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二卷) · 第五章 國家壟斷資本國家

壟斷資本主義是指由國家直接控制的經濟。在中國清末洋務運動中建立起來的官辦、官督商辦、官商合辦企業,只是國家資本主義的一種形式,還不具有壟斷性質。北洋政府曾試圖建立金融壟斷,但由於這個政權風雨飄搖,未能成功。1927年國民黨建立南京政權後,才走上由金融壟斷到工業壟斷的道路,即人們通常所說的官僚資本的發展。在中國近代歷史上通常把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稱之為「官僚資本」①。故本文也沿用這一歷史通俗名稱「官僚資本」,來考察其大致發展過程。 ①另外,「官僚資本」還包括國民政府大官僚孔祥熙、宋子文等的私人資本,這裡不詳述。 第一節 官僚資本的緣起及最初形態 自第一次鴉片戰爭和第二次鴉片戰爭失敗以後,清政府的部分官僚逐漸認識到中國正面臨著幾千年來的大變局,傳統的措施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認為必須學習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技術,才能維持統治地位。於是他們出面倡導和主持興辦近代軍事工業為自強,興辦近代民用工業以求富,興辦交通電信工業以保衛利權,培養科技人才以為中國自強之本的洋務運動。1862年,曾國藩在安徽安慶設立的安慶內軍械所是中國創辦的第一家近代工業企業。自此以後到1890年,洋務派共開辦了19家軍事企業,雇用工人1萬餘人,花去經費約5000萬餘兩。這些企業是官辦的,一個工廠就是一個衙門,裡面有大臣、督辦、監督等大大小小官吏,牢牢地掌握行政管理大權。工廠所需經費來自戶部撥款、地方撥款、軍費、罰款、海關稅收和向洋商借款,所生產的槍炮、彈藥、船艦不參加市場交換,只調撥給湘淮等軍和沿海各省使用;但它畢竟已不是封建經濟了。這是因為:這些企業的經費主要來自海關洋稅。它與政府撥款、軍費、罰款等性質不同。海關洋稅(是指進出口稅、子口稅、船鈔、鴉片稅等)是從貿易中按價值徵收(如值百抽五),已不屬於純封建性收入,而帶有資本原始積累的性質。這些工廠的生產者工匠也是招募而來,實行按日計時工資制。因此這些軍事企業已帶有資本主義性質了。 從七十年代開始,為解決經營軍事工業出現的原料、經費等困難,同時也為獲取利潤,洋務派在開辦經營軍事工業的同時,又陸續以官辦、官督商辦、官商合辦的形式興辦了輪船招商局、開平礦務局、上海電報總局、中國鐵路公司等民用企業。據統計,從1874年到1911年,清廷歷年所辦民用工礦企業資本在萬元以上者共有132家,其中官辦72家、官督商辦26家、官商合辦34家,資本估值共約6210.7萬元(占當時民用工礦企業總資本1863—1894年洋務派軍用工業經費來源①名稱銀兩占總數%海關洋稅3583111083.70地方撥款33690287.86捐罰款等10900002.54戶部撥款10000002.34洋商借款10000002.34軍費5256571.22總計42815795100①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374頁。的46.56%)②。這些企業均屬國家資本主義性質,但還處於官僚資本主義的最初形態。 中國人辦的第一家銀行——通商銀行,成立於1897年。它的業務同清廷的財政緊密相聯,靠官款來維持運行。中國第一家國家銀行是1904年戶部奏准設立的戶部銀行(1908年改名大清銀行,官商合辦)。到1911年,中國開設的銀行有30家(其中官辦10家,官商合辦3家),保險公司14家,投資公司1家。這些銀行、公司同工礦企業很少聯繫,因而它在商業中的地位遠不如錢莊。如戶部銀行的營業「咸以官款為重,入款的大宗,如地丁、錢糧、關稅等類;出款之大宗,如官吏俸祿、宮廷費用及其他地方行政諸費,悉屬款項之大者巨者,不似商業銀行專與商家來往」③。由於其存放多系官款,所以戶部銀行實際是清廷的財政工具。至於各地辦的一些官辦或官商合辦銀行,其業務也主要同地方的財政相聯。如果說通商銀行還與別家銀行不同的話,是因它同盛宣懷控制的鐵路、輪船、紡織等企業還有一定聯繫。 1912—1928年北洋軍閥控制中央政權時期,官僚資本主要是接辦清廷創辦的企業,自己設立的很少。軍事工業主要是從清廷手中接收過來的十幾個機器局,但這些工廠多半處於半停頓狀態,沒有什麼大發展;民用企業也是如此。由於軍閥間連年混戰,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靠借債度日,很少搞建設。就當時官僚資本經營的資本在10萬元以上的29家民用企業,總設立資本也只3200萬元,除公用事業外,大多經營不良,最後多半歸於商辦或停辦;官僚資本經營的礦業有36處,設立資本共約2400萬元以上。這些礦大多是小礦,較大的礦或為外國資本吞併,或停辦,所剩的也不景氣,有7處改成商辦;在交通運輸方面,北洋政府繼續執行清廷「幹路國有」政策,將各省民辦鐵路收歸國有,在「統一路政」幌子下竭力阻止新的民辦鐵路建設,目的是用路權來換取帝國主義的借款。 北洋政府時期銀行業發展較快,1912至1927年新設銀行多達313家,資本總額也從原來的2557.7萬元增加到20662.8萬元,至此,中國的銀行業才形成一定規模。在這發展過程中逐漸出現金融壟斷傾向,這就是以全國各大銀行為中心逐漸形成的三大財團:一個是以北京、天津為中心的華北財團,一個是以上海為中心的江浙財團,一個是以廣州為中心的華南財團。據統計,1926年這三大財團擁有實收資本116146890元(銀元),占1925年本國銀行業實收資本總額158160471元(銀元)的73.43%,可見這三個財團在資本方面所處的地位。在各大銀行中,中國銀行始終處於領導地位。中國銀行是1912年改組大清銀行而設立的一家官辦銀行(1913年起吸收商股),是北洋政府的中央銀行。但中國銀行在政府控制下,主要服務於政府②據杜恂誠《民族資本主義與舊中國政府(1840—1937)》附錄推算,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1年版。③《商務官報》1906年第5期。 的財政需要,承購政府發行的公債,為政府提供借款或發行紙幣,以解決政府困難。