世表》。
萬斯同:《齊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齊方鎮年表》。
陳述:《補南齊書藝文志》。
朱季海:《南齊書校議》。
朱銘盤:《南朝齊會要》。
《梁書》《梁書》唐姚思廉(557—637)撰。包括本紀六卷,列傳五十卷。姚思廉字簡之,吳興武康(今浙江德清)人,仕唐至散騎常侍。思廉之父姚察(533—606)在陳時修《梁書》未完成,思廉繼承父業。《梁書》中王茂、曹景宗、蕭穎達等甘五篇傳的史臣論署「陳吏部尚書姚察曰」,可以推斷《梁書》約有一半是姚察原本。書中收錄有史料價值的詔策表疏不少,但將相大臣死後贈諡詔書的例行文字,也往往載入本傳,重複雷同,用處不大。卷五四諸夷、海南諸國及西北諸戎共收三十二個外國及國內少數民族,比宋齊兩史為多,反映梁代聲教遠被。文學傳占兩卷共二十四人,反映梁代文風之盛。由於多沿梁代舊史,有時回護,如臨川王宏北伐失敗事,從《梁書》找不到材料。蕭穎胄、王琳、蕭■在《梁書》無傳,亦是疏漏。與宋齊史論贊之用四六文字相比,姚氏父子的史臣論皆用散文,是一特色。
《梁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梁諸王世表》。
萬斯同:《梁將相大臣年表》。
洪孫(1804—1859):《補梁疆域志》。
朱銘盤:《南朝梁會要》。輯錄有關典章制度資料,如選舉門有年貫一項,列舉補國子生或任起家官年歲,頗有用。然資料限於正史,如《金樓子》、《廣弘明集》等書中大量史料,以及唐段成式《酉陽雜俎》所記北朝及外國使臣入梁事等,皆未收錄。
《陳書》《陳書》唐姚思廉撰。包括本紀六卷,列傳三十卷。陳朝立國三十三年,當時也曾有人修史,姚氏不乏依據。高祖紀、世祖紀末有「陳吏部尚書姚察曰」,知是根據姚察舊本。但《陳書》卻是二十四史中最小的一部,敘述頗為簡略。可能因為姚思廉父子都曾仕陳朝,時世較近,舊人存者尚多,難免顧慮,故寧從簡以免糾紛。《南史》於宋齊書都有增刪,《陳書》過簡,刪節很少,但也沒有多少增添的史料。所以陳代歷史主要還要依靠《陳書》。關於《陳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陳諸王世表》。
萬斯同:《陳將相大臣年表》。
臧勵和:《補陳疆域志》。
《南史》《南史》唐李延壽撰。記述宋、齊、梁、陳四朝史事,包括本紀十卷,列傳七十卷。李延壽字遐齡,隴西著姓,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延壽父大師曾計劃用編年體綜合南北朝寫一部通史,未完成而卒。延壽曾三入史館,參加《隋書》和《五代史志》的編纂,過目的雜史達千餘卷。他追終父志,用了十六年時間,參酌諸書,合宋齊梁陳書為南史,合魏北齊北周隋書為北史。顯慶四年(659),《南史》先成,《北史》較晚。
《南史》編纂目的在求簡明扼要,對南朝四都史書都加以刪節。《宋書》所載詔書表文等較多,所以刪略尤甚。為掌握南朝歷史大略,《南史》便於省覽,但從史料角度看,不能代替四朝正史。在南朝地方官制的處理上,如刺史同時「都督某某幾州諸軍事」或「都督某州之某幾郡軍事」,《南史》一律簡化為「某州刺史加都督」或「都督某州刺史」。這就不但使加督的刺史其軍事職權範圍模糊不清,而且混淆了刺史及都督的官職,製造出當時根本不存在的名稱。都督諸州軍事有都督、監和督三級的區別,《南史》或者一律稱為加都督,或者略去監字督字。這些都是利用《南史》資料時必須注意的。有些不出於四朝正史,而是另有來源的史料,《南史》也有刪節失當之處。如《通典·食貨》可能據梁代舊史收錄梁時沈約上書,其中建議兩事。一是用晉宋時代比較可靠的舊黃籍,來核對當時的黃籍,以查出在戶籍冊上冒充士族規避徭役的庶族。另一建議是利用晉宋舊籍來檢查後來偽造以冒充高門士族的家譜。第二條建議前冠以「臣又以為云云」,《通典》在沈約建議之後結尾說,梁武帝因此留意譜籍,設立了譜局。《南史·王僧孺傳》亦載沈約奏議,但刪去「臣又以為云云」一段,而結尾仍雲「武帝以是留意譜籍云云」,把檢查黃籍事與譜局連到一起,前後不相銜接,令人不解了。《南史》另一特點,是仿效何法盛《晉中興書》中以一氏族為一篇(如琅玡王錄,陳郡謝錄等)的精神,把南朝各代一姓祖孫父子的列傳合在一起。這樣便於考見門閥制度下一個家族的發展,作為史料也有其方便之處。
《南史》對四朝正史也有不少訂正和補充,給後人提供了有用的史料。
