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二卷) · 第三十五章 汪兆銘(精衛)

汪兆銘,字季新,號精衛、季恂。祖籍浙江山陰(今紹興),1883年5月4日(清光緒九年三月二十八日)生於廣東三水。父入粵籍,是為廣東番禺人。1904年9月,赴日本留學,入東京法政大學法政速成科第2期,1906年4月畢業,旋入法政大學。 1905年7月,孫中山在日本東京召集中國同盟會籌備成立會議時,汪為同盟會章程起草人之一。8月20日,同盟會成立,任評議部評議長,並為同盟會機關報《民報》主要撰稿人。汪以「精衛」之筆名,先後在《民報》上發表文章,闡述孫中山民權、民生、民族的「三民主義」,揭露和批判清皇朝的專制主義,批駁立憲黨人的改良主義主張。 1907年3月,汪隨孫中山赴南洋,來往於新加坡、吉隆坡、蘇門答臘等地,進行革命宣傳,發動華僑捐款,協助孫中山發動武裝起義。武裝起義失敗後,汪決心以謀殺清朝重臣的行動,振奮天下人心,於1910年1月潛往北京,準備進行暗殺活動。4月16日,汪因在銀錠橋埋設炸彈事敗,被警察逮捕。在接受審訊時,汪對暗殺之事供認不諱,被判處永遠監禁。1911年武昌起義爆發後,清廷於11月6日將汪釋放。 汪出獄後,努力於促成南北停戰議和的活動,並作為南方軍政府議和代表參加在上海舉行的南北議和談判,促成清廷退位,南北統一。隨後汪奉臨時大總統孫中山之命,隨專使蔡元培赴北京,迎接袁世凱南下就任臨時大總統。孫中山讓位後,汪隨孫中山由上海往香港,隨即轉赴南洋,與陳璧君結婚。8月,汪偕陳璧君前往法國,與蔡元培、李石曾等開展留法勤工儉學活動。 1913和1915年,孫中山發動二次革命和反袁鬥爭時,汪精衛都應召回國。1916年12月,汪離法國,經英國和北歐往彼得格勒,對歐洲各國情況進行實地考察,然後沿西伯利亞鐵路線乘車回國。隨即往廣州,支持孫中山召開非常會議,成立護法軍政府,進行護法鬥爭。 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英、美、法、意、日等27個戰勝國於1919年1月18日在巴黎召開和平會議。汪以個人資格於3月8日離上海,經東京、檀香山、舊金山等地,於4月28日抵法國巴黎,出席和會。 中國收回山東權益的交涉,由於英、美各國袒護日本而失敗,因而激起旅法華僑和國人的強烈不滿,由此爆發了偉大的五四愛國運動。汪目睹了中國外交失敗的經過,義憤填膺,曾致函美國國會,指責美國袒護日本。 1922年6月,陳炯明背叛孫中山之後,汪隨孫中山轉赴上海,籌謀反對陳炯明的種種事宜。孫中山重返廣州出任大元帥前後,汪不時往杭州、奉天、天津等地,奔走南北,代表孫中山與浙江軍務善後督辦盧永祥、奉系將領張作霖及皖系代表等,共商建立孫、張、段(祺瑞)各派聯合反對直系曹錕、吳佩孚的軍事合作計劃,為孫中山的得力助手。 1923年孫中山準備改組國民黨,成立改組委員會,汪被指定為改組委員。1924年1月,在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上,汪被指派為主席團主席,並作為孫中山的發言人。在一大會上和會後,汪相繼被選為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上海執行部常務委員、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兼宣傳部長,並擔任了黃埔軍校政治教官。 1924年11月,孫中山離廣州北上時,汪作為隨行中文秘書,為孫中山草擬《北上宣言》,並先行北上,安排各項事宜。孫中山臥病北京時,汪作為孫中山的代言人,不時發表談話,處理各項事宜,代擬了著名的《總理遺囑》。 