由於銀行資金大量被政府占用,沒有能力來調節金融市場,向民族工商業開展存放款業務,以促進經濟的發展。可以說,北洋政府統治時期已奠定了以金融資本為中心來擴張經濟勢力的基礎,但由於政權更迭頻繁,官僚資本對金融業並沒有壟斷條件。 1920年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在本國資本中所占的份額如下表:1920年資本估值①單位:萬元外國在華資本本國資本官僚資本民族資本總額占中國全部資本%本國資本總額占本國資本%資本總額占本國資本%資本總額占本國資本%資本總額產業資本13300151.5612492948.446695253.595797746.41257929商業資本8700230000-230000317000金融業資本1900013.1112595386.892325318.4710270081.53144953合計23900048088290205390677719882①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2卷,第1057—1058頁。 第二節 官僚資本的形成及發展 1927年蔣介石在南京建立國民政府,官僚資本的發展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南京國民政府在它建立初期,由於連年用兵,財政支出不斷增加,財政赤字也一年比一年增多。其財政支出情況如下表:1928年7月1日至1937年6月30日財政收支情況①單位:百萬元支出赤字財政年度(6月30日止)收入金額內軍費支出金額內軍費占總支出%金額赤字占總支出%192933341321050.88019.4193043853924545.510118.7193149871431243.721730.3193255368330444.513019.0193355964532149.88613.3193462276937348.514719.l193574594136839.119620.81936817107339036.325623.91937870116752144.629725.4註:軍費支出內不包括秘密軍費。 為使經濟形勢好轉,國民政府實行赤字財政政策,大量發行公債。從1927—1931年共發行了10.58億元國內債券①,這個數字大大超過以前歷屆政府發行的總數。由於公債一般以票面額的5—7折推銷,而還本付息是按票面十足計算,這給承購公債的銀行和個人帶來了驚人的暴利。尤其是政府控制的銀行獲利最大。它們一方面以政府名義按面值的5—7折拋售,一面又以銀行或個人名義購進,享受十足本息,於是一轉眼就攫取了大量資本。這為官僚資本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 為增加中央財政收入,削弱地方軍閥的經濟獨立性,南京國民政府從1927年開始採取措施以增加收入、穩定財政、鞏固統治。 1928年6月,國民政府在上海舉行全國經濟會議,7月又召開第一次全國財政會議,中心議題是討論裁兵、裁厘和統一財政。1934年5月又舉行第①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3卷,第60—61頁。①千家駒:《舊中國公債史料》「代序」,財政經濟出版社1955年版,第26頁。二次全國財政會議,主要目的是整理田賦、改進稅務、廢除苛捐與編制地方預算。通過一系列會議,制訂了財政改革的具體措施:首先是統一財政。為此裁併各地重疊的稅務機構,設稅務署掌管全國除關稅、鹽稅以外的一切稅務;劃分國稅、地方稅,規定鹽稅、關稅、遺產稅、厘金、菸酒稅、印花稅、礦稅、郵包稅、所得稅、國家營業收入、中央行政收入及其他屬於國家性質的現有收入,統為國家稅收範圍。這可防止地方財政割據局面的出現,保證了國家財政收入。裁撤地方軍閥的重要財源——厘金,設置統稅,使商品納一次稅後即可通行全國。 其次,關稅自立。經過談判,到1928年底,美、德、挪、比、意、丹、葡、荷、英、法、西等國相繼與國民政府簽訂新關稅條約(中日關稅協定則拖到1930年5月才簽訂),承認中國關稅自主權,將協定稅則改為國定稅則,將值百抽五稅率改為差等稅率,稅率由5%至80%共14級。 第三,整理鹽稅。將鹽務稽核所納入財政部,公布鹽法,統一鹽稅,將各省附稅歸中央統一核收,並提高產鹽區稅率等。 這一時期,國民政府通過全面整頓稅務、改革稅收、統一徵收機關,使稅收連年遞增,成為官僚資本積累的重要途徑。 國民政府要想實現全國政治上的統一,必然要恢復對全國經濟的控制,而銀行是現代經濟活動的中心,是資本主義國民經濟體系的神經中樞。因此獨占金融事業就成為國民政府要統制全國經濟而走的第一步。 1928年10月25日,國民政府制定中央銀行條例,規定「中央銀行為特殊國家銀行,在國內為最高之金融機關,由國家集資經營之」。1928年11月1日,中央銀行成立,總行設在上海,當時資本額定為2000萬元,由政府以金融公債的形式一次撥足。財政部長宋子文兼任銀行總裁。 中央銀行的業務範圍除發行貨幣、經理國庫外,政府還授予:(1)經收存款;(2)收管各銀行法定準備金;(3)辦理票據交換及各銀行間之劃撥結算;(4)國民政府發行或保證之國庫券及公債息票之重貼現;(5)買賣國外支付之匯票;(6)買賣國外殷實銀行之即期匯票支票;(7)買賣國民政府發行或保證之公債庫券;(8)買賣生金銀及外國貨幣;(9)辦理國外匯兌及發行本票;(10)以生金銀為抵押之放款;(11)以國民政府發行或保證之公債庫券為抵押之放款;(12)政府委辦之信託業務。 由於政府的支持,中央銀行憑藉其特殊地位,積累了大量財富,從1928—1936年的八年間,資本總額從4747萬元增至123100餘萬元,增長了25倍多,從而奠定了它壟斷全國金融事業的基礎。中央銀行八年間資產總額增長情況如下表:中央銀行資產總額①(1928—1937) ①見[美]阿瑟·恩·楊格:《1927—1937年中國財政經濟情況》附錄19,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單位:萬元年度(以12月30日為終結) 19281929193019311932資產總額47008700124001450024900年度(以12月30日為終結) 19331934193519361937(6月30日止) 資產總額364004780093200123100147700中央銀行成立之初,雖有政府力量為依託,但在當時無論財力和聲譽都不能與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相比。