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卷) · 第二十七章雍正帝胤禛
第一節儲位鬥爭中繼承皇位
雍正帝,名胤禛,康熙帝第四子,康熙十七年十月三十日(1678年12月13日)生。六歲進尚書房,稍長,便跟隨康熙帝四出巡幸,並奉命辦理一些政事。
十六歲那年,他陪同其三兄允祉往祭曲阜孔廟,十九歲,隨從康熙帝征討噶爾丹,掌管正紅旗大營,又往遵化暫安奉殿祭祀孝莊文皇后,二十一歲受封為貝勒。二十三歲侍從康熙帝視察永定河工地,檢驗工程質量。二十五歲,隨同皇父巡幸五台山,次年侍從南巡江浙,對治理黃河、淮河工程進行驗收。三十二歲時,始封為雍親王。四十四歲這年,正是康熙帝登基六十周年大慶,他奉命往盛京祭告祖陵,回京參加貢士會試試卷複查事務,冬至時遵命代康熙帝南郊祭天。次年,清查京、通兩倉,又秉命冬至祭天。胤禛的這些活動,對他來說有兩重意義,一是由於他多次隨從巡幸、外出代辦政務,足跡遍於中國主要地區,使他有機會了解各地經濟物產,山川水利,民間風俗,宗教信仰,歷史問題,取得了關於民事的第一手資料;二是觀察了康熙帝處理政事,考查了地方行政和吏治,鍛煉了處理某些政事的能力,獲得了從政的一些經驗。這兩個方面的因素,對雍正帝日後治理國事都有很大的實踐意義。不過對他影響至大的,還是康熙後期的儲位鬥爭。
允礽自康熙十四年(1675)立為皇太子,時間漸久,自成一大政治勢力,企圖早日繼位,便與父皇發生權力衝突,康熙帝一氣之下,於四十七年將其廢黜。諸皇子乘機謀取儲位,皇長子允禔率先活動,受到康熙帝的指責,轉而支持皇八子允禩。允禩早與皇九子允禟、皇十四子允禵聯結,以行仁義收攬人心,被朝臣舉薦為皇儲。康熙帝對他本有好感,但對他露骨地謀求儲位深為不滿,予以擯斥。康熙帝為平息諸子的爭競,於四十八年(1709)再立允礽,同時封諸子為親王、郡王、貝子,胤禛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被封為雍親王的。胤禛也參與了這場儲貳鬥爭,不過他不是為自己奪嫡,卻是向康熙帝說允礽的好話,又同時與允禩保持聯繫。當康熙帝因廢太子而傷心生病時,他自願擔任護理,請醫調治。他八面玲瓏,處處做好人,表現出政治上的圓滑和活動能力。
允礽再立後,為鞏固儲位又進行了一些非法活動,引起父皇不快,於五十年(1711)再次將他廢黜。以後不斷有朝臣為他復位奔忙,均遭康熙帝處罰。允礽被遺棄了,但他留下的皇太子的空位,康熙帝卻未令人替補,惹得諸皇子為之大動心機。允禩有資本,繼續活動,又一次受到父皇斥責。他的同夥允禵「虛賢下士」,聯絡各方人士,「頗有所圖」①。允禵於五十七年(1718)受命為撫遠大將軍,出征西北,指揮兩路清軍入藏,送達賴六世至拉薩,驅逐了一度盤踞在西藏的準噶爾人的勢力,穩定了西藏局勢。他的聲譽日高,有可能成為儲君。誠親王允祉受命開蒙養齋館,身邊聚集著一群學人。他也「希冀儲位」,以至允礽再廢后,竟「以儲君自命」①。
在諸皇子營求儲貳的明爭暗鬥中,胤禛毫不讓人,不過他的表現方式多①《文獻叢編》第三輯《戴鐸奏摺(五十七年折)》。
①《上諭內閣》,雍正八年五月二十四日諭。
少與眾不同。胤禛深知,允礽再廢后,誰活動有力,誰就可能謀得太子地位。他的辦法是:一要想方設法取得父皇的寵愛;二要以廢太子虐待昆季為戒,妥善處理好弟兄間關係;三要加意聯絡百官,尤其對康熙帝身邊的大小臣僚多下功夫;四是大力培植雍邸人才,作為籌建江山的基幹。胤禛採取兩面派活動手法,外弛而內張,哄騙康熙帝、政敵和百官,取得了效果。康熙帝命他參加一些政務活動,還屢次去他的花園,與家人團聚,又召見胤禛的兒子弘曆(乾隆帝),帶到宮中養育。胤禛建立了一個小集團,其中有理藩院尚書、步軍統領隆科多、川陝總督年羹堯等人。
康熙帝晚年,儲位久虛,諸皇子激烈角逐,甚至連國法、家法也毫無顧忌。康熙帝主意不定,但對允禵、胤禛有所偏愛,看來他要在這兩人中選擇一個。
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皇帝病故,胤禛宣布聖祖遺詔:「雍親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②。
雍正帝繼位不久,社會上就流傳他篡改康熙帝遺詔的說法:「聖祖皇帝原傳十四阿哥允禵天下,皇上將『十』字改為『於』字」篡的位①。康熙帝是否遺命允禵嗣統?這種傳說確有令人生疑之點。清朝制度,稱皇帝的兒子必冠以「皇」字,如稱十四子必雲「皇十四子」,若改遺詔「十」字為「於」字,則詔書文字應成為「皇於四子」,於文理不通,雍正帝怎能以此明目昭彰的作偽奪位呢?