1925年7月1日,廣州國民政府成立時,汪被推為國民政府委員會委員、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國民政府主席;7月3日,軍事委員會成立時,被推為委員會委員和主席,兼黃埔軍校政治部主任。此後又任國民革命軍及黃埔軍校黨代表,中央黨部常務秘書處常務委員、代理中政會主席等職。在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出了接受總理遺囑的決議,繼承發揚了國民黨一大綱領和政策,維護了國共合作,成為國民黨左派領袖人物。 1926年3月20日,蔣介石製造中山艦事件,打擊共產黨人,並藉機排斥汪精衛。汪被迫出國,其所任各項職務全被他人取代。1927年3月,在漢口舉行的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上,汪被推為中央常務委員及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並主席團主席、中央組織部部長、軍事委員會委員並主席團主席,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會委員等職務,重新恢復了其領袖地位。4月10日,汪由歐洲經上海到漢口,主持武漢國民黨中央和國民政府的工作。 4月1日,當汪精衛抵上海時,曾與蔣介石、吳稚暉、蔡元培、張人傑等密商共同反共事宜,作出了於15日在南京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會聯席會議的決定,並規定臨時辦法四條:由汪通知中共總書記陳獨秀停止共產黨活動;暫時否認武漢政府暨黨部命令;各黨部團體及軍隊由負責人自行糾正;工人糾察隊及其他武裝應服從總司令指揮。但此前汪又與陳獨秀發表聯合宣言,重申國共合作。4月6日凌晨,汪不辭而別,離滬赴漢口。臨行致書張人傑,主張4月15日在南京開中央執行委員會全體會議。 在汪抵達漢口的第二天,蔣介石在上海發動政變,18日,在南京另立國民政府,並下令通緝共產黨人,與武漢國民黨及國民政府相對抗。19日,武漢國民政府下令討伐蔣介石。但是,6月10日,汪已在鄭州與國民聯軍總司令馮玉祥舉行會議作分共準備,7月15日,主持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會議實行「分共」。國共合作由此徹底破裂。 8月13日,蔣介石宣布下野。在馮玉祥的調解下,寧漢合流,武漢政府遷往南京。9月,汪往上海,參加寧、滬、漢三方委員談話會,決定成立中央特別委員會,統一黨務,成立政府。但此舉將在事實上取消國民黨二屆三中全會成立的中央執監委員會,否定汪的領袖地位,因而遭到汪及其一派的反對。13日,汪聲明引退,隨即往武漢,成立武漢政治分會,以召開四中全會相號召,開展反對特別委員會的鬥爭。10月25日,汪往廣州,糾合粵系中央執監委員及李濟深等人,成立中央執監委員通訊處,宣布中央常務委員會秘書處照常辦公,提出在廣州召開二屆四中全會預備會。 在蔣介石調解下,汪於12月3至10日,出席了在上海舉行的四中全會預備會議。但在此前的11月17日,汪派的張發奎指揮黃琪翔、薛岳等部發動了反對桂系的廣州事變,因此,汪在預備會上受到桂系及西山會議派等的猛烈攻擊。此時中共領導的廣州起義爆發,汪及顧孟余、陳公博等人更被攻擊為與起義有牽連,被國民政府下令查辦。當晚,汪偕曾仲鳴赴歐,17日,汪發表通電,宣布引退。 1928年1月,蔣介石繼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並主持召開二屆四中全會。由此會議,蔣介石不僅成為新的中央執監委員會常務委員兼組織部長,並且是中央政治會議和軍事委員會主席。同年10月,蔣實現與胡漢民合作後,進而出任國民政府主席,集黨、政、軍權於一身。