例如宋代檀道濟初與謝晦等同預廢立之事,後來文帝用道濟討代謝晦,《宋書》未作任何交代。《南史·檀道濟傳》有這樣一段:「上將誅徐羨之等,召道濟欲使西討。王華曰:『不可。』上曰,道濟從人者也,曩非創謀,撫而使之,必將無慮」,事情便首昆明白。南齊明帝往往命典簽殺高武子孫之在外者,《南齊書》語焉不詳,而《南史·巴陵王子倫傳》詳細敘述了典簽權勢。《南史·梁武帝紀》比《梁書》多出四五百字。趙翼《廿二史札記》十有「南史增齊書處」、「南史增梁書有關係處」兩條,列舉了《南史》補充兩書的資料。只有對於《陳書》,《南史》增刪甚少。《南史》所增還有些比較瑣碎或神奇怪異的故事,自來為史學家所詬病。但今天作為史料來看,保存下來仍然是有益的。
有關《南史》的考訂著作,見《北史》條下。
《魏書》《魏書》北齊魏收(506—572)撰,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九十二卷,志二十卷(天象、地形、律歷、禮、樂、食貨、刑罰、靈征、官氏、釋老)。魏收字伯起,鉅鹿下曲陽(今河北平鄉)人,歷仕魏齊兩朝。北魏原有鄧淵所撰《代記》、崔浩所撰《國書》等編年史,和李彪、崔光改修的紀傳體史書等,為魏收取材所資,今皆亡佚。南朝著作如沈約《宋書》等,魏收當亦得見。他於天保二年(551)奉詔撰魏史,五年(554)完成。雖有高隆之任總監,房延祐等六人協助斟酌,主要由魏收執筆。
魏收在《官氏志》中除職官之外兼載鮮卑氏族的改易名稱及分布方位,別立《釋老志》,記述有關佛教道教的史事。這兩篇志舊史所無,是《魏書》特色。《魏書》是正史中第一部少數民族建立的王朝的斷代史,魏收採取《序紀》方式,迫敘道武帝以前的世系和大事,處理恰當。從嘎仙洞的發現和《魏書·禮志》的記載與洞中所刻祝詞相一致,可以推斷《序紀》的記載大體是有事實依據的。外戚傳只敘后妃家人,不包括后妃,改變了班固《漢書》體例,亦是《魏書》首創。
魏收根據北魏舊史,而舊史鑑於崔浩國史之獄,可能忌諱甚多。平文、穆帝、昭成、道武、太武、獻文諸帝雖都非善終,而《魏書》一律不載。魏收書成於齊文宣帝時,他雖然對魏收說過,「好直筆!我終不作魏太武誅史官」(《魏書·自序》),但其人粗暴凶虐,所以魏收書中關於高歡和北齊的事,亦多曲筆迴避。由於北齊繼承東魂,所以魏收以東魏為正統,對於西魏的事略去不書。《地形志》不採取北魂宣武延昌(512—515)時最大版圖,反而用東魏武定(543—549)時疆域為據,關西全付缺如,史料甚不完備。加以魏收恃才傲物,剛愎自用,對於人物的記載和評價,時時任意高下,所以引起許多人不滿,目為穢史,曾幾次奉皇帝之命作局部修改。但關於北魂一百七十年的歷史,魏收的書還是唯一豐富的史料來源。
今本《魏書》從宋時起已有二十九卷全部或部分亡佚,後人用隋魏澹撰《魏書》、唐初李延壽《北史》、張大(作太者誤)素《後魏書》和唐元和時高峻《高氏小史》補。今天使用《魏書》史料,這些亡佚部分不宜作為魏收的書援引。《魏書》自序稱有三十五例、廿五序、九十四論。論或指紀傳未的「史臣曰」,例和序當亦亡佚了。
清代以來關於魏書的補表補志有:萬斯同:《魏諸帝統系圖》。
萬斯同:《魏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異姓諸王世表》。
萬斯同:《魏外戚諸王世衰》。
萬斯同:《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西魏將相大臣年表》。
萬斯同:《東魏將相大臣年表》。
吳廷燮:《元魏方鎮年表》。以州為綱,每州之下按年記途任刺史之人名,並舉出處。序文中概括敘述北魏疆域之開拓,較《地形志》更為簡要有用。
溫曰鑒:《魏書地形志校錄》。書名校錄,實為據正史及各種古地誌為《地形志》訂訛補缺。雖未能恢復拓跋氏疆域全貌,足供利用《地形志》時參考。
盧文弨:《魏書禮志校補》。據《通典》補《禮志》第十四之缺頁。
陳毅:《魏書宮氏志疏證》。
谷霽光:《補魏書兵志》。
羅振玉(1866—1940):《魏書宗室傳注及表》。據出土墓誌注《魏書》神元平文諸帝子孫至孝文五王列傳,訂正名字年月誤字,補充世系官爵。附宗室世系表,增補周嘉猷表之脫漏。書成於1924年,以後出土的很多墓誌未及利用。
朱祖延:《北魏佚書考》。清代謝啟昆(1737—1802),字蘊山,撰《西魏書》二十四卷,紀、傳、載記之外,有三表(封爵、大事、異域)、四考(紀象、儀制、地域、百官)。材料來源於正史及《通鑑》等,可供參閱,不宜作為史料引用。
《北齊書》《北齊書》唐李百藥(565—648)撰,包括本紀人卷、列傳四十二卷。
李百藥字重規,定州安平(今河北深縣)人。其父德林在齊時預修國史,入隋後繼續修撰齊史而未成書。百藥歷仕隋唐兩朝,太宗時奉詔繼承父業撰《齊書》,貞觀十年(636)完成。以後為區別於蕭子顯的《南齊書》而稱《北齊書》。