尤其中國銀行,它的實力和基礎遠比中央銀行雄厚,以發行鈔票為例(這是當時銀行實力的重要表現),1928年底中國銀行發行總額為17200萬元,交通銀行為6800萬元,而中央銀行僅為1200萬元。因此,政府必須控制這兩家銀行,方能增強自己的金融實力。 1928年10月26日,國民政府公布中國銀行條例,確定中國銀行經國民政府特許為國際匯兌銀行,依照股份有限公司條例組織之。規定其資本為2500萬元,中國銀行的官股除原有的5萬元外增加495萬元,達500萬元,以公債撥充。同時總管理處從北京遷到上海。其業務限制在:代理政府發行海外公債及經理還本付息事宜;經理政府存在國外之各項公款並收付事宜;發展及扶助海外貿易事宜;代理一部分之國庫事宜。 與此同時,政府對交通銀行也進行改組。特許交通銀行為一家「發展全國實業之銀行」,資本總額為1000萬元,加入官股200萬元(實際只繳了100萬元),總管理處遷到上海。業務限於:代理公共實業機關發行債票,及經理還本付息事宜;代理交通事業之公款收入事項;辦理其他獎勵及發展實業計劃;代理一部分之國庫事宜,並得發行兌換券。 這樣,國民政府用幾張自己印發的金融公債,以賦予兩行特許身份,就取得了兩行各20%的官股,輕易地把兩行從原國家銀行的地位降為一般專業銀行。政府通過增加官股還加強了它在董事會的作用。 儘管南京國民政府加強了對兩行控制,但兩行仍保有私股的實際控制權,業務上一如商業銀行,可以自由經營。因兩行實力雄厚,其業務仍有很大發展,其存款數額如下表所示:1927—1936年銀行存款數額①單位:萬元版。 ①引自[美]阿瑟·恩·楊格:《1927—1937年中國財政經濟情況》附錄18。1927192819291930193119321933193419351936中央銀行—15004000660090001540022700249002960071400中國銀行131002750031000380004620047600549005470080900106400交通銀行11600150001590017300187002120024100287003870053900農民銀行——————8001600530015500由於世界經濟危機的影響,加上連年戰爭,到1934年,中國農村經濟蕭條,工廠資金短缺,金融市場緊縮,信貸困難。面臨財政危機,國民政府能直接控制的銀行資產有限,中央銀行和農民銀行的資產加起來也只占全國銀行資產的11.7%。而1934年底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的資產卻占中國全部銀行資產的2/3,相當於中央銀行的3倍。擁有龐大資產的兩行,對國民政府的做字財政政策並不滿意,購買政府公債也不積極,這是國民政府所不願看到的。 為迫使銀行業對政府公債的支持,1934年7月4日,國民政府頒布《儲蓄銀行法》,要求銀行至少應有儲蓄存款總額的四分之一,相當政府公債庫券,及其他擔保物交存中央銀行保管庫為償還儲蓄存款的擔保。8月,又命令各行開列2000元以上存款存戶名單。政府的做法遭到銀行業的反對。 隨著經濟衰落,美國實施購銀政策,使中國白銀大量外流,引起國內各銀行庫存現金急劇減少,工商業資金周轉困難,停工歇業倒閉之風愈演愈烈。據統計,1935年上海各類商業已倒閉521家,錢莊倒閉百家以上,倒閉和停業的銀行也有20家。為擺脫困境,上海工商界急切要求政府給予1億元至1.5億元(用企業財產或商品作抵押)的緊急貸款,並要求中央、中國、交通三大銀行發放500萬元應急貸款。 財政部長孔祥熙利用工商界的要求,乃以「鞏固金融,救濟工商」為名,藉口增加中央、中國、交通三行股本,乘機擴大政府在中國、交通兩行中的官股。1935年3月20日,孔祥熙在中央政治委員會會議上提出:「由於金融市場銀根奇緊,以致市面不安,政府和商界都曾希望三家政府銀行能擴大信用,以資調劑。但三行資本有限,對於救濟市面,難於盡力,所以必須增加三行的股本,增加其實力。」並建議發行1億元的「24年金融公債」(以關稅作擔保),增加三行準備。 3月23日,孔祥熙突然宣布政府必須接管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兩行都須增資而由政府控制半數以上股份。於是中央銀行增加資本為1億元,成為全國各銀行之首。中國銀行增資到4000萬,官股由500萬增為2000萬元(新增的1500萬元以公債撥充),這就使官股比例由原20%上升到50%(原孔擬增到60%,因遭反對未成)。同時交通銀行也增資到2000萬元,官股占到60%。隨著官股增加,參加兩行董事會的官股代表也從原各三名增到各九名。宋子文當上了中國銀行董事長。這樣國民政府就把中國、交通兩行完全控制在自己手中。這正如蔣介石所說:「三行(包括中央銀行)之增加官股,即統制金融之實施。」①宋子文在4月9日的記者招待會上也承認:「政府最近在中國銀行和交通銀行增加官股的目的在於使這兩個銀行和中央銀行在政策上相協調。」②1935年6月4日,國民政府公布《中國農民銀行條例》,將1933年成立的豫鄂皖贛四省農民銀行改組為中國農民銀行,資本額為1000萬元,蔣介石自任董事長,有發行兌換券及農業債券的特權。 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大銀行是國民政府國家資本的核心,也是當時全國金融組織的中心。1936年,四行實收資本占全國164家銀行總和的42%,資產總額占全國的59%,各項存款占全國的59%,鈔票發行額占全國的78%,純益占全國的44%。總起來說,四行實力約占全國銀行的一半以上。①除四行外,國民政府還特設了兩個金融機構。1930年3月,將中華儲蓄匯業局改組為郵政儲金匯業局,規定凡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未設有分支行的地方,一切政府款項均由郵政儲金匯業局轉飭當地郵局代理辦理。1935年10月,中央銀行撥款1000萬元設立中央信託局,主要從事經理國營事業或公用事業債券股票的募集和發行,辦理各種保險業務,經營軍火進口,壟斷對外貿易等。