時在法國的汪精衛,未出席二屆四中全會,雖然仍被推選為國民政府委員、軍事委員會委員和中央執監委員會委員,並在8月召開的二屆五中全會上推為政治會議委員,但已被排出常務委員會;汪派的主要人物顧孟余、陳公博也都遭到排斥。 汪精衛基於對蔣介石獨裁統治的不滿,於1928年初,提出了反對「新軍閥」和「腐化分子」的口號。在汪的號召下,在上海的陳公博、顧孟余等人發起了「恢復十三年改組精神,改組國民黨」的運動;11月28日成立了以汪為領袖的「中國國民黨改組同志會」,設總部及各省市黨部、海外總支部聯合辦事處於上海,並在各省市設立相應組織。 1929年3月,蔣介石在南京主持召開國民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出席會議的代表絕大多數系由蔣指定與圈定產生。會前,汪精衛與顧孟余、陳公博等二屆中央執監委員13人聯名發表《關於最近黨務政治宣言》,指斥三全大會類似段祺瑞善後會議,將誓不承認。因此,汪及顧孟余、陳公博等受到三全大會的書面警告或開除黨籍處分。 國民黨三全大會結束後,汪及改組派利用蔣介石與地方實力派間的矛盾,以「護黨救國」的名義,發起反蔣運動。10月上旬,汪由歐洲返抵香港主持,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反蔣戰爭。1930年5月,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等聯合討蔣,發動了更大規模的中原大戰。汪派與西山會議派都參加了。此時,汪與西山會議派等一起,在北平發起成立「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擴大會議」。7月23日,汪由香港繞道日本長崎,經天津抵北平,主持擴大會議。9月1日,成立了以閻錫山為主席的國民政府。18日,東北軍將領張學良發表擁蔣的通電,進軍關內,擴大會議遷往太原。10月30日,汪在太原發表由其起草的《約法草案》後,擴大會議即行收場。11月1日,汪離開太原,去香港。 1931年2月28日,蔣介石因與胡漢民政見不合,以宴請為名,將胡扣押,軟禁於湯山,由此激化了與胡漢民等派的矛盾。3月14日,汪在香港發表《為胡漢民被囚重要宣言》,聲明與反蔣各派聯合起來打倒蔣介石。5月24日,汪由香港抵廣州,在粵系陳濟棠、桂系李宗仁等實力派支持下,聯合唐紹儀、古應芬、林森、許崇智、陳濟棠、李宗仁等,發起成立「中國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非常會議」。28日成立了以汪精衛為首的國民政府,以反對獨裁實現民主政治相標榜,與南京國民政府相對抗。 正當寧、粵雙方陳兵湖南南部之時,日本發動了九一八事變,侵占東北。面對嚴重的民族危機,寧、粵雙方暫時息爭禦侮。9月28日,汪代表廣州非常會議前往香港,與寧方代表蔡元培等就寧、粵統一進行預備交涉,達成初步協議。10月18日,汪由香港起程,前往上海,出席寧、粵和平統一會議。22日,在與胡漢民、蔣介石作首次晤談後,代表粵方提出集權於黨,召集一、二、三屆中央委員會議,共謀產生健全的四全大會等7項政治主張。11月7日,寧、粵雙方達成妥協。但是,由於廣州非常會議在有關蔣介石何時下野的問題,意見對立,發生分裂,12月3日,汪在上海大世界召集退出廣州四全大會的汪派人員舉行會議,依比例選出中央委員。22日,寧、粵、滬三方所選中央委員,於南京召開四屆一中全會,通過中央政治改革案,以林森為國民政府主席,孫科為行政院院長,汪與蔣、胡被推為中央政治會議常務委員,並被推為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由此宣告了國民黨的統一。 12月15日,基於粵方胡漢民等派的強烈要求,蔣在軍政兩方面作好復出的安排後,宣布下野。