李德林父子生長於齊代,掌握資料方便,而成書又遠在齊亡之後,寫作顧慮較少。隋王劭著《齊志》,記載北齊事忠實可據。多用當時口語,如實傳達時人風貌,尤為劉知幾所讚賞。李百藥可能也充分利用了王劭的著作,所以《北齊書》中頗保留生動的口語。可惜的是,《北齊書》自北宋時即亡伏約三分之二,現存李百藥原書只有卷四、卷十二、卷十六至甘五、卷四十一至四十五、卷五十,其餘皆後人用《北史》或《高氏小史》所補,不能作為李百藥原書引用。
《北齊書》的補表有:萬斯同:《北齊諸王世表》。
萬斯同:《北齊異姓諸王世表》。
萬斯同:《北齊將相大臣年表》。
《周書》《周書》唐令狐德棻(583—666)撰。包括本紀八卷,列傳四十二卷。
令狐德棻宜州華原(今陝西耀縣)人,唐初任秘書丞。
他曾向高祖建議:「陛下既受禪於隋,復承周氏歷數,國家二祖功業並在周時。如文史不存,何以貽鑒今古?」(《舊唐書》本傳)因而提出修周隋兩朝史。武德五年(622),德棻與陳叔達、庾儉負責修周史,迄未成。貞觀三年(629),又奉詔與岑文本、崔仁師修周史,十年(636)書成。
周代有柳虬、牛弘所撰國史。由於西魏北周政治文化各方面提倡復古,當時的文字也力求古奧。《周書》沿用舊史,所以風格與同時修撰的《北齊書》頗不相同,在此意義上也反映了北周實際情況。
《周書》從宋代即亡佚不少,非令狐德棻原本者有卷十八、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一、三十二,卷二十一、二十六亦不完全,後人用《北史》等書所補。
《周書》的補表有:萬斯同:《周諸王世表》。
萬斯同:《周公卿年表》。
練恕:《北周公卿表》。
近人王仲犖著《北周六典》十卷,敘述北周政府組織形式。全書分三十目,窮盡並排比今日所能見的北周有關史料,使宇文氏一代典制粲然大備。又有《北周地理志》及附錄三種,彌補了《魏書·地形志》的嚴重不足,為考究西魂北周地理沿革所必需的重要參考書。
《隋書》《隋書》包括本紀五卷,志三十卷(禮儀、音樂、律歷、天文、五行、食貨、刑法、百官、地理、經籍),列傳五十卷。紀傳於貞觀三年(629)開始纂修,貞觀十年(636)完成。參加者有顏師古、孔穎達、敬播、許敬宗等,總其事者為魏徵。貞觀十五年(641)太宗下詔,因梁陳齊周史無志,命令與隋書的志一起纂修。參加者有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令狐德菜等。高宗顯慶元年(656)完成,以長孫無忌名義上表進呈,當時稱為《五代史志》。以後全部編進《隋書》,成為它的一部分。
隋朝沒有注意修撰國史,文獻又多散佚,所以唐初修史的依據較少,有些傳中徑稱「史失其事」。加以書出眾手,紀傳與志的修撰又在不同時期由不同人執筆,所以二者之間缺乏聯繫,互不照應。如《晉書·牛弘傳》稱事在音律志,而今本《隋書》《音樂志》與《律曆志》分開。《何稠傳》稱事見威儀志,《閻毗傳》稱見輿服志,而今本《隋書》只有《禮儀志》。《五代史志》所保存有關典章制度的史料比較豐富。除地理、經籍兩志外,都按五代次序敘述,眉目比較清楚。經籍志是《漢書·藝文志》以後的第一次結集,對於研究這幾百年尤其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文獻的存亡、學術的流變、文化的發展,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關於《隋書》的表志有:萬斯同:《隋諸王世表》。
萬斯同:《隋將相大臣年表》。
黃大華:《隋唐之際月表》。自大業七年(611)至貞觀二年(628),按月表列起兵者興亡。
楊守敬:《隋書地理志考證附補遺》。《地理志》以隋代統一的疆域為綱,梁陳齊周時的沿革列於注中,時有疏漏錯誤,為楊氏考證重點所在。張鵬一:《隋書經籍志補》。主要為志中失收的北魏北齊北周人著作。
章宗源(?—1800):《隋書經諾志考證》。只有史部。一說此書本名《史籍考》,後人誤改。注意輯錄佚文,而於書之原委、撰人始末多未詳考。姚振宗(1842—1906):《隋書經籍志考證》。推尋志中所收書籍之本末源流,補直考訂志所遺漏,遠較章書為詳備。
《北史》《北史》唐李延壽撰。包括本紀十二卷,列傳八十八卷。《北史》的撰寫宗旨和體裁與《南史》相同,對於《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有刪節,也有增補。刪略不當之處,如「都督某幾州諸軍事某州刺史」省為「都督某州刺史」,其誤與《南史》同。對於《魏書》刪節較多。因唐承隋而隋又承西魏北周,所以以西魏為正統,增加了魏收書所無的西魏三帝本紀,附見東魏諸帝,增加了西魏若干人物列傳。北齊方面補充了一些可能出於王劭《齊志》的帶有口語的記載。《周書·徐招傳》附趙肅傳後,不足百字。《北史》詳記其離間葛榮與鮮于修禮使二人致敗事。李弼等傳論中,詳細記述了北周軍事制度,為《周書》所無。可能因為《隋書》屬於本朝著作,《北史》敘述隋事、變動《隋書》甚少。