從現在已掌握的資料看,說康熙帝要傳位雍正帝或允禵,都缺乏足夠的證據。所以這個問題仍可存疑。但是按康熙帝遺願胤禛合法繼位的說法較可信,而指定允禵嗣統說的歷史資料則更缺乏可靠性。
胤禛做了皇帝,以四十五歲的中年開始了君臨天下的政治生涯,這是他一生的轉折點,他的個人歷史,自然地劃為截然不同的兩個階段。
雍正帝在儲位鬥爭中的勝利,有其必然性,這就是:第一,他的才能和務實精神會取得一些人的支持,他的屬人戴鐸曾向大學士李光地稱道其主子:「才德兼全,且恩威並施,大有作為。」②事實上,在爭奪皇儲的鬥爭中,雍正帝提出整頓積習的振作有為的政治方針,與允禩的仁義方針相對立,以爭取人心。第二,他善於耍兩面派手法,從而欺騙了對手和康熙帝,使政敵不以他為意,沒有集中力量對付他,從而輕巧地取得成功。第三,他有一個集團,在關鍵時刻用上了力,如通過隆科多穩定京中局勢,通過年羹堯控制允禵和穩定西北地區。
康熙朝的儲位之爭是統治者內部最高層次的權力爭奪,凡參與者手腳都不會幹淨,都不那麼高尚,所以雍正帝或他的弟兄允禩、允禵等人,即使康熙帝指定的繼承人,誰上台都有謀奪的成分,都有可指責之處,但是過往較多的評論,讚揚允禵,貶責胤禛,同情允禩,這未必公允。
儲位之爭長達十幾年,把一部分貴胄、官僚、文人以及西洋傳教士卷了進去,激烈到你死我活的程度,這種情況預示,它不會隨著胤禛的繼位而徹底結束,胤禛還必須把這一鬥爭進行到底,這自然會影響雍正年間的政治。②原件藏北京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
①《大義覺迷錄》,見《清史資料》第四輯121頁。
②《文獻叢編》第三輯《戴鐸奏摺(康熙五十七年折)》。
第二節 政治思想、才能和性格
雍正帝在康熙後期參與了儲位鬥爭,形成他對社會政治的看法。他說:「朕在藩邸四十餘年,凡臣下之結黨懷奸,夤緣請託,欺罔蒙蔽,陽奉陰違,假公濟私,面從背非,種種惡劣之習,皆朕之深知灼見可以屈指而數者,較之古來以藩王而入承大統,如漢文帝輩,朕之見聞更過之。」①他深知康熙後期的社會問題,如朋黨鬥爭;吏治不清;依靠富民政策的實行,加速了貧富矛盾的積累;西北用兵不停,需要繼續解決與準噶爾部的矛盾;國帑空虛。他針對現實,結合自己的理想,產生他的政治綱領。
雍正帝在即位的當月,諭令大學士、尚書、侍郎:「政事中有應行應革能裨益國計民生者,爾等果能深知利弊,亦著各行密奏。」②緊接著,在雍正元年(1723)元旦,給地方各級文武官員分別發布的上諭中,講古代純臣,皆「興利除弊,以實心,行實政」①,發出為國計民生進行興利除弊的政治改革的號召。他的改革思想包含如下內容:第一,反對因循苟且。雍正帝認為他即位時「人心玩愒已久,百弊叢生」,「若不懲創,將來無所底止」②,屢屢告誡臣下,不可「因循玩愒」③。他針對康熙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主張「著意搜剔」,把攻擊這是「多事」的人斥為「淺見無知輩」④。他反對因循守舊,是為清除改革道路上的思想障礙。
第二,整頓吏治,以利民生。雍正帝在前述元旦給總督的上諭中說:「今之居官者,釣譽以為名,肥家以為實,而曰『名實兼收』,不知所謂名實者果何謂也」⑤,實際上發出整飭吏治的通告。他在登極一周年的時候又說:「朕纘承丕基,時刻以吏治兵民為念」⑥,表明他企圖通過整頓吏治,達到富國裕民的目的。
第三,反對朋黨。雍正帝從親身體驗中深知朋黨的危害:朋黨各行其是,破壞朝政統一,損害君主權威。朋黨之間互相攻擊,任用私人,不僅失去正常的用人原則,也干擾了君主行使用人去人的權柄;朋黨各抒政見,自我標榜,批評朝政,擾亂君主視聽,妨礙堅持既定的政策。所以他說「朋黨最為惡習」⑦。他反對的朋黨包括科甲出身官員的師生同年的宗派關係,因此宣稱,欲「將唐宋元明積染之習盡行洗滌」①。「務期振數百年頹風,以端治化之本」②。表明他為澄清政治、醫治痼疾的決心。
興利除弊的改革思想是雍正帝政治思想的一個內容,此外,他認為「有①《雍正起居注》,四年十一月初二日條,原件藏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②《上諭內閣》,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諭;拱北樓書局版影印本。①《清世宗實錄》卷3。
②《上諭內閣》,雍正八年五月初十日諭。
③「朱批諭旨·范時繹奏摺》,雍正六年六月二十日折朱批;光緒十三年上海點石齋縮印本。④《朱批諭旨·田文鏡奏摺》,雍正八年二月初一日折朱批。
⑤《清世宗實錄》卷3。
⑥《清世宗實錄》卷13。
⑦《清世宗實錄》卷6。
①《雍正起居注》,雍正五年二月初三日條。
②《雍正起居注》,雍正五年正月十三日條。
治人無治法」,以為好的君主和官吏就可以把政治辦好,這是他的基本觀念。他主張「為政務實」,即從實際出發,踏實地辦事,這是他的思想靈魂。他主張施政嚴猛,要有雷厲風行的辦事作風,這是他施政的策略思想。在雍正帝的全部政治觀念中,興利除弊是其核心內容,因而是他為政的基本特色。這一政綱,需要制定者有相應的施政智能和氣魄,方有可能實現,雍正帝恰是這樣的君主。
鄂爾泰等纂修的《清世宗實錄》,說雍正帝「幼耽書詩,博覽弗倦,精究理學之原,旁徹性宗之旨。天章睿發,立就萬言。書法道雄,妙兼眾體。每籌度事理,評騭人才,因端竟委,燭照如神。韜略機宜,皆所洞悉」③。這些評論雖不無溢美之辭,但基本上是事實。雍正帝自幼受嚴格的教育,掌握了滿文、漢文,熟悉儒家經典,並能有自己的理解。他具有較多的歷史知識,能夠吸取前人的政治經驗,又提倡三教同源之說,學兼佛老。他文思敏捷,才能出眾,能於日理萬機之中,親自書寫朱諭、朱批,動輒千百言,一揮而就。
雍正帝具有剛毅的性格。他教導臣下:「世間事,要當審擇一是處,力行之,其餘利害是非,概弗左盼右顧,一切擾亂阻撓,不為纖毫動搖,操此堅忍不拔之志以往,庶幾有成。」④他倡言要樹立堅忍不拔之志,自己就是這樣實踐的。他強烈反對優柔寡斷的性格和作風,主張辦事不怕艱難,不怕阻撓,認準了就干。雍正帝的剛毅果斷同急躁毛病連在一起。康熙帝批評他幼年「喜怒不定」,他自以為到成年改正了,其實並不徹底。康熙帝又以「戒急用忍」訓誡他,他把這書寫出來作為座右銘,但有時還是犯急性病。他很自信,有人批評「為人自聖」①,是說他自信過頭了。