時在上海的汪精衛,在蔣下野問題以及對日政策上與胡漢民意見對立,遂由聯胡改為聯蔣。在蔣宣布下野,拒不出席一中全會之時,汪亦稱病入醫院,不出席會議。由於汪、胡、蔣三人均不在南京,加之孫科既無軍權又無財權,外交上也一籌莫展,因而不得不請辭院長職務。如此,便為蔣的復出,汪、蔣的再度合作提供了時機。1932年1月16日,汪應蔣之約至杭州,在煙霞洞會商後,決定合作。21日,汪、蔣分別抵南京。28日,中央政治會議改組行政院,以汪為行政院院長。29日,中央政治會議決議成立軍事委員會,以蔣介石、馮玉祥、閻錫山、張學良等為委員。3月6日,中央政治會議推蔣為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形成了蔣主軍、主持「剿共」,汪主政、主持對日交涉的汪、蔣再度合作的格局。 就在汪精衛出任行政院院長的當天,日本發動了一二八事變,淞滬抗戰爆發。2月5日,汪在徐州發表對日問題之談話,申明「一面抵抗,一面交涉」的對日外交方針。此時,汪接受英、美、法、意等國的調解,5月5日與日本簽訂了屈辱的《淞滬停戰協定》。 汪、蔣的對日妥協,目的是為對內「剿共」,即所謂「攘外必先安內」,結果使日本得寸進尺。日本在侵占東北後,於3月9日扶植廢帝溥儀炮製了偽滿洲國。1933年1月,日軍攻占榆關進攻長城各口,由此爆發了長城抗戰。時汪精衛正以請假養病為名,住在德國。長城抗戰開始後,汪於3月20日返抵南京,但直至與蔣介石等人會談,29日由中央政治會議推為新設的國防重要委員會委員長,獲得對日外交全權之後,始於30日表示銷假視事。4月下旬,日軍進至長城以南,迫近北平、天津時,汪、蔣決定對日妥協,授權北平軍分會代理委員長何應欽及新設北平政務整理委員會主任黃郛與日方交涉。5月31日,與日本簽訂了《塘沽協定》。7月28日,汪蔣聯名發表內外方針之通電,提出《治標莫急於剿除匪共,治本莫急於生產建設》,旋即調集100萬軍隊,對中共領導的紅軍發動空前規模的第五次「圍剿」。 在蔣介石全力「剿共」的同時,汪精衛則大力推行對日親善外交。8月,汪兼外交部長。在汪主持下,國民政府一再下令嚴禁抗日反日的言論與行動,相繼恢復了華北與偽滿間的通車通郵,通過何應欽「致酒井備忘錄」和《秦土協定》等,將國民黨勢力撤離華北,造成了華北的危急。由此而引起了國人的強烈反對。汪還響應日本提出的「共同防共」主張,力謀參加日、德兩國正在柏林策劃的國際防共協定。 1935年11月1日,汪在國民黨四屆六中全會上遇刺,身負重傷,遂於12月1日向五屆一中全會請辭行政院院長兼外交部部長職。7日,南京國民政府改組,蔣介石任行政院院長,推汪為中央政治會議主席。1936年2月19日,汪為實現參加日、德、意反共聯盟之目的,以養病為名,離上海赴歐洲,準備與德國當局交涉。由於日本的入侵日急,全國抗日浪潮高漲,加以蔣介石阻止,其圖謀未能如願。 1936年12月12日,在民族危急的嚴重關頭,東北軍將領張學良和西北軍將領楊虎城扣留了蔣介石,發動了震驚中外的西安事變。事變發生後,國民黨中央急電汪回國。汪認為這是他東山再起、重掌大權的天賜良機。汪在義大利的熱那亞等候乘船回國期間,召駐歐洲各國大使顧維鈞、程天放、郭泰祺等共商對內對外政策。汪頑固堅持「不可停止剿共軍事」,並提出重組領導核心的人員名單,準備取蔣而代之。但是,出於汪的意料,在其離開熱那亞的第三天,西安事變和平解決,蔣介石返回南京。 1937年1月14日,汪抵達上海,旋即前往南京。由於西安事變和平解決,內戰已基本停止,國共合作、共同抗日局面即將形成。汪不顧國內政局的變化,繼續鼓吹「剿共」軍事不可中止,並在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上竭力阻止國共合作,但未能如願。 7月7日蘆溝橋事變爆發。8月13日,日軍進攻上海,中國軍隊予以堅決抵抗,全國抗戰爆發。