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二卷) · 第十一章 王明
王明,原名陳紹瑀,後改為陳紹禹,字露清,筆名韶玉、慕石、兆雨、詔玉、紹玉、玉石等,曾化名泰山、風康、石紹禹、紹虞等,俄譯化名有馬馬維奇、波波維奇、克勞白夫等。1904年(清光緒三十年)4月9日出生在安徽省六安縣金家寨(今屬金寨縣)的一個小商人家庭。其父陳嘉渭早年自做醬醋出售,後與人合資開辦行店,經營竹木。其母喻淑連曾任女子學校校長。
王明幼時在家鄉讀私塾,天資聰敏,能文能詩。1920年秋,考入六安安徽省立第三甲種農業學校。1924年8月,進入武昌商科大學預科學習,曾發起組織豫皖青年學會,被推為事務部主任,並擔任安徽同學會會刊《皖光》的編輯,受到革命思想的影響,開始接觸馬克思主義。在1925年五卅運動中,曾參加武漢學生的罷課和示威遊行。後任武昌學生聯合會幹事和湖北省青年團體聯合會執行委員。同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10月由許凌青介紹參加中國共產黨。不久被選送去蘇聯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並很快受到中山大學副校長米夫的賞識。1926年9月,王明當選為中山大學學生公社主席。1927年3月,作為譯員,隨米夫率領的聯共(布)宣傳工作者代表團訪華,先後在廣州、上海、武漢等地活動,並列席了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後經米夫推薦,王明在中共中央宣傳部當幹事兼做黨刊編輯。8月,隨米夫再到蘇聯,在中山大學任聯共黨史課教員和翻譯。不久,擔任該校聯共(布)支部局宣傳幹事。王明依靠米夫的支持,形成一個以他為首的教條主義的小宗派,利用反「教務派」和反托派鬥爭進行宗派活動。他捏造事實,羅織罪名,製造了所謂「江浙同鄉會」等事件,打擊與他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之後,他又把鬥爭矛頭指向以瞿秋白為首的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1928年,王明根據米夫(時任中山大學校長、共產國際東方部副部長)的安排,作為翻譯人員,參與了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編譯供六大代表閱讀的《武裝暴動》小冊子,並為小冊子寫了序言。它強調城市暴動是武裝起義的中心,提出「中國共產黨目前的主要任務是組織和實現群眾的武裝暴動」。這是王明早期的教條主義的一篇代表作。
1929年春,王明從蘇聯回到上海。先後任中共滬東區委宣傳幹事、中共中央宣傳部主編的《紅旗》報編輯。1930年1月被捕,出獄後到中華全國總工會宣傳部參加《勞動》報的編輯工作。後任中共中央宣傳部秘書。在這期間,他在《紅旗》、《布爾塞維克》等報刊上發表許多文章,對中國社會和中國革命的基本問題作了闡述。他誇大中國民主革命中的社會主義成分,認為「現階段中國革命任務的完成,只有在同時徹底反對中國資產階級的條件下,才能做到」。中國革命在新高漲到來之時,「有很快的轉變到社會主義革命的前途」。他主張加緊「準備和布置全中國的武裝暴動」,首先在主要數省或一省奪取政權。6月以李立三為代表的「左」傾冒險主義在中共中央占據統治地位後,王明對李立三的某些觀點提出過一些不同意見,因而受到李立三的壓制,被撤銷了中央宣傳部秘書等一切工作。9月召開的中共六屆三中全會結束了李立三「左」傾冒險主義在中共中央的統治,王明曾表示擁護三中全會及其後的中央。但當他通過不正常的途徑比中共中央先獲知共產國際10月《關於立三路線問題的信》的內容後,卻一反前態,乘機進行反對三中全會及其後的中央的活動。共產國際來信提出「立三路線」就是「反國際的政治路線」,批評中共中央對李立三的錯誤採取了「調和主義」的態度。11月13日,王明等給中共中央政治局寫信,指責中共六屆三中全會沒有充分揭露「立三路線」的「機會主義的實質」,中央在工作中再度犯了「錯誤」,這些錯誤是「立三路線」「在某種程度上在某種意義上的繼續」。11月17日,王明等再次給中共中央政治局寫信,要求中央「正式公開宣布立三路線的錯誤實質」,宣布他們與李立三「爭論的真相」等。中共中央於11月16日收到共產國際的10月來信,並在黨內公布了信的內容。王明便公開打出「擁護國際路線」、「反對立三路線」、「反對調和主義」的旗號,要求徹底改造黨的領導。這時,王明拋出《兩條路線》的小冊子(後經增訂,改名為《為中共更加布爾塞維克化而鬥爭》),實際上是提出了一個發展「立三路線」和其他「左」傾思想、「左」傾政策的新的政治綱領。12月10日左右,米夫以共產國際代表的身份來到上海,直接插手中國共產黨的內部事務。王明加緊進行宗派活動。12月25日,王明被任命為中共江南省委(習慣上仍稱江蘇省委)書記。1931年1月7日,在米夫的直接干預下,中共六屆四中全會在上海舉行。王明在會上作長篇發言,提出了一系列比李立三的冒險主義還要「左」的錯誤觀點。並被補選為中共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王明實際上掌握了中共中央的領導權。從此,以王明為代表的「左」傾冒險主義統治全黨達4年之久。