這兩局同四行一起成為國民政府進行金融壟斷的中心。 國民政府還憑藉其金融優勢,運用各種手段向私營銀行滲透。如用加入股金辦法控制了中國國貨銀行和新華信託銀行;以救濟名義將四明商業儲蓄銀行、中國通商銀行、中國實業銀行置於政府控制之下;利用個人關係收買改組停業了的廣東銀行;還利用人事改組實現了對金城、鹽業、中南、大陸、上海、浙江實業和浙江興業等銀行的間接控制。同時以救濟為名設立「錢莊監理委員會」,對錢莊進行管理監督。這樣到抗日戰爭爆發前,國家行、局,省、市地方政府經營的銀行和政府控制的銀行的資產總值共約54億元,約占全部銀行業資產總值的74%。其他私營銀行約120家,僅占全部銀行業資產總值的26%②。應該說,國民政府此時已基本上完成了對全國金融機構的控制。情況如下表:國民政府直接控制的金融機構①石毓符:《中國貨幣金融史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89頁。②[美]帕克斯·M·小科布爾:《江浙財閥與國民政府(1927—1937年)》,第130頁。①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三卷,第76頁②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三卷,第84頁。 國民政府壟斷金融的另一個主要方面是改革幣制。 由於歷史的原因,國民政府成立時貨幣流通極其混亂,除銀兩、銀元、銅幣外,還有中外銀行、錢莊發行的形形色色的紙幣。為此,1928年召開的全國經濟會議和全國財政會議均決議「廢兩改元」,以統一幣制。1933年3月,在上海進行試點工作。4月5日和6日,財政部發出布告和訓令,規定從4月6日起一律實行廢兩,所有公私款項之收付,與訂立契約票據及一切交易,須一律改用銀幣。還規定以規元7錢1分5厘折合銀幣1元。 廢兩改元以後,銀本位制雖正式確定,但國民政府仍無力使輔幣和銅元的鑄造、紙幣的發行和流通取得統一。全國除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行外,還有30家銀行和銀行機構發行鈔票(總額達3億元)。而1934年5月美國實行購買白銀法案,又使國際銀價大漲,中國存銀大量外流,造成中國通貨緊縮。為此,國民政府決定廢止銀本位,實行紙幣制,實行法幣改革。1935年11月3日,《國民政府財政部改革幣制布告》宣布:「自本年11月4日起,以中央、中國、交通三銀行所發行之鈔票定為法幣。所有完糧納稅,及一切公私款項之收付,概以法幣為限,不得行使現金。」布告規定其他發行銀行原有流通市面的鈔票,逐漸以中央鈔票換回,凡手中持有的銀幣或生銀應到指定銀行兌換。法幣政策的實施,使國民政府統一了全國貨幣,並壟斷了紙幣發行權,聚斂了民族資本銀錢業的白銀存底,削弱了地方軍閥的經濟實力,完成了對全國金融業的壟斷,使國家壟斷資本得以形成。 國民政府在完成其對金融壟斷的同時,對其他經濟領域也實施統制。 早在1928年,國民政府就提出,國營事業「乃政府今後努力建設之主要目標,方將確定步驟,以求實行」①。1931年5月,國民黨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一次臨時全體會議通過《實業建設程序案》,宣布「除集中國家資本國民經濟而外,猶須於確實有利條件之下,藉助外資,以從事建設」①。同年11月國民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強調,「一切國民經濟事業,均須在本黨民生主義節制資本原則之下,以法律為之保障」②。明確表示國民黨要把全國經濟置於它的控制之下。為此在建設委員會之外又成立了一個全國經濟委員會籌備處。 1933年10月,全國經濟委員會擴大組織,統制一切國營企業及管理全國經濟建設。具體是負責關於國家經濟建設或發展計劃的設計、審定、監督、實施以及核定經費。由於委員會是由內政、財政、鐵道、交通、實業、教育各部部長及有關經濟建設的各中央機關負責人組成,因此它成了國民政府控制全國經濟的最高行政機構。全國經濟委員會成立伊始就發布《統制棉業告國人書》,決定設立棉業統制委員會,對棉業實施統制,「其目的固在集中權力,統籌兼顧,自今以往,對於棉業應有設施,凡國家權責所及,由該委員會製成方案,當予實踐履行」③。1934年,它又對蠶絲進行統制。 1935年4月,蔣介石發起所謂「國民經濟建設運動」,要「盡人力,闢地利,均供求,暢流通,以謀國民經濟之健康發展」④。如何來實現?就是將「一切人、財、物力,都要在中央政府整個國策與全盤計劃之下,嚴密地統制起來」①。此後國民黨通過一系列決議對國民經濟實行全盤控制。 針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勢力不斷擴張,國民政府為把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緊密結合起來,1935年4月1日將國防設計委員會改名為資源委員會,直隸軍事委員會。資源委員會的職責是關於資源(包括人的資源和物的資源)的調查研究、資源的開發和資源的動員。目的是加速中國重工業建設。在工作中,資源委員會還規定了以下幾項原則:「甲、為國防所必需,應該由國家特別經營的事業,由國家經營。乙、在國防上或經濟上有統籌之必要的事業,由國家經營。丙、特種產品在國際上近乎獨占,可以左右國際市場的事①《經濟問題資料匯編》第1分冊,台灣華文書局印行,第17頁。 ①《經濟問題資料匯編》第1分冊,台灣華文書局印行,第390頁。 ②《經濟問題資料匯編》第2分冊,台灣華文書局印行,第10頁。 ③中國人民大學黨史系編:《中國國民黨歷史教學參考資料》第2冊,第583頁。④張其昀主編:《先總統蔣公全集》第1冊,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4年版,第1015、1006頁。①張其昀主編:《先總統蔣公全集》第1冊,台灣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4年版,第1016頁。業,由國家經營。丁、規模宏大,需要特殊設備和大批人才,私人沒有力量辦,或雖有力量辦而由於經濟上無把握不願意去辦的事業,由國家經營。戊、精密製品為自給上所必需,技術甚感困難,人才甚感缺乏,目前無利可圖的事業,由國家經營提倡。