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二卷) · 第七章 新民主主義經濟
第一節 新民主主義經濟——嶄新的經濟形式
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是一種特殊的、相對獨立的經濟形式。它既不是純粹資本主義經濟,也不是純粹社會主義經濟,而是既有資本主義經濟成分,又有社會主義經濟成分,還有各種形式的個體經濟和合作社經濟的多種經濟成分同時並存的社會經濟形態。
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產生和發展,同共產黨領導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緊密相連。它不是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內部自然孕育出的新經濟形式,而是中國共產黨通過武裝鬥爭、開闢革命根據地,在新的工農政權領導之下建立起來的嶄新經濟形式。從近代中國的歷史發展、社會經濟演變、革命進程考察,束縛著中國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生產關係,勢必被打破,而清政府「自救」、「自強」式的洋務運動、資產階級變法改良運動及革命運動,都未能完成這一歷史使命。時勢的演進,中國共產黨被推上歷史舞台,承擔起領導中國革命的重任。由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反帝反封建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即新民主主義革命,其前途必將是社會主義。但是,在經濟極其落後的中國,社會主義前途的到來,又必然要有一個過程。經濟落後的國情和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城市小資產階級及民族資產階級等幾個階級共同參加革命的客觀現實,決定了革命進程中和革命勝利後的一個時期內,都不可能完全實行社會主義的經濟政策。從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發展到社會主義經濟,需要有一個過渡形式的經濟形態,這便是新民主主義經濟。從這一點上考察,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又是中國社會經濟發展演變的必然產物。
新民主主義經濟,產生於新民主主義革命進程中的革命根據地。它作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的對立物,儘管誕生之初比較弱小,但具有頑強的生命力,代表著近代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方向。新民主主義經濟產生之後,共產黨人努力認識和把握它的運行規律,不斷完善經濟政策,健全運行機制,使之不斷地發展壯大,隨著革命的勝利,終於在全國範圍內確立起來。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中,在中國大地,殖民地經濟、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新民主主義經濟在不同地區內同時並存,但唯有新民主主義經濟才能徹底打破束縛中國發展進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關係;也唯有新民主主義經濟才能更好地解決民生問題,尤其是中國革命的中心問題——農民土地問題,大大解放和提高社會生產力,從而促進整個社會的發展。同時,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過程,為共產黨鍛煉培養了大批管理國家、進行經濟建設的人才,使共產黨人在經濟建設實踐中摸索、認識到一些切合中國國情的經濟發展規律,這對後來人民共和國的經濟發展有著不可低估的重大意義。
第二節 中國共產黨關於新民主主義經濟的基本理論、綱領和政策
新民主主義經濟,既不是馬列主義經典著作中規定或設想的經濟形態,也不是中國共產黨事先設計好模式、然後在根據地照「本本」執行的經濟形式,而是中共在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進程中,面對革命根據地所處的客觀環境和社會土壤,為了生存和發展,所建立的一種新的經濟形式。隨著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產生和發展,共產黨人對它的認識、分析也日益深入,並從而規定了正確的新民主主義的經濟綱領和政策。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結構中國共產黨對新民主主義經濟結構的認識,有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
1933年4月,共產黨領導人張聞天在《論蘇維埃經濟發展的前途》一文中指出:「蘇區經濟的主要特點之一是農民的小生產的商品經濟占絕對的優勢。同樣的,在工業方面,小手工業的生產者占著主要的地位,私人的資本主義的經濟則比較不重要。小生產者私人的集體的合作經濟,正在向前發展中間獲得更為重要的意義。蘇維埃的國營企業,則還限制於蘇維埃政府必要的軍事工業、造幣廠與印刷廠方面。國家資本主義的企業可以說還沒有。」①張聞天在這裡已初步講明根據地經濟將由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小商品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合作經濟、國營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五種成分所構成。1934年1月,毛澤東在中華蘇維埃共和國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也講到根據地的經濟構成問題。他說:「現在我們的國民經濟,是由國營事業、合作社事業和私人事業這三方面組成的。」「國家經營的經濟事業,在目前,只限於可能的和必要的一部分」;「私人經濟,不待說,現時是占著絕對的優勢,並且在相當長的期間內也必然還是優勢」;「合作社事業,是在極迅速的發展中」①。
抗日戰爭時期,根據抗日戰爭的需要,抗日民主根據地實行減租減息政策,保留了封建主義經濟成分,但封建經濟實際上是在不斷被削弱。毛澤東1940年9月所作的《時局與邊區問題》的報告指出,邊區有四種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私人資本主義,合作社經濟,半自足經濟。這裡所說的「國家資本主義」,實際上是指「國營經濟」,因為毛澤東在報告中曾提出:新的國營經濟是一種特殊的國家資本主義。要消滅黨內資本主義思想,發展新式的①《張聞天文集》第1卷,第340頁。
①《毛澤東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3頁。
國家資本主義。②他所說的「半自給經濟」,當然包括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個體經濟,也包括農村中的其他經濟成分。1945年4月24日,毛澤東在中共七大所作《論聯合政府》的政治報告中,提出共產黨主張抗戰勝利後建立新民主主義的國家,其經濟「必須是由國家經營、私人經營和合作社經營三者組成的。而這個國家經營的所謂國家,一定要不是『少數人所得而私』的國家,一定要是在無產階級領導下而『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新民主主義的國家」①。這裡對新中國經濟結構的構想,同1934年二次全蘇大會上的提法相同,但有發展。
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進行了廣泛的土地改革。隨著人民解放戰爭的勝利進行和解放區經濟的恢復與發展,新的比較完備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形態在解放區呈現出來,這為共產黨人進一步認識新民主主義經濟結構提供了條件。1947年12月25日,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於陝北楊家溝召開的會議上作《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的報告,其中指出:「新中國的經濟構成是:(1)國營經濟,這是領導的成分;(2)由個體逐步地向著集體方向發展的農業經濟;(3)獨立小工商業者的經濟和小的、中等的私人資本經濟。這些,就是新民主主義的全部國民經濟。」②1948年9月13日,劉少奇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講話中提出,中國新民主主義的經濟構成是:國家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合作社經濟,私營經濟。又說:「整個國民經濟,包含著自然經濟、小生產經濟、資本主義經濟、半社會主義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以及國營的社會主義經濟。國民經濟的總體就叫做新民主主義經濟。新民主主義經濟包含著上述各種成分,並以國營的社會主義經濟為其領導成分。」③同月15日,張聞天起草的《關於東北經濟構成及經濟建設基本方針的提綱》提出:「東北經濟基本上是由以下六種經濟成分所構成,這就是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小商品經濟、秋林式的社會主義經濟(這裡蘇聯國家企業都用「秋林公司」名稱)。」①《提綱》還具體分析了各種經濟成分的內容、性質、作用及共產黨所應採取的方針政策。中共中央對這份《提綱》極為重視,作了認真修改,修改後關於經濟結構的表述為:「東北經濟在徹底消滅封建主義、官僚資本主義及取消帝國主義在東北的經濟特權以後,基本上由五種經濟成分所構成,這就是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私人資本主義經濟、小商品經濟。」②這一基本思想不久為中共七屆二中全會所吸收。毛澤東在中共七屆②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第207頁。①《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58頁。