關於南北史的補表補志有:周嘉猷:《南北史年表》。
周嘉猷:《南北史帝王世系表》。
周嘉猷:《南北朝世系表》。計收一百十餘姓,各姓又接不同郡望分列,頗有用。
汪士鐸(1802—1889):《南北史補志》。存天文、地理、五行、禮儀,共十四卷。地理志以宋齊為一篇,梁陳為一篇,魏齊為一篇,周隋為一篇。宋以大明八年為準,魏以武定之世為準,皆仍《宋書·州郡志》、《魏書·地形志》之舊,參考價值不大。禮志依據紀傳諸志及《通典》等,而未注出處,唯五行志註明出處,徵引時須檢原書。
汪士鐸:《南北史補志未刊稿》。存輿服、樂律、刑法、職官、氏族、道釋,共十三卷,體例與天文志等相同。《廿五史補編》首次據稿本印行。徐崇:《補南北史藝文志》。分南史、北史、載記三篇,以見於南北史紀傳者為準。不見於南北史僅見於八書者入載記。《隋書·經籍志》未收者居十之六七。各條皆註明出處,便於利用。
徐文范:《東晉南北朝輿地表》。分年表、州郡表、郡縣沿革表三部分。年表自晉惠帝太安二年(303)起至隋煬帝大業四年(608)止,按年排列。以西晉末的二十一州為綱,每州下舉出當年變遷沿革,各朝重要年份舉出當時全疆域所統州郡名稱數目。州郡衰接二十一州次序,每州下依朝代舉出本州及所統郡的變遷。郡縣表按各州所統郡為次序,每郡及所統縣下又依朝代敘述變遷。南北朝皆有僑州郡縣,大抵多在淮南、淮西、沔北、漢東。徐氏注意考出實土所在,以免讀史者為空名所惑,故詳州郡之建置分合於郡縣之下,因而州郡表及郡縣沿革表有重複處。此書與周嘉猷世系表為讀南北朝史的兩部重要工具書。
陳乃乾有《廿四史注補表譜考證書籍簡目》,載於《中國歷史文獻研究集刊》第四集,其中有關魏晉南北朝正史部分可以參考。
關於正史中個別史事的考訂和文字的詮釋,宋代以來學者筆記中屢見。
清代學者以治經方式治史,考史益趨縝密,散見於各家筆記文集中。集中考訂正史(包括《三國志》、《晉書》及八書二史在內)的著作,有下列幾種書:王鳴盛(1722—1797):《十七史商榷》。王鳴盛,字鳳喈,號西莊,江蘇嘉定(今屬上海市)人。本書沿用宋代及毛氏汲古閣匯刻《史記》至《五代史》諸正史而統稱為十七史的舊名,實際包括《舊唐書》、《舊五代史》在內。共一百卷,《三國志》至《隋書》計三十卷。考證不如錢大昕書精審。錢大昕(1728—1804):《廿二史考異》。錢大昕,字曉征,號辛楣、竹汀,江蘇嘉定(今屬上海市)人。本書包括二十四史中除去《舊五代史》及《明史》的二十二史,共一百卷,其中《三國志》至《隋書》共二十六卷。以考證職官地理為主,同時校勘文字,皆極精確。錢氏最先指出,東晉在南方僑立的州郡不稱南某州南某郡,到劉宋時才冠以南字。臆校改正的誤字,往往與宋刊本暗合。錢氏《十駕齋養新錄》中亦有考史條目。
趙翼(1727—1814):《廿二史札記》。趙翼字雲崧,號甌北,江蘇陽湖人。本書對新舊唐書,新舊五代史皆作為一史處理,實際包括全部二十四史,共三十六卷。《三國志》、《普書》及八書二史共十卷。系統論述各朝正史的編撰得失,運用正史資料對重要臾事進行考訂與分析綜合,接近於近代史學研究方法。王樹民有《廿二史札記校證》。趙翼的《陔余叢考》中亦有考史條目。王利器纂輯的李慈銘《越縵堂讀書簡端記》有讀王、錢、趙三家書的眉批。
李慈銘:《越縵堂讀史札記》。李慈銘(1829—1894)字愛伯,號蓴客,浙江會稽(今浙江紹興)人。此書由王重民輯錄,涉及本段者有《三國志》、《晉書》、《宋書》、《梁書》、《魏書》、《隋書》、《南史》、《北史》。張元濟:《校史隨筆》。張元濟(1867—1959)字菊生,浙江海鹽人。
此書校勘誤字,多所發明。
專門考訂魏晉南北朝這段時期的正史的著作有:洪頤煊(1765—1837):《諸史考異》。十八卷。
郝懿行:《晉宋書故》。計五十一條,多為晉宋書中名物、詞語之考訂。周一良:《魏晉南北朝史札記》。考訂史實、制度、名物、語詞等,計三百四十餘條。
第二節正史以外的史料
方域志《魏略》魚豢撰。豢仕曹魏為郎中,入晉後歿。本書包括紀志傳,共五十卷,南宋以後亡佚。有清張鵬一輯本,絕大部分輯自《三國志》裴注,但輯自《初學記》、《太平御覽》等唐宋類書者,如中外官志、禮志各條,皆裴注所無。