己、私人經營的事業,出品數量不夠供應國內需要,為使供需適應,國家可同時經營。庚、私人願意辦而力有不及的事業,經國家審查後,酌量予以物質上的協助。辛、所有私人經營的事業,國家應該予以政治上和精神上的協助。」②1936年資源委員會正式開始興辦工礦企業,壟斷了鎢、銻、錫的出口權。除資源委員會外,國民政府其他一些部會也辦了一些企業,並取得了鐵路、公路、航空和郵電等部門的壟斷與獨占地位(估計交通運輸業資產為23500萬元)。工礦企業主要還屬民族資本。國民政府所辦的工礦企業大部分是兵工廠、造船廠、飛機修理廠等,其資產估計20600萬元,僅占全國工礦業總資產137600萬元的15%左右。①②錢昌照:《國民黨政府資源委員會的始末》,載《文史資料選輯》第15輯。①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與國內市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130頁。 第三節 從金融壟斷髮展到國家產業壟斷 抗日戰爭爆發後,國民政府為動員全國人力、物力、財力發展生產,以適應戰爭需要,先後頒布過多種戰時經濟方案,作為戰時經濟設施的依據。1938年3月,國民黨在漢口召開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非常時期經濟方案》,提出推行農業以增生產,發展工礦以應供需,籌辦工墾以安難民,發展交通便利運輸,分別地區調劑金融,管理貿易以裕外匯,厲行節約以省物力。將使地盡其利,物盡其用,貨暢其流,一切事業充分發揮其效能,以應戰時之需要。為實施方案,撤銷了實業部、建設委員會等機構,成立經濟部專司其職。對1937年12月公布的《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作了修正,明確規定對棉、絲、金銀、鋼鐵、糧食、交通器材、電工器材、藥品等47種戰時物資加強管制。 1941年3月,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決定調整財政收支系統,將全國田賦統一於中央整理,以為實施建國大綱及國民黨土地政策之基本,並決定今後要努力推行糧食管理與各種人民生活必需主要物品之公賣,及統制經濟政策。會議通過的《積極動員人力物力財力確立戰時經濟體系案》,決定統一步驟,於最短期限調整各級經濟機構,一定要把金融及稅務機關、合作機關、運輸機關、緝私機關、鹽糧機關及倉儲機關等建設成為實行全面經濟統制的據點。「對於人民經濟活動,以生產過程以及最後消費,應作有體系之計劃,並逐漸加強,使能全盤控制,以配合軍事之運用。」「對於金融貿易運輸生產等關鍵事業,以擴大國營,聯合民營,加強聯繫等手段,使成為整個經濟抗戰集體。」①1941年12月28日,國民黨第五屆第九次中央全會再次強調對經濟活動要樹立全盤計劃,加強經濟管制。 在加強經濟統制的措施下,國民政府想方設法增加稅收,攤派公債,控制外匯和黃金買賣,以積累資本和籌措軍費。 1939年9月8日,國民政府公布《戰時健全中央金融機構辦法》。根據法令把原來只辦理有限具體業務的中央、中國、交通、農民四大銀行組成的「四行聯合辦事處」擴大為中、中、交、農四行聯合辦事總處(簡稱「四聯總處」),蔣介石自任總處理事會主席。主席可以「總攬一切事務」,「在非常時期內,對中央、中國、交通、中國農民四銀行可為便宜之措施,並代行其職權」。從而蔣介石可以直接操縱金融機關為其服務。 「四聯總處」的任務是設計和布局全國金融網,負責法幣發行的調度與發行準備的審核,對各行局存款、儲蓄、放款及投資進行指導和考核,並負責聯合貼放的管理,各地匯兌的調度,特種儲蓄的推行,戰時物資的調劑以及後方農貸的推進等等。這樣「四聯總處」實際成為國民政府最高金融決策①秦孝儀主編:《中華民國經濟發展史》第2冊,台北市近代中國出版社版,第613—614頁。機構,是國家壟斷資本的總指揮部。由於「四行二局」的分支機構遍布國民黨統治區,據統計,到1945年8月已達2281所,占同期國統區全部金融機構2981所的76.5%。這為「四聯總處」集中大量存款創造了條件。到1945年吸收的存款數已占國統區全部銀行存款數的98%,銀行貸款占90.6%,國家金融壟斷資本占據了絕對的統治地位。 1942年7月,國民政府實施貨幣《統一發行辦法》,規定所有法幣發行業務統由中央銀行集中辦理。中國、交通、農民三行所有已印未發之法幣移交中央銀行發行。至於各地銀行所印發的小額紙幣也由中央銀行接收,不得繼續發行。從此中央銀行獨占全國紙幣的發行權。由於抗戰期間軍費支出增加,國民政府財政入不敷出,中央銀行乃以增發法幣來維持財政,故戰時貨幣發行額不斷增加,其後由於物價不斷上漲,促成貨幣發行額增加的速度更快,到1945年8月,發行額已比1937年6月增加了約395倍。 在加強經濟統制的名義下,國民政府在1940年設立行政院經濟會議,1942年4月改組為國家總動員會議,成為管制全國物資的最高決策機構。在此前後,國民政府先後公布了《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非常時期評定物價及取締投機操縱辦法》、《非常時期取締日用重要物品囤積居奇辦法》等法令,宣布戰時法幣發行數量①發行量發行指數1937年6月14.l億元10012月16.4億元1161938年12月23.1億元1641939年12月42.9億元3041940年12月78.7億元5581941年12月151.4億元10741942年12月343.6億元24371943年12月753.8億元53461944年12月1894.6億元134371945年8月5569.0億元3949612月10319.3億元73187對人民生活必需品及重要原料實施管制。當時經濟部負責管制的日用必需品有棉花、棉紗、棉布、煤焦、食油、紙張等類;管制的工業器材有工業機器、鋼鐵、水泥、燒鹼、漂白粉、鹽酸、染料、助染劑、鞣劑、銅等;另一類是國家統購統銷的出口礦產品包括鎢、銻、錫、汞、鉍、鉬等。財政部負責管①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3卷,第473頁。 制的有1942年實行專賣的商品:鹽、糖、菸草、火柴、茶葉、酒等項,以及屬於政府統購統銷的出口外銷物品,包括桐油、生絲、羊毛、豬鬃、茶葉、藥材等。