②《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5—1256頁。
③《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第1—4頁。①《張聞天文集》第4卷,第17頁。
②《張聞天文集》第4卷,第29頁。
二中全會的報告中指出:「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性質的,合作社經濟是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加上私人資本主義,加上個體經濟,加上國家和私人合作的國家資本主義經濟,這些就是人民共和國的幾種主要的經濟成分,這些就構成新民主主義的經濟形態。」③這不僅指出新民主主義經濟結構的五種經濟成分,還提綱挈領地分析了各種經濟成分的性質。毛澤東關於新民主主義經濟結構的分析,被中共七屆二中全會接受,被寫入七屆二中全會決議。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性質新民主主義經濟到底是什麼性質的經濟?共產黨人有過認真思考和探討。張聞天1942年在深入陝北、晉西北農村做調查後寫過《發展新式資本主義》一文,提出:「中國社會將來才是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今天則要實行新民主主義,就是新式資本主義。因為中國太落後,只有走過新式資本主義的第一步,才能走社會主義的第二步。」他還指出:「我們所提倡的新式資本主義,與歐美的舊資本主義不同。我們有革命政權和革命政策,調節社會各階級關係。凡可以操縱國民生計的工商業,均握在國家手中。」①毛澤東1944年3月在一次關於邊區文化教育問題的講話中,也把新民主主義稱作新資本主義,他說:我們現在建立的新民主主義社會,「性質是資本主義的,但又是人民大眾的,不是社會主義,也不是老資本主義,而是新資本主義,或者說是新民主主義」②。新民主主義經濟即為新式資本主義經濟,這是中共領導人在相當長時期內的看法。
1948年9月,毛澤東在西柏坡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的報告中專門講到「新資本主義」問題,他明確指出:「我們的社會經濟呢?有人說是『新資本主義』,我看這個名詞是不妥當的,因為它沒有說明在我們社會經濟中起決定作用的東西是國營經濟、公營經濟,這個國家是無產階級領導的,所以這些經濟都是社會主義性質的。農村個體經濟加上城市私人經濟在數量上是大的,但是不起決定作用。我們國營經濟、公營經濟,在數量上較小,但它是起決定作用的。我們的社會經濟的名字還是叫『新民主主義經濟』好。」③從此,黨內外一般不再把新民主主義經濟表述為新式資本主義。其實,這僅僅是一個表述上的問題,共產黨人關於新民主主義經濟性質形成共識的根本點是:新民主主義經濟既非歐美式的資本主義經濟,又非蘇聯式的社會主義經濟,更不是原封不動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而是由半殖民地半封建經③《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3頁。
①《張聞天文集》第3卷,第186頁。
②《毛澤東文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10頁。
③《毛澤東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9頁濟向社會主義經濟過渡的「過渡性質的經濟」①。其五種經濟成分中,國營經濟為社會主義性質的;合作社經濟為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國家資本主義是接受國營經濟領導的、公私合作的資本主義經濟;私人資本主義是受到節制、「不能操縱國民生計」的資本主義經濟;小生產經濟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上的「小商品經濟」,儘管它每日每時地「胎生」著「資本主義」,但在整個新民主主義經濟條件下,將被吸引到私有財產為基礎的集體經濟即合作社經濟中來,最終「走向社會主義」②。所以,毛澤東把新民主主義經濟稱作「社會主義經濟領導之下的經濟體系」③新民主主義的經濟綱領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開始明確提出新民主主義經濟綱領。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一文中指出:新民主主義共和國在政治上必須是新民主主義的,在經濟上也必須是新民主主義的。大銀行、大工業、大商業,歸這個共和國的國家所有。在無產階級領導下的新民主主義共和國的國營經濟是社會主義的性質,是整個國民經濟的領導力量。但新民主主義共和國並不沒收其他資本主義的私有財產,並不禁止「不能操縱國民生計」的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新民主主義共和國將採取某種必要的方法,沒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給無地和少地的農民,實行「耕者有其田」,掃除農村中的封建關係,把土地變為農民的私產。農村中的富農經濟,也是容許其存在的。一般還不建立社會主義的農業,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礎上所發展起來的各種合作經濟,也具有社會主義的因素。毛澤東還明確指出:「中國的經濟,一定要走『節制資本』和『平均地權』的路」,「決不能讓少數資本家少數地主『操縱國民生計』,決不能建立歐美式的資本主義社會,也決不能還是舊的半封建社會」。這就是新的中國「應該建立和必然要建立的內部經濟關係」。「這樣的經濟,就是新民主主義的經濟」。
人民解放戰爭轉入大反攻後,1947年12月,毛澤東在《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的報告中,提出著名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三大經濟綱領」,即「沒收封建階級的土地歸農民所有,沒收蔣介石、宋子文、孔祥熙、陳立夫為首的壟斷資本歸新民主主義的國家所有,保護民族工商業」。
新民主主義經濟綱領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有更明確、更完整的表述,即:「取消帝國主義國家在中國的一切特權,沒收官僚資本歸人民的國家所有,有步驟地將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的①參見毛澤東《論聯合政府》、張聞天《發展新式資本主義》、劉少奇《關於新中國的經濟建設方針》等文。
②《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第3頁。
③《毛澤東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41頁。
土地所有制,保護國家的公共財產和合作社的財產,保護工人、農民、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的經濟利益及其私有財產,發展新民主主義的人民經濟,穩步地變農業國為工業國。」這一經濟綱領反映了各革命階層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共同利益,代表了中國社會生產力發展的客觀要求,指出了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方向。