《華陽國志》晉常璩撰。常璩字道將,蜀郡江原(今四川崇慶)人,成漢李勢時任散騎常侍,並曾居史職。晉穆帝永和三年(347)桓溫滅李氏,以璩為參軍,隨至建康。《華陽國志》是現存最早的地方志,成書約在永和四年(348)至十年(354)之間,共十二卷。第一至四卷《巴志》、《漢中志》、《蜀志》、《南中志》,主要記載梁、益、寧三州的歷史地理而以地理為主。第五至九卷為《公孫述劉二牧志》、《劉先主志》、《劉後主志》、《大同志》、《李特雄期壽勢志》,以編年體記述地方割據政權以及西晉統一時期歷史。第十至十二卷為《先賢士女總贊》、《後賢志》、《序志》並士女目錄,記述了漢魏先賢248人(其中婦女51人),梁、益、寧三州士女391人,漢中士女268人。書中關於這一地區政治、經濟、民族、地理等方面比較豐富的第一手資料,可以補《三國志》、《晉書》之不足。經過校訂整理便於使用的本子,是劉琳的《華陽國志校注》。
《十大國春秋》北魏崔鴻撰,一百卷,宋以後亡佚。明代末葉屠喬孫、項琳撰成百卷,託名崔鴻,萬曆時(1573—1619)刊行。在屠、項之前,何鏜(嘉靖廿六年進士)所編《漢魏叢書》中收有十六卷本《十六國春秋》,每國各為一錄。余嘉錫《四庫提要辨證》認為亦是明人抄撮群書,偽充古籍。《隋書·經籍志》在百卷本《十六國春秋》之後列有《十六國春秋纂錄》十卷,蓋是百卷本的摘要。其書流傳後代,清末湯球以《纂錄》為依據,采《晉書》紀傳載記及唐宋類書,成《十六國春秋輯補》百卷。可藉助於此利用唐宋類書中所引崔鴻書佚文。
《鄴中記》晉陸翽撰,《隋書·經籍志》稱翽曾任國子助教。書已佚,今本為清代從《永樂大典》及各種類書輯出,共七十四條。主要記石虎時事,如銅爵金鳳冰井三台規制、宮室、服飾及各種器物,反映石氏統治時鄴都物質生活與經濟發展情況,器物名稱可以與其他史料相參證。
《水經注》相傳東漢或三國時人所著《水經》記一百三十七條河流,極為簡略,北魏酈道元(466?—527)作注。酈道元字善長,范陽涿鹿(今河北涿縣)人。《水經注》四十卷,記錄河流一千二百五十二條,字數約二十倍於原書。注中依水流所經記載有關的山川、都市、祠廟、石刻、戰爭、人物、歌謠、故事傳說等,內容極為豐富。注中引書四百三十餘種,碑刻三百餘種,多已亡佚,保存了不少南北朝重要史料。道元北人,雖對南方頗抱好感,但從未身歷其境,所見南方地理書亦不多,故本書北詳而南略,且多疏誤。黃河五卷,渭水三卷,而長江亦三卷,敘述至武昌而止。
清代校勘研究《水經注》的學者多家,以全祖望、趙一清、戴震為最著。王先謙(1842—1918)匯合諸家著作成《合校水經注》,使用較為方便。楊守敬撰並由其弟子熊會貞補充完成的《水經註疏》,考證詳盡,兼考酈注以後水道之變遷,並對照今地製圖,最為有用。工具書有鄭德坤編《水經注引得》。
《洛陽伽藍記》東魏楊衒之撰。衒之曾任秘書監,天平元年(534)遷鄴之後,武定五年(547)重到洛陽,嘆其荒廢,因撰此書。共五卷,分敘城內、城東、城南、城西、城北的佛寺,兼及北魏政治、社會、風俗、地理、人物等,還保胄一些當時故事傳說和俗語方言,為研究北魏歷史和洛陽風貌提供了第一手資料。第五卷所載宋雲、惠生使西域事,是關於中亞、印度地理及宗教的寶貴材料。有范祥雍《洛陽伽藍記校注》和周祖謨《洛陽伽藍記校釋》。范書於名物典故注釋較詳,而難解處之詮釋以周書為勝。
《荊楚歲時記》梁宗懍撰。宗懍世居江陵,梁亡入周,保定(561—565)中卒。此書早佚,今本一卷乃明人從類書輯出,按月記述荊州一帶全年的風俗,是有益的社會史料。清代陳運溶另輯一本,但僅據《藝文類聚》、《初學記》、《太平御覽》三書,亦尚多掛漏。
《漢唐地理書抄》清王謨輯。王謨字仁圃,江西金溪人。乾隆四十三年(1778)進士。書中輯三國兩晉南北朝已佚地理書四十餘種。中華書局影印本附有善化陳運溶1900年所刊《麓山精舍叢書》中湖南省境內古地誌輯本六十六種,亦有屬於本時期者。盛宏之《荊州記》等六種兩家皆有輯本,而取材不盡相同。又盛氏書尚有吳縣曹元忠輯本,有光緒十八年(1892)自序。《建康實錄》唐許嵩撰。許嵩玄宗時人,書成於至德元年(756)。凡二十卷,記述建都於建康的孫吳(四卷)、東晉(六卷)、宋(四卷)、齊(二卷)、梁(二卷)、陳(二卷)六朝事跡。絕大部分用編年體,齊梁兩朝用紀傳體。書中包含不少有用史料,可以補充正史之不足,訂正正史之謬誤。引用的唐以後亡佚古書,亦多為清代學者輯佚時所未利用。目前使用方便的有張忱石校點本。南宋張敦頤有《六朝事跡編類》二卷,成書於紹興三十年(1160),分十四門(總敘、形勢、城闕、樓台、江河、山岡、宅舍、讖記、靈異、神仙、寺院、廟宇、墳陵、碑刻),敘述建康史跡,多本正史、碑刻及《建康實錄》。