雍正帝勤於政事,自雲年富力強,可以「代理」「大學士所應為之事」②,要把國家元首和行政首腦兩重職務都兼起來。他治理朝政,自朝至暮,少有停息,大致上是白天會見臣下,議決和施行政事,晚上批覽奏章,常常至深夜方休。他在繁忙中又特別認真,臣下題本的錯字,重複匯報的內容,都在他精細審視下檢示出來。因為勤政,加上一套有效的行政辦法,所以他辦事迅速,這也是他剛毅性格的表現。
雍正帝的才能,表現在政治上可以歸結為三點:一是較了解下情,也較了解自己;二是建立在了解下情的基礎上的改革政治的抱負,以及改革的內容、範圍和深度;三是處理政事的實際能力。雍正帝的才能緊緊地與他的政治思想、政治實踐聯繫在一起。
雍正帝的性格與他的政治也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他的堅毅性格,使他勇於衝破反對勢力的阻撓,堅定地實行他的改革政策。他的剛強果毅,產生雷厲風行的作風,辦事迅速,講求實效。他的急躁使他的果斷不能完全建立在對客觀事物深入認識的基礎上,在有的問題上陷入盲目性,犯了輕舉妄動的毛病。自信心有助於他堅強果敢,但自信太過,容易阻礙言路,影響政治的改革。
③《清世宗實錄》卷1。
④《朱批諭旨·高其倬奏摺》,雍正五年九月初二日折朱批。
①《李朝實錄·英宗實錄》卷40,十一年(雍正十三年)正月甲戌條,學習院東洋文化所究所1964—1965年版。
②《上諭內閣》,雍正元年十一月初八日諭。
第三節 政治鬥爭與處理政敵
爭奪皇位的勝利者雍正帝,不想放過政敵允禩等人,允禩等人也不甘心失敗,所以雙方的鬥爭在雍正帝繼位後延續下來,只不過鬥爭的方式、性質有異於康熙朝罷了。
雍正帝於雍正二年(1724)對諸王文武大臣說:「爾等大臣內但有一人,或明奏,或密奏,謂允禩賢於朕躬,為人足重,能有益於社稷國家,朕即讓以此位,不少遲疑。」①當皇帝的說這樣的話,像是有天下為公之心,其實是被迫無奈,故作姿態,以此威脅眾人尊奉他。事實上,不管那個皇子繼位,都會因原先政敵的反對而威信一時建立不起來。所以康熙帝死後,統治集團上層的爭鬥有著削弱清朝政權的危險。雍正帝決定採取清除政敵、改革政治等措施,強化君權,樹立自己的權威,克服初政的某種危機,鞏固政權。雍正帝對允禩、允禵集團採取分化瓦解、各個擊破的方針,有計劃、有步驟地打擊、直至消滅對方。康熙帝去世的第二天,雍正帝即封允禩為廉親王,任命為總理事務大臣,先後讓他掌管理藩院、工部事務,又任命允禩的支持者大學士馬齊也為總理事務大臣,將允禩黨人貝子蘇努晉爵貝勒,將其子勒什亨委署領侍衛內大臣。雍正帝對這個集團的另一些成員則採取嚴厲的態度,一即位就徵召允禵回京,削奪王爵,囚禁於遵化景陵,將允禟驅逐到西大通(今青海大通縣東南),由年羹堯監視,將允■革爵,抄家監禁。這就使該集團首領分散於各地,聯合不到一起,完全喪失東山再起的條件和機會。
雍正帝這樣處置政敵恰到好處。虛尊允禩,實則是擒賊先擒王,以安撫該集團首腦,穩定政局。允禵在康熙季年、雍正即位之際政治影響力大,號召力強,如若對他尊寵,人們正可乘機向他靠攏,倒使他勢力發展,不好收拾,所以對他以打擊為上策。允禟之母宜妃健在,地位原屬尊貴,在宗室中有一定威望。雍正帝對其母子不能不防,否則母子聯合起來,可能亂政,還是把允禟遣發遠地為好。允■不是該集團的最核心人物,給他嚴厲處分,既不會引起事端,倒可殺雞儆猴,使那些非核心人物有所畏懼而不敢追隨允禩、允禵。
允禩集團對雍正帝的當政非常藐視,時刻想推翻他的政權。允禵被召至京,雍正帝要與他親近,他全不理睬。一次雍正帝訓飭他,他表示不服,及至允禩命他下跪,他才聽從。允禵的這番表現,顯出他不服失敗的勁頭。允禩被加官晉爵,他的外親都來祝賀,其妻烏雅氏說:「有什麼可喜可賀的?不知道那一天掉腦袋呢!」①他們在雍正帝繼位合法與否問題上大做文章,他們的太監被發配邊疆,沿途稱冤,逢人便說:「你們都來聽新皇帝的新聞,我們已受冤屈,要向你們告訴,好等你們向人傳說。」他們講的內容都是涉及繼位的大事,如改詔,又如說康熙帝是雍正帝害死的:「聖祖皇帝在暢春園病重,皇上就進一碗人參湯,不知如何,聖祖皇帝就崩了駕。」①把謀父篡位的罪名,加在雍正帝身上,是最厲害的一招,是欲置於死地。
允禩集團有社會基礎,大約因講仁政,得到一些人的支持。雍正三年①《雍正起居注》,雍正二年四月初七日條。
①《雍正起居注》,雍正四年一月二十八日條。
①《大義覺迷錄》卷3。
(1725)三月,旗人蔡懷璽跑到景陵允禵囚禁處投送紙條,上寫「二七便為主,貴人守宗山」。「以九王之母為太后」②。希望允禵坐江山,允禟之母宜妃為太后。同年,天津州民人郭允進自稱遇洪覺禪師,得授韜略,書寫「十月作亂,八佛被囚,軍民怨新主」的傳單,浙江人歐秀臣將之刊刻,廣為傳播③。他們同情允禩,怨恨雍正帝,可能還要暴動。山西人令狐士義到西大通找允禟,表示「願附有道之主,不附無道之君」,要聯合山、陝兵民,以保允禟④。
雍正帝在雍正二年春天以前,對政敵的打擊尚有所節制,這是因為政權還不太鞏固,不便太刺激對方。雍正二年三月,青海勝利,雍正政權的力量增強了,隨即加緊懲治允禩一夥。四月,對允禩本人聲罪致討,說他「肆行悖亂,干犯法紀,朕雖欲包容寬宥,而國憲具在,亦無可如何,當與諸大臣共正其罪」⑤。五月,革去蘇努貝勒,七月發出《御製朋黨論》,進一步開展反對允禩黨人的活動,不久年羹堯、隆科多問題的出現,遂放鬆了對允禩的攻勢,迨至三年十二月,年羹堯賜死,便加速懲處允禩等人。至四年,允禟、允禩先後囚禁致死,允禵遷於京城景山,蔡懷璽自殺,郭允進梟首示眾,其他允禩黨人也遭到處分。至此,經營二十多年的允禩集團徹底垮台。
允禩等人與雍正帝的矛盾,在康熙年間是爭奪儲位,雍正初則轉變為爭奪皇位的鬥爭。雍正帝由於占據皇位的絕對有利地位,經過四年的努力,完全戰勝了對方。
雍正帝的勝利主要是在政治上、組織上擊敗了政敵,而在思想領域,在輿論上,卻沒有達到這一目的。有人說他「凌逼弟輩」,懲處諸兄弟是「報復私怨」①。翰林院檢討孫嘉淦為此上條陳,要求雍正帝「親骨肉」②。當時輿論較強烈,雍正帝不予反駁,只表示那是對他的人身攻擊,並不追查造言人,對孫嘉淦還加以鼓勵,提升他為國子監司業。
事情還不局限於輿論,更有人利用為製造政治事件,這就是「曾靜投書案」。曾靜是漢族貧苦讀書人,具有尊華夏賤夷狄的思想,希望恢復漢人的統治,改善窮苦人狀況。他聽說雍正帝失德諸事,認為這是可以利用的反對清朝的理由,乃於雍正六年(1728)派弟子張熙到川陝總督岳鍾琪處下書,策動他造反,為漢人復仇。他在書中宣布雍正帝十大罪狀,即「謀父」、「逼母」、「弒兄」、「屠弟」、「貪財」、「好殺」、「酗酒」、「淫色」、「懷疑誅忠」、「好諛任佞」③。把允禩黨人散布的關於雍正帝繼位的言論匯集起來,作為重型炮彈攻擊雍正帝。