之所以要取消帝國主義的在華特權,是因為共產黨人及一切有識之士和廣大人民都清醒地認識到,外國資本帝國主義的入侵,是造成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根本原因;外國資本帝國主義入侵中國的目的,是攫取中國財富,把中國變成它們的附屬國,絕不是要幫助中國發展經濟,實現工業化;外國資本帝國主義利用在華取得的種種特權,壓迫、剝削中國,掠奪中國財富,操縱中國財政經濟命脈,阻礙中國生產力發展,成了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的桎梏。因此,只有推翻帝國主義在中國的統治,取消帝國主義在華特權,「經濟上完全不依賴外國了,經濟上完全獨立了」,中國經濟才能得到「廣大的發展」,才能「完全地解決中國獨立自主的問題」。①同時,共產黨人主張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可以與外國資本主義「做生意」,建立經濟貿易關係,並歡迎外國來華投資。1936年毛澤東接受美國記者埃德加·斯諾的採訪時,曾經談到這一問題。他說:當中國真正取得獨立以後,外國人在中國的合法貿易利益將會有比過去更多的機會。「蘇維埃政府歡迎外國資本的投資。」「合法的外債將得到承認。凡是為建設目的和用於建設的外債,我們都將認為是合法的。」但是「我們將不承認任何『政治借款』,也不承認任何用於打內戰、打紅軍或其用途違背整個中國人民利益的借款」。他又說:「人民政府如果建立起來,外國借款和外國投資應就只能被用來發展中國經濟生活中的基本生產能力——特別是在全國範圍內建設基礎工業和引進科學的農業方法和農業組織。同南京的政策相反,對影響中國獨立政治權利的外國投資,一概不予承認。」①1939年2月,毛澤東在與一位國際友人談話時再次重申:到中國走上社會主義,如果那時英、美、法等國仍然是資本主義國家,如果這些國家不來打中國的話,那麼,中國政府將對外來投資及外人在中國財產給以保障(付以代價)②。此後毛澤東多次談到歡迎外國投資,願意與外國「做生意」、建立平等經濟關係的問題。他在中共七大上的政治報告《論聯合政府》中說:「為著發展工業,需要大批資本。從什麼地方來呢?不外兩方面:主要地依靠中國人民自己積累資本,同時藉助於外援。在服從中國法令,有益中國經濟的條件下,外國投資是我們所歡迎的。」③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毛澤東在強調取締帝國主義①《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決議》,1949年3月13日。①《毛澤東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93—394頁。
②《毛澤東年譜(1893—1949)》中卷,第110頁。
③《論聯合政府》,解放社1950年單行本,第72頁。
國家在華一切特權的同時指出:「關於同外國人做生意,那是沒有問題的,有生意就得做..我們必須儘可能地首先同社會主義國家和人民民主國家做生意,同時也要同資本主義國家做生意。」④總之,中國共產黨把帝國主義國家的在華特權與中國同它們的正常經濟關係區別開來,主張取消一切國家的在華特權,同時願意與外國建立平等互利的經濟交往和經濟關係;希望有「外援」,但絕不能「依賴」它。
中國的官僚資本包括兩部分,即由國家投資、以國家名義經營、依靠政權力量實行壟斷,並由官僚控制和操縱的國家壟斷資本和由大官僚利用手中握有的權力、採取非經濟手段所聚斂的私人資本。官僚資本主義,是帝國主義與中國封建主義相結合的產物,它維護帝國主義在華利益及封建剝削制度,「壟斷了全國的經濟命脈」,「不但壓迫工人農民,而且壓迫城市小資產階級,損害中等資產階級」①,嚴重束縛中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只有打破這種腐朽的生產關係,才能解放生產力。同時,官僚資本基本上是榨取人民而積聚起來的財富,理應回到人民手中。
土地問題,是中國民主革命的基本問題。徹底解決農民土地問題,實現「耕者有其田」,是新民主主義革命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完成反封建任務的必由之路,是新民主主義經濟綱領的重要內容。中國共產黨在土地革命戰爭、抗日戰爭、解放戰爭和新中國初期等不同時期,根據革命鬥爭所面臨的不同客觀實際,採取不同的土地政策和策略,最終實現了沒收封建階級的土地歸農民所有的目的。
之所以保護民族工商業,鼓勵發展有利於國計民生的民族資本主義,中國共產黨主要是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的:其一,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性質,決定了革命的對象「只是封建主義和壟斷資本主義」,「而不是一般地消滅資本主義,不是消滅上層小資產階級和中等資產階級」②。其二,「中國的民族資產階級及其代表人物,由於受了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的壓迫或限制,在人民民主革命鬥爭中常常採取參加或者保持中立的立場」①。因此共產黨沒有理由將他們排斥在革命陣營之外,而應當通過保護民族工商業來爭取、團吉他們,同他們結成廣泛的革命統一戰線。其三,「由於中國經濟現在還處在落後狀態,在革命勝利以後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還需要儘可能地利用城鄉私人資本主義的積極性,以利於國民經濟的向前發展」②。而且,「拿資本主義的某種發展去代替外國帝國主義和本國封建主義的壓迫,不但是一個進步,而且是一個不可避免的過程。它不但有利於資④《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5頁。
①《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3—1254頁。
②《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4頁。
①《張聞天文集》第4卷,第39頁。
②《張聞天文集》第4卷,第39頁。
產階級,同時也有利於無產階級,或者說更有利於無產階級」③。其四,由於新民主主義經濟區域內「國營經濟的力量還很有限」,「合作經濟還不發展」,加之「戰爭與人民的各方面的需要」和「自由貿易的發展」,所以「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是必然的,在一定限度內還是必要的。凡國營經濟及合作社經濟力量所不及的地方,私人資本主義經濟的相當的發展,在生產與交換上都有其一定的建設與積極意義」④。其五,如果「沒有工業,便沒有鞏固的國防,便沒有人民的福利,便沒有國家的富強」⑤。「中國的私人資本主義工業,占了現代性工業中的第二位,它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力量」⑥,在國家工業化過程中,將起著重大作用,而且它多是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輕工業,因此保護它、發展它有著重大意義。其六,由於新民主主義的國營經濟控制著國民經濟命脈,從封建主義制度下解放出來的小生產經濟向合作社經濟發展,因此「小的和中等的資本主義成分,其存在和發展,並沒有什麼危險」①,反倒可以為將來向社會主義過渡,創造一定的「基礎」②。與此同時,中國共產黨也認識到,私人資本主義畢竟「處在和國家經濟與合作社經濟競爭的地位,它的發展方向是要走舊資本主義道路的」;而且存在著「極大的投機商業資本」,「進行各種商業投機」③。因此,在保護民族工商業,鼓勵民族資本主義發展的同時,又要限制其不利於國計民生的一面,即在活動範圍、稅收政策、市場價格、勞動條件等方面,「對於資本主義採取恰如其分的有伸縮性的限制政策」④。
新民主主義的經濟方針和基本政策這就是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四面八方」的經濟方針和政策。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生產運動中就明確規定了「公私兼顧」的原則。這時的「公私兼顧」,是指公家和私人兩方面的關係而言,特別是指軍隊與民眾兩方面的關係而言,因此,「公私兼顧」也可稱作「軍民兼顧」。解放戰爭轉入戰略進攻以後,毛澤東在《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報告中指出:「新民主主義國民經濟的指導方針,必須緊緊地追隨著發展生③《張聞天文集》第4卷,第39頁。
④《張聞天文集》第4卷,第39頁。
⑤《毛澤東選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60、1080頁。
⑥《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1頁。
①《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5頁。
②《張聞天文集》第3卷,第185頁。
③《劉少奇論新中國經濟建設》,第10頁。
④《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1頁。
產、繁榮經濟、公私兼顧、勞資兩利這個總目標。」①這個「總目標」中,發展生產、繁榮經濟是目的,公私兼顧、勞資兩利是兩項基本政策。這裡所講的公私兼顧,已不是指公家和私人兩方面的關係,而是指公營企業和私營企業兩方面的關係。這就是在發展公營(主要是國營)經濟的同時,要照顧並鼓勵私營經濟的發展。私營經濟(包括私人資本主義、手工業、農業)數量上在經濟構成中占絕對優勢,不發揮這部分經濟的生產積極性,整個生產就要萎縮,整個國民經濟就難以發展。因此,人民政府要扶植私營經濟的發展,使國營、私營互相配合,共同發展(「先公後私」)。劉少奇對此曾形象地解釋為「有飯大家吃,有錢大家賺」。所謂勞資兩利,即處理好私營工廠中工人與資本家的關係。資本主義生產的目的是追求剩餘價值,資本家必然要剝削工人,為了發展經濟,允許私人資本主義存在和發展,就必須允許資本家對工人的一定程度的剝削,保證資本家能賺錢。資本家多開工廠,發展生產,不僅對發展國民經濟有利,而且,可以減少工人失業壓力,更符合工人階級的長遠利益。人民政府是要維護無產階級根本利益的,要改善工人的福利待遇,提高工人階級地位,因此又必須限制資本家對工人的過度剝削,支持工人要求改善待遇的鬥爭。但是,如果只顧工人改善、提高待遇,執行過「左」的勞動政策,勢必造成工廠關門、工人失業,這無異於「自殺政策」②。所以,必須「勞資兩利」。