王明在政治上混淆民主革命和社會主義革命的界限,把反資產階級和反帝反封建並列;否認九一八事變後國內階級關係的明顯變化,把中間勢力當成「最危險」的敵人;繼續推行「城市中心論」,主張紅軍奪取中心城市,以實現一省與數省首先勝利,進而形成全國的勝利。在軍事上,先是推行冒險主義,後來又變為保守主義和逃跑主義。在組織上,實行宗派主義,對不同意他們的錯誤主張的人,進行「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王明「左」傾冒險主義給中國共產黨和革命事業造成重大的損失。
1931年11月,王明去蘇聯莫斯科,任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在此之前的9月,在上海成立了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由博古(秦邦憲)負總的責任,繼續推行以王明為代表的「左」傾冒險主義政策。1932年8、9月間,共產國際召開執行委員會第十二次全會,王明在會上當選為共產國際執委會委員。會後,被選為執委會政治書記處書記。在1933年11、12月間召開的共產國際執委會第十三次全會上,王明被選為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委員、政治書記處書記。在這期間,王明參與共產國際制定中國革命的方針,並對國內中共臨時中央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1934年1月,中共臨時中央在江西瑞金召開六屆五中全會,把以王明為代表的「左」傾冒險主義錯誤發展到頂點。在這次會上,王明被選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
1935年7月25日,王明出席共產國際第七次代表大會。大會提出建立反法西斯統一戰線的策略。8月1日,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根據共產國際七大的精神,由王明起草了《為抗日救國告全體同胞書》(即著名的八一宣言),於10月1日正式以中國蘇維埃中央政府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名義發表。宣言號召全國人民團結起來,停止內戰,抗日救國,組織全中國統一的國防政府和抗日聯軍。這個宣言,對推動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形成和抗日救國運動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8月7日,王明在共產國際七大第二十三次會議上作了《論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革命運動與共產黨的策略》的長篇發言,後整理成小冊子,改名為《論反帝統一戰線問題》,在法國巴黎和國內出版。它指出建立、擴大和鞏固反帝統一戰線,是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國家中共產黨的最重要的任務,強調在中國建立反日民族統一戰線「具有決定一切的意義」。在共產國際七大上,王明當選為共產國際執委會委員、執委會主席團委員、政治書記處候補書記。會後,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開會討論在中國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問題。王明在會上作了《為爭取建立反帝統一戰線和中國共產黨的當前任務》的報告,指出黨的任務是吸收一切可能的、哪怕是暫時的動搖的同盟者及同路人,甚至不排除同蔣介石建立統一戰線的可能性,只要「他真正停止反對紅軍的戰爭並調轉槍頭去反對日本帝國主義者」。11月,王明寫了《中國共產黨的新任務》和《中國共產黨新政策的基礎》兩篇文章,於1936年1月合編為《新形勢與新政策》的小冊子出版。這個小冊子闡述了「聯蔣抗日」的思想,強調了建立抗日救國的人民統一戰線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提出為適應建立廣泛的抗日救國統一戰線的新形勢,中國共產黨在土地政策、工商業政策、勞動政策、外交政策及政治制度等方面,都應該實行轉變。1936年7月以後,王明先後發表《為獨立、自由、幸福的中國而奮鬥》(又名《新中國論》)、《拯救中華民族的唯一出路》(又名《中華民族之出路》、《團結救國論》、《救中國人民的關鍵》)等文章,繼續宣傳共產國際七大和八一宣言的精神。指出:「我們共產黨員應當把國民黨和蔣介石不與日寇一樣看待,因為中國人民的基本敵人是日寇。在現在階段上一切應當服從抗日。此外,也不能把整個國民黨及其部隊,看成是日帝國主義的同盟軍和助手;尤其主要的是,為了真正的和嚴重的武裝抵抗日寇,必須要國民黨軍隊或其有決定意義的大多數部隊來參加。」提出「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具體地應當表現在共產黨與國民黨及其他組織在共同的抗日鬥爭綱領的基礎上訂立政治的協定,同時,保存各黨派在政治上和組織上的完全獨立性」。這些文章對於國內外人士了解中國共產黨的團結抗日的政策,起了積極的作用。但是,從1936年下半年開始,王明的一些文章中已經包含了右傾投降主義思想的萌芽。在這期間,王明還與南京國民黨政府駐蘇聯大使館武官鄧文儀等接觸,商談國共合作抗日問題。並於1936年1月23日致函毛澤東、朱德、王稼祥,介紹鄧文儀到蘇區直接與中共中央協商抗日救國的具體辦法。之後,中共駐共產國際代表團指派潘漢年、王炳南等回國,幫助中共中央開展上層統一戰線工作。
