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四卷) · 第十章 漢文帝漢景帝

漢文帝、漢景帝是西漢時政績比較好的兩個皇帝。舊史相襲,稱他們在位的時期為文景之治。 第一節漢文帝① 大臣擁立 漢文帝劉恆(公元前202—前157),漢高祖劉邦中子。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春,破陳豨定代地,立劉恆為代王。 高后八年(公元前180年),臨朝稱制的呂后去世。漢宗室、大臣與外戚呂氏間本來存在的矛盾頓時公開激化。呂祿、呂產害怕被誅,陰謀作亂。周勃、陳平等大臣與漢宗室劉章等合謀誅除諸呂,內外結合,一舉成功。大臣們認為代王劉恆乃「高帝中子,最長,仁孝寬厚。太后家薄氏謹良。且立長故順,以仁孝聞於天下便」。立劉恆為帝較為合適。於是派使者去召代王劉恆。劉恆一再推辭,探聽了消息之後才來到長安,受到大臣們的歡迎。他先居在代邸。大臣們去拜謁,送上天子之璽,尊他為皇帝。他謙遜地說,自己不足以當此重任。陳平等群臣堅決請求。他謙讓再三,然後才說:「宗室將相王列侯以為莫宜寡人,寡人不敢辭。」於是當夜入未央宮,登上帝位。寬厚的政治和恭儉的作風文帝即位後,封賞了誅呂有功的將相大臣,頒布了《振貸詔》、《養老詔》等詔令,以振救、撫養貧困年老的百姓。他因長期生活在代地,對下層社會多有體恤,因此他在位期間,基本上奉行了一條與民休息的政策。 文帝二年(公元前155年)春正月,文帝下詔說:「夫農,天下之本也,其開藉田,朕親率耕,以給宗廟粢盛。」文帝在此詔中明確了以農立國的思想,並舉行親耕儀式,表示為務農帶頭。同年九月,文帝又下詔說:「農,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務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朕憂其然,故今茲親率群臣農以勸之。其賜天下民今年田租之半。」重申以農為本,反對棄本事末,還決定減免當年半數的田租。十三年(公元前167年)春二月,文帝再下詔書說:「朕親率天下農耕以供粢盛,皇后親桑以奉祭服,其具禮儀。」 此後,文帝又多次下詔書申勸務農之旨,批評官吏勸農不力,並詔令各地基層官吏設置「常員」,督促百姓務農力田,甚至可全免土地稅。後元元年(公元前163年),因連年欠收,又遇水旱疾疫之憂,文帝下詔求言。詔中所寫「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何在?無乃百姓之從事於未以害農者蕃,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眾歟?」這反映了文帝在思考農民為何饑饉。他要求官吏想出「佐百姓」的辦法。 文帝還下詔「務省徭費以便民」,並裁減了侍衛人馬,以減輕賦稅。據賈捐之說,文帝時「民賦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①。按漢初常賦百二十,歲一事,文帝時的賦役僅為三分之一。 文帝勸民力農,減輕租稅和賦役,對漢初社會生產力的恢復和發展、漢初社會的穩定起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文帝很慎於用法。他在即位之初,曾對群臣說:「法者,治之正也,所①本篇材料見於《史記·孝文本紀》及《漢書·文帝紀》者,不另作注。①《漢書·賈捐之傳》。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就是說,用法當正,以禁暴導善。他不同意那種一人犯法、株連全家的做法,強調法用的正才能使民誠實,罪定的當才能使民服從。官統治民,本應導之為善,既不能導,又用法不正,定罪不當,這是反而害民為暴,怎能禁民為非?於是下詔除收帑相坐律令,就是廢除一人有罪株連全家的法令。但後來(文帝後六年)新垣平謀反,文帝「復行三族之誅」②,在那個時代是不可能根除苛濫之法的。 文帝二年(公元前178年)五月,下詔廢除誹謗妖言之罪。詔中有「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之語,又說百姓說錯了話就以為「誹謗」,都不可取,今後不必處治。對於秦定的誹謗妖言之罪,不許臣民議政,偶語者棄市的做法,文帝一概除之。 文帝三年濟北王劉興居叛亂時,下詔明確地規定,首惡者定重罪;主動歸順者鼓勵,官可復原職;隨從謀反而不堅決者不問。這是一條區別對待的法令。平亂後,文帝「赦濟北諸吏民與王反者」,說明政策是兌現的。 文帝十三年五月,齊太倉令淳于公有罪當刑,逮系至長安。淳于公無子,少女緹縈隨至長安,上書提出要求:「願沒為官奴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文帝受了感動,隨即下令廢除肉刑。