1949年3月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後,毛澤東進一步把新民主主義的基本經濟政策概括為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採納中國共產黨的主張,規定:國家對各種經濟成分採取「調劑」的政策,使它們「在國營經濟領導之下,分工合作,各得其所,以促進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經濟建設的根本方針,是以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達到發展生產,繁榮經濟之目的」。這樣的經濟方針和政策,有利於發揮各種經濟成分的優勢,使中國社會經濟得到快速發展。
①《毛澤東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256頁。
②參見《朱德選集》,第226—227頁。
第三節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產生、發展和壯大
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經歷了產生、發展、壯大、全面勝利以及最後終結等幾個階段。為了與本書內容協調一致,這裡只對新中國成立之前新民主主義經濟發展進程及基本情況作一概要性的闡述。
土地問題,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中心問題。變革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實現耕者有其田,是中國民主革命的一項基本任務。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的不同階段,根據革命所面臨的客觀形勢和主要任務的變化,採取符合革命鬥爭實際和要求的土地政策。土地革命戰爭時期沒收分配地主土地,抗日戰爭時期及抗戰勝利後一段時間實行減租減息,解放戰爭時期進行土地改革,這都是根據地實行新民主主義經濟政策的體現,並且是根據地經濟產生和發展壯大的基礎。但因本書另有專章論述土地問題,所以這裡有關改革土地制度的內容從略。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產生從1927年7月大革命失敗和土地革命戰爭興起,到1937年初共產黨正式放棄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這一階段是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產生的時期。這一時期革命根據地的經濟建設,是在敵人分割包圍的戰爭環境中進行的,內容主要包括:建立新型的財政金融,支援革命戰爭,保障革命軍隊和各級政府工作人員的供給;發展貿易,打破敵人的經濟封鎖;活躍物資交流;恢復和發展農業、工業生產,加強蘇區的物質基礎。革命根據地經濟,是一種包括國營經濟、合作社經濟和私人經濟多種成分的新型經濟,但主要是農業經濟,工業經濟很少。
1.農業。共產黨創立農村革命根據地之初,就很重視農業生產。沒收分配土地之後,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有較大提高。但是,革命根據地處在落後的農村,耕作技術落後,而且處在敵人四面包圍之中,戰事頻繁,青壯年農民紛紛參軍參戰,農業勞動力不足,耕牛不足,嚴重製約了農業生產的發展。各根據地先後實行勞動互助的辦法,解決農業勞動力不足的問題。提倡耕牛互助,還利用沒收地主的耕牛和富農多餘的耕牛設立「公共犁牛站」或「牲畜農具經理處」等,以租借方式,解決農民耕牛不足的問題。
1931年秋到1934年10月,蘇區加強了對經濟建設的領導。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在1931年「一蘇大」之後廣泛開展起來,1934年1月「二蘇大」後,掀起又一個新高潮。如江西的興國縣,1934年2月有勞動互助社318個,社員15615人;到4月發展到1206個社,社員達22118人。犁牛合作社也有較大發展。互助合作組織,堅持階級原則(地主、富農、資本家不准加入),堅持自願互利原則,以生產資料私有制為基礎,進行分散經營,產品歸生產資料所有者個人所有。同時,蘇區黨和政府還採取了一些促進農業生產的具體措施。主要有開墾荒田荒地;興修農田水利;增施肥料,改良土壤,精耕細作;開辦農事試驗場、研究會,推廣先進技術。在工作方法上,廣泛發動群眾,發動農村婦女積極參加農業生產;組織生產競賽,表彰先進,開展「生產運動」;提倡各行各業支援農業;實行武裝保衛耕種收穫。
經過蘇區黨和政府的不懈努力和廣大農民群眾的辛勤勞動,蘇區農業生產得到發展。糧食產量1933年與1932年相比,中央蘇區增長了15%,閩浙贛蘇區增長了20%,湘贛蘇區增長了20%以上。1933年,川陝蘇區也「收成良好」,湘鄂贛蘇區糧食「收穫更加豐盛」。1934年,中央蘇區在敵人加緊「圍剿」和嚴重乾旱造成的農業生產極其困難的情況下,糧食生產仍比1933年增長10%左右。但是,由於第五次反「圍剿」的失利,中央紅軍被迫長征,使得中央蘇區農業「豐產」並未能「豐收」,大部分地區只收穫了早稻,糯稻和二季晚稻基本未來得及收穫,即便收穫了一些,也多被「還鄉團」搶去了。
2.工業。農村革命根據地幾乎沒有現代工業。根據地開創之初,為了戰爭的需要,興辦了一些小型軍需工業,主要是兵工廠、被服廠,有的根據地還建立了造紙廠、印刷廠和織布廠(只能織毛巾和襪子)。這些工廠屬於公辦「國營性質」,主要是供給紅軍。兵工廠僅能修理槍械和製造梭鏢、大刀、土槍之類的武器。
隨著蘇區的發展壯大,國民黨加緊了對蘇區的經濟封鎖和軍事「圍剿」,蘇區為生存計,開始重視民用工業、手工業的恢復和發展。許多根據地實行保護私人工商業的政策,根據地內本就不多的資本企業開始恢復生產。如贛西南的一些煤礦恢復了生產,閩西幾縣紙的生產已恢復到革命前的七成。有些蘇區,開始建立手工業生產合作社,以推動手工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同時,各蘇區軍需工業有了明顯發展。一些兵工廠已經可以製造彈藥、槍支,有的還能生產迫擊炮。
國營工業(屬蘇維埃政權所有由蘇區政府經營的工礦企業)方面,中央根據地主要有中央兵工廠、中央印刷廠、中央被服廠、中央鎢礦公司、中華樟腦廠、中華織布廠、中華造紙業公司、通訊材料廠、衛生材料廠、交通材料廠、糧秣廠、套鞋廠、造幣廠等。到1934年3月,國營工廠發展到32個,有工人2000多人。閩浙贛根據地除兵工廠外,民用工廠規模較大的有織襪廠、紡織廠、造紙廠,毛澤東在「二蘇大」報告中讚揚這些工廠「收到了成效」。川陝根據地經濟建設起步較晚,但國營工業發展快,建有兵工廠、被服廠、造幣廠、銅元廠、印刷廠、造紙廠、織布廠、化工廠、鐵廠、造船廠、碗廠、煤礦、鹽井、斗笠廠、彈花廠等。其他根據地也建有數量不等的各類國營工業。
蘇區國營工廠在「一蘇大」之前實行軍事供給制,政委決定一切廠務。
「一蘇大」之後逐步改革管理體制,1932年初,改供給制為工資制。1933年4月,中華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國民經濟部設立國家企業管理局,隨後紅軍總供給部設立軍事工業局,加強對國營民用工廠和軍工企業的領導。但是,由於制度不健全,國營工廠管理混亂,貪污浪費現象嚴重。年底,蘇區開展反貪污浪費和反官僚主義運動。1934年4月,臨時中央政府頒布了《蘇維埃國有工廠管理條例》,中共中央組織局制定了《蘇維埃國家工廠支部工作條例》,確定國營工廠實行廠長負責制,並對管理、黨務、財務、獎勵等作出具體規定,大大改善了國營工廠的管理和經營。國營工廠廠際之間,部門、班組、工人之間,開展各種形式的生產競賽,提高了勞動生產率。
手工業生產合作社在「一蘇大」之後有較大發展,中央蘇區在1933年8月經濟建設會議之後更出現發展高潮。中央蘇區17縣1933年8月之前有手工業生產合作社76個,社員9276人,股金29351元,到1934年2月,發展到176個社,社員32761人,股金58552元。其他蘇區也有不同程度的發展。手工業生產合作社規模大小不一,涉及到民眾生產、生活的各個方面。手工業者組織起來之後,合作社內部實行民主管理,促進了蘇區手工業生產的恢復和發展。但是,蘇區政府頒行的有關條例規定的盈利積累留成比例過大,達50—70%,社員分紅比重小,不利於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在蘇區城鎮,有少量私營工商業,同時蘇區政府也把手工業作坊當作私營工業。蘇區政府對待私營工商業的政策,明顯帶有「左」的傾向。雖然也主張保護私營工商業並允許私營工商業的發展,但又執行過「左」的勞動政策。「一蘇大」通過的《經濟政策》和《勞動法》,即反映了這一特點。在這種政策之下,資本家(包括小業主)負擔不起工人的工資和福利待遇,又不允許解僱工人,維持經營無利可圖,常常虧本,而且擔心引來殺身之禍,因此紛紛歇業逃避。私營工商業不但沒有得到保護和發展,反而受到打擊和破壞。1933年上半年開始,張聞天、陳雲等對過「左」的勞動政策提出批評,指出必須「對資本家實行讓步」①,「使他們有利可圖」②,才能真正使私營工商業得到復甦,以利於蘇區經濟發展。臨時中央政府1933年10月頒布新勞動法,糾正「一蘇大」勞動法的一些「左」傾錯誤。但這時私營工業幾乎已經絕跡,實在無從恢復發展了。