1937年11月29日,王明從蘇聯回到延安。12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作題為《如何繼續全國抗戰與爭取抗戰勝利呢?》的報告。他的報告在堅持抗戰和國共合作問題上發表了一些正確意見,但在如何鞏固和擴大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方面,提出了比較系統的右傾投降主義主張。他批評在陝北洛川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過分強調獨立自主和實行民主、改善民生問題,提出「今天的中心問題是一切為了抗日,一切經過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一切服從抗日」;抹煞共產黨的全面抗戰路線和國民黨的片面抗戰路線的原則分歧,否認共產黨是抗戰的領導者,主張「國共共同負責共同領導」,軍隊要「統一指揮、統一紀律、統一武裝、統一供給和統一作戰計劃;強調正規戰,貶低共產黨領導的游擊戰爭和人民軍隊以及敵後抗日根據地的作用,幻想主要依靠國民黨軍隊抗日求得速勝。由於王明打著傳達共產國際指示的旗號,使不少與會者一時不能明辨是非。王明在這次會議上被增補為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12月18日,王明抵武漢,參與同蔣介石的談判。不久,中共中央代表團和中共長江中央局合併,對外為中共代表團,對內為長江中央局,暫以王明為書記。王明還兼任黨報委員會主席。
王明在與國民黨代表談判合作抗日、宣傳抗戰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對國內各界人士及國際友好人士開展統戰工作、恢復和發展南方各省的共產黨組織、指導新四軍及華中抗戰等方面作了不少有益的工作。但與此同時,又在實際工作中推行他的錯誤主張。他在《挽救時局的關鍵》、《抗日的民族統一戰線》等文章和演講中,宣揚國民黨和共產黨一樣也是「中國一大部分優秀進步青年的總匯」,蔣介石等是「堅決領導抗戰的人物,將成為中國的不朽的民族英雄」。1938年1月,晉察冀邊區政府成立,這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第一個敵後抗日民主政權。王明等致電中共中央,指責這「對全國統一戰線工作將發生不良影響」。2月,王明回到延安,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作《目前抗戰形勢與如何繼續抗戰和爭取抗戰勝利》的報告。他指望通過外援建立幾十師新的有新式武裝的部隊作為全國軍隊的骨幹,進一步提出普遍地實行「以運動戰為主,配合以陣地戰,輔之以游擊戰的戰略方針」。附和國民黨「只要一個軍隊」和「統一軍令」的主張,要共產黨領導的人民軍隊服從國民黨的統一指揮,統一編制,統一武裝,統一紀律,統一待遇,統一作戰計劃,統一作戰行動。會後,王明回到武漢,又違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發表題為《三月政治局會議的總結》一文,繼續堅持並發展他的右傾投降主義主張。他不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在長江流域及華中敵後獨立自主地開展抗日游擊戰爭的指示,仍然把華中工作的重心放在大城市,致使共產黨未能在1937年冬至1938年春在華中敵後更廣泛地開展抗日游擊戰爭和創建抗日根據地。
從1938年6月起,王明擔任中共委派的國民黨參政會參政員。在7月召開的國民參政會第一屆會議上,他與董必武、鄧穎超等中共參政員提出《擁護國民政府實施建國綱領案》,同汪精衛投降派進行了鬥爭。從這時起到1944年,王明是第一至第四屆國民參政會參政員。
1938年9月,王明回到延安,出席擴大的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在會上作《共產黨員參政員在國民參政會中的工作報告》,並作了《目前抗戰形勢與如何堅持持久戰爭取最後勝利》的發言。他仍堅持「一切經過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主張,表示要與國民黨「共同工作,共同發展,同生死、共患難,禍福與共,相依為命」。擴大的中共六屆六中全會基本上糾正了王明的右傾投降主義錯誤,進一步統一了全黨的思想和步調。會議決定撤銷中共中央長江局,設立南方局和中原局。會後,王明留在延安工作。從1939年起,王明任中共中央統一戰線工作部部長、中央婦女運動委員會主任。7月,兼任中國女子大學校長。1940年春,先後當選為陝甘寧邊區文化協會執行委員、延安各界憲政促進會理事、蒙古文化促進會理事。在婦女工作、促進憲政運動、文化統一戰線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隨著形勢的變化,王明改變了以前一些錯誤觀點,對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內容、特點,以及國共合作、反磨擦鬥爭等問題作了闡述,但仍認為「一切為了統一戰線」、「一切經過統一戰線」「是最標本的執行政策的辦法」。