9月22日,國民黨通過中央社公布了中共中央關於國共合作的宣言,23日,蔣為此發表談話,實際上承認共產黨的合法地位。汪精衛雖然未能阻止全國抗戰與國共合作的實現,但始終堅持反共立場,對於日本的侵略,則是主和不主戰,在德國大使陶德曼調停期間,力主接受日本提出的承認「滿洲國」等一系列滅亡中國的條件。 1938年1月16日,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發表了「不以國民政府為對手」 的聲明,隨之,兩國各自撤回大使,斷絕了外交關係。在如此形勢下,汪在周佛海、陶希聖、高宗武等人的密謀下,開始了暗中通敵的活動。先後派外交部亞洲司日本科科長董道寧與亞洲司司長高宗武赴東京,與日本政府交涉,並在香港、上海等地與日本軍部代表進行秘密談判。廣州、武漢相繼失陷前後,時為國民黨副總裁、國民參政會議長的汪精衛,對抗戰前途悲觀至極,認為抗戰已經失敗,國民政府再無處可退,遂派高宗武、梅思平於11月20日,在上海與日本軍部代表影佐禎昭、今井武夫簽訂了《日華協議記錄》的「重光堂秘密協定」,決定出逃重慶,另立以他為首的反蔣反共的「新中央政府」。 12月8日,汪精衛偕其妻陳璧君等人從重慶飛往昆明,翌日,會同先期抵此的國民黨代理宣傳部長周佛海及參政會議員陶希聖飛往河內。22日,日本首相近衛文麿發表招降聲明,宣布了日本支持汪精衛另立偽府,實現「中日親善、經濟提攜、共同反共」,共同建設東亞新秩序的三項原則條件。29日,汪發表《艷電》聲明,接受日本的條件。 按照汪、日「重光堂秘密協定」的預定計劃,汪本擬在日本尚未占領的雲南、四川地區,及日本已占領的廣東、廣西地區,另立政府。由於龍雲等人未予響應,預定計劃破產,汪遂於1939年2月初,與高宗武一起另擬了與各已成立之漢奸政權合作,在淪陷區的南京成立「新中央政府」的計劃,並派高宗武再次赴日,與日本當局交涉。3月21日,重慶當局在汪拒絕了勸其赴歐的要求後,下令在河內監視其行動的軍統人員,採取暗殺行動。結果誤殺副手,汪僥倖逃脫。4月26日,汪在日本的嚴密保護下離開河內,5月8日抵達上海,旋於31日偕周佛海、高宗武、梅思平等飛往東京,與日本政府直接商談有關成立「新中央政府」事項。 汪在獲得日本政府支持其成立偽國民政府的保證後,於6月18日,離開日本經天津、北平返抵上海。7月9日,發表《我對於中日關係之根本觀念及前進目標》之廣播講話,聲明與重慶斷絕關係,並緊鑼密鼓地與北平偽臨時政府的王克敏、南京偽維新政府的梁鴻志,以及日本仍在策動出山的吳佩孚等人進行合流談判和促吳「出山」的活動,並前往廣州,配合日軍對第四戰區將領張發奎等進行策降。8月28日,汪在上海召開所謂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成立了以他為主席的「中央委員會」,通過了所謂「和平反共建國」綱領,「授權」汪與黨外人士組織中央政治會議,準備「還都」南京。 依據日本內閣於6月6日作出的《關於成立新中央政府的方針》的規定,汪精衛等人必須在其政府成立之前,允諾日本所要求的條件。為此,11月1日,汪精衛派周佛海、陶希聖、梅思平、林柏生、陳公博等,與日本梅機關的影佐禎昭等進行秘密談判,於12月30日,簽訂了名為《調整中日新關係之協議文件》,即所謂《內約》的賣國條約。1940年1月下旬,汪在日本的導演下,於青島召開有南北兩偽政權參加的三方會談,決定了偽府的成立。3月20日,汪在南京主持召開偽中央政治會議。參加會議的除汪偽國民黨中央執監委員外,還有偽臨時政府、偽維新政府、偽蒙古聯合自治政府、國家社會黨、中國青年黨,以及所謂無黨派人士。會議相繼通過偽府成立大綱、偽府名稱及成立日期、組織機構及人選,並成立了中央政治委員會及授權汪精衛決定中日新關係調整方針等一系列決議。