蘇區工業因國營工業和手工業生產合作社的發展而得到恢復發展,這對蘇區緩解工業品奇缺,提供起碼的軍需民用工業品(主要是手工業產品)起了積極作用。尤其在發動群眾煮鹽解決民用食鹽方面,取得了重大成績。3.商業貿易。除了恢復發展生產之外,商業貿易是打破敵人經濟封鎖的重要途徑。井岡山根據地率先採取保護私營商業,利用、改造、建立農村商品交換場所——墟場,設立公營商店和公賣處,開展對白區的貿易,促進商①洛甫:《蘇維埃政權下的階級鬥爭》、《五一節與勞動法執行的檢閱》,《鬥爭》第14期、10期,1933年6月5日、5月1日。
②洛甫:《蘇維埃政權下的階級鬥爭》、《五一節與勞動法執行的檢閱》,《鬥爭》第14期、10期,1933年6月5日、5月1日。
業貿易活動。後各根據地也都相繼採取措施,開展商業貿易活動,以緩解蘇區工業品奇缺、工農產品剪刀差加大的困難局面。主要措施有:組織消費合作社、成立糧食調劑局、開展對白區的貿易、保護和鼓勵私營商業。
「對外貿易」方面,蘇區建有負責對外貿易的機構。臨時中央政府1933年4月設立對外貿易局,管理「赤」「白」區貿易。蘇區與白區接壤地區設有採辦處,負責從白區採購物資。這類機構屬於國營商業性質,其他國營商業機構也兼做進出口貿易業務。同時,鼓勵蘇區商人、合作社組織及廣大群眾到白區或在邊沿地區與白區商人做生意,而且允許並保護白區商人到蘇區做買賣。蘇區實行的是有條件的進出口貿易自由,即保證進出口貿易自由和進行監督管理相結合的政策。重要物資(如糧食)和現金的出口實行控制,「過剩」物品的出口和急需物品的進口免稅,一般物品進出口按蘇區規定的稅則一次性納稅,離開蘇區到白區經商者頒發出境護照。
蘇區的國營商業,除專營進出口貿易業務的採辦處等機構外,還有公賣處,公營的商店、藥店、飯店、糧食調劑局及商業公司。在中央蘇區,糧食調劑局遍設機構,中央設總局,省設局,縣設分局,區和重要墟場設支局,任務是通過購、銷、調、存糧食,打擊奸商,平抑糧價,保證軍需民食,並有計劃地組織出口,以換回蘇區急需物品。這方面工作成績顯著,如1933年春荒季節,總局售糧價格比市價低60%,分局售糧價格比市價低30%。秋季購糧價格又有相當提高,避免了「穀賤傷農」。國營的中央鎢砂公司,組織鎢砂生產的同時,並收購鎢砂,組織鎢砂的出口貿易。中華商業公司建立於1934年1月,屬公私合營性質,採購各種貨物,供應蘇區市場。其他蘇區也有一些國營商業,但國營商業在蘇區商業中仍不占優勢。
蘇區合作社商業,主要是消費合作社和糧食合作社,在「一蘇大」之後有較快發展。消費合作社,政府免徵所得稅,享有貸款和承售沒收財產的優先權,在運輸經營方面政府給予幫助和保護。消費合作社以合理的價格向農民銷售工業品和收購農副產品,社員可以優先、廉價購買商品。糧食合作社實際是群眾集資興辦的糧食調劑局,調劑辦法與公營調劑局相似。中央蘇區1934年2月有消費合作社1140個,社員295993人,股金322525元;糧食合作社1071個,社員243904人,股金242097元。臨時中央政府和閩、贛兩省及17個縣建有消費合作總社。營業情況也不斷發展,如興國縣1934年頭兩個月消費合作社營業額達12.2萬元。
蘇區私營商業和私營工業情況相同,儘管蘇區政府規定「保證商業自由」,保護私營工商業,但過「左」的勞動政策及「左」傾錯誤的沒收、稅收政策,打擊和破壞了私營商業。從1932年開始,在私營商業中的「左」傾錯誤政策有所糾正,但蘇區內私營商業已所剩無幾,只有小商小販經營的私營商業得到一定的恢復和發展。
4.財政金融。土地革命初期,根據地的財政來源,主要取之於敵人,一是戰爭繳獲,二是打土豪籌款。同時也開始徵收商業稅、土地稅,還有紅軍公田收入、群眾捐獻及公營工商業的收入。財政支出主要用於紅軍的供給,少量用於蘇維埃政府的費用支出。
隨著紅軍的發展和根據地的擴大,蘇區財政支出增加。為廣開財源,保障日益發展的革命戰爭的供給,「一蘇大」之後蘇區採取了以下措施:第一,整理稅收。臨時中央政府頒布《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稅則》,規定常規稅收為商業稅、農業稅、工業稅,並規定了各種稅的稅率。第二,繼續打土豪籌款。1932年6月蘇區中央局曾決定主力紅軍集中用於決戰,攻奪中心城市,廢止分散籌款辦法,只有地方部隊和游擊隊到白區和在新發展區域打土豪籌款。但由於單靠地方游擊隊籌款困難,蘇區群眾負擔能力有限,1933年1月又恢復了主力紅軍籌款的任務。第三,強制性地向地主罰款、富農捐款。如瑞金縣,1933年1月之後5個月中,地主罰款26000元,富農捐款18000元,兩項合計占該縣1932年全年農業稅收10萬元的44%。第四,大力發展國營工商業,以增加收入。第五,發行公債。中央蘇區1932年6月、10月先後發行兩次戰爭公債,分別為60萬元和120萬元;1933年8月開始發行建設公債350多萬元,到1934年3月完成推銷任務。第六,向群眾借糧並動員捐獻。中央蘇區1933年3月、1934年6月和7月,先後向群眾借谷20萬擔、10萬擔和60萬擔。並發動群眾捐獻和退還公債票、借谷票活動,1933年4—9月,贛南、閩西、湘贛、閩浙贛等蘇區群眾捐獻150多萬元,退還第二期戰爭公債票90多萬元。中央蘇區第五次反「圍剿」戰爭期間,還進行了三次大規模的收集糧食運動,以多種形式共收集糧食174萬多擔。
在採取以上措施增加財政收入的同時,蘇區政府還大張旗鼓地開展節約運動,到第五次反「圍剿」期間,節約開支達到了最大限度。
為了加強財政的統一管理,臨時中央政府1931年11月27日設立財政部,以鄧子恢為部長。12月頒發《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暫行財政條例》,規定統一管理一切稅收和一切財政收支,並建立預決算制度,統一帳簿和記帳單位。此後還建立了國庫制度、會計制度、審計制度。當時中央把一切收支統管起來,統得過多過死,會計制度規定得也十分繁瑣,過於強調「正規化」,這些與戰爭環境並不相適宜。
革命根據地創立之後,就著手建立新的金融機構。閩西上杭縣蛟洋區農會於1927年冬率先成立農民銀行,海陸豐根據地1928年2月建立勞動銀行,湘南耒陽縣工農兵政府1928年春率先發行紙幣「勞動券」,井岡山根據地創立了造幣廠,鑄造「工字銀元」。1929年後,各根據地的銀行相繼創建,主要有:東固平民銀行(1929年8月)、贛西南銀行(1930年上半年)、閩西工農銀行(1930年9月)、江西省工農銀行(1930年11月)、鄂西農民銀行(1930年11月)、鄂豫皖特區蘇維埃銀行(1931年5月)、贛東北特區貧民銀行(1930年10月)。有些根據地還普遍發展信用合作社,招股募集資本金,開展貸款業務,有的並發行紙幣。蘇區銀行建立後,禁止舊的金融機構和信用合作社發行貨幣,由銀行壟斷各所在根據地的貨幣發行。1930年下半年和1931年,幾家主要銀行紙幣發行量如下:贛西南銀行2萬元,閩西工農銀行3萬元,江西省工農銀行100萬元,鄂西農民銀行50萬元,鄂豫皖特區蘇維埃銀行6萬元(只限一元票,一元以下紙幣不在內),贛東北特區貧民銀行1萬元。為維護紙幣信用,蘇區銀行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以一定數量的黃金、白銀作準儲備基金,廣泛宣傳蘇區銀行紙幣,紙幣可隨時兌換現金,打擊擾亂金融的破壞活動,有些蘇區允許以紙幣納稅。發行紙幣的同時,蘇區還鑄造發行銀元。對待舊有紙幣,有些根據地曾把舊紙幣加蓋革命政府印章繼續流通,待蘇區銀行發行紙幣後,再禁止舊紙幣流通,並用新幣兌換舊幣以到白區購買物資。個別蘇區允許舊幣折價使用。蘇區銀行也辦理少量儲蓄、信貸業務。蘇區限制現金出口,「邊貿」鼓勵以貨易貨。
1932年初,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建立國家銀行,各省相繼成立分行。銀行資金一部分由蘇維埃政府撥款,一部分從群眾中招股集資,因此具有公私合營性質。銀行實行民主管理,定期向股東報告工作,接受股東監督,並按股分紅。1932年7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發行紙幣,在中央蘇區內流通,在此之前發行的紙幣或立即收回,或陸續收回,停止使用。中央蘇區之外的蘇區,大都以「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省分行」的名義發行紙幣(川陝蘇區例外,仍以省蘇工農銀行名義發行紙幣)。國家銀行發行紙幣之初,系根據擁有的基金決定發行量,保證紙幣隨時兌現,因此幣值穩定。後來,尤其第五次反「圍剿」期間,單純以財政需要定發行量,紙幣越發越多,而且地區越來越狹小,紙幣無法兌現,信用幾乎完全喪失。
國家銀行及其分支行,按臨時中央政府《國庫暫行條例》規定,自1933年1月1日開始,正式代理國庫總金庫及其分支金庫。還積極開展存放款等多種形式的信貸業務。蘇區政府還大力扶持信用合作社的發展,發揮信用合作社的作用,讓信用合作社放手開展存款、放款、貼現、代理公債票發行還本等業務,以使其成為蘇區銀行的有力助手。