這時雍正帝已度過初政權力不穩的階段,力量也增強了,就利用曾靜提出的問題,尋找攻擊他失德的言論製造者,以便進行一場公開的辯論,挽回他的名聲。
經過追查,根源果然是允禩集團中的人。雍正帝指出:允禩、允禟的「奴②《文獻叢編》第一輯《蔡懷璽投書允禵案》。
③《清世宗實錄》卷44;蕭奭:《永憲錄》第290頁,中華書局1959年版。④《雍正起居注》,雍正四年八月二十八日條。
⑤《上諭內閣》,雍正二年四月初七日諭。
①《上諭內閣》,雍正元年二月初十日諭。
②袁枚:《小倉山房文集》卷3《協辦大學士吏部尚書孫文定公神道碑》,乾隆三十四年刊本。③《大義覺迷錄》卷1。
隸太監,平日相助為虐者,多發遣黔粵煙瘴地方,故於經過之處,布散流言。而逆賊曾靜等又素懷不臣之心,一經傳聞,遂藉以為蠱惑人心之具耳」①。雍正帝決心挽回自己的被動局面,迭發上諭,再次宣布允禩集團罪狀,講解儲位鬥爭以來的歷史,極力為自己洗白。他就曾靜所列罪狀,逐條辯解。他深知那些指責中關鍵是繼位問題,特別詳加解說。因為關於他「失德」的說法已散布在民間,他就想把他的辯詞也使家喻戶曉,於是把他關於曾靜一案的上諭編輯在一起,附上曾靜的口供,集成《大義覺迷錄》,頒行各府州縣,命地方官向民間宣講。所以《大義覺迷錄》成為雍正帝嗣位及初政的宣傳品。看來雍正帝通過曾靜案,對儲位和皇位鬥爭的是非做了一個總結,宣布思想上和輿論上的勝利,但是實際上他沒有取得這個效果。
①《大義覺迷錄》卷1。
第四節 改革賦役制度及對農民的政策
雍正帝把財政與民政聯在一起考慮,進行了以下幾項改革。
第一,清查虧空。雍正帝深知貪官污吏舞弊、錢糧短缺的嚴重情形,決心整飭吏治,清查錢糧。即位一個月就下達了命令。他首先講了清理的必要性:各地虧空錢糧不是受上司勒索,就是自身侵漁,都是非法的。在先,大行皇帝寬仁,未對贓官明正法典,所謂勒限追捕,也不過虛應故事,虧欠依然如故。但由此而造成庫藏空虛,一旦地方有事,急需開支,則關係非淺,因此必須清查。接著說了清理的政策,地方凡有虧空,限三年之內如數補足,如限滿不完,從重治罪①。
清理令下之後,從中央到地方都動了起來。在戶部查明虧空二百五十萬兩,雍正帝責令該部歷任堂官、司官和部吏賠償一百五十萬,另一百萬由戶部逐年彌補。內務府官員李英貴等人冒支正項錢糧百餘萬兩,雍正帝抄他們的家產來抵償。
地方上的清查,在雍正元年普遍開展起來,當年被革職查封家產的地方大員很多,其中有湖廣布政使張聖弼、湖南按察使張安世、江蘇巡撫吳存禮、布政使李世仁、江安糧道王舜。原山西巡撫蘇克濟被人告發貪贓四百五十萬兩,雍正帝抄沒其家產外,責令其家人趙七幫助賠補二十萬兩。
嚴厲的清查,經過三年,取得相當效果,中央的清理基本結束,一些省區,如直隸、河南、山西等省彌補了虧空。有些省份雖也獲得一些效果,但虎頭蛇尾,企圖草草了結。雍正帝對此極為不滿,下令展限三年,務期徹底搞清,否則重治督撫之罪。
第二,實行耗羨歸公及養廉銀制度。雍正帝清理虧欠,贓官賠償以外,就令官員以羨餘來彌補,所以清理財政的同時,必須進行耗羨提解。
康熙末年有人提出整治濫收火耗和改變它的用途的建議,認為耗羨除允許州縣官動用一部分外,其餘的歸省里,用作公共事務。康熙帝不贊成。他說,徵收火耗原是地方官的私事,若允許他部分歸公用,就是中央政府承認此項徵收是合法的,他本人將落個實行加派的罪名。雍正帝同乃父態度不同。雍正元年,山西巡撫諾岷請求將該省各州縣耗羨銀全部上繳布政司,一部分用作抵補無著落的虧欠,一部分給官員作養廉銀。這是全面實行耗羨提解的辦法,雍正帝當即批准實行,並在全國推廣山西的做法。
耗羨提解的目的之一,是要制止官吏亂征附加稅,降低火耗率,以減輕稅民負擔。雍正帝對於耗羨率,只許減少,不許增多。他說,如地方官員「於應取之外,稍有加重者,朕必訪聞,重治其罪」①。耗羨歸公後,各地火耗率與實行前發生變化,大多數地區耗羨率降低在正額錢糧的一至二成之間,比原來的高耗羨率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扭轉了地方官狂征濫派的嚴重情況。耗羨提解以後,雍正規定,它的用途為三大項;一是給官員的養廉銀,二是彌補地方虧空,三是留作地方公用。第二個用項在雍正初年清理財政中業已實行,待清補完畢,這部分銀子就改用到其他兩項上。
清朝實行低俸祿的制度,致使官員貪贓枉法,濫征火耗銀。耗羨歸公了,但從中提出一部分,作為他們辦公和生活補助費,不再多貪占,以維持其「廉①《上諭內閣》,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諭。
①《雍正起居注》,雍正四年十月十四日條。
潔」,稱為「養廉銀」。在雍正朝,由於清查虧空和實行養廉銀制度,官場確實較前清廉。
第三,實現攤丁入糧制度。清朝政府的徭役,無田的窮民不堪負荷,有田有勢的又勾結官吏進行規避。康熙時就有官員看到貧富差役不均的情形,有人提出改革辦法,沒有被康熙帝批准。雍正帝即位後,就面臨這個棘手問題。
雍正朝攤丁入畝首先提出者是山東巡撫黃炳,他看到人丁逃亡日益嚴重,於雍正元年六月提出倡議。一個月後,直隸巡撫李維鈞發出同樣的呼聲。雍正帝認為,「攤丁之議,關係甚重」,準備以後再辦,因而始則責備黃炳「冒昧瀆陳」①,繼而把李維鈞奏摺交戶部討論。戶部同意李維鈞的條陳,雍正帝仍不放心,又讓九卿詹事科道共議,有人就攤丁提出疑議,因田畝有大小好壞之別,怕攤得不均。雍正帝遂命李維鈞詳細規划具體辦法,要做到對國課無損,於窮黎有益。李維鈞遵命籌劃,準備把地畝分為三等,丁銀按地畝等級攤入,不至於好壞地負擔輕重不均。十一月,雍正帝認為他「籌度極當」,辦法完善,就命他於下年開始實行②,並命黃炳向直隸學習其具體辦法,以便推行。這樣,攤丁入糧的大事,經過半年的討論,就定下來了,在全國次第實施。
第四,推行士民一體當差的政策。紳衿享有法定的豁免雜項差徭的權利,還謀求種種非法特權。雍正帝痛斥那些「盪檢踰閒不顧名節」士人的種種不法罪行:他們「出入官署,包攬詞訟」,勾結地方官,分享政府的司法權;「武斷鄉曲,欺壓平民」,稱霸鄉里;「抗違錢糧,藐視國法」;「代民納課,私潤身家」,即攬納錢糧,加以侵吞③。紳衿合法和非法的權利,造成平民與紳衿的對立,他們的不法行為,同政府的法令和權力也發生衝突。他們腐蝕各級官員,是產生吏治敗壞的一種社會因素。封建國家要保持它的機器的正常運轉,它的統治的穩定,就必須與不法紳衿作鬥爭。雍正帝看到問題的癥結,於雍正二年二月,下令革除標誌紳衿特權的「儒戶」、「宦戶」名目,不許他們藉此營私不法①。為此,他頒行了一系列的具體政策。