他說,現在有三種肉刑(黥、劓、刖),而奸不止,這是上未盡訓導之過;而用了肉刑,造成終身殘廢,這不是為民父母之意。丞相張蒼、御史大夫馮敬等又擬定處治罪人之法。事實上仍有受刑致殘致死者。故史稱文帝「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①。但不管如何,文帝對原來的肉刑有所減輕是無疑的。 曾有這樣三個有關文帝與法故事:文帝有次經過中渭橋,有個人從橋下走出來,驚了皇帝的坐騎,因而被捕。廷尉張釋之審查,知其並非故意驚駕,只處以罰金。文帝生氣,以為罰得太輕。張釋之認為,「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不能因人而異,如果隨便更改,「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文帝稱是。有人偷了高祖廟坐前的玉環,廷尉張釋之定了棄市罪。文帝以為輕了,說要族誅。張釋之說,偷玉環就株連全家族,如果偷更多更大的怎麼處治?文帝只好同意。雲中郡守魏尚治軍有方,守土有功,只因小過就被罷官削爵。馮唐對文帝說,「陛下法太明,賞太輕,罰太重」,用人有問題。文帝聽了,立即赦了魏尚,復其官職②。 文帝還十分重視有識之士,聽取和採納他們有利朝廷的建議。思想家賈誼提出農業生產是立國的根本,只有把糧食積貯得多了,才能攻能守。政治家晁錯提出重農輕商的主張,提出使農民附著於土地的觀點,文帝都採取了措施加以實行。 西漢建立後,王國勢力的強大,成為統治集團內部的重大問題。文帝本以代王入朝為帝,自然不會忽視這個問題。他聽取了賈誼的建議,在原來的封地上增加封君的數目,以分散其實力,使朝廷跟他們的關係可以象身之使臂,臂之使指。文帝於六年以謀反罪廢了淮南王劉長,又於十六年立劉長三子都為諸侯王,以原淮南王之地「三分之」①。表面上以示對宗室的憐憫,實際上以大化小,一分為三,便於控制。悼惠王死後,文帝也採取了同樣的做②《漢書·刑法志》。 ①《漢書·刑法志》。 ②此段情節與引文,見《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 ①《漢書·淮南王傳》。 法,將齊地分給悼惠王的六個兒子。這一建議的採用,在一定程度上打擊了諸侯王的分封勢力,加強了中央集權的統治。 文帝不僅在政治上寬厚,在生活上也素有恭儉的作風。他從代地即位以來,二十三年中「宮室苑囿狗馬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弛以利民」。他曾經想作一露台,召工匠計之,置百金,便放棄了這個念頭,說:「百金中民十家之產,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他常衣綈衣,還令他的夫人穿衣不得拖地,幃帳不得文繡,以示淳樸。他又主張薄葬,「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不治墳,欲為省,勿煩民」。他的這種儉樸的作風,一直為史家所稱頌。 與匈奴的和與戰匈奴在西漢初年力量很強。自劉邦平城被圍、採用婁敬的和親政策以來,主要是用聯姻並贈送大量禮物的辦法來維繫漢同匈奴的關係。但匈奴總不能信守盟約。文帝即位之初,與匈奴復修和親之好,以加強漢皇朝政權的穩固。文帝三年(公元前177年)五月,匈奴右賢王破壞和親之約,驅騎入塞,占據「河南」地。文帝下詔指出匈奴的侵擾行為違背和親之約①,派遣丞相灌嬰帶八萬人馬反擊,趕跑了匈奴騎兵。接著,文帝又加強長安的駐軍,以保衛京師。第二年,匈奴冒頓單于來書要求復和親之好。漢朝考慮到匈奴勢力正盛,乃許和親。文帝六年(公元前174年),給冒頓單于一書,讚許其願意和親的態度,但要求他守信而不可負約。 不久,冒頓去世,其子稽粥立,號稱老上單于。文帝以宗室女為公主,送與匈奴為單于閼氏,派宦者中行說為使送去。再次和親。中行說投降了匈奴,得到單于親信,為其出謀劃策。 文帝十四年(公元前166年)冬,匈奴單于領十四萬騎入朝那蕭關,殺了北地都尉孫卬,虜掠民眾畜產。文帝乃派三位將軍帶兵分駐於隴西、北地、上郡,又派中尉周舍為衛將軍、郎中令張武為車騎將軍,帶騎兵十萬人,駐於長安近旁以防匈奴。文帝親自慰勞軍隊,視察演習,申明軍令,賞賜將士。他本想親自帶兵出征,因被勸阻而止。於是以東陽侯張相如為大將軍統兵征伐,擊退了匈奴。 於是,漢匈復言和親之事。文帝後元二年(公元前162年)六月,文帝下詔,表示歡迎。他在詔書中說:「間者累年,匈奴並暴邊境,多殺吏民。..夫久結難連兵,中外之國將何以自寧?..今單于反古之道,計社稷之安,便萬民之利,新與朕俱棄細過,偕之大道,結兄弟之義,以全天下元元之民。和親以定,始於今年。」