紅軍長徵到達陝北後,中國共產黨加快了由土地革命向建立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的策略路線的轉變,經濟政策也隨之發生變化。在工商業政策方面,實行真正的貿易自由和投資開放政策。取消一切捐稅,並在現金管理和銀行貸款方面給予私人工商業以支持。財政金融政策,也作了相應改變。財政來源有三,即戰爭繳獲的資財和沒收漢奸賣國賊及地主的財產;愛國民眾的捐助;國營企業的收入。對漢奸,實行沒收全部財產的辦法。對地主,主力紅軍到達陝北之初仍採用打土豪籌款的辦法,後來逐漸改為募捐抗日基金和糧食的辦法。對富農和工商業資本家,禁止沒收、徵發和罰款,免除稅收,只收募捐一項。對廣大群眾,完全免除稅收,只收完全自願情況下的愛國捐助,實行借糧、買糧。財政支出,主要用於紅軍和蘇維埃政府的供給,積累抗日基金;抽出一部分用於根據地各項建設事業和救濟貧苦群眾。金融方面,中央紅軍到達陝北後,1935年11月便設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西北分行,原陝北蘇區陝甘晉銀行併入西北銀行。西北銀行發行紙幣,代理中央金庫,進行現金管理,開展貨幣鬥爭,辦理存貸款業務。允許民間借貸,實行減息又交息的政策。1937年1月,陝甘寧邊區統一使用南京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西北銀行停止發行紙幣,並開始回收「蘇票」。
政策的轉變,帶來陝甘寧邊區經濟的恢復和發展,同時也為抗戰時期實行新的經濟政策作了積極探索,積累了寶貴經驗。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已經走向成熟,對中國國情有了正確和較為深刻的認識,革命理論提高到一個嶄新水平。抗日民主根據地發展到19塊。一些抗日民主根據地尤其陝甘寧邊區,有了相對穩定的環境。在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旗幟下,抗日民主根據地軍民同仇敵愾,同心同德,為戰勝日本帝國主義和建設好根據地而努力奮鬥。所有這些,為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條件。同時,日軍對抗日民主根據地的瘋狂「掃蕩」和慘無人道的「三光政策」以及國民黨的經濟封鎖,嚴重威脅了抗日民主根據地的生存。解放區要想生存下來,要想鞏固和發展,不僅需要開展英勇頑強的軍事鬥爭,還需要加強各項經濟建設。正是在這種客觀上既需要又具備了條件、主觀上極盡努力的情況下,新民主主義經濟有了長足的發展。
1.大生產運動。抗日民主根據地地處窮鄉僻壤,經濟基礎本來就極為落後。抗日戰爭相持階段到來之後,尤其1941年和1942年,日軍對敵後抗日民主根據地實行殘酷「掃蕩」,並在「掃蕩」中實行慘絕人寰的殺光、燒光、搶光政策。國民黨當局停發八路軍、新四軍經費,並不斷地製造反共「磨擦」事件,還包圍封鎖陝甘寧邊區,對一些與國統區有接壤的根據地,也實行封鎖政策。再加上華北地區連年自然災害,抗日民主根據地經濟極其困難。解放區軍民要想不被餓死,必須大力開展經濟鬥爭和經濟建設,努力進行生產自救。
中國共產黨和抗日民主根據地政府,以「發展經濟,保障供給」為總方針,採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發展生產。在生產和供給方面採取「統一領導,分散經營」的方針;在調整公私關係方面實行「公私兼顧」,「軍民兼顧」,使公營經濟和民營經濟都有所發展;在調整階級關係方面實行減租減息,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在充分利用人力方面把黨政軍民方方面面的勞動力都動員起來、組織起來,大張旗鼓地開展大生產運動。
解放區大生產運動,是動員部隊、機關、學校及全體老百姓,開展以農業為主包括工業、手工業、運輸業、畜牧業、商業在內的各行各業的生產運動。邊區部隊、機關、學校通過開荒種地,紡紗織布,飼養豬羊,自造日用必需品,用自己動手的辦法,達到生活自給或大部、部分自給。邊區人民群眾,組織各種變工隊、扎工隊、互助組、合作社,積極投入大生產運動,增加產量,支援抗戰。陝甘寧邊區的大生產運動開展最早,成績也最為顯著。從1939年開始,經過幾年努力,糧食生產達到自給有餘,棉花產量滿足了2/3需求,工業品大部可以自給。邊區軍民依靠「自己動手」,實現了「豐衣足食」。大生產運動中,中共中央領導人毛澤東、周恩來、朱德、任弼時等都曾親自參加生產勞動,湧現出八路軍三五九旅南泥灣開荒,變荒涼之地為「陝北江南」等許許多多先進典型。其他各解放區的大生產運動,在1943、1944、1945年形成高潮。大生產運動直接推動了解放區各項經濟事業的發展,使解放區渡過了極端嚴重的經濟困難時期。
2.農業。抗日戰爭時期,解放區廣泛開展了減租減息運動。減租減息的開展和大生產運動的發動,調動了廣大農民群眾的生產熱情。抗日民主政府還把開展勞動互助作為推動生產運動的重要措施。1943年後,解放區興起勞動互助熱潮,1944、1945年間,解放區組織起來的勞動力,平均約占全體勞動力的20%左右。勞動互助有利於調動人力、物力。此外,各解放區還採取了開墾荒地、興修水利、各行各業支援農業、政府扶助農業(尤其注重發放農業貸款)等有力措施,軍隊、機關、學校也直接投入到農業生產中來。所有這些,有力地推動了解放區農業經濟的發展。
農業經濟的發展,表現在:第一,耕地面積擴大。如陝甘寧邊區,抗戰前耕地面積843萬多畝,1944年1416萬畝,1946年達1600萬畝。晉察冀邊區抗戰期間擴大耕地182萬多畝。第二,糧食產量大大增加。陝甘寧邊區糧食產量逐年增長,1936年103萬石,1937年110萬石,1938年130萬石,1939年175萬石,1943年184萬石,1944年以後每年都在200萬石以上。其他解放區糧食產量也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就連晉冀魯豫邊區太行一分區這個原本「半年糠菜半年糧」的地區,年人均收入折米1942年2.21石,1943年2.9石,1944年3.37石,到1946年大部分人家做到「耕三餘一」了。第三,擴大棉花種植面積,棉花自給率提高。陝甘寧邊區抗戰前已停止植棉,邊區政府大力提倡植棉,1944年植棉31.5萬餘畝,1945年植棉35萬畝,棉花自給率1943年達50%,1944年達2/3。晉冀魯豫邊區1946年植棉850萬畝,棉花產量達12500萬公斤,保證了全區棉、布自給。第四,畜牧業生產有了較大發展。陝甘寧邊區抗戰前有牛驢10萬餘頭,羊40至50萬隻,到1945年牛驢達40多萬頭,羊近200萬隻。晉察冀邊區抗戰後期除了牛驢馬羊存欄頭(匹、只)數有較大增長外,大部分地區做到「一人一雞,一家一豬」。第五,林業也有所發展。如晉察冀邊區阜平縣1941年造果木林900畝,防水林1350畝,木材林225畝。新樂縣1940年人均植樹10株以上。第六,農民收入不斷增加。以陝甘寧邊區清澗幸家溝村的調查為例,全村26戶,1941年收穫的糧食除去消費和負擔外盈餘42.5石,1943年盈餘81.8石,戶均3石多。
3.工業。解放區發展工業生產的主要措施有:注重發展公營企業;獎勵私人企業,調節勞資關係;稅收上對工業品給予優惠,實行減稅或免稅;貿易上對工業生產進行扶助,公營貿易部門供應工業原料,收購推銷工業產品;獎勵生產技術革新,優待生產技術人員;大力鼓勵發展民間手工業。通過這些措施,使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工業生產從無到有,由小到大,逐漸發展起來。
陝甘寧邊區工業生產的發展,成績最為顯著。1938年以前,邊區僅有一些小手工作坊和鹽池、炭窯等和幾個小規模公營軍需、印刷工廠,全部職工只有270人左右,連家庭紡織業也極其少有,日用消費品幾乎全靠輸入。1938年開始抓工業生產,出現興辦公營企業的熱潮。1941年有公營工廠97個,職工7000人左右,經過整頓後鞏固下來的工廠62個,1943年又發展到82個。公營工業除軍事工業外,以輕工業為主,主要是棉毛紡織、造紙、麵粉、陶瓷、化學、機械修造、石油等工業。邊區政府還提倡扶持發展合作社工業,到1945年7月,各種工業、手工業合作社發展到253個,社員2920人,股金45000萬元,月產值達43750萬元。由於切實執行保護私人工商業政策,私人資本主義工業有較大發展,如私營紡織廠,1943年有50家,產布12000大匹。私營手工作坊656家,工人2047人。邊區政府還大力推動家庭手工業尤其是家庭紡織業的發展,從械具、資金、技術、供銷等各方面給予幫助和扶持,1942年全區有紡婦75000人,紡車68000架,織工13000人,織機12000架,紡紗417852公斤,織布63334大匹,占邊區棉布總產量的半數以上。到1945年7月,已有紡婦15萬人以上,織婦四五萬人,織機二三萬架。由於各種形式的工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對邊區保障供給和打破敵人經濟封鎖起了巨大作用。1944年,布匹已能自給全邊區需要的三分之一以上,紙張自給一半,石油、肥皂自給有餘,火柴全部自給,工農業生產所需工具大部分已能自造。
其他敵後抗日民主根據地工業、手工業生產也取得很大進展。晉察冀邊區,1944年軍事工業月產捷克式馬步槍100支,擲彈筒65個,槍榴彈筒223個,快槍220支,各類炸藥1000多公斤,手榴彈1萬枚,自造復裝子彈8萬多發。農村手工紡織生產普遍開展,其中冀中地區1945年有織機近9萬架,年產布907萬多匹,除本地區自給外,外銷457萬匹。晉冀魯豫邊區手工紡織業組織生產合作成績突出,如冀南區,1941年婦女土布生產合作社發展到3600多個。全邊區制油、熬鹽、紡織等業發展最快,產品除自給外,還行銷外地。文具、紙張、肥皂等也能自給。山東解放區1945年春統計,有紡車50萬架,織機8萬架,平均每30人一架紡車,200人一張織機。1944年生產土布140萬大匹,1945年生產土布180多萬大匹。大部分地區紡織品全部自給。晉綏邊區1940年生產土布900匹,1942年17550匹,1943年22000匹,1945年達54600匹;1945年年產生鐵123.2萬公斤,熟鐵12.5萬公斤。4.商業。解放區對內實行貿易自由,在發展公營商業和合作社商業的同時,保護正當的私營商業;對外實行管制貿易,在政府貿易部門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下,用稅收和行政手段對出入口貨物加以控制,禁止奢侈品,非必需品的輸入與內部必需品的輸出,獎勵必需品的輸入與內部多餘物品的輸出。公營商業有較大發展。如陝甘寧邊區,到1945年,邊區貿易公司下設南昌公司、鹽業公司、土產公司及光華商店、隴東聯合商店等許多公司和較大的商店,其中南昌公司有12個分公司、鹽業公司有123個騾馬店,土產公司資本額達21億元,職工300多人。延安光華商店1941年資本額達160萬元,營業總額893萬多元,盈利114萬多元。此外機關、部隊還開設許多公營商店,延安1942年有公營商店42家,1944年發展到67家。再如晉察冀北嶽區,1942年有公營商店24家,資本額193萬多元。