士民一體當差。雍正元年河南鞏縣知縣張可標發布告示,令「生員與百姓一體當差」②,次年豫撫田文鏡把這種辦法推廣到全省。
嚴禁紳衿包攬錢糧。雍正五年(1727)定出懲罰事例:凡貢監生員包攬錢糧而有拖欠的,不管多少,一律革去功名;拖欠至八十兩的,以贓或枉法論處。
嚴禁紳衿欠糧。制定兩條新法令,一是雍正六年規定,凡系紳衿拖欠錢糧,地方官要把他同平民欠糧分開,單獨匯報,以便照紳衿抗糧例治罪。一是雍正八年定例,州縣官要把生員應納錢糧造冊送學官,由學官協助督促完納。
嚴禁紳衿駕詞興訟。河南進士王轍夥同伊伯武生王允彝、武生王甸極等包攬詞訟,詐騙錢財,雍正帝革其進士,對他們嚴行審判。
①《朱批諭旨·黃炳奏摺》,雍正元年六月初八日折朱批,第九冊。
②《朱批諭旨·李維鈞奏摺》,雍正元年十月十六日折朱批,第五冊。
③《上諭內閣》,雍正四年九月二十七日諭,第十一冊。
①《上諭內閣》,雍正二年二月十四日諭,第四冊。
②《朱批諭旨·石文倬奏摺》,附班第奏摺,第十一冊。
加強對生監的管理。政府規定:每年年底,生監要五人互保沒有抗糧包攬等事,生員完糧後,方准應試。
嚴禁生員罷考。政府一系列的政策,觸動了紳衿特權,引起他們的不滿和反抗,最嚴重的是雍正二年河南封邱罷考,生監聲稱「徵收錢糧應分別儒戶、宦戶,如何將我等與民一例完糧,一例當差?」③強烈要求維護他們的特權。雍正帝指示地方官對肇事者嚴行懲處,又派刑部侍郎赴豫審理,將為首者處斬。
第五,制定主佃關係法令。紳衿不法,虐待佃戶尤甚。雍正帝在處理主佃關係上,也注意打擊不法紳衿。雍正五年,田文鏡上疏,請將苛虐佃戶的鄉紳按照違制例議處,衿監吏員則革去職銜。雍正帝提出,他只考慮紳衿欺凌佃戶,卻沒有顧及佃農拖欠地租及欺慢田主的問題,命再議論。於是定出田主凌虐佃戶及佃戶欺慢田主之例,規定秀才監生「私置板棍,擅責佃戶」,「革去衣頂職銜」,並「杖八十」①。至雍正十二年加以改定,律文是:「凡不法紳衿,私置板棍,擅責佃戶,勘實,鄉紳照違制律議處,衿監吏員革去衣頂職銜,照律治罪。..如將佃戶婦女占為婢妾,皆革去衣頂職銜,按律治罪。至於奸頑佃戶,拖欠租課,欺慢田主者,照律治罪,所欠之租,照數追給田主。」②清朝法律,凡人之間拷打監禁,罪止杖八十。雍正帝定律例,將紳衿擅責佃戶以滿刑論處,表現了嚴厲禁止紳衿凌虐佃農的態度。這種主佃關係的律例,既保護地主收租,又保障農民人身地位,但本質上它還是代表地主階級利益的,不過它以法律的形式不允許地主非法虐待農民,對其特權有所抑制,給予農民的人身以某種保護,較前確是一個進步。
③《朱批諭旨·石文倬奏摺》,雍正二年六月二十三日折。
①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809《刑部·刑律鬥毆》;宣統二年,商務印書館版。②光緒《大清會典事例》卷100《吏部·擅責佃戶》。
第五節 變更行政制度
雍正帝整理財政的同時,對行政機構、管理制度也作了一些重大的改革。首先,確定秘密立儲制度。清代原無行之有效的立儲法,清太宗、世祖繼位都曾發生過爭權的鬥爭,聖祖時儲位幾度反覆,後致虛懸,別無良策。世宗對這個問題考慮頗深,即位不久,於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在乾清宮召見總理事務王大臣、滿漢文武大臣,宣布他的秘密立儲法。他先講了立儲的原因:聖祖臨終建儲,完全成功,是因他神聖睿哲,自能主持,而本人不如先帝,今為宗社久安著想,故應早為之計。接著說明立儲方法:把指定儲君的詔書,藏於匣內,將匣子置於順治帝書寫的「正大光明」匾額之後。皇帝宴駕後始得啟動,以便預定的新君繼位。這儲君是誰,本人不知,諸臣不曉,一概保密。宣布完後,得到諸王大臣擁護,秘密建儲制度就這樣確立了。這是中國歷史上沒有過的新的立儲方法。
其次,完善與推行奏摺制度。奏摺是官文書制度,是清代皇權政治發展的產物。它始出現於康熙年間,但在奏者範圍、傳遞方法、疏奏內容及朱批等方面,都還沒有制度化,雍正帝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
關於奏摺的撰寫人,他明確規定中央部院侍郎以上和翰林科道各官,地方督撫提鎮及藩臬學政,中央派出的鹽政、關差、織造等,有的道員、知府、同知、副將等中級官員,由帝特許,亦可撰寫。這樣既明確了奏報人的職責,又擴大了它的範圍。
為了保證奏摺的內容不致泄漏,雍正帝定立了一套保密制度。撰寫人須親自書寫,一般不許他人代筆,寫就不得外傳,否則治罪。由宮中製作皮匣,配備鎖鑰,發給具奏官員,專門用作儲藏和傳遞奏摺。督撫以上大員的摺子,派專人送到大內乾清門,交內奏事處,直達御前,而不像題本交通政司轉呈。一般官員的摺子,亦差專人送到雍正帝指定的親信大臣處,由他們代呈,代交人當然無權知道摺子的內容。雍正帝閱畢,作了朱批,摺子由原渠道發回。在奏摺的內容上,較之以前,更為豐富了,最重要的是他們利用它商討政務。雍正帝說:「本章所不能盡者,則奏摺可以詳陳;而朕諭旨所不能盡者,亦可於奏摺中詳悉批示,以定行止」①。臣下可以將拿不準的問題提出來,請皇帝裁奪;皇帝對不了解的或不懂得的問題,可以詢問臣下,以增長見識,作出決斷。雍正朝的許多重大政事,如前述的攤丁入畝政策,就是在雍正帝與黃炳、李維鈞等疆吏、中央九卿間通過奏摺反覆籌商而最後定下來的。奏摺被用來討論政事、決定政策,就使它有了新的生命力。這也是康熙朝所沒有的。
自雍正帝把奏摺制度化以後,地方官有機要事務都撰擬奏摺,經過皇帝朱批,認可了,才寫題本作正式報告。這樣題本就成了官樣文章,價值大大降低。奏摺代替了原來題本的作用。官員上奏摺的也越來越多,使它成為主要的官方文書。這一制度堅持到清末。
再次,設立軍機處。雍正五年,準備對準噶爾部用兵,七年正式出兵。
與此相配合,雍正帝設立軍機處,協助他處理軍務。軍機處設有軍機大臣,雍正帝從大學士、尚書、侍郎以及親貴中指定充任,如怡親王允祥、大學士張廷玉、戶部尚書蔣廷錫、大學士鄂爾泰等,都是以親重大臣兼任軍機大臣。①《清史列傳》卷12《覺羅滿保傳》,中華書局1928年版。
還有軍機章京,由內閣、翰林院、六部、理藩院等衙門官員中選充。所有這些人都是兼職,他們的升轉仍在原衙門進行。因此,軍機處設立之初,「無專官」①。軍機處沒有正式衙署,有值班房,在隆宗門內,靠近雍正帝寢宮養心殿,以便於軍機大臣被召見議事。無專官,無衙署,就使軍機處成為一種特殊的機構。