汪不僅代理偽國民政府主席,而且出任行政院長兼海軍部長、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長、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等一系列首要職務,成為漢奸首腦。30日,汪精衛偕偽府各部、會漢奸首要宣誓就職,宣布「國民政府還都南京」。 汪在發表《艷電》後,國民黨中央即於1939年1月1日決議開除其黨籍,撤銷其一切職務。6月8日,下令通緝。在汪袍笏登場的3月30日,重慶國民政府重申前令。11月30日,更懸賞法幣10萬元,捉拿汪精衛。 汪精衛偽政權雖經成立,但日方一直通過各種渠道對重慶國民政府進行誘降活動;直至11月下旬,由於對重慶誘降無望,始於30日,與汪簽訂所謂《基本關係條約》,並由汪與日本及偽滿三方發表《共同宣言》。汪在承認偽滿洲國的同時,其偽府也獲得日本的承認。在此前的29日,根據日方的指令,由汪任偽府主席,取消代理名義。 日本在承認汪偽政權後,即以扶植汪偽政權,使其成為破壞抗戰、維持和鞏固占領區、支持日本擴大侵略戰爭的工具。由於《汪日基本條約》的簽訂,汪寄希望於日本放鬆對其政權的控制,發揮其獨立自主的權能,建設「和平模範」區域,並由局部「和平」擴展至全面「和平」。為此,汪一再向日本提出請求,宣稱:在目前形勢下,只能建設國民政府治下的中日合作模範區,以事實讓國民承認和平的可能性,以此促進重慶政府的崩潰。日本政府為表示對汪的支持,於1941年6月召汪到東京。6月23日,汪與近衛文麿發表《共同宣言》,聲稱兩人相誓為共存共榮復興東亞之共同目標作進一步的努力,國民政府務必在政治上、軍事上、經濟上、文化上提出中日提攜協力之具體事實,日本政府亦對之作進一步的援助。 所謂務必提供中日協力之具體事實,即要求汪精衛動員其一切人力與物力,協助日軍即將在華中地區開始發動的「清鄉」運動。為此,汪成立了龐大的組織機構:清鄉委員會,並自任清鄉委員會委員長。從1941年9月至1943年間,汪曾一次又一次地前往「清鄉區」視察。 1941年12月8日,日軍襲擊珍珠港,發動太平洋戰爭。當天,汪精衛發表聲明:依據中日基本關係條約,為實現建設東亞新秩序之共同目的,國民政府決定與日本同甘共苦,協助日本完成大東亞戰爭,並向日本提出參加對英美作戰的要求。汪為表示與日本及偽滿休戚相關、安危相共,於1942年5月,前往長春,對偽滿洲國進行訪問。 日本為了挽救在太平洋戰場的敗局,於1942年12月,由御前會議作出《為完成大東亞戰爭而決定的處理對華問題的根本方針》,在同意汪偽政權對英美宣戰的名義下,在一定程度上,實施放鬆對汪偽政權政治與經濟上的控制,並交還租界和撤廢治外法權等所謂對華新政策。1943年1月9日,汪偽政權向英美宣戰,汪發表聲明,要與日本同生共死,死中求生。為此,汪精衛在思想上極力推行培養所謂「新國民」的奴化運動;在軍事上擴充偽軍,代替日軍進行守備;在經濟上和物資上加強掠奪與搜刮,並通過強行收買棉紗棉布和開展獻鐵獻金運動,來滿足日軍所需要的軍事物資。 汪精衛效忠日本帝國主義,可謂不遺餘力。由於東奔西走,日夜不得休息,致使其背部遇刺留下的槍彈引發炎症,損及骨髓。11月初,汪帶病前往東京參加「大東亞會議」,由於病體難支,遂向日本首相東條請求派名醫往南京診治。12月19日,由南京日軍第一醫院施行手術,將留彈取出。術後病情一度好轉,但旋即惡化。1944年3月3日,不得不將汪送往日本名古屋帝國大學醫院治療。但因病入膏盲,醫治無術,於11月10日下午斃命,時年61歲。11月12日,日本將其靈柩送回南京。23日,汪偽國民政府將汪葬於南京梅花山。抗戰勝利後的1946年1月21日,國民黨當局將汪墓炸毀,汪的屍體送往清涼山火葬場火化。汪精衛最終落得個既可恥又可悲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