隨著戰時物資專賣與統購統銷政策的實施,在對外貿易中國家壟斷資本居於支配地位。據估計,1938—1941年資源委員會和貿易委員會出口的礦產品和農產品已占本期出口總值的75%②。余為商人出口,主要為藥材、皮革、菸葉及雜品。 國民政府在加強金融壟斷和商業獨占的同時,還竭力對工業進行全面的統制。 1937年10月,蔣介石發布訓令,於軍事委員會下設工礦、農業、貿易三個調整委員會。工礦調整委員會的任務是:發展國營廠礦,同時對於原有或新設立的民營廠礦採用接管或加入政府股份辦法把廠礦轉為政府經營或官商合營。為加強管理,在軍事委員會下設第三部、第四部、第六部,第三部管理國防工業,第四部管理民用工業和糧食、貿易,第六部管理交通運輸業。 1938年初政府改組,將原實業部、建設委員會、全國經濟委員會和軍委第三、四部併入新設的經濟部。該部所屬工礦調整處(原工礦調整委員會)主管民營廠礦,農本局主管糧食,資源委員會主辦國營廠礦,職掌:創辦及管理基本工業;開發及管理經營重要礦業;創辦及管理經營動力事業;辦理政府指定之其他事業。從此資源委員會從一個籌劃經濟動員兼事工礦業建設的機關變成為純粹國營工業建設機關。 10月,國民政府又以適應非常時期的需要為理由,把戰時必需的工礦業、製造軍用品的各工業和電氣業收歸政府辦理,或由政府投資合辦,其他為生活日用所必需者,經濟部亦可直接經營之。 1939年1月,國民黨在重慶召開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宣布「實行統制經濟,調節物資之生產與消費」,統制政策才全面確立。1942年3月,公布《國家總動員法》,規定對於總動員物資加以徵購、存儲,對其生產和販運加以管理、節制、禁止,對日用品交易、價格、數量加以管制,以為強化統制經濟的張本。 抗戰開始時,資源委員會原屬25家企業中有9個結束或停辦,5個遷往內地。根據統制經濟的要求,資源委員會的事業在抗戰期間獲得了很大發展。到1945年抗戰勝利前夕,資源委員會所屬企事業已達131個單位。勝利後裁併部分企業,又由軍政部等移交資源委員會一些企業,到年底共有125個單位。其中資源委員會獨資經營者70個,參加經營並主辦者38個,參加經營但不主辦者17個;又其中生產性企業110個,礦產管理、貿易及服務事業15個。就經費來說,資源委員會的經費來源有三:政府預算撥款、銀行貸款、外匯款,到1945年共計約合戰前法幣1.83億元。其投資方向幾乎②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3卷,第458頁。 集中在重工業部門。隨著資源委員會所屬企業陸續增加及各廠礦生產規模的擴大,其產品產量也迅速增加,其情況如下表所示:戰時後方部分主要產品產量及資源委員會所占比重①1939年1945年產品名稱單位總產量資委會產量資委會產品占總產量%總產量資委會產量資委會產品占總產量%發電量千度9149470457.7%1967007013635.7%原油千加侖559559100%7233672336100%煤千噸55001923.5%523862511.9%生鐵噸62730——484952255646.51%鋼噸1200——182341020656.0%儘管資源委員會所屬企業只占後方工廠總數的2.5%,但從上表看,許多重要工業品只有它能生產。如再加上其他政府部門辦的工礦企業,則在抗日戰爭期間官僚資本所屬工礦產品產量所占比例更大。在產值上,公營企業也是在不斷增長。這從國家壟斷資本和民族資本在總資本中所占的比例和公營工礦產品產值在總產值中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來。 抗戰前和戰時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的比較①單位:萬元年度總資本數官僚資本占總額%民族資本占總額%193525084.43019.812.0022064.688.001941160000.080000.050.0080000.050.001942193900.0134925.169.5858977.430.42根據下述材料推算,這些產品總產值中公營所占比重1938年為21.2%,1945年已增長到51.6%,超過了民族資本。官僚資本已在工礦企業達到壟斷的程度。國民政府經濟部編制的1942年《後方工業概況統計》中曾說:在水電、冶煉、機械、電器、化學等基本工業領域,公營已占絕對優勢,在紡織、建材方面與民營相當。此外,國民政府仍獨占著交通運輸業,直接控制了國統區全部的鐵路、公路、水運和空運。至此,國家壟斷資本已從金融壟斷髮展到對整個工業生產的壟斷——國家產業壟斷。 1938—1945年後方公營主要工礦產品產值估計①①據許滌新、吳承明《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3卷,第497、542頁數據推算。①陳真:《中國近代工業史資料》第3輯,三聯書店1961年版,第1419頁。①據吳太昌《抗戰時期國民黨國家資本主義在工礦業的壟斷地位及其與民營資本比較》推算,《中國經濟(產值按1933年不變價格估計) 1938年1945年總產值(萬元)公營所占比重總產值(萬元)公營所占比重煤235014.98%261925.01%生鐵2705.93%24764.78%鋼922.22%18296.15%有色金屬457633.61%72395.71%石油及其製品1100%1563100.00%電力7365.43%196735.89%酒精7324.66%389342%代用油——14560%酸4—714.29%鹼13—8010%水泥86—16914.79%機器電器56716.75%289165.86%棉紗51024.90%143972%棉布13199.1%156733%麵粉340—46330.02%火柴605%11023.64%紙1711.66%14040%在農村,國民政府經濟部依據《非常時期農礦工商管理條例》可對私人所有但因戰亂一時荒蕪的土地強制使用或徵用的規定,從農民手中奪走大片土地,造成土地高度集中。 1941年4月2日,國民黨第五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八次全體會議通過《各省田賦暫歸中央接管以便統籌而資整理案》,提出「戰時財政利在統籌,中央地方原為一體,分之則力小而策進為難,合之則力厚而成效易舉。