1941年9、10月,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討論黨的歷史上,特別是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路線問題,確認在土地革命戰爭後期,王明等領導的中共中央所犯的「左」傾錯誤是路線錯誤。王明拒不承認錯誤,對毛澤東等的批評逐條進行反駁和辯解。之後,王明藉口有病,不參加中央的會議和整風運動。1943年9月上旬至12月初,中共中央連續召開三次政治局會議,討論王明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和抗戰初期「左」的和右的錯誤。中共中央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方針,對王明進行了耐心細緻的思想工作,並系統地指出他應該反省的問題,希望他認真檢查自己的錯誤。同年12月,王明給毛澤東並中共中央政治局寫信,表示願意接受批評,檢討自己的錯誤。1944年5月,擴大的中共六屆七中全會開始在延安舉行。毛澤東把全會準備討論通過的《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草案送給王明看,並先後派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朱德等同他談話。1945年4月20日,擴大的中共六屆七中全會通過《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決議著重批評了土地革命戰爭時期以王明為代表的「左」傾領導在政治上、軍事上、組織上和思想上的錯誤。當天,王明寫信表示贊同這一決議,並檢查了自己在土地革命戰爭時期的錯誤。但隨後他以生病為由不出席中共七大會議,也不向會議檢查自己的問題。經毛澤東做工作,中共七大仍選舉王明為中共中央委員。
從1946年起,中共中央根據王明的要求,安排他從事法律研究工作。6月,王明任中共中央法律問題研究委員會委員。不久又兼任憲法組組長,參與起草全國憲法草案及創立新民主主義的法律理論工作。1947年冬,在晉綏解放區臨縣後甘泉村參加土地改革工作。12月,出席在陝北米脂縣楊家溝召開的中共中央會議並發言。1948年春,王明隨中央法律問題研究委員會移駐河北建屏(今平山)西柏坡。12月,該委員會改為中央法律委員會,為協助中共中央研究與處理全國有關立法和司法問題的工作機關。1949年初,王明為中共中央起草了《對國民黨司法人員之處理》、《關於廢除國民黨〈六法全書〉和確定解放區司法原則》等指示,並負責組織編寫訓練司法幹部的教學提綱。在3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經與會同志的批評幫助,王明表示「擁護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並對自己的錯誤進行了檢查。會議決定,王明應對其在十年內戰時期和抗日時期所犯的政治路線錯誤寫一個聲明書,提交中央政治局審閱。王明口頭表示接受這一決定。3月下旬,王明隨中共中央機關進駐北平。6月,任中國新政治學研究會籌備委員會主任。9月,作為中華全國社會科學工作者代表會議籌備會的代表,出席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會上當選為第一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王明被任命為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委員,並當選為中蘇友好協會總會理事會理事,參與和主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刑法大綱、各級人民法院組織法暫行大綱等法律的起草工作,還主持召開監獄法律問題座談會,指出以軍事管理、民主生活、勞動教育、改造自新作為「監獄工作的方向」。1950年7月,他在第一屆全國司法會議上作《關於目前司法工作的幾個問題》的報告,對法律本質、建立人民司法制度、刑民法政策等問題作了闡述。
王明對七屆二中全會要他寫一份檢查自己錯誤的聲明書的決定,拖延不執行。因此1950年6月召開的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作出《關於王明同志的決定》,指出王明的這種行為「是無紀律的行為」,重申王明仍應執行二中全會的決定,對他過去所犯的原則錯誤「作一次深刻的反省」,聲明書寫好後,應即提交中央政治局審閱,並在必要時,由政治局提交以後的中央全會討論。但拖至9月上旬,王明提出要到蘇聯治病。10月,他動身去蘇聯。1953年12月,從蘇聯回到北京,繼續治療休息。1956年1月,再次去蘇聯治病。8月上旬,中共中央致電王明,希望他在身體狀況允許的條件下回國參加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王明以「身體病況仍不許可」為藉口,拒絕參加大會。經中共中央反覆做工作,中共八大選舉王明為中央委員。王明在蘇聯期間,化名馬馬維奇、波波維奇,發表文章,歪曲中國共產黨的歷史,誣衊與攻擊黨和毛澤東,否定毛澤東思想,並為他過去所犯的錯誤狡辯。1974年3月27日,王明在莫斯科病逝。
1975年,蘇聯國家政治書籍出版社出版了《中共五十年》一書,這是王明在1971年至1974年間所寫的幾篇文章拼湊編成的。1979年,蘇聯莫斯科進步出版社又出版了《王明詩歌選集(1913—19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