合作社商業發展很快。以陝甘寧邊區為例,從1937年到1941年,消費合作社由130個增加到155個,社員由57817人增加到140218人,股金由55525元增加到693071元,銷貨額由261189元增加到600.8萬元,紅利由4800元增加到102萬元,公積金由3500元增加到17.3萬元。1942年後糾正政府「包辦」合作事業的弊病,興辦合作社,實行「民辦公助」的方針,合作社商業有了更大的發展,1944年全邊區共有消費合作社3699個。解放區私營商業也獲得一定發展,如延安,私營商店1938年90家,1939年149家,1940年320家,1943年473家。此外還有集市貿易的發展。
對外貿易既著眼於解放區軍民必須物資的禁出和吸入,又注意爭取出入口平衡,以公營貿易部門及政府對外貿易機關為龍頭和控管機構,協調各種形式的商貿部門和個人,有組織、有領導、有控制、有管理地開展進出口貿易。陝甘寧邊區,貿易公司每年組織30萬馱左右的食鹽外銷,還外銷大量的土產如皮毛、清油、藥材等,換回必需品,逐步改變了貿易入超的局面,1944年出入口貿易已接近平衡。
5.財政。解放區實行合理負擔的稅收政策,採取量出為入和量入為出相結合的辦法,儘量做到取之合理,用之得當,開源節流並重。抗日民主根據地廢除了各種苛捐雜稅,建立新稅制。農業稅以徵收糧食為主,多數地區稱作「救國公糧」,以土地產量累進徵稅,並規定了免徵點。有的地區徵收救國公糧的同時,保留了田賦制度,按占有土地的面積加征土地稅,如陝甘寧、晉察冀、山東根據地。除農業稅外,還徵收出入口貨物稅、菸酒稅、工商業營業稅等。
1941、1942年,晉察冀和晉冀魯豫邊區先後頒布實施了「統一累進稅條例」。1943年,陝甘寧邊區擬定了「農業統一累進稅試行條例」,並在部分地區試行。其他邊區也先後改進稅制,實行與統一累進稅相一致的稅法。農業統一累進稅徵收土地財產稅與農業收入稅,採用累進稅制,規定有免徵點和最高累進率。新開墾的荒地一定年限內免徵財產稅,難民墾荒免徵一定年限的收入稅。晉察冀等邊區實行的「統一累進稅條例」包括工商業稅。未公開頒布「條例」的解放區徵收工商業稅也採用累進稅制。解放區的工商業稅,稅率一般較低,占總收入的1%至5%。而且以獎勵生產為原則,對工業投資、水利投資、合作社股金等只徵收益稅,不征財產稅,對一些急需發展的工業免稅;家庭副業免稅;工業稅低於商業稅。進出口貿易稅更以保護邊區生產為原則,急需物資的進口和「多餘」物資的出口或免稅或低稅,提高限控物資的進出口稅率,用以調控進出口貨物貿易。如陝甘寧邊區,自己還不能煉鐵時,鐵的進口免稅,1944年可以煉鐵以後,為保護煉鐵業,立即將鐵的進口稅率提高到50%。
抗日民主根據地財政支出強調「用之得當」,將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用之於抗日軍費和邊區事業。如晉察冀邊區,財政支出中軍費占80%,政費只占20%。陝甘寧邊區財政開支中,「保衛邊區的軍費占第一位,培養革命幹部的教育費占第二位,..至於行政費則儘量縮減。另外,還儘可能地投資於經濟建設。1940年經濟建設中,邊區政府投資達200萬元,1941年達400萬元之多」①6.金融。解放區建立金融機構,積極開展對敵貨幣鬥爭,發行並鞏固邊區貨幣。解放區先後設立(或改租)的銀行主要有:陝甘寧邊區銀行、晉察冀邊區銀行、晉冀魯豫的冀南銀行、山東解放區的北海銀行、晉綏邊區的西北農民銀行、蘇北的江淮銀行、淮北的淮北銀行、淮海區的淮海銀行、皖中的大江銀行、淮南的淮南銀行、鹽阜區的鹽阜銀行、新四軍設立的華中銀行、鄂豫皖邊區建設銀行、浙東的浙東銀行等。邊區銀行的主要任務是支持抗日戰爭的需要(財政貸款軍政費透支)和扶持發展生產,隨著抗日戰爭的進展,後者的比重日漸增大。如陝甘寧邊區銀行,1941年至1945年間財政借款156738萬元,經由建設所和邊區銀行發放的農業貸款,1942年是366萬元,1943年增至2780萬元,1944年1億元,1945年5.99億元①。冀南銀行六分行1942年共發放工農業生產貸款56萬元左右。邊區銀行還代理國庫辦理公債發行,如陝甘寧邊區,1941年發行救國公債500萬元,經過邊區銀行的努力,實銷公債618萬元。
解放區銀行另一項基本任務是發行貨幣。陝甘寧邊區在抗戰爆發後,經國共兩黨協議,由邊區政府收回原來曾在邊區內流通的蘇維埃貨幣,法幣成為流通主幣。因輔幣缺乏,1938年6月邊區銀行以公營延安光華商店名義發行元以下輔幣,稱做「光華商店代價券」,與法幣同時流通。當時發行代價券不過10萬元,到1940年2月共發行403萬多元。1941年1月「皖南事變」後不久,陝甘寧邊區政府於1月30日頒令禁止法幣流通,旋即授權邊區銀行發行銀行券(即邊幣),用之收回光華代價券和法幣,規定邊區境內一律流通邊幣。因需要向外購買物資,經審批仍可到銀行兌換法幣,因此實際上法幣在一些地方仍然流通。經過邊區政府和邊區銀行的不懈努力,邊幣信用不斷提高。1943年6月,邊區銀行公布《管理外匯辦法》,把法幣當作「外匯」,由貨幣交換所進行管理和兌換,加之法幣的不斷貶值,邊幣幣值相對①林伯渠:《陝甘寧邊區政府工作報告》(1939年至1941年)。
①《陝甘寧邊區參議會文獻彙輯》,第285頁。
比較穩定,流通範圍日漸擴大。
日軍對我國大舉進攻過程中,在發行使用軍用票的同時,又扶植偽政權,發行偽幣。其中流通範圍廣,影響較大的是偽中國聯合準備銀行發行的偽「聯銀券」和偽中央儲備銀行發行的偽「中儲券」。前者在華北地區流通,後者在長江流域流通。各敵後抗日民主根據地堅決開展抵制偽幣的鬥爭。一般在根據地中心區域,採用行政手段嚴禁偽幣的流通,在邊沿區和游擊區則從實際出發,一段時間內允許小額偽券流通,但嚴禁內流,並限期肅清。此外還使用一些經濟辦法與偽幣進行鬥爭,如一些邊區一定時期內把偽幣視為「外匯」,加以管理和利用,即掌握匯價,組織出口擴大偽幣來源,然後用偽幣進口必需物資,並設置「外匯」交易所,禁止偽幣的黑市交易。加強市場管理,防止偽幣的暗中使用。有的地方一定時期內允許邊沿區和游擊區群眾納稅時繳納部分偽幣,但實行偽幣貶值的辦法。通過鬥爭,偽幣基本被排除,邊區貨幣實現獨立與統一。
解放區的信用合作事業也很活躍。信用合作社採取入股和存款相結合的辦法,組織農村閒散資金,方便農民借款,幫助政府發放生產貸款,為活躍農村金融起了積極作用。
新民主主義經濟的壯大及其在全國範圍內的確立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為了奪取人民革命的最後勝利,在解放區領導開展了土地改革,並加強了經濟建設工作,新民主主義經濟不斷發展壯大起來。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進程,新民主主義經濟區域不斷擴展,最終在全國範圍內確立。
1.農業生產的發展。通過土地改革的進行,使農村生產關係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地主作為一個階級在經濟上被消滅了,富農多餘的土地被徵收了,但地主、富農也分得一份土地。土改中大都採取「中間不動兩頭扯平」的辦法平分土地,有些地區中農占有土地數量稍多一些,有些地區貧僱農占有土地數量稍多一些,但各階級占有土地的數量總的看相差不多。據陝甘寧陳東分區25個鄉的調查,土改後人均占地數量,地主和舊式富農為7.23垧,新式富農8.2垧,中農7.25垧,貧農7.6垧,僱農9.77垧。山東諸城縣安家鐵溝村,土改後原富農占地3.23(市)畝,中農占地3.31(市)畝,貧農占地3.03(市)畝。土改後完全無房無地的農民絕跡,中農戶由過去的20%增加到70%至80%左右,貧農戶一般占20%左右,多者也不超過30%。據山西武鄉縣6個村的調查,中農戶占86%,人口占88.7%,土地占88.7%。經過土改,削除了封建剝削,解放了農業生產力,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解放區進行土地改革的同時,大力推動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1946年,陝甘寧邊區組織起來的勞動力占總勞動力的62%,晉冀魯豫太行區占78%。晉察冀邊區1948年大部分地區完成土改,據冀中18個縣的統計,建有互助組35000個,到1949年發展到75000個。東北解放區的吉林省,1947年底85%以上的勞動力參加了互助組。互助合作組織的質量也有所提高,如太行區,模範互助組1946年從1944年的25%增加到58%,落後互助組則從47%降到14%。有些地區還出現類似農業合作社的組織,長期合作生產,實行分紅制,土地、耕畜、勞力等參加分紅。
經過土地改革和農業生產互助合作運動,農業生產有了顯著的發展。如解放較早的東北解放區,耕地面積1947年擴大了800萬垧,1948年又擴大了78萬垧;糧食產量1947年600萬噸,1949年增加到1400萬噸。①2.工商業的發展。抗戰勝利後,解放區已擁有一些中等城市和工礦區。
人民解放軍展開戰略反攻之後,解放區迅速擴大,許多工商業大城市獲得了解放。共產黨制定並貫徹執行三大經濟綱領,積極進行城市建設工作,努力恢復和發展城市工商業。