此詔表達了文帝厭惡戰爭、希望漢匈兩族和好的熱情與努力。這次和親是要「結兄弟之義」,是一次兩族友好的和約。 但此後五年,文帝後元六年(公元前158年)冬,匈奴數萬騎入上郡與雲中郡侵擾。文帝立即以令免為車騎將軍帶兵駐于飛狐,蘇意為將軍帶兵駐於句注,將軍張武帶兵駐於北地,緣邊亦各堅守以備匈奴。又以周亞夫為將軍帶兵駐於細柳,劉禮為將軍帶兵駐於霸上,徐厲為將軍帶兵駐於棘門,防備匈奴。過了幾個月,匈奴退去,文帝才撤退以上駐軍。 由於文帝對匈奴採取了亦戰亦和的態度,爭得了邊境上相對的安寧。文①參考《漢書·匈奴傳》上。 帝進而採納了晁錯的建議,移民於北方邊塞,使其屯田務農,加強了邊備的防守力量。 後元七年(公元前157年)六月,文帝死於未央宮,遺詔薄葬。 第二節漢景帝 寬厚政策的繼續 漢景帝劉啟(前188—前141),漢文帝之中子,公元前157年即皇帝位。景帝即位時,已不是文帝登位時的形勢。經過文帝時期的休養生息,漢初經濟有所發展,社會日趨安定。因此,景帝即位後,繼續奉行了「與民休息」政策。 景帝元年(公元前156年)春正月,下詔說:「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朕甚痛之。郡國或磽狹,無所農桑系畜;或地饒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議民欲徙廣大地者聽之。」准許百姓從貧瘠地區遷往土地肥沃地區,以利發展農業。景帝二年(公元前155年),又下詔:「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稅一也。」①將以往十五稅一的田租,又減輕了一半。他還多次下詔申明以農為立國之本,強調重本抑末。他在詔文中說:「雕文刻鏤,傷農事者也;錦繡纂組,害女紅者也。農事傷則飢之本也,女紅害則寒之原也。」同時要求郡縣官吏認真執行,對失職者加以嚴懲。「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臧為盜,二千石聽者,與同罪。」 由於景帝重本抑末,減輕賦稅,「民遂樂業」②,農業生產有所增進。 此外,在對待匈奴的關係上,景帝也採取了爭取和親、積極防禦的措施,故當時匈奴只是「時時小入盜邊,無大寇」③。景帝還把來降的匈奴封為列侯,漢匈兩族「通關市」,足見這一時期的邊境關係是比較友好和安定的。 景帝在刑法上也很慎重。在他在位期間,下詔減免了一些刑法,制定了懲處官吏犯罪的辦法,並有「欲令治獄者務先寬」之說。所有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社會矛盾,對社會秩序的安定起了促進作用。 「削藩策」的推行景帝時,諸侯王的封地和權力仍然是威脅皇朝的力量,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他們的經濟力量也在不斷增長。文帝時雖然採納了賈誼眾建諸侯的主張,但並未真正推行。景帝即位後,採納了晁錯提出的「削藩」建議,逐步削奪諸侯王國的一部分土地,收歸朝廷直接統轄。他削奪了趙王國、楚王國、膠西王國的封地,還準備削奪吳王國的封地。諸侯王不甘心其權勢被削弱,於是在景帝三年春,爆發了吳、楚、趙、膠東、膠西、濟南、淄川等七國聯合反對朝廷的叛亂。 吳王劉濞早已蓄謀奪取朝廷大權。他盤據吳王國,利用當時優越的經濟條件,冶銅鑄錢,煮海水為鹽,又減免賦稅收買人心,並引誘各處來的逃犯及流民為其服役,因而經濟和軍事上有一定實力。當景帝採取削奪王國土地時,劉濞立即誘逼和勾結其他諸侯王舉兵作亂,吳楚聯軍直指中原。晁錯勸導景帝對叛亂者堅決鎮壓。景帝起初聽信袁盎之言,殺了晁錯,以求平息事端,實際上是上了劉濞等人「清君側」陰謀的當。當他發覺吳楚七國並未因①本節材料主要依據《史記·孝景本紀》及《漢書·景帝紀》,凡引此兩紀文字者,不另作注。①《漢書·食貨志》上。 ②《漢書·食貨志》上。 ③《漢書·匈奴傳》上。 誅晁錯而罷軍,立即採取積極的對策,派遣代理太尉周亞夫、大將軍竇嬰率大軍去迎擊。由於人心向背、軍事實力及戰略戰術諸方面的因素都是漢軍見長,故在三個月內漢軍便平定了吳楚七國之亂。 經過這個事件,景帝不僅繼續推行「眾建諸侯」政策,而且還把諸侯王國的行政權和官吏任免權收歸朝廷,並裁減其官吏,降黜其官吏的秩位,他於中元三年(公元前147年)下詔「罷諸侯御史大夫官」,又於中元五年(公元前145年)「更名諸侯丞相為相」,都是為了抑損諸侯王之權,使其低於朝廷。這樣,就在實際上取消了諸侯王國的獨立性,使其幾乎等同於朝廷直接統轄的郡縣。 景帝通過一些削弱諸侯王勢力的辦法,打擊了分封勢力,加強了君主專制。 後元三年(公元前141年)景帝死。終年四十八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