《南北朝雜記》宋劉敞(1019—1068)撰。劉敞字原父,臨江新喻(今江西新余)人。全書多本於八書二史。然北宋時尚存六朝舊籍不少,故劉敞所記有出於正史之外者,如齊明帝飲食捉竹筋條,陽珍答唐邕問幽州人物何以為寶條。文字亦有足以訂正史文訛誤處。又如《南史·甄彬傳》載,彬歸還所贖苧束中金於寺僧,僧人驚雲,「近有人以此金質錢,時有事不得舉而失。」《雜記》作「時匆遽不記錄」,以記錄二字易古語之舉,亦有助於理解史料。
人物風習志《人物誌》曹魏劉邵撰,北魏劉昞注。劉邵享年甚長,歷漢建安(196—219)至魏正始(240—248)時卒。劉昞歷仕西涼李氏、北涼沮渠氏及北魏。本書包括九征、體別、流業、材理、材能、利害、接識、英雄、八觀、七繆、效難、釋爭十二篇,是關於人倫鑑識的著作,論述品藻人物的理論與人物的分類。有些議論可以幫助理解漢魏之際品評人物的情況。
《世說新語》宋臨川王劉義慶(403—444)撰,梁劉峻(432—521)字孝標註。唐時稱《世說新書》,凡十卷。宋以後分三卷,包括德行、言語等三十六門,記述漢未三國至宋時士族階層遺聞軼事,提供社會、政治、思想、宗教、文學、語言等方面史料。劉孝標註援引廣泛,補充糾正原書。所引文獻達四百餘種,絕大部分今已亡佚,與《三國志》裴注類似,可供多方面利用。日本所藏唐寫本《世說新書》殘卷存規箴(前缺三則)、捷悟、夙慧、豪爽篇,頗多異文,勝於今本。南宋刻本附有汪藻《世說人名譜》,便於了解書中人物的譜系世次。思賢講舍本附有葉德輝從唐宋類書輯得佚文八十餘條。余嘉錫(1883—1955)《世說新語箋疏》考案史實,旁徵博引,為讀此書所必備。徐震堮《世說新語校箋》於訓詁名物解釋較詳,所附詞語簡釋亦有用。王利器纂輯的李慈銘《越縵堂讀書簡端記》有讀《世說新語》的眉批。工具書有《世說新語引得》。
《金樓子》梁元帝蕭繹(508—554)撰。蕭繹自號金樓,因以名書。今本系從《永樂大典》輯出,包括興王、箴戒、后妃、終制、戒子、聚書、二南五霸(佚)、說蕃、立言、著書、捷對、志怪、雜記、自序十四篇。蕭繹思想議論無足取,但書中有關六朝資料頗多。后妃篇記阮修容事,遠較《梁書》本傳為詳。聚書、著書兩篇提供梁代文化史料。終制篇所云「金蠶無吐絲之實,瓦雞乏司晨之用」,與今天考古發掘墓葬中的金蠶瓦雞可相印證。《顏氏家訓》隋顏之推撰。顏之推歷仕梁、北齊、北周,歿於隋開皇(581—600)中。書成於隋平陳之後、包括序致、教子、兄弟、後娶、治家、風操、慕賢、勉學、文章、名實、涉務、省事、止足、誡兵、養生、歸心、書證、音詞、雜藝、終制共二十篇,以大量篇幅評論人物和社會風習。顏之推學識淵博,書中包含蕭梁、北齊時期社會、文化、思想等多方面第一手史料。現在校勘精密注釋詳盡的本子,當推王利器的《顏氏家訓集解》。
律書和農書《九朝律考》程樹德輯。凡八卷,卷三為晉律考三篇,卷四梁律考、陳律考,卷五後魏律考上下篇,卷六北齊律考,卷七後周律考,卷八隋律考上下篇。宋齊兩代沿用晉律,故不另輯。搜羅甚備,各朝有序,每條之下間附考證。
《南方草木狀》西晉嵇含撰。三卷,記述南土植物,但亦包含一些有關社會風習的史料,如卷上論「女酒」、婦女懷孕佩赬桐花以求生男;卷中記胡人以桄榔皮作綆,得水則柔韌,以此聯木為舟等。
《齊民要術》北魏賈思勰撰,是現存我國最早而完整的綜合性農書。成於東魏初年即六世紀三十年代左右,共十卷,分為九十二篇。第五卷以前包括糧食、油料、纖維、染料作物、蔬菜、果樹、桑柘(附養蠶)等的栽培技術;第六卷是關於禽器、魚類的養殖;第七至第九卷是農副產品的加工、儲藏,包括釀造、醃藏、果品加工、烹飪、餅餌、漿飲、製糖以及煮膠、制筆墨;第十卷記述亞熱帶植物。書中總結黃河中下游農業生產經驗,反映經濟發展情況,並保存了大量佚書和民間諺語歌謠,是研究北朝農業生產的重要史料。校勘和注釋都較好,極便利用的本子,是繆啟愉的《齊民要術校釋》。博物志《博物志》晉張華(232—300)撰。張華字茂先,范陽方城(今河北涿縣)人。十卷,內容駁雜,包括山川地理知識、草木鳥獸蟲魚、奇物異事、神話傳說等,亦有涉及社會風俗、民族、自然現象的材料。如言西方之人高鼻深目多毛,南方之人大口,北方之人廣面。還有婦女妊娠時的習俗,以及當時已注意到的自然現象,積油滿萬石則自然生火,梳頭脫衣時有光發聲等。記曹操集中方土不使游散,與曹植《辯道論》可相印證。詳細校注的本子有范寧《博物志校證》。
《搜神記》東晉於寶(286?—336)撰,二十卷。似出後人綴輯,但其中十之八九當為干寶原書。大抵記神奇怪異之事,然故事背景及所敘細節,往往可供參考。如卷十五廣陵諸冢條記「棺中雲母厚尺許,以白玉壁三十枚藉屍,」」有一玉,長尺許,形似冬瓜,從死人懷中透出墮地。兩耳及孔鼻中,皆有黃金如棗許大。」所述陪葬用金玉雲母,皆可與諸書記載(如《抱朴子·對俗》「金玉在九竅,則死人為之不朽」)及今天墓葬發掘相印證。有汪紹檻校注本。