解放區政府對轄區內原來屬於國民黨政府和官僚資產階級的工廠、銀行、鐵路、礦山、商店及其他企業,進行了有準備有步驟的沒收工作。在不影響生產經營的情況下,有秩序地組織接管。到1949年底,人民政府共沒收接管國民黨國家壟斷資本和私人官僚資本企業2858家。與此同時,共產黨廢除了過去的一切賣國條約,統制對外貿易,改革了海關制度。對外商在華企業沒有實行沒收(日偽和德意法西斯國家在華企業一律沒收),允許其在服從人民政府法令的條件下繼續經營,但特權被廢除後,它們再無法獲得超額利潤,經營空間也相對縮小,難以為繼,紛紛歇業或轉售,抵押給人民政府。沒收官僚資本和廢除帝國主義在華特權,摧毀了國民黨反動政權和帝國主義在華統治的經濟基礎,人民政府掌握了國家經濟命脈,建立了相對強大的國營經濟。1949年,全國國營工業企業固定資產占全部工業企業固定資產的80.7%。
由於沒收官僚資本的工作是有準備、有步驟、有組織、有秩序進行的,人民政府接管之後又對企業進行了初步改革,並採取一些恢復生產的措施,因此,這些企業的生產很快得到恢復和發展。如天津市,解放時人民政府接收工廠69個,資金和原料都嚴重缺乏,經人民政府多方努力,僅半個月便先後復工生產。產品質量和勞動生產率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許多產品產量,1949年比解放前增加幾倍,以解放前最高月產量為100,1949年11月,鋼錠產量為404.6,錳鐵為703.5,印刷品為590,布為265.2,再製鹽為373。中紡公司次布率由8.48%降低到4.87%,每件紗用棉量由207.5公斤減至200公斤。在交通方面,到1949年6月底,解放區內修復通車的鐵路達5446公里。
保護民族工商業,是三大經濟綱領之一。解放區除軍火工業、貨幣金融①孫健:《中國經濟史—近代部分》,人民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759頁。等一些事業由政府專營外,其餘事業允許私人經營,鼓勵扶助私人工商業發展生產。在價格、稅收政策方面,照顧私營廠商利益。在工資政策方面,貫徹「勞資兩利」的原則。政府大力修復鐵路、公路、水運,恢復交通運輸,保護商旅安全。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進程,解放區擴大且連成片,帝國主義侵略勢力被趕跑了,封建制度被廢除了,並取消了各種苛捐雜稅,統一的國內市場逐步形成。農民翻身解放分得土地,購買力增加。所有這些條件和因素,都為民族工商業的恢復發展創造了機遇。石家莊1947年11月解放時私營工業和手工業700多家,私營商業1500多家,1948年分別發展到1700多家和2100多家。北京1949年工業開業戶數比1948年增長60%。天津解放後僅兩個月,90%以上的私營工廠開工生產,1949年底私營工廠、作坊達11600餘家,職工79882人,比剛解放時分別增加29%和19%。哈爾濱1948年2月登記的12092家工業企業中,一年中盈利者占62%,收支持平者占30%,虧損者只占7.5%;登記的9276家商業企業中,盈利者占74%,收支持平者占19%,虧損者占7%。
同時,解放區政府通過控制原料、商品貨源和市場以及利用行政管理等手段,限制私人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不利或有害於國計民生的經營活動。如壓低商業利潤,提高工業利潤;減少迷信品、奢侈品的生產;取締煙館業等。還依靠國營工商業,利用經濟手段,打擊投機活動,穩定市場。
3.財政金融的統一。解放戰爭時期,解放區財政仍然遵循「發展生產,保障供給,集中領導,分散經營,軍民兼顧,公私兼顧,生產和節約並重等項原則」①。農業稅占解放區財政收入的絕大部分。老解放區相繼進行了土地改革,土地大體上已經平分,華北、西北等解放區把農業統一累進稅制改為「比例稅制」,按標準畝數(如華北人民政府規定年產量10市斗為一標準畝)徵收定量農業稅。同時保留了統一累進稅制規定的諸如按常年產量計稅、實行一定的免徵點和各種優待減免辦法等。此外,還徵收各種工商業稅,如出入口貨物稅、酒稅、菸草稅、交易稅、工商業營業稅及所得稅等。但這類稅收所占比重較小,陝甘寧、晉察冀、晉冀魯豫、晉綏等解放區,一般只占總收入的1%至5%,山東、蘇皖、華南等解放區則稍高一些。隨著大城市的解放,工商業稅收有較大增長,但在總收入中的比重仍不高。例如晉察冀解放區,1948年工商業稅占總收入的10%左右。
財政支出仍然本著「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取之合理,用之得當」
的原則,大部分用於革命事業的急需。隨著解放戰爭的進展,特別是1947年戰略反攻之後,解放軍發展到200多萬,而且對一切不抵抗的國民黨軍政人員採取「包下來」的政策,又急待恢復交通和重要生產事業,因此財政支出大增。新解放區因生產遭到破壞,能夠徵收上來的稅收有限。為了克服財政困難,解放區民主政府一方面大力發展經濟,另一方面不得不增加老解放①《毛澤東選集》第4卷,第1176頁。
區的稅收。1947至1948年,老解放區農民負擔一般占糧食產量的15%至22%,1949年稍有降低,仍占17%至18%。老解放區人民對解放戰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金融方面,老解放區大都建有銀行,有些新解放區也建立了銀行。解放區銀行發行貨幣,1946年後把國民黨政府發行的法幣作為外匯來管理,吸收一些法幣到國統區採購物資,禁止法幣在解放區市場上流通。1947年下半年開始,戰爭引向國統區,法幣膨脹日甚,解放區對法幣實行少吸收、多推出的政策。1948年8月,國民黨政府發行金圓券,晉察冀、晉冀魯豫解放區銀行停收法幣和金圓券。通過貨幣鬥爭,解放區貨幣幣值提高。冀中地區,1948年1月上旬晉察冀邊幣與法幣比值為1∶5.1,到8月下旬增至1∶775。8月晉察冀邊幣和金圓券比值為1∶25,到11月變為1∶30。解放區市場擺脫了法幣和金圓券的影響。由於解放戰爭規模不斷擴大,財政支出激增,解放區財政收支難以平衡,不得不靠發行貨幣來彌補,通貨膨脹在所難免。但是解放區銀行始終慎重控制貨幣發行總量,解放區掌握有一定數量的糧食、布匹等用以平抑物價,因此解放區物價大體平穩,波動不大。如西北解放區,1948年物價上漲一倍,同期國民黨統治下的西安,物價上漲了1400多倍。
解放區長期以來處於分割狀態,財政金融一直是分散經營的。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發展,解放區逐漸連成大片,使解放區財政金融的統一既有了可能又有了必要。幾大解放區先後召開財經會議,首先統一各區內的財經工作。1946年,晉察冀、晉綏、山東的渤海區、晉冀魯豫的銀行實行通匯。1947年春,晉察冀邊幣與冀南幣、山東北海幣建立匯兌關係和兌換所。1948年,各大解放區內的貨幣按固定比價混合流通。在東北解放區,停止發行冀熱遼邊區長城銀行長城幣和旅大地區關東銀行關東幣,以東北銀行東北幣為主幣,三種貨幣混合流通,並逐漸收回長城幣和關東幣。在華北解放區,晉察冀邊幣和冀南幣混合流通,晉察冀邊幣停止發行,以冀南幣為主幣。在華東解放區,停止發行蘇皖邊區華中銀行華中幣,統一流通山東解放區北海銀行北海幣。在西北解放區,停止發行陝甘寧邊幣,以晉綏邊西北農民銀行西北農民幣為主幣。在中原解放區,統一流通中州農民銀行發行的中州幣。1948年12月,各解放區聯合財經會議召開,決定成立中國人民銀行,統一發行貨幣。除東北銀行和中州銀行暫時保留下來外,華北、西北、華東各解放區銀行一律改為中國人民銀行,原華北銀行為人民銀行總行,發行人民幣。1949年3月中州農民銀行改為中國人民銀行中原區行,停發中州幣,人民銀行回收各解放區發行的舊幣,到新中國成立時,舊幣已經不多,形成了人民幣的統一市場。
與此同時,解放區積極開展城市金融業務,其方針是:穩定物價,嚴格管理金融市場,支持工商業的恢復發展;加強對私營銀錢業的管理,對其業務活動給予一定限制;禁止外幣流通,加強外匯管理。舊中國外國銀行在中國享有貨幣發行權,隨著國民政府發行的法幣、金圓券信用掃地,美鈔、港幣等外幣在中國城市不僅成了實際上的主幣,而且成了人們搶購的對象。人民解放軍每解放一個城市,立即取消外國銀行貨幣發行權,禁止外幣在市場上流通。對外匯進行統一管理。
解放戰爭的勝利進行,為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創造了條件;新民主主義經濟的發展,有力地支持了解放戰爭。到1949年9月,全國大陸基本解放。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中國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在全國範圍內確立。
中國新民主主義經濟從無到有、由弱到強、由小到大的產生髮展歷程,是與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相伴隨的,它的產生、發展、壯大,充分體現了這種經濟形態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具有頑強的生命力。中國共產黨人勇於探索,注重實踐,在革命鬥爭實踐中,摸索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新民主主義經濟建設之路。這一經濟形態符合中國國情,與中國生產力水平相適應,為廣大人民群眾所接受,能夠調動和發揮勞動者、經營者、管理者的積極因素,注意協調方方面面的關係,這是它能夠取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經濟形態而在全國範圍確立起來的基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