軍機處的主要職責是,遵奉諭旨,寫成文字,並予轉發。雍正帝每天召見軍機大臣,有時一天召見數次,像在西北用兵緊張之時,張廷玉「內直自朝至暮」,「間有待至一二鼓」②,以備隨時應召。召見時,雍正帝指示各項事件應如何辦理,有時向軍機大臣詢問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以作出裁決。軍機大臣根據旨意,草擬文書。上諭形成後,不經過內閣,由軍機處直接發給有關官員。
軍機處主要是作文字工作,雍正朝的軍機大臣,不過是傳旨辦事,對制定政策起的作用不大,乾隆時當過軍機章京的趙翼說,軍機大臣「只供傳述繕撰,而不能稍有贊畫於其間」③。這就是說,軍機處不過是皇帝的秘書班子,它只能忠實執行皇帝的命令,不可能形成危害皇權的勢力。
雍正帝創立軍機處,把它和奏摺制度相結合,即以朱批諭旨答覆臣下奏摺,召見軍機大臣授以政事機宜,天下庶務總歸他一人處理。明太祖朱元璋罷丞相升六部,使「天下庶務皆朝廷總之」,他一人處置不過來,就指定當時還是低級官員的大學士協助處理,但那時內閣制度還沒有形成,大學士幫不了他的忙。雍正帝不同,設立軍機處,就有了固定助手,可以及時處理政事了,所以他的權力比明太祖還要集中,他以前的其他帝王的權力更沒法與他相比,他是真正集權力於一身,總理天下庶務了。
①王昶:《春融堂集》卷47《軍機處題名記》;嘉慶十二年刻本。
②張廷玉:《澄懷園主人自訂年譜》卷2,光緒六年刊本。
③趙翼:《檐曝雜記》卷1,《軍機處》,中華書局1982年版。
第六節 思想文化政策的實施
雍正帝本身學兼儒、佛、道,希望臣民安分守己,都統一在儒家思想之下,於是利用教育制度和移風易俗的措施,進行教化。他實行向孔子頂禮膜拜和奴化教育方針。雍正帝說:「聖人之道,其為福於群黎也甚溥,而為益於帝王也甚宏,宜乎尊崇之典與天地共悠久也。」①別的帝王只講孔學對臣民的意義,他則坦白承認它對帝王的絕大好處,所以極力推崇它。雍正元年追封孔子先人五世為王,次年把臨雍的「幸學」改稱為「詣學」,表示君主對孔子的尊敬。又為孔子的名字避諱,致使後人用「丘」字處,除「圜丘」一詞外,都得改寫成「邱」字。雍正帝到孔廟祭奠,親自下跪,別人認為他禮儀太過,他卻說只有這樣,才能心安理得。雍正五年,將孔子誕辰的中祀禮,改為大祀,與康熙帝誕辰禮相同。
雍正帝尊崇儒家思想,通過學校教育和科舉的途徑進行宣傳。雍正帝取士,第一重視四書文。雍正十年敕諭負責科舉的禮部:「制科以四書文取士,所以覘士子實學,且和其聲以鳴國家之盛也」②。他認為只有四書文才是檢驗士子真才實學的根據,故而加以提倡。後來乾隆帝也力行倡導,致使官方以四書文為唯一的正經學問,其他的則成了「雜學」、「雜作」。其實以朱注為標準的四書文取士的辦法,只能窒息人才,培養忠實於帝王的奴才。雍正帝還重視在科舉中加試《孝經》。順治時鄉試第二場有《孝經》試題,康熙時罷廢,雍正帝為講求孝道,把它恢復了。童生複試,本來有「小學」試題,雍正帝把它取消,改從《孝經》出試題。其實《孝經》可出之題甚少,臣下提出這個問題,雍正帝拒不考慮,因為他認為通過科舉進行孝道教育最重要。雍正帝加強思想統治,大興文字獄。
汪景祺,浙江錢塘舉人,投到年羹堯幕下,著有《讀書堂西征隨筆》,內有譏笑康熙帝書法,非議康熙帝諡號和雍正年號的內容,還有《功臣不可為論》一文為功臣說話。年羹堯案發,汪景祺著作被抄出,雍正帝將他按大不敬律處斬。侍講錢名世,與年羹堯是鄉試同年,作詩盛讚年羹堯平青海的功績,年案發生,雍正帝說他是儒門中好鑽營的無恥文人,親書「名教罪人」四字以誅其心,並命臣工作詩以諷刺他,還叫他把這些詩收集起來,編成《名教罪人》一書。有的官員詩作譏刺無力,雍正帝還處罰了他們。查嗣庭,浙江海寧人,官禮部侍郎,是隆科多和兵部尚書蔡珽推薦的,雍正四年任江西正考官,被人告發試題荒謬,抄家革職,監禁致死,復遭戮屍之辱。汪、錢、查因與年、隆、蔡珽等案有牽連,作為政治鬥爭犧牲品而被禍,但懲治他們的緣由,主要是因文字中寫了觸犯忌諱的話所致。汪、查都是浙江人,致使雍正帝認為浙江文人無恥至極,用停止該省鄉會試的辦法以示懲誡,浙江士人因而遭殃。
雍正七年(1729),發往西北軍營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陸生柟,著《通鑑論》十七篇,論述封建、建儲、兵制、君臣關係、無為而治等問題,涉及到當朝朋黨之爭等敏感問題。雍正帝說他「借托古人之事幾,誣引古人之言論,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①,下令將其在軍前正法。也在軍前效力的監察御史謝①《清世宗聖訓》卷4《聖學》。
②《清朝通志》卷72《選舉》,商務印書館「十通」本。
①《清世宗實錄》卷83。
濟世,借著批註《大學》,「毀謗程朱」②,對理學提出責難,雍正帝命在處死陸生柟時用其陪綁,以示懲誡。
前面說過的曾靜案,又引出呂留良的案子。呂留良是清初理學家,著述甚多,富於民族氣節,拒絕康熙帝博學鴻詞的徵召,強調華夷之別,曾靜供出受他的思想影響,雍正帝就將他開棺戮屍,處死他的兒子及徒孫,家屬發遣寧古塔(今吉林省寧安),給披甲人為奴。
呂案發生後,純因文字關係頁產生的案子增多,如進士徐駿,因詩曰「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被人告發思念明朝、反對清朝,雍正帝也認為這是譏訕悖亂的言論,將徐駿斬決。又如浙江人、宛平縣丞吳茂育,作《求志編》,該書的一個版本,有請人寫的一篇序文,文末用於支紀年,未署雍正年號,被人告發,雍正帝指示浙江官員「嚴加審究,毋涉疏縱」③。這類文字獄的發生,是為強化思想統治的需要,適足表現封建文化專制主義統治的嚴酷和反動。
大搞祥瑞,是中國歷史上許多帝王所喜好的活動,但也為一些君主所厭惡。雍正帝屬於前一種人。他醉心於祥瑞,地方官投其所好,報告禎瑞的層出不窮,五花八門,名堂繁多,諸如嘉禾、瑞繭、蓍草、瑞芝、瑞麟、鳳鳥、甘露、卿雲、五星聯珠、黃河清,應有盡有。地方官一報告,雍正帝就叫宣諸史館,有時還要講一講天人感應極其快捷的道理,表彰一些人,告誡一些人。他這樣講求祥瑞,並非他真信那些怪誕之說,這從「卿雲現」一事中表現得最清楚。雍正六年九月曾靜案發生,給雍正帝加上謀父逼母的不孝罪名,十二月雲貴總督鄂爾泰上奏摺,聲稱聖壽節那天雲南出現「卿雲」,當地有的官員則說沒有見到,否認出現「卿雲」。雍正帝寧信其有,支持鄂爾泰,說他有強烈的愛君之心才這樣奏報,而那些說沒有發現的人藏有幸災樂禍的邪心,為此嘉獎鄂爾泰及雲貴官員,為他們加級晉爵。原來古人認為卿雲現,表示天子孝。雍正帝意圖用此說明他是大孝之人,才有這種天象出現,而絕對不是曾靜所講的不孝逆子。所以他是利用報禎祥來同反對派作鬥爭,以鞏固他的統治。