《搜神後記》題晉陶潛撰,十卷。可能後人仿干室之書所作,而託名陶潛。其中用語如「裝束」、「與手」、「與痛手」等,皆南北朝習語,當仍是六朝人著作。故事性較《搜神記》為強,然所記如宋元嘉元年建安郡山賊百餘人破郡治(《魏晉南北朝農民戰爭史料匯編》未收此條,引用書目中亦無《搜神後記》,蓋疑其為偽書),諸暨縣鬼著袴褶拍張,晉太元中丁零有王名翟昭,宋代嫁女於寒門必「豐其禮賂始成婚」等,皆有史料價值。
《異苑》宋劉敬叔撰。劉敬叔,彭城人,生於東晉末,太始(465—471)中卒。十卷,多記神奇怪異之事,然時有可供參考之史料。如卷六載南平國有蠻兵,宋時琅玡王氏墓在會稽;卷七載錢唐杜氏奉道家靜室稱治;卷八載晉士人買鮮卑女;卷九載利漕治下屯民等。
《殷芸小說》梁殷芸(471—529)撰。殷芸陳郡長平(今河南西華)人。《史通·雜說》稱梁武帝令殷芸把「不經」之言編為《小說》,可能是當時編《通史》所未收的材料。卷一秦漢魏晉宋諸帝,卷二周六國前漢人,卷三、四後漢人,卷五魏世人,卷六吳蜀人,卷七、八、九晉江左人,卷十宋齊人。雖是野史性質,頗保存有用史料。如卷一晉明帝上元帝啟條,成帝對諸庾態度條,卷四曹操及卞後書信條,潁川人物條,卷九孫綽著戲頭從事逐除條。此書早佚,余嘉錫、唐蘭皆有輯本,現在便於利用的是周楞伽的輯注本。《太平廣記》宋李防等撰。成書於太平興國三年(978),共五百卷,分九十二大類,約一百五十餘小類。引用書包括野史、傳奇、小說等,達四百七十餘種,而今已亡佚者約占其半。書中保存不少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社會、風俗等各方面有用史料。鄧嗣禹編有《太平廣記篇目及引書引得》,可據以尋找散見全書的本時期著作。
佛、道書《抱朴子》晉葛洪(283—364)撰。葛洪字稚川,丹陽句容(今江蘇句容)人。書成於東晉南渡之後。內篇二十卷,外篇五十卷。葛洪自稱內篇言神仙、方藥、鬼怪變化、養生延年、禳邪祛禍之事,屬道家;外篇言人間得失、世事臧否,屬儒家。葛洪家世居江南,歷西晉又南渡,思想敏銳開闊。他在外篇的議論中,包含不少關於孫吳、西晉及東晉社會、文化、思想方面第一手史料。內篇則是最早的道教典籍。內篇部分有王明《抱朴子內篇校釋》。《真誥》梁陶弘景(456—536)撰。陶弘景字通明,丹陽秣陵(今江蘇南京)人。本書分為運象、甄命授、協昌期、稽神樞、闡幽微、握真輔、翼真檢七篇,共二十卷。書中部分襲自佛教《四十二章經》,篇題模仿緯書,而主要內容是號稱仙人啟示的經文,由弘景等錄寫整理加注而成,亦即當時道經形成的方式。作為最早道經及遣教原始史料,價值甚高,同時書中也包含不少一般史料。如稽神樞第四廬江潛山中有學道者條注,「大胡亂者是劉淵劉聰時也,石勒為小胡」。握真輔第二八月三日夕條注,「謂如今徇蕭賣物人也。」翼真檢第一「唯書曆日貿糧,以續氣命」。又如運象篇第四「芝草不必得,汝亦不能來。汝來當可得,芝草與汝食。」注云,「此兩得及來並戲作吳音」,保存了音韻學史上有意義的資料。
《冥通記》梁陶弘景撰。四卷,記弘景弟子周子良逐日接受仙人啟示的經過及其對話內容,提供了有關道家修行場所及方式的史料。書中包含一些社會風俗資料,如卷一「永嘉老姥髻」下注云,「此髻法寬根垂至額也」,修道者睡時不裸身露髻,及周氏信仰「俗神」帛家道等。
《出三藏記集》梁僧祐(445—518)撰,是我國現存最早的漢譯佛經目錄。共十五卷,第一卷敘述譯經起源,第二至五卷記錄歷代出(翻譯)經目錄,第六至十二卷收集諸經序文及後記一百二十篇。最後三卷為譯經人的列傳,自後漢至南齊,凡外國二十二人,中國十人,是最早的僧人傳記。
《高僧傳》梁慧皎(497—554)撰。十四卷,分為十門:譯經三卷,義解五卷,神異二卷,習禪、明律共一卷,亡身、誦經共一卷,興福、經師、唱導共一卷,敘目一卷。收錄後漢至梁初中外僧人二百五十七人,附見者二百餘人。本書集三國兩晉南朝僧人傳記之大成,但北方僧人材料奇缺。唐道宣(596—667)撰《續高僧傳》三十卷,分類及體制與慧皎書大致相同。正傳所收四百八十五人中,有三國兩晉南北朝僧人三百四十二人,而北朝占二百五十一人,可以補慧皎僧傳之不足。只是其中隋朝僧人遠比魏齊周朝為多。《比丘尼傳》梁寶唱撰,四卷。序稱「起晉昇平(357—361),訖梁天監(502—519),凡六十五人」。卷一晉十三人,卷二宋二十三人,卷三齊十五人,卷四梁十四人。