故為調整國地收支並平衡土地擔負起見,亟應仍將各省田賦收歸中央整頓徵收」。並決定將田賦「改徵實物」①。其稅額以1941年度省縣正附稅總額每元折谷2市斗為標準,雜糧區、小麥區徵收等價的雜糧和小麥,棉田則收棉花。通過「徵實」,1941年度共徵得糧食2293萬多石,超過當年各省預算的20倍。到第二個年度,田賦徵實激增1倍,以每元改折谷4市斗,或小麥2.8市斗。1942年,國民政府又將田賦徵實與糧食徵購同時進行,徵購的數量標準史研究》1987年第3期。 ①榮孟源主編:《中國國民黨歷次代表大會及中央全會資料》(下),光明日報出版社1985年版,第688—689頁。 和田賦徵購數量相同。儘管各省徵購方式、名稱不同,有的叫「派購」,有的稱「公購餘糧」,但實質相同,即政府以大大低於市場價收進,被征者吃虧很大。徵購付款辦法,是以所征額的三成付現金,七成發給糧食庫券。實際上絕大多數省份只用不能流通的「糧食庫券」或「法幣儲蓄券」來支付,因而徵購形同沒收。所以有人稱這種徵購只不過「是一種披著商業行為外衣的徵實」②。 1943年7月,國民政府又把糧食「徵購」改為糧食「征借」。「征借」 之糧不付現金,全部給「糧食庫券」,後來連庫券也不給了,「借糧」實與「搶糧」無異。 國民政府通過「徵實」、「徵購」、「征借」掠奪了大批糧食。據統計,自實行田賦徵實到抗戰結束,在這4個年度里,實收谷麥達2.45億石,各年平均在6000萬石以上①。政府的「三征」名為向田主徵收,實際上地主把負擔轉嫁到農民身上,促使佃農的租率逐年上漲,大大加重了農民負擔。四川省有的地區農民為了應付「三征」,不得不傾其所有,連自己必需的糧食亦不能保留。國民參政員劉明揚等曾說:「抗戰以來,最黑暗者莫如農村,最受壓迫者莫如農民。」 ②楊蔭溥:《民國財政史》,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5年版,第118—119頁。①楊蔭溥:《民國財政史》,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85年版,第118—119頁。 第四節 戰後官僚資本迅速膨脹 抗戰結束後,因接收日偽資產,官僚資本迅速膨脹起來,其壟斷地位愈益強化。這一時期是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的膨脹時期。 日本剛投降,國民政府就宣布將日本在華的所有「公私事業資產及一切權益,一律接收,由中國政府管理或經營」,密令陸軍部在負責接收日軍投降的同時負責監督接收日偽公私財產。1945年8月31日,行政院頒布《行政院各部會署局派遣收復區接收人員辦法》。10月,在行政院設立收復區全國性事業接收委員會,並於其下分區設立敵偽產業處理局,管理敵偽產業的接收和處理事務。據此,將原淪陷區分成蘇浙皖區、粵桂閩區、河北平津區、山東青島區、武漢區、河南區、東北區、台灣區等8個接收區。整個接收工作到1946年底,除東北外,基本完成。 經初步估計,國民政府接收的工廠礦場、商業、房地產和家具、倉庫碼頭、金銀外幣、鐵路、車船、飛機、各種物資(不包括國防用品和其他軍用品)的資產折合成戰前法幣達323252萬元①。這裡還不包括接收大員貪污、隱匿以及揮霍浪費掉的資財。 在接收中,國民政府的「四行二局」接收了日偽的一切金融機構及其掠奪來的財產。據財政部統計,偽中央儲備銀行庫存黃金553492兩、白銀7639323兩、銀元371783枚、美金5500000元;偽中國聯合銀行庫存黃金170000兩、美金10201460元以及26544英鎊,全被中央銀行接收②。同時,國民政府又按偽幣實際購買力的1/4或3/10來兌換法幣,無形中又掠奪了應屬於人民所有的1200—1300億元法幣,約折2億美元。自此,官僚資本在金融界的壟斷地位進一步加強。據統計,到1946年官僚資本控制的銀行388家,分支機構2085處,集中的存款數達54211.1億元,占全國各類銀行存款數的91.6%;放款59719.6億元,占全國各類銀行放款數的94.4%。③國民政府還接收了被日本掠奪的大片土地,其中華北墾業公司、軍糧城農場、華北農業試驗場和東北盤山農場的土地就有150萬餘畝。 對敵偽工礦企業的接收主要是經濟部負責。據統計,當時國民政府接收敵偽工廠礦場共9345個單位(資產折戰前法幣116076萬元)④。在處理過程中,發還原主的比重極小,大部分敵偽廠礦企業被直接移轉給官僚資本。據經濟部長王雲五的報告,敵偽工礦資產有83.5%是轉給官僚資本,但實際上要達到90%左右,而敵偽交通運輸業資產(共218784萬元)則全部為官僚資本所得。在經濟部接收的工礦企業中,有292家重工業廠礦轉為資源委①簡銳:《國民黨官僚資本發展的概述》,《中國經濟史研究》1986年第3期。②張憲文主編:《中華民國史綱》,河南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641頁。③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3卷,第635頁。 ④簡銳:《國民黨官僚資本發展的概述》,《中國經濟史研究》1986年第3期。員會管轄,其資產總值為11478億元(折合成戰前法幣為24216萬元,合美金3.826億元)①。對敵偽工礦業資產的接收,使官僚資本在工礦業和交通運輸業的資產大大膨脹。 接收敵偽的資產在戰後官僚資本資產中的比重②單元:戰前法幣萬元接收敵偽資產戰後官僚資本資產額接收敵偽資產額占官僚資本資產額%工礦業10446816953162交通運輸業21878433858765其中鐵路18921420827891公路151145997125航運83753488224空運38571755郵電56962828120合計32325250811864應該說,抗戰勝利後,官僚資本因接收了巨額的敵偽產業,再加上20717億美元的美援,資產得到高度膨脹。但它並沒有發揮生產力的作用,而是處於癱瘓狀態。 ①簡銳:《國民黨官僚資本發展的概述》,《中國經濟史研究》1986年第3期。②簡銳:《國民黨官僚資本發展的概述》,《中國經濟史研究》1986年第3期。 第五節 官僚資本的崩潰 抗戰勝利後不久,蔣介石為重建大地主大資產階級對中國的全面統治,發動大規模內戰。國家壟斷資本進入崩潰階段。 