雍正帝青年時代就喜歡閱讀佛家典籍,與僧侶往還,並著《集雲百問》論佛旨,自號「破塵居士」、「圓明居士」。即位初期自比「釋主」,用比丘文覺密參帷幄,引起朝臣的反對。雍正帝否認緇衣參政,但對釋氏有節制。到晚年,在宮中做法會,親自收門徒。他大修古剎名寺,給僧人賜封號,支持禪宗中的一派,著作《揀魔辨異錄》,參與佛教內部宗派的鬥爭,又搞了《御選語錄》一書,闡揚其佛學觀點。雍正帝與道士也頻繁接觸,宮中養著婁近垣、賈士芳、張太虛等人,但因一時惱怒,又把一度稱為「異人」的賈士芳處死。雍正帝看中佛老,是他認識到儒、佛、道三教學說中的一致性:「三教之覺民于海內也,理同出於一源,道並行而不悖」①。即都是教育老百姓如何做人,如何安分守常。他是把儒、釋、道三方面統一用為統治臣民思想的工具,以強化他的封建專制主義思想統治,同時,因為用沙門做謀主,也必須提高蘭若的地位。但他不是佞佛,他要左右僧侶,而不允許佛教駕馭他。雍正帝身為天子,是俗民的最高統治者,又以宣講佛教宗旨的權威解釋②蔣良騏:《東華錄》頁457,中華書局1980年版。
③《朱批諭旨·程元章奏摺》。
①《清世宗關於佛學之諭旨(二)》,《文獻叢編》第三輯。
人自居,大量干預佛家內部事務,有類於精神教主。他身兼俗王與法王的雙重地位,使他的統治成為政權與神權的緊密結合而變得更加神聖。
雍正帝諭百官:「國家欲安黎庶,莫先於厚風俗,厚風俗,莫要於崇節儉。《周禮》一書,上下有等,財用有度,所以防僭越,禁奢侈也」①。他認為崇尚節儉,才能使官民各守本分,尊重名器,無有僭越,因而社會安定,黎民樂業。而要做到崇樸素去奢華,在於採取必要的措施,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他根據這種認識,倡導移風易俗,維護既定的服色、婚姻、喪葬法規,並對它們的不完善或不實用的部分加以改定。雍正元年,他禁止官民服用五爪龍圖案的紗緞衣物。五年,更定王公百官衿士朝服頂帶制度,比前朝的詳細得多。在婚喪方面,規定官民婚嫁彩禮、鼓樂數目,禁止出殯設宴演戲,禁用金銀殉葬。娛樂方面,不許官員私設戲班,禁止鹽商挾妓嬉遊,不准旗人沉湎梨園,鬥雞賭博,甚至民間祈神賽會,也以糜費和男女混雜有礙風俗而一度禁止。
此外,他還孜孜不倦地搞了一些「教化」活動,推行他的愚民政策。
雍正帝把康熙帝的「聖諭十六條」,敷衍成《聖諭廣訓》一書,全面系統而又通俗地宣揚三綱五常,令百姓甘當順民,為使民人知曉,規定在軍民中宣講。民間定於每月初一、十五兩日進行,屆期,城裡的官民齊集學宮的明倫堂,聽主講者宣讀。農村由鄉約主持、宣講後,對村民進行善惡兩類的登記,以懲惡揚善。《聖諭廣訓》不過萬言,每次講一條,八個月也就講完了。雍正帝反覆要求宣講,也只能流於形式。曾靜案後,雍正帝又命地方官宣講《大義覺迷錄》,若不用心,則予治罪。乾隆帝繼位後不但不讓宣講,反把這本書作為禁書。雍正帝提倡拾金不昧,也搞得煞有介事。河南一個農民拾到一百七十兩銀子,交還失主,河南巡撫田文鏡賞他五十兩銀子,並掛匾額,雍正帝又賞一百兩,還給他七品頂帶。他得的實惠已遠遠超過拾物。雍正帝以此鼓勵、倡導民風淳樸,是真正的祥瑞。以重賞誘人不拾遺金,不可避免出現作弊現象。於是報拾金不昧的很多,有不少是虛假的。所以雍正朝的道不拾遺,多系雍正君臣的渲染與粉飾。
①《清世宗實錄》卷10。
第七節 改土歸流及對邊疆民族的政策
雍正帝在處置民族事務方面,也貫徹改革的精神,積極經營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堅決鎮壓某些少數民族上層分子的叛亂,改革民族地區的建制。康熙年間,統治青海廣大地區的和碩特固始汗的子孫受清朝政府的封爵,其中羅卜藏丹津於康熙末年隨同撫遠大將軍允禵進軍西藏,驅逐準噶爾勢力,襲封親王。雍正元年,他令諸首領放棄清朝封爵,在取得喇嘛教聖地塔爾寺大喇嘛支持後,發動叛亂,進攻西寧,一時聚眾二十餘萬。在他的影響下,青海、四川、甘肅的藏人也跟著暴亂。雍正帝命川陝總督年羹堯為撫遠大將軍統兵進剿,以四川提督岳鍾琪為奮威將軍,參贊軍務。年羹堯經過周密的部署,大敗叛軍於西寧地區。雍正二年二月,岳鍾琪追擊殘敵於柴達木,一舉獲勝。雍正帝論功行賞,封年、岳為公爵,批准年羹堯提出的處理善後十三條事宜。雍正帝向青海派駐辦事大臣,處理蒙藏民事務,把西寧衛改為西寧府,下置西寧縣、碾伯縣、大通衛,使青海這一重要地區直接隸屬於中央政府,又把藏人活動地區的甘肅涼州衛改為涼州府,增設武威縣,改鎮番衛、永昌衛、古浪所為縣。這一措施有利於穩定青海及其附近地區的少數民族。
允禵從西藏驅除準噶爾勢力後,康熙帝用藏人康濟鼐、阿爾布巴等治理前藏,頗羅鼎管轄後藏,並留二千名蒙古兵駐防。雍正帝即位,撤回駐軍。雍正五年,阿爾布巴叛亂,陰謀投奔準噶爾,頗羅鼐自動起兵平叛。雍正帝聞訊,指示:「當趁此機,先將西藏事宜料理清楚,以為邊防久遠之計」①,即派左都御史查郎阿率軍一萬五千名進藏平亂,誅殺首逆分子。總結上次撤軍教訓,留兵二千,分駐前後藏。設立駐藏大臣,正副二人,分統駐藏部隊。駐藏大臣是固定職務,不便頻繁更換,又怕內地官員入藏生活不適應,遂定三年一輪換辦法。這時的駐藏大臣主要任務是管理清軍,穩定藏中局勢,與乾隆後期的駐藏大臣同達賴共理藏中事務有所不同,但它卻開了這一制度的先河。
在西藏事件中,雍正帝總把西藏與準噶爾聯在一起考慮,他說:「準噶爾事一日不靖,西藏事一日不妥;西藏料理不能妥協,眾蒙古心懷疑二。此二處實為國家隱憂,社稷生民憂戚系焉。」②在他看來,西藏和準噶爾對清朝都是至關重要的:準噶爾安寧,西藏則不會生事;西藏不平靜,也會引起蒙古的騷動。造成這些關係的因素是喇嘛教,他又說:「蒙古之人,尊信佛教,惟言是從,故欲約束蒙古,則喇嘛之教亦不輕棄」①。要利用喇嘛教,就不能不注意西藏問題。雍正帝在料理西藏事務時兼及準噶爾問題,具有全局觀念,西藏局勢穩定,以便他專力對準部用兵。