《弘明集》梁僧祐編。十四卷,輯錄後漢牟融《理惑論》以後東晉南朝各代有關佛教的文獻,包括佛道兩家互相辯駁議論,沙門應否向王者致敬的討論,沙汰僧人詔敕等。除教義、思想上的討論辯難為宗教史、思想史資料外,亦有一般可補史缺的材料。如宗炳答何衡陽書稱「管幼安風夜泛海,同閭皆沒」。何尚之答宋文帝讚揚佛教事說文帝自稱「吾少不讀經,比復無暇,三世因果,未辨致懷。而復不敢立異者,正以前達及卿輩時秀率皆敬信故也」。習鑿齒與釋道安書言晉明帝「手畫如未之容」。唐道宣輯《廣弘明集》二十卷,分為歸正、辨惑、佛德、法義、僧行、慈濟、戒功、啟福、悔罪、統歸十篇,所收文章範圍較僧祐書為廣,亦包含佛教以外的三國兩晉南北朝史資料。如梁阮孝緒《七錄序》,為研究三國兩晉南朝史學及目錄學之重要材料。曹植《辯道論》說明曹操對方術之士「誠恐斯人之徒接奸詭以欺眾,行妖慝以惑人,故聚而禁之」。蕭子顯《講摩訶般若經序》言運吏輒散運米與貧民,應入大辟等。
詩文匯集《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清嚴可均(1762—1843)編。嚴可均號鐵橋,浙江烏程(今浙江吳興)人。歷時二十七年編成,計七百四十一卷,搜羅廣泛,提供多方面史料。共收名字可知的作者三千四百九十七人,而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占二千四百一十七人,共五百六十五卷,遠比明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為豐富完備。清蔣壑曾編本書篇名目錄,並抄錄每篇出處。引得編纂處有本書作者引得。目前最便於利用是中華書局附篇名目錄及作者索引的影印本。利用時最好按出處核對原文並從原書徵引。
《先秦漢魏晉南北朝詩》逯欽立(1911—1973)編。逯欽立,山東鉅野人,歷時二十四年編成。是這一時期詩歌的總結集,有多方面的史料價值。共一百三十五卷,其中魏詩十二卷,晉詩二十一卷,宋詩十二卷,齊詩七卷,梁詩三十卷,北魏詩四卷,北齊詩四卷,北周詩六卷,陳詩十卷,隋詩十卷。取材廣博,資料翔實,考訂精審,遠較明馮維訥《詩紀》、近人丁福保《全漢三國晉南北朝詩》為完善。
梁昭明太子蕭統的《文選》收梁代以前作者一百三十餘家有韻無韻作品。唐李善《文選》注詮釋名物訓詁,五臣(呂延濟、劉良、張詵、呂問、李周翰)注則著重解釋文義。嚴氏、逯氏所輯文章及詩歌收入《文選》者,可以利用《文選》注幫助理解。
通史中的資料《通典》唐杜佑(735—812)撰。杜佑字君卿,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歷時三十餘年成書,計二百卷。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九典,記述自先秦大體到天寶末的典章制度,個別部分下延到肅、代、德宗時。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的內容,所依據者頗有今已亡佚的正史以外資料,如食貨典田制及鄉黨門所引北齊宋孝王《關東風俗傳》兩條,極為重要,為研究北朝史時所經常引用。《南齊書·武帝紀》關於和買記載甚為簡略,《通典·食貨典·輕重門》詳細列舉各州市買布帛米麥等物名目及所出錢數。《南史·王僧孺傳》所載沈約關於戶籍的建議截去一段,《通典·食貨典·鄉黨門》則完整,可以訂正李延壽的疏失(見前《南史》條)。《禮典》所收兩晉南朝關於禮制的議論,是研究當時社會史、文化史的寶貴材料。《通典》文字亦有可供校勘,訂正正史之誤處。《樂典》中保存了《魏書·樂志》自來缺失的一頁。杜佑的議論,如說「古之中華,多類今之夷狄」,與小注中的考訂,都極有價值。
《資治通鑑》宋司馬光(1019—1086)撰,元胡三省(1230—1302)注。司馬光字君實,陝州夏縣(今山西夏縣)人。胡三省字身之,台州寧海(今浙江寧海)人。全書二百九十四卷,目錄三十卷,考異三十卷,歷時十九年修成。協助司馬光的有幾位著名學者,三國兩晉至隋這一段(107卷)主要是劉恕(字道原)負責。《通鑑》引用資料廣泛,三國兩晉至隋部分頗多當時得見而以後亡佚的書,如多處用裴子野《宋略》,引裴氏史論至十次之多。所記後燕建國和翟遼事跡,不見於《晉書》載記。高歡語鮮卑曰,漢民是汝奴,語華人曰,鮮卑是汝作客一段話,是他調和胡漢的重要策略,見於《通鑑》而不見於正史。《通鑑考異》對史事考訂比較精審,所系年月亦多有依據。所以我們遇到史事年月不詳或幾種史料互異時,首先應參考《通鑑》所系年月。《通鑑》敘述中有時對難解的古代俗語加以改動,對閱讀史料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