為準備戰爭,1946年11月4日,國民政府和美國政府簽訂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和其他一系列協定,逐漸把中國變成為美國獨占的殖民地。 與此同時,國民黨又發動內戰,造成軍費激增,當年軍費支出占全年總支出的59.6%,1948年1—7月上升到68.5%,超過抗日戰爭時期的軍費開支,從而出現財政危機。這個時期的財政收支情況如下表:1945—1948年財政收支情況①單位:法幣億元年份總收入總支出赤字赤字占總支出%1945年12413.8923480.8511066.9647.11946年28769.8875747.9046978.0262.01947年140643.83433938.95293295.1267.51948年1—7月2209054.756554710.874345656.1266.31948年9—12月873101000元(金圓券) 3950800000元(金圓券) 3077699000元(金圓券) 77.9為彌補巨額財政赤字,籌措軍費,國民政府再次大借內外債,造成債台高築的局面。1947年度欠內債18580多萬美元,外債85750多萬美元;1948年度欠內債為17590萬美元,欠外債86600多萬美元。據國民政府財政部檔案資料,1948年8月底財政部統計,當時尚欠有各種內外債的數額①是:①張公權:《中國通貨膨脹史》,文史資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101頁。①陸仰淵、方慶秋主編:《民國社會經濟史》,中國經濟出版社1991年版,第799頁。戰前所借戰時所借戰後所借共計內債美元2849600元225879437.91元102171772元330900809.91元英鎊28151266鎊28151266鎊法幣1523171325元1963466262.70元21158637587.70元關金券121776379.19元121776379.19元外債美元10400000元546684332.64元84733810.36元659818143元英鎊34664485鎊14427649/16/8鎊49092134/16/8鎊加元335234180.91元33523418.91元法幣740000元740000元國民政府在財政赤字、負債纍纍的情況下,為挽救危機,除大量增加捐稅,便濫發紙幣,導致通貨惡性膨脹。隨著內戰的擴大和赤字激增,法幣的發行量如同脫韁的野馬急劇增加②:發行量增加量1937年6月14.1億元1945年8月5569.0億元比1937年6月約增396倍1945年12月10319.3億元比1945年8月增0.85倍1946年12月37261.2億元比1945年12月增2.61倍1947年12月331885.8億元比1946年12月增7.91倍1948年8月19日6046427.8億元比1947年12月增17.2倍8月21日6636946.0億元比8月19日增9.8%從1945年8月至1948年8月,法幣發行量增加了1191.8倍。1948年8月19日的發行量為1937年6月的42882.5倍。從1945年8月至1948年8月19日,發行量平均每月以20.79%的速度增長。由於法幣發行量以天文數字激增到無法收拾的地步,國民政府乃在1948年8月19日發布《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宣布實行所謂「幣制改革」。在其所附的《人民所有金錢外幣處理辦法》中規定:自本辦法公布之日起,黃金、白銀、銀幣及外國貨券,在中華民國境內,禁止流通買賣或持有。並強制人民於9月30日以前向中央銀行或其委託銀行兌換金圓券。這是以四大家族為首的官僚資產階級對國統區人民的一次大洗劫。據統計,此次共搜刮到民間的黃金1667163盎司,白銀8881373盎司,銀元23564068枚,美元49851876元,港幣86097450元,菲幣785907比索,外幣存款10697755美元。總值約17961萬美元①,②陸仰淵、方慶秋主編:《民國社會經濟史》,中國經濟出版社1991年版,第799頁。①張公權:《中國通貨膨脹史》,文史資料出版社1986年版,第208頁。約占國內金、銀、外幣存量的20%弱。 同時,政府又以限價和取締囤積為藉口,大肆搜括私人企業的物資,將大批私人存貨沒收。 據粗略估計,國民政府垮台之時,官僚資本的資產至少在200億美元左右。 自1947年2月,國民政府實行緊急措施方案後,即出現資金逃流海外現象。隨著軍事上的慘敗,逃資更加劇。據1949年3月25日聯合社報道,國民政府的金銀外匯準備2.75億美元,在上海保管者不過1/3,約0.73億美元的準備已運台灣,余均存國外。據美國華盛頓州議員沙瓦治稱,中國官場要人在美國存款有10至20億美元②。上海解放前夕,蔣介石兩次下令用輪船從上海運走國庫黃金2775358兩、銀元1520萬枚、美元1537萬元、珠寶以及大量外匯,總價值約5億美元。①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對官僚資本予以沒收。被接管企業大致有:金融方面,有國民黨政府國家銀行系統和省市地方銀行系統的銀行2400多家。 工礦企業方面,有控制全國資源和重工業生產的資源委員會,以及其他國營、公營和大官僚經營的企業共2858個,內發電廠138個,採煤、採油企業120個,鐵錳礦15個,有色金屬礦83個,煉鋼廠19個,金屬加工廠505個,化學加工廠107個,造紙廠48個,紡織廠241個,食品企業844個。交通運輸方面,有鐵路2.18萬多公里,機車4000多台,客車約4000輛,貨車約4.6萬輛,鐵路車輛和船舶修造廠約30個,各種船舶約20多萬噸。原中國、中央兩航空公司被劫持到香港的12架飛機,由於職工起義回歸祖國。 商業方面,有復興、富華、中國茶葉、中國石油、中國鹽業、中國蠶絲、中國植物油料、孚中、中國進出口、金山、利泰、揚子建業、長江、中美實業等10多家壟斷性的貿易公司。 據有關部門事後按固定資產原值估算,沒收的官僚資本財產約為人民幣150億元左右。國民黨的官僚資本轉到人民手中,成為新中國國有經濟的一部分。 ②許滌新、吳承明主編:《中國資本主義發展史》第3卷,第688頁。 ①宋春、於文萊:《中國國民黨台灣四十年史》,吉林文史出版社1990年版,第4頁。