雍正帝於雍正五年籌劃對準部戰爭,準備錢糧,訓練士卒,制定作戰方案。雍正七年,用岳鍾琪為寧遠大將軍,出西路,傅爾丹為靖邊大將軍,出北路,進軍征伐。但前線連吃敗仗,雍正帝囚禁岳鍾琪,屢換北路軍營將帥。到後來,雙方都打不下去了,開始談判。雍正帝消滅對方的目的沒有達到,究其原因,雍正帝、岳鍾琪、傅爾丹等輕敵驕滿是重要因素。未出師前,雍①《鄂爾泰奏摺》,《掌故叢編》第四輯,故宮文獻館出版。
②《鄂爾泰奏摺》,《掌故叢編》第四輯,故宮文獻館出版。
①《上諭內閣》,雍正五年四月初八日諭,第十四冊。
正帝自稱:「選派將領,悉系鎮協中優等人才,揀選兵丁,率皆行武中出格精壯,殊非草率從事。」②其實他的統兵將領就不怎麼樣,前任撫遠大將軍、後任綏遠將軍馬爾賽連逃敵都不敢截擊。岳鍾琪疏言有「十勝」的把握,不過是一些大言、浮言。他出師未戰,就遭到敵軍突然襲擊,其後老師糜餉不能立尺寸功。傅爾丹輕信敵間諜之言,進軍中伏,吃了大敗仗。主帥這樣的思想狀況,怎能指揮軍隊打勝仗。雍正帝頻頻更易主將,屢換屢不得人,調度乖方,其失敗是必然的。
改土歸流是雍正帝對南疆土司制的一項重大改革。雍正二年,他就深感土司制的弊端與土司的作惡,在給四川等地的督撫上諭中說:「朕聞各處土司鮮知法紀,所屬土民,每年科派,較之有司徵收正供,不啻倍蓰,甚至取其牛馬,奪其子女,生殺任情,土民受其魚肉,敢怒而不敢言」①,要求他們加強對土司的管理,但他並沒有行之有效的方法,說了也不起作用。到雍正四年九月,管雲貴總督事鄂爾泰上奏摺,建言改土歸流,並擬定了實施方針:「計擒為上策,兵剿為下策。令自投獻為上策,勒令投獻為下策。」對於投獻者,「但收其田賦,稽其戶口,仍量予相贍,授以職銜冠帶終身,以示鼓勵。」就是說改流的策略,既要用兵,又不專恃武力,爭取波及面小,儘量減少阻力,以便迅速實現安定。雍正帝早就欣賞鄂爾泰的才能,按照他的「有治人無治法」的思想,相信鄂爾泰能辦好這件事情,所以邊看奏摺,邊批「好」學,最後批道:「朕心中嘉悅,竟至於感矣!有何可諭,勉之!」②全部批准他的建議,勉勵他努力實行。為提高鄂爾泰的威望與事權,實授他雲貴總督,又加兵部尚書銜。廣西與貴州接壤,改流事務較多,雍正帝特將廣西從兩廣總督屬下劃出,歸鄂爾泰管轄,使他成為雲貴廣西三省總督。此外還調整了川滇邊界不合理的行政區劃。西南地方行政的這些改革,為鄂爾泰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做了組織準備。
在雍正帝的指導下,鄂爾泰、張廣泗、哈元生等督撫提鎮努力推行改流政策,到雍正八年(1730),雲貴地區基本完成了改土歸流。湘、鄂、川的改流準備得較充分,到雍正末年、乾隆初年亦告完成。整個改流的地區,以貴州涉及的最廣泛,它新設的州縣竟相當於原有州縣的面積。改流的內容包括取消世襲土司,設置府廳州縣,派遣流官,增添鎮營,改革賦役制度,興辦學校等項。雍正末年,貴州古州地區發生破壞改土歸流的叛亂,雍正帝派兵鎮壓,到乾隆初年獲得成功,鞏固了改流的成果。
②《朱批諭旨·張元佐奏摺》,雍正七年五月初九日折朱批。
①《上諭內閣》,雍正二年九月十九日諭,第四冊。
②《朱批諭旨·鄂爾泰奏摺》,雍正四年九月十九日折及朱批,第二十五冊。
第八節 家庭生活和死亡之謎
雍正帝有八個皇后和妃嬪。皇后那拉氏幼年入雍邸,雍正九年(1731)病故,雍正帝因生病,沒有親臨含殮。最寵愛的是年貴妃,她是年羹堯的妹妹,在康熙末、雍正初曾有專房之寵。為雍正帝生子女最多的是齊妃李氏,但她兒子不成才,李氏就沒能獲得皇帝進一步的寵幸。鈕祜祿氏生了弘曆,被封為熹貴妃。雍正帝多妻妾,但傳說他好色傷身,則是不確實的。
雍正帝有十個兒子、四個女兒,但長大的只有四子一女。其中,弘時因罪被削除宗籍,可見雍正帝對他是很殘酷的。雍正帝最喜愛弘曆,其次是弘晝,封弘曆為寶親王,預示未來接掌大寶,封弘晝為和親王,希望他與弘曆和衷共濟,保住他一脈相承的江山。他原喜歡年貴妃生的皇八子福惠,福惠八歲夭折,對雍正是個不小的打擊。雍正帝做皇帝後沒有女兒,就將允祥等人的女兒養於宮中,封為公主。
雍正帝經營了圓明園宮苑,常在圓明園與大內兩處居住。他青年時中過暑,以後就怕炎熱,故以較涼爽的圓明園為棲身之所,住在冬暖夏涼的九洲清宴、四宜書屋、萬方安和等處。他同一切君主一樣,有犬馬之愛,對當時進口的西洋器物,表現了相當濃厚的興致,如喜用溫度計、望遠鏡、西洋眼鏡,對西洋裝束和西洋畫也頗有興趣。
據《清世宗實錄》記載,雍正帝於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一日得病,「仍照常辦事」①,至二十三日子時就駕崩了。怎麼這樣快就死了呢?鄭天挺先生認為「是中風死去的」②。這屬於正常死亡。有一種傳說,說是被呂留良的孫女呂四娘進宮刺殺的,此實為無稽之談,然而流傳很廣,在民眾中至今仍有市場,文藝家以此題材編造各種故事,此類小說、電影、戲劇不斷出現,情節也越發離奇。但真正考察歷史,關於雍正的死,還有種種不同的說法,如金梁曾懷疑雍正帝是吃道家丹藥毒死的③,楊啟樵在《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一書對此作了一些論證,認為雍正帝是「服餌丹藥中毒而死的」④。鑒於雍正帝親近道士,誤食丹藥中毒是很有可能的。不過此說尚待進一步驗證。雍正帝死後,根據他的秘密立儲方法,由皇五子寶親王弘曆繼位。嗣皇帝將乃父葬於易縣泰陵,諡號「敬天昌運建中表正文武英明寬仁信毅大孝至誠憲皇帝」,廟號世宗。
總起來看,雍正帝政治的積極方面占主導地位。當時的客觀條件為政治改革提供了可能性,而雍正的主觀條件,使之得以實現。雍正帝很有才華,又有政治鬥爭經驗,他認識到清朝前進道路上要克服什麼障礙,多少意識到社會發展的要求。他從實際出發,決定了他提出的社會改革的內容。他實踐的結果,一定程度上調節、緩和了社會矛盾,造成那個時代可能有的比較清明的政治,促成國力的強盛和多民族國家的鞏固,發展了康熙朝政治中的清明成分,並為乾隆時期的鼎盛準備了更充分的條件,促進清代社會持續發展。因此,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雍正帝是奮發有為的、對歷史發展作出貢獻的君主,是歷史上為數不多的比較傑出的帝王之一,是值得肯定的歷史人物。①《清世宗實錄》卷159。
②《清史簡述》,頁47,中華書局1980年版。
③《清帝外紀·世宗崩》頁89,1934年序本。
④香港三聯書店1980年版,頁297。
他及他的政治改革事業